广西钦州市二轻城镇集体工业联合社招聘办公室人员公告

  钦州市二轻城镇集体工业联合社招聘办公室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现向社会公开招聘办公室工作人员1名,具体事项如下:

  一、单位简介

  钦州市二轻城镇集体工业联合社(简称:市二轻联社),是市政府直辖的正处级行政事业参公单位,除了完成市政府安排的党建、节能、绩效考核等中心工作以外,其宗旨和业务范围是对全市二轻行业(工艺美术)进行行业管理、指导、维护、协调和服务。

  二、招聘岗位及名额

  办公室文职人员1名。

  三、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党的领导,遵纪守法;

  (二)身体健康,年龄30周岁以下;

  (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综合文秘类、财会类专业优先。

  (四)熟悉办公软件,能熟练操作计算机,须具备一定的写作能力和较强的协调、沟通能力。

  四、岗位职责

  (一)负责办公室日常文秘工作,草拟整理单位各类文字综合汇报材料,主要包括计划总结等;

  (二)负责政务公开、网上信息报送、系统维护等;

  五、聘用方式及待遇

  (一)根据面试情况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工资2200元/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签订聘用合同,实行一年一签,并按国家规定购买五险。

  (二)正式聘用后,工资待遇约41000元/人/年(含五险),另还享有差旅报销等。

  (三)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节假日照常放假。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2022年12月13日—2022年12月19日;

  (二)报名方式:将个人简历、身份证、学历证书以及其他相关证件扫描打包发送至邮箱qzseqls@163.com。

  (三)单位办公地址:钦州市钦南区人民路13号恒基广场A座1210室,联系人:张露文电话:0777-2886685。

  

钦州市二轻城镇集体工作联合社

  

2022年12月12日

  

广西钦州市司法局招聘公告

  钦州市司法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钦州市司法局现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名,欢迎符合招聘条件者报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办公室工作人员1名、政府法律事务科工作人员1名、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工作人员1名。

  二、招聘条件

  拥护中国党的领导,遵纪守法,有良好的素质和道德品行,热爱司法行政工作,吃苦耐劳,组织纪律性强,年龄35周岁及以下,身体健康。曾受过刑事处罚,被开除公职,被人民法院经司法程序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以及有纹身的视为不符合聘用条件。

  (一)办公室工作人员:

  1.岗位仅限男性;

  2.普通高校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3.持C1或以上机动车驾驶证,熟悉汽车驾驶技能,熟悉办公室文电办理工作。

  (二)政府法律事务科顾问助理:

  1.岗位不限性别;

  2.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法学类专业;

  3.熟悉法律知识,具有良好的文字写作、语言表达、沟通协调能力。

  (三)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工作人员:

  1.岗位不限性别;

  2.普通高校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汉语言文学专业优先;

  3.熟悉行政机关工作,具有良好的文字写作、语言表达、沟通协调能力。

  三、招聘方式、程序

  (一)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笔试和面试的方式进行(笔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招聘程序

  1.报名方式:公开报名。应聘者将报名表、身份证、学历证明以及获得的专业资格证明扫描发送至邮箱qzsfjrjk@163.com,报名截至时间为2022年7月21日。

  2.资格审查与面试。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招聘条件者参加面试(面试时请携带报名所需材料原件),面试时间在报名结束后电话通知,根据面试情况择优确定拟招聘人员。

  四、聘用方式及薪酬

  (一)根据面试情况择优确定拟招聘人员,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试行一年一签,并按国家规定购买养老、医疗等保险。

  (二)聘用待遇面议。

  联系电话:0777-2823737。

  附件:钦州市司法局聘用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广西钦州市农业农村局市农科所引进人才公告

  钦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市农科所2020年度引进优秀人才工作方案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钦州市市直事业单位引进优秀人才暂行办法》(钦政办〔2016〕5号)等精神,为引进优秀人才,优化人才队伍结构,结合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引进人才的基本条件

  
(一)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身体健康;

  
(五)资格条件:

  
1.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硕士学位及以上学位,年龄35周岁以下(1984年5月26日后出生);

  
2.植物种植生产技术类专业(专业目录参考《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0年版)》)。

  
二、引进人才的名额及岗位

  
市农科所引进人才 3 名,引进岗位为农业科研岗位。

  
三、引进人才的方式、程序

  
人才引进工作由钦州市农业农村局具体组织实施。

  
(一)引进方式

  
本次引进人才采取免笔试,直接面试的方式进行。

  
(二)引进程序

  
1、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引进人才报名及资格审查采取现场方式或网上方式进行,时间为2020年5 月 27日至 2020年 6月 2日止。网上报名的,以电子邮件并邮寄纸质材料方式报名,报名截止时间:邮件接收截止以发件人发送时间为准,邮寄材料接收截止以寄出邮戳为准,网上方式地址为:e2831001@126.com。现场报名的,请持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相关资格证件等相关证件按规定时间到钦州市农业农村局人事科报名,地址:广西钦州市钦南区南珠东大街236号,联系电话:0777-2831001。

  
用人单位按引进的基本条件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不得拒绝报考。报考者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按人社部令第35号文件有关规定处理。

  
2、面试。面试前,钦州市农业农村局制订面试工作方案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核准后组织实施。面试工作定于2020 年 6月 15日由钦州市农业农村局组织实施,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面试规则(试行)》(桂人社发〔2012〕79)执行。

  
面试原则上要达到1:3及以上开考比例,1:2及以上1:3以下比例的,由钦州市农业农村局按程序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核准后开考。1:1及以下的岗位不能开考。

  
面试方式为实际操作能力测试。面试分值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经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核准面试开考或因考生缺考,面试时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该岗位考生成绩须达到70分以上方为合格。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得确定为考核人选。对考生面试成绩在90分以上或60分以下的,考官必须在评分表中说明具体理由,并按管理权限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备案。

  
组织面试时,对面试考场的面试过程进行全程录像或录音,录像或录音资料保存一年以上,以备查看。

  
面试结束,即时宣布考生面试成绩及岗位排名,并经考生签名予以确认。当天面试结束后,在钦州市农业农村局工作区域内公布当天全部考生的面试成绩及岗位排名。

  
3、考核、体检。面试结束后,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1:1的比例确定考核人选。考核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有关规定进行。考核时,采取多种形式,着重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修养、业务能力、遵纪守法、岗位匹配度等情况。同时要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审。

  
考核结束后形成书面考核材料,考核小组成员签名,市农业农村局盖章。考核分合格与不合格等次。考核中出现不合格者,可从报考同一岗位面试合格的人员中按面试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

  
考核结束后,由钦州市农业农村局组织考核合格者到市级以上具有规定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有国家制定的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除卫生部核准并予以公布的特殊职业外,招聘单位在公开招聘中不得要求进行乙肝项目的检测。体检费用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4、公示、聘用。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对考核、体检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引进人选,并在市农业农村局、市农科所、钦州人才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引进审批手续。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由市农业农村局成立由组织人事、机关纪委、工会等部门参加的招聘工作纪律监督小组。

  
(二)招聘单位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管理部门的监督。

  
(三)面试命题必须采取入围方式加强管理,试卷的印刷、运送、交接和保管严格执行保密制度,严防、漏题、营私舞弊等现象的发生。

  
(四)实行回避制度。凡与引进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的,不得被引进本单位秘书、人事、财务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负责人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公正的,应当回避。出现其他违纪情形的,按照人社部令第35号文件的有关规定处理。

  
(五)招聘联系电话: 0777-2831001。招聘工作监督举报电话:0777-2837065。

  

广西钦州市灵山县公安局2023年招聘50名辅警

  

招聘岗位及人数

  公安机关勤务辅警:50人

  因工作的特殊性,勤务辅警适合男性。

  

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党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三)年龄为18至35周岁(即1987年8月10日至2005年8月10日期间出生)。

  (四)具有高中以上学历。

  (五)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矫正视力均在0.8(标准对数视力4.9)以上;身高不低于1.65米;有纹身者不予聘用。

  (六)自愿服从县公安局统一工作分配。

  (七)符合公安机关规定的其他条件。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本人或者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者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因吸毒、嫖娼、等受到处罚的,或因酒驾、醉驾或毒驾被处罚过的;

  6.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7.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教师及其他行业的执业资格证书的;

  8.曾因违规违纪违法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因违规违纪违法被辞退、解聘(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关系)的;

  9.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0.本市各级公安机关在岗辅警;

  11.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情形。

  

招聘程序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选人用人标准,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原则,主要程序为:发布招聘公告、接受报名、资格审查,体能测试、笔试、面试、政审考察、体检、公示等环节,公示无异议后,办理正式聘用手续。

  

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23年8月11日至8月18日上午08:00-12:00 下午15:00-18:00 (其中8月12日至8月13日不接受报名)

  (二)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三)报名地点:灵山县公安局三楼政工室(荔香大道)

  (四)联系电话:0777-6529013

  (五)报名所需材料

  填写《灵山县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及交以下材料,以下材料除相片外其他均需原件及复印件。

  1.本人户口簿,要求:地址页(即第一页),本人页。

  2.本人身份证,要求:正、反两面。

  3.学历证书,要求:有证书编号,有本人照片及毕业信息。

  4.本人照片,要求: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

  5.退伍证,要求:有证件编号,有退伍相关信息。

  6.服役期间表彰奖励证书。要求:有奖励项目名称、表彰单位及公章,表彰时间等。

  (六)资格审查。审查的内容为考生是否符合招聘条件;考生所报材料是否真实、准确、齐全。符合招聘条件且材料齐全的,经审核后为报名。

  注意事项:

  全程审查。在测试考试前,将公布报名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但是,应聘资格的审查将贯穿招聘全流程。一旦发现考生提供材料不真实、不准确,或有伪造、假冒、修改的,立即取消应聘资格。

  (七)审查结果查询。审查结束后,将在微信公众号进行公布,考生可在体能测试前关注微信公众号进行查阅。

  

测试考试

  (一)体能测试。资格审查合格即可参加体能测试。

  测试项目:1000米长跑,50米跑,立定跳远,坐位体前屈。体能测试满分为100分,每项占25分,具体评分标准附后。

  注意事项:考生应当根据个人身体状况、自愿参加体能测试;如本人身体状况欠佳、不能参加的,应自觉放弃测试。

  (二)笔试。笔试主要考察考生的文化基础知识、刑法、刑事诉讼法、治安管理处罚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广西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等基本法律知识,以及当前时事要点等。考试时间为60分钟,满分为100分。考生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加10分:

  1.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

  2.退役军人

  3.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

  4.公安烈士、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

  5.民警配偶、子女。

  考生同时符合两种及以上情形的,只加分一次,加分直接计入笔试成绩。以上加分直接计入笔试成绩。符合加分条件的,须在报名时一并提交加分证明材料,材料不齐全或不准确、不真实的,不予加分。

  (三)面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具体事项将另行通知。

  (四)考试综合成绩折算方法。按照面试成绩占45%、笔试成绩占35%、体能测试成绩占20%的比例计算考试综合成绩。综合成绩取到小数点后两位。

  (五)免试情形。退役军人在服役期间无违法违纪记录,且具体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免予体能测试、笔试并直接进入面试环节:

  1.退役未满一年的(以报名截止时间为准);

  2.获得团级以上单位表彰的;

  3.曾在新疆、、青海等地区服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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