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广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招聘12人公告

  广西壮族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1年度公开招聘实名编制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及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中心实际工作需要,现将2021年度公开招聘实名编制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广西壮族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是隶属于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管理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负责全区疾病预防控制、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疫情报告等公共卫生服务工作,开展健康教育、预防医学研究及应用,负责卫生监督检验的技术工作,中心先后获批设立自治区人才小高地、博士后工作站、八桂学者和自治区级重点实验室等平台。

  二、招聘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实名编制工作人员12名,具体岗位要求附后。

  三、报名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热爱疾控工作,具有良好的素质、思想素质和职业道德。

  

(四)专业要求:详见附件1。

  

(五)年龄要求:详见附件1。

  

(六)具备相应的学历和学位,专业技术岗位须取得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详见附件1)。

  

(七)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能适应拟任岗位所需的身体条件。

  四、信息发布

  (一)本次公开招聘公告及拟聘人员公示:在广西人才网(www.gxrc.com)、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http://www.gxhfpc.gov.cn)和广西壮族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网站(http://172.16.16.59/)发布。

  (二)本次公开招聘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开考比例调整、成绩公布、进入各招聘环节名单等具体事宜: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http://www.gxhfpc.gov.cn)和广西壮族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网站(http://www.gxcdc.com)发布。

  五、招聘流程

  (一)考生报名

  应聘者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不接受电话或电子邮件等其他形式报名。

  报名时间:11月1日-5日(5个工作日),现场报名仅限于工作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本次报考人员年龄计算截止至报名首日。

  报名地点:南宁市金洲路18号广西壮族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行政办公楼4楼人事科419号办公室。

  每名应聘者只能应聘一个岗位。不符合本招聘公告所列专业岗位条件的人员谢绝报名。

  现场报名时应提供以下材料:

  1.《广西壮族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1年公开招聘实名编制人员报名表》(附件2);

  2.身份证、学历证、、专业技术资格证、执业的原件(原件验证后交回应聘者)和提交复印件(一式两份);

  3.工作经历证明(招聘单位工作人员除外)(附件3);

  4.两张2寸近期免冠正面彩色相片(笔试、面试准考证用)。

  应聘者应如实提供材料,经验核后发现有弄虚作假者,取消应聘资格。

  (二)资格审查及准考证

  资格审查的内容包括身份证、学历证、、执业、职称证、工作证明,确定公开招聘对象以及是否符合直接进入面试和直接进入考核的人员等。

  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人员不纳入公开招聘对象。审查结果将在广西壮族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网站公布,公布内容包括学历、学位、职称等信息;请应聘者于报名时间结束5个工作日后自行查询。

  准考证发放地点为广西壮族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人事科419号办公室,发放时间另行通知。

  (三)笔试

  应聘者需参加笔试、面试或综合考核的具体时间、范围和内容另行通知,请应聘者即日起注意广西壮族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网站的信息。凡因个人原因未能参加各项考试或体格检查的的,按自动弃权处理。

  笔试由本中心组织实施,通过资格审查合格后,按照招考岗位要求需要笔试者进入笔试程序,进入笔试的应聘人员名单将在广西壮族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网站公布。

  笔试为闭卷考试,统一命题、统一制卷、统一考试时间。考试时间为1.5个小时。笔试针对招聘岗位的特点,主要测试应聘者的公共知识、专业知识、文字表达等能力。

  笔试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广西壮族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网站公布笔试成绩和排位。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并通知面试人员。

  (四)面试

  面试由本中心组织实施,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入面试的人员信息将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广西壮族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网站公布。

  面试时间为10分钟。面试采用当场答题的方式,采取100分制评分。面试主要测试面试者的业务素质及潜在能力,包括应聘者的综合分析、言语表达、计划组织、人际关系、应变能力、领悟能力以及自我认知程度等。

  经核准开考或因考生缺考,面试时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该岗位考生成绩须达到该考场面试满分值70%以上(含)的方可按招聘需求进入下一程序。

  招考岗位有笔试要求的参考人员,总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70%;招考岗位无笔试要求的参考人员,总成绩=面试成绩。

  每一岗位面试结束后,即时宣布该岗位考生面试成绩及岗位排名。面试结束后24小时内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广西壮族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网站对全部参加面试考生的总成绩及岗位排名进行公示。

  (五)考核

  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接受综合考核的人选。综合考核着重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岗位匹配度和适应度等情况(必要时到应聘人员原工作单位进行考核)。综合考核无合适人选出现招考职位人选缺额的,在同职位考试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如递补人员考核仍无合适人选则该职位空缺。

  在综合考核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即取消聘用资格: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2)应聘者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

  (3)应聘者提供虚假证明和材料;

  (4)不服从工作安排。

  (六)体检

  根据面试和综合考核的情况,按1︰1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工作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执行,由我中心组织到指定的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按岗位以面试和综合考核的最后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体检递补人员。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七)公示

  经笔试、面试、综合考核、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广西人才网、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广西壮族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专业、学历学位、拟聘岗位等。

  (八)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人员,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签订聘用合同。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一般不低于3年,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

  六、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招聘考试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二)本次招聘监督举报电话为:0771-2518366,地址:南宁市金洲路18号。

  

招聘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刘老师0771-2518672。

  附件1:广西壮族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1年度公开招聘实名编制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docx

  附件2:广西壮族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1年公开招聘实名编制工作人员报名表.docx

  附件3:工作证明.docx

  

广西壮族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1年10月29日

  

2021年广西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法院招聘司法辅助人员公告

  

  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法院2021年公开招聘司法辅助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法院决定公开招聘司法辅助人员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岗位职责

  招聘岗位为司法辅助人员岗位。主要职责是:负责庭前准备的事务性工作,案件庭审、调查、询问、合议等环节的记录工作,裁判文书的文字校对、交付印刷工作,检查或落实法律文书送达工作;案卷材料的整理、装订、归档;完成法官交办的其他事务性工作。

  二、招聘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品行端正,有良好的个人素质。自愿从事司法辅助工作,自觉学习并遵守司法规范和礼仪,服从安排,爱岗敬业。

  2.未受过刑事、治安处罚和党纪、政纪处分,没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等行为,无酗酒、等不良嗜好。

  3.具有大专以上学历。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

  5.能快速、准确地进行计算机文字录入,熟练运用Word、Excel等软件。有一定语言文字归纳和庭审应对等审判辅助工作能力。

  6.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良好身体条件。

  三、薪酬待遇

  1.薪酬按照《关于调整青秀区机关事业单位利用财政资金聘用外聘用人员薪酬标准的通知》(南青人社通〔2020〕10号)执行。月薪为3660元,其中:基本工资2562元,绩效工资1098元。年度考核合格等次晋升工资(年度综合考核评定累计满两年合格以上晋升一个等级,最高可晋升10级,每级级差100元)。

  2.按规定办理社会保险(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及住房公积金手续。

  四、招聘工作安排

  (一)报名

  1.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21年6月20日止。

  2.报名材料:

  (1)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2)毕业证、复印件;

  (3)近期一寸免冠彩照;

  (4)个人健康码及14天内行程轨迹截图;

  (5)其他(如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证或获奖证明等)。

  3.报名方式:网络报名。

  填写《聘用人员报名登记表》(可到青秀区法院网站http://qxqfy.chinacourt.gov.cn/下载),连同报名材料电子版一并发到青秀区法院部邮箱qxqfyzzb@163.com),笔试时须提供原件核对。

  (二)资格审查和笔试、面试

  根据招聘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结合岗位需求及报名情况等,本单位可从中择优甄选进入笔试。通过笔试的,方能进入面试。笔试和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听打情况(即在规定时间内,按照语音进行计算机中文录入,以内容的完整度、汉字数量的准确度进行计分)。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协调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等内容。

  (三)体检和考察

  根据笔试面试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统一组织到指定医院(甲等)体检,费用自理。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政审。

  (四)确定拟聘人选和公示

  根据应聘人员的笔试面试和体检、政审情况,由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法院党组综合酝酿确定拟聘人选并进行公示。

  (五)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要求和程序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统一与指定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派遣至我院工作。

  五、其他

  1.应聘人员应对所填报的信息及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所交的应聘材料恕不退还。凡提供虚假材料、信息或故意隐瞒不良记录的,单位有权随时取消应聘人员聘用资格。因招聘工作需要,单位要求应聘人员提供其他辅助佐证材料的,应聘者应予配合。

  2.应聘人员应保持手机通讯畅通,未按照参加考试、政审、体检等手续者,视为自动放弃。

  3.本单位有权根据报名情况调整招聘计划。

  4.其他未尽事宜,解释权归青秀区人民法院。

  联系方式: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法院部

  地址:南宁市青秀区云景路19号 邮编:530029

  电子邮箱:qxqfyzgk@163.com

  联系电话:0771-5679509

  

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法院

  

2021年6月15日

  附件:聘用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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