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广西钦州市创建文明城市工作指挥部办公室招聘公告

  钦州市创建文明城市工作指挥部办公室2022年招聘公告

  

  钦州市创建文明城市工作指挥部办公室因工作需要,本着公平、公开、公正和竞争择优的原则,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素质;

  3.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五官端正,有较强的语言表达、写作及沟通协调能力;

  4.具有全日制大学专科以上学历,专业不限;熟悉办公软件,能熟练操作计算机,如Word文字处理、Excel表格等;综合文秘类相关专业,有办公室工作经验者优先;

  5.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男女不限,特别优秀可放宽至40周岁;

  6.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自招聘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5月13日。

  (二)报名方式。应聘者请将《钦州市创文办202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身份证、学历及相关证件扫描件发送至市创建文明城市工作指挥部办公室邮箱(qzsccb002@163.com),联系电话:2861319,陈炽斌、钟冰。

  (三)资格审查

  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报名表进行资格初审,对符合招聘条件者以电话形式通知进行现场资格复核。现场资格复核时间:5月13日(星期五),地点:市创文办二楼203(钦州市文化艺术中心西南门)。应聘人员在资格审核时提供以下材料原件查看并留存复印件各一份:

  1.身份证;

  2.取得的学历、书;

  3.取得的职业(执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等;

  4.其他获奖证书。

  应聘人员应确保所提供的资料及填报的信息真实有效,如有弄虚作假的,一经核实马上取消聘用资格。

  (四)笔试

  1.考试内容:公文写作;

  2.笔试时间:具体时间以市创文办电话或短信通知为准;

  3.地点:市创文办(钦州市文化艺术中心西南门)。

  (五)面试

  按笔试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进入面试(参加考试人数或合格人数不足时,可以降低比例),面试主要结合岗位特点测试应聘者的实际工作能力,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面试时间:具体时间以市创文办电话或短信通知为准。

  (六)体检和考察

  笔试面试后,按笔试40%和面试60%计算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体检参照事业单位录用体检标准执行。考察通过查阅档案、个别谈话等方式进行。

  三、签订聘用合同

  对体检、考察合格人员,正式签订聘用劳动合同。

  四、工资福利待遇

  一经聘用,将与聘用人员签订一至三年聘用劳动合同,工资按3.7万元/年(含单位和个人保险部分)标准发放。按国家政策购买相关社会保险,享受国家规定节假日和年休假。

  附件:钦州市创文办202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x

  

钦州市创建文明城市工作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5月5日

  

2022年广西南宁市兴宁区委员会招聘公告

  

  2022年中国党南宁市兴宁区委员会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决定公开招聘1名专职新闻宣传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党,有较好的奉献精神、组织纪律及保密意识。

  (二)中员优先。

  (三)身体健康。

  (四)年龄:35周岁以下(1987年4月以后出生)。

  (五)学历:具有国家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六)具有较好的文字功底和熟练的计算机操作水平,擅长视频文案制作拍摄、H5等专业技能。同等条件下,具有新闻媒体工作经历、在正式刊物发表过新闻或作品的优先。

  (七)持有C1及以上驾照有两年安全驾驶经验者优先。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有违纪违法记录的;

  2.不适宜担任机关工作情形的。

  二、招聘程序

  (一)时间:4月25日-4月30日。

  (二)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请将《南宁市兴宁区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和个人简历(附近期免冠照片),发至邮箱:xnqjiwei@163.com,邮件名为报考外聘人员+姓名。

  (三)面试:将在5月6日前择优通知面试。面试当天,须携带本人毕业证、、户口本、身份证等(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四)体检:按照面试考核情况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应到南宁市甲等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的可依次递补,费用自理。

  (五)用工形式:录用人员与广西嘉路人力资源顾问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派遣至兴宁区政府部门工作。

  三、聘期

  聘期两年。聘期满后工作表现好可续聘,续聘实行两年一聘。

  四、工资待遇

  (一)工资待遇:3100元/月(基本工资+绩效工资,不含单位缴纳的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连续两年年度考核合格以上的,可晋升1级工资档次,每晋升1级月工资增加100元。按规定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

  (二)工作地点:厢竹大道63号兴宁区政府机关。

  (三)工作时间:早上8:00-12:00,下午15:00-18:00,周末双休。

  五、报名咨询电话

  联系人:李扬,联系电话:0771-3290287。

  附件:南宁市兴宁区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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