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广西柳州市人民医院招聘277人公告

  柳州市人民医院2023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柳州市人民医院职工公开招聘管理制度(2020年修订)》(LZRY〔2020〕 ZN14)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一体两翼”发展规划,为进一步做好学科建设和人才强院战略目标,充实人才队伍,现将我院2023年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详见柳州市人民医院简介(附件1)。

  二、招聘岗位及对象

  本次公开招聘除学科带头人、学科骨干外,招聘相关岗位工作人员约277名。岗位计划表具体岗位要求附后(附件2)。

  三、报名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受公民的权利。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思想素质。

  (三)热爱医疗卫生事业,具有良好的团队和协作精神。

  (四)具有与报考岗位一致的资格条件。

  (五)身心健康,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报名、应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自发布之日起至计划岗位落实到位止。

  (二)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

  (1)请登录柳州市人民医院网址: http://www.lzry.com.cn/,进入人员招聘栏目,点击“人才招聘”进行报名。

  (2)同时,请将报名所需材料发送到柳州市人民医院接收简历邮箱(lryrsk2022@126.com),邮件以压缩包形式按“应聘科室+应聘岗位+姓名+学历+专业”编写。

  2.报名所需提交材料:

  (1)个人简历。

  (2)相关证明材料:身份证、户口本(首页、本人信息页)、学历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认证下载)、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认证报告(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认证下载)、资格证书、执业证书、医师岗位需提供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证(或证明)、英语和计算机等级证书、工作过的需提供工作证明及个人简历中所填写信息材料,如科研、论文、获奖证明或聘书等材料。

  (3) 健康码截屏、行程卡截屏。

  (4) 本人全身彩色相片1张(着正装或着工作服)。

  (三)初选

  医院综合应聘人员基本情况和综合条件,择优筛选后原则上按不低于岗位人数1:3比例确定入围人选并发出面试通知。

  (四)资格审查

  通过初选进入面试的考生,在进行面试之前,医院根据岗位招聘条件对考生资格进行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人员不纳入招聘对象。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凡发现考生与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立即取消其应聘资格,报考者的考试成绩也同时作废,所有责任由报名者自负。

  (五)面试、考试、考核

  1.应聘学科带头人/负责人、学科骨干岗位的面试、考试、考核,结合应聘岗位的实际情况采取灵活的方式进行。

  2.其他岗位的面试、考试、考核按照以下流程进行:

  (1)面试时间:本次招聘面试将分批次进行,分线上和现场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及形式医院提前通知应聘人员。

  (2)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的业务素质和应变能力,包括语言表达、综合分析、求职动机、情绪控制、应变能力、举止仪表等方面要素。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分数线,成绩计算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3)考试分为理论考试和技能操作考试。

  ①理论知识笔试采用闭卷考试,卷面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间为1小时,60分为合格分数线。内容为:

  a.临床医疗岗位―《医学临床“三基”训练医师分册(第四版)》。

  b.医疗技术岗位―《医学临床“三基”训练医技分册(第四版)》。

  c.临床护理岗位―《医学临床“三基”训练分册(第五版)》。

  d.非医疗类岗位―相关基础知识和专业理论知识。

  ②技能操作考试采取现场考核方式,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分数线,内容为:

  a.临床医疗岗位﹑执业医师考试范围等相应专业的技能考试内容。

  b.医疗技术岗位相应专业的技能考试内容。

  c.临床护理岗位临床护理技术操作。

  d.非医疗类岗位―相关专业技术操作能力。

  ③开考的比例﹐招聘职位与报名人数的开考比例不能低于1:3。对招聘职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确因工作急需补缺的,由招聘科室申请报人事科同意后,方能开考。

  ④综合成绩=理论知识笔试(20%)+技能操作考试(30%)+面试(50%),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考核人选。

  (4)考核

  ①面试、考试结束后,根据招聘岗位的性质和特点,采取个别谈话、查阅档案等方式进行考核,考核人选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1:1至1:2的比例确定。

  ②考核工作由人事科负责组织实施,考核内容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修养、业务能力、工作业绩、遵纪守法、岗位匹配度等情况,并对应聘者资格条件及相关情况进行复查。对历届应聘人员必要时到其原工作单位进行考核,必要时进行业务能力及综合素质考核。

  ③考核中出现考核不合格者或是应聘者自愿放弃的,按综合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

  ④考核结束后,经过院长办公会或院党委会集体研究讨论决定,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

  (六)体检

  1.体检人选为考核结果经医院讨论拟聘用人员,由医院人事科统一组织,到我院健康管理中心进行体检。

  2.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拟聘用到学科带头人/负责人、学科骨干岗位人员,体检免费;拟聘用到其他岗位人员,体检费用由本人自付。

  体检对象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原则上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七日内提出复检要求,经我院批准后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执行的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3.体检中出现身体不合格者或报考人员自愿放弃的,报经医院办公会议研究批准,可从考核合格人选中按综合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

  4.组织体检时,要做到认真负责、程序严格、组织严密、公开透明。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分。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体检者,不予招聘或取消聘用。

  (七)公示。根据面试、考试、考核、体检结果,拟聘用人员在医院公告栏内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如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有异议的,医院应当及时进行复查。

  (八)聘用。经公示无异议人员,医院发出聘用通知,拟聘用人员在规定时间报到、办理入职手续,签订合同和协议,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制度。

  五、人才引进需求信息及待遇

  (一)学科带头人/负责人

  1.招聘人数:若干名。

  2.专业要求:临床医学与医学技术类。

  3.任职条件及要求:

  (1)获得博士学位,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硕士生导师,年龄50周岁(含)以下,优秀者可放宽至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2)有三甲医院担任科室主任经历并从事本专业10年(含)以上者优先考虑。

  (3)治学严谨,作风正派。

  (4)专业理底扎实,业务技术精湛,具有较强的综合素质及医、教、研能力,在同行中具有较高知名度及学术地位。

  (5)有较强的沟通能力和凝聚力。

  (6)符合本公告中报名基本条件。

  4.福利待遇:

  (1)提供事业单位编制。

  (2)享受柳州市人才政策和医院奖励(对特别优秀的学科带头人,可采取一事一议方式,制定引进方案):

  ①柳州市人才政策,根据柳州市人才政策文件方案执行。

  ②医院人才引进待遇:安家费40-50万元(税后)、科研启动经费10-100万元,租房补贴1000-1500元/月(连续补贴6个月)。

  ③医院承担来院考察期间的往返路费及住宿费用。

  (二)学科骨干

  1.招聘人数:人数不限。

  2.专业要求:临床医学与医学技术类。

  3.引进学科:每个科室/病区均有博士用人计划。

  4.任职条件及要求:

  (1)获得博士学位,年龄45周岁(含)以下。

  (2)优秀应届毕业生或有三甲医院工作经历者优先考虑。

  (3)符合本公告中报名基本条件。

  5.福利待遇:

  (1)提供事业单位编制。

  (2)享受柳州市人才政策和医院奖励(特殊情况可采取一事一议方式,制定引进方案):

  ①柳州市人才政策,根据柳州市人才政策文件方案执行。

  ②医院人才引进待遇:安家费10-50万元(税后)、科研启动经费10-100万元,租房补贴1000-1500元/月(连续补贴6个月)。

  ③医院承担来院考察期间的往返路费及住宿费用。

  (三)临床业务骨干

  1.招聘人数及专业需求:详见附件2。

  2.任职条件及要求:

  (1) 符合本公告中报名基本条件,2022、2023应届毕业生或有工作经历皆可。

  (2) 经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执行“两个同等对待”政策。“两个同等对待”指:面向社会招收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培训对象培训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的,在招聘、派遣、落户等方面,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对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在人员招聘、职称、晋升、岗位聘用、薪酬待遇等方面,与临床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即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可应聘相应的岗位(其中,住培合格证书中的培训专业原则上应当与招聘岗位的专业或类别要求相一致)。

  3.福利待遇:

  (1) 待遇参照国家事业单位标准执行或按照医院相关规定执行,符合柳州市人才引进政策的应聘者可享受柳州市人才引进政策相关待遇。

  (2) 紧缺专业(紧缺专业包括:科、儿科、重症医学科、病理科、感染性疾病科、小儿外科、产科、急诊科、精神科门诊)硕士研究生或“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硕士研究生(取得学历证及)给予5-10万安家费。

  六、纪律与监督

  严肃公开招聘纪律,对于在公开招聘考试中出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七、其他事宜

  (一)与应聘相关的所有后续通知和变动均在柳州市人民医院官网“人员招聘栏目”通知,请应聘者自行关注,过期自负。

  (二)本公告由柳州市人民医院解释。

  (三)联系方式:

  1.招聘咨询电话:人事科0772-2662055

  2.招聘监督举报电话:监察室0772-2662035

  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周六上午8:00-12:00

  附件1柳州市人民医院简介.docx

  附件2柳州市人民医院2023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docx

  

2023年广西质量技术工程学校招聘公告

  

广西质量技术工程学校2023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及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单位实际工作需要,现将本单位2023年度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广西质量技术工程学校创办于1965年,是隶属于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的公办全日制中等职业学校,是目前全国仅有的3所开展质量技术职业教育的全日制普通中等职业学校之一。目前校址在南宁市龙亭路8号。

  二、招聘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实名编制工作人员4名,具体岗位及报考要求附后。    

  三、报名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具有良好的素质和道德品行。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五)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六)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10月30日至2005年10月31日期间出生)。  

  本次招聘中有涉及年龄、工作经历及年限等要求的,时间计算到报名首日,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全日制学习或脱产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免于刑事处罚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3.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3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3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书报考)。

  4.曾被开除公职或学籍的。

  5.因违法、违纪正在被查处的。

  6.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7.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规定需回避的。

  8.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四、信息发布地址    

  (一)本次公开招聘公告、拟聘公示:广西人事考试网(www.gxpta.com.cn)、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http://scjdglj.gxzf.gov.cn/)、广西质量技术工程学校网站(http://zlgc.nnxy.cn/)发布。

  (二)本次公开招聘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开考比例调整、成绩公布、进入各招聘环节名单等具体事宜:广西人事考试网(www.gxpta.com.cn)、广西质量技术工程学校网站(http://zlgc.nnxy.cn/)发布。    

  五、招聘流程    

  (一)考生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10月31日 - 2023年11月9日。

  2.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登录广西质量技术工程学校公开招聘平台(网址:https://gxzlgc.gkzpfw.com)报名,不接受电话或其他形式报名。

  报考人员可于报名期间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询报名阶段资格审查结果。在报名时间内,报名确认前或者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直接在网上改报其他职位;报名确认后尚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者已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

  注意事项:在网上所提交的报名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因网上报名提交的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者错误填写报名信息,而造成网上资格审查、面试资格审查、考察不通过等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责任。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多报岗位视为报名无效,不进入资格审查程序。 

  3.报名时,应聘人员应仔细阅读并理解岗位资格条件,并在确认报名前在线签署承诺书。报名时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因报名提交的申请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者错误填写报名信息,而造成资格审查、面试资格审查、考察不通过等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责任。

  4.应聘人员不需缴纳报名考试费;应聘人员往返交通及食宿等费用自理。

  (二)资格审查

  我校将组织人员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不得再进行资料修改。应聘人员所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如发现应聘者的信息不符合本公告所要求的招聘资格条件的即取消其应聘资格。

  (三)考试      

  采用笔试、面试两项考试,考试总分为200分,其中:笔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满分为100分,考生总成绩计算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笔试、面试均由我校统一组织。

  1.笔试

  (1)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全部进入笔试,笔试人员名单在广西人事考试网、广西质量技术工程学校网站发布通知。

  (2)笔试考试内容为教育教学有关知识、市场监督管理有关基础知识等,分值为100分,以闭卷方式进行;不设合格分数线。

  (3)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4)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在广西人事考试网、广西质量技术工程学校网站公布。

  (5)个别职位因报名人数不到开考比例,确因需要进人的(符合桂人社办发〔2013〕135号文件相关规定),经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后可以降低开考比例。

  2.面试 

  (1)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应聘者成绩出现并列时,一并列入面试人选)。

  (2)进入面试人员名单于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在广西人事考试网、广西质量技术工程学校网站公布。

  (3)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面试前我校将现场对进入面试人员进行面试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应按时到指定地点按要求提供报名材料原件交工作人员审核,否则将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4)面试采取试讲+结构化面试进行,面试成绩在面试当天公布。面试考官按《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桂人社发〔2011〕155号)的规定组成。

  注意事项:经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开考或因考生缺考,面试时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该岗位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以上(含70分)的方可按招聘需求进入下一程序,考生成绩达不到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四)考核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岗位招聘人数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核人选,比例内末位考生如出现总成绩并列者,则以面试成绩高分者进入考核范围。如比例内末位考生总成绩和面试成绩均并列时,并列人员均进入综合考核环节,根据综合考核情况确定体检对象。考核不合格或者自愿放弃考核资格的,由学校党政联席会讨论决定是否递补。

  考核由广西质量技术工程学校组织实施。考核组对考核人选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以及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全面考核。考核的同时,要进行报考资格复审。经考核不合格的,不予录用。凡是重要档案材料不全、不真实,以及个人经历不明、历史状况不清,无法进行有效考察的,不得确定为拟聘用人选。

  对考核不合格的,应及时将考核结果反馈考核对象,考核对象对考核结果有异议时,学校应当进行复核,并作出复核结论。

  (五)体检    

  考核结束后,根据计划录用人数与体检人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由广西质量技术工程学校统一组织,参照自治区党委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卫生健康委《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文件精神执行。体检在具备相应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体检不合格或者自愿放弃体检资格的,由学校党政联席会讨论决定是否递补。

  (六)公示    

  对于拟聘用的人选,在广西人事考试网、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广西质量技术工程学校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人员的姓名、性别、专业、学历学位、拟聘岗位等。

  (七)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按规定办理有关聘用和入编手续。经审批同意聘用的人员,由用人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与其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相关待遇按广西壮族自治区关于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

  批准聘用的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批准聘用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原则上不超过6个月。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六、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招聘考试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二)招聘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文老师

  联系电话:0771-5900962。

  (三)本次招聘监督举报电话为:

  0771-5900886(广西质量技术工程学校纪检监察室)

  七、特别提示

  (一)报考人员在本次录用考试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相关环节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将按《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桂人社发〔2011〕155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区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桂人社办发〔2013〕135号)的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分别给予取消相应资格、考试成绩无效。

  (二)报考规则参考公务员考录管理,报考人员出现《公务员考试录用笔试考务组织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11〕134号)所附《中央机关公务员考试录用笔试考务操作规程(试行)》中关于手机使用违纪情形的,给予取消本次考试资格;在评卷中被鉴定为雷同试卷的,给予取消本次考试资格处理。

  (三)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辅导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主办方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本公告由广西质量技术工程学校负责解释。    

  附件:广西质量技术工程学校2023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xls

  

广西质量技术工程学校

  

  

2023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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