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柳州市鱼峰区乡镇事业单位招聘简章

  2021年度柳州市鱼峰区公开招聘(自主实施)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为进一步充实鱼峰区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助推乡村振兴,根据《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桂人社发〔2011〕155号)文件精神和相关规定,鱼峰区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招聘计划及人数

  本次共计划招聘鱼峰区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5名(全额拨款事业编制),招聘岗位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含试用期)。招聘资格条件详见《2021年度柳州市鱼峰区公开招聘(自主实施)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见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思想素质好,遵纪守法;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报考年龄段:18周岁至35周岁指1985年11月8日(含本日)至2003年11月7日(含本日)期间出生;

  (六)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1.现役军人;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3.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4.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5.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6. 获聘在柳城县、鹿寨县、融安县、融水县、三江县五个县下属事业单位,城区、新区下属乡镇事业单位,且在最低服务期限内的在编在岗人员(含聘用教师控制数人员);通过定向招聘获聘到事业单位,且在最低服务期限内的在编在岗人员;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到事业单位工作的其他情形。

  (七)其他说明

  1.本次招聘若无特别标注,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均须在2021年11月8日(含当日,下同)前取得。工作年限、任职年限、处分年限等任何涉及时间段的计算,均以2021年11月8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计算。

  2.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广西事业单位线下公开招聘活动疫情防控工作指南》、柳州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制定发布的《应对近期国内严峻新冠肺炎疫情“十严格”》措施做好所有人员健康管理。参加公开招聘活动的所有人员必须申领健康码,没有健康码不得参加公开招聘活动。

  (1)在考试开始前14天做好自我健康状况监测,无发热、咳嗽、乏力等症状方可参加考试;

  (2)有疫情中高风险地区返柳人员或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接触史的人员不允许参加考试。有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人员旅居史的人员必须完成社区要求的管控措施后方可参加考试;

  (3)本次招聘考试执行二码联查,考生应在考前进行健康状况监测和新冠疫苗接种。现场体温检测未超过37.3℃的考生,凭“健康码”绿码、接种码(含已接种第一针,未到规定时间完成全部疫苗接种考生)可正常参加考试,未能提供接种码或超过要求时限尚未接种的考生,需提供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结果证明才能参加考试。

  3.报考人员参加笔试、面试时应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除核验身份及面试考场内按要求摘戴口罩外,进出考点应当全程佩戴口罩。

  三、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

  2021年11月8日--2021年11月9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7:00)。

  (二)报名要求

  报考人员应对照自身条件,明确符合招聘的基本条件,再认真选择符合自身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每位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对重复报考本城区其他岗位的,一经发现,取消其报考资格。

  (三)报名形式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1.报名地址:柳州市鱼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柳州市静兰路10号鱼峰区人民政府410办公室)。

  2.报名所需材料:(1)《2021年度柳州市鱼峰区公开招聘(自主实施)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一份(附件2);(2)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复印件一份;(3)毕业证复印件一份、复印件一份,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一份(学信网认证下载);(4)岗位需要的其他条件材料证明。考生携带以上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现场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原件退回。

  3.资格审查:鱼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报考人员报名材料参照《岗位表》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未通过资格审查的,须说明原因。资格条件不符的,不得参加笔试、面试。

  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程,明知不符合基本条件或不符合岗位条件仍报名的,在任何环节被审核发现的,都将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此外,因报名提交的申请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错误填写报名信息,而造成笔试资格审查、面试资格审查不通过等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责任。

  4.领取准考证

  (1)报名时审核通过的考生当场发放准考证。

  (2)应聘人员按照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地点并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考试(身份证、准考证两证缺一不可)。准考证是应聘人员参加本次考试的重要凭证,请应聘人员务必妥善保管。

  (四)开考比例

  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实际通过资格审核人数的开考比例原则上不能少于1:3,未达到 1:3 比例,确有需要的由招聘单位申请,报柳州市鱼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可按照实际报名人数申请开考。

  四、笔试

  (一)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1年11月14日(星期日)9:00--11:00;

  地点:按照笔试准考证上具体地点

  (二)组织

  由柳州市鱼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

  (三)成绩公示

  考试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在鱼峰区政府一楼公开栏和鱼峰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进入面试资格审核人员名单。

  (四)笔试注意事项

  考生除携带水性笔等必要的文具外,不得携带任何资料和通信工具进入考场。开考后15分钟及以上未进入考场,取消考试资格。

  五、面试

  (一)面试人员的确定

  根据应聘人员笔试成绩,按照招聘岗位计划与应聘人员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入围人选,比例内末位应聘人员出现笔试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面试入围人选,不足1:3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入围人选。有缺考、零分或违纪情况的应聘人员不能入围面试。

  原为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的报考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或辞职证明(证明须加盖单位公章),开具同意报考证明确有困难的,经柳州市鱼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可在面试后10天内提供,未能提供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或辞职证明的,按报考人员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处理。

  (二)递补面试人员

  出现考生本人自愿放弃参加面试的,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面试人员,递补由柳州市鱼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电话通知应聘人员。因报考人员填报的联系电话有误或是关机及多次未接电话致无法联系的,取消面试资格,由鱼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直接通知下一名报考人员进行递补。

  (三)面试资格审核

  入围面试考生须在2021年11月18日-2021年11月19日(8:30-12:00,15:30-17:00)持面试资格审核材料原件,到鱼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410室进行面试资格审核(已审核原件的,考生持有效身份证领取《面试资格确认书》即可)。材料审核无误且符合岗位条件的,当场发放《面试资格确认书》;入围考生未提供相关证件、材料,或提供的证件、材料不齐全或信息不实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入围考生出现伪造学历明及其他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并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四)面试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1年11月20日(星期六),8:30开始;

  地点:柳州市鱼峰区人民政府(静兰路10号)。

  (五)面试形式

  考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六)面试组织

  1.面试工作由鱼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

  2.考生须于面试当天上午7:40之前持考生本人的有效身份证原件、《面试资格确认书》原件,两项材料缺一不可,经工作人员核验后进入候考室。面试当天上午7:50,考生在工作人员的安排下,抽签确定参加面试的先后顺序,面试当天上午7:50仍未到达候考室的考生按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处理。

  3.面试结果应用: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60分为合格,成绩计算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得确定为考核人选。其中,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比例达不到1:3的,报考人员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以上(含70分)的方可按招聘需求进入下一程序,考生成绩都达不到70分以上分值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面试结束后,面试成绩于面试当天公布。

  4.面试期间,对面试考官和报考人员实行封闭管理。严禁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和智能设备进入候考室和面试考场。报考人员面试时不得向考官透露本人姓名、籍贯、毕业院校、工作单位、父母情况、报考岗位等个人信息。凡透露本人姓名的,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其余酌情按扣3-5分处理。

  (七)公布综合成绩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并于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鱼峰区政府一楼公开栏和鱼峰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

  六、考核

  (一)面试结束后,招聘单位根据计划招聘人数1:1的比例,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人选进行考核。相同职位招聘人数内出现两人以上综合成绩相同时,以面试成绩高分者进入考核程序。

  (二)由招聘单位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要求对考核人选开展考核工作。考核着重考察报考人员的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修养、业务能力、遵纪守法、岗位匹配度等情况。考核过程中要查阅考生档案,再次复核考生资格。考核不合格、资格条件不相符的考生,取消聘用资格。

  (三)考核中出现考核不合格者或是报考人员自愿放弃的,招聘单位可提出申请,报柳州市鱼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可从面试合格人选中按综合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

  七、体检

  (一)体检人选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按照实际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组织。体检工作由柳州市鱼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

  (二)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按《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的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对有当日当场复检要求的体检项目,复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执行。报考人员对其他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体检实施机关和体检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对复检项目严格保密。原则上,非当日当场复检的项目,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因体检不合格或是报考人员自愿放弃的,可以从面试合格人选中按综合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

  (三)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自付。

  八、公示及聘用

  (一)根据笔试、面试、考核、体检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公示后,报考人员自动放弃聘用资格或公示有异议经核实不能聘用的,可按程序递补聘用对象。

  (二)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聘用手续,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合同书》。报考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15日内到单位报到上班,逾期不报到上班按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处理,不再递补聘用对象。

  九、其他事项

  (一)严格实行回避制度。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的,不得被聘在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用人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主动回避。

  (二)严格公开招聘纪律,对在本次考试中出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三)拟聘用人员,如因个人原因自动放弃聘用的,应提交《关于自动放弃聘用的声明》,并亲笔签名、加盖手印,附身份证复印件1份。

  (四)本次公招考试不指定考试用书,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本简章由鱼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鱼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联系方式:0772—3161197

  

柳州市鱼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1月1日

  

  附件1.2021年度柳州市鱼峰区公开招聘(自主实施)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xlsx

  附件2.2021年度柳州市鱼峰区公开招聘(自主实施)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xls

  附件3.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1年版).xls>

  

  

      


    广西柳州市公安局2023年招聘警务辅助人员30人

      

    柳州市公安局2023年度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根据相关规定,柳州市公安局2023年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本次招聘用人单位为支队,共计划招聘辅警30人。职位信息详见职位计划表(附件1)。

      

      (扫描二维码查看:附件1)

      二、报名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3.应聘年龄:本次招聘对象适合男性,年龄为20周岁以上(2003年9月14日之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8年9月15日之后出生),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3年9月14日。

      4.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和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或岗位需要的专业资质、专门技能;

      5.具有良好的素质和道德品行;

      6.身心健康,思想端正,无传染病和其他疾病特征,无色觉异常,无纹身,无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无肢体功能障碍等;

      7.公安机关规定的其他条件。

      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公安、军人烈士和因公牺牲民警的配偶、子女,退役军人,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类或者政法类院校毕业生,以及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或者专门技能的人员。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参加非法组织、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被判处刑罚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治安管理处罚的,或涉嫌违法犯罪尚未结案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曾因吸毒、嫖娼、、盗窃、酒驾、醉驾、寻衅滋事等受到处罚的;

      6.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劳动教养、收容教育或者有吸毒史的;

      7.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8.被开除军籍,或者因违反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单位管理制度,被解除劳动合同的或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9.被银行、法院视为失信人,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或有其他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0.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1.近两年以来从柳州市公安机关离职的;

      12.本市在职在岗警务辅助人员;

      13.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三、报名程序

      本次招聘一律通过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不接受现场、电话、传真等其他方式报名。

      (一)报名时间和方式

      报名时间:2023年9月15日00:00至9月20日17:00。

      报名方式:考生可登录柳州市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网上报名系统(https://gx.bmpta.com/lzgafj/index.aspx)或通过扫描二维码进入报名网站进行报考,每人限报一个职位。报名不收取费用。

      

      

      ( 扫描二维码进入网上报名系统链接进行报考)

      (二)资格初审

      1.考生必须对其所填写的报名信息和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有不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2.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不能通过资格审核;

      3.资格初审由报名系统自动进行,考生须在报名系统中自行关注报名及资格审核结果,报名期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可根据审查意见对个人信息进行修改完善或改报其他岗位。

      4.资格审核通过的,报名成功。

      (三)打印准考证

      报名成功的考生,可在2023年9月21日12:00起至9月25日8:00止,在网上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

      四、考试

      我局将通过柳州警方(微信号:lzjf)、柳州(微信号:lzjj)等微信公众平台发布考生知识考试、体能测试、面试相关信息。报名成功的考生需按照考试相关要求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

      (一)知识考试

      知识考试采用计算机考试的方式进行,内容包含时事、法律法规、公安业务等相关知识,考试复习范围(详见附件2)。

      

      

      (扫描二维码查看:附件2)

      考试时间、地点及相关讯息暂定于9月21日进行公布。

      (二)体能测试

      根据参加知识考试的考生,根据计划录用人数与体能测试人选1∶3的比例,按照考生的知识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能测试入围人选,比例内末位考生出现知识考试成绩并列情况的,同时进入体能测试;知识考试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体能测试。体能测试项目分别为男子组:1000米跑、10米×4往返跑、纵跳摸高;女子组:800米跑、10米×4往返跑、纵跳摸高。

      体能测试项目评分标准依据《公安机关录用人民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执行(见附件3)。

      

      

      (扫描二维码查看:附件3)

      体能测试项目规则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体能测评实施规则》执行(见附件4)。

      

      

      

      (扫描二维码查看:附件4)

      测试结果分别为合格、不合格,其中有一个项目测试结果不合格的,则体能测试评定为不合格。体能测试不合格的,不予进入下一环节(面试环节)。体能测试时间、地点及相关讯息暂定于9月下旬公布。

      (三)面试

      根据招聘计划按1:2的比例进入面试,面试人数达不到1:1比例的职位,由我局统一对考生进行调剂,考生参加调剂后的职位面试。我局可在考生符合其他职位要求条件下,按照知识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调剂至相应职位,如各适合的职位比例人数如已满额,则不再对超出职位比例人数的考生进行调剂,不予面试。

      面试当天考生报到后,我局将开展资格复审工作,考生须携带有关证件、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进行资格复审。考生面试前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予参加面试,同时,取消后续所有应聘环节资格。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讯息暂定于10月上旬公布。

      (四)考试成绩计算

      1.考生考试成绩=知识考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2.考生考试成绩(含知识考试、体能测试、面试等成绩)仅本次考试有效。如招聘期间辅警职位出现缺额或新增员额,招聘单位可在面试合格且符合该缺额职位应聘条件的未聘用人员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直接补录。

      五、体检、政审、公示及签订聘用合同

      (一)体检

      原则上根据计划招聘人数1∶1的比例,按照同一职位考生的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人选,比例内末位考生出现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体检入围人选。体检依据《柳州市公安机关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体检标准(试行)》执行(见附件5)。

      

      (扫描二维码查看:附件5)

      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经批准后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费、复检费由考生本人承担。体检时间、地点及相关讯息暂定于10月中旬公布。

      (二)考察

      考察与体检同步进行,由我局按照规定对考生进行考察。体检、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缺额根据考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三)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经我局研究后,通过柳州警方、柳州微信公众号等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后,确定聘用人员名单,办理聘用手续。公示暂定于10月下旬发布。

      (四)签订聘用合同

      对经知识考试、体能测试、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应聘人员,根据资格条件和招聘计划确定聘用人员。首次签订劳动合同的期限为3年,同时,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间接受岗前培训,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或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聘用条件或岗位工作的,予以解除劳动合同,取消聘用。聘用工作暂定于11月上旬进行。

    广西柳州市融水县公安局招聘辅警12人公告

      

    融水县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为适应当前社会治安形势的需要,充实公安机关警务辅助力量,进一步加强我县治安防控能力建设,切实维护社会治安大局平稳,根据《广西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文件规定,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十二名,其中男性十名,女性两名。工作职责为协助开展执法执勤、维护交通秩序、参加治安巡逻、值班备勤、处置突发案事件等。工作强度大,有一定的职业风险,对身体素质、心理素质均有较高要求。

      二、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

      2、身体健康,体貌端正,男性净身高在165cm以上;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无色弱,无纹身,矫正视力不低于5.0。面部无明显缺陷,无各种残疾和其他不适宜从事公安工作的疾病。

      3、自愿从事公安警务辅助工作,表现好,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党的领导,爱岗敬业,乐于奉献,吃苦耐劳,服从组织分配;

      4、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5、、18周岁至35周岁上。

      6、学历:大专文化及以上,退伍军人可放宽至中专或高中。

      7、户籍地为柳州市(含柳州市管辖的五县)或者出生地为融水苗族自治县,现在融水县生活。

      (二)优先条件 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下列人员:

      1、公安英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

      2、在职公安民警配偶;

      3、退役士兵;

      4、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

      5、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

      6、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或专门技能的人员。

      (三)禁入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招聘为警务辅助人员: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治安管理处罚;

      2、因违规违纪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3、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

      4、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本人或家庭成员以及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活动;

      5、在校学生(函授在读生除外)

      6、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情形。

      三、报名时间和方式

      (一)报名时间:2023年9月15日至2023年9月28日的工作日,8:00-12:00,15:00-18:00。

      (二)报名方式:本次招聘一律通过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不接受网上、电话、传真等其他方式报名。

      (三)填报信息。报考人员需如实、准确填写《融水县公安局招聘报名表》,提交报考相关材料。填报虚假信息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

      (四)需提供的证件及材料。报考人员在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本人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

      2、报名人员是公安英烈士、因公牺牲民警配偶子女、在职公安民警配偶、退役士兵、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先进个人、公安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需提供相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或专门技能的人员持相关证明或证件原件和复印件;

      3、其他能证明自己能力的材料。

      (五)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本次招聘全过程。一经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岗位条件的,立即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一切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计算机考试、面试和体能测试。

      (一)体能测试

      1、体能测试项目

      男子组:1000米跑、4×10米往返跑、纵跳摸高;

      女子组:800米跑、4×10米往返跑、纵跳摸高。

      体能测试项目评分标准依据《柳州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试行)》执行。

      2、体测时间:10月7日上午8:30,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3、体测地点:具体地点见通知。

      (二)计算机考试

      1、考试内容:计算机的基本操作。

      2、考试时间:10月7日,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3、考试地点:具体地点见通知。

      (三)笔试

      1、笔试内容:与警务辅助人员工作相关知识。

      2、笔试时间:10月7日,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3、注意事项:参加笔试人员应按照通知的时间、地点和要求,携带本人证件(身份证)原件,黑色签字笔参加笔试。

      (四)面试 面试采用半结构化形式面试,主要了解应聘者基本情况,综合素质、学习工作经历、专业特长等,通过随机提问测试应聘者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随机应变能力、仪表举止等综合素质。

      五、体检

      参照公务员标准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时,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提出书面复检要求复检一次。

      六、公示

      政审合格人员将在融水警方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接受监督,反映情况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经政审、公示后不宜聘用人员取消其资格。

      七、福利待遇

      1、工资结构:应发工资+加班费+物业补贴+绩效等,约3233元/月。

      2、按国家规定缴纳社会保险、医疗保险和公积金。报名地点:融水县公安局二楼210室(水东新中医院旁)。

      报名咨询电话:0772-5131900。

      

    融水苗族自治县公安局

      

    2023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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