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广西大学招聘财务处非教师专业技术人员简章
广西大学2021年公开招聘财务处非教师专业技术人员(硕士学位)简章
广西大学(https://www.gxu.edu.cn/)是国家“211工程”建设学校,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教育部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合建的“部区合建”高校。根据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硕士及以上学位非专任教师岗位人员1名,有关招聘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基本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思想素质过硬。
(二)身心健康,具有良好的品行和团队协作精神。
(三)具备在高等院校从事相关工作的知识水平和能力。
(四)符合招聘岗位的具体资格条件和要求。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本次招聘遵循保证质量、择优录取的原则,招聘岗位及条件如下。
招聘岗位
| 招聘 人数
| 学历 及学位
| 专业
| 其他要求
| 备注
|
非教师 专业技术
| 1人
| 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
| 会计学、金融学
| 年龄35周岁以下,即1986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
| 本岗位设在校财务处
|
三、招聘程序
报名——资格审查及初筛——初试——复试——综合考核——学校审批——体检——公示——签订聘用合同。具体如下:
(一)报名
应聘者登录“广西大学招聘网”(http://zp.gxu.edu.cn)进行网上报名。报名前,请认真阅读招聘公告和报名网站发布的相关信息,详细了解报考岗位条件,网上阅读并同意《诚信承诺书》后进行报名。
报名时间:自2021年8月30日至2021年9月6日。
(二)资格审查及初筛
学校组成专家工作组根据招聘条件进行资格审查及初筛,综合各方面素质能力要求,采取专家组成员无记名投票方式择优选取应聘者参加初试。具有博士学位应聘者可直接进入复试环节。
请考生自行登录“广西大学招聘网”个人账号查询资格审查及初筛反馈结果。因考生填报信息不全而造成的资格审查及初筛未通过的,后果由考生负责。
招聘岗位按招聘人数和报名人数不少于1:3的比例开考,如岗位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由人力资源处报学校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审定是否开考。
(三)初试
初试采取笔试方式进行,考试时间、地点等具体事项将在广西大学主页(http://www.gxu.edu.cn/)和广西大学招聘网另行通知。
初试结束后,各岗位按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不高于招聘岗位1∶3的比例确定候选人进入复试。成绩不满60分(百分制)者不能入围面试。
入围人选将在广西大学主页和广西大学招聘网予以公布。
(四)复试
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复试结束后,考试总成绩按考生初试成绩50%和复试成绩50%确定总成绩;具有博士学位的应聘者考试总成绩按复试成绩确定。
以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候选人进入综合考核环节,具体事项将在广西大学主页和广西大学招聘网另行通知。
(五)综合考核。
综合考核工作包括资格复审、审查等。
(六)学校研究审定拟聘用人员。
(七)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个人自理。
(八)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九)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
本次招聘录用人员按自治区高等学校非实名用人制度相关规定管理,实行“3+3”聘期,即:聘期前3年不入事业编制,三年期满考核不合格者终止聘用合同,考核合格者继续聘用;聘期后3年内可申请进入事业编制,通过学校入编考核的,重新签订聘用合同;聘期结束未能通过入编考核的,不再续聘。
四、注意事项
(一)本次招聘实行严格的自律机制,应聘者对提交审核的报考信息及相关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在招聘过程中,凡发现填报信息或提供的材料存在虚假不实之处的,学校有权取消考试或录用资格,并记入诚信档案,视情况在一定年限内不再接受该考生报考申请。
(二) 符合岗位条件的人员均可报考,但不接受已取得报考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但在读或已考取更高学历、学位并决定攻读的人员报考。如隐瞒情况报考,一经发现,学校有权取消考试或录用资格。
(三)身份证号是登录网上报名系统的唯一标识,密码可修改,请牢记并妥善保管。
(四)本次招聘各环节信息均通过广西大学主页和广西大学招聘网发布,不安排电话通知,请各应聘者及时关注网上相关通知。
(五)此次公开招聘公示结束时已获得招聘岗位所要求学历的拟聘人员,须在公示结束后三个月内到校报到;其他人员须在公示结束后半年内到校报到。超过期限后需重新参加公开招聘。
(六)应聘者须配合学校疫情防控工作,对于瞒报疫情、不配合采取应急处置措施、违反学校疫情防控规定的应聘者,将取消考试资格或考试成绩,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五、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771-3232147
投诉电话:0771-3237354
以上电话联系时间均为工作日,上午7:50-12:00;下午14:40-17:30。
广西大学
2021年8月29日
2021年南宁市江南区水利局公开招聘水管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因工作需要,我局拟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水管单位编外工作人员15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江南区水利局水管单位编外工作人员15名,工作地点:南宁市江南区苏圩镇、延安镇、江西镇农村地区,岗位详见《2021年江南区水利局水管单位外聘人员岗位需求表》(附件1)。
二、招聘岗位条件
(一)报名者同时应具备以下条件:
1.年龄18周岁以上,男45周岁以下,女4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
2.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含中专),专业不限,详见附件1。
3.有相关工作经验及驾驶经验者优先。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曾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辞退、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与原工作单位未解除劳动关系的;
6.其他不符合报名条件或违反规定不得聘用为编外聘用人员的。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1年4月22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11:30,下午15:30-17:30)。
报名地点:江南区壮锦大道19号,江南区行政中心A座6楼613办公室(南宁市江南区水利局),联系电话:0771-4977145
报名须提交的材料: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专业技术资格证等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近期二寸免冠彩色照片一张。
报名形式:本次招聘实行现场交材料形式,江南区水利局对材料进行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费用。
四、面试
面试分值满分为100分,根据报名材料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经资格初审合格者参加统一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至低分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应到二甲及以上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文件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六、考察聘用公示
用人单位对体检合格拟聘用人员进行考察,考察主要方式为到户口所在地村(居)民委员会政审、试岗、实务操作等,考察试用期为一个月,待局属领导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后,由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七、工资待遇
工资、福利待遇按江南区外聘人员二、三类岗位标准执行,二类岗位工资标准为2730元/月,三类岗位工资标准为2530元/月,均包含社保、公积金个人部分,不含单位缴纳部分。
附件1:2021年江南区水利局水管单位外聘人员岗位需求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