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兴宁区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公开招聘工程造价专业技术人员启事

  一、招聘岗位

  1、土建、市政、安装、水利、公路工程造价类工作人员1名(编外聘用人员);

  2、工作岗位:南宁市兴宁区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工程档案整理、结算及财务决算审核工作人员(工资人事关系为南宁市东沟岭经济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管理)。

  二、招聘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素质良好,品行端正,勤奋敬业,身体健康,有较强的服务意识,廉洁执业。

  (二)具有国家承认的工程造价专业专科(大专)以上学历,年龄40岁以下,熟练掌握工程量清单、预算、结算编制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定额等业务知识,熟练掌握工程预(结)算计算软件、工程量(如广联达、南方测绘)计算软件操作,具有两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持有工程造价员、工程造价工程师资格证书者优先。

  (三)能吃苦耐劳,服从领导,服从工作安排。

  (四)遵守国家和单位法律法规及工作纪律。

  (五)薪酬面议。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少年管教、行政拘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曾被辞退或被开除公职的;

  4.有精神病史的;

  5.有吸毒被强制戒毒的;

  6.其他有不适宜担任工程预(结)算审核工作人员情形的。

  三、报名时间、方式

  (一)报名时间:2021年2月26日—2021年3月5日

  (二)报名方式:网络报名,请将个人简历命名为“姓名+性别+年龄+专业”并发送至邮箱:1102556779@qq.com。

  报名咨询电话:3302952

  (三)、报名材料:

  1、南宁市兴宁区财政投资评审中心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2、身份证、毕业证、职称证、执业资格证等。

  四、面试内容及时间

  1、面试资格。报名后用人单位根据资格审查择优面试。通过初审人员,本单位将通过电话予以通知面试。面试时需提供:本人近期免冠一寸彩照2张、身份证、毕业证及应聘岗位所需相关证件原件与复印件,填写《南宁市兴宁区招聘工作人员登记表》。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2、面试内容。考察应聘人员的求职动机与拟任职位的匹配性、临场应变能力、言语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等。

  3、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4、面试地点:厢竹大道63号兴宁区政府主楼1214室。

  五.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不合格的,按分数由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人员。体检应到自治区或南宁市甲等及以上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费用考生自理。

  附件:南宁市兴宁区财政投资评审中心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x

  

南宁市兴宁区发展改革和科学技术局招聘工作人员启事

  一、招聘岗位及要求

  (一)招聘岗位:南宁市兴宁区发展改革和科学技术局工作人员。

  (二)招聘人数:1人。

  (三)岗位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符合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身体健康,无不良嗜好。

  2.熟悉办公软件运用,具有较强的文字写作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沟通协调能力,具有良好的思想素质和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工作认真细致、执行力强。

  3.工作人员要求年龄35周岁以下,具有本科以上学历,专业不限,土建类、工程管理类等专业优先。

  二、报名时间及方式

  (一)报名时间

  2021年1月14日起,招满即止。

  (二)报名方式

  网上报名:请将个人简历命名为“姓名+性别+年龄+专业”并投递至本单位邮箱:fakeju@nnxn.gov.cn。咨询电话:0771-3290701。

  三、面试

  本次招聘,经初审符合条件者,本单位将通过电话予以通知面试。面试时需提供:本人近期免冠一寸彩照2张、身份证、毕业证及应聘岗位所需相关证件原件与复印件,填写《南宁市兴宁区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

  按照面试考核情况及招聘计划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对象在通知时间内自行到南宁市辖区范围内的甲等医院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的可依次递补,体检费用自理。

  五、聘用

  根据面试、考核、体检结果择优拟定聘用人员名单,按规定程序报审批后,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二个月(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内),试用期内不符合要求的予以解聘。

  六、工资待遇

  确定聘用后,2800元/月(含五险一金个人负担部分),具体按照《兴宁区机关事业单位利用财政资金聘用外聘人员薪酬待遇实施方案》实施。

  七、其他事项

  1.本次招聘,初审没有通过的应聘者,不再另行通知;

  2.未被列入参加面试或录用人员的应聘材料,将代为保密,恕不归还。

  

  附件:南宁市兴宁区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xls

  

南宁市兴宁区卫生健康局招聘工作人员启事

  因工作需要,我局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南宁市兴宁区卫生健康局外聘工作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条件

  1、业务股室工作人员2名。

  条件:35岁以下,男女不限,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医学相关专业、行政工作经验者优先;具备一定的文字处理和语言表达能力,熟练使用办公软件;能吃苦耐劳,积极主动,踏实肯干;具有良好的品行,身体健康,团队合作精神和良好的组织沟通协调能力,保密意识强。

  二、报名时间、地点及方式

  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报名时间为即日起至2021年1月27日18:00止,请将简历命名为“应聘岗位+应聘人姓名+性别+手机+学历+专业”并投到本单位xnqwjjrenshi@163.com邮箱。

  三、招聘程序

  1、面试。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会以电话、短信形式通知确定面试人选进行面试。面试地点:兴东路55号南宁兴宁区卫生健康局(兴宁区卫生综合服务大楼);面试时间:待定(具体以短信时间为准),采用面试官提问,应聘人员作答的形式进行,围绕应聘动机、自我认识、履职能力、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进行考核。所有应聘人员面试完毕后,经招聘单位商议,确定招聘人员。

  2、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对拟聘人员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或未参加体检者不能列入聘用对象,体检费用自理。

  3、签约。确定聘用后,参照兴宁区聘用人员标准签订劳务派遣合同。

  四、工资福利待遇

  工资待遇:2800元/月(含五险个人负担部分),具体按照《兴宁区机关事业单位利用财政资金聘用外聘人员薪酬待遇实施方案》实施。

  五、联系方式

  报名咨询电话:0771-3290718

  

南宁市兴宁区卫生健康局

  

2021年1月19日

  


南宁市兴宁区司法局招聘公告

  南宁市兴宁区司法局,现根据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工作人员:

  一、招聘岗位

  办公室综合岗位。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党,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能吃苦耐劳,乐于奉献,服从领导,服从工作安排。

  (二)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中国汉语言文学及文秘、法学、行政管理类等相关专业优先;熟悉行政事业单位业务流程、办公软件、公文处理;沟通协调能力较强。优先考虑具有相关岗位工作经历的人员。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有违法犯罪记录的;

  2.不适宜担任机关工作情形的。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3月29日—2021年4月15日。

  2.报名方式:网络报名,将个人简历命名为“姓名+性别+年龄+专业”发送至本单位邮箱:xnqsfj@163.com。

  (二)面试

  1、面试资格。报名后根据资格审查择优面试。通过初审人员,将通过电话通知面试。

  2、面试时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及其他相关证件原件与复印件。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3、面试内容。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求职动机与拟任职位的匹配性、综合分析能力、临场应变能力、言语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等。

  4、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

  面试结束后,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应到南宁市甲等医疗机构进行,体检费用考生自理。体检不合格的,按分数由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人员。

  (四)聘用

  根据面试、考核、体检结果择优拟定聘用人员名单,按规定程序报审批后,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内),试用期内不符合要求的予以解聘。

  四、工资待遇及管理

  (一)工资待遇:2800元/月(基本工资+绩效工资,不含单位缴纳的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连续两年年度考核合格以上的,可晋升1级工资档次,每晋升1级月工资增加100元。每月以饭卡充值方式给予200元伙食补助,周末及法定节假日正常休息。

  (二)按规定办理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及住房公积金。

  五、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初审没有通过的应聘者,不再另行通知。

  (二)报考人员在报名、资格审查中,提供虚假材料或有违法违纪行为的,一经发现,取消录取资格。

  六、报名咨询电话

  0771-3296715,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5:30—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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