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广西壮族自治区药用植物园引进优秀人才36人公告
广西壮族自治区药用植物园2021年引进优秀人才公告
广西壮族自治区药用植物园(广西壮族自治区药用植物研究所,中国医学科学院药用植物研究所广西分所),创建于1959年,占地面积202公顷,是广西壮族自治区中医药管理局直属的从事药用动、植物资源收集、保存、展示、科普教育;药用动、植物资源保存与利用、特色中药资源、民族药资源产品开发、中药材产品质量检测技术与标准研究;中药材产品质量标准起草以及检测服务的公益性事业单位。为优化人员结构,加强科研人才队伍建设,根据广西药用植物园科研事业发展需要,现决定面向社会引进优秀人才2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和基本条件
(一)岗位计划
因工作需要,我园面向海内外公开引进优秀人才22名:
1.西南濒危药材资源开发国家工程实验室科研人员6人;
2.广西药用资源保护与遗传改良重点实验室科研人员4人;
3.广西中药材良种繁育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科研人员 6人;
4.广西中药材标本馆科研人员4人;
5.广西药用植物园仿制药研发中心科研人员2人。
(二)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学业优秀,品行端正,身心健康,具备《广西壮族自治区药用植物园2021年引进优秀人才岗位信息表》中的岗位工作条件(岗位计划中提出年龄要求的,时间计算到本次人才引进报名截止日),具有严谨求实的作风和与人合作的团队精神,热爱科学研究事业。
3.海内外正规高等院校或者科研机构毕业的博士、合格出站的博士后,须同时具有博士研究生毕业证和;出站人员须具有博士后证书:其中,海外博士的毕业证、须经国家教育部相关机构认证,海外博士后证书也须经过国家相关权威机构认证。
4.符合广西药用植物园学科建设、创新发展的需要。
5.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未解除者;
(2)受刑事处罚或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3)现役军人;
(4)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二、优惠待遇
(一)引进优秀人才享受的优惠待遇
1.项目支持:优先协助其申报各种科研课题(项目)。课题(项目)负责人有权决定科研经费的使用,包括人力成本投入;有权决定团队成员的聘任,所聘人员可实行协议工资制,不受单位现有编制、工资总额和科研经费成本比例限制。
2.经费支持:提供最高可至10万元的科研启动经费,科研启动经费以科研项目的形式资助,引进的博士办理完聘用手续并到岗工作,提出项目申请、评审通过后,才予以支持科研启动经费。
3.绩效奖励:引进的优秀人才可以自主决定其科研成果的转让转化方式和途径。在园内进行的科研成果转化可按我园相关规定享受收益分配;对于产生显著经济社会效益的科研成果负责人可酌情提高收益分配比率或进行额外奖励及表彰。
4.团队激励:鼓励引进的优秀人才组建创新科研团队。对承担国家/省部级重大课题、解决重大技术难题、带来重大经济社会效益或是取得自主知识产权、进行成果产业化的团队给予2-10万的奖励。
5.发展晋升:设立产学研基金,支持鼓励引进的优秀人才参加学历提升教育,参加学术交流、科研合作、产研对接等活动;优先推荐引进的优秀人才参加境内外教育培训及职称晋升。
6.健康保障:合同期内每两年一次的健康体检。
7.带薪年假:在正常享受国家法定的假期外,每年可额外增加3-7天带薪年假,其中:博士后增加7天、博士增加3天。
8.安家费:按合同在广西药用植物园工作满5年且完成合同规定的目标任务并经考核合格,分别给予以下标准安家费(税前):博士后55万元、博士50万元。安家费按照5年合同期逐月发放。
在合同期内已完成合同规定的目标任务,每额外具备以下一项条件,可增加10万元安家费(享受此待遇后就不能重复享受科研成果奖励):
(1)合同期内获得1项国家级科技进步奖奖励(排名不限,以证书为准);或获得1项省部级科技进步奖奖励(排名第1,二等奖以上);或获得2项省部级科技进步奖奖励(其中一等奖排名第2—第7,二等奖排名第2—第5);
(2)合同期内以第一作者、独著、通讯作者发表SCI 一区论文1篇,以检索证明为准,分区标准执行中科院JCR大类分区标准;
(3)合同期内以第一完获得2项及以上国家发明专利授权并被开发转化、且每项成果年产值1000万元以上,或者以第一完获得1项国家发明专利授权并被开发转化、且成果年产值2000万元以上。
以上提及的所有论文、著作、专利、奖励、成果转化等科研成果,人员单位署名应为广西药用植物园,且广西药用植物园为第一单位。
9.人才津贴(税前):引进的优秀人才需全职在广西药用植物园工作才能享受人才津贴,人才津贴标准如下:博士后1600元/月、博士1400元/月。人才津贴按高层次人才入职后按月发放。
10.工作条件:对引进的优秀人才在办公、实验用房和科研助手上予以优先安排。
(二)引进优秀人才享受的其他待遇
1.园内安排面试考核期间,广西南宁市区以外应聘人员,可以报销国内来往交通费、1-2天的住宿费。
2.协助解决引进的优秀人才的户口、配偶工作以及子女上学问题。
3.引进的优秀人才在技术职务聘任上优先聘任。
4.引进的优秀人才可采取先借后调,先聘后调的办法办理,可先到岗任职,后办理人事关系。引进的优秀人才手续“随到随办、特事特办、专人帮办”。
5.获得各级政府奖项、科研成果落地转化、对广西药用植物园科研、产业发展等有重大促进作用或有突出贡献的,除享受以上的优惠待遇外,还将另行奖励。
如是两院院士、长江学者、国家杰出青年、国家“973”计划项目首席科学家、省部级以上重点学科人或实验室负责人、博士研究生指导老师等高层次人才,待遇从优,具体面谈。
三、服务期限
实行合同管理,服务期限:5年。
四、报名时间及方式
(一)报名时间:2021年6月25日至2021年12月31日。
(二)本次引进优秀人才采用网上报名方式,请将岗位应聘报名表(附件2)、个人简历、毕业证、及相关论文扫描件打包发送至邮箱gxyyrs@126.com。
五、资格审查与面试
根据岗位条件和要求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通过审查后组织进行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其他事项
(一)报名人员应对所提交的信息、材料真实性负责,凡有弄虚作假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二)联系电话: 0771-5610229 联系人:黄老师、
附件:
广西壮族自治区药用植物园
2021年6月25日
2021年广西马山县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招聘136人简章
2021年马山县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为及时补充基层医疗卫生工作人员,根据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有关规定,2021年我县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乡镇卫生院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符合岗位所需条件的人员。共招聘56个岗位,人数136人(具体见附件1)。
二、招聘的基本条件
(一)严格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
(二)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热爱卫生事业;
(三)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马山县乡镇卫生院已纳入用编管理的人员(实名制在编人员、新人新机制人员)不列入此次招聘范围。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凡符合报考条件要求的报考者,自行登录马山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msx.nanning.gov.cn) 信息公开→人事信息栏,查看招聘计划表,下载《2021年马山县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表)如实填写后,打印一式两份,各粘贴一张近期小二寸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片。
报考者所填写的报名信息资料必须真实可靠,因提交的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错误,造成资格审查及后续资格审查不通过等后果的,由报考者自行承担责任。报考者填写虚假信息资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或考试成绩。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1.现场报名地点:马山县卫生健康局4楼人事股(马山县白山镇银峰大道211号)。
2.现场报名时间:2021年6月21日-6月25日(每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3.现场报名所需材料如下: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报名表、学历证书、相关资格证书等复印件及原件。
4.资格审查:通过对现场报名材料进行审验确认后, 证件原件退还本人,复印件留存。招聘岗位要求的年龄、工作经历、相关资格的时间计算,均截止至2021年6月21日(如18-35周岁,为1985年6月22日至2003年6月21日出生)。2021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必须在2021年7月31日以前取得学历、书;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如自学考试、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毕业生必须在2021年6月21日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书。全日制或脱产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视为有相关工作经历。
5.增设面试人选筛选程序:如报考同一职位的考生资格审查通过人数超过1:5比例时,该岗位报考者需先统一进行结构化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满分100分,时长5分钟。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5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选,相同岗位比例内末位考生出现两人以上并列者同时进入面试。
四、考试
按照桂人社发〔2015〕37号及南办发〔2017〕128号文件精神,本次考试采取不设笔试,直接进行面试的方式进行,且不受招聘岗位人数与报考人数1:3比例的限制,面试成绩即为考生考试成绩。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不合格者不得确定为考核人选。
考试时间及考试地点另行通知。
五、考察
根据招聘岗位考试成绩(即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
六、体检
根据考察结果按招聘岗位数1:1确定体检人选。由马山县县级医疗机构对应聘者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者自付。
七、公示、聘用及聘后管理
经招聘领导小组集体研究,从考试成绩、考核体检都合格的人员中确定拟聘人员,在马山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msx.nanning.gov.cn) 信息公开→人事信息栏及招聘单位工作区域内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者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报批后予以办理聘用手续。
八、招聘纪律
(一)2021年马山县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要坚持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保证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接受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工作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遵守工作纪律。资格审查验证工作应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始终,报考者、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二)实行诚信报考制度。报考人员所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并遵守考试纪律。对弄虚作假、违反招聘考试纪律的报考人员,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取消相应资格、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
咨询电话:马山县卫生健康局 0771-6804081
马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771-6826088
附件1:2021年马山县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1).xlsx
附件2:2021年马山县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2021年广西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法院招聘司法辅助人员公告
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法院2021年公开招聘司法辅助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法院决定公开招聘司法辅助人员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岗位职责
招聘岗位为司法辅助人员岗位。主要职责是:负责庭前准备的事务性工作,案件庭审、调查、询问、合议等环节的记录工作,裁判文书的文字校对、交付印刷工作,检查或落实法律文书送达工作;案卷材料的整理、装订、归档;完成法官交办的其他事务性工作。
二、招聘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品行端正,有良好的个人素质。自愿从事司法辅助工作,自觉学习并遵守司法规范和礼仪,服从安排,爱岗敬业。
2.未受过刑事、治安处罚和党纪、政纪处分,没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等行为,无酗酒、等不良嗜好。
3.具有大专以上学历。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
5.能快速、准确地进行计算机文字录入,熟练运用Word、Excel等软件。有一定语言文字归纳和庭审应对等审判辅助工作能力。
6.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良好身体条件。
三、薪酬待遇
1.薪酬按照《关于调整青秀区机关事业单位利用财政资金聘用外聘用人员薪酬标准的通知》(南青人社通〔2020〕10号)执行。月薪为3660元,其中:基本工资2562元,绩效工资1098元。年度考核合格等次晋升工资(年度综合考核评定累计满两年合格以上晋升一个等级,最高可晋升10级,每级级差100元)。
2.按规定办理社会保险(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及住房公积金手续。
四、招聘工作安排
(一)报名
1.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21年6月20日止。
2.报名材料:
(1)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2)毕业证、复印件;
(3)近期一寸免冠彩照;
(4)个人健康码及14天内行程轨迹截图;
(5)其他(如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证或获奖证明等)。
3.报名方式:网络报名。
填写《聘用人员报名登记表》(可到青秀区法院网站http://qxqfy.chinacourt.gov.cn/下载),连同报名材料电子版一并发到青秀区法院部邮箱qxqfyzzb@163.com),笔试时须提供原件核对。
(二)资格审查和笔试、面试
根据招聘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结合岗位需求及报名情况等,本单位可从中择优甄选进入笔试。通过笔试的,方能进入面试。笔试和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听打情况(即在规定时间内,按照语音进行计算机中文录入,以内容的完整度、汉字数量的准确度进行计分)。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协调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等内容。
(三)体检和考察
根据笔试面试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统一组织到指定医院(甲等)体检,费用自理。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政审。
(四)确定拟聘人选和公示
根据应聘人员的笔试面试和体检、政审情况,由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法院党组综合酝酿确定拟聘人选并进行公示。
(五)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要求和程序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统一与指定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派遣至我院工作。
五、其他
1.应聘人员应对所填报的信息及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所交的应聘材料恕不退还。凡提供虚假材料、信息或故意隐瞒不良记录的,单位有权随时取消应聘人员聘用资格。因招聘工作需要,单位要求应聘人员提供其他辅助佐证材料的,应聘者应予配合。
2.应聘人员应保持手机通讯畅通,未按照参加考试、政审、体检等手续者,视为自动放弃。
3.本单位有权根据报名情况调整招聘计划。
4.其他未尽事宜,解释权归青秀区人民法院。
联系方式: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法院部
地址:南宁市青秀区云景路19号 邮编:530029
电子邮箱:qxqfyzgk@163.com
联系电话:0771-5679509
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法院
2021年6月15日
2021年广西江滨医院精神科招聘公告
广西壮族自治区江滨医院2021年精神(心理)科招聘公告
我院计划招聘精神(心理)科专业技术人员3名,具体要求及报名方式如下:
一、招聘人员基本条件
(一)应聘人员年龄在40岁以下,具有高级职称的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5岁。
(二)具体岗位及要求:
(三)身体健康,能适应岗位需要;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聘用:持虚假证件报名的;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的;参与非法组织的;近三年内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学历和任职资格未得到国家相关部门认可的。
二、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6月11日。
三、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用网上报名方式,请将以下报名所需材料整理为压缩包(大小不超15MB),并以应聘岗位(专业)+学历+姓名为格式命名,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jbyyrsk[at]163[dot]com:
(一)《广西壮族自治区江滨医院招聘报名表》(见附件);
(二)个人简历;
(三)学历、职称证、执业资格证及相关资质等证书扫描件;
(四)撰写论文或科研课题的,提供所写论文封面、目录及正文内容扫描件;提供科研项目立项申报书封面、项目成员有个人姓名页面、有相关审核部门盖章页面扫描件;
(五)其他获奖证书扫描件;
应聘者应如实提供材料,经验核后发现有弄虚作假者,取消应聘资格。
四、考试安排
专业技能考核及面试时间另行通知。因个人原因未能参加各项考试的,按弃权处理。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程老师;
联系电话:0771-2080006;
通讯地址:广西南宁市青秀区河堤路85号 广西江滨医院人力资源部;
邮编:530021;
邮箱:jbyyrsk@163.com
广西壮族自治区江滨医院
2021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