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青团南宁市兴宁区委员会青少年事务社工招聘启事

  根据工作需要,共青团南宁市兴宁区委员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青少年事务社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要求

  (一)招聘岗位

  青少年事务社工(1人)

  (二)招聘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无不良嗜好。

  2.熟悉办公软件运用,具有一定的文字写作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沟通协调能力,具有良好的思想素质和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工作认真细致、执行力强,能吃苦耐劳。

  3.年龄30岁以下,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社会工作、法学、心理学、汉语言文学、公共管理等相关专业优先。

  二、岗位职责

  1.负责对接团市委学校部工作,联系城区教育局统筹协调城区中小学宣教等事务性工作。

  2.负责部门宣传工作,负责撰写活动新闻稿并发布,负责团委微博、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建设。

  3.负责相关工作的行政公文、活动方案等文案的撰写工作,以及根据工作需要与各相关单位进行沟通协调。

  4.完成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

  三、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时间

  2021年2月20日—2月26日

  2.报名方式

  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请符合条件的报名者下载并填写《南宁市兴宁区招聘工作人员登记表》(见附件),个人一寸彩照清晰地附到表格内,并将表格命名为“姓名+性别+年龄+专业”发送至邮箱:xnqtw2005@163.com。

  四、面试

  本次招聘,经初审符合条件者,本单位将通过电话予以通知面试,面试时需提供身份证、毕业证及应聘岗位所需相关证件原件与复印件。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自动放弃面试资格。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

  按照面试考核情况及招聘计划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对象在通知时间内自行到南宁市辖区范围内的甲等医院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的可依次递补,体检费用自理。

  六、聘用

  根据面试、体检结果拟定聘用人员名单,按规定程序报审批后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2年,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内),试用期内不符合要求的予以解聘。

  七、工资待遇

  确定聘用后,工资参照《兴宁区机关事业单位利用财政资金聘用外聘人员薪酬待遇实施方案》中有关工资标准发放,并按规定缴纳“五险一金”,其他福利按有关规定执行。

  八、其他事项

  1.本次招聘,初审没有通过的应聘者,不再另行通知。

  2.未被列入参加面试或录用人员的应聘材料,将代为保密,恕不归还。

  3.咨询电话:0771-3290265(工作日8:00-12:00,15:00-18:00)

  附件:南宁市兴宁区招聘工作人员登记表.xls

  


共青团南宁市青秀区委员会对外公开招聘外聘人员招聘简章

  为进一步加强共青团工作,我委根据自身工作需求,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行政辅助人员1名。现将招聘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和德才兼备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报名、统一考试、择优录用。

  二、招聘条件

  (一)大专以上学历,社会工作专业优先,具有一定的文字写作能力,有团委工作经验者优先;

  (二)35周岁以下(1986年3月1日后出生);

  (三)具有较强的素质,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能适应岗位要求;

  (四)中员、学生干部优先;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与应聘:

  1.正在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纪检部门和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

  2.正在党政纪处分所规定的提任使用限制期;

  3.受过刑事处罚和治安管理处罚的;

  4.违反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被依法征收社会抚养费处理决定履行完毕不满七年的;

  三、岗位职责

  办公室助理工作人员1名(行政辅助岗位),负责文秘、组织、宣传、和志愿者管理工作。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1年3月1日至3月5日;具体时间段: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2.报名方式:

  网上报名,报名人员将相关材料发送至我委邮箱,电子邮箱:nnqxtw@163.com 。

  3.报名需提交的材料:

  (1)身份证、毕业证书和相关资格证书的扫描件;

  (2)考生简历1份(需含近期免冠彩色照片1张);

  (3)《共青团南宁市青秀区委员会公开招聘聘用人员报名登记表》1份。

  (二)考试

  1、资格审查:由招聘单位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此次招聘不进行笔试,我委将根据报名提交的材料,择优筛选人员进入面试环节,通过资格审查后由招聘单位通过电话或者短信通知本人(未进入下一环节者恕不通知)。

  2、面试内容:共青团团务知识、岗位相关专业知识和考生个人的相关情况。

  (三)体检

  根据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应在南宁市甲等以上医院进行,体检费用考生自理。如出现体检不合格者,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补检人员。

  (四)聘用

  根据面试、考核、体检结果择优拟定聘用人员名单,按规定程序审批后,在南宁市悦宾路1号青秀区社区服务中心办公大楼和青秀区政务信息网上公示7天,经公示无异议正式聘用。由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试用3个月(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内),试用期内不符合要求的予以解聘,试用期满,并经考核合格后,首次签订合同年限为三年,期满后按照城区批复再进行考核签订。

  五、福利待遇

  工资待遇参照城区相关文件执行,工资:3100元/月,其中:基本工资2310元/月;根据用人单位评定等次发放绩效工资,绩效工资标准为790元/月。用人单位依法为聘用人员办理“五险一金”,但不包含个人缴纳部分。

  六、其他事项

  如有不详,请于共青团青秀区委联系。联系人:彭老师,

  联系电话:5826550。

  

共青团南宁市青秀区委员会

  

2021年3月1日

  

  附件:共青团南宁市青秀区委员会公开招聘聘用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共青团南宁市良庆区委员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为做好共青团南宁市良庆区委员会各项工作,经良庆区党委、政府批准,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名。具体要求如下:

  一、招聘岗位信息

  (一)岗位:工作人员

  1.招聘人数:2名

  2.工作地点:南宁市良庆区德政路20号

  3.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素质;

  (2)身体健康,吃苦耐劳,工作责任心强;

  (3)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汉语言文学、社会工作、心理学、文秘、行政管理、法学等专业,具有较强的文字功底和写作能力,熟练应用行政办公软件优先;

  (4)年龄35周岁以下,男女不限。

  二、报名程序

  (一)报名截止时间

  2021年2月24日至2021年3月7日。(周末及节假日除外)

  (二)报名要求

  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

  网络报名者须将填写《良庆区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电子版),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书、相应资格证书等相关材料的扫描件以及本人近期2寸免冠证件照,5寸生活照(全身照)1张,以电子档发送至报名邮箱lqqtw@163.com,邮件名及压缩包名称统一命名为“姓名+应聘岗位名称”。

  以上材料报名者所填写信息必须真实可靠。

  三、聘用办法

  经统一面试、考核、体检后确定聘用人员,聘用人员上岗后签订劳动聘用合同,工资待遇参照本城区同类聘用人员标准执行,购买五险一金。

  附件:良庆区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南宁市良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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