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玉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公开招聘直属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招聘公告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21年度设区市以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桂人社函〔2021〕66号)和《关于玉林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等单位使用编制的批复》(玉编办〔2021〕66号)的有关规定和要求,贯彻落实卫生技术专业人才引进、激励机制,玉林市直10家医疗卫生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93个岗位、专业技术人员163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招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具体要求详见《2021年玉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公开招聘直属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计划表》;

  

2.年龄要求详见《2021年玉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公开招聘直属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计划表》,年龄计算截止至报名日2021年4月29日止;相关工作经历时间计算截止至2020年12月31日止。

  

3.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专业和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招聘岗位具体条件详见《2021年玉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公开招聘直属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1)。

  

二、报名办法

  

1.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2.报名时间:2021年4月29日8:30-2021年4月30日17:30(2个工作日)。

  

3.报名地点:有关用人单位人事科或办公室。

  

4.报名手续:凡符合条件者,报名时填写《玉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携带学历证书,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本人近期1寸免冠相片1张和相关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等各一份。本人为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的,须提供原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材料。

  

2021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在2021年7月31日前能取得相应学历或学位等证书的,可报名参加考试。在2021年7月31日前提交与报考岗位相适应的相应学历或书原件和复印件到招聘领导小组审核。逾期不提交材料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取消应聘资格。

  

三、资格审查

  

各用人单位负责对符合本单位岗位报名条件的人员进行资格初审,报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复审。

  

考生免收报名费。

  

四、面试

  

公开招聘中级职称人员或者获硕士学位人员采取直接面试、考核的方式进行。面试工作由招聘领导小组组织实施。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全封闭入围办法,由招聘领导小组严格按照事业单位招聘的规程组织命题和面试。面试的分值为100分。

  

1.面试人选确定

  

面试组织实施机关根据岗位招聘计划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数,确定进入面试的人选。岗位招聘计划人数与面试人数的比例,应不少于1:3,面试人数达不到比例的,须经玉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同意,并报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才能进行面试。

  

2.发布面试公告

  

面试人选确定后,由市卫生健康委在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玉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发布面试公告。面试公告发布后,如有考生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不再递补面试人选,按实有人员进行面试。

  

3.面试时间地点

  

面试拟安排在5月进行。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以面试组织实施机关发布的面试公告为准。

  

4.面试要求

  

面试考生按抽签顺序出场面试,不得向考官透露本人姓名、籍贯、毕业院校、工作单位、父母情况等个人信息。凡透露本人姓名的,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其余按扣3分处理。

  

因有考生放弃面试资格造成计划招聘岗位人数与实际面试人数的比例不足1:2的,按如下办法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

  

(1)计划招聘岗位人数与实际面试人数的比例为1:1以下(含1:1)的,面试成绩必须达到65分以上方为合格,否则不能进入考核、体检程序。

  

(2)计划招聘岗位人数与实际面试人数的比例为1:1以上(不含1:1)至1:2以下(不含1:2)的,面试成绩必须达到62分以上方为合格,否则不能进入考核、体检程序。

  

计划招聘岗位人数与实际面试人数达到1:2以上的(含1:2),不设面试合格分数线。

  

面试成绩相同的,参照公告中直接考核人选具体计分细则计算加分,以分数高者优先确定考核人员。

  

五、考核

  

具体考核工作由各用人单位负责。主要考核报考人员的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诚信记录、计划生育情况、学习和工作表现、志愿服务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并形成书面材料。凡是因重要档案材料不全、个人经历不清等无法进行有效考核的,以及经有关部门确认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人员、属于违反计划生育情节严重的人员,不得确定为拟聘用人选。

  

考核小组应由2人以上组成,考核人员应查阅考核对象的档案材料,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如实写出考核材料并签名。考核小组应在考核材料中对考核对象作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的评价。对不合格的人员,在考核材料中要详细说明不合格的事由和作出“不合格”评价的相关依据(或规定)。

  

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用人单位要向考核对象反馈考核结果并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当事人提出申辩意见的,要另行安排人员进行考核复核。考核不合格的,不能确定为聘用人选。

  

1.经面试程序后进入考核(中级职称人员或者硕士学位人员)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并按1:1比例确定考核对象人员名单。考核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聘用职位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核对象的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对考核对象进行资格复查。考核小组要对各方面的意见进行分析,采取实事求是的态度,准确把握被考核对象的情况,全面、客观、公正地予以评价。考核后,写出书面考核意见。

  

2.直接考核(高级职称人员或者博士学位人员)

  

符合报名条件人数低于所报岗位招聘计划人数3倍的,全部纳入考核。符合报名条件人数是所报岗位招聘计划人数3倍以上的,各用人招聘单位按1:3比例确定考核人选开展考核( 同一单位,同一岗位出现多人报同一岗位时,原则上应以工作年限、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资格任职年限,工作单位等级等进行计算分数,以分数高者优先确定考核人员)。

  

直接考核人选具体计分细则如下:

  

1.参加工作年限:每满1年工作时间给予0.2分;

  

2.专业技术任现职以来资格年限:每满1年时间给予0.5分;

  

3.现工作单位医院等级:甲等综合医院10分,乙等综合医院和甲等专科医院8分,丙等综合医院、无等级综合医院、乙等专科医院5分,二级甲等综合医院4分。

  

4.学历条件:①硕士研究生(有硕士学位)给予2分。②研究生班(无学位)及本科(有学士学位)给予1分。③本科(无学位)给予0.5分。

  

5.有援外、援鄂医疗队队员经历加5分;能开展四级手术(包括介入)4分,手术(包括介入)3分。

  

六、体检

  

(一)公开招聘方式为面试加考核的,根据招聘单位计划招聘的岗位人数,依据面试合格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考核、体检人选。

  

(二)公开招聘方式为直接考核的,按确定的拟聘人员名单确定体检人选。

  

如应聘人员考核、体检不合格的,或者放弃招聘资格的,招聘单位提出申请,市卫生健康委同意,报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可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进入体检、考核人选;直接考核的按考核排序依次递补进入体检、考核人选。递补最多不超过两次。

  

体检工作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执行。市直单位招聘人员的体检,由市卫生健康委和事业单位负责组织;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体检标准参照最新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有国家制定的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体检须到县级以上具有规定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完毕,主检医生应当审核体检结果并签名,医疗机构加盖公章。

  

对《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中的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场复检。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体检实施机关和体检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对复检项目严格保密。原则上,非当日当场复检的项目,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按《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的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已经怀孕或疑似怀孕的考生,应在体检前向体检实施机关提出书面申请,由体检实施机关安排孕检,经确诊怀孕后,延缓所有项目体检。

  

七、公示和审批

  

公开招聘结果由市卫生健康委在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及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毕业院校及专业、报考岗位、有面试的公布考试成绩及排名、监督电话等。公示期间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的,由市卫生健康委会同用人单位负责调查核实。

  

公示期满,对公示无异议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审批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

  

八、考生诚信档案管理

  

应聘人员在报名过程中有下列违纪违规行为之一的,取消其本次应聘资格:

  

(一)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报名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二)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申请材料或者信息不实、且影响报名审核结果的;

  

(三)其他应当取消其本次应聘资格的违纪违规行为。

  

应聘人员在考试、体检、考核过程中违反相关规定的,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其违纪违规行为计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

  

九、聘用及待遇

  

通过面试加考核或者直接考核、体检、公示等程序,经人社部门批准同意聘用后,发出同意聘用通知,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依法签订岗位聘用合同。使用事业编制招聘的人员,用人单位凭人社部门的聘用通知文件到编制部门办理入编手续。

  

聘用人员按有关规定享受本市市直事业单位同类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

  

初次就业人员试用期为1年,其他人员由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按照相关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一般为3个月,但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

  

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十、招聘监督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行回避制度,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执行。考试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实行信息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招聘考试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和社会各界监督。对招聘考试工作中的违法违纪行为,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监督电话:玉林市卫生健康委机关纪委0775-2805288。

  

十一、报考人员应按照疫情防控工作要求,落实疫情防控措施,提前14天做好个人健康监测并如实申报,确保顺利参考。同时,在整个招聘期间须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如有变化,应及时联系招聘单位变更联系电话,以免错失聘用机会。

  

十二、本招聘公告由玉林市卫生和健康委员会负责解释。

  

玉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的组织机构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开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目前社会上举办的考试辅导班和发行销售的各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参考书(资料)均与本次考试的组织机构无关。

  

咨询电话:

  

1.玉林市卫生健康委人教科:0775-2809221

  

2.玉林市第一人民医院人事科:0775-2683216

  

3.玉林市红十字会医院人事科:0775-2286023

  

4.玉林市中医医院人事科:0775-2580153

  

5.玉林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人事科:0775-2831121

  

6.玉林市中西医骨科医院人事科:0775-2817033

  

7.玉林市妇幼保健院人事科:0775-2095103

  

8.玉林市妇女儿童医院人事科:0775-2095103

  

9.玉林市第三人民医院人事科:0775-3167175

  

10.玉林市中心血站办公室:0775-2826029

  

11.玉林市卫生学校附属医院人事科:0775-2180206

  

附件1:2021年玉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公开招聘直属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计划表.xls

  

附件2:玉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玉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年4月23日

2021年广西电力职业技术学院招聘47人公告

  

  广西电力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公开招聘非实名人员控制数人员公告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发〔2011〕155号)、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等学校非实名用人制度试行办法》(桂教人〔2016〕53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条件设置及资格审查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8号)及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单位实际工作需要,现本单位2021年度公开招聘非实名人员控制数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学校简介

  广西电力职业技术学院是自治区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始建于1979年。现直属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是广西唯一一所公办电力类高校,是国家优质专科高等职业院校、广西高水平高职学校,全国电力类高职院校中办学规模最大、实力较强、办学前景好的高校。

  学校现有两个校区,本部校区位于南宁市高新区核心地带,正在建设的新校区位于国家级新区五象新区。办学41年来,学校秉承厚德笃学 砺能敏行的校训,坚持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的办学方针,面向全国27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全日制高职在校生13000余人,成为全国电力类高职院校中办学规模最大、实力较强、办学前景好的高校。学校设置有电力工程学院、能源动力与环境工程学院、人工智能与信息工程学院、财经与管理学院、智能制造工程学院、建筑工程学院、汽车与交通工程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通识教育学院、继续教育与培训学院、创新创业学院等11个二级学院,设置发电厂及电力系统等50个专业,建成对接发、输、变、配、用电力产业链和电力装备制造领域的专业体系。拥有4个国家级骨干专业。分别与桂林航天工业学院、广西科技大学、贺州学院合办能源电力类应用型本科专业。特聘1名中国工程院院士为高级校事顾问。建成3个中央财政支持实训基地、7个自治区级示范特色专业及实训基地、1个国家级生产性实训基地。主持国家级专业教学资源库建设1个,主持自治区级专业教学资源库2个。拥有省部级教学成果13项。成为国家职业教育专业教学资源库主持单位、全国现代学徒制试点院校、全国职业院校学生信息化职业能力提升和认证项目院校、教育部工业机器人职业教育项目合作院校、教育部首批1+X 证书制度试点学校、广西应用型本科人才产教融合协同培养试点院校。

  二、招聘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非实名人员控制数工作人员47名。公开招聘岗位、人数及报名条件详见《广西电力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公开招聘非实名控制数人员岗位信息表》。

  三、报名基本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3. 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自觉遵纪守法,严于律己,廉洁奉公。

  4. 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知识、能力和素质,并符合招聘所需的专业、学历、学位、职称等条件。专业目录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或教育部门的专业目录。

  5. 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身心健康。

  6. 招聘岗位的年龄要求具体见《广西电力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公开招聘非实名控制数人员岗位信息表》;报考人员年龄计算至报名首日的当月,按照足年足月计算。

  7. 具备应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聘用条件。

  (二)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 现役军人。

  2. 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1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1年应届毕业生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书报考)。

  3.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党籍、公职、学籍的或违纪违规被用人单位辞退的。

  4. 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或因违法违纪正被调查处理的。

  5. 曾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或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6. 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7. 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岗位的人员。

  8. 曾出现严重师德师风负面清单和失范行为的人员。

  9. 其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

  四、信息发布

  (一)本次公开招聘公告及拟聘人员公示:广西人事考试网(www.gxpta.com.cn)、学校网站(www.gxdlxy.com)发布。

  (二)本次公开招聘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开考比例调整、成绩公布、进入各招聘环节名单等具体事宜在学校网站(www.gxdlxy.com)发布。

  五、招聘流程

  (一)发布公告(7个工作日)

  2021年6月16日至2021年6月24日在广西人事考试网和学校网站上公开发布招聘简章。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 报名时间:2021年6月18日至2021年6月30日止,过期恕不受理。

  2. 报名方式:本次招聘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

  3. 报名网址:学校官方网站(www.gxdlxy.com),报名入口为学校人才招聘系统(zp.gxdlxy.com)。

  4. 报名要求

  (1)每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1个职位,不能多报,多报者则作为无效报名处理,不进入资格审查程序。

  (2)网上报名时应提供以下附件材料的电子版

  ①应聘人员须在系统上填写《广西电力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非实名人员控制数人员报名登记表》;

  ②身份证、各层次的学历证和、学信网下载的学历证明(带二维码的)、海外留学毕业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书及第三方专业的正规翻译机构翻译成中文并加盖翻译专用章的成绩单。应聘人员应凭已取得的毕业(学位)证书报考,2021年应届毕业生未能拿到毕业证书之前可凭学信网学籍证明或在读学校出具的学籍证明参加报名,并在2021年9月30日前补齐毕业证书、书,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聘用机会。专业资格审查以毕业证书(不含辅修专业或辅修学位相关证书)载明的专业名称为准。请应聘人员诚信、准确、规范填报毕业专业。

  ③职称证、、党员身份证明(报考辅导员岗位的人员必须提供)、技能证书以及报名登记表中所填写的主要科研成果证明及获奖证书等材料;

  ④报考具有1年及以上高校或企业或科研院所工作经历的岗位必须提供工作经历证明。相关岗位所要求的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2021年6月,应聘者在校就读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视为工作经历。

  ⑤上传近期白底或蓝底1寸电子照片。

  请将以上材料原件的扫描件(PDF格式)电子版材料文件命名为姓名+岗位号+岗位名称+材料名称(例如:张三+1+专业教师+身份证)。

  (3)报考者所填写的报名信息资料必须真实可靠,因网上报名提交的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错误,造成网上资格审查及后续资格审查不通过等后果的,由报考者自行承担责任。

  5. 疫情期间报名须知

  按上级有关政策要求,来自高风险、中风险地区的考生暂不参加本次线下公开招聘考试,所有考生凭健康绿码、通信行程卡参加现场考试,没有健康绿码不得参加公开招聘活动。

  6. 资格审查

  (1)根据报名人员提供的材料,审查报名人员的专业、学历、学位、职称、年龄等是否符合岗位招聘条件要求。

  (2)网上审查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岗位条件的最终依据,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者所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应聘者材料提交后,学校人事处按档案资料管理规定进行管理,所有应聘材料恕不退还。应聘人员提供的材料及填报的信息如有不实情况,一经发现,随时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3)根据资格审查结果,统计各岗位应聘人数。岗位招聘

  数与通过资格审查人数的比例不少于1:3。如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又确实需要引进人员的,必须经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同意后方可开考。

  (4)资格审查结果在学校网站发布,公布内容包括开考岗位及通过资格审查的名单。

  (三)考试和考核

  1. 疫情防控要求

  疫情期间考试程序及工作要求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形势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桂人社函〔2020〕176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关于印发各类现场笔试面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引的通知》(桂新冠防指〔2020〕167号)等文件精神执行,所有考生进入考场考试时,人与人之间均应保持1米间隔,主动出示健康绿码和通信行程卡,接受体温检测,并全程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

  2. 考试

  (1)公开招聘采取考试和考核的方式,专任教师需进行试讲,辅导员需进行结构化面试。

  辅导员岗位通过资格审查人数达到1:4及以上比例的,增加笔试考试环节。笔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职业道德、职业规范以及岗位所需的相关知识和技能的掌握及运用能力,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达到60分以上(含60分)的按照岗位招聘人数与应聘人数1:3的比例,由高分至低分确定进入面试的考生名单。比例内末位报考人员出现笔试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面试人选。笔试成绩在60分以上(含60分)的人员未达到岗位与应聘人数1:3比例的,则取消该岗位面试或经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同意后降低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考生名单。笔试成绩仅作为进入面试的资格条件,不计入最终成绩,最终成绩以面试成绩为准。

  经核准开考或因考生缺考,面试时人数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岗位,该岗位考生成绩须达到该考场面试满分值70%以上(含70%)的方可按招聘需求进入下一程序。如某岗位所有考生的面试成绩达不到70%以上(含70%)分值的,则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2)面试时间:考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打印准考证时间、考试时间、考场安排将提前3个工作日在学校人才招聘系统、学校网站通知公告栏进行通知,学校招聘系统会通过手机短信或系统站内信通知应聘人员。

  (3)面试形式:按照干什么,考什么的原则,分两大类岗位进行面试。即:

  ①专任教师岗位采取试讲的形式进行,试讲成绩满分为100分,试讲总时间10分钟。主要测试应试者的业务素质及潜在能力,包括教学目标、教学内容、教学方法与手段、仪表教态、教学基本功、试讲整体效果等几个方面综合考察应聘者的教学能力。试讲内容范围为学校要求的应聘岗位相应专业有关的专业课程内容,具体事宜在学校网站公布。

  ②辅导员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总时间10分钟。主要考察应聘者的业务素质及潜在能力,包括应聘者的专业知识、综合分析、语言表达、计划组织、人际关系、应变能力以及自我认知程度等。

  (4)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面试成绩,考生确认并签字,于面试当天结束后24小时内在学校网站上公布。

  3.考核

  (1)确定考核对象:考试结束后,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数1:1比例确定考核人员名单。进入考核人员名单在学校网站上公布。

  (2)考核方式及内容: 考核采取访谈、调查等方式由公开招聘考评组组织进行。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思想表现、道德品质、心理健康状况,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岗位匹配度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3)在考核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即取消聘用资格:

  ①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②应聘者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

  ③应聘者提供虚假证明和材料。

  ④应聘者干部人事档案三龄二历一身份重要信息存疑无法认定清楚的,或重要档案材料不全、不真实,以及个人经历不明,历史状况不清,无法进行有效考核的。

  ⑤考核结果不合格。

  (4)考核中若出现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者,则在同岗位人员中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确定考核人选或取消该岗位招聘,如出现递补考核人选成绩并列,则同时进入考核程序。

  (四)体检

  根据考试成绩、考核结果,经学校党委研究,按照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的拟聘人员。体检工作按《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文件精神,由我校统一组织拟聘人员到县级以上具有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表》的体检项目逐项进行,不得随意增减。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拟聘人员体检不合格或自行放弃的,则在同岗位人员中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确定考核人选或取消该岗位招聘。

  (五)公示

  学校将体检合格的拟聘人员的姓名、性别、专业、学历学位、应聘岗位等信息在广西人事考试网和学校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六)审批、聘用和待遇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经学校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同意,经自治区教育厅审核,报机构编制部门备案后,再办理聘用、工资等相关手续。公示期间,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通过本次招聘入职的人员,按报考岗位进行岗位聘任。聘用人员试用期为半年(试用期不含寒暑假)。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高校非实名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参照现行的事业单位人员

  工资福利待遇的相关政策执行,与本单位在编在职的同级同类人员同工同酬。

  六、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招聘考试自觉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的监督。若有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二)实行回避制度。应聘人员与学校在职教工凡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员(含中层领导)的岗位或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凡与学校校级领导有亲属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分管部门岗位。亲属关系包括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等。

  (三)本次招聘监督举报电话为:0771-3210709;举报邮箱为:dlxyjwjc@163.com。

  七、联系方式

  学校网址:http://www.gxdlxy.com

  通讯地址:广西南宁市科园大道39号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联系人:黎老师,联系电话: 0771-3215367。

  附件:广西电力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公开招聘非实名控制数人员岗位信息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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