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北海市合浦县投资促进中心招聘公告
合浦县投资促进中心公开招聘临时聘用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合浦县投资促进中心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临时聘用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专业技术二岗位1名,普通辅助岗位1名。
(详见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思想进步、品行良好,服从工作安排。
3. 专业技术二岗位需本科及以上学历,普通辅助岗位需大专及以上学历。
4.无违法犯罪记录。
5. 专业技术岗位:年满18周岁以上、35 周岁以下(即1987年9月1日至2004年9月1日期间出生);普通辅助岗位:年满18岁以上、40周岁以下(即1982年9月1日至2004年9月1日期间出生)。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参加非法组织、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活动的。
2.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3.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违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曾因吸毒、等受到处罚的。
6.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7.现役军人。
8.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含各种类型控制数人员)。
9.已使用我县机关事业单位临时聘用人员控制数人员。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选人用人标准,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原则,主要程序为:发布公告、报名、面试、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公示无异议后,签订劳动合同。各测试环节入围名单、测试内容、时间、地点等有关信息以后续通知为准。
(一)公开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9月5日至9月9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5:30-17:30。
2.报名方式及地点: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人员携带报名材料到合浦县投资促进中心二楼201办公室现场报名,地址:合浦县廉州镇爱卫东街30号,联系电话:0779-7218885。
3.报名时须提交材料:本人身份证、学历和书的原件和复印件,填写《合浦县投资促进中心公开招聘临时聘用人员报名表》(附件2)一式两份,从学信网(www.chsi.com.cn)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近期正面免冠1寸照片2张。原件核查后退还本人。
(二)资格审查
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初审。在对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过程中,凡具有不得应聘情形或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
通过资格审查后,合浦县投资促进中心将于9月15日前通知参加面试人员现场领取面试通知书。
(三)面试
参加面试人员于面试当天携带身份证和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超过规定时间未到场参加面试的视作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面试以面谈考察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者的综合分析能力、专业知识运用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仪容仪表等,由考官根据上述要素对应聘者进行评分,满分为100分,合格为60分;面试成绩当天宣布。
面试由合浦县投资促进中心按程序组织实施,按照同一岗位应聘者的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体检人选。
(四)体检
根据实际招聘岗位与应聘人员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工作由合浦县投资促进中心负责组织实施,于9月21日前完成。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安排在县级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如遇体检不合格,或本人自动放弃应聘的,则按面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人选。
(五)考察
应聘人员体检合格后,按程序开展考察。
(六)公示及签订劳动合同
应聘人员考察合格后,确定为拟聘用人员,通过合浦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首次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为两年,试用期两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拟聘用人员与其他单位建立有劳动人事关系的,应当在签订劳动合同之前解除。
四、薪酬待遇
(一)身份待遇
本次招聘的人员为临时聘用人员,不办理编制手续。
(二)工资经费标准
薪酬待遇按《合浦县机关事业单位临时聘用人员管理暂行办法》(合办发〔2021〕12号)核定的标准执行,专业技术二岗位月工资经费标准为3300元;普通辅助岗位月工资经费标准为2800元,以上标准含单位和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医疗保险在内。
五、注意事项
(一)疫情防控期间,所有参加招聘的应聘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规定,全程自觉佩戴口罩、配合工作人员进行体温检测,入场需亮健康(绿)码;应聘过程中,必须服从工作人员对现场秩序的管理,自觉保持1.5米以上的社交距离,不聚集闲聊,结束后马上离开,不得在现场逗留。
(二)有关招聘信息,应聘人员可登录合浦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查询。也可电话咨询报考岗位、资格条件等信息。
(三)应聘人员务必保持通讯畅通,如通讯方式变更,应及时告知工作人员。凡多次通知无应答或因个人原因,导致不能按时参加面试、体检、考察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四)应聘人员须对填写的信息和提交的材料真实性负责,如个人填报信息失真、提交材料虚假,不符合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
本公告由合浦县投资促进中心负责解释。
附件1:合浦县投资促进中心公开招聘临时聘用人员计划表.xls
附件2:合浦县投资促进中心公开招聘临时聘用人员报名表.xls
广西北海市海城区和律服务所招聘公告
北海市海城区和律服务所招聘公告
一、招聘岗位和职责
(一)派遣到北海市司法局从事法律服务辅助岗位3人:
1、中员优先。
2、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中文、法律、人力资源管理专业优先。
3、具备履行该工作岗位职责所需工作技能(工作职责:负责所在岗位公文的初稿起草、报批、审核和发文工作;岗位宣传报道和信息上报工作;文件收发、登记、传递、归档工作;内勤工作;领导交办其他工作任务。
4、有基层工作经历者优先聘用。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聘用: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过党内纪律处分的。
5、因其他原因不适用从事司法行政工作的。
二、用工薪酬
用工薪酬:试用期一个月,工资面议。转正后签订劳动合同,按政策规定为个人购买五险一金。
三、报名方法
应聘者可通过以下方式报名:
1、现场报名:带自荐书(简历),近期正面免冠2寸彩色照片一张,身份证、毕业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到北海市长青东路东94号1号楼一楼北海市海城区和律服务所办公室报名。
2、网上报名:按要求发送个人简历、相片、学历等相关材料至邮箱: 37309161@qq.com
报名截止时间:2022年2月17日(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联系人: 李光英
联系方式:0779—3085303 13907794448(星期六、日除外)
2022年2月10日
广西北海市银海区消防救援大队招聘政府专职员公告
北海市银海区消防救援大队招聘政府专职员的公告
消防救援队伍是一支由习总亲自授旗的国家队,肩负着防火、灭火和抢险救援的神圣使命。由于消防工作责任重大,任务繁重,为有效缓解当前力量不足的情况,提高银海区的抗御火灾能力,大队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专职员。
一、招聘范围和资格条件:
1、招聘对象:政府专职消防员50名(含战斗员、驾驶员),限男性;
2、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消防事业,自愿从事消防工作,有良好的素质和品行,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记录;
3、具有高中(含中专)及以上学历,年龄在18到35周岁之间(伍退出人员不限),身高不低于1.62米,体重不超过标准体重的30%,裸眼视力不低于4.8,身体健康,体形端正;
4、退役军人、持B2以上驾驶证、体育专业或企业工作者优先录用,年龄可适当放宽。
5、驾驶员岗位除具备上述2、3项基本条件外,驾驶员岗位应持有B2以上驾驶证。
二、工资待遇
1、政府专职消防员实行学历岗位薪级工资制度(高中、中专学历工资3880元/月起、大专学历工资4077元/月起、本科学历工资4480元/月起),最高岗位为管理一级(岗位薪级工资6376元/月起),每月未休假人员享有执勤补助及加分相应工资补贴,每年享有增长绩效且每年递增(工勤岗位50-100元、管理岗位70-100元),在海岛消防站驻岛政府专职消防员除工资外额外补贴545元/月),免费提供被装、食宿,实行准军事化管理和24小时工作制度,月均轮休八天,每年享受规定的带薪休假及身体健康体检。北海市消防救援支队按照政策规定为聘用人员缴纳五险(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和住房公积金,个人承担部分从工资中扣缴。
2、工作表现优秀者可被任命为正副班长、驾驶员等岗位,可晋升政府专职消防员管理级相关干部岗位(正副站长、正副指导员、站长助理)并享受该岗位相应的岗位薪级工资待遇,还可推荐入党团、免费学习驾驶技术等。
3、退伍军人及从事过企业员的通过入职考核合格,可套改相应岗位薪级享受相应的岗位薪级工资待遇;体育专业类特殊人才均优先提拔晋升管理级骨干等。且今后补充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职务职级序列内消防员时,优先从政府专职消防员中选拔,并根据其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时间授予相应的消防救援衔。
4、具有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并取得学士学位的政府专职消防员符合条件的可通过考试录用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干部。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为:2022年8月18日开始(长期招聘),上午:8时-12时, 下午:15时-18时。(周末休息不受理现场报名,网上报名时间不限。)
2、招聘咨询热线:0779-3217119
3、报名及资格审查地点:北海市银海区消防救援大队办公楼2楼综合办公室(北海市银海区金海岸大道以北、拉萨路以东)
4、报名方式。一是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时应携带《北海市银海区消防救援大队报名表》《北海市银海区消防救援大队政审表》,身份证、毕业证()、各类资格和职称证书及获奖证书等材料复印件(有就带没有不用带),免冠彩照2张。二是网上报名方式,将《北海市银海区消防救援大队报名表》《北海市银海区消防救援大队政审表》、身份证、毕业证()、各类资格和职称证书及获奖证书等材料复印件电子文件投递至邮箱:2503359167@qq.com。
(二)政审及体检:报名材料经初审合格后,由个人携带政审表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进行政审盖章;政审合格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具体时间以电话通知时间为准,体检费用先自行垫付,待正式入职后给予报销)。
(三)体能测试:由北海市消防救援支队组织实施,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具体时间以电话通知时间为准)。持B2以上驾照人员须加试驾驶技术实操。
(四)培训:培训后进行相应考核,培训期为试用期工资标准为1810元/月(培训期间的服装被装费用先自行垫付,待正式入职后给予报销)。
附件1:北海市银海区消防救援大队政府专职员及文员报名表.doc
附件2:北海市银海区消防救援大队政府专职员及文员政审表.doc
广西北海市海城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指挥部办公室2023招聘创城专干工作人员
根据工作需要,北海市海城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指挥部办公室面向社会招聘编外工作人员。
一、招聘人数
海城区创城专干1名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国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能吃苦耐劳,热爱岗位工作,服从工作安排;
(四)具有一定计算机操作水平,熟悉日常办公室软件使用,文字功底强,具有一定公文写作能力;
(五)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汉语言文学、新闻学、广播电视新闻学等专业;
(六)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9月19日至2005年9月19日期间出生),特别优秀的年龄可适当放宽到40周岁(1982年9月19日及以后出生);
(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曾被开除公职的;
2.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和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3.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或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人员。
本次招聘所涉及的学历、服务期限、辞退、处罚期限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均以2023年9月19日为截止日期。
三、招聘程序和报名方式
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招聘。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23年9月19日——2023年9月21日
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用网上报名。请应聘人员填好报名登记表、个人简历、免冠正面照片等个人资料电子版,将个人简历、身份证、毕业证、书、荣誉证书等相关材料打包发送至邮箱:hcqccb2020@163.com。
如有发表或刊登的文字作品、撰写过的综合性材料,均可随附件提交。
(二)资格审核
应聘人员应严格按照招聘岗位的条件要求报名,并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即取消应聘资格。海城区创城办在面试前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在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需提交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件原件(身份证、学历证书、岗位要求具备的资格证书)进行审核,具体时间以电话通知为准。
(三)考核形式
采取面试的形式进行,经资格审查合格的,由海城区创城办确定名单通知报考人员参加面试。
1.面试:面试总分100分。面试主要结合岗位特点测试应聘者的实际工作能力。
2.经过面试考核后,海城区创城办根据岗位需要并综合面试表现按1:3确定拟聘用入围人员名单进行面谈,如达不到比例可降低比例,综合评定最后确定考察和体检环节人员范围。
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四)考察和体检
1.确定考察和体检人选
根据综合考评结果,按招聘人数与考生人数以1:1的比例确定考察、体检。
2.考察
考察主要着重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修养、业务能力、遵纪守法、诚信记录、自律意识、岗位匹配度、学习和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同时将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考察必须查阅档案,同时采取个别谈话同考察对象面谈,以及听取所在学校、工作单位、村(社区)情况介绍等形式进行,必要时可组织测评。
凡是因重要档案材料不全、个人经历不明、历史状况不清和所在单位不同意报考等原因,导致无法进行有效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的,以及经有关主管部门确认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人员,不予聘用。
3.体检
体检工作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执行。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经费由应聘人员自行负担。考察、体检不合格出现名额空缺,按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