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广西南宁市青秀区机关招聘1人简章
根据工作需要,现青秀区机关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编外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 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和德才兼备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报名,统一考试,择优录取。
二、招聘岗位和条件
(一)招聘岗位:办公室工作人员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党,热爱祖国,有良好的思想素质、遵纪守法;
2、有较强的事业心和工作责任感,热爱工作;
3、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符合岗位聘用条件,能认真履行职责。
4、年龄20周岁以上,35周岁及以下,身体健康;
5、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参与应聘:
(1)曾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等行为的。
三、报名时间、地点及方式
(一)报名时间:2021年12月15日—12月23日(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5:30-17:30。
(二)报名地点:南宁市青秀区会办公室(南宁市悦宾路1号24楼2406室)。联系电话:0771-5826029。疫情期间请应聘人员自觉佩戴口罩,做好相应防护措施。
(三)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四)报名需提交以下材料:
1.身份证、毕业证、相关资格证书(复印件各一份,核原件)。
2.《青秀区机关外聘人员报名登记表》1份(报名登记表可现场填写或下载附件填写)。
3.近期两寸免冠彩色照片一张。
4.如属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在聘的工作人员需提供现聘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名书面证明。
(五)资格审查:按国家法律法规及招聘条件进行资格审查。
四、考核聘用
(一)笔试:综合知识能力,测试分为100分制,采用闭卷形式。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面试: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分值满分为100分制。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考核:根据笔试、面试综合成绩按高低顺序,按1:1确定考核对象,考核不合格出现的缺额可依次递补。
(四)体检:到指定南宁市医院(甲等)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缺额可依次递补。
(五)从笔试面试总成绩、考核、体检结果都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中,确定拟聘用人选按规定报批后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间对拟聘用人选有异议的,由青秀区会办公室进行复查核实。公示期满无异议并按规定程序通过审批的,与广西南宁昇智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合同》。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内),试用期内不符合要求的予以解聘。
五、工资待遇
聘用人员工资待遇包含以下部分:
(一)工资: 3100元/月。其中:基本工资2170元/月,绩效工资930元/月。年度考核合格等次晋升工资,年度综合考核评定累计满两年合格以上晋升一个等级,最高可晋升10级,每级级差100元。
(二)按规定办理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及住房公积金手续。
六、其他
本简章如有不清楚之处,解释权归青秀区会办公室。
有意应聘者请填写报名登记表,做好报名前的准备工作。资格初审合格者将由会办公室另行通知笔试时间和地点。
联系人:黄晨桑,联系电话:0771-5826029
南宁市青秀区会办公室
2021年12月15日
原文标题:广西南宁市青秀区机关招聘简章
文章来源:2022年国家公务员考试报名时间、考试大纲、历年真题(MD5:a19e521183fd0ed8e9e88ee455e487eb)
2021年广西电力职业技术学院招聘47人公告
广西电力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公开招聘非实名人员控制数人员公告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发〔2011〕155号)、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等学校非实名用人制度试行办法》(桂教人〔2016〕53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条件设置及资格审查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8号)及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单位实际工作需要,现本单位2021年度公开招聘非实名人员控制数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学校简介
广西电力职业技术学院是自治区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始建于1979年。现直属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是广西唯一一所公办电力类高校,是国家优质专科高等职业院校、广西高水平高职学校,全国电力类高职院校中办学规模最大、实力较强、办学前景好的高校。
学校现有两个校区,本部校区位于南宁市高新区核心地带,正在建设的新校区位于国家级新区五象新区。办学41年来,学校秉承厚德笃学 砺能敏行的校训,坚持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的办学方针,面向全国27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全日制高职在校生13000余人,成为全国电力类高职院校中办学规模最大、实力较强、办学前景好的高校。学校设置有电力工程学院、能源动力与环境工程学院、人工智能与信息工程学院、财经与管理学院、智能制造工程学院、建筑工程学院、汽车与交通工程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通识教育学院、继续教育与培训学院、创新创业学院等11个二级学院,设置发电厂及电力系统等50个专业,建成对接发、输、变、配、用电力产业链和电力装备制造领域的专业体系。拥有4个国家级骨干专业。分别与桂林航天工业学院、广西科技大学、贺州学院合办能源电力类应用型本科专业。特聘1名中国工程院院士为高级校事顾问。建成3个中央财政支持实训基地、7个自治区级示范特色专业及实训基地、1个国家级生产性实训基地。主持国家级专业教学资源库建设1个,主持自治区级专业教学资源库2个。拥有省部级教学成果13项。成为国家职业教育专业教学资源库主持单位、全国现代学徒制试点院校、全国职业院校学生信息化职业能力提升和认证项目院校、教育部工业机器人职业教育项目合作院校、教育部首批1+X 证书制度试点学校、广西应用型本科人才产教融合协同培养试点院校。
二、招聘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非实名人员控制数工作人员47名。公开招聘岗位、人数及报名条件详见《广西电力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公开招聘非实名控制数人员岗位信息表》。
三、报名基本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3. 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自觉遵纪守法,严于律己,廉洁奉公。
4. 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知识、能力和素质,并符合招聘所需的专业、学历、学位、职称等条件。专业目录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或教育部门的专业目录。
5. 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身心健康。
6. 招聘岗位的年龄要求具体见《广西电力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公开招聘非实名控制数人员岗位信息表》;报考人员年龄计算至报名首日的当月,按照足年足月计算。
7. 具备应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聘用条件。
(二)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 现役军人。
2. 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1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1年应届毕业生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书报考)。
3.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党籍、公职、学籍的或违纪违规被用人单位辞退的。
4. 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或因违法违纪正被调查处理的。
5. 曾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或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6. 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7. 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岗位的人员。
8. 曾出现严重师德师风负面清单和失范行为的人员。
9. 其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
四、信息发布
(一)本次公开招聘公告及拟聘人员公示:广西人事考试网(www.gxpta.com.cn)、学校网站(www.gxdlxy.com)发布。
(二)本次公开招聘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开考比例调整、成绩公布、进入各招聘环节名单等具体事宜在学校网站(www.gxdlxy.com)发布。
五、招聘流程
(一)发布公告(7个工作日)
2021年6月16日至2021年6月24日在广西人事考试网和学校网站上公开发布招聘简章。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 报名时间:2021年6月18日至2021年6月30日止,过期恕不受理。
2. 报名方式:本次招聘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
3. 报名网址:学校官方网站(www.gxdlxy.com),报名入口为学校人才招聘系统(zp.gxdlxy.com)。
4. 报名要求
(1)每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1个职位,不能多报,多报者则作为无效报名处理,不进入资格审查程序。
(2)网上报名时应提供以下附件材料的电子版
①应聘人员须在系统上填写《广西电力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非实名人员控制数人员报名登记表》;
②身份证、各层次的学历证和、学信网下载的学历证明(带二维码的)、海外留学毕业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书及第三方专业的正规翻译机构翻译成中文并加盖翻译专用章的成绩单。应聘人员应凭已取得的毕业(学位)证书报考,2021年应届毕业生未能拿到毕业证书之前可凭学信网学籍证明或在读学校出具的学籍证明参加报名,并在2021年9月30日前补齐毕业证书、书,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聘用机会。专业资格审查以毕业证书(不含辅修专业或辅修学位相关证书)载明的专业名称为准。请应聘人员诚信、准确、规范填报毕业专业。
③职称证、、党员身份证明(报考辅导员岗位的人员必须提供)、技能证书以及报名登记表中所填写的主要科研成果证明及获奖证书等材料;
④报考具有1年及以上高校或企业或科研院所工作经历的岗位必须提供工作经历证明。相关岗位所要求的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2021年6月,应聘者在校就读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视为工作经历。
⑤上传近期白底或蓝底1寸电子照片。
请将以上材料原件的扫描件(PDF格式)电子版材料文件命名为姓名+岗位号+岗位名称+材料名称(例如:张三+1+专业教师+身份证)。
(3)报考者所填写的报名信息资料必须真实可靠,因网上报名提交的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错误,造成网上资格审查及后续资格审查不通过等后果的,由报考者自行承担责任。
5. 疫情期间报名须知
按上级有关政策要求,来自高风险、中风险地区的考生暂不参加本次线下公开招聘考试,所有考生凭健康绿码、通信行程卡参加现场考试,没有健康绿码不得参加公开招聘活动。
6. 资格审查
(1)根据报名人员提供的材料,审查报名人员的专业、学历、学位、职称、年龄等是否符合岗位招聘条件要求。
(2)网上审查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岗位条件的最终依据,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者所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应聘者材料提交后,学校人事处按档案资料管理规定进行管理,所有应聘材料恕不退还。应聘人员提供的材料及填报的信息如有不实情况,一经发现,随时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3)根据资格审查结果,统计各岗位应聘人数。岗位招聘
数与通过资格审查人数的比例不少于1:3。如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又确实需要引进人员的,必须经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同意后方可开考。
(4)资格审查结果在学校网站发布,公布内容包括开考岗位及通过资格审查的名单。
(三)考试和考核
1. 疫情防控要求
疫情期间考试程序及工作要求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形势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桂人社函〔2020〕176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关于印发各类现场笔试面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引的通知》(桂新冠防指〔2020〕167号)等文件精神执行,所有考生进入考场考试时,人与人之间均应保持1米间隔,主动出示健康绿码和通信行程卡,接受体温检测,并全程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
2. 考试
(1)公开招聘采取考试和考核的方式,专任教师需进行试讲,辅导员需进行结构化面试。
辅导员岗位通过资格审查人数达到1:4及以上比例的,增加笔试考试环节。笔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职业道德、职业规范以及岗位所需的相关知识和技能的掌握及运用能力,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达到60分以上(含60分)的按照岗位招聘人数与应聘人数1:3的比例,由高分至低分确定进入面试的考生名单。比例内末位报考人员出现笔试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面试人选。笔试成绩在60分以上(含60分)的人员未达到岗位与应聘人数1:3比例的,则取消该岗位面试或经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同意后降低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考生名单。笔试成绩仅作为进入面试的资格条件,不计入最终成绩,最终成绩以面试成绩为准。
经核准开考或因考生缺考,面试时人数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岗位,该岗位考生成绩须达到该考场面试满分值70%以上(含70%)的方可按招聘需求进入下一程序。如某岗位所有考生的面试成绩达不到70%以上(含70%)分值的,则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2)面试时间:考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打印准考证时间、考试时间、考场安排将提前3个工作日在学校人才招聘系统、学校网站通知公告栏进行通知,学校招聘系统会通过手机短信或系统站内信通知应聘人员。
(3)面试形式:按照干什么,考什么的原则,分两大类岗位进行面试。即:
①专任教师岗位采取试讲的形式进行,试讲成绩满分为100分,试讲总时间10分钟。主要测试应试者的业务素质及潜在能力,包括教学目标、教学内容、教学方法与手段、仪表教态、教学基本功、试讲整体效果等几个方面综合考察应聘者的教学能力。试讲内容范围为学校要求的应聘岗位相应专业有关的专业课程内容,具体事宜在学校网站公布。
②辅导员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总时间10分钟。主要考察应聘者的业务素质及潜在能力,包括应聘者的专业知识、综合分析、语言表达、计划组织、人际关系、应变能力以及自我认知程度等。
(4)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面试成绩,考生确认并签字,于面试当天结束后24小时内在学校网站上公布。
3.考核
(1)确定考核对象:考试结束后,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数1:1比例确定考核人员名单。进入考核人员名单在学校网站上公布。
(2)考核方式及内容: 考核采取访谈、调查等方式由公开招聘考评组组织进行。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思想表现、道德品质、心理健康状况,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岗位匹配度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3)在考核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即取消聘用资格:
①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②应聘者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
③应聘者提供虚假证明和材料。
④应聘者干部人事档案三龄二历一身份重要信息存疑无法认定清楚的,或重要档案材料不全、不真实,以及个人经历不明,历史状况不清,无法进行有效考核的。
⑤考核结果不合格。
(4)考核中若出现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者,则在同岗位人员中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确定考核人选或取消该岗位招聘,如出现递补考核人选成绩并列,则同时进入考核程序。
(四)体检
根据考试成绩、考核结果,经学校党委研究,按照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的拟聘人员。体检工作按《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文件精神,由我校统一组织拟聘人员到县级以上具有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表》的体检项目逐项进行,不得随意增减。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拟聘人员体检不合格或自行放弃的,则在同岗位人员中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确定考核人选或取消该岗位招聘。
(五)公示
学校将体检合格的拟聘人员的姓名、性别、专业、学历学位、应聘岗位等信息在广西人事考试网和学校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六)审批、聘用和待遇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经学校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同意,经自治区教育厅审核,报机构编制部门备案后,再办理聘用、工资等相关手续。公示期间,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通过本次招聘入职的人员,按报考岗位进行岗位聘任。聘用人员试用期为半年(试用期不含寒暑假)。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高校非实名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参照现行的事业单位人员
工资福利待遇的相关政策执行,与本单位在编在职的同级同类人员同工同酬。
六、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招聘考试自觉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的监督。若有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二)实行回避制度。应聘人员与学校在职教工凡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员(含中层领导)的岗位或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凡与学校校级领导有亲属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分管部门岗位。亲属关系包括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等。
(三)本次招聘监督举报电话为:0771-3210709;举报邮箱为:dlxyjwjc@163.com。
七、联系方式
学校网址:http://www.gxdlxy.com
通讯地址:广西南宁市科园大道39号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联系人:黎老师,联系电话: 0771-3215367。
附件:广西电力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公开招聘非实名控制数人员岗位信息表.xlsx
2021年隆安县乡镇卫生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为了及时补充乡镇卫生院工作人员,根据《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用人机制的指导意见》(桂人社发〔2015〕37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等文件精神,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2021年隆安县计划面向社会统一公开考试招聘51名乡镇卫生院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满18岁。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三)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四)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知识和工作能力。
(五)应聘实行执业(职业)资格制度岗位的须具有国家规定的执业(职业)资格证书。
(六)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曾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或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6.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二、招聘对象
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历、符合岗位招聘所需条件的人员。隆安县各乡镇卫生院中属于2010年以后参加过渡考试、竞聘上岗、公开招聘新进的人员(即按照“定编定岗不定人”办法管理的人员)须服务满五年后方可参加本次招聘。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报名及资格审查均采取现场方式进行。
(一)报名方式及时间
1.凡符合本简章报考条件要求的报考人员,登录广西南宁市隆安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lax.gov.cn)查看《2021年隆安县乡镇卫生院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详见附件1),下载并填写《2021年隆安县乡镇卫生院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详见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表),在规定的时间内持报名表(一式三份,并粘贴近期小2寸正面免冠白底彩色证件照片)、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相关资格证书、其他证明材料等到指定地点报名。上述报名材料经现场资格审验确认后,原件退还本人,复印件留存。报考人员须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证报名,且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报考人员所填写的报名信息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应在《报名表》如实填写在职工作情况。因报名提交的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错误填写报名信息,造成资格审查及后续资格审查、考察不通过等后果的,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责任。报考人员填写虚假信息资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或考试成绩。
2.报名时间:2021年6月1日至6月11日 (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7:30。
3.报名及资格审查地点:隆安县卫生健康局3楼302室(隆安县城厢镇蝶城路403号)。
4.报名及资格审查期间疫情防控:根据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报考人员持“广西健康码”为绿色且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方可入场报名,持“广西健康码”非绿码的报考人员和有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及国(境)外旅居史的报考人员按广西壮族自治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有关要求执行。报名人员报名期间须全程佩戴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
(二)资格审查方式及时间
工作人员依据本简章规定的岗位招聘条件对报考者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当场提出是否通过报考的意见。对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人员,不得拒绝报名;未通过的,应对报考者说明原因;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不得再改报其他岗位。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在招聘工作各个环节中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岗位条件要求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报名时间即为资格审查时间。
招聘岗位有年龄、工作经历以及相关资格要求等时间的计算,均截止至2021年6月1日(如18-35周岁,为1985年6月2日至2003年6月1日出生)。2021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必须在2021年7月31日以前取得岗位所需要的资格证、毕业证、;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如自学考试、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毕业生必须在2021年6月1日以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等。全日制或脱产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视为有相关工作经历。
专业目录参考《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1年版)》或教育部门的专业目录。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等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通过资格初审合格人员名单(面试人员名单)经报人事主管部门审批后在广西南宁市隆安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lax.gov.cn)和隆安县卫生健康局工作区域内公布。
(三)开考比例
招考岗位数与符合报考条件的人数原则上要达到1:3比例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应核减招聘岗位数或取消招聘岗位。因达不到1:3开考比例但确急需招聘人员的,由事业单位主管部门提出降低开考比例意见报隆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方可降低开考比例。
四、考试
(一)本次招聘考试免笔试,采取直接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人选按实际通过资格初审人员确定。面试人选公布后,放弃面试资格的报考人员须提交书面申请,不按要求提交书面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二)面试时间、地点:详见考生《面试通知书》。
(三)面试成绩即为考生的考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成绩不合格者不得确定为考察和体检人选。
(四)疫情防控要求详见考生《面试通知书》。
五、考察
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得确定为考察人选。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具体组织实施考察工作。着重考察报考人员的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修养、业务能力、遵纪守法、岗位匹配度等情况,同时对其资格条件及相关情况进行复查,经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全面落实疫情防控一线城乡社区工作者关心关爱措施的通知》(桂新冠防〔2020〕13号)精神,在疫情防控一线经受考验、表现优秀的城乡社区工作者,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考察中出现不合格者或是报考人员自愿放弃的,可从面试合格人选中按面试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进行考察。
考察工作结束后,经招聘单位领导班子集体研究,根据考试、考察结果择优按招聘岗位数1:1确定体检人选。
六、体检
体检工作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执行。
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有国家制定的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自行负担。
按《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的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对有当日当场复检要求的体检项目,复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执行。报考人员对其他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体检实施机关和体检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对复检项目严格保密。原则上,非当日当场复检的项目,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
体检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拟聘人员。如体检中出现不合格者或是报考人员自愿放弃的,可从考察合格人选中按面试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进行体检。
七、公示
根据考试、考察及体检结果,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并在广西南宁市隆安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lax.gov.cn)及招聘单位工作区域内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对拟聘人员有异议的,招聘单位应及时进行复查。
八、聘用审批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者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提交隆安县人事调配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办理聘用手续。
聘用人员在基层卫生院服务期不得少于5年。
九、加强领导,严肃纪律
(一)切实加强对招聘工作的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密切配合,确保公开考试招聘工作有序开展。
(二)严肃公开招聘纪律。资格审查验证工作应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始终。报考人员所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并遵守考试纪律。工作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执行回避制度。报考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十、其他
(一)本简章及附件中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含本级基数。
(二)报考人员在报考期间,应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因个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三)特别提醒: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假借招聘考试公开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或授权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辅导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招聘无关。
(四)联系方式:
1.有关岗位条件、资格审核等问题,请咨询0771-6529350。
2.监督电话:0771-6522245、0771-6522631。
隆安县卫生健康局
隆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5月14日
附件1:2021年隆安县乡镇卫生院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2021.05.11.xls
附件2:2021年隆安县乡镇卫生院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附件3: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pdf
附件5: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1年版).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