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南宁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招聘31人公告
南宁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2年免笔试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第一批)公告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南宁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南人社发〔2022〕4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单位实际工作需要,现将本单位2022年免笔试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第一批)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南宁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位于南宁市厢竹大道55号,占地面积35亩,是隶属南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是集疾病预防与控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疫情报告及健康相关因素信息管理、健康危害因素监测与干预、实验室检测分析与评价、健康教育与促进、技术管理与应用研究指导为一体的预防医学医疗机构。
二、招聘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实名编制工作人员31名,详见岗位信息表(附件1)。
三、报名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党的领导及社会主义制度;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要求、适应岗位工作需求的身体条件;
(六)本次招聘岗位有年龄以及相关资格要求等时间的计算,均截止至2022年4月18日(如18-35周岁,为1986年4月19日至2004年4月18日出生)。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必须在2022年6月31日以前取得岗位所需要的毕业证、;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如自学考试、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毕业生必须在2022年4月18日以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等。全日制或脱产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视为有相关工作经历。
(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2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2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书报考);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曾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或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7.政策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信息发布地址
本次公开招聘公告发布地址为: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nanning.gov.cn/)、南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http://wjw.nanning.gov.cn/)、南宁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网站(http://www.nncdc.com/)和南宁疾控微信公众号。
招聘后续事宜(如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降低开考比例、公布面试和考核人选、公布面试和考核成绩、拟聘人员公示等)发布地址为:南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http://wjw.nanning.gov.cn/)、南宁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网站(http://www.nncdc.com/)及单位公示栏。
五、招聘流程
(一)考生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4月18日至4月27日
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3.报名所需材料:
(1)《南宁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2年免笔试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
(2)报考人员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
(3)报考岗位所要求专业的毕业证和(国外学历学位须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未取得毕业证、的2022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应提供毕业院校出具的就业推荐表);
(4)报考岗位所要求职称或职(执)业资格证书;
(5)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应在《报名表》如实填写在职工作情况,并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报考人员将以上报名材料扫描并制作成一份PDF格式材料以“报考岗位+姓名+所学专业”为文件名打包发送到指定邮箱:nncdcrs@163.com。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因报名提交的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错误,造成资格审查及后续资格审查不通过等后果的,由报考者自行承担责任。
(二)资格审查
单位人事部门依据本公告规定的岗位招聘条件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审查。
报考者应使用岗位要求学历对应的毕业证书上所列专业报名,专业、学历、学位相统一。专业目录参考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2年版)或教育部门的专业目录。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分别按相当于大专、本科学历报考。
资格审查验证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始终,报考者提交的相关材料信息应真实、准确,如有不实,任何环节一经发现即取消其应聘资格。
(三)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直接面试或直接考核方式进行,各岗位对应考试方式详见岗位信息表。具体考试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由招聘单位提前至少2天以书面(短信、邮件)等形式通知报考者。
招聘岗位计划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查人数原则上要达到1:3比例方可开考。因达不到1:3开考比例但确急需招聘人员的,按规定报主管部门批准后方能降低开考比例至1:2,或按实际报名人数核准开考,但应该达到合格线,合格线为60分。
1.直接面试
进行直接面试的岗位为岗位1至岗位3,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均入围面试人选。如有通过资格审查比例超过1:4及以上的岗位,单位则增加实际操作能力测试环节,满分100分,不达60分者不得进入面试。实际操作能力测试成绩作为进入该岗位面试程序的依据,按该岗位的实际操作能力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如出现实际操作能力测试成绩分值相同的情况,则同时确定为面试人选)。
面试环节采用结构化面试,时长10分钟,主要考核应聘者的整体素质和综合能力。面试分值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得确定为考察人选。
2.直接考核
进行直接考核的岗位为岗位4,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均入围考核人选,考核方式以招聘单位通知为准。
放弃面试或考核资格的报考者须提交书面申请,不按要求提交书面放弃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名单公布后,自愿放弃面试、考核资格或者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不再递补面试、考核人选。
3.招聘总成绩
本次招聘实际操作能力测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面试成绩为招聘总成绩;直接考核的,考核成绩为招聘总成绩。
(四)考察
招聘单位根据招聘岗位的总成绩由高分至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确定考察人选后,招聘单位通知考察人选提交应聘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进行审核,复核其资格条件及相关情况。验核考察人选材料原件后,招聘单位派出考察组对考察人员的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勤政廉政等方面进行考察,形成书面考察意见。经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考察中出现不合格者或是报考者自愿放弃的,可由招聘单位提出申请,报主管部门同意,从总成绩合格人选中按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进行考察。
根据考察结果,按照招聘岗位计划1:1比例确定体检人选。
(五)体检
体检工作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执行。招聘单位组织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有国家制定的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自行负担。
体检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拟聘人员。如体检中出现不合格者或是报考者自愿放弃的,可从考察合格人选中按总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进行体检。
(六)公示及聘用
1.根据组织考察和体检结果,招聘单位领导班子研究确定拟聘人选名单,在南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http://wjw.nanning.gov.cn/)、南宁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网站(http://www.nncdc.com/)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者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实名编制工作人员聘用相关手续。
2.拟聘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
3.新聘用人员为初次就业的试用期1年,非初次就业的试用期半年。试用期自报到之日起开始计算,期间其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新聘用人员最低服务期限为三年(含试用期)。
4.招聘单位在聘用审核或备案完成之后,以书面形式通知聘用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同时办理编制使用相关手续。逾期不报到上班的,招聘单位可按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处理,已办理聘用手续的不再递补聘用对象。请有工作单位的报考人员妥善处理好与原单位的人事(劳动)关系,以免影响后期的聘用。
六、疫情防控工作
在考试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有关要求,严格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人员理解、支持与配合。具体疫情防控要求将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届时将以书面(短信、邮件)等形式通知。
七、纪律与监督
(一)招聘工作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执行回避制度。
(二)本次招聘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三)本次招聘监督举报电话: 0771-5679992,举报邮箱:nncdcjjjcs@163.com,举报地址:南宁市厢竹大道55号南宁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综合楼7楼706纪检监察室,邮编:530023。
(四)本次招聘联系人及联系方式为:陆老师 0771-5679372。
南宁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2年4月18日
附件1:南宁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2年免笔试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第一批)岗位信息表.xlsx
附件2:南宁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2年免笔试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x
广西南宁市良庆区委部招聘简章
南宁市良庆区委部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为做好南宁市良庆区委部相关工作,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名。具体要求如下:
一、招聘岗位信息
(一)岗位:办公室工作人员
1.招聘人数:1名
2.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
(2)身体健康,吃苦耐劳,服从安排,工作责任心强;
(3)熟悉各类办公软件,具有较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和较强的文字写作能力;
(4)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汉语言文学、文秘类、新闻学等相关专业或有相关工作经验者可优先考虑;
(5)年龄35周岁以下,男女不限。
二、报名程序
(一)报名时间
2022年8月23日至8月31日。(周末及节假日除外)
(二)报名要求
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
网络报名者须将填写《良庆区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电子版),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书、相应资格证书等相关材料的扫描件以及本人近期2寸免冠证件照,5寸生活照(全身照)1张,以电子档发送至报名邮箱lqq4508892@163.com,邮件名及压缩包名称统一命名为姓名+应聘岗位名称。
以上材料报名者所填写信息必须真实可靠。
三、聘用办法
经统一面试、考核、体检后确定聘用人员,聘用人员上岗后签订劳动聘用合同,工资待遇参照本城区同类聘用人员标准执行,购买五险一金。
南宁市良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8月23日
广西南宁市江南区学生资助服务中心2023招聘工作人员
南宁市江南区学生资助服务中心为江南区教育局的直属二层机构,负责生源地信用助学以及贷后管理工作;落实学前教育阶段、义务教育阶段、普通高中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相关资助政策。根据工作需要,面向社会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专业技术辅助岗位,主要协助文秘、档案管理及相关学段资助业务、资助信息化建设、数据统计等业务类工作。
二、岗位要求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思想素质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学士及以上学位;
3.专业要求范围:中国汉语言文学及文秘类、统计学类、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类;
4.年龄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92年9月18日至2005年9月18日期间出生);
5.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团队协作大局意识,能吃苦耐劳,作风严谨,有良好的职业素养,服从工作安排,身体健康;
6.熟练运用OFFICE等办公软件,具备较好的电脑操作基础,具备较好的文字表达、写作能力;
7.具有相关岗位工作经历的人员优先;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曾受到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4.有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有违反其他国家法律、法规等行为的;
6.个人征信有不良记录的;
7.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
三、招聘流程
(一)报名。
1.报名截止日期:2023年10月18日18:00。
2.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应聘人员须详尽填写《南宁市江南区学生资助服务中心应聘登记表》,并将《南宁市江南区学生资助服务中心应聘登记表》、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相应资格证书等相关材料的原件扫描件,以电子档发送至报名邮箱zzb6066@126.com,邮件标题格式为XXX(姓名)+XX岗位。报名人员不收取报名考试费。
(二)资格审查。南宁市江南区学生资助服务中心负责对报名人员提交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始终,应聘人员因提交的材料不真实、不完整,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提供虚假信息资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资格。
(三)考核形式。考核形式主要为面试。在掌握报名信息的基础上,评估应聘者的综合能力与岗位适应度,由单位领导班子集体研究,择优确定面试名单。入围面试的人选由南宁市江南区学生资助服务中心负责通知,面试时间另行通知。未入围面试的,不再另行通知。考核主要测试应聘者的基本业务能力、写作(操作)能力、表达能力、应变能力、思维能力和举止仪表等。
(四)确定拟聘用人选。根据面试情况,择优确定拟聘用人选。
(五)体检。根据面试结果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应到二甲及以上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文件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六)聘用。经统一面试、考察、体检后确定聘用人员,聘用方式采取劳务派遣形式聘用,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不予继续聘用。
四、福利待遇相关说明
1.工作地点:南宁市江南区学生资助服务中心(南宁市江南区星光大道西二里11-2号);
2.薪酬待遇:综合工资约为4500元/月/人(含个人应缴纳的五险一金部分);
3.享受缴纳五险一金,伙食补助,双休及国家法定节假日等待遇。
广西南宁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招聘员启事
南宁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员启事
为改善我院人员队伍结构,推进劳动人事仲裁工作的发展,本着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聘用制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情况简介
南宁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是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属参公事业单位。其主要职责是:处理本市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及外地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委托处理的劳动人事争议案件;指导市属五县一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工作;指导开展劳动人事争议专、兼职仲裁员培训工作;组织宣传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法律、法规,开展劳动人事争议预防工作。
二、招聘岗位人数及说明
员1名。
员职责:1、配合仲裁员开庭、负责庭审记录;2、协助仲裁员接收送达文书和校对文书;3、录入整理、装订、归档案卷材料;4、在立案窗口从事接待员工作,接收并初审材料,接受立案咨询和其他事务咨询。
三、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未受党纪、政纪处分及刑事或治安处罚,品行端正,诚实守信,能吃苦耐劳;
(二)大专及以上学历(法律专业优先);
(三)自愿从事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员工作一年以上;
(四)能熟练掌握计算机文字输入及文档编辑技能,具有一定文字组织能力和听力理解能力;
(五)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即1988年5月16日以后出生),如业务能力强的应聘人员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
四、招聘工作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5月16日-5月22日
2.报名方法:应聘人员通过电子邮件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要求应聘人员把以下材料发送到指定邮箱:1.报名表(表上需粘贴电子照片);2.扫描身份证原件、毕业证原件以及相关材料原件。邮箱地址:nnldzyzcy@126.com。
(二)确定测试名单
根据报名情况确定计算机汉字输入技能测试人员名单后,我院将电话通知符合条件人员参加测试。应聘人员务必如实提供相关材料,材料与实际不符者,取消测试资格。
(三)应聘测试及面试
应聘人员携带身份证、技能测试准考证等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参加计算机汉字输入技能测试(测试应聘者计算机操作及文字录入技能)。测试合格者,我院电话通知应聘人员参加面试。面试内容:院领导与应聘者面对面沟通交流,增进双方了解,考察应聘者与岗位的匹配度。
根据计算机汉字输入技能测试和面试谈话情况,综合考虑应聘者与岗位的匹配度,并征求应聘者意愿,确定拟聘用人选。
(四)体检
组织拟聘用人员参加入职体检。
(五)签约
我院与体检合格者签订一年期劳动合同。
五、工资待遇
根据南宁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利用财政资金聘用外聘人员薪酬标准的有关规定,聘用制员月工资为3077元(含社会保险费、个人住房公积金个人应承担部分)。
本简章未尽事宜,由招聘单位负责解释。
(联系人:覃赞清 电话:5679471)
附件:南宁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2023年招聘员报名登记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