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广西桂林灌阳县消防救援大队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公告

  灌阳县消防救援大队2022年春季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公告

  

  ——关于我们——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的规定,桂林市灌阳县消防救援大队,主要承担灌阳县内消防监督执法、火灾扑救、抢险救援、应急救灾、社会救助等工作,是一支保卫国家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的队伍。为了有效缓解当前消防救援队员力量不足,增强地方消防力量,提高灌阳县社会抗御火灾能力,我大队决定在灌阳县范围内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10人(限男性,战斗员岗位8名,驾驶员岗位2名)。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完成,特制定本简章。

  ——招聘信息——

  【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面貌:拥护党的基本方针、政策、路线,忠于祖国,有志为消防事业做贡献,无犯罪不良记录;

  2、学历: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3、年龄:战斗员岗位30周岁以内,驾驶员岗位35周岁以内;

  4、体格条件:男,五官端正,符合《中国人民解放军应征入伍体格检查标准》,身高不低于162厘米,体重不少于50kg,如果有特长可以放宽要求;

  5、本人自愿,保证签订合同后服从组织分配,安心工作,发挥专长。

  (二)同等条件下,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优先招聘:

  1、中员;

  2、获得招聘岗位相应资格证书或职称的;

  3、服役期满且表现优秀的退役军人;

  4、拥有消防岗位资格证及计算机、电工、笔迹工整、体育、文艺等特长的。

  工资、待遇和社会保险

  ——招聘程序和方式——

  (一)政府专职消防员的工资标准:正式签约上岗后5000元/月(含五险一金,按照学历、岗位等标准要求具体确定,并随着工龄增加及工作表现逐年递增)。

  (二)其他待遇:①每年统一安排体检1次; ②政府专职员实行集体就餐和住宿;③转正后每月休假天数为8天,年假5天(工龄满5年以上享受年假10天);④单位统一提供伙食及发放服装;⑤我大队将按灌阳县相关规定负责购买相应的保险。

  (一)报名面试:采取现场报名方式,同时投递个人资料,其中包括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个人简历、各类资格、职称证书及获奖证书、个人档案托管证明、工作经验证明(如系部队退役人员,需提供相关证件)等材料复印件,一寸正面免冠彩照1张。

  报名时间为:2022年2月12日至2月28日(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00,下午15︰00-17︰00)

  报名地点:桂林市灌阳县民乐路10号三楼队站办公室。

  联系电话:18877336984(何指导员)、15296595226(文副站长)

  (正常上班时间有人接听,如需详细咨询相关情况,请在报名时间内到报名现场咨询)

  签约:经面试、体检、培训合格后,实行3个月试用期,试用考核合格即可签订劳动合同。

  ——管理——

  对聘用的合同制消防员实行准军事化管理,执行中国人民解放军《内务条令》、《队列条令》、《纪律条令》和《应急救援消防部队执勤条令》、《消防部队灭火》。第一次合同期为一年,合同期满,必须经我大队组织的考核合格后方可续签合同。消防员每年进行业务理论、专业知识考试及综合考评。

  

2022年广西南宁市兴宁区委员会招聘公告

  

  2022年中国党南宁市兴宁区委员会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决定公开招聘1名专职新闻宣传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党,有较好的奉献精神、组织纪律及保密意识。

  (二)中员优先。

  (三)身体健康。

  (四)年龄:35周岁以下(1987年4月以后出生)。

  (五)学历:具有国家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六)具有较好的文字功底和熟练的计算机操作水平,擅长视频文案制作拍摄、H5等专业技能。同等条件下,具有新闻媒体工作经历、在正式刊物发表过新闻或作品的优先。

  (七)持有C1及以上驾照有两年安全驾驶经验者优先。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有违纪违法记录的;

  2.不适宜担任机关工作情形的。

  二、招聘程序

  (一)时间:4月25日-4月30日。

  (二)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请将《南宁市兴宁区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和个人简历(附近期免冠照片),发至邮箱:xnqjiwei@163.com,邮件名为报考外聘人员+姓名。

  (三)面试:将在5月6日前择优通知面试。面试当天,须携带本人毕业证、、户口本、身份证等(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四)体检:按照面试考核情况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应到南宁市甲等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的可依次递补,费用自理。

  (五)用工形式:录用人员与广西嘉路人力资源顾问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派遣至兴宁区政府部门工作。

  三、聘期

  聘期两年。聘期满后工作表现好可续聘,续聘实行两年一聘。

  四、工资待遇

  (一)工资待遇:3100元/月(基本工资+绩效工资,不含单位缴纳的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连续两年年度考核合格以上的,可晋升1级工资档次,每晋升1级月工资增加100元。按规定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

  (二)工作地点:厢竹大道63号兴宁区政府机关。

  (三)工作时间:早上8:00-12:00,下午15:00-18:00,周末双休。

  五、报名咨询电话

  联系人:李扬,联系电话:0771-3290287。

  附件:南宁市兴宁区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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