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广西职业技术学院招聘88人公告(第二批)

  

广西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招聘编制外聘用人员(第二批)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招聘88名编制外聘用人员,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广西职业技术学院是自治区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创建于1965年,属广西首批独立改制的公办高等职业院校、国家优质高职院校,入选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高水平专业群建设单位。

  

学校地处南宁市空港经济区,校园风景秀丽、文化氛围浓厚。现有在校生人数21000余人,有来自泰国、越南、老挝、马来西亚、菲律宾、印度尼西亚等多国留学生。学校依托农垦系统资源优势,坚持以农为特色、一二三产类专业协调发展的办学方向,主动对接区域经济支柱产业与战略新兴产业调整优化专业结构。设有农业工程学院、康养学院、智能制造学院、大数据学院、艺术设计学院、传媒学院、物流学院、商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通识教育学院等10个教学机构,招生专业47个。先后被评为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教育部高职高专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优秀院校,国家示范性骨干高职院校建设优秀单位(广西唯一),国家发改委、教育部产教融合发展工程项目单位,全国首批百所高职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中国-东盟教育开放合作试验区来桂留学基地培育学校。

  

学校致力于打造国内一流,国际有影响力的职业院校,积极参与一带一路建设和国际产能服务,牵头成立中国-东盟边境职业教育联盟,每年举办中国-东盟边境职业教育论坛,吸纳东盟国家10所职业院校、国内6省区50多个职业院校和企业,与近七十所东盟国家高校和走出去企业合作。学校依托丝路智造学院、丝路茶学院、东盟技术服务与培训中心等跨国合作平台开展实体化运作项目,开发被东盟国家院校认可的教学标准、共享课程,有力辐射带动东盟国家职业院校的发展,连续2年荣获广西来华留学教育优秀单位。

  

二、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人员88名,具体岗位要求附后(详见附件1)。

  

三、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四、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无影响聘用的违法违纪档案记录;

  

3.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知识、能力和素质,并符合招聘岗位规定的专业、学历、学位、面貌及工作经历等条件(详见附件1);

  

4.具有与岗位相适应的身体条件,心理健康。

  

(二)毕业(学位)证书及专业

  

应聘人员应凭已取得的毕业(学位)证书报考。2023年应届毕业生应于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可凭就业推荐表报考。专业资格审查以毕业证书(不含辅修专业或辅修学位相关证书)载明的专业名称为准。请应聘人员诚信、准确、规范填报毕业专业。

  

(三)工作经历

  

本公告所要求的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按照足年足月计算。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视为工作经历。

  

(四)年龄计算

  

本公告所要求的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如35周岁以下,指未满36周岁。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招聘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岗位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曾在招聘考试任一环节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5.不符合所报考岗位要求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情形;

  

7.其他不符合招聘单位有关要求的人员。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方式及要求

  

1.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5月15日止。

  

2.报名方式:采取电子邮件网上报名方式。邮件主题及应聘文档按岗位序号+岗位名称+姓名+2023年编制外聘用(第二批)格式命名。报名材料发送到指定的电子邮箱:gzrsc@188.com(其他邮箱不予受理),报名材料与要求不符的,不予受理。不接受现场报名、电话或邮寄材料等其他形式报名。

  

3.应聘材料要求

  

(1)应聘人员须填写《广西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招聘编制外聘用人员(第二批)报名登记表》(附件2)和《广西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招聘编制外聘用人员(第二批)基本信息表》(附件3)。附件2填写后用WORD文档发送、附件3填写后用Excel文档发送,不能用扫描件,命名规则:原文档名+姓名;

  

(2)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3)学历、书扫描件,学信网下载的学历证明(带二维码的)。国(境)外毕业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书扫描件及成绩单扫描件;

  

(4)职业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及工作经历(可为劳动合同、社保缴纳证明等)等证明材料的扫描件;

  

(5)近期蓝底免冠1寸电子照片(命名规则:岗位序号+姓名)。

  

报名材料文件夹压缩后按岗位序号+岗位名称+姓名+2023年编制外聘用(第二批)格式命名,以附件方式发送,附件总大小勿超过12M。

  

4.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每名应聘人员仅限报考本招聘公告的一个岗位。出现同一人报考多个岗位,或所报考岗位序号和岗位名称不对应的,可视为报名无效,不进入资格审查程序。

  

(2)应聘人员须对所填报的信息、资料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有不实,将取消报考资格及聘用资格。

  

(3)应聘人员请务必仔细核查填报信息是否准确,邮件是否发送成功,邮件内是否已含有报名附件材料等,请勿多次发送邮件。

  

(二)资格审查及简历筛选

  

1.组织开展资格审查。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审查应聘人员的年龄、专业、学历、学位、职称及工作经历等是否符合岗位招聘条件要求(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应聘人员与岗位所要求的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资格);

  

2.组织开展简历筛选。按照人岗相适原则对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进行简历筛选,择优确定面试对象。

  

3.资格审查和简历筛选结束后,在广西职业技术学院网站人才招聘栏中 公布开考岗位、通过资格审查且进入面试范围的名单,不进行个别通知,由应聘者自行查阅。资格审查和简历筛选未通过者,不再另行通知。

  

(三)面试

  

1.面试环节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业务素质及潜在能力,包括应聘人员的言语表达、应变能力、专业技术水平以及自我认知程度等。

  

2.面试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时间、地点、方式等考试安排将提前3个工作日在广西职业技术学院网站人才招聘栏公布,不进行个别通知,请应聘者自行查阅)。

  

(四)聘用及待遇

  

1.结合应聘人员的面试成绩、考核、体检等情况,择优确定拟聘人选并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公示期间,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2.签订《劳动合同》,聘期3年,聘用后的管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执行。

  

3.按规定缴纳五险一金,工资绩效待遇按学校同类人员同工同酬原则确定。

  

六、纪律与监督

  

(一)实行回避制度

  

应聘人员与学院在职教工凡有下列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员(含中层领导)的岗位或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凡与学院校级领导有下列亲属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分管部门岗位,也不得应聘学院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和财务岗位。

  

亲属关系包括下列情形:1.夫妻关系;2.直系血亲关系,包括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3.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包括叔伯姑舅姨、兄弟姐妹、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侄子女、甥子女;4.近姻亲关系,包括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子女的配偶及子女配偶的父母、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配偶;5.其他亲属关系,包括养父女、形成抚养关系的继父女及由此形成的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和近姻亲关系。

  

招聘单位工作人员在参与招聘工作时,涉及与应聘人员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二)信息公开与监督

  

招聘工作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设立监督小组监督招聘各个环节的工作,同时接受社会监督。

  

(三)违纪处理

  

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调离工作岗位或相应的处分;对违反招聘纪律或不具备招聘资格、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应聘人员,取消考试、考核或聘用资格。对造成恶劣影响且触犯刑律的有关人员,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七、其他

  

本公告由学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联系人:广西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蒙老师

  

咨询电话:0771—4213055(工作日,上午8:40-11:40;下午14:00-17:00)

  

附件:1.广西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招聘编制外聘用人员(第二批)岗位需求信息表.xls

  

2.广西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招聘编制外聘用人员(第二批)报名登记表.doc

  

3.广西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招聘编制外聘用人员(第二批)基本信息表.xls

  

4.广西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招聘编制外聘用人员(第二批)报名材料目录.docx

  

广西职业技术学院

  

2023年4月24日

2023年广西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招聘公告

  

广西壮族自治区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2023年度第一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及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单位实际工作需要,现将广西壮族自治区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2023年度第一批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广西壮族自治区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以下简称广西特检院)是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直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是经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核准的省级综合甲类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总部位于南宁市,有24个内设部门。现有在职员工853人,其中博士6人、硕士研究生学历114人,正高级职称7人、副高级职称116人、中级职称334人。全院下设柳州、桂林等12个市级分院,建设了中国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东盟特种设备检测研究中心等高端检验检测服务平台。拥有包括世界顶尖水平在内的各类专业检验检测装备4200余台套,形成了生物质能源洁净燃烧、埋地管道不开挖检测、数字射线检测、失效分析等多项国内领先高新核心检验检测技术;在特种设备高新技术应用研究方面获得了多项成果;检验检测业务拓展至区外、东盟国家以及欧美部分发达国家和地区。

  广西特检院按照立足南宁、服务广西、面向全国、走向东盟的定位,发挥特种设备质量安全检验技术优势,打造核心技术品牌,以客户需求为宗旨,开展应用技术研究,服务检验检测市场。

  二、招聘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实名编制工作人员8名,具体岗位要求详见《广西壮族自治区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2023年度第一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本次公开招聘所涉及的年龄、工作经历、工作年限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均以2023年10月30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注:年龄需18周岁以上、45周岁及以下即1977年10月30日(含)至2005年10月30日(含)期间出生;学历、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职(执)业资格证必须在2023年10月30日(含)前取得)。专业设置参考《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3年版)》。

  三、报名条件    

  (一)报名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在读的普通高校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

  2.现役军人;

  3.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

  4.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开除公职的;

  5.被开除中国党党籍的;

  6.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影响期未结束,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7.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

  8.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9.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情形;

  10.按《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试行办法》中有关回避制度规定要求需回避的;

  11.专业不符合所报考岗位要求的;

  12.其他不符合招聘有关要求的。

  四、信息发布地址    

  (一)本次公开招聘公告及拟聘人员公示:广西人事考试网(www.gxpta.com.cn)、广西特检院网站(www.gxtjy.org)发布。

  (二)本次公开招聘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考核比例调整、成绩公布、进入各招聘环节名单等具体事宜:广西人事考试网、广西特检院网站发布。

  五、招聘流程    

  (一)考生报名

  采取网上电子邮件方式报名,不接受现场递交材料、邮寄材料、电话等其他形式报名。报名人员可在2023年10月30日9:00至2023年11月5日17:00期间到广西人事考试网、广西特检院网站下载、填写《广西壮族自治区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2023年度第一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将电子版及本人签字扫描件连同报名材料扫描件一并压缩打包发送至电子邮箱:gxtjy610@163.com,报名邮件主题命名格式为广西特检院2023年第一批公开招聘+姓名+岗位代码,报名材料按顺序编号并命名(如:1-报名表,2-身份证)。材料不全或者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名的,不予受理。

  报名时,报名人员应仔细阅读相关岗位资格条件。报名需提交材料有应聘人员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国外学历学位须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职(执)业资格证书、单位工作经历证明(加盖单位或人事部门公章)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所提交的报名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因提交的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者错误填写报名信息,而造成资格审查、考核不通过等后果,由报名人员自行承担责任。报名人员提供虚假报名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资格。每位报名人员限报一个岗位,重复报名视为无效。公开招聘期间,报名人员应保持通讯畅通;联系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告知招聘单位。因无法与应聘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本人承担。报名人员不需缴纳报名考试费。

  (二)资格审查

  我院人力资源部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所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应聘者材料提交后,所有应聘材料恕不退还,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不得再进行资料修改。应聘者提供的材料及填报的信息如有不实情况,一经发现,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

  (三)考核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引进高级职称以上人员可采取直接考核的方式进行公开招聘,考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

  1. 考核人选

  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均进入考核环节。

  2.考核内容

  主要考察综合素质、业务素质及潜在能力,包括思想表现、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心理素质、遵纪守法、诚信记录、学术水平、专业技能,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应变能力、自我认知程度、岗位匹配度和需要回避的情况等。

  3.考核方式

  采取个别谈话、查阅档案、同考核对象面谈、听取所在单位情况介绍等形式。考核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电话通知)。凡是因重要档案材料不全、个人经历不明、历史状况不清等无法进行有效考察的,达不到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应当具备的条件或者不符合报考职位要求的,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

  4.确定体检人选

  根据考核结果,由广西特检院党委研究确定体检人选。

  (四)体检

  1.按招聘岗位数1:1研究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执行,体检由广西特检院统一安排,到指定医院(自治区本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若出现体检不合格者,可由广西特检院党委研究确定是否依次递补,确定人员后组织体检。

  2.对在体检过程中出现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导致体检结果失真等违纪违规行为的,取消其聘用资格,报相关部门记入诚信档案。

  (五)公示

  对于拟聘用的人选,在广西人事考试网、广西特检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人员的姓名、性别、专业、学历学位、拟聘岗位等。

  (六)聘用

  1.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按规定办理有关聘用和入编手续。

  2.经审批同意聘用的人员,由用人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与其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相关待遇按广西壮族自治区关于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

  3.批准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4.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招聘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二)招聘监督举报电话:0771-5530325、0771-5319299。

  (三)招聘联系人:成兴,联系电话:0771-5316689。

  附件1:广西壮族自治区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2023年第一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xls

  附件2:广西壮族自治区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2023年度第一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广西壮族自治区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

  

  

2023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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