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广西师范大学第一批专职辅导员招聘公告

  广西师范大学2021年第一批专职辅导员招聘公告

  

  为全面贯彻全国高校思想工作会议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加强学生思想教育和管理工作,进一步充实学校专职辅导员队伍,经学校研究,决定面向社会招聘专职辅导员,现将有关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及岗位要求

  本次招聘专职辅导员共9名,详细招聘计划及岗位要求见《广西师范大学2021年第一批专职辅导员招聘岗位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

  报名截止时间:2021年6月11日中午12:00。

  采取网上电子邮件报名的方式。每位应聘者限报1个岗位。应聘者须提供个人身份证、学生证(已毕业的提供毕业证和)、国(境)外高校毕业应聘者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获奖证书、担任学生干部或学生工作经历证明、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加盖公章的成绩单、党员关系所在党组织出具的党员身份证明、发表论文所在期刊的封面、封底,目录、版权页的扫描件;或理论文章发表的主流媒体报道页等材料的扫描件。

  请将以上应聘材料与《广西师范大学专职辅导员应聘报名登记表》(附件2)合并成一份pdf格式材料,并连同《广西师范大学专职辅导员应聘报名信息一览表》(附件3,无需转成pdf格式)压缩打包发送到报名邮箱:gxnugkzp@163.com。压缩包请以“2021年辅导员+岗位代码+姓名”格式命名并控制在10M以内。上述材料暂只需提供扫描件,待资格复审时再核验原件。

  应聘者须在2021年7月31日前按时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和书,或提供同意授予学位的证明材料。

  (二)资格审查

  学生工作部(处)、研究生工作部和人事处按照招聘岗位要求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审查结果将在我校网站公布,不再另行通知。经审查合格的应聘者参加考试。如审核合格人数达不到岗位招聘数,则在岗位招聘计划总数不变的情况下,可根据工作实际需求调整岗位招聘计划至其他岗位。

  (三)考试

  考试采取半结构化面试的方式,主要考察应聘者的岗位专业知识、语言表达、综合分析及应变能力等综合素质。面试成绩低于70分者,不能进入考核环节。

  (四)考核

  各岗位按照面试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按1:2比例确定考核对象。因考生放弃、缺考等原因导致面试实际开考比例低于1:2,但实际面试人数大于招聘人数的,也可列为考核对象。

  (五)确定拟聘人员

  经我校校长办公会集体研究,综合考核结果择优确定拟聘人员。

  (六)体检、公示与聘用

  通知拟聘人员到我校医院体检(注: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人员不予以聘用。

  对拟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可按聘用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若有考核、公示或体检不合格的人员,或有自动放弃及未到岗的人员,或因为工作原因增加岗位,可从参加考核的其他人选中依次递补。

  三、时间安排

  (一)考试时间:6月中下旬,具体时间通过我校网站公布,请应聘者及时关注。

  (二)考核时间:考试结束后即开展考核,考核时长为两周。

  (三)凡因应聘者个人原因造成逾期不参加相关环节考试和考核的,按弃权处理。

  四、其他

  (一)本次招聘辅导员具有博士学位者可纳入事业编制,并享受学校的人才引进待遇。

  (二)其余人员实行聘用制管理,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聘用人员按规定参加试用期考核,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聘用人员享受学校同类人员同等待遇。

  五、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设置监督组,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接受社会及相关部门监督。对在招聘中有违纪行为的人员,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已聘用的人员,即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并将违纪人员信息按照相关规定进行通报、处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理。

  招聘咨询电话:0773-3690076、3698160、3676589

  监督举报电话:0773-3696677

  

人事处

  

学生工作部(处)

  

研究生工作部

  

2021年5月28日

  附件1:广西师范大学2021年第一批专职辅导员招聘岗位计划表.pdf

  附件2:广西师范大学辅导员应聘报名登记表.doc

  附件3:广西师范大学辅导员应聘报名信息一览表.xls

  

2021年广西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法院招聘司法辅助人员公告

  

  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法院2021年公开招聘司法辅助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法院决定公开招聘司法辅助人员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岗位职责

  招聘岗位为司法辅助人员岗位。主要职责是:负责庭前准备的事务性工作,案件庭审、调查、询问、合议等环节的记录工作,裁判文书的文字校对、交付印刷工作,检查或落实法律文书送达工作;案卷材料的整理、装订、归档;完成法官交办的其他事务性工作。

  二、招聘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品行端正,有良好的个人素质。自愿从事司法辅助工作,自觉学习并遵守司法规范和礼仪,服从安排,爱岗敬业。

  2.未受过刑事、治安处罚和党纪、政纪处分,没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等行为,无酗酒、等不良嗜好。

  3.具有大专以上学历。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

  5.能快速、准确地进行计算机文字录入,熟练运用Word、Excel等软件。有一定语言文字归纳和庭审应对等审判辅助工作能力。

  6.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良好身体条件。

  三、薪酬待遇

  1.薪酬按照《关于调整青秀区机关事业单位利用财政资金聘用外聘用人员薪酬标准的通知》(南青人社通〔2020〕10号)执行。月薪为3660元,其中:基本工资2562元,绩效工资1098元。年度考核合格等次晋升工资(年度综合考核评定累计满两年合格以上晋升一个等级,最高可晋升10级,每级级差100元)。

  2.按规定办理社会保险(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及住房公积金手续。

  四、招聘工作安排

  (一)报名

  1.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21年6月20日止。

  2.报名材料:

  (1)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2)毕业证、复印件;

  (3)近期一寸免冠彩照;

  (4)个人健康码及14天内行程轨迹截图;

  (5)其他(如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证或获奖证明等)。

  3.报名方式:网络报名。

  填写《聘用人员报名登记表》(可到青秀区法院网站http://qxqfy.chinacourt.gov.cn/下载),连同报名材料电子版一并发到青秀区法院部邮箱qxqfyzzb@163.com),笔试时须提供原件核对。

  (二)资格审查和笔试、面试

  根据招聘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结合岗位需求及报名情况等,本单位可从中择优甄选进入笔试。通过笔试的,方能进入面试。笔试和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听打情况(即在规定时间内,按照语音进行计算机中文录入,以内容的完整度、汉字数量的准确度进行计分)。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协调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等内容。

  (三)体检和考察

  根据笔试面试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统一组织到指定医院(甲等)体检,费用自理。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政审。

  (四)确定拟聘人选和公示

  根据应聘人员的笔试面试和体检、政审情况,由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法院党组综合酝酿确定拟聘人选并进行公示。

  (五)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要求和程序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统一与指定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派遣至我院工作。

  五、其他

  1.应聘人员应对所填报的信息及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所交的应聘材料恕不退还。凡提供虚假材料、信息或故意隐瞒不良记录的,单位有权随时取消应聘人员聘用资格。因招聘工作需要,单位要求应聘人员提供其他辅助佐证材料的,应聘者应予配合。

  2.应聘人员应保持手机通讯畅通,未按照参加考试、政审、体检等手续者,视为自动放弃。

  3.本单位有权根据报名情况调整招聘计划。

  4.其他未尽事宜,解释权归青秀区人民法院。

  联系方式: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法院部

  地址:南宁市青秀区云景路19号 邮编:530029

  电子邮箱:qxqfyzgk@163.com

  联系电话:0771-5679509

  

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法院

  

2021年6月15日

  附件:聘用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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