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广西百色市田林县选聘“土专家”1人公告
为贯彻实施《广西百色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推进乡村振兴人才发展实施细则(试行)》及有关文件精神,充分发挥一线人才在推进农业生产服务中的重要作用,推动农业实用人才队伍建设,助力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百色市田林县计划面向社会公开选聘土专家1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对象范围及条件
(一)选聘对象的推荐和选聘主要面向长期扎根农村、服务于农业一线,过硬、作风过硬、技术过硬、实绩过硬,在农业领域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的优秀农民代表,以本县范围内农业专业合作社负责人、养殖大户、现代青年农场主、农业职业经理人、经营主体带头人等高素质农民为主体,包括村组干部、创业致富带头人等人员。
(二)拥护中国党的领导、遵纪守法、有志务农、身体健康,有良好的道德素养和奉献精神。
(三)年龄为18周岁以上、65周岁以下,特别优秀的可以适当放宽。
(四)掌握现代养殖技能或具备一定的畜牧产业经营管理和技术服务能力。
(五)群众认可,起到模范带头作用,在产业扶贫、产业振兴工作中有积极贡献。
(六)近五年内连续从事一线农林牧生产及产品加工等工作。
二、报名与资格审核
(一)报名时间及方式
报名时间:2021年10月27日至10月29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5:30—18:00。
报名地点:百色市田林县农业农村局501办公室。
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到县农业农村局进行报名,报名不收取任何费用。并对本人所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
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①《百色市田林县2021年公开选聘土专家报名登记表》并亲笔签名;②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复印件;③毕业证、复印件(具有毕业证、的则提供,没有的可不用提供);④本人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犯罪证明材料。
(二)资格审核。县有关涉农单位负责报名资格审查工作,岗位聘用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县有关涉农单位负责解释,审核结果应于报名后2日内及时将情况反馈报名者。
三、面谈
(一)面谈通知。选聘单位负责通知资格审核通过的人员参加面谈,放弃面谈资格的人员应提供书面声明,或者由2名工作人员做好电话记录并签字确认。
面谈时间:2021年10月下旬。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面谈程序及分数运用。应聘人员抽签确定参加面谈的顺序,面谈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
面谈成绩在当天面谈结束后当场公布,并经应聘者签名确认。
四、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按照选聘岗位计划与拟选聘人数1:1的比例,从面谈成绩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确定拟聘用人选,面谈成绩相同时,以面谈成绩中的工作成果或业绩成绩高者为拟聘用人选。入围拟选聘范围的人员放弃选聘资格的,可从面谈合格人员中按面谈分数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进入选聘人员范围。
着重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修养、业务能力、遵纪守法、岗位匹配度等情况,同时要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凡是重要档案材料不全、个人经历不明、历史状况不清,无法进行有效考察的,不得确定为拟聘用人选。
五、体检
根据面谈考核情况,拟聘用人员名单报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批同意后,县农业农村局组织拟聘用人员到县级以上公立医疗机构进行健康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有国家制定的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体检费用拟聘用人员本人自付。
应聘人员对有当日当场复检要求的体检项目,复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执行;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单位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的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六、公示
体检合格者在百色人才网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3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的问题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应暂缓聘用审核,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七、签订服务协议及选聘上岗
服务协议由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商县财政、人社、农业农村等部门统一制定。由县农业农村局与拟聘用人员签订服务协议,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服务协议实行一年一签(含试用期2个月)。选聘单位负责协调落实土专家的有关待遇,提供必要的办公条件,安排具体工作岗位。选聘的土专家工资待遇不低于2000元/月,工资待遇经费由本地财政给予全额拨款。已享受财政补贴的村组干部等人员若被选聘为土专家的,不得重复享受相关待遇。
八、工作纪律和要求。
应聘者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应当真实、有效,并遵守面谈纪律,违反纪律的取消应聘资格。选聘单位负责人和负责选聘工作的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严肃纪律,在选聘过程中,如遇应聘者与自己有报考规定的亲属关系的或者其他可能影响选聘公正的情形,应当回避。应聘者、组织单位和工作人员违纪违规的,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温馨提示
1.应聘者在报考期间,应及时了解百色人才网发布的最新情况,并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因个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2.本公告及附件中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含本数。
3.发现应聘人员作答内容雷同,并经面谈专家组确认的,给予其当次该面谈成绩无效的处理。
4.请尽早并诚信报名,尽量避免在报名时间截止当天报名。在报名时间截止当天应聘的人员,如未能通过资格审查的,责任自负。
报考资格审查咨询电话:
田林县农业农村局0776-7219208
监督电话:
田林县纪委驻县农业农村局纪检组 0776-7219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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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林县农业农村局
2021年10月27日
原标题:百色市田林县2021年公开选聘土专家公告
文章来源:https://bs.gxrc.com/Article/info/c533f449-d52a-45bf-b1f6-fc9ceeb9ad25
2021年广西南宁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免笔试招聘公告
南宁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1年上半年免笔试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及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单位实际工作需要,现将本单位2021年上半年免笔试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南宁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位于南宁市厢竹大道55号,占地面积35亩,是隶属南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是集疾病预防与控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疫情报告及健康相关因素信息管理、健康危害因素监测与干预、实验室检测分析与评价、健康教育与促进、技术管理与应用研究指导为一体的预防医学医疗机构。
二、招聘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实名编制工作人员19名,详见《南宁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1年上半年免笔试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
三、报名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国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曾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或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6.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信息发布地址
本次公开招聘公告发布地址为: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nanning.gov.cn/)、南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http://wjw.nanning.gov.cn/)、南宁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网站(http://www.nncdc.com/)和南宁疾控微信公众号。招聘后续事宜(如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拟聘人员公示等)发布地址为:南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http://wjw.nanning.gov.cn/)、南宁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网站(http://www.nncdc.com/)及单位公示栏。
五、招聘流程
(一)考生报名
报名时间:2021年5月27日至6月4日,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凡符合报考条件要求的报考者,携带《南宁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1年免笔试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本人身份证、毕业证、、资格证、执业证、工作经历证明等有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自行到南宁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人事科712室(南宁市兴宁区厢竹大道55号)进行现场报名,报名表贴当年2寸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片。
报考者须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证报名且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报考者所填写的报名信息资料必须真实可靠,因报名提交的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错误,造成资格审查不通过等后果的,由报考者自行承担责任。报考者填写虚假信息资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或考试成绩。
(二)资格审查
单位人事部门依据本公告规定的岗位招聘条件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时间:2021年5月27日至6月4日,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招聘岗位有年龄、工作经历以及相关资格要求等时间的计算,均截止至2021年5月27日(如18-35周岁,为1985年5月28日至2003年5月27日出生)。2021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必须在2021年7月31日以前取得岗位所需要的毕业证、;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如自学考试、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毕业生必须在2021年5月27日以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等。全日制或脱产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视为有相关工作经历。
专业目录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1年版)或教育部门的专业目录。
资格审查验证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始终,报考者提交的相关材料信息应真实、准确,如有不实,任何环节一经发现即取消其应聘资格。应聘材料提交后恕不退还。
(三)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直接面试或直接考核的方式进行(各岗位对应考试方式详见《岗位信息表》)。
直接面试以1:3的开考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选,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则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均列为面试人选,单位将提前至少2个自然日,书面通知面试人员参加面试的时间、地点等面试相关事宜。面试环节采用结构化面试,时长15分钟左右,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整体素质和综合能力。面试分值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得确定为考察人选。
直接考核以实际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确定入围人选,考核方式以单位书面通知为准。
(四)考察
单位根据招聘岗位的面试成绩或直接考核结果由高分至低分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对他们的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勤政廉政等方面进行考察,并对报考者资格条件及相关情况进行复查,形成书面考察意见。经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考察中出现不合格者或是报考者自愿放弃的,可由单位提出申请,报主管部门同意,从面试或考核合格人选中按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进行考察。
考察工作结束后,经单位领导班子集体研究,根据考试、考察结果择优按招聘岗位数1:1确定体检人选。
(五)体检
体检工作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执行。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组织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有国家制定的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自行负担。
按《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的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对有当日当场复检要求的体检项目,复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执行。报考人员对其他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体检实施机关和体检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对复检项目严格保密。原则上,非当日当场复检的项目,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
体检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拟聘人员。如体检中出现不合格者或是报考者自愿放弃的,可从考察合格人选中按面试成绩或直接考核结果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进行体检。
(六)公示及聘用
经单位领导班子集体研究,从考试、考察、体检都合格的人员中择优确定拟聘人员。
拟聘人员信息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在南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http://wjw.nanning.gov.cn/)、南宁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网站(http://www.nncdc.com/)及单位公告栏。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者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制度。
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应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拟聘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
四、纪律与监督
(一)工作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执行回避制度。
(二)本次招聘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三)本次招聘监督举报电话为:南宁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纪检监察室 0771-5679992
(四)本次招聘联系人及联系方式为:南宁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人事科陆老师 0771-5679372
南宁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1年5月27日
附件1:南宁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1年上半年免笔试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xls
附件2:南宁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1年免笔试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x
2021年隆安县乡镇卫生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为了及时补充乡镇卫生院工作人员,根据《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用人机制的指导意见》(桂人社发〔2015〕37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等文件精神,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2021年隆安县计划面向社会统一公开考试招聘51名乡镇卫生院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满18岁。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三)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四)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知识和工作能力。
(五)应聘实行执业(职业)资格制度岗位的须具有国家规定的执业(职业)资格证书。
(六)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曾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或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6.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二、招聘对象
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历、符合岗位招聘所需条件的人员。隆安县各乡镇卫生院中属于2010年以后参加过渡考试、竞聘上岗、公开招聘新进的人员(即按照“定编定岗不定人”办法管理的人员)须服务满五年后方可参加本次招聘。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报名及资格审查均采取现场方式进行。
(一)报名方式及时间
1.凡符合本简章报考条件要求的报考人员,登录广西南宁市隆安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lax.gov.cn)查看《2021年隆安县乡镇卫生院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详见附件1),下载并填写《2021年隆安县乡镇卫生院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详见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表),在规定的时间内持报名表(一式三份,并粘贴近期小2寸正面免冠白底彩色证件照片)、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相关资格证书、其他证明材料等到指定地点报名。上述报名材料经现场资格审验确认后,原件退还本人,复印件留存。报考人员须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证报名,且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报考人员所填写的报名信息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应在《报名表》如实填写在职工作情况。因报名提交的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错误填写报名信息,造成资格审查及后续资格审查、考察不通过等后果的,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责任。报考人员填写虚假信息资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或考试成绩。
2.报名时间:2021年6月1日至6月11日 (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7:30。
3.报名及资格审查地点:隆安县卫生健康局3楼302室(隆安县城厢镇蝶城路403号)。
4.报名及资格审查期间疫情防控:根据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报考人员持“广西健康码”为绿色且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方可入场报名,持“广西健康码”非绿码的报考人员和有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及国(境)外旅居史的报考人员按广西壮族自治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有关要求执行。报名人员报名期间须全程佩戴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
(二)资格审查方式及时间
工作人员依据本简章规定的岗位招聘条件对报考者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当场提出是否通过报考的意见。对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人员,不得拒绝报名;未通过的,应对报考者说明原因;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不得再改报其他岗位。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在招聘工作各个环节中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岗位条件要求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报名时间即为资格审查时间。
招聘岗位有年龄、工作经历以及相关资格要求等时间的计算,均截止至2021年6月1日(如18-35周岁,为1985年6月2日至2003年6月1日出生)。2021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必须在2021年7月31日以前取得岗位所需要的资格证、毕业证、;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如自学考试、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毕业生必须在2021年6月1日以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等。全日制或脱产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视为有相关工作经历。
专业目录参考《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1年版)》或教育部门的专业目录。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等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通过资格初审合格人员名单(面试人员名单)经报人事主管部门审批后在广西南宁市隆安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lax.gov.cn)和隆安县卫生健康局工作区域内公布。
(三)开考比例
招考岗位数与符合报考条件的人数原则上要达到1:3比例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应核减招聘岗位数或取消招聘岗位。因达不到1:3开考比例但确急需招聘人员的,由事业单位主管部门提出降低开考比例意见报隆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方可降低开考比例。
四、考试
(一)本次招聘考试免笔试,采取直接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人选按实际通过资格初审人员确定。面试人选公布后,放弃面试资格的报考人员须提交书面申请,不按要求提交书面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二)面试时间、地点:详见考生《面试通知书》。
(三)面试成绩即为考生的考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成绩不合格者不得确定为考察和体检人选。
(四)疫情防控要求详见考生《面试通知书》。
五、考察
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得确定为考察人选。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具体组织实施考察工作。着重考察报考人员的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修养、业务能力、遵纪守法、岗位匹配度等情况,同时对其资格条件及相关情况进行复查,经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全面落实疫情防控一线城乡社区工作者关心关爱措施的通知》(桂新冠防〔2020〕13号)精神,在疫情防控一线经受考验、表现优秀的城乡社区工作者,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考察中出现不合格者或是报考人员自愿放弃的,可从面试合格人选中按面试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进行考察。
考察工作结束后,经招聘单位领导班子集体研究,根据考试、考察结果择优按招聘岗位数1:1确定体检人选。
六、体检
体检工作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执行。
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有国家制定的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自行负担。
按《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的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对有当日当场复检要求的体检项目,复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执行。报考人员对其他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体检实施机关和体检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对复检项目严格保密。原则上,非当日当场复检的项目,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
体检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拟聘人员。如体检中出现不合格者或是报考人员自愿放弃的,可从考察合格人选中按面试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进行体检。
七、公示
根据考试、考察及体检结果,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并在广西南宁市隆安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lax.gov.cn)及招聘单位工作区域内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对拟聘人员有异议的,招聘单位应及时进行复查。
八、聘用审批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者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提交隆安县人事调配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办理聘用手续。
聘用人员在基层卫生院服务期不得少于5年。
九、加强领导,严肃纪律
(一)切实加强对招聘工作的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密切配合,确保公开考试招聘工作有序开展。
(二)严肃公开招聘纪律。资格审查验证工作应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始终。报考人员所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并遵守考试纪律。工作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执行回避制度。报考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十、其他
(一)本简章及附件中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含本级基数。
(二)报考人员在报考期间,应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因个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三)特别提醒: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假借招聘考试公开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或授权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辅导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招聘无关。
(四)联系方式:
1.有关岗位条件、资格审核等问题,请咨询0771-6529350。
2.监督电话:0771-6522245、0771-6522631。
隆安县卫生健康局
隆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5月14日
附件1:2021年隆安县乡镇卫生院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2021.05.11.xls
附件2:2021年隆安县乡镇卫生院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附件3: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pdf
附件5: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1年版).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