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南宁市兴宁区教育局2023选调校(园)长、骨干教师13人

  

  为进一步加强兴宁区中小学(幼儿园)教育教学管理人才队伍建设,提升教育教学管理水平,全力打造品学兴宁教育品牌,拟面向城区外公开选调13名公办中小学(幼儿园)校(园)长、骨干教师。

  一、选调岗位

  中小学校长3名,中小学副校长4名,中小学骨干教师4名,幼儿园园长2名(具体岗位及岗位要求详见附件1)。

  二、基本条件

  (一)思想素质好,有教育情怀,事业心和责任感,乐于奉献,为人师表,身心健康,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具有较丰富的教育理论知识和较强的教育、教学能力及组织管理能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校(园)长及初中骨干教师要求年龄50周岁及以下(1972年7月5日以后出生),大专及以上学历,相应学段及以上,普通话二级乙等及以上(语文学科普通话二级甲等及以上),教师系列高级及以上职称;

  (三)小学骨干教师要求年龄45周岁及以下(1977年7月5日以后出生),大专及以上学历,相应学段及以上,普通话二级乙等及以上(语文学科普通话二级甲等及以上),教师系列高级及以上职称;

  (四)公办中小学、幼儿园在职在编人员。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予受理应聘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二)曾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及各类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纪行为的人员;

  (三)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四)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五)应聘人员不得报名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六)南宁市兴宁区教育局下属事业单位的在职在编人员;

  (七)按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聘用待遇

  本次选调列入引进急需紧缺人才范畴,按兴宁区相应的人才政策落实待遇。具体可电话咨询南宁市兴宁区教育局,联系人:郭老师,联系电话:0771-3290742。

  五、选调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凡符合选调条件要求的人员,可网上、邮寄或现场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1)网上报名。下载填报《2023年南宁市兴宁区教育局公开选调校(园)长、骨干教师报名登记表》(附件2,可另附简历)及相应佐证材料扫描电子版,按报名登记表、佐证材料(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及书、职称证、、普通话证、教育教学类奖励证明材料、任免文件等)的顺序制作成一份PDF文件,文件统一命名为姓名+选调岗位,相关报名材料发送至邮箱xnqrsg2015@126.com。

  (2)邮寄报名。地址:南宁市厢竹大道63号(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政府主楼1306室)。

  (3)现场报名。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携带相关材料到南宁市厢竹大道63号(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政府主楼1306办公室)现场报名。

  报名人员所填写的报名信息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在职在编人员应在《报名登记表》如实填写在职工作情况。因报名提交的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错误填写报名信息,造成资格审查及后续考察不通过等后果的,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责任。

  2.报名材料:

  (1)报名登记表;

  (2)有效居民身份证;

  (3)毕业证书及书;

  (4)教育教学类奖励证明材料;

  (5)职称证、、普通话证;

  (6)当年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片电子版;

  (7)任免文件(报名校长、副校长、园长岗位提供)。

  (二)资格审查。南宁市兴宁区教育局依据岗位条件对报名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查,择优筛选后,上报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并确定面谈人选。

广西南宁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招聘员启事

  

  南宁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员启事

  为改善我院人员队伍结构,推进劳动人事仲裁工作的发展,本着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聘用制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情况简介

  南宁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是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属参公事业单位。其主要职责是:处理本市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及外地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委托处理的劳动人事争议案件;指导市属五县一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工作;指导开展劳动人事争议专、兼职仲裁员培训工作;组织宣传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法律、法规,开展劳动人事争议预防工作。

  二、招聘岗位人数及说明

  员1名。

  员职责:1、配合仲裁员开庭、负责庭审记录;2、协助仲裁员接收送达文书和校对文书;3、录入整理、装订、归档案卷材料;4、在立案窗口从事接待员工作,接收并初审材料,接受立案咨询和其他事务咨询。

  三、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未受党纪、政纪处分及刑事或治安处罚,品行端正,诚实守信,能吃苦耐劳;

  (二)大专及以上学历(法律专业优先);

  (三)自愿从事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员工作一年以上;

  (四)能熟练掌握计算机文字输入及文档编辑技能,具有一定文字组织能力和听力理解能力;

  (五)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即1988年5月16日以后出生),如业务能力强的应聘人员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

  四、招聘工作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5月16日-5月22日

  2.报名方法:应聘人员通过电子邮件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要求应聘人员把以下材料发送到指定邮箱:1.报名表(表上需粘贴电子照片);2.扫描身份证原件、毕业证原件以及相关材料原件。邮箱地址:nnldzyzcy@126.com。

  (二)确定测试名单

  根据报名情况确定计算机汉字输入技能测试人员名单后,我院将电话通知符合条件人员参加测试。应聘人员务必如实提供相关材料,材料与实际不符者,取消测试资格。

  (三)应聘测试及面试

  应聘人员携带身份证、技能测试准考证等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参加计算机汉字输入技能测试(测试应聘者计算机操作及文字录入技能)。测试合格者,我院电话通知应聘人员参加面试。面试内容:院领导与应聘者面对面沟通交流,增进双方了解,考察应聘者与岗位的匹配度。

  根据计算机汉字输入技能测试和面试谈话情况,综合考虑应聘者与岗位的匹配度,并征求应聘者意愿,确定拟聘用人选。

  (四)体检

  组织拟聘用人员参加入职体检。

  (五)签约

  我院与体检合格者签订一年期劳动合同。

  五、工资待遇

  根据南宁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利用财政资金聘用外聘人员薪酬标准的有关规定,聘用制员月工资为3077元(含社会保险费、个人住房公积金个人应承担部分)。

  本简章未尽事宜,由招聘单位负责解释。

  (联系人:覃赞清 电话:5679471)

  附件:南宁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2023年招聘员报名登记表.docx

  

  

返回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