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南宁市邕宁区自然资源局2023招聘工作人员

  

邕宁区自然资源局招聘启事

  根据工作需要,现邕宁区自然资源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党的领导;

  2.具有良好的思想素质,品行端正,勤奋、细心、负责,能吃苦耐劳,服从安排;

  3.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有一定的文字写作能力,有较强的团队意识;

  5.熟悉电脑操作,能熟练word文档和Excel表格运用。

  6.大专以上学历,男女不限。

  (二)岗位条件

  汉语言文学、林学、林业技术(林政资源管理)、林业信息技术应用(熟悉ARCGIS软件的优先)、法律学;对机关办公室具有一定认识,熟悉文字写作及公文办理等工作。

  二、工资待遇

  薪酬待遇按邕宁区机关事业单位聘用编外工作人员标准执行,单位提供中餐等必要保障,加班费、差旅费根据实际情况和财务规定报销。

  三、报名方式

  (一)报名时间:2023年7月31日—8月4日

  (二)报名方式和要求:

  1.有意者请通过网上报名的方式提交个人简历。个人简历发至ynqzrzyj@163.com,我局将对提交个人简历的应聘人员进行初审,简历以附件的形式发送,附件以个人姓名+本人专业命名,如张三+汉语言文学

  2.我局对通过初审的应聘人员电话通知进行面试。通过初审的应聘人员需提供的证件:正式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专业技术职称、执业资格证书、个人简历、工作经历证明等原件和复印件,并提交近期免冠1寸正面照1张。所有提供的资料(复印件)不予退还。

  3.报名人员应严格按照应聘的资格要求报名,并对提交的资料和相关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咨询电话:0771-4761903

  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8:00-18:00

  面试地点:邕宁区自然资源局(南宁市邕宁区蒲庙镇彩虹南路238号新西洋超市旁)

   

  

南宁市邕宁区自然资源局

  

2023年7月31日

广西南宁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招聘员启事

  

  南宁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员启事

  为改善我院人员队伍结构,推进劳动人事仲裁工作的发展,本着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聘用制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情况简介

  南宁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是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属参公事业单位。其主要职责是:处理本市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及外地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委托处理的劳动人事争议案件;指导市属五县一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工作;指导开展劳动人事争议专、兼职仲裁员培训工作;组织宣传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法律、法规,开展劳动人事争议预防工作。

  二、招聘岗位人数及说明

  员1名。

  员职责:1、配合仲裁员开庭、负责庭审记录;2、协助仲裁员接收送达文书和校对文书;3、录入整理、装订、归档案卷材料;4、在立案窗口从事接待员工作,接收并初审材料,接受立案咨询和其他事务咨询。

  三、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未受党纪、政纪处分及刑事或治安处罚,品行端正,诚实守信,能吃苦耐劳;

  (二)大专及以上学历(法律专业优先);

  (三)自愿从事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员工作一年以上;

  (四)能熟练掌握计算机文字输入及文档编辑技能,具有一定文字组织能力和听力理解能力;

  (五)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即1988年5月16日以后出生),如业务能力强的应聘人员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

  四、招聘工作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5月16日-5月22日

  2.报名方法:应聘人员通过电子邮件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要求应聘人员把以下材料发送到指定邮箱:1.报名表(表上需粘贴电子照片);2.扫描身份证原件、毕业证原件以及相关材料原件。邮箱地址:nnldzyzcy@126.com。

  (二)确定测试名单

  根据报名情况确定计算机汉字输入技能测试人员名单后,我院将电话通知符合条件人员参加测试。应聘人员务必如实提供相关材料,材料与实际不符者,取消测试资格。

  (三)应聘测试及面试

  应聘人员携带身份证、技能测试准考证等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参加计算机汉字输入技能测试(测试应聘者计算机操作及文字录入技能)。测试合格者,我院电话通知应聘人员参加面试。面试内容:院领导与应聘者面对面沟通交流,增进双方了解,考察应聘者与岗位的匹配度。

  根据计算机汉字输入技能测试和面试谈话情况,综合考虑应聘者与岗位的匹配度,并征求应聘者意愿,确定拟聘用人选。

  (四)体检

  组织拟聘用人员参加入职体检。

  (五)签约

  我院与体检合格者签订一年期劳动合同。

  五、工资待遇

  根据南宁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利用财政资金聘用外聘人员薪酬标准的有关规定,聘用制员月工资为3077元(含社会保险费、个人住房公积金个人应承担部分)。

  本简章未尽事宜,由招聘单位负责解释。

  (联系人:覃赞清 电话:5679471)

  附件:南宁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2023年招聘员报名登记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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