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广西百色干部学院招聘公告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及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工作需要,现将百色干部学院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百色干部学院是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直接领导的自治区级干部教育培训机构,实行自治区党委管理为主、百色市委协助管理体制,为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直属的公益一类、相当正厅级的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学院地处革命老区广西百色市,位于右江之滨、思贤湖畔,占地面积630亩,2016年12月11日建成启用,可同时培训500名学员。2019年4月,学院列入中央组织部备案的干部党性教育基地名录,2022年9月,学院被中组部列入省(自治区、直辖市)党性教育干部学院目录,是领导干部修炼“心学”的“红色殿堂”。
 
  学院以建设“全国一流干部学院”为目标,以“立足百色、服务广西、面向全国、对接东盟”为办学定位,以打好“红色牌”“民族牌”“生态牌”“东盟牌”为办学特色,走内涵式发展和开放式办学路子,着力打造一个突出理论教育和党性教育,同时开展国情区情教育,以及面向东盟国家为主的国(境)外干部(公务员)培训于一体的重要基地和实训平台。
 
  二、招聘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实名编制工作人员5名,具体岗位要求附后。
 
  三、报名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其中专业参考《广西壮族自治区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4年版)》;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2024年应届毕业生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
 
  (七)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1.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
 
  2.政治立场坚定,思想素质好,热爱党的干部教育培训事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3.因教学及管理工作需要,须五官端正,形象气质好,具有较强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普通话标准;
 
  4.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1988年4月26日及以后出生)。
 
  (八)不得参加招聘的情形:
 
  1.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2.曾被开除公职或辞退的;
 
  3.曾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
 
  4.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已录用为国家机关公务员(含参公人员)、事业编制人员试用期未满或服务年限未满的;
 
  6.现役军人;
 
  7.在中央及地方组织的各类考试中,被考试主管部门认定实施了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或其他不适宜招聘的。
 
  四、信息发布地址
 
  (一)本次公开招聘公告及拟聘人员公示:在广西人才网(www.gxrc.com)、广西人事考试网(www.gxpta.com.cn)、学院官网(www.bsela.org.cn)发布。
 
  (二)本次公开招聘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开考比例调整、考试通知、成绩公布、进入各招聘环节名单等具体事宜在学院官网(www.bsela.org.cn)发布。
 
  五、招聘流程
 
  (一)报名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5月10日18:00止。
 
  2.报名方式:采取电子邮箱投递方式。请有意应聘人员将报名材料一并打包压缩后发送至bgyrlbzp@163.com(百干院人力部招聘的拼音首字母,邮件和压缩文件统一命名为“姓名+部门+岗位”)。
 
  3.报名材料:
 
  (1)《百色干部学院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WPS或Word电子版)。
 
  (2)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相关专业资格证书等扫描件。
 
  2024年应届毕业生暂无毕业证和学位证的,需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3)彩色全身照片。
 
  4.我院收到材料后,将回复邮件确认报名成功。如应聘人员在报名后3个工作日内仍未收到回复邮件,须联系我院人力资源部进行咨询。不按照要求提交材料的将视为无效报名,资格审查不通过。
 
  (二)资格审查
 
  1.我院在收到报名材料后对应聘者材料进行初审,初审合格后直接进入考试环节。进入考试人员名单、考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主要审查报名人员是否符合岗位基本要求。应聘人员须对自己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凡在招聘工作各个环节中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条件要求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及聘用资格。
 
  (三)开考比例
 
  各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1:6,达不到1:6开考比例的,经学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同意,核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四)考试
 
  本次招聘考试,需要进行笔试和面试。考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以百色干部学院官网另行发布考试通知为准。
 
  1.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考试方式进行,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成绩满分为100分,不设合格分数线。
 
  2.面试
 
  (1)笔试结束后,根据招聘岗位人数,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1:6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比例内末位考生出现笔试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面试人员。若遇进入面试人员放弃面试资格的,可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进入面试。
 
  (2)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法进行。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入围面试的考生面试成绩都达不到70分(含)以上的,不能进入考核环节,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五)考核
 
  1.面试结束后,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考生总成绩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考核人选。如遇比例内末位考生的总成绩出现并列时,以面试成绩高的确定为考核人选;如遇比例内末位考生的总成绩、面试成绩均出现并列时,同时确定为考核人选,并根据考核情况择优确定拟聘人选。
 
  2.考核主要采用民主测评与评议、个别谈话了解、查阅档案资料、与考核对象进行面谈等方式,重点考核学习工作期间表现、政法情况、家庭基本信息、个人性格特点和求职意愿等方面。
 
  3.考核对象为2024年应届毕业生且在2024年7月31日前无法取得相关学历学位的,考核对象经考核不合格的,将取消聘用资格(对弄虚作假者,将保留追究其相关责任的权利)。
 
  4.如遇考核对象自愿放弃聘用资格或考核不合格被取消聘用资格的,经学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同意,可按照考生总成绩的岗位排名由高到低进行递补。
 
  (六)体检
 
  1.考核对象经考核合格的,按要求及时进行体检。体检工作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及相关规定执行,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2.体检不合格的,将取消聘用资格,不再进行递补。
 
  (七)公示
 
  考核、体检合格人员提交院委会审定,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并在广西人才网(www.gxrc.com)、广西人事考试网(www.gxpta.com.cn)、学院官网(www.bsela.org.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八)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人员,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制度。
 
  六、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招聘考试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二)为鼓励人才到学院工作,凡到学院参加应聘考试的,考试期间均由学院安排食宿。
 
  (三)本次公开招聘监督举报电话:0776–3889866,招聘相关事宜联系人:黄老师、李老师,联系方式:0776–3887197,咨询时间:工作日8:30–12:00,15:00–18:00。
 
 
 
  百色干部学院
 
  2024年4月26日


2024年广西地质调查院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政策规定,我院2024年度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我院位于广西南宁市青秀区,隶属于广西壮族自治区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以下简称自治区地矿局),为集科研与生产为一体的综合性正处级公益一类地勘事业单位。
 
  我院主要负责基础性、公益性地质调查和矿产勘查工作;开展地质勘查工艺、技术研究;开展地热调查评价及其他地质工作。我院现有在编在职职工200余人,其中正高级职称13人,高级职称86人,中级职称79人,博士3人,硕士79人,本科以上学历约占90%。拥有中国地质调查局专家5人、自治区自然资源厅专家12人、自治区科技厅专家32人、自治区地矿局技术专家委员会成员3人、局专家20人,南宁市高层次人才7人。获批准参与承建“院士工作站”“自治区级人才小高地”“自治区地矿局人才小高地”和“李杰创新工作室”等多个科研平台,建有深部找矿团队、页岩气团队、地热团队、基础地质团队、水文地质团队、生态修复团队、健康地质团队、岩溶碳汇团队、地质灾害团队、地质信息服务团队、地质遗迹团队、综合研究科技支撑团队等。
 
  2002年以来,我院共承担国家、自治区公益性地质调查项目500多项,总经费11多亿元。涉及区域地质、矿产勘查、地球化学、水工环、地球物理、测量、遥感、地理信息系统等专业方向,工作区域主要以广西区内为主,辐射到东盟国家及新疆、海南等地,取得了一大批具有国内先进水平的创新性地质调查研究成果和找矿成果。荣获各类技术成果奖30项。
 
  二、招聘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3名,具体岗位及资格条件详见《广西壮族自治区地质调查院2024年度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信息表》(附件1),专业目录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4年版)》(附件2)。
 
  三、报名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素质好;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爱岗敬业,责任心强;
 
  (四)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条件、文化程度、知识和工作能力;
 
  (六)招聘岗位资格条件中年龄、工作经历及年限等要求的时间计算,均以报名首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全日制学习或脱产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
 
  (七)符合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报考人员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与聘用:
 
  (一)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的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二)现役军人;
 
  (三)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解聘未满5年的;
 
  (四)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五)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六)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七)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八)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情形;
 
  (十)其他不符合招聘有关要求的人员。
 
  公开招聘工作所有参与方以及可能影响公正的特定关系人需要回避的,严格按照《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的通知》(人社部规〔2019〕1号)、《自治区地矿局党组关于印发领导干部(人员)回避办法的通知》(桂地矿党〔2022〕36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四、信息发布地址
 
  (一)本次公开招聘公告、拟聘人员公示信息以及其他调整岗位招聘条件、延长报名时间等情形:在广西人事考试网(www.gxpta.com.cn)、自治区地矿局网站(http://dkj.gxzf.gov.cn)和我院网站(http://ddy.gxdkj.org.cn)发布。
 
  (二)本次公开招聘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等具体事宜:在自治区地矿局网站(http://dkj.gxzf.gov.cn)和我院网站(http://ddy.gxdkj.org.cn)发布。
 
  五、招聘流程
 
  (一)考生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本次公开招聘报名及资格审查同时进行,采取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方式,不接受电话或电子邮件等其他形式报名及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只能选报一个岗位,不得重复报名。在报名期内,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改报其他岗位;已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
 
  2.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时间:2024年6月11日至6月13日(3个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
 
  3.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地点:南宁市青秀区园湖北路21号自治区地矿局科技大楼16楼1614室(广西地质调查院人事科)。
 
  4.报考人员须携带下述材料,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现场提交材料进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考人员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2)从本招聘公告附件下载打印的报考人员本人的报名登记表(A4正反面打印,一式两份),并在表中签名处亲笔签名(附件3)。
 
  (3)报考岗位所要求专业的毕业证和学位证(国外硕士学位须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本科、研究生专业有要求的,提供本科、研究生的毕业证和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同时提供有效期内学信网查询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
 
  其中,在读的2024年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报名和资格审查阶段无法提供学历、学位证书的,可提供毕业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则上,2024年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31日,逾期将视为放弃聘用资格。
 
  (4)报考岗位所要求的职称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5)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或《关于无法提供同意报考证明情况说明》(在职的报考人员提供,须加盖公章。对于在职的报考人员,开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确有困难的,须在报名时提交情况说明,经我院同意,可在考核(答辩)前提供。)(一份)(附件4)。
 
  (6)报考人员2寸近期免冠正面彩色相片1张。
 
  (7)报考人员委托他人进行报名资格审查的,除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交报考人员本人亲笔签名的委托书原件(明确被委托人姓名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号)及被委托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报名信息必须真实、准确,报考信息填写错漏或根据考生报名时提供的联系方式无法联系上考生本人造成后果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本院将于报名及资格审查结束后1个工作日内以发送短信、邮件或电话等方式通知资格审查结果。报名资格审查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岗位条件的最终依据,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应聘人员与岗位所要求的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直接考核、聘用资格。
 
  (二)开考岗位确认和公布
 
  1.环境地质调查岗、水工环地质岗、地质勘查岗按实际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人数开考。
 
  2.当岗位无人报名时,我院需要继续招聘的,首先通过调增岗位适用专业、延长报名时间等方式降低招聘岗位资格条件、扩大选人视野以调整招聘计划。经我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备案后,我院及时在原招聘公告发布范围内发布变更公告。调整招聘岗位条件后原未通过资格审查人员符合岗位条件的可以进行二次报名。
 
  3.按上述第2条调整招聘岗位资格条件后依旧无人报名,需取消岗位招聘计划的,经我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决定后,报主管局审批核准后,在自治区地矿局和我院网站发布变更公告。
 
  (三)考核
 
  所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员为进入直接考核范围人选。直接考核方式为“答辩+考核”。
 
  1.答辩
 
  (1)答辩时间:2024年6月16日8:30。
 
  (2)答辩地点:南宁市青秀区园湖北路21号自治区地矿局科技大楼15楼1513室(会议室)。
 
  (3)答辩方式:采取PPT汇报方式,分为自我陈述和提问回答两部分,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业务能力、工作业绩、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等情况。
 
  (4)答辩成绩:答辩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满分为100分。答辩成绩现场宣布,由考生签字确认成绩。
 
  2.考核
 
  答辩结束后,根据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考核人选1:1的比例,按照同一岗位报考人员答辩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考核人选。若答辩成绩相同的,现场对成绩相同的考生分别增加提问,由7名答辩考官根据考生答辩、成果业绩等情况集体讨论研究,择优确定进入考核环节人选。考核不合格或者自愿放弃考核资格的,可根据答辩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总共递补2次。没有递补人选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考核工作由我院负责组织实施。按照相关政策规定,根据招聘岗位的资格条件和要求开展聘用前考核工作,主要考核应聘者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岗位匹配度等情况,同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凡是重要档案材料不全、不真实,以及个人经历不明、历史状况不清等无法进行有效考核的,不得确定为拟聘用人选。
 
  考核时间另行通知。
 
  (四)体检
 
  考核结束后,按照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体检人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关于印发
 
  出现体检不合格或放弃情形的,可根据答辩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递补2次。没有递补人选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五)公示
 
  我院根据报考人员的答辩成绩、考核情况和体检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广西人事考试网、自治区地矿局网站和我院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岗位名称、拟聘人员基本情况。公示期为7天。因无考核、体检合格人选或报考人员本人自愿放弃而被取消招聘计划的岗位,在公示中注明。拟聘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
 
  (六)聘用
 
  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经报有关部门备案同意后,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办理聘用手续。
 
  新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内出现违法违纪行为,或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待遇
 
  我院执行国家关于事业单位的工资制度。
 
  七、纪律与监督
 
  (一)报名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及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对于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报名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在考核、体检过程中作弊的,或者有其他违反公开招聘纪律行为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
 
  (二)本次招聘监督举报电话为:0771-5654710(广西地质调查院纪委)。
 
  八、招聘工作相关人员及联系方式
 
  本公告由我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可电话咨询,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曾秋月、刘凤霞,电话:0771-5649409。
 
 
 
 
 
  广西壮族自治区地质调查院
 
  2024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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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广西贺州市八步区中小学教师招聘190人简章

  
 
  根据《关于印发的通知》(桂人社发〔2011〕155号)《自治区教育厅、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自治区党委编办关于印发的通知》(桂教规范〔2019〕19号)《贺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的通知》(贺人社发〔2020〕37号)和《贺州市教育局、贺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转发关于做好2024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贺教教师〔2024〕2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贺州市八步区公办中小学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贺州市八步区公办中小学教师,不包括教学辅助人员、管理和工勤岗位人员。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2024年贺州市八步区中小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岗位106个,计划招聘教师共190人(详见附件1《2024年贺州市八步区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
 
  三、招聘对象的基本条件
 
  (一)政治条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二)年龄条件。18至35周岁(1988年6月11日至2006年6月11日期间出生)。属于以下情况的考生,年龄可适当放宽:硕士研究生(非在职)以上或取得中级以上教师职称的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3年6月11日以后出生);报考乡镇及以下学校教师岗位,年龄可放宽到18至40周岁(1983年6月11日至2006年6月11日期间出生)。
 
  (三)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条件。2024年毕业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在报名时未能获得学历学位证书也可报名参加考试,但必须在考核前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往届毕业生及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的毕业生在报名时必须具备符合岗位条件的学历学位证书。
 
  (四)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等执业条件。
 
  具备《教师法》规定的合格学历,取得《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教师资格证书(具体要求见《2024年贺州市八步区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2024年应届毕业生在报考时尚未获得教师资格证书,可以先报名参加考试,但必须在面试前提供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否则取消面试资格;且必须在考核前提供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否则取消录用资格。往届毕业生报名时必须提供教师资格证书原件。
 
  (五)具有应聘岗位所需要的专业等其他条件。详见《2024年贺州市八步区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
 
  (六)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新录用公务员(含参公管理人员)服务年限未满五年的(含试用期);新聘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服务年限未满两年(含试用期)及约定服务期未满的人员;
 
  2.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3.现役军人;
 
  4.被辞退(解聘)未满5年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和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录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7.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国家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含聘用教师控制数教师),须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具有人事管理权限)出具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证明必须在面试资格审查时提供。
 
  本次招考所涉及的户籍、工作经历(验)、“服务基层项目”服务期、现役、辞退、工作年限、任职年限、处罚期限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均以2024年6月11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其它报考条件详见《2024年贺州市八步区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
 
  四、招聘程序
 
  2024年贺州市八步区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信息→网上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基础知识考试)→面试(岗位适应性测评)→体检→考核→公示→聘用”等环节开展。
 
  (一)发布招聘信息
 
  报考人员于2024年5月30日起可通过贺州市八步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gxbabu.gov.cn/)(首页>政府信息公开>人事信息>考录招聘)、“贺州教育”微信公众号、贺州市八步区教育和科学技术局微信公众号等查询招聘人数、岗位、资格条件等,详见《2024年贺州市八步区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
 
  报考人员对《2024年贺州市八步区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中的专业、学历、学位及其他资格条件需要咨询时,请直接与八步区教育局联系。
 
  (二)网上报名、资格审查及缴费
 
  1.报名方式。本次教师公开招聘考试实行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审查、网上查询、网上缴费、网上打印准考证。报考人员登录中国广西人才市场人才评价中心报名地址(https://exam.gxrc.com/Login/Index#)登录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如实填报相关信息,并对本人所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报考信息准确性负责。报考人员只能选报一个岗位。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并认真核对本《简章》所列的招聘条件和岗位具体资格条件。报名时在网上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因网上报名提交的申请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错误填写报名信息,造成网上资格审查、面试资格审查、考核不通过等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责任。对伪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报考人员弄虚作假,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有关《考试大纲》(详见附件2和附件3)可以在贺州市八步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gxbabu.gov.cn/)(首页>政府信息公开>人事信息>考录招聘)、“贺州教育”微信公众号、贺州市八步区教育和科学技术局微信公众号等查询。
 
  港澳台居民报名:取得祖国大陆认可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港澳台居民,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条件的,可以报考相应岗位。
 
  2报名时间:2024年6月11日9:00至6月17日17:30。
 
  3.资格审查
 
  (1)审查时间:2024年6月11日9:00至6月18 日17:30
 
  (2)审查方式:资格审查采取网上审查的方式。八步区教育局组织人员在网上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网上资格审查时,资格审查人员要严格依据本《简章》的规定及岗位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在网上填报的信息及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报考人员在网上资格审查期间不需寄送纸质的报考申请材料),在考生提交报名申请次日起2日内提出审查意见。对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说明理由。
 
  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与报考职位要求的专业名称不完全一致的情况下,如所学专业核心课程与报考职位要求专业的核心课程80%以上相同的,经资格审查单位同意,可以报考。此类考生需在报名时提交《专业核心课程相似说明承诺书》(附件4),并于资格复审时提交所在毕业院校出具的《核心课程证明》(附件5)原件。招考职位要求的学历、专业(详见附件6)等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4.审查结果查询:报考人员可登录中国广西人才市场人才评价中心报名地址(https://exam.gxrc.com/Login/Index#)进行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网上报名期间报考申请未确认提交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可以直接改报其他岗位。
 
  因资格审查需要在提交报考申请后次日起2日内才能完成,故在报名期限最后2天报考的人员,可能会面临因未能通过资格审查而错失改报其他岗位的机会,同时,如后期报名人数过于集中,还容易造成报名系统网络拥堵,导致无法报名。因此,请报考人员自行评估风险,及时诚信报名,以免延误报名时机。在报名期限最后两天报名的人员,如因未能通过资格审查错失改报时间或因网络拥堵无法成功报名的,责任由报考人员承担。
 
  5.缴费方法及收费标准。报考人员可登录中国广西人才市场人才评价中心报名地址(https://exam.gxrc.com/Login/Index#)统一支付考试费。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员按自治区物价局、财政厅桂价费〔2010〕269号文件规定的标准收费:考试费每人每科50元,共100元。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应按规定日期完成缴费。逾期不缴费的,视作自动放弃报考资格处理。
 
  缴费时间:2024年6月11日9:00至6月19日17:30。
 
  6.笔试开考比例。计划招聘人数与实际缴费人数比例应达到1︰3及以上方可开考。达不到规定开考比例的,原则上核减招聘计划至1:3招聘比例。未达开考比例,有特殊原因急需补缺的,由招聘单位申请,经2024年贺州市八步区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核准后可以开考。无人报考或未获核准开考的岗位,将取消招聘计划或减少招聘人数,相关信息均统一在贺州市八步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gxbabu.gov.cn/)(首页>政府信息公开>人事信息>考录招聘)“贺州教育”微信公众号、贺州市八步区教育和科学技术局微信公众号等网站(公众号)上公布。
 
  7.网上改报及相关工作。报考人员已通过资格审查且成功缴费,但所报考岗位因达不到规定开考比例而取消招聘计划的,可于2024年6月20日9:00至16:30期间改报其他岗位。资格审查单位于2024年6月20日17:30前完成资格审查。未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岗位的,视为放弃报考。改报岗位的人员不需重新缴费。
 
  对未按时改报其它岗位或改报后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已缴纳考试费的,将通过原缴费账户统一退回。
 
  (三)笔试
 
  1.打印准考证。应聘人员缴费后,必须于考试前一周登录中国广西人才市场人才评价中心报名地址(https://exam.gxrc.com/Login/Index#)网上报名系统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参加考试。
 
  2.笔试时间及科目
 
  笔试时间:2024年6月29日。(如确有需要更改笔试时间,另行在贺州市八步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gxbabu.gov.cn/)(首页>政府信息公开>人事信息>考录招聘)、“贺州教育”微信公众号、贺州市八步区教育和科学技术局微信公众号等网站(公众号)公告)。
 
  上午 9:00-11:00《教育学与教学法基础知识》
 
  下午3:00-5:00《教育心理学与德育工作基础知识》
 
  以上两科考试分值各100分。
 
  3.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4.成绩查询。应聘人员登录中国广西人才市场人才评价中心报名地
 
  址(https://exam.gxrc.com/Login/Index#)网上报名系统查询。
 
  5.笔试总成绩计算办法。笔试总成绩为《教育学与教学法基
 
  础知识》成绩、《教育心理学与德育工作基础知识》成绩、照顾加分之和。即笔试总成绩=教育学与教学法基础知识成绩+教育心理学与德育工作基础知识成绩+照顾加分。
 
  6.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2024年7月上旬)。由贺州市八步区教育局根据笔试成绩情况,划定八步区笔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在贺州市八步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gxbabu.gov.cn/)(首页>政府信息公开>人事信息>考录招聘)、“贺州教育”公众号、贺州市八步区教育和科学技术局微信公众号上公布。
 
  (四)面试(时间暂定2024年7月中旬至下旬)。
 
  面试时间详见本次教师公开招聘面试公告
 
  1.公布面试拟入围人选并进行资格复审。
 
  八步区教育局根据计划招聘人数与面试人选1∶3的比例,按照同一岗位报考人员的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面试拟入围人选。比例内末位考生出现笔试合格总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进入面试入围人选。进入面试范围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将申报材料原件和复印件材料(不接受采取传真或邮递方式的报名材料)送达八步区教育局进行面试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部门具体地址及联系电话见《2024年贺州市八步区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
 
  面试拟入围人员需提供的材料包含:(1)《报名登记表》原件一份(必须在联系电话栏填上联系电话),考生自行在网上打印;(2)居民身份证(有效期内)、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复印件各一份(2024年应届毕业生若学校尚未发毕业证、学位证的,则提供毕业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有本人签名的学籍在线核验报告;未拿到教师资格证的,需提供报考学科相应的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3)本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属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或定向委培生才需提供);(4)《核心课程证明》(毕业院校盖章)(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名称不完全一致的情况下,如自认所学核心课程与所报考岗位要求专业的核心课程80%以上相同的,需提供;否则视为专业不符,取消面试资格);(5)国外、境外的学历学位证书, 必须提供国家有关机构认证的有效证明;(6)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报考者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有权取消其参加面试的资格,并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出现未通过资格审查或自愿放弃面试资格人员的,按照笔试合格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面试人员,递补人选的资格审查要求同上。资格审查人员名单及提交面试资格审查材料的时间安排等事项由考生自行在贺州市八步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gxbabu.gov.cn/)(首页>政府信息公开>人事信息>考录招聘)、“贺州教育”公众号、贺州市八步区教育和科学技术局微信公众号上查询,不另行通知。考生不按要求提交材料复查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招聘岗位通过合格分数线的人数达不到1:3面试比例的,按实有笔试合格人数进行面试;招聘职位没有通过合格分数线的人员时,取消该职位的招聘计划。
 
  2.公布面试人员名单:面试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及面试安排,在面试前三个工作日于贺州市八步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gxbabu.gov.cn/)(首页>政府信息公开>人事信息>考录招聘)、“贺州教育”公众号、贺州市八步区教育和科学技术局微信公众号上公布。面试公告发布后,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不再递补面试人选,按实有人员进行面试。
 
  3.面试方式及内容。面试方式采用结构化面试,主要考核报考人员的职业道德、心理素质、仪表仪态、语言表达、思维品质等教学基本素养和教学设计、教学实施、教学评价等教学基本技能,流程及其他相关要求按照桂人社发〔2012〕79号文件执行。
 
  4.面试成绩公布。面试期间,对面试考官和考生实行封闭管理。严禁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面试考场。招聘考试部门不得向面试考官提供考生的个人信息。考官按考生面试序号给予评分。考生面试时不得向考官透露本人姓名,如有违反则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
 
  本次招聘的综合成绩为笔试总成绩的40%加面试成绩的60%(即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40%+面试成绩×60%)。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以上为合格,(其中报考城区学校的计划招聘人数与实际参加面试人数的比例为1∶1岗位的人员,其面试成绩需达到65分以上(含65分)方为合格,否则不能进入体检、考核程序。报考乡(镇)及以下学校的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实际参加面试人数的比例为1∶1岗位的人员,其面试成绩需达到60分以上(含60分)方为合格,否则不能进入体检、考核程序)。
 
  面试结束当天在考区内公布综合成绩。
 
  (五)体检、考核
 
  1.确定进入体检、考核人员
 
  根据报考人员的综合成绩,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考核人员。综合成绩相同时,则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面试成绩相同时以学历高者优先;综合成绩、面试成绩、学历均相同时,则以全日制学历者优先;又相同时,则以中小学教师系列职称高者优先;又相同时,则以取得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的成绩高者优先;再相同时,则以先取得教师资格证者优先。
 
  2.体检工作
 
  体检工作由贺州市八步区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体检须到县级以上(含县级)具有规定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
 
  3.考核工作
 
  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考核工作的实施。成立2人以上的考核组,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多种形式,着重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岗位匹配度等情况,同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凡是重要档案材料不全、个人经历不明、历史状况不清,无法进行有效考核或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考核后,出具书面考核意见。考核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拟聘人选,经招聘单位提出书面递补申请并通过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审批后,可从同一岗位面试成绩合格的报考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人选。
 
  (六)确定拟聘人员和公示
 
  1.确定拟聘人员。招聘单位确定拟聘人员时,对考核或体检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拟聘人员。空缺的名额,按综合成绩排名依次递补(综合成绩相同者,按确定考核人员办法处理);
 
  2.公示。对拟聘人员名单及基本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七)办理聘用手续
 
  对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按权限管理,分别由区编制、人社部门按规定流程及时办理增人和聘用手续。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并按规定进行岗前培训和试用考核,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五、招聘工作纪律和监督
 
  (一)贺州市八步区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并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保障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二)实行诚信报考制度。报考人员所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并遵守考试纪律。对弄虚作假、违反招聘考试纪律的报考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从严处理。因报考人员自身条件不符合招聘公告(简章)、招聘岗位要求而在招聘各个环节被发现导致被取消报考资格的,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
 
  (三)贺州市八步区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中,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四)要严格招聘纪律,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同样按照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从严处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其他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对有违反下列规定情形之一的,必须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帮助他人获取应聘资格的。
 
  2.工作人员指示、纵容他人作弊,或在考试考核过程中参与作弊的。
 
  3.故意泄漏考试题目的。
 
  4.有违反规定,影响招聘公平、公正进行其他情形的。
 
  六、其他事项
 
  (一)笔试照顾加分。
 
  少数民族考生加3分(其身份认定以身份证和户口簿登记信息一致为准),计入笔试成绩。须提供身份证、户口本户主页及本人页原件审查、复印件1份上交。
 
  提交材料要求:加分材料必须于6月30日-7月1日(上午8:30-11:30,下午3:00-5:30)提交给八步区教育局人事股。
 
  (二)凡涉及本次招聘重大事项、本简章未尽事宜、具体招聘事项由八步区教育局、八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三)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分别按相当于大专、本科学历报考。
 
  (四)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包括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等)毕业生必须在报名开始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
 
  (五)根据《退役军人事务部 教育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促进优秀退役军人到中小学任教的意见》(退役军人部发〔2022〕46号)精神,本次招聘统筹2个岗位计划定向招聘符合条件的退役军人,具体详见招聘岗位计划表。
 
  (六)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中小学教师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出版物、辅导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聘主办方无关,请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七)请应聘人员注意关注上述网站发布的招聘相关信息,注意时间节点,以免错过有关事项。
 
 
 
 
 
 
 
 
  贺州市八步区教育局贺州市八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5月30日


2024年广西贺州市直学校教师招聘18人简章

  
 
  为贯彻落实《自治区教育厅、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自治区党委编办关于印发的通知》(桂教规范〔2019〕19号)、《关于进一步优化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若干措施的通知》(贺人社发〔2020〕37号)等文件精神,顺利开展2024年市直学校教师公开招聘工作,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等有关规定,我市市直学校2024年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1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心健康。
 
  (二)年龄18至35周岁(1988年6月11日至2006年6月11日期间出生)。属于以下情况的考生,年龄可适当放宽:硕士研究生(非在职)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职)或取得中级教师以上职称人员的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及以下(1983年6月11日以后出生)。
 
  (三)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条件。2024年毕业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在报名时未能获得学历学位证书也可报名参加考试,但必须在考核前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
 
  (四)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等执业条件。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合格学历,取得《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教师资格证书(具体要求见《2024年贺州市直学校教师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考生在报名时暂未获得教师资格证的,可以先报名参加考试,但必须在面试前提供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否则取消面试资格;且必须在考核前提供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五)具有报考岗位所需要的专业等其他条件,详见《2024年贺州市直学校教师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
 
  (六)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特别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3.贺州市在职教师(指编内教师、聘用教师控制数教师、特岗教师)
 
  4.现役军人;
 
  5.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6.新录用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人员)服务年限未满五年的(含试用期);新聘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服务年限未满两年(含试用期);
 
  7.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8.被辞退(解聘)未满5年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我市各级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不含教师),须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具有人事管理权限)同意报考方可报名。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必须在面试资格审查时提供。
 
  本次招考所涉及的户籍、工作经历(验)、“服务基层项目”服务期、现役、辞退、工作年限、任职年限、处罚期限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均以2024年6月11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其它报考条件详见《2024年贺州市直学校教师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
 
  二、招聘程序
 
  2024年贺州市直学校教师公开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信息→网上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基础知识考试)→面试(岗位适应性测评)→体检→考核→公示→聘用”等环节开展。
 
  (一)发布招聘信息
 
  报考人员从2024年5月30日开始可以通过贺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gxhz.gov.cn/)(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基础信息公开 > 人事信息 > 考录招聘)和“贺州教育”微信公众号等媒体查询招聘人数、岗位、资格条件等,详见附件1《2024年贺州市直学校教师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
 
  报考人员对《2024年贺州市直学校教师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中的专业、学历、学位及其他资格条件需要咨询时,请直接与招聘单位或市教育局联系。
 
  (二)网上报名、资格审查及缴费
 
  1.报名方式。本次教师公开招聘考试实行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审查、网上查询、网上缴费、网上打印准考证。报考人员登录中国广西人才市场人才评价中心报名地址(https://exam.gxrc.com/Login/Index#)登录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如实填报相关信息,并对本人所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报考信息准确性负责,报考人员只能选报一个岗位。对伪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报考人员弄虚作假,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从严处理。
 
  《考试大纲》等材料详见本简章附件。
 
  港澳台居民报名:取得祖国大陆认可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港澳台居民,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条件的,可以报考相应岗位。
 
  2.报名时间:2024年6月11日9:00至6月17日17:30。
 
  3.资格审查。市直各相关学校在网上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说明原因。
 
  应聘人员可于2024年6月11日9:00至6月 18 日17:30期间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资格审查单位必须在考生提交报考申请次日起2日内,提出审查意见,6月17日报名的必须在6月18日17:30前提出审查意见)。2024年6月11日9:00至6月17日17:30期间,报考申请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可以改报其他岗位。6月17日17:30至6月18日17:30期间,报考申请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
 
  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名称不完全一致的情况下,如所学专业核心课程与报考岗位要求专业的核心课程80%以上相同的,经资格审查单位同意,可以报考。此类考生需在报名时提交《专业核心课程相似说明承诺书》,并于资格复审时提交所在毕业院校出具的《核心课程证明》原件。
 
  招考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等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4.缴费方法及收费标准。报考人员登录中国广西人才市场人才评价中心报名地址(https://exam.gxrc.com/Login/Index#)登录报名系统统一支付考试费。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员按自治区物价局、财政厅桂价费〔2010〕269号文件规定的标准收费:即考试费每人每科50元,共100元。已缴考试费的报考人员,可于考前一周到贺州市教育局领取收费收据(不领取收据不影响报考人员参加考试)。资格审查通过的报考人员应按规定日期完成缴费。逾期不缴费的,视作自动放弃报考资格处理。
 
  缴费时间:2024年6月11日9:00至6月19日17:30。
 
  5.已通过报名资格审查且缴费成功,但因所报考岗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而取消报考岗位的(见贺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相关公告),可于2024年6月20日9:00至16:30期间改报其他岗位(每个岗位原则上达到1:3的比例方可开考。未达开考比例,有特殊原因急需补缺的,由招聘单位提出申请,经2024年贺州市直学校教师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核准后可以开考)。资格审查单位于2024年6月20日17:30前完成资格审查。对未按时改报其它岗位或改报后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已缴纳考试费的,将通过原缴费账户统一退回。
 
  无人报考和未获批准开考的岗位及报名人数过少的岗位,将取消或减少该岗位的招聘计划数。相关信息均统一在贺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gxhz.gov.cn/)(首页 > 信息公开 > 基础信息公开 > 人事信息 > 考录招聘)和“贺州教育”微信公众号上公布。
 
  特别提示:因资格审查需要在提交报考申请后次日起2日内才能完成,故在报名期限最后一天报考的人员,可能会面临因不能通过资格审查而失去改报其他岗位的情况,请考生自行评估风险,尽早诚信报名,以免延误改报时机。在报名期限最后一天报名的人员,如不能通过资格审查而不能改报其他岗位的,责任自负。
 
  (三)笔试
 
  1.打印准考证。报考人员缴费后,必须于笔试前一周登录网上报名系统自行下载并打印笔试准考证,按照笔试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地点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参加考试。
 
  2.笔试时间及科目。
 
  笔试时间:2024年6月29日。如确有需要更改笔试时间,另行在贺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gxhz.gov.cn/)(首页 > 信息公开 > 基础信息公开 > 人事信息 > 考录招聘)和“贺州教育”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公告。
 
  上午 9:00-11:00教育学与教学法基础知识
 
  下午3:00-5:00教育心理学与德育工作基础知识
 
  以上两科考试分值各100分。
 
  3.笔试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4.成绩查询。报考人员自行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询。
 
  5.笔试总成绩计算办法。笔试总成绩为“教育学与教学法基础知识”成绩、“教育心理学与德育工作基础知识”成绩、照顾加分之和。即笔试总成绩=教育学与教学法基础知识成绩+教育心理学与德育工作基础知识成绩+照顾加分。
 
  6.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2024年7月上旬)。由贺州市教育局根据笔试总成绩情况,划定2024年贺州市直学校教师公开招聘笔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在贺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gxhz.gov.cn/)(首页 > 信息公开 > 基础信息公开 > 人事信息 > 考录招聘)和“贺州教育”微信公众号上公布。
 
  (四)面试(时间暂定2024年7月中旬至下旬)。
 
  面试时间详见本次教师公开招聘有关公告。
 
  1.公布面试拟入围人选并进行资格复审。市教育局根据计划招聘人数与面试人选1∶3的比例,按照同一岗位报考人员的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面试拟入围人选。比例内末位考生出现笔试合格总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进入面试拟入围人选。进入面试范围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将申报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不接受传真或邮递等方式提交报名材料)送达所报考的市直学校进行面试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单位具体地址及联系电话见《2024年贺州市直学校教师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
 
  面试拟入围人选需提供的材料包含:(1)《报名登记表》原件一份(必须在联系电话栏填上联系电话),考生自行在网上打印;(2)居民身份证(有效期内)、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复印件各一份(应届毕业生若学校尚未发毕业证、学位证的,则提供毕业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有本人签名的学籍在线核验报告;未拿到教师资格证的,暂不需要提供),同时提供原件核验;(3)本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原件(属我市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或定向委培生才需提供);(4)《核心课程证明》(毕业院校盖章)原件(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名称不完全一致的情况下,如自认所学核心课程与所报考岗位要求专业的核心课程80%以上相同的,需提供;否则视为专业不符,取消面试资格);(5)国外、境外的学历学位证书, 必须提供国家有关机构认证的有效证明;(6)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报考者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有权取消其参加面试的资格,并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出现未通过资格复审或自愿放弃面试资格人员的,按照笔试合格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面试人员,递补人选的资格复审要求同上。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及提交面试资格复审材料的时间安排等事项由考生自行在贺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gxhz.gov.cn/)(首页 > 信息公开 > 基础信息公开 > 人事信息 > 考录招聘)和“贺州教育”微信公众号上查询,不另行通知。考生不按要求提交材料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递补考生如因本人电话不畅通或不接电话等原因造成招聘工作人员不能及时联系到其本人而错过提供资格复审材料时间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处理,责任由考生个人自负。
 
  笔试总成绩合格人数达不到1:3面试开考比例的岗位,原则上核减招聘计划至1:3面试比例。若无法通过核减招聘计划达到开考比例的,招聘单位又确实需要补充人员的,由招聘单位提出书面申请,经贺州市直学校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可以开考;招聘岗位没有通过合格分数线的人员时,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2.公布面试人员名单:面试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及面试安排,于面试前三个工作日在贺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gxhz.gov.cn/)(首页 > 信息公开 > 基础信息公开 > 人事信息 > 考录招聘)和“贺州教育”微信公众号上公布。面试公告发布后,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不再递补面试人选,按实有人员进行面试。
 
  3.面试内容及方式。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主要考核报考人员的职业道德、心理素质、仪表仪态、语言表达、思维能力等教育教学基本素养和教学设计、教学实施、教学评价等教学基本技能,流程及其他相关要求按照桂人社发〔2012〕79号文件执行。
 
  4.面试成绩公布。面试期间,对面试考官和考生实行封闭管理。严禁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面试考场。招聘考试部门不得向面试考官提供考生的个人信息。考官按考生面试序号给予评分。考生面试时不得向考官透露本人姓名,如有违反则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其中计划招聘人数与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比例为1∶1岗位的人员,其面试成绩需达到65分及以上方为合格)。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能进入体检、考核等程序。
 
  面试结束当天在考区内公布面试成绩。
 
  (五)体检、考核
 
  本次招聘的综合成绩为笔试总成绩的40%加面试成绩的60%(即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40%+面试成绩×60%)。
 
  根据报考人员的综合成绩,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考核人员。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则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面试成绩相同时以学历高者优先;综合成绩、面试成绩、学历均相同时,则以全日制学历者优先;又相同时,则以中小学教师系列职称高者优先;又相同时,则以取得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的成绩高者优先;再相同时,则以先取得教师资格证者优先。
 
  体检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实施。体检须到县级以上(含县级)具有规定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
 
  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考核工作的实施。成立2人以上的考核组,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多种形式,着重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岗位匹配度等情况,同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及准入查询。凡是重要档案材料不全、个人经历不明、历史状况不清,无法进行有效考核或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考核后,出具书面考核意见。
 
  (六)确定拟聘人员和公示
 
  1.确定拟聘人员。招聘单位确定拟聘人员时,对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拟聘人员。空缺的名额,从同一岗位面试成绩合格的报考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人选(综合成绩相同者,按确定考核人员办法处理)。
 
  2.公示。拟聘人员名单及基本情况由市教育局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七)办理聘用手续
 
  对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人员,由市编制、人社部门按规定流程及时办理增人和聘用手续。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并按规定进行岗前培训和试用考核,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三、招聘工作纪律和监督
 
  (一)贺州市直学校教师公开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保障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二)实行诚信报考制度。报考人员所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并遵守考试纪律。对弄虚作假、违反招聘考试纪律的报考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从严处理。因报考人员自身条件不符合招聘公告(简章)、招聘岗位要求而在招聘各个环节被发现导致被取消报考资格的,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
 
  (三)贺州市直学校教师公开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中,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人员,应当回避。
 
  (四)严格招聘纪律,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同样按照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从严处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其他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对有违反下列规定情形之一的,必须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帮助他人获取应聘资格的。
 
  2.工作人员指示、纵容他人作弊,或在考试考核过程中参与作弊的。
 
  3.故意泄漏考试题目的。
 
  4.有违反规定,影响招聘公平、公正进行的其他情形的。
 
  四、其他事项
 
  (一)笔试照顾加分。
 
  少数民族考生加3分(其身份认定以身份证和户口簿登记信息一致为准),计入笔试成绩。须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本户主页及本人页原件审查,复印件1份上交。
 
  (2)“三支一扶”“西部志愿者”“城市社区党建工作组织员”等服务基层人员,服务期满或服务时间满两年以上考核合格(称职)的加5分,计入笔试成绩。(注:此项不累计加分)。须提供原件审核,复印件1份上交。
 
  以上(1)(2)项照顾加分不累计加分,只取最高分。
 
  提交材料要求:加分材料必须于7月1日(上午8:30-11:30,下午3:00-5:30)提交给资格审查单位(报考市直学校岗位者提交到相关市直学校)。
 
  (二)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分别按相当于大专、本科学历报考。
 
  (三)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包括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等)毕业生必须在报名开始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
 
  (四)凡涉及本次招聘重大事项或本简章未尽事宜,由贺州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五)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中小学教师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出版物、辅导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聘主办方无关,请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六)请应聘人员关注上述网站发布的招聘相关信息,注意时间节点,以免错过有关事项。
 
  (七)具体招聘事宜由贺州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贺州市教育局
 
  2024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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