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广西工商技师学院招聘14人公告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24年广西重点领域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招聘活动岗位征集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本单位实际工作需要,我校随团参加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组织的2024年广西重点领域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招聘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广西工商职业技术学院是自治区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机构行政级别为相当副厅级)。学校秉承“精工智商、明德修身”的校训,深耕粮食行业,对接现代服务业,专业群布局以财经商贸大类为优势主体,以粮食类和食品类为特色重点,以艺术设计类为发展创新,以培养服务区域发展的高素质技术技能型人才为己任,立足广西,面向全国,辐射东盟,服务“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是一所“粮 商”特色的高等职业技术学院。学校先后获得国家技能人才培育工作突出贡献单位、广西职业技术教育先进单位、自治区文明单位、广西高校先进基层党组织、广西高校安全文明校园、全区职业教育“三全育人”典型学校、自治区卫生优秀学校、南宁市花园式单位等荣誉称号,被确定为全国和广西粮食安全宣传教育基地、教育部现代学徒制试点学校、中央电化教育馆职业院校数字校园建设实验校、自治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涌现出中国百个优秀青年志愿者服务集体、广西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工作先进集体等多个先进集体,通过广西高水平专业群建设立项验收,获批为广西新一轮高水平高职学校建设单位,先后15次被评为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突出单位。
 
  二、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实名编制工作人员4名、教职人员控制数工作人员10名,具体岗位要求详见附件1。
 
  三、报名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三)具备招聘岗位规定的招聘条件,并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适应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五)招聘岗位的年龄要求具体见《广西工商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招聘重点领域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岗位信息表》(附件1);报考人员年龄计算至本次招聘活动首站报名首日(具体以八桂人才网的通知为准)。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曾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5.其它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
 
  四、信息发布地址
 
  (一)本次公开招聘公告及拟聘人员公示在广西人才网(http://www.gxrc.com)、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官网(http://lshwzcbj.gxzf.gov.cn/)、广西工商职业技术学院官网(http://www.gxgsxy.com)发布。
 
  (二)本次公开招聘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开考比例调整、成绩公布、进入各招聘环节名单及相关事项通知在广西工商职业技术学院官网(http://www.gxgsxy.com)发布。
 
  五、招聘程序及岗位条件
 
  本次公开招聘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考试、考核、体检、确定拟聘人选、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等程序依次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方式
 
  采用现场报名方式。不接受电话或邮寄材料等其他形式报名。
 
  2.报名时间及地点
 
  在2024年广西重点领域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招聘活动举办城市的招聘会进行现场报名。具体地点安排根据2024年广西重点领域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招聘会会务组具体安排确定,以八桂英才网(www.gxrc.org)实际公布为准。
 
  3.报名要求
 
  (1)应聘人员须填写《广西工商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
 
  (2)应聘人员需持本人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在校生应提供学信网的学籍证明或学校开具的在读证明;国外毕业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如考生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或其他相同效力证明材料上记载的专业与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名称不完全一致,则需再提供由第三方专业的正规翻译机构翻译成中文、加盖翻译专用章的成绩单)、加盖学校公章的课程表或成绩单、职称证书、个人简历以及报名登记表上或个人简历中所填写的主要科研成果证明及获奖证书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在规定的时间和指定的地点报名。以上证件、证书原件验证后均交回应聘人员。
 
  4.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报名时仅限报1个岗位,不能多报,多报者则作为无效报名处理,不进入资格审查程序。
 
  (2)应聘人员须对所填报的信息、资料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有不实,将取消报考资格及聘用资格,其后果由当事人负责。应聘材料提交后,学院人事处按档案资料管理规定进行管理,恕不退还。
 
  (3)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专业不一致的岗位,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应与招聘岗位专业相一致。对于含有多个培养方向的专业,如招考岗位已明确具体培养方向的,报考人员须提供院校出具的专业方向证明方可报考。国(境)外毕业生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专业不完全一致的,考生应提供第三方专业的正规翻译机构翻译成中文、加盖翻译专用章的成绩单。
 
  (二)资格审查
 
  1.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材料,审查应聘人员的年龄、专业、学历、学位、职称等是否符合岗位招聘条件要求。
 
  2.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报考者与岗位所要求的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资格。
 
  3.2025年应届毕业生应在2025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港澳学习、国外留学人员须于2025年8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其他人员应于报名截止之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4.非2025年应届毕业的全日制在校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
 
  (三)面试
 
  1.本次招聘岗位考试方式为面试的,采取直接面试的方式进行。
 
  2.面试在招聘会现场举行,具体时间和地点以招聘会现场公布为准,如招聘会现场无法组织面试的,面试地点和面试方式另行通知。
 
  3.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成绩采取100分制记分。每个招聘站点面试时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岗位,考生成绩须达到70分以上(含70分)方可进入考核环节。
 
  4.每个招聘站点相应岗位面试结束后,即时宣布该招聘站点相应岗位考生面试成绩。
 
  (四)考核
 
  在全部站点面试结束后,按同一站点同一岗位面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后,再结合不同站点同一岗位应聘人员的综合考核情况以及岗位匹配度,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核人选名单及名次排序。如考核人选名次排序最后一名所在的面试站点相应岗位存在成绩并列的应聘人员,则成绩并列者需进行业务能力考核。
 
  考核的形式及内容根据我校公开招聘考核工作方案实施。考核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学术技术水平、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岗位匹配度等,同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在考核中发现应聘人员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以及应聘人员不符合报名基本条件和岗位条件的不予聘用。
 
  考核中若出现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者,可以按照综合考核的名次排序依次递补或取消该岗位招聘,如出现递补考核人选成绩并列,则同时进入考核程序。
 
  考核过程中,如因应聘人员个人或相关协助考核单位的原因,造成考核工作未能在我校规定时间内完成的,由我校人事部门向应聘人员发出限时配合完成考核工作的通知,自通知发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仍未能配合完成考核工作的,则视为应聘人员自动放弃考核资格。
 
  (五)体检
 
  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及的通知》(桂人社规〔2024〕3号)及相关文件要求,根据考试和考核情况按照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由学校统一组织,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表》的体检项目逐项进行,不得随意增减。应聘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学校可以按照综合考核的名次排序依次递补或取消该岗位招聘。
 
  (六)确定拟聘人员及公示
 
  考核、体检结束后,经学校领导班子集体研究,按照考核、体检结果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在广西人才网、广西壮族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官网、广西工商职业技术学院官网“通知公告”栏目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日。公示期间,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七)办理聘用手续及签订聘用合同
 
  经公示无异议人员,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执行试用期制度。
 
  使用事业编制人员按规定办理入编手续,工资待遇按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的有关规定执行。
 
  高校教职人员控制数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参照现行的事业单位人员工资福利待遇的相关政策执行,与本单位在编在职的同级同类人员同工同酬,依法参加社会保险。
 
  经公示无异议人员应于公示结束之日起14天内到我校报到上岗,未按时报到上岗的,由我校人事部门向应聘人员发出限时报到上岗通知,自通知发出之日起,原则上7天之内仍未能到我校报到上岗的,视为放弃聘用资格。
 
  六、待遇及要求
 
  (一)博士人才待遇
 
  1.符合广西编制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相关规定的,可按规定程序纳入事业编制或自治区高层次人才专项编制管理。
 
  2.根据学校专业紧缺程度、应聘者条件等因素提供高层次人才引进奖励(安家费)20-60万元(税前),具体待遇面议商谈。
 
  3.每月除工资外,发放高层次人才奖励1000元/月。
 
  4.无副教授职称的博士研究生到校工作可在三年过渡期内享受专业技术岗位七级(副高级职称)奖励性绩效待遇,三年过渡期后个人未获评副高及以上职称的,则调整为实际的职称待遇。
 
  5.符合广西相关政策性住房购房规定者优先购买我校政策性住房。
 
  6.根据学校招聘岗位的实际需求,配偶符合人员调动相关政策要求的,可优先安排。
 
  (二)岗位信息表中,岗位1-2应聘人员为编制内人员,符合人员调动相关政策要求的,经双方单位及主管单位同意,可采取商调的形式引进。
 
  (三)我校要求教职工能够服从我校多校区工作岗位安排。教师岗位的应聘人员,属于初次就业或者无高校教师资格证的,安排在各职能部门或二级学院的管理岗位见习1年。见习期满但未获得高校教师资格证的,安排继续见习,直至取得高校教师资格证后再申请调整至专任教师岗位。
 
  七、纪律与监督
 
  (一)认真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切实加强对这次招聘工作的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进行,确保公开招聘工作有序开展。
 
  (二)实行回避制度。凡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的,应当回避。
 
  (三)信息公开与监督。公开招聘工作应当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监督邮箱:gxgsxyjjs@163.com。对具有真实单位、姓名的检举和申诉控告,人事部门、主管部门应当会同纪检、监察部门认真核实查处。
 
  (四)违纪处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调离工作岗位或相应的行政处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或不具备招聘资格、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应聘人员,取消考试、考核或聘用资格。对造成恶劣影响且触犯刑律的有关人员,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八、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广西南宁市鹏飞路15号广西工商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
 
  联系人:李老师、詹老师
 
  咨询电话:0771-3160065
 
 


2024年广西钦州市教育发展研究中心招聘7人公告

  
 
  因工作需要,钦州市教育发展研究中心现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共招聘7人(岗位一4名;岗位二2名;岗位三1名)。
 
  二、招聘条件
 
  (一)岗位一
 
  1.政治素质好,具有正确的政治立场,爱党爱国,服从大局,服从组织安排;作风正派,品行良好,廉洁自律,乐于奉献。
 
  2.本科及以上学历,行政管理、汉语言文学、新闻学、法学等相关专业优先。
 
  3.男女不限,年龄18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无不良嗜好,身体健康。
 
  4.具有较强的文字组织能力和沟通协作能力,能独立完成各类行政公文的撰写,能够熟练掌握计算机应用技术及使用办公软件(Word、Office、PPT等)进行文字、图像等编写和制作。
 
  (二)岗位二
 
  1.政治素质好,具有正确的政治立场,爱党爱国,服从大局,服从组织安排;作风正派,品行良好,廉洁自律,乐于奉献;有较强的团队精神和合作精神。
 
  2.大专及以上学历。工程、规划、行政管理等相关专业优先。
 
  3.男女不限,年龄18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无不良嗜好,身体健康。
 
  4.具有优秀的文档编辑能力,熟练运用Word进行专业文档编排;熟练掌握Excel的基础操作、熟悉常用的函数和公式、掌握Excel的高级功能,能对表格数据进行组织和数据分析。
 
  (三)岗位三
 
  1.政治素质好,具有正确的政治立场,爱党爱国,服从大局,服从组织安排;作风正派,品行良好,廉洁自律,乐于奉献。
 
  2.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有行政事业单位工作和信访工作经历者优先。
 
  3.男女不限,年龄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无不良嗜好,身体健康。
 
  4.具有较强的文字组织能力和沟通协作能力,有一定的公文知识,能独立完成各类行政公文的撰写,能够熟练操作计算机应用技术及使用办公软件(Word、Office等)进行文字编撰工作。
 
  三、上述岗位所招聘的人员如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曾被开除公职的;
 
  (三)曾因违纪违法行为受到党纪政务处分;
 
  (四)有严重不诚信行为。
 
  四、聘用方式及薪酬
 
  (一)本次招聘属于编制外招聘,对聘用人员实行合同制管理,一年一聘。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不能胜任工作的,解除聘用关系。
 
  (二)薪酬
 
  按市财政局有关聘用人员工资待遇管理规定和参照市教育局同等条件招聘人员的工资待遇执行。
 
  五、报名方式、资格审查及注意事项
 
  (一)报名方式
 
  请在2024年9月19日24:00前将报名表、信息表及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件(扫描件)发送至1053974389@qq.com邮箱,文件命名为“某某某应聘材料”,逾期不再接收报名材料。
 
  (二)资格审查
 
  钦州市教育发展研究中心根据招聘公告所确定的资格条件对应聘人员的学历、工作经历、年龄及其他任职条件等进行审查。
 
  (三)报名注意事项
 
  1.每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同一人报多个岗位,均视为报名无效,不进入资格审查程序。
 
  2.应聘人员须对所填报的信息、资料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有不实,将取消报名资格及聘用资格。
 
  3.应聘人员报名与面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六、面试
 
  面试形式、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联系人及电话:梁老师,0777-3216289。
 
  附件:1.钦州市教育发展研究中心编外人员报名表
 
  2.钦州市教育发展研究中心编外人员报名信息表
 


2024年南宁市兴宁区纪律检查委员会招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决定公开招聘1名综合岗位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有较好的奉献精神、组织纪律及保密意识。

  (二)中共党员优先。

  (三)身体健康。

  (四)年龄:35周岁以下(1989年9月以后出生)。

  (五)学历:具有国家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六)具有较好的文字功底和熟练的计算机操作水平,擅长视频文案制作拍摄、H5等专业技能。同等条件下,具有新闻媒体工作经历、在正式刊物发表过新闻或作品的优先。

  (七)持有C1及以上驾照,熟练掌握驾驶技能,有1年安全驾驶经验者优先。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有违纪违法记录的;

  2.其它不适宜担任机关工作情形的。

  二、招聘程序

  (一)时间:2024年9月10日(星期二)-9月14日(星期六)。

  (二)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请将《南宁市兴宁区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和个人简历(附近期免冠照片),发至邮箱:xnqjiwei@163.com,邮件名为“报考外聘人员+姓名”。

  如有文字、视频、H5作品或其他新媒体作品请打包添加到邮件附件或将作品地址(平台、链接、题目等信息)整理成文档发送到招聘邮箱。

  (三)面试:将在9月20日(星期五)前择优通知面试。面试当天,须携带本人毕业证、学位证、户口本、身份证等(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四)体检:按照面试考核情况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应到南宁市三级甲等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的可依次递补,费用自理。

  (五)用工形式:录用人员与广西嘉路人力资源顾问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派遣至兴宁区政府部门工作。

  三、聘期

  聘期两年。聘期满后工作表现好可续聘,续聘实行两年一聘。

  四、工资待遇

  (一)工资待遇:3100元/月(基本工资+绩效工资,不含单位缴纳的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连续两年年度考核合格以上的,可晋升1级工资档次,每晋升1级月工资增加100元。按规定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

  (二)工作地点:厢竹大道63号兴宁区政府机关。

  (三)工作时间:早上8:00-12:00,下午15:00-18:00,周末双休。

  五、报名咨询电话

  联系人:梁丽青,联系电话:0771-3290287。

  附件:《南宁市兴宁区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原标题:2024年中国共产党南宁市兴宁区纪律检查委员会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nnxn.gov.cn/xxgk/fdzdgknr/rsxx/klzp/t6126591.html

2024年广西桂林市公安局辅警招聘80人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公安机关警务辅助力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桂政办发〔2017〕20号)《桂林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暂行办法》(市政办〔2018〕29号)等文件精神,桂林市公安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024年度第三批警务辅助人员80名(详见附件1《职位计划表》)。现将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热爱公安工作;
 
  (三)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9年8月31日至2006年8月31日期间出生);
 
  (四)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
 
  (五)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
 
  (六)身心健康,无既往病史;
 
  (七)具备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八)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烈士和因公牺牲人民警察的配偶子女、退役军人、见义勇为人员、警察类或者政法类院校毕业生。
 
  (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正在服刑、正在接受调查、曾被判处刑罚的;
 
  3.受过行政处罚、司法拘留、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6.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的;
 
  7.曾被桂林市公安局,各县(市)、分局或其他单位开除、辞退、试用期内考核不合格等方式解除劳动合同人员的;
 
  8.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含合同期未满辞职的);
 
  9.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0.属桂林市公安局在职在岗警务辅助人员的;
 
  11.全日制在校生的;
 
  12.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情形的。
 
  二、招聘原则
 
  招聘秉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原则,设置现场报名、资格审查、体能测评、上机考试、面试、体检、政审考察、公示等环节。根据工作需要,招聘单位有权调整招聘流程。资格审查合格者放弃或者缺席参加本次招聘的任何一个环节的,均视为放弃报考和聘用资格。
 
  三、招聘流程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不接受上门、电话、传真等其他方式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9月18日至2024年9月20日(工作日:9:00-12:00、14:30-17:30)现场报名。
 
  2.报名地点:桂林市人民警察训练学校(桂林市金鸡路11号)
 
  报名时提交《桂林市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两份(附件2)、2张1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历验证报告或学信网下载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退役士兵需携带退伍证;境外学历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以上所提供的证件均为原件,同时提供复印件各1份。另须提供个人信用报告(详细版)。以上材料未带齐,不接受报名。
 
  3.报考人员应确保报考信息真实、准确。若提供虚假报考信息,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和聘用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09〕126号)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不予聘用。
 
  4.资格审查由桂林市公安局负责,且贯穿警务辅助人员招聘、使用全过程。一经发现有弄虚作假、隐瞒实情及不符合招聘条件等情形的,即予以取消报考资格,对于已受聘者即予以解除聘用。
 
  (二)体能测评
 
  1.体能测评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执行,具体设置见附件3。
 
  报考人员须参加全部三项体能测评。参加者凡有其中一项不达标或放弃,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体能测评合格,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体能测评项目中,纵跳摸高的测评次数不超过3次,往返跑的测评次数不超过2次,长跑测评次数仅为1次。
 
  3.报考人员须严格遵守体能测评的有关规定,由本人独立、逐项完成各项测评。报考人员在参加体能测评前,应充分评估自身身体状况,凭个人意愿参考;若本人身体状况欠佳,建议放弃参考。冒名顶替、弄虚作假等违反体能测评有关规定的,将取消其体能测评资格。报考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等要求参加体能测评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上机考试
 
  体能测评合格的报考人员,由市公安局统一组织上机考试。上机考试时限45分钟,满分100分,现场评分,按比例计入个人最终成绩。考试范围包含时事政治、法律法规、公安业务等相关知识。考试题型包括单选题、多选题、判断题。
 
  上机考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面试
 
  原则上按照报考人员上机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如职位拟聘用人数与报考人数比例达不到1:3的,所有人员进入面试。
 
  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采取面谈考察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计划组织协调能力、综合分析能力、人际交往与技巧、自我情绪控制、动机匹配性和仪表举止等。
 
  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合格成绩为60分,低于60分不得进入下一环节。面试成绩将在当天面试全部结束后于考场外公布,按比例计入个人最终成绩。
 
  (五)个人最终成绩
 
  最终成绩=上机考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六)体检与政审考察
 
  根据各职位计划招聘人数,对体能测评、上机考试、面试均合格的报考人员,按1:1比例,依据个人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与政审考察人选。体检、政审考察不合格的,可以从报考同一职位且体能测评、上机考试、面试均合格的报考人员中依次递补。
 
  1.体检
 
  严格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具体费用以医疗机构确定的金额为准。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2.政审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报考人员参照公安机关招录人民警察有关要求进行政审考察,重点审查是否具有不得招聘为警务辅助人员的情形。政治考察的主要内容:考察对象的政治面貌、毕业院校及所学专业,现实表现、奖惩情况、个人信用记录、应聘资格、回避情形,以及家庭成员的现实表现等情况。政审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七)公示
 
  拟聘用人员将在“桂林警讯”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或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按规定程序和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办理聘用手续。
 
  对公示有异议,经核实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问题难以核实的暂缓审批,待核实清楚后按规定办理。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如拟聘用人员自愿放弃聘用资格的,按个人最终成绩排名进行递补;如公示不合格的,经核实后按个人最终成绩排名进行递补。
 
  (八)聘用及管理方式
 
  首次签订劳动合同的期限为3年,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不适合岗位工作的,解除聘用合同。
 
  警务辅助人员依法履行辅助性工作职责,由公安机关管理使用、不具有人民警察身份,在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的指挥和监督下开展辅助性工作。
 
  用人单位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岗前培训,心理健康测评,凡在岗前培训、心理健康测评、试用期内不合格者,按照《劳动合同法》等相关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招聘单位根据聘用人员的工作表现或岗位工作实际需要,可对聘用人员进行相应岗位调整,调整后工作待遇不以招聘公告薪酬待遇为准,与实际岗位工资挂钩。不服从岗位调整的,招聘单位可取消聘用资格。
 
  合同期满后,用人单位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综合考虑工作需要和个人现实表现,决定是否续聘。
 
  四、薪酬待遇
 
  试用期工资每月3000元(含个人负担的社会保险费用部分及住房公积金),试用期满后根据桂林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薪酬管理办法确定工资。享带薪年假、四险一金、年度健康体检、人身意外险等待遇。
 
  五、建立人员候录库
 
  体能测评、上机考试、面试均合格但未聘用人员全部纳入桂林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候录库。我局可结合警务辅助人员岗位空缺情况,根据“人岗相适”的原则,优先从候录库人员中进行招聘,经体检、政审考察合格的,可聘用为桂林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并享受相应岗位待遇。
 
  六、其它
 
  (一)报考人员在报考期间应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如填报的通讯方式变更,应及时报告招聘单位。凡因报考人员个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二)本次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三)已通过桂林市公安机关组织的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各项环节,非因不可抗拒原因,放弃受聘资格的或聘用后未按要求到岗的,不得再次报考。
 
  (四)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桂林市公安局负责解释。招聘咨询电话,0773—8995187。
 
  附件:
 
 
 
 
  桂林市公安局
 
  2024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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