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贵港市覃塘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聘编外人员公告
贵港人事考试网2021年10月12日讯:现因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覃塘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编外工作人员2名。
二、招聘条件
(一)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工作责任心强;
(二)沟通协调能力好,服务意识强,服从单位岗位分工,能独立完成分配的工作;
(三)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建筑类、消防工程类专业或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考虑;
(四)35周岁以下。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21年10月11日-2021年10月21日(请应聘者务必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名,逾期不再受理)。
报名方式:请应聘者自行下载《覃塘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并如实填写;并将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历学位证和近期1寸免冠照的扫描件,发送到覃塘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邮箱(qtjs4723318@163.com)。
应聘人员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时间:2021年10月21日前。资格审查合格的,列为面试人选,由覃塘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电话通知参加面试。
(三)面试
组织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行统一面试,面试时间、地点、方式另行通知。面试结束后确定试用人员,试用期为一个月(待遇不变),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正式聘用。
四、工资待遇
招聘的工作人员为聘用制劳动合同工,招聘的工作人员为聘用制劳动合同工,工资待遇为2500元/月(含单位、个人五险)。
被聘用人员与覃塘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签订合同,聘用合同实行一年一签。聘用期限结束后,如愿意继续聘用的,可优先聘用。
本公告未尽事宜,请与覃塘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系。联系人:姜汉坚(0775-4861423)
点击下载>>>
覃塘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贵港市覃塘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10月11日
2021年广西贵港市综治中心就业见习公告
贵港市综治中心2021年度就业见习公告
贵港市综治中心是经贵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认定的就业见习基地。为帮助离校未就业毕业生和登记失业青年等群体提高就业能力,促进实现就业,贵港市综治中心决定设置就业见习岗位吸纳离校未就业毕业生和登记失业青年参加就业见习,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见习对象
见习对象为离校2年内(2020届、2021届)未就业的广西籍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以上学历高校毕业生、16-24岁失业青年(含登记失业的退役军人)。艰苦边远地区、国家级贫困县可扩大至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广西籍中职毕业生。
16-24岁失业青年参加就业见习时间应在户籍所在地人社部门登记失业之后开始。
二、见习岗位
贵港市综治中心提供见习岗位3种,具体如下:
岗位名称
| 专业要求
| 学历要求
| 见习人数
| 见习期限
|
文书辅助岗位
| 中文类、新闻传播类
| 全日制本科以上
| 2
| 12个月
|
综治系统 辅助岗位
| 计算机类
| 全日制本科以上
| 2
| 12个月
|
综合辅助岗位
| 法学、管理类
| 全日制本科以上
| 2
| 12个月
|
贵港市综治中心隶属贵港市委政法委员会管理的正科级财政全额拨款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工作职责是开展矛盾纠纷多元化解、采集录入社会基础信息、城乡社区网格化服务管理、综治信息化系统管理、参与及协助系列平安创建活动及完成贵港市委政法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任务。贵港市综治中心的宗旨是贯彻落实《中国党政法工作条例》,在市委、市人民政府的领导下,按照贵港市委政法委的统筹、指导,整合社会治理资源、创新社会治理方式,为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经济社会稳定发展提供保障。
四、报名时间、条件及方式
(一)报名时间:2021年9月13日至30日。
(二)报名条件:符合见习岗位的专业要求及见习年龄要求;身体健康,能够正常开展工作;坚定,拥护中国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保守国家秘密,吃苦耐劳,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品格。
(三)报名所需材料:1.身份证、学历证、报到证,如持有《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的一并提供(请扫描或拍照发至报名电子邮箱,面试时带原件核验);2.填写《贵港市就业见习申请表》;3.近期免冠小2寸彩色照片1张。报名所需材料发至贵港市综治中心邮箱:ggzzb3236@163.com。现场报名的,请到贵港市行政中心A区219室报名并递交报名材料。材料名称统一以所报岗位名称+本人姓名形式标注。
五、资格审查、面试、体检及上岗
(一)资格审查。报名结束后,我单位对递交的报名材料先进行审核,结合工作需要确定面试人员名单(人员、时间、地点另行电话通知)。有关材料原件待面试时再审核。
(二)面试。主要考察见习生的综合分析、言语表达、人际交往等能力。
(三)体检。按照见习岗位和人数,依据面试考察情况,综合选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
(四)上岗。体检合格的签订《广西壮族自治区就业见习协议书》后上岗,体检不合格则不予上岗。见习时间原则上为12个月,最长不超过一年。见习期间因违法违规受处理的,我中心有权单方面终止见习协议。
六、见习待遇
见习期间,我中心向每名见习生发放生活补助费800元/月,政府补贴1500元/月;并为见习生办理见习期内不低于30万元保额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见习期间食宿自理。
七、其他事项
(一)报名参加见习的毕业生应符合岗位的资格条件,报名时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资格。
(二)因见习生不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或书面提出自愿放弃的,可从符合条件的人员中择优递补;就业见习协议签订后,再提出自愿放弃或不按时报到的,取消见习资格,空缺岗位可从符合条件的人员择优递补。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贵港市综治中心负责解释。
本单位地址:贵港市行政中心A区A-219室,邮编:537100。
联系电话:4563236,4564168(传真)。
电子邮箱:ggzzb3236@163.com
附件:贵港市就业见习申请表
2021年平南县司法局关于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的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名编外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名额
(一)法律顾问助理2名;
(二)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员2名。
二、招聘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和道德修养;
(二)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三)身体健康,无不良嗜好,服从安排;
(四)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五)法律相关专业优先;
(六)具有一定的文字写作功底,熟悉电脑基本操作;
(七)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者优先聘用。
(八)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现役军人;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3.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处于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5.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2021年3月1日-3月10日(周末除外),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2.报名地址
平南县司法局5楼508办公室(平南县龚州大道与行政副轴交汇处)。
3.报名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4.现场报名须提供资料
应聘者需携带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原件审核后退回)
(1)《平南县司法局编外人员报名登记表》2份(见附件);
(2)本人有效身份证;
(3)毕业证;
(4);
(5)近期小2寸免冠蓝底彩色照片2张。
应聘者须对所填报信息资料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如有不实,将取消报考及聘用资格,所有责任由应聘者自负。
(二)资格审查
审查报名人员的专业、学历、学位以及其他资格条件等是否符合岗位基本要求,确定通过资格审查的名单。
(三)面试
采用单独面试办法,具体面试时间、地点以电话通知为准。如不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四)聘用
根据面试结果择优聘用,聘用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工资为正式聘用工资的80%,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为平南县司法局聘用制劳动合同工。劳动合同书一年一聘,聘用期满后视工作能力和表现可优先续聘。
四、工资待遇
签订合同正式聘用后,法律顾问助理工资2300元/月,调解员工资2100元/月,并按照规定办理五险。
聘用人员不享受年终绩效奖,食宿自理,在本单位工作满一年后,每年按国家规定享受带薪休假。
五、其他
联系人:平南县司法局政工股
联系电话:0775-7863048
附件:报名登记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