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统计局贵港调查队招聘公告

  国家统计局贵港调查队公开招聘编外聘用工作人员的公告

国家统计局贵港调查队招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拟于近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聘用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招聘辅助管理岗位1名。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政治立场坚定,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二)热爱统计调查工作,吃苦耐劳,能适应出差下乡的工作。

  (三)无违法违纪行为。

  (四)身体健康。

  三、岗位条件

  (一)具有全日制大学专科以上学历,专业不限。统计学类、经济学类、中国汉语言文学及行政文秘类等专业优先。

  (二)具有良好的沟通能力,熟练使用办公软件,能胜任机关事业单位工作,有办公室文秘工作经验优先。

  (三)年龄25—42周岁。

  四、报名时间及报名方式

  (一)报名时间:2022年1月11—16日。

  (二)报名方式:接受网上报名或现场报名,有意应聘者下载填写《国家统计局贵港调查队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连同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扫描件发送至国家统计局贵港调查队邮箱(gjtjjggdcd@163.com),纸质报名登记表在面试时提交,同时核验其他证件原件。

  五、招聘方式:面试

  报名结束后,符合条件的人员由国家统计局贵港调查队通知面试的时间地点。不符合条件人员,则不另行通知。

  六、保障与待遇

  (一)薪资待遇面议,购买五险一金。

  (二)聘用岗位性质为劳务派遣岗位,人事关系由劳务派遣公司管理。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国家统计局贵港调查队负责解释。

  联系人:杨主任

  咨询电话:0775-4322980

  地址:贵港市港北区南苑街28号交通运输大楼5楼

  附件:国家统计局贵港调查队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x
国家统计局贵港调查队
2022年1月11日

国家统计局贵港调查队招募就业见习人员公告(广西)

  

  国家统计局贵港调查队招募就业见习人员公告

  国家统计局贵港调查队于2007年1月26日在原贵港市城市社会经济调查队和贵港市农村社会经济调查队基础上组建成立,为正处级中央直属单位。队内设办公室、纪检法规综合科、农业调查科、住户调查科、专项调查科和价格调查科等6个职能科室。现因调查业务工作任务增加,急需招募见习人员3名。

  一、招募人数及岗位要求

  

岗位名称

  

国家统计局贵港调查队招募就业见习人员公告(广西)

专业

  

学历

  

人数

  

备注

  

纪检法规综合科

  

经济学类

  

本科

  

1

  

符合二、招募条件的要求

  

专项调查科工作人员

  

经济学类

  

本科

  

1

  

住户调查科工作人员

  

经济学类

  

本科

  

1

  

  二、招募条件

  (一)毕业学年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含非全日制研究生,下同)、中职院校(含技工院校,下同)毕业生;

  (二)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中职院校毕业生。未就业指参加就业见习时处于未就业状态,当下未以企业职工身份参加社会保险;

  (三)16-24岁持《就业创业证》的已登记失业青年;

  (四)身体健康,形象端正,服从工作安排,能独立开展工作;

  (五)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思想道德品质,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心,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三、报名方式

  (一)报名时间:2021年11月26日至11月30日。

  (二)报名所需材料:

  1、身份证、学历证、报到证,如持有《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的一并提供(请扫描或拍照发至报名电子邮箱,面试时带原件核验);

  2、填写《贵港市就业见习申请表》;

  3、近期免冠小2寸彩色照片1张。

  (三)报名方式:请报名者将材料发送到电子邮箱:gjtjjggdcd@163.com,材料名称统一以所报岗位名称+本人姓名形式标注。(联系人及电话:杨婷;0775—4322980)

  四、招募程序

  (一)面试。经审核后,对符合招募条件的人员进行面试,按面试成绩高低次序确定见习人员。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和方法另行通知。

  (二)签订协议书。见习单位与见习人员达成见习意向后,签订《贵港市就业见习协议书》。

  五、见习期限及待遇

  (一)见习期限:一年。

  (二)见习待遇:政府补贴1500元/月;见习单位生活补助1100元/月,并购买15元/月人身意外伤害险。

  六、其他

  见习人员经岗前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到所在部门上岗见习,见习期满后,单位将结合见习人员考勤、见习期表现等进行综合评价,择优招收为正式聘用人员。

  附件:贵港市就业见习申请表

  

  国家统计局贵港调查队

  2021年11月26日

  

  

国家统计局贵港调查队招聘编外人员公告

  

  国家统计局贵港调查队为正处级中央直属单位,队内设办公室、纪检法规综合科、农业调查科、住户调查科、专项调查科和价格调查科等6个职能科室。现因工作需要,拟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2名。

  一、招聘条件

  (一)年龄在26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

  (二)遵纪守法,品德端正,责任心强,工作态度细致、踏实,能吃苦耐劳,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严守机关保密条例。

  (三)沟通能力和表达能力好,具备一定的文字功底,能够熟练运用电脑以及EXCEL等基本办公软件。

  (四)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良好身体条件。

  (五)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

  (六)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有犯罪记录或受纪律处分及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人员;

  3.违法社会功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人员;

  4.参加非法组织活动的人员;

  5.其他不宜招聘的人员。

  二、报名时间

  2021年1月29日至2021年2月2日。

  三、报名要求

  采取电子邮箱上传报名材料方式进行,需要提供的材料如下:

  (一)个人简历,对个人各项情况尽量介绍齐全。

  (二)近期免冠彩色证件照电子版,以及身份证、毕业证书、相关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获奖证书等材料扫描件。

  (三)请将材料发送到电子邮箱:gjtjjggdcd@163.com,材料名称统一以“调查工作人员+本人姓名”形式标注。(联系人及电话:杨婷; 0775—5960806)

国家统计局贵港调查队招聘编外人员公告

  四、招聘程序

  (一)资格审查。审查时间为2021年2月3日至4日,由国家统计局贵港调查队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条件人员择优通知参加面试,资格审查未通过者不再另行通知。

  (二)面试。按面试成绩高低次序确定聘用人员。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和方法另行通知。

  (三)签订劳务派遣劳动合同。聘用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与我队合作的人力资源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劳动合同,一年一签。

  五、工资待遇

  具体薪资面议。购买五险一金,购买意外险,出差及下乡补贴待遇与在编人员相同,按国家规定享受带薪年假,加入工会后享受工会福利。

  附件个人简历.docx

  

国家统计局贵港调查队

  2021年1月29日

  

国家统计局贵港调查队招募就业见习人员公告(广西)

  

  国家统计局贵港调查队招募就业见习人员公告

  国家统计局贵港调查队于2007年1月26日在原贵港市城市社会经济调查队和贵港市农村社会经济调查队基础上组建成立,为正处级中央直属单位。队内设办公室、纪检法规综合科、农业调查科、住户调查科、专项调查科和价格调查科等6个职能科室。现因调查业务工作任务增加,急需招募见习人员3名。

  一、招募人数及岗位要求

  

岗位名称

  

专业

  

学历

  

人数

  

备注

  

纪检法规综合科

  

经济学类

  

本科

  

1

  

符合二、招募条件的要求

  

专项调查科工作人员

  

经济学类

  

本科

  

1

  

住户调查科工作人员

  

经济学类

  

本科

  

1

  

  二、招募条件

  (一)毕业学年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含非全日制研究生,下同)、中职院校(含技工院校,下同)毕业生;

  (二)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中职院校毕业生。未就业指参加就业见习时处于未就业状态,当下未以企业职工身份参加社会保险;

  (三)16-24岁持《就业创业证》的已登记失业青年;

  (四)身体健康,形象端正,服从工作安排,能独立开展工作;

  (五)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素质和思想道德品质,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心,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三、报名方式

  (一)报名时间:2021年11月26日至11月30日。

  (二)报名所需材料:

  1、身份证、学历证、报到证,如持有《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的一并提供(请扫描或拍照发至报名电子邮箱,面试时带原件核验);

  2、填写《贵港市就业见习申请表》;

  3、近期免冠小2寸彩色照片1张。

  (三)报名方式:请报名者将材料发送到电子邮箱:gjtjjggdcd@163.com,材料名称统一以所报岗位名称+本人姓名形式标注。(联系人及电话:杨婷;0775—4322980)

  四、招募程序

  (一)面试。经审核后,对符合招募条件的人员进行面试,按面试成绩高低次序确定见习人员。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和方法另行通知。

  (二)签订协议书。见习单位与见习人员达成见习意向后,签订《贵港市就业见习协议书》。

  五、见习期限及待遇

  (一)见习期限:一年。

  (二)见习待遇:政府补贴1500元/月;见习单位生活补助1100元/月,并购买15元/月人身意外伤害险。

  六、其他

  见习人员经岗前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到所在部门上岗见习,见习期满后,单位将结合见习人员考勤、见习期表现等进行综合评价,择优招收为正式聘用人员。

  附件:贵港市就业见习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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