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广西桂林电子科技大学高层次人才招聘公告

  桂林电子科技大学2022年高层次人才招聘公告

  

  桂林电子科技大学是全国四所电子科技大学之一,是工业和信息化部与广西共建高校、国家“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入选高校、广西重点建设高校。学校坐落在中国历史文化名城、世界著名风景游览胜地广西桂林市,现有金鸡岭校区、六合路校区、花江校区、北海校区等四个校区,占地面积4153亩;教职工3200余人,拥有“长江学者”、“国家杰青”、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等一大批优秀高层次人才;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5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3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19个、本科专业79个;国家级工程研究中心、教育部重点实验室、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国家软件与集成电路公共服务平台广西平台、广西重大科技创新基地、广西重点实验室、广西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众多平台。此外,还拥有国家大学科技园、国家级众创空间,并批为首批高等学校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转移基地。

  一、招聘岗位
专任教师 从事教学科研工作;引进博士研究生分五个层次,待遇优厚,只设底线(理工科类55万元以上,人文社科类50万元以上),上不封顶;详见下文“专任教师招聘条件及待遇”。
博士后 项目型博士后年薪不低于33万元。详见下文“博士后招聘条件及待遇”。
二、专任教师招聘条件及待遇

  

  人才层次

  

  引进条件

  

  引进待遇(单位:万元)

  

  第一层次

  

  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其他经学校组织相关专家评估认定的与此类人才相当、在学术界有重大影响的著名学者。

  

  面 议

  

  第二层次

  

  年龄一般在55周岁以下,具有博士学位及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主要从事与学校事业发展密切相关学科领域研究工作,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国家级重大人才工程项目入选者;国家科学技术奖二等奖及以上获得者(主持);国家级教学成果奖一等奖及以上获得者(主持);国家级教学名师;其他经学校组织相关专家评估认定的与此类人才相当,在本学科取得国内外同行公认的重大成就,具有带领本学科在其前沿领域保持国际先进水平的能力,在学术界具有重大影响的知名学者。

  

  1.理工类不低于1300万元,人文社科类不低于350万元,上不封顶;

  2.年薪不低于100万元(税前),上不封顶。

  3.提供购买学校住房,或提供人才专用住房免费居住并发放购房补贴60万元(税前)。

  

  第三层次

  

  年龄一般在50周岁以下,具有博士学位,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国家级重大人才工程青年项目入选者;国家人文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负责人;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负责人;国家级教学成果奖二等奖及以上获得者(主持);其他经学校组织相关专家评估认定的与此类人才相当,在本学科取得国内外同行公认的突出业绩,具有带领本学科在其前沿领域保持国内先进水平的能力,在学术界具有重要影响的优秀学者。

  

  1.理工类不低于340万元,人文社科类不低于150万元,上不封顶;

  2.年薪不低于50万元(税前)+贡献绩效,上不封顶。

  3.提供购买学校住房,或享受购房补贴50万元(税前);不购房者,根据学校周转房管理办法,可提供校内周转房租住或房租补贴。

  

  第四层次

  

  1.年龄一般在40周岁以下,具有博士学位及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务,学术水平较高,具有较好的发展潜力,从事前瞻性、创新性研究,已形成较稳定的研究方向,具有一定的学术积累,主持过国家级项目,具备成为本学科学术带头人潜力的优秀人才;

  2.年龄一般在38周岁以下,具有博士学位,学术水平高,具有较好的发展潜力,从事前瞻性、创新性研究,已初步形成稳定的研究方向,具有丰富的学术积累,具备承担国家级项目的能力,具备成为本学科学术带头人潜力的优秀人才。

  

  1.理工类不低于80万元,人文社科类不低于70万元,上不封顶;

  2.根据学校周转房管理办法,可提供校内周转房租住或房租补贴。

  

  第五层次

  

  年龄一般在35周岁以下,具有博士学位,具有一定学术水平的优秀人才。

  

  1.理工类不低于55万元,人文社科类不低于50万元,上不封顶;

  2.根据学校周转房管理办法,可提供校内周转房租住或房租补贴。

  

  学校妥善解决引进人才配偶的随迁、安置和子女的入学问题。

  1.配偶:本着人岗适配的原则,结合其本人履职能力、学校岗位空缺等情况,对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的高层次人才配偶安置工作。按第三层次及以上待遇引进人才的配偶,若无适合工作岗位,可一次性享受 10-20 万元(税前)的生活补助。

  2.子女:引进人才子女优先入读桂电幼儿园、小学、中学。

  3.房租补贴:2万元/人/年至购房后一年,最多享受5年。

  

  

  

  
(二)博士后研究人员待遇
年龄不超过35周岁的理工科类博士,详见下文“博士后研究人员招聘条件及待遇”。

  

类型

  

待遇

  

师资博士后

  

1.按学校高层次人才引进政策提供安家费、科研启动费等人才待遇;

  

2.按校内同类人员享受薪资福利待遇;

  

3.享受自治区提供博士后资助经费8万元/年(资助期2年);

  

4.可购买学校教师公寓,交房前可根据学校周转房管理办法,提供校内周转房租住或房租补贴。

  

师资项目博士后

  

(项目型)

  

1.按学校高层次人才引进政策提供安家费等人才待遇;

  

2.在站期间年薪不低于23万元/年;

  

3.提供科研启动经费5万元;

  

4.享受自治区提供博士后资助经费8万元/年(资助期2年);

  

5.可购买学校教师公寓,交房前可根据学校周转房管理办法,提供校内周转房租住或房租补贴。

  

项目博士后

  

(项目型)

  

1.在站期间年薪不低于23万元/年;

  

2.提供科研启动经费5万元;

  

3.享受自治区提供博士后资助经费8万元/年(资助期2年);

  

4.提供校内周转房租住或房租补贴;

  

5.出站考核合格及以上的人员,可申请留校工作,并按学校当年人才引进政策规定待遇兑现安家费等人才待遇。

  

1.博士后在站期间可办理其本人及子女的落户手续,工作期满出站后应及时办理转出手续。其子女上学或入园按学校事业编制教职工同等对待。

  

2.博士后在站期间可参加我校职称评定工作,按学校同类人员条件执行。

  

3.博士后出站符合相关文件规定可直接认定为副高职称。

  

4.博士后在站期间获得全国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金奖、银奖、铜奖的,若已取得副高职称,可破格申报正高职称。

  

5.项目型博士后出站考核优秀奖励3万元。

  

  
三、博士研究生、博士后研究人员招聘需求

  

部门

  

招聘专业

  

联系方式

  

  机电工程学院

  

  机械工程、控制科学与工程、力学、仪器科学与技术、金属材料加工、机械电子工程、电气工程、电子制造科学与工程、机械设计及自动化、电子信息材料与元器件、电子科学与技术、能源工程、车辆工程、工程热物理

  

  联系人:张老师

  电话:0773-3562850

  邮箱:jidianzhaopin2021@163.com

  

  信息与通信学院

  

  信息与通信工程、电子科学与技术、计算机科学与技术、通信、雷达、定位、卫星导航、微电子与固体电子学(集成电路设计方向)

  

  联系人:王老师

  电话:0773-2290203

  邮箱:592122779@qq.com

  

  计算机与信息安全学院

  

  网络空间安全、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应用数学等

  

  联系人:刘老师

  电话:0773-2291330

  邮箱:176458229@qq.com

  

  艺术与设计学院

  

  设计学、艺术学、工业设计、数字媒体及相关专业

  

  联系人:胡老师

  电话:0773-2290400

  邮箱:523876739@qq.com

  

  商学院

  

  金融学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工商管理类

  

  联系人:李老师

  电话:0773-2191501

  邮箱:67000344@qq.com

  

  外国语学院

  

  外国语言文学(本硕为英语相关专业者,博士可以放宽到中国语言文学和教育学专业)、中国语言文学

  

  联系人:陈老师

  电话:0773-2290092

  邮箱:195308076@qq.com

  

  数学与计算科学学院

  

  计算数学、应用数学、基础数学、运筹学、统计学

  

  联系人:赖老师

  电话0773-2290700

  邮箱:857152219@qq.com

  

  电子工程与自动化学院

  

  测控技术与仪器、精密仪器、智能感知工程、人工智能、智能科学与技术、控制科学与工程、信号与信息处理、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电子科学与技术、电气工程、系统科学、机械电子工程、光电(学)工程,生物医学工程

  

  联系人:李老师、胡老师

  电话:0773-2291053、13507731604

  邮箱:2511836915@qq.com

  yiqi@guet.edu.cn

  

  法学院

  

  环境法、知识产权法、民商法、刑法、诉讼法

  

  联系人:汤老师

  电话:0773-2290081

  邮箱:910091676@qq.com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材料科学与工程、新能源材料与器件、物理

  

  联系人:黎老师

  电话:13978375705

  邮箱:576240514@qq.com

  

  马克思主义学院

  

  马克思主义理论、马克思主义哲学

  

  联系人:周老师
电话:0773-2290289

  邮箱:727668869@qq.com

  

  生命与环境科学学院

  

  生物医学工程、电子科学与技术、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等电子信息类专业,基础医学类、环境科学与工程(大气污染控制工程方向优先)

  

  联系人:李老师

  电话:0773-2305125

  邮箱:69567744@qq.com

  

  建筑与交通工程学院

  

  交通运输工程、土木工程、供热、供燃气、通风及空调工程、建筑技术科学、控制科学与工程、电气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联系人:朱老师

  电话:0773-2303796

  邮箱:1162053997@qq.com

  

  人工智能学院

  

  人工智能、机器学习、大数据科学与技术、自然语言处理、嵌入式系统与机器人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自动化、电子科学与技术、信息与通信、应用数学

  

  联系人:肖老师

  电话:18356072139

  邮箱:wendy@guet.edu.cn

  

  数字经济学院

  

  经济学、管理科学与工程、企业管理、金融数学、统计学

  

  联系人:罗老师

  电话:15977396838

  邮箱:fengmaoluo@guet.edu.cn

  

  光电工程学院

  

  光学工程、光纤传感、光通信、生物光子学、量子信息、太赫兹、微纳光子学、拓扑光子学、二维材料光子学、表面等离激元、物理光学、图像检测、传感检测、光学遥感、高分子化学、材料学

  

  联系人:金老师

  电话:18018960785

  邮箱:hjin@guet.edu.cn

  

  机械工程博士后流动站

  

  机械工程、电气工程、交通运输工程

  

  联系人:蒋老师、常老师

  电话:0773-2291258

  手机:18078461025(蒋老师)

  简历接收邮箱:shizi@guet.edu.cn

  

  信息与通信工程博士后流动站

  

  信息与通信工程、电子科学与技术、网络空间安全、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人工智能、数学、材料科学与工程

  

  仪器科学与技术博士后流动站

  

  光学工程、仪器科学与技术、控制科学与工程、生物医学工程

  

  
四、联系我们
联系部门:桂林电子科技大学人事处
地址:中国广西桂林金鸡路1号
邮编:541004
网址:http://www.guet.edu.cn
微信公众号:桂林电子科技大学人才引进
联系人:李老师、龚老师、叶老师
电话:0773-2208378/2319230/2291281
简历接收邮箱:zhaopin@guet.edu.cn


2022年广西桂林灌阳县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灌阳县公安局2022年第一次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为缓解警力严重不足压力,进一步加强公安机关警务辅助力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6名,主要从事公安机关勤务辅助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警务辅助人员依法履行辅助性工作职责,由公安机关管理使用,不具有人民身份,在人民的指挥和监督下开展辅助性工作,执行相关工作任务。

  警务辅助人员6名(男性)。此次招聘不设具体岗位,在所有参加应聘人员中择优聘用。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限桂林户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三)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2月21日至期间2004年2月21日出生)。

  (四)男性身高1.68米及以上,双眼矫正视力均在1.0以上,五官端正(参照招录人民的身体条件)。

  (五)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

  (六)身体健康,体形端正,外观无明显疾病特征,无传染性疾病,无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无色觉异常,无文身,无肢体功能障碍等,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七)具备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治安管理处罚的;

  2.涉嫌违法违纪行为正在被立案调查的;

  3.受党纪、政纪处分的;

  4.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5.曾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6.本人家庭成员以及近亲属被判处刑罚的;

  7.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活动的;

  8.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个人报名、资格审查、笔试、体能测评、面试、体检、政审考核、公示等程序,择优聘用签订合同。根据工作需要,招聘单位有权调整招聘程序。

  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中员、退役士兵、类或者政法类院校毕业生;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在职公安民警配偶。

  (一)报名与现场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报名时间:2022年2月21日— 2月25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法定休息日除外;

  2.报名地点:灌阳县公安局政工室403室,联系电话:0773-4211785

  凡符合招聘职位报考条件要求的报考人员,到政工室领取并填写《灌阳县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1)一式二份,贴本人近期1寸正面免冠彩色白底照片。报名时,报考人员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和符合报考招聘条件相关材料原件(如毕业证、身份证、士兵退役证等资格证明),通过资格审查后交复印件一份备查。

  现场报名原则上要求报考人员本人到场,如本人确有原因不能到场,可委托报名。受委托人提供报考人员有效身份证明和符合报考职位招聘条件相关材料原件的,视为报考人员委托受委托人报名并承担责任。

  资格审查将贯穿于公开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凡发现考生与招聘资格条件不符的,立即取消其招聘资格。

  (二)体能测评

  1.体能测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

  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安机关人民体育锻炼达标标准》项目进行,男子:4*10米往返跑、1000米跑、立定跳远。

  体能测试达标的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受测者须严格遵守体能测评的有关规定,由本人独立、逐项完成各项测评。在参加体能测评前,须签订本人身体状况确认书。对冒名顶替、弄虚作假等违反体能测评有关规定的,招聘机关将取消其体能测评资格。体能测评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等要求参加体能测评的,视为放弃体能测评。

  (三)笔试

  1、笔试内容。采取闭卷方式进行,主要内容为时事、行政职业能力、法律法规常识、文字写作能力及计算机应用常识等相关知识 。填写报名表后发放考试复习范围,供参考人员进行复习。

  2、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笔试人员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入笔试,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参加笔试。

  (四)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根据笔试成绩、体能测评成绩总和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计划招聘人数1:3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不足1:3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员面试。

  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合格成绩为60分。面试主要测评报考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反应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方面的素质和能力。

  (五)综合成绩

  应聘者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体能测试成绩均合格者(凡有一项成绩不合格者予以淘汰),以笔试成绩、体能测评成绩和面试成绩之和作为应聘者最后总成绩[总成绩(100)分=(笔试成绩100分*30%)+(面试成绩100分*40%)+(体能测试成绩100分*30%)]。

  (六)体检和考察

  1.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根据计划录用人数与体检、考察人选1:1比例选定,按照报考人员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人选。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应从面试成绩合格的报考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2.实施体检和考察。

  (1)体检统一组织到指定医院。体检费用和复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体检严格按照新修订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有关规定组织实施。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灌阳县公安局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2)对体检合格的人员根据拟聘用职位的要求,进行全面政审考察。政审考察参照公安机关招录人民政审考察要求进行,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报考人员的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

  (七)公示及聘用

  经体检和政审合格后,对拟聘用人员灌阳县公安局网(http://www.glga.gov.cn/010427/010427.aspx)上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期限为5日。对经公示后无异议者,按相关规定要求办理聘用手续。

  (八)管理方式

  对确定聘用的警务辅助人员,按照《劳动合同法》和国家有关规定与灌阳县公安局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一年整,试用期为一个月),安排到灌阳县公安局巡逻大队从事勤务辅警工作。辅警队伍实行警务化管理,协助公安机关开展日常巡逻防范、值班备勤、处突、接处警等工作。

  县公安局相关用人单位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岗前培训,凡在岗前培训及试用期内不合格者,按照《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四、相关待遇

  1.工作期间统一配发辅警服装及相关装备;

  2.薪酬待遇由灌阳县财政全额保障,单位统一缴纳五险,享受带薪休假、定期健康体检、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差旅补助等相关福利待遇。

  3.报考人员必须对本人提供的证件和有关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若有虚假,一经查实取消其录用资格。不尽事宜由灌阳县公安局有关部门负责解释。

  

灌阳县公安局

  

2022月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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