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桂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聘公告

  桂林人事考试网2020年01月14日讯: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和中共桂林市委组织部、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桂林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桂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的通知》(市人社发〔2012〕80号)精神,现决定组织实施桂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19年度公开招聘人员工作,其中,直接面试招聘14个职位计划招聘15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四)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文化程度、业务知识和工作能力;

  (六)具备应聘职位所需要的其他聘用条件。职位所需要的其他聘用条件详见《桂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19年度直接面试公开招聘人员职位计划表》(附件1);

  (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3.新录用未满5年(含试用期)的公务员不得报名;

  4.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19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19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人员。

  (八)其他:

  1.本次招聘条件中凡涉及时间段的计算,均以2020年1月31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2.年龄要求: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4年1月31日至2020年1月31日期间出生);特殊年龄要求详见《桂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19年度直接面试公开招聘人员职位计划表》(附件1)。

  3.各级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和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报考,须取得所在工作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的同意后,方可报考,一经聘用,若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因不同意报考拒绝办理相关手续所产生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二、招聘程序

  桂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19年度直接面试公开招聘人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面试、考察、体检、公示和聘用等环节进行。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本公告发布时间:2020年1月10日至2020年1月30日

  (一)报名方式及时间

  1.报名方式:本次报名采取电子邮件报名方式进行。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2.报名时间:2020年1月31日至2月7日

  报考人员需填写《桂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19年度直接面试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并提交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包含: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专业技术职务证书、资格证书、主要科研成果证明及获奖证书、中共党员证明(辅导员岗位)等材料,有海外学习工作经历的须提供留学回国证明、学历认证材料,2019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就业推荐表。请将《桂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19年度直接面试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本人手写签名)、证明材料扫描并制作成一个pdf文档发送至报名邮箱rsczp316@163.com,邮件主题及应聘文档名称以“招聘岗位名称+姓名”(例语文教学法教师+张三)命名。

  报考人员提供的应聘材料须真实准确,一经发现应聘材料存在虚假不实之处,将取消应聘者应聘资格。

  (二)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务必于2020年2月10日、11日(每天上午9:30-12:00,下午14:30-16:30)将所有材料原件交桂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进行资格审查。逾期未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查者,视为放弃本次报考。

  资格审查地点:桂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临桂校区行政办公楼519室干部人事科(桂林市临桂区飞虎路9号)。

  咨询、联系电话:0773-3975030

  联系人:蒙老师、吴老师

  桂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应按照本《公告》的规定和《桂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19年度直接面试公开招聘人员职位计划表》公布的招聘职位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考,不同意报考的要简要说明理由,并当面反馈给报考人员。如审查不严或擅自改变已公布的招聘条件,造成参加面试的报考人员因不符合报考条件被取消招聘资格的,由桂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承担责任。

  报考人员要认真核对报考岗位的招聘条件,凡是不符合报考条件,仍提供虚假信息报名参加面试的,一经核实,取消报考资格,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报考人员资格确认后,桂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按统一格式(电子表格)制作报考人员名册报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复审。

  四、面试

  (一)面试人员的确定

  经过桂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资格审查确认符合招聘条件的报考人员,均可直接进入面试程序。同一招聘职位的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比例低于1:3,又确需补缺的岗位,由桂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提出书面意见报桂林市教育局审核后,商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确定是否开考并备案;同一招聘职位经过资格审查确认符合招聘条件的报考人员达40人以上的,该职位面试时需拆分为2个以上考场,由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面试当天当场组织考生抽签确定考场,报考人员按其抽签确定的考场进行面试。参加拆分考场面试职位的报考人员,每个考场的前3名需进行第二轮面试。以第二轮面试成绩结果确定该职位排序。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要按面试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及其他要求参加面试(领取面试通知书的时间另行通知)。未能按时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二)面试的组织实施

  面试工作由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桂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共同参与,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在参加面试时,必须携带面试通知书和有效居民身份证,两证缺一不可。面试期间,对面试考官和报考人员实行封闭管理。不得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候考室和面试考场。招聘工作人员不得向面试考官提供报考人员的个人信息。报考人员按抽签序号进入考场面试,考官逐一独立给予评分。报考人员面试时不得向考官透露个人信息,凡透露本人姓名的,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透露籍贯、毕业院校、工作单位、父母情况、报考职位个人报名信息的按扣3分处理。

  (三)面试的形式、时间、地点

  根据职位需要,本次面试分别采取专业面试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每个职位只采取一种面试形式,具体面试形式详见《桂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19年度直接面试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计划表》(附件1)

  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四)面试成绩公布

  面试成绩满分分值为100分,报考人员面试合格成绩需达60分以上(含60分),方能进入考察程序。按1:1进入面试的报考人员,面试合格成绩需达70分以上(含70分),方能进入考察程序。相同职位招聘数末位出现两人以上成绩并列时,以加试的形式及结果重新确定排序。面试成绩在当天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考生须签字确认。

  五、考察

  (一)考察人选的确定。按照同一职位报考人员面试成绩,从高分至低分按1:1比例确定考察人选。

  (二)考察工作由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安排,桂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具体负责组织实施。考察组由桂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人以上组成。

  (三)考察内容:主要考察报考人员报考职位的匹配性、报考资格的真实性,以及报考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勤政廉政、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遵守原工作单位规章制度等情况。考察的同时,要进行报考资格复审。

  (四)考察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据实写出考察材料,并提出明确的考察意见(合格或不合格)。

  (五)考察工作原则上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考察组在规定的时间内具体组织实施考察工作,考察结束后要形成书面材料(一式两份),考察组成员签名,加盖桂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公章和桂林市教育局公章,报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六)考察不合格,不能进入体检环节,可从报考同一职位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本款第(一)条规定依次递补。如无递补人选的,取消该职位招聘计划。

  六、体检

  体检由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并到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

  体检时间及安排详见体检公告。

  (一)体检严格按照新修订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有关规定组织实施。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的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二)组织体检时,工作人员(含体检医生)与报考人员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含体检医生),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理。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凡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应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资格。

  报考人员无故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体检的,从报考同一职位且面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第五款第(一)条规定依次递补。如无递补人选的,取消该职位招聘计划。

  七、公示和聘用审批

  (一)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招聘面试、考察、体检等程序得到的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招聘公告发布的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桂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填写《桂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一式三份并加盖公章,经桂林市教育局核准,报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审批手续。聘用手续应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报考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15日内到单位报到,逾期不报到按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处理。对公示期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的,由桂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负责查实,经核查属实,不得聘用。

  拟聘用人员公示后,有自动放弃聘用资格或公示后查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再递补聘用对象。

  (二)桂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应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签订合同时间应以聘用通知下文之日起计算。招聘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的聘用合同,期限一般不低于3年。初次就业的受聘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3年以上的,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

  八、加强领导、严肃纪律

  (一)桂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要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切实加强对这次招聘工作的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密切配合,确保公开考试招聘工作有序开展。

  (二)实行回避制度。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中,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三)严守工作纪律。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四)加大监督力度。桂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要严格按直接面试公开招聘有关政策规定开展招聘工作,自觉接受监督。如发现违规或弄虚作假行为,应立即予以纠正,并视情节轻重按规定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触犯刑律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特别提示:

  1.本公告及附件中的“以上”均含本级基数。

  2.报考人员注意核对报考专业,专业请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19年版)》核对。报考人员本人所学专业,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19年版)》中没有列入的,报名时可以选择与所列专业相近(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与单位职位要求专业的核心课程有80%以上一致,即可认为符合报考条件。由报考人员在报名时自行举证,提供书面证明材料。)的职位报考,是否符合职位专业要求,由桂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与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核准。

  3.桂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本次直接面试公开招聘人员不指定面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面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桂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直接面试公开招聘人员名义举办的面试培训班等,均与桂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4.报考人员在事业单位招聘人员考试报名、面试、考察、体检等相关环节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5.本《公告》由桂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负责解释。

  招聘职位资格条件咨询电话和本《公告》解释电话:

  桂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0773-3975030

  相关网站:

  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http://rsj.guilin.gov.cn/

  桂林人才网www.glrcw.com

  点击下载>>>

  2019年度直接面试公开招聘人员职位计划表.xls

  2019年度直接面试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xls

  桂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2020年1月10日

2019年共青团桂林市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直接面试招聘聘用控制数人员公告

  桂林人事考试网2019年12月27日讯: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中共桂林市委组织部、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桂林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桂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的通知》(市人社发〔2012〕80号)和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桂林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桂林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明确非实名制编制聘用人员控制数和后勤服务聘用人员控制数人员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市人社发〔2017〕43号)精神,现决定组织实施共青团桂林市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2018年直接面试公开招聘聘用人员控制数人员工作,共1个职位,计划招聘1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的基本条件和要求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四)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文化程度、业务知识和工作能力;

  (六)具备应聘岗位所需要的其它聘用条件。岗位所需要的其它聘用条件详见《共青团桂林市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2019年直接面试公开招聘聘用人员控制数工作人员职位计划表》(附件1);

  (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违纪违规行为且仍在处罚期限内的人员;

  3.在读的普通高校非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19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4.其他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八)其它:

  1.本次招聘条件中凡涉及时间段的计算,均以2020年1月8日为界;

  2.年龄要求: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4年1月8日至2002年1月8日期间出生)。

  3.各级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和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报考,须取得所在工作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的同意后,方可报考,一经聘用,若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因不同意报考拒绝办理相关手续所产生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及时间地点

  本次共青团桂林市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桂林市少年宫直接面试公开招聘聘用人员控制数人员的报名工作,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本公告发布时间:2019年12月27日至2020年1月7日。

  报名时间:2020年01月08日至01月09日,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30。

  报名地点及联系电话:

  报名地址:桂林市少年宫缴费处(地址:桂林市象山区信义路13号春天剧院前厅),联系电话:0773-2813429。

  凡符合招聘职位报考条件要求的报考人员,现场填写《共青团桂林市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2019年直接面试公开招聘聘用人员控制数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贴本人近期2寸正面免冠彩色白底照片。报名时,报考人员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和符合报考职位招聘条件相关材料原件(如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资格证明等),通过资格审查后交复印件一份。

  现场报名原则上要求报考人员本人到场,如本人确有原因不能到场,可委托报名。受委托人提供报考人员有效身份证明和符合报考职位招聘条件相关材料原件的,视为报考人员委托受委托人报名并承担相关责任。

  (二)资格审查

  由共青团桂林市委员会指定专人,现场按照本《公告》的规定和《共青团桂林市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2019年直接面试公开招聘聘用人员控制数人员职位计划表》公布的招聘职位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考,不同意报考的要说明理由,并当面反馈给报考人员。如审查不严或擅自改变已经公布的招聘条件,造成参加面试的报考人员因不符合报考条件被取消招聘资格的,由招聘单位承担责任。

  报考人员要认真核对报考岗位的招聘条件,凡不符合报考条件,仍提供虚假信息报名参加面试的,一经核实,取消报考资格,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现场报名与资格审查同时进行,共青团桂林市委员会指定专人负责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报考人员资格确认后,共青团桂林市委员会按统一格式(电子表格)制作报考人员名册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三)缴交面试费

  通过资格审查,确认符合招聘条件的报考人员需现场缴交面试费50元。未能按时缴费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三、面试

  (一)面试人员的确定

  经过现场资格审查确认符合招聘条件的报考人员,均可直接进入面试程序。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比例低于1:3,又确需补缺的,由共青团桂林市委员会商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确定是否开考并备案;经过现场资格审查确认符合招聘条件的报考人员达40人以上的,面试时需拆分为2个以上考场,由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面试当天当场组织考生抽签确定考场,报考人员按其抽签确定的考场进行面试,每个考场的前3名需进行第二轮面试。以第二轮面试成绩结果确定该职位排序。

  通过资格审查进入面试程序的报考人员,要按面试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及要求参加面试。未能按时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二)面试的组织实施

  面试工作由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共青团桂林市委员会共同参与,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

  (三)面试的形式、时间、地点

  根据岗位需要,本次面试采取专业面试说课和才艺展示的形式进行。

  专业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报考人员在参加面试时,必须携带面试通知书和有效居民身份证,两证缺一不可。

  (四)面试成绩公布

  面试成绩满分分值为100分,报考人员面试合格成绩需达60分,方能进入考察程序。招聘数末位出现两人以上成绩并列时,以加试的形式及结果重新确定排序。面试成绩在当天面试结束后公布。

  四、考察

  (一)考察人选的确定。按照报考人员面试成绩,从高分至低分按1:1比例确定考察人选。

  (二)考察工作由共青团桂林市委员会具体负责组织实施。考察组由共青团桂林市委员会2人以上组成。

  (三)考察内容:主要考察报考人员报考资格的匹配性、真实性,以及报考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勤政廉政、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遵守原工作单位规章制度等情况。考察的同时,要进行报考资格复审。

  (四)考察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据实写出考察材料,并提出明确的考察意见(合格或不合格)。

  (五)考察工作原则上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考察组在规定的时间内具体组织实施考察工作,考察结束后要形成书面材料(一式两份),考察组成员签名,加盖共青团桂林市委员会公章,报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考察结果,确定体检人员名单。

  (六)考察不合格,不能进入体检环节,可从报考同一职位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本款第(一)条规定依次递补。

  五、体检

  体检由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并到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

  体检时间及安排另行通知。

  (一)体检严格按照新修订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有关规定组织实施。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的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二)组织体检时,工作人员(含体检医生)与报考人员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含体检医生),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理。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凡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应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资格。

  报考人员无故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体检的,从报考同一职位且面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第四款第(一)条规定依次递补。没有递补人选的,取消该职位招聘计划。

  六、公示和聘用审批

  (一)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招聘面试、考察、体检等程序得到的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招聘公告发布的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共青团桂林市委员会填写《桂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聘用人员控制数人员审批表》一式三份并加盖公章,报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手续。聘用手续须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报考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15日内到单位报到,逾期不报到按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处理。对公示期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的,由共青团桂林市委员会负责查实,经查实有问题的,不予聘用。

  拟聘用人员公示后,有自动放弃聘用资格或公示后查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再递补聘用对象。

  (二)招聘单位应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签订合同时间应以聘用通知下文之日起计算。招聘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的聘用合同,期限一般不低于3年。初次就业的受聘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3年以上的,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

  七、加强领导、严肃纪律

  (一)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要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切实加强对这次招聘工作的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密切配合,确保公开考试招聘工作有序开展。

  (二)实行回避制度。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中,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三)严守工作纪律。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四)加大监督力度。招聘单位要严格按公开考试招聘有关政策规定开展招聘工作,自觉接受监督。如发现违规或弄虚作假行为,应立即予以纠正,并视情节轻重按规定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触犯刑律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特别提示:

  1、报考人员注意核对报考专业,专业请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19年版)》核对。报考人员本人所学专业,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19年版)》中没有列入的,报名时可以选择与所列专业相近(所学专业主要课程有80%科目相同)的职位报考,是否符合职位专业要求,由共青团桂林市委员会与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核准。

  2、本次共青团桂林市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2019年直接面试公开招聘聘用人员控制数人员工作,共青团桂林市委员会不指定面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面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共青团桂林市委员会名义举办的面试培训班,均与共青团桂林市委员会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3、报考人员在本次招聘报名、面试、考察、体检等相关环节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本《公告》由共青团桂林市委员会组织部负责解释。

  本《公告》解释电话:0773-2813429

  相关网站:

  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http://www.glrsj.gov.cn

  桂林人才网:www.glrcw.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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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年共青团桂林市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直接面试公开招聘聘用人员控制数人员职位计划表.xls

  2019年共青团桂林市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直接面试公开招聘聘用人员控制数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xls

  2019年12月27日

2019年桂林市中医医院招聘启事

  桂林人事考试网2019年12月05日讯:为进一步满足医院工作开展需求,提升医疗服务质量,我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一、福利待遇

  (一)学科带头人

  提供事业编制;人才补贴35-55万元、科研启动经费10-30万元;享受一套住房10年使用权或10年的住房补贴:2000元/月;补贴在原单位进修相关专业进修违约费的50%;协助解决配偶工作及子女入学等;具有博士学位或正高职称的学科带头人,同时可享受政府给予的首套住房购房补贴及人才津贴。

  (二)博士研究生

  提供事业编制;人才补贴15-55万元、科研启动经费10-30万元;享受住房补贴;补贴在原单位进修相关专业进修违约费的50%;协助解决配偶工作及子女入学等;同时可享受政府给予的首套住房购房补贴及人才津贴;引进时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博士给予享受副高级工资待遇2年。

  (三)紧缺岗位人才

  重症医学科医师、病理科医师、医学影像科诊断医师、超声诊断科医师、心电诊断科医师、心血管介入医师及神经介入医师等紧缺岗位人才提供事业编制;人才补贴2-8万元;补贴在原单位进修相关专业进修违约费的50%;配偶所学专业在本院有相应工作岗位的,应聘我院岗位,原则上在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录用。

  (四)硕士研究生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原则上提供事业编制。

  (五)其他福利待遇

  1.录用后,按照医院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发放工资待遇。

  2.双休日、节假日、带薪年休假、五险一金、生日蛋糕卡、健康体检等。

  二、招聘岗位见附件

  三、报名方式

  符合条件且有意向加入我院者,请将个人简历包括学历学位证书、教育经历、工作经历、论文发表、科研获奖、成绩单、职称证、执业证、英语及计算机等级证书等扫描件(WORD或PDF格式为佳)并填写《桂林市中医院应聘报名表》及《桂林市中医医院应聘人员信息表》(见附件)发送至医院招聘专用邮箱,简历投递名称为:姓名+应聘岗位。

  联系电话:0773—2814787(周一至周五:8:00-12:00,15:00-18:00)

  招聘邮箱:glszyyrs@163.com

  官方网址:http://www.glzyy.org.cn

  联系地址:桂林市临桂路2号

  点击下载>>>

  1:桂林市中医医院应聘报名表.doc

  2:桂林市中医医院应聘人员信息表.xls

  3:桂林市中医医院招聘岗位.docx

2019年桂林市秀峰区融媒体中心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桂林人事考试网2019年11月30日讯:为保障秀峰区各项工作顺利推进,加强部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力量,推动相关工作更好发展,经秀峰区委、区政府同意,我局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名编外聘用专业技术人员到秀峰区融媒体中心工作。现将相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本次共招聘工作人员3名。为便于招聘,共设置3个岗位对外招聘。(具体岗位见《秀峰区融媒体中心招聘编外聘用专业技术人员职位表》)

  二、报名的基本条件及资格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品德和为人民服务精神;

  2.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

  3.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文化知识和工作能力;

  4.熟悉编程软件及写作特长;

  5.身体健康。

  (二)资格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户籍不限。

  2.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1年12月8日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3年12月8日以后出生);

  (三)报名咨询电话

  秀峰区就业服务中心0773-2822185,0773-2807099

  秀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773-2826272

  三、招聘程序

  招聘采取公开、平等、竞争、择优聘用方式,按照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政审考察、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9年12月9日—12月10日

  (2)报名地点:秀峰区就业服务中心(秀峰区中隐路31号区政府3号楼一楼大厅)

  (3)报名要求:报考者须填写《秀峰区机关招聘编外聘用人员报名表》,交身份证、户口簿(户口簿首页及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共两页或户籍证明)、学历证书以及其他能说明本人符合报名条件的有关资料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原件核验后退回)、近期免冠一寸彩照二张。

  (4)每位报名者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二)资格审查

  由秀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作人员对报名者是否符合招聘岗位的基本条件和资格条件进行审查。对报名者在报名、资格审查中,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取消资格。

  (三)考试

  时间:2019年12月中下旬

  地点:另行通知

  内容形式:直接面试

  考试由秀峰区人社局负责组织实施。

  (四)体检(2019年12月下旬)

  根据考试成绩总分,按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面试分数须达到60分以上)确定体检人员。如总成绩相同,则采取加试的方式决定,以加试成绩高者确定体检人员。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聘用人员标准进行。

  若考生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职位空缺的,按照考生总分数排名依次递补。

  (五)政审考察(2019年12月下旬)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政审考察,考察组成员由秀峰区人社局和相关部门人员组成。政审考察内容为政治思想品德、业务工作能力以及各方面现实表现情况以及有无违法违纪行为等。在政审考察的同时,对应聘者的资格进行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资格。若考生政审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职位空缺的,按照考生总分数排名依次递补。

  (六)聘用(2020年1月上旬)

  应聘人员经政审考核合格后,由秀峰区聘用人员管理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员,并对拟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由人社局报政府同意后办理聘用手续,安排到申报单位工作,并签订三年聘用合同。其中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基本工资按80%发放),试用期内发现违规、违纪行为或因其他原因不能胜任单位工作的,按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四、待遇

  聘用的工作人员在聘用期间,薪酬待遇4000元/月(基础工资+岗位工资),享受同级同类区机关聘用人员的绩效奖金、区龄补助、学历补助、职称补助、伙食补助、十三薪等福利待遇,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五、其他

  (一)应聘报名人数达到拟招聘人数1:3的比例时开考。如出现报考人数达不到规定开考比例人数情况,则由秀峰区聘用人员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研究讨论决定是否开考,以及是否减少招聘人数等事宜。

  (二)秀峰区招聘聘用人员的相关招聘公告、通知、公示等内容均在秀峰区政府门户网(http://www.glxfq.gov.cn)公布。

  六、咨询与监督

  为保证招聘公开、公平、公正地进行,更好地接受各方监督,在招聘过程中设立监督、举报电话:

  区监察委:0773-2673324

  区人社局:0773-8988305

  点击下载>>>

  秀峰区融媒体中心招聘编外聘用专业技术人员职位表.xls

  秀峰区融媒体中心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xls

  秀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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