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广西桂林市兴安县事业单位直接面试招聘49人公告
兴安县2022年度直接面试、直接考核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关于进一步明确非实名制编制 聘用人员控制数和后勤服务聘用人员控制数人员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现决定组织实施兴安县人民医院等事业单位直接面试、直接考核公开招聘实名编制人员、聘用人员控制数人员、后勤服务聘用人员控制数人员工作。县直公立医院实名制编制共9个职位,计划招聘13人;县直公立医院聘用人员控制数共12个职位,计划招聘14人;乡镇卫生院共17个职位,计划招聘17人;聘用人员控制数共4个职位,计划招聘4人;后勤服务聘用人员控制数,共1个职位,计划招聘1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的基本条件和要求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五)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文化程度、业务知识和工作能力。
(六)应聘实行职(执)业资格制度岗位的须具有相应的职(执)业资格。
(七)具备应聘岗位所需要的其它聘用条件。职位所需要的其他聘用条件详见《职位计划表》(附件1、2、3、4、5)。
(八)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现役军人。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4.新录用未满5年(含试用期)的公务员和新聘用未满3年(含试用期)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得报名。
5.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2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2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人员。
7.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8.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人员。
(九)其它:
1.本次招聘条件中涉及年龄、工作经历、相关资格等时间的计算,以2022年12月1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报考人员须在2022年12月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全日制或脱产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视为相关工作经历。
2、年龄要求: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6年12月1日至2004年12月1日期间出生);有特殊需要限制或放宽年龄的岗位详见《职位计划表》(附件1、2、3、4、5)。
3、国家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报考,须先向所在工作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并取得单位及主管部门的书面同意后,方能报考,一经聘用,若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因不同意报考拒绝办理相关手续所产生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二、招聘程序
兴安县2022年度直接面试公开招聘人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面试、考察、体检、公示和聘用等环节进行。其中直接考核公开招聘人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考核、体检、公示和聘用等环节进行。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发布招聘公告
在兴安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桂林人才网发布招聘公告及职位计划表。
(二)网上报名。
本次考试不收取报名费。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可对照招聘条件及《职位计划表》(附件1、2、3、4、5),下载填写报名登记表(附件6)、考生信息表(附件7)并于2022年12月8日18:00前将报名登记表(电子版及本人签名的扫描件)(附件6)、考生信息表(电子版)(附件7)、个人简历等相关资料打包发送至报考岗位对应的报名邮箱地址。为便于统计报名情况,资料名称统一为:XX考生报考XX单位XX岗位报名资料。参加此次招聘的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报考人员注意核对报考专业,专业请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2年版)》(附件8)核对。报考人员本人所学专业,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2年版)》中没有列入,但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与招聘职位要求专业的核心课程有80%以上一致(由报考人员在报名时自行举证,是否符合职位专业要求,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与招聘组织部门共同核准),即可认为符合报考条件。
网上报名时间:2022年12月1日8:00-12月8日18:00
(三)资格审查。
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依据《兴安县2022年度直接面试、直接考核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公告》的规定和《职位计划表》公布的招聘职位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填报的信息进行审查。资格审查结束后,各招聘主管部门于2022年12月9日12:00前将考生报名汇总表报兴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四、直接面试岗位的面试及考察
(一)面试人员的确定
1.经过报名资格审查确认符合直接面试招聘条件的报考人员,确定进入面试程序。同一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比例低于1:3,又确需补缺的岗位,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兴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确定是否组织该岗位开考。
同一招聘岗位经过资格审查确认符合招聘条件的报考人员达40人以上的,该岗位面试时视情况拆分考场,考场拆分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兴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面试当天当场组织考生抽签确定考场,报考人员按其抽签确定的考场进行面试。参加拆分考场面试岗位的报考人员,每个考场按照该岗位招聘人数的1:2进行第二轮面试。以第二轮面试成绩结果确定该岗位排序。
2.进入面试程序的报考人员,要按面试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及要求参加面试。未能按时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二)面试的形式、时间、地点
面试形式为结构化面试。面试时间、面试地点、领取面试通知书时间另行通知。报考人员在参加面试时,必须携带面试通知书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两证缺一不可。
(三)面试的组织实施
面试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兴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组织实施,全程接受兴安县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
对使用一个考场进行面试的,严格实行报考人员抽签制度。对使用两个以上考场进行面试的,严格实行考官、报考人员双抽签制度,即面试当天考官抽签确定考场,报考人员抽签确定参加面试的顺序。
每个考场设1个面试考官组共7人。
面试期间,对面试考官和报考人员实行封闭管理。不得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候考室和面试考场。招聘工作人员不得向面试考官提供报考人员的个人信息。报考人员按抽签序号进入考场面试,考官逐一独立给予评分。报考人员面试时不得向考官透露个人信息,凡透露本人姓名的,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透露籍贯、毕业院校、工作单位、父母情况、报考岗位个人报名信息的按扣3分处理。
(四)公布面试成绩
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当天公布。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合格成绩需达60分以上,方能进入考察程序。按1:1进入面试的报考人员,面试合格成绩需达70分,方能进入考察程序。面试成绩计算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相同岗位招聘数末位出现两人以上成绩并列时,以加试的形式及结果重新确定排序。
(五)考察
1.考察人选的确定。按照同一岗位报考人员面试成绩,从高分至低分按1:1比例确定考察人选。
2.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具体负责考察,考察组应由招聘单位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2人以上组成。
3.考察内容: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进行,主要考察报考人员报考资格的匹配性、真实性,以及报考人员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修养、业务能力、遵纪守法、岗位匹配度及遵守原工作单位规章制度等情况。考察的同时,要对报考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4.考察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据实写出书面考察材料(一式两份),并提出明确的考察意见(考察合格或考察不合格),考察组成员签名,加盖参与考察单位和主管部门的公章,报兴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5.考察工作应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考察组在规定的时间内具体组织实施考察工作。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和兴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考察结果,确定体检人员名单。
6.自愿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的,不得进入体检环节,可从报考同一岗位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本款第1条规定依次递补。
五、直接考核岗位的考核
(一)考核人选确定。直接考核人选的确定: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人员,按照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报考人员人数1:1的比例,按考核评分细则的内容计算总分并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核人选。评分细则详见《兴安县2022年度直接面试、直接考核公开招聘人员考核评分细则》(附件9)。如出现总分同分的情况,依次以技术职称取得年限分、从事本专业工作年限分、工作岗位分、学历分、行政职务级别及任职年限分、专科进修分从高分到低分确定直接考核人选。
(二)考核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会同兴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考核组由2人以上组成。
(三)考核内容: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进行,主要考察报考人员报考资格的匹配性、真实性,以及报考人员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修养、业务能力、遵纪守法、岗位匹配度及遵守原工作单位规章制度等情况。考察的同时,要对报考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四)考核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据实写出书面考察材料(一式两份),并提出明确的考核意见(考核合格或考核不合格),考核组成员签名,加盖参与考核单位和主管部门的公章。
(五)考核工作应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考核组在规定的时间内具体组织实施考核工作。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和兴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考核结果,确定体检人员名单。
(六)自愿放弃考核或考核不合格的,不得进入体检环节,可从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按本款第(一)条规定依次递补。
六、体检
体检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和兴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组织实施,到县级以上具有规定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体检时间及安排另行通知。
(一)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有国家制定的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按《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的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对有当日当场复检要求的体检项目,复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执行。报考人员对其他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招聘组织部门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
(二)组织体检时,工作人员(含体检医生)与报考人员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含体检医生),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理。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凡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资格。
报考人员无故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体检的,直接面试人员从报考同一岗位且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第四条第(五)款第1项规定依次递补;直接考核人员从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按第五条第(一)款规定依次递补。如无递补人选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七、公示和聘用审批
(一)兴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根据直接面试招聘岗位的面试、考察、体检等程序得到的结果,直接考核招聘岗位的考核,体检等程序得到的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招聘公告发布的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报考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15日内到单位报到,逾期不报到按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处理。对公示期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的,由招聘单位负责查实,经核查属实,不得聘用。
拟聘用人员公示后,有自动放弃聘用资格或公示后查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再递补聘用对象。
(二)招聘单位应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签订合同时间应以聘用通知下文之日起计算。招聘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的聘用合同,期限一般不低于3年。初次就业的受聘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3年以上的,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
八、疫情防控要求
请报考人员严格按照《兴安县2022年度直接面试、直接考核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疫情防控须知》(附件10)要求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否则不能参加考试。
特别提示:
1.本公告及附件中的以上以下以内均含本级基数。
2.本次直接面试公开招聘人员工作,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不指定面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面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举办的面试培训班,均与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3.报考人员在事业单位招聘人员考试报名、面试、考察、体检等相关环节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本《公告》由兴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本《公告》解释电话:兴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
位人事管理股,0773-6218722。
附件:
编制).xlsx>1.兴安县县直公立医院2022年度直接面试、直接考核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计划表(实名编制).xlsx
2.兴安县县直公立医院2022年度直接面试、直接考核公开招聘人员职位计划表(聘用人员控制数).xlsx
3.兴安县乡镇卫生院2022年度直接面试公开招聘人员职位计划表(新机制、聘用人员控制数).xls
4.兴安县2022年度直接面试公开招聘人员职位计划表(聘用人员控制数)(1).xls
5.兴安县2022年直接面试公开招聘人员职位计划表(后勤服务聘用人员控制数).xls
6.兴安县2022年度直接面试、直接考核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7.兴安县2022年度直接面试、直接考核公开招聘人员信息表.xlsx
8.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2年版).xls
9.兴安县2022年度直接面试、直接考核公开招聘人员考核评分细则.doc
10.兴安县2022年度直接面试、直接考核公开招聘人员疫情防控须知.doc.doc
兴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11月27日
2022年广西桂林市第二人民医院南院(南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招聘公告
桂林市第二人民医院南院(南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22年度人才招聘信息公告
根据医院工作需要,我院南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拟向社会公开招聘人员6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二、招聘条件
(一)热爱中国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思想素质,诚实守信,爱岗敬业,责任心强,具有良好的团队和协作精神,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技术能力或科研能力。
(二)应聘者需具备相应的学历和学位,各专业技术岗位须取得相应的执业准入资格或专业技术资格,且执业范围符合专业技术需要。
三、报名方式
(一)线上报名
符合条件的应聘者请扫描以下二维码报名,并将相关材料扫描件(全日制学历毕业证、、在职学历毕业证、、执业证、资格证、大学或研究生期间的成绩单、学校就业推荐表、导师简介、英语四、六级证书、计算机等级证书、其他奖励证书)等,以学历+应届/历届+姓名为邮件主题及文件名发送至指定邮箱。
(二)线下报名
应聘者将个人简历及相关材料复印件递交到人事科。
注意:应聘者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如所填信息与事实不符,或蓄意作假、伪造证件及不正当手段通过考核者,将取消录取资格。
报名截止日期: 2022年5月20日
咨询电话:0773-2827220(周一至周五:8:00-12:00,15:00-18:00)
招聘邮箱:eyrsk2827220@163.com
联系人:姚老师、 刘老师
联系地址:桂林市叠彩区凤北路8号(原桂林市民政局)1楼人事科
桂林市第二人民医院
2022年5月13日
2022年广西桂林市叠彩区招聘劳务派遣人员8人公告
2022年桂林市叠彩区招聘劳务派遣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经区委批准,桂林市叠彩区人民政府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务派遣人员8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四)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文化程度、业务知识和能力;
(六)具备应聘职位所需要的其他聘用条件。职位所需要的其他聘用条件详见《2022年桂林市叠彩区招聘劳务派遣人员职位表》(附件1);
(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处罚以及纪律处分的人员;
2.被开除中国党党籍的,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被开除公职、开除党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4.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或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人员的。
(八)其他事项:
1.本次招聘条件中涉及年龄、工作经历、相关资格等时间的计算,以2022年8月12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2022年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须在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学历、书;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包括自学考试、教育、网络教育等)的毕业生须在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学历、书。全日制或脱产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视为相关工作经历。
2.年龄要求: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82年8月12日至2004年8月12日期间出生)详见《职位表》(附件1)。
二、报名方式
本次2022年桂林市叠彩区招聘劳务派遣人员的报名工作,采取现场报名和网上报名方式同时进行。
(一)现场报名
现场报名时间:2022年8月15日至8月17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5:30—17:30
现场报名地址:桂林市叠彩区就业服务中心(地址:桂林市北辰路39号)。
联系电话:0773-2602426
凡符合招聘职位报考条件要求的报考人员,现场填写《桂林市叠彩区劳务派遣人员求职登记表》(附件2)一式二份,贴本人近期1寸正面免冠彩色白底照片。报名时,报考人员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和符合报考职位招聘条件相关材料原件(如毕业证、、身份证、资格证明等),通过资格审查后交复印件一份。
现场报名原则上要求报考人员本人到场,如本人确有原因不能到场,可委托报名。受委托人提供报考人员有效身份证明和符合报考职位招聘条件相关材料原件及委托书的,视为报考人员委托受委托人报名并承担责任。
(二)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2022年8月15日至8月19日17:30。逾期不予受理。联系电话:0773-2602426
网上报名,请将《桂林市叠彩区劳务派遣工作人员求职登记表》发送dcqrsj2022@163.com。个人简历、身份证、免冠彩照、学历证和相关荣誉证书等材料扫描件一并打包发送。报名邮件请注明姓名+应聘岗位
三、招聘流程
本次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和面试时间、地点、考试成绩等相关事宜由叠彩区人社局视具体情况通知考生。笔试内容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考生综合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人选并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体检、无犯罪记录证明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应从报考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四、体检
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如遇身体不合条件者,依次替补,体检费用自理。
五、福利待遇
工资待遇按《叠彩区直属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管理规定》(后简称规定)中技术行政辅助岗位人员工资待遇执行。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工资1955元/月(含五险一金个人缴存部分);转正后2444元/月(含五险一金个人缴存部分),之后按规定进行调整,社会保险费及住房公积金单位部分由单位缴纳,个人部分从工资中扣除。试用期按规定执行,试用期不能胜任工作或不遵守劳动纪律的,不予正式聘用。
本《公告》由桂林市叠彩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件:
附件1.2022年桂林市叠彩区招聘劳务派遣人员职位表.xls
附件3:桂林市叠彩区公开招聘劳务派遣人员疫情防控须知.docx
桂林市叠彩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8月12日
2022年广西桂林市公安局第二批辅警招聘60人公告
桂林市公安局2022年度第二批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公安机关警务辅助力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桂政办发〔2017〕20号)《桂林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暂行办法》(市政办〔2018〕29号)等文件精神,桂林市公安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022年度第二批警务辅助人员60名(详见附件《职位计划表》)。现将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热爱公安工作;
(三)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6年3月1日至2004年3月1日期间出生);有计算机、文艺、体育等方面特殊专长的,年龄可适当放宽;
(四)具有高中、中专(含中职)及以上文化程度;
(五)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
(六)身心健康,无既往病史;
(七)具备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八)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在职公安民警配偶子女、退役军人、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类或者政法类院校毕业生。
(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参加非法组织、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正在服刑、正在接受调查、曾被判处刑罚的;
3.受过行政处罚、司法拘留、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6.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的;
7.曾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8.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9.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0.桂林市公安局合同期内警务辅助人员;
11.全日制在校生;
12.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情形。
二、招聘原则
招聘秉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原则,一般设置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审查、体能测评、上机考试、资格复审、专业考试、面试、体检、政审考察、公示等环节。根据工作需要,招聘单位有权调整招聘流程。资格审查合格者放弃或者缺席参加本次招聘的任何一个环节的,均视为放弃报考和聘用资格。
三、招聘流程
(一)网上报名和网上资格审查
1.凡符合招聘条件和职位要求的人员,登录桂林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招聘网上报名平台(http://219.159.250.230:81)进行报名,并及时确认报名审核结果。每人单次限报一个职位,可根据报名审核结果进行相应修改。
2.报名时间:2022年3月15日17:00至2022年3月19日17:00截止。
3.报考人员应确保报考信息真实、准确。若提供虚假报考信息,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和聘用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09〕126号)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4.资格审查由桂林市公安局负责,且贯穿警务辅助人员招聘、使用全过程。一经发现有弄虚作假、隐瞒实情及不符合招聘条件等情形的,即予以取消报考资格,对于已受聘者即予以解除聘用。
(二)体能测评
1.体能测评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项目和合格标准设置如下:
(1)男子组
项 目
| 合 格 标 准
| ||
30岁(含)以下
| 31—35岁
| 36岁以上
| |
4×10米往返跑
| ≤13′50
| ≤15′20
| ≤16′40
|
1000米跑
| ≤4′40′
| ≤5′00′
| ≤5′20′
|
纵跳摸高
| ≥265厘米
|
(2)女子组
项 目
| 合 格 标 准
| ||
30岁(含)以下
| 31—35岁
| 36岁以上
| |
4×10米往返跑
| ≤14′50
| ≤15′80
| ≤17′00
|
800米跑
| ≤4′25′
| ≤4′45′
| ≤5′05′
|
纵跳摸高
| ≥230厘米
|
报考人员须参加全部三项体能测评,其中两项达标方为合格,如放弃一项则视为不合格。体能测评合格的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体能测评项目中,纵跳摸高的测评次数不超过3次,往返跑的测评次数不超过2次,长跑测评次数为1次。体能测评结果,报考人员当场确认。
3.报考人员须严格遵守体能测评的有关规定,由本人独立、逐项完成各项测评。报考人员在参加体能测评前,应充分评估自身身体状况,凭个人意愿参考;若本人身体状况欠佳,建议放弃参考。冒名顶替、弄虚作假等违反体能测评有关规定的,将取消其体能测评资格。报考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等要求参加体能测评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上机考试
体能测评合格的报考人员,将统一组织进行上机考试。上机考试由计算机随机出题,现场评分,按比例计入个人最终成绩。满分100分,考试限时45分钟。考试范围包含时事、法律法规、公安业务等相关知识。考试题型包括单选题、多选题、判断题。
上机考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资格复审
我局将现场对即将进入面试环节的人员进行资格复审。报考人员应自行网上打印报名信息登记表,同时提供个人信用报告(详细版)、学历证明(毕业证、学历验证报告或学信网下载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士兵退役证、相关从业证明等原件和复印件,有计算机、文艺、体育等方面特殊专长的提供竞赛获奖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报考人员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若材料或信息不实,涉及报考资格的,取消面试资格。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不予聘用。
资格复审时间:面试前3日内,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面试
原则上按照报考人员上机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如职位拟聘用人数与报考人数比例达不到1:3的,所有人员进入面试。
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采取面谈考察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计划组织协调能力、综合分析能力、人际交往与技巧、自我情绪控制、动机匹配性和仪表举止等。
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合格成绩为60分,低于60分不得进入下一环节。面试成绩将在当天面试全部结束后于考场外公布,按比例计入个人最终成绩。
(六)专业考试
根据工作实际需要,部分专业性较强职位,在面试前视情组织专业考试。专业考试总分为100分,低于60分为不合格。专业考试成绩按比例计入个人最终成绩。
专业考试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七)个人最终成绩
一般职位:最终成绩=上机考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特殊职位:最终成绩=上机考试成绩×15%+专业考试成绩×25%+面试成绩×60%。
(八)体检与政审考察
根据各职位计划招聘人数,对体能测评、上机考试、专业考试、面试均合格的报考人员,按1:1比例,依据个人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与政审考察人选。体检、政审考察不合格的,可以从报考同一职位且体能测评、上机考试、专业考试、面试均合格的报考人员中依次递补。
1.体检
严格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公安机关录用人民体检项目和标准》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向桂林市公安局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费用和复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具体费用以医疗机构确定的金额为准。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2.政审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报考人员参照公安机关招录人民有关要求进行政审考察,重点审查是否具有不得招聘为警务辅助人员的情形。经政审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九)公示
拟聘用人员将在桂林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招聘网上报名平台或桂林警讯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或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按规定程序和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办理聘用手续。
对公示有异议,经核实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问题难以核实的暂缓审批,待核实清楚后按规定办理。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如拟聘用人员自愿放弃聘用资格的,按个人最终成绩排名进行递补;如公示不合格的,经核实后按个人最终成绩排名进行递补。
(十)聘用及管理方式
聘用人员与桂林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三年,试用期三个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警务辅助人员依法履行辅助性工作职责,由公安机关管理使用、不具有人民身份,在公安机关及其人民的指挥和监督下开展辅助性工作。
用人单位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岗前培训,心理健康测评,凡在岗前培训、心理健康测评、试用期内不合格者,按照《劳动合同法》等相关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招聘单位根据聘用人员的工作表现或岗位工作实际需要,可对聘用人员进行相应岗位调整,调整后工作待遇不以招聘公告薪酬待遇为准,与实际岗位工资挂钩。不服从岗位调整的,招聘单位可取消聘用资格。
合同期满后,用人单位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综合考虑工作需要和个人现实表现,决定是否续聘。
四、薪酬待遇
(一)薪酬待遇由市财政全额保障,首聘人均4363元/月(含五险一金单位和个人缴存部分),实行动态调整。
(二)享受个人绩效、法定节假日加班补贴、伙食补贴、年度体检等相关福利待遇。
(三)工作期间统一配发警辅人员服装及相关装备。
五、建立人员候录库
体能测评、上机考试、面试均合格但未聘用人员全部纳入桂林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候录库。我局可结合警务辅助人员岗位空缺情况,根据人岗相适的原则,优先从候录库人员中进行招聘,经体检、政审考察合格的,可聘用为桂林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并享受相应岗位待遇。
六、
(一)我局将通过桂林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招聘网上报名平台发布关于招聘各环节的时间地点和相关要求的通知,请报考人员保持密切关注。
(二)报考人员在报考期间应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如填报的通讯方式变更,应及时报告招聘单位。凡因报考人员个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三)本次招聘是在新冠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报考人员在报名前应提前了解并严格遵守桂林疫情防控政策要求,配合做好相关防疫工作,不得隐瞒、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影响疫情防控的信息。
(四)本次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五)已通过桂林市公安机关组织的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各项环节,非因不可抗拒原因,放弃受聘资格的或聘用后未按要求到岗的,3年内不得再报考。
(六)招聘咨询电话,0773—8995187。
(七)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桂林市公安局负责解释。
附件:桂林市公安局2022年度第二批警务辅助人员招聘职位计划表.xlsx
桂林市公安局
2022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