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广西桂林市中医医院招聘启事
桂林市中医医院2022年第一季度人才招聘启事
桂林市中医医院创建于1958年,坐落在山水甲天下的桂林市中心,濒临秀丽的榕湖湖畔,是桂北地区规模最大的一所集医疗、教学、科研、预防、保健、康复、院前急救为一体的三级甲等中医医院。医院目前有临桂路院区、崇信院区和东安院区,正在建设城北院区,下辖平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医院现开放床位990张,学科门类齐全、中医特色突出、技术力量雄厚,拥有1个国家临床重点专科、3个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重点专科、7个广西中医药管理局重点专科、10个市级重点专科。
医院技术力量雄厚,人才济济。全院在职职工1385名,其中高级专业技术职称238人,中级专业技术职称529人,硕士研究生导师14人,全国名中医1名,桂派中医大师1名,广西名老中医3名,广西名中医5名,桂林市名中医14名。
医院是广西中医药大学附属桂林医院、桂林临床教学医院、中医临床实习和护理实习基地、广西中医药大学中医学硕士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黑龙江中医药大学实习就业基地、国家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国家中医药文化建设试点单位、全国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中医类别国家医师资格考试实践技能考试与考官培训基地、医院先后荣获全国文明单位、全国卫生系统先进集体、全国示范中医院、广西五一劳动奖状等荣誉。
医院即将建成城北院区,预计2023年底投入使用。该院区项目位于叠彩区站前路片区,项目用地约86亩,一期总建筑面积12.77万㎡,规划总床位数为1200多张。城北院区结合国家中医药传承创新项目、中医特色重点医院项目建设,着力打造集临床、科研、教学、中医康养、康复理疗、国际合作六位一体的大型三级中医医院、区域中医诊疗中心、国际旅游中医医疗保健中心。
展望未来,医院将形成新的“一院三区”(城北、城中、城南院区)格局,为实现跨越发展和复兴桂林中医药事业注入新动力,为全市和桂北地区群众提供更优质的中医诊疗服务。
新院区,新征程,虚位以待,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人才。
一、政策待遇
学科带头人
1.人才补贴:最高60万元(税后)
2.一套至多10年使用权的住房或住房补贴
3.科研启动经费:10—30万元
u博士研究生
1.人才补贴:15—55万元(税后)
2.住房补贴
3.科研启动经费:10—30万元
4.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博士给予享受副高级工资待遇2年,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博士给予享受正高级工资待遇2年
能填补医院高精尖技术空白的高级职称人员
给予人才补贴10万元(税后)。
紧缺岗位人才
重症医学科医师、病理科医师、心血管介入医师、神经血管介入医师、肿瘤介入医师等紧缺岗位人才给予人才补贴2—8万元(税后)。
工资福利待遇、“五险一金”按照相关政策执行。
按照上级部门入编政策,给予符合条件、表现优秀的人才入编。
博士研究生、副高及以上职称的人才通过直接考核形式入编,硕士研究生通过直接面试形式入编。
二、招聘岗位
(一)学科带头人
(二)博士研究生
招聘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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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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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职条件及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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耳鼻喉科、肺病科、妇产科、新生儿科等学科带头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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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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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具有相关专业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2.年龄45岁以下(不含45岁),特别优秀者年龄可适当放宽。 3.在三级医院担任过相关专业科室副主任及以上职务或手术能力突出的且具有副主任医师及以上职称的相关专业科室业务骨干,能开展相关专业三四级手术,并具有显著学术科研成果,能够带领、指导和组织医院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共同开展临床、科研、教学工作,并达到省级领先水平;特别优秀者任职经历可放宽至在二级医院担任过相关专业科室主任职务。 4.身体健康,治学严谨,作风正派,有较强的沟通、管理能力和凝聚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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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能填补医院高精尖技术空白的高级职称人员
招聘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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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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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职条件及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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乳腺科、骨科、内分泌科、康复医学科、脑病科等医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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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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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临床医学类、中医学类专业型专业,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具有相关专业初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2.年龄35周岁以下,成熟型博士及特别优秀者年龄可适当放宽。 3.身心健康,能适应岗位要求,热爱医疗卫生事业,具有良好的团队和协作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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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硕士研究生
招聘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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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职条件及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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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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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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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具有相关专业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在临床上技术突出,且能填补医院现有高精尖技术的空白,并经医院专家组考核认定;年龄40周岁以下(不含40周岁),特别优秀者年龄可适当放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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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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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本科生
招聘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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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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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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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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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信皮肤科医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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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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皮肤病与性病学、中医皮肤科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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肿瘤科医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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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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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医内科学、肿瘤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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眼科医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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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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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医学类—眼科方向、眼科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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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复医学科医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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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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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复医学与理疗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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肺病科医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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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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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医内科学、中西医结合临床、内科学—呼吸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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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部皮肤科医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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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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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医皮肤科学、皮肤病与性病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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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拿科医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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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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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灸推拿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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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二科医师(心胸血管外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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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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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医外科学、外科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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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一科医师(普外、肛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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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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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医外科学—普外或肛肠方向、临床医学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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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医学类专业可放宽至全日制本科学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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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症医学科医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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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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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医学类、临床医学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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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医学类专业可放宽至全日制本科学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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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岗位
招聘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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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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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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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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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科医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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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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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医学类、临床医学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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肿瘤科介入医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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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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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医学类、临床医学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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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有肿瘤介入相关资质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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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血管介入医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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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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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医学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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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有心血管疾病介入诊疗技术培训结业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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脾胃肝病科消化内镜医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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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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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医学类、临床医学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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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治医师及以上职称、具备ESD、ESVD、超声内镜、ERCP等技术的独立操作能力,且具备不少于其中一项技术50例以上的操作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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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理科医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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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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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医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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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2名不要求持有医师资格证、医师执业证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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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电诊断医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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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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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医学、医学影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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输血科医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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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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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医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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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感染管理科科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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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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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医学类、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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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龄35周岁以下(不含35周岁),具有医师资格证、医师执业证,临床医学类专业的需具有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掌握基本公共卫生专业知识,熟悉医院感染防控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要求;工作责任心强,认真细致,吃苦耐劳,能熟练操作电脑办公软件;身体健康,能胜任岗位工作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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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岗位
招聘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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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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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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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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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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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维修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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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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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设备维修相关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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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专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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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龄35周岁以下(不含35周岁);有医疗设备维修工作经验者优先,优秀者年龄可适当放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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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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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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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理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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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专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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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龄30周岁以下(不含30周岁),身高160CM及以上,形象好,气质佳,全日制本科学历者优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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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岗位基本条件
1.硕士研究生要求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本科生要求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不含民办院校、大学与其他单位联合举办的独立学院本科。
2.医师岗位要求年龄35周岁以下,优秀者年龄可适当放宽。
3.医师岗位需具有医师资格证及医师执业证,主治医师以下职称的须持有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或2022年8月前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
4.除推拿科医师岗位外,其他医师岗位中医学类专业均不含针灸推拿学专业。
三、报名方式
(一)报名时间
本次报名时间截止2022年3月2日。
(二)报名方式
凡符合招聘简章中各岗位条件者,可采取现场或网上投递简历的方式进行报名,应聘者应通过扫描二维码填写“应聘报名表”,并将电子版简历(PDF格式)以“应聘岗位+姓名+学历”格式命名发送至招聘专用邮箱(简历内应附有相关佐证材料:1.有工作经验: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进修经历、工作经历证明、职称证、执业证、工作期间的论文发表、科研及获奖等扫描件;2.应届生:学历学位证书、毕业生推荐表、职称证、执业证、成绩单、在校期间的论文发表、科研、获奖等扫描件,未附佐证材料将视为无效简历)。
1.网上报名
请通过扫描二维码进行报名,并将电子版简历及相关佐证材料投递至我院招聘专用邮箱:glszyyrs@163.com。
2.现场报名
请将简历投递至我院组织人事科(桂林市临桂路2号桂林市中医医院3号楼6楼,联系电话:0773—2814787),并通过扫描二维码进行报名。
2022年广西桂林理工大学专职学生辅导员招聘启事
桂林理工大学2022年专职学生辅导员招聘启事
根据工作实际,我校决定开展2022年专职学生辅导员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方式
面向校内外公开招聘。
二、招聘人数
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若干,涉及专职辅导员招聘岗位第1-4类,其中,专职辅导员招聘岗位第2-4类没有招满时,剩余指标调至第1类。具体招聘岗位、人数及相关要求见下表:
招聘岗位
| 招聘人数
| 招聘岗位基本条件及其他需求
| 其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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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学位要求
| 专业要求 (限于一级学科)
| |||
专职辅导员1类
| 7人 左右
| 硕士研究生 及以上学历
| 专业不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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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职辅导员2类
| 1人
| 硕士研究生 及以上学历
| 法学、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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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职辅导员3类
| 1人
| 硕士研究生 及以上学历
| 中国语言文学 新闻传播学
| |
专职辅导员4类
| 1人
| 硕士研究生 及以上学历
| 历史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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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招聘岗位及条件
1.立场坚定,品行端正、为人诚实,作风正派,遵纪守法,须为中员(含预备党员);
2.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素养,有团队意识和奉献精神;
3.热爱教育事业,热爱学生工作,具有良好的组织管理和沟通协调能力,具有良好的文字和口头表达能力,有一定的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能熟练使用计算机;
4.身心健康,人格健全,年龄原则上不超过28周岁(1994年1月1日后出生);
5.在校学习期间各科学习成绩优良,获得过校级以上奖学金;
6.在校(本科或研究生)学习期间曾担任过主要学生干部(含班长,团支书,党支部、,校、院学生组织的部长及以上职务,不含兴趣社团干部),或在高校从事过专兼职辅导员工作。并获得过校级以上优秀学生(共青团)干部、三好学生等荣誉称号;
7.全日制学历毕业,本科和硕士研究生各阶段学历证书、书双证齐全,毕业时间要求为2022年7月31日之前,境外取得的学历学位,应在2022年8月31日之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开具的学历明。
四、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采用限定岗位类别的方式进行,报名相应类别的需要在报名表中明确填写,每人限报1个类别(不允许重复报名)。
(一)报名
1.采取电子邮件报名方式,报名时间为即日起至2021年12月10日。
2.应聘者需填写《桂林理工大学2022年专职学生辅导员报名表》(见附件1)、《桂林理工大学2022年专职学生辅导员汇总表》(见附件2),并提交身份证、学历、获奖证书、职称证、英语四六级成绩单、大学本科或研究生期间担任学生干部证明材料和党员证明材料等相关证明材料的电子扫描件,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的电子扫描件。
3.请将应聘材料一并打包后发送至glutfdy@vip.126.com(邮件发送成功后三天内会有邮件回复),发送电子邮件报名时,请修改邮件标题为岗位名称+毕业院校+学历学位+姓名+辅导员应聘,例如专职辅导员1类+桂林理工大学+硕士研究生+张明+辅导员应聘。
(二)资格审查
人事处、学工部按照公开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对应聘者进行初步资格审查,确定参加招聘笔试人员名单,并将名单于12月17日前在我校校园网上公布,请应聘者注意查看。
参加招聘笔试的应聘者,原则上需在考试前一天携带个人身份证或户口本、本科、研究生阶段学历书(指往届学生,应届学生带就业推荐表)、学习成绩单、获奖证书、身份证、学生证(应届毕业生)、学生干部证明或专兼职辅导员工作证明、党员证明等相关材料到我校学生工作部进行验证。应聘者所提交的各项材料内容必须真实,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有弄虚作假行为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应聘资格。
(三)考试
1.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总分100分。笔试内容主要为时事、高校辅导员工作的相关理论、学生工作实务等。
2.面试
面试采用个人自述、答题和评委提问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者的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应变能力、才艺特长、仪表举止、文明礼貌等综合素质。面试结束后学校对应聘人员进行心理测试(不作为成绩计算,仅作为参考)
3.成绩公布
笔试结束后,各岗位类别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面试资格人选,若某岗位类别参加笔试人数达不到1:3比例时,该岗位类别按实际入围人数确定参加面试人数。面试资格人选名单于笔试次日12:00前在我校校园网上公布,其余应聘考生可在指定时间到人事处核查本人笔试分数;所有参与面试人员的结果于面试结束后的第1个工作日12:00前在我校校园网上进行公布。
(四)考核
根据面试成绩各岗位类别由高分到低分按照1∶2的比例确定考核对象,并在我校校园网上进行公示。对考核对象主要通过访谈、调查等方式,考察应聘者的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五)体检、公示、聘用
人事处、学工部根据应聘者的综合考核情况,提出拟聘用意见报学校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须到国内三甲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人事处把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我校校园网上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者按聘用程序办理相关手续。拟聘用人员中若有放弃入职或体检不合格形成的缺额,则在考核对象中按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其他事项
(一)联系方式
学工部联系电话:0773-3696960,联系人:邱老师或边老师
人事处联系电话:0773-3678705,联系人:
(二)本方案由桂林理工大学人事处、学工部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桂林理工大学
2021年11月17日
附件1:桂林理工大学2022年专职学生辅导员招聘报名表.docx
附件2:桂林理工大学2022年专职学生辅导员汇总表.xlsx
2022年广西桂林市公安局第二批辅警招聘60人公告
桂林市公安局2022年度第二批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公安机关警务辅助力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桂政办发〔2017〕20号)《桂林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暂行办法》(市政办〔2018〕29号)等文件精神,桂林市公安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022年度第二批警务辅助人员60名(详见附件《职位计划表》)。现将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热爱公安工作;
(三)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6年3月1日至2004年3月1日期间出生);有计算机、文艺、体育等方面特殊专长的,年龄可适当放宽;
(四)具有高中、中专(含中职)及以上文化程度;
(五)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
(六)身心健康,无既往病史;
(七)具备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八)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在职公安民警配偶子女、退役军人、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类或者政法类院校毕业生。
(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参加非法组织、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正在服刑、正在接受调查、曾被判处刑罚的;
3.受过行政处罚、司法拘留、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6.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的;
7.曾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8.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9.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0.桂林市公安局合同期内警务辅助人员;
11.全日制在校生;
12.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情形。
二、招聘原则
招聘秉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原则,一般设置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审查、体能测评、上机考试、资格复审、专业考试、面试、体检、政审考察、公示等环节。根据工作需要,招聘单位有权调整招聘流程。资格审查合格者放弃或者缺席参加本次招聘的任何一个环节的,均视为放弃报考和聘用资格。
三、招聘流程
(一)网上报名和网上资格审查
1.凡符合招聘条件和职位要求的人员,登录桂林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招聘网上报名平台(http://219.159.250.230:81)进行报名,并及时确认报名审核结果。每人单次限报一个职位,可根据报名审核结果进行相应修改。
2.报名时间:2022年3月15日17:00至2022年3月19日17:00截止。
3.报考人员应确保报考信息真实、准确。若提供虚假报考信息,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和聘用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09〕126号)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4.资格审查由桂林市公安局负责,且贯穿警务辅助人员招聘、使用全过程。一经发现有弄虚作假、隐瞒实情及不符合招聘条件等情形的,即予以取消报考资格,对于已受聘者即予以解除聘用。
(二)体能测评
1.体能测评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项目和合格标准设置如下:
(1)男子组
项 目
| 合 格 标 准
| ||
30岁(含)以下
| 31—35岁
| 36岁以上
| |
4×10米往返跑
| ≤13′50
| ≤15′20
| ≤16′40
|
1000米跑
| ≤4′40′
| ≤5′00′
| ≤5′20′
|
纵跳摸高
| ≥265厘米
|
(2)女子组
项 目
| 合 格 标 准
| ||
30岁(含)以下
| 31—35岁
| 36岁以上
| |
4×10米往返跑
| ≤14′50
| ≤15′80
| ≤17′00
|
800米跑
| ≤4′25′
| ≤4′45′
| ≤5′05′
|
纵跳摸高
| ≥230厘米
|
报考人员须参加全部三项体能测评,其中两项达标方为合格,如放弃一项则视为不合格。体能测评合格的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体能测评项目中,纵跳摸高的测评次数不超过3次,往返跑的测评次数不超过2次,长跑测评次数为1次。体能测评结果,报考人员当场确认。
3.报考人员须严格遵守体能测评的有关规定,由本人独立、逐项完成各项测评。报考人员在参加体能测评前,应充分评估自身身体状况,凭个人意愿参考;若本人身体状况欠佳,建议放弃参考。冒名顶替、弄虚作假等违反体能测评有关规定的,将取消其体能测评资格。报考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等要求参加体能测评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上机考试
体能测评合格的报考人员,将统一组织进行上机考试。上机考试由计算机随机出题,现场评分,按比例计入个人最终成绩。满分100分,考试限时45分钟。考试范围包含时事、法律法规、公安业务等相关知识。考试题型包括单选题、多选题、判断题。
上机考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资格复审
我局将现场对即将进入面试环节的人员进行资格复审。报考人员应自行网上打印报名信息登记表,同时提供个人信用报告(详细版)、学历证明(毕业证、学历验证报告或学信网下载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士兵退役证、相关从业证明等原件和复印件,有计算机、文艺、体育等方面特殊专长的提供竞赛获奖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报考人员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若材料或信息不实,涉及报考资格的,取消面试资格。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不予聘用。
资格复审时间:面试前3日内,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面试
原则上按照报考人员上机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如职位拟聘用人数与报考人数比例达不到1:3的,所有人员进入面试。
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采取面谈考察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计划组织协调能力、综合分析能力、人际交往与技巧、自我情绪控制、动机匹配性和仪表举止等。
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合格成绩为60分,低于60分不得进入下一环节。面试成绩将在当天面试全部结束后于考场外公布,按比例计入个人最终成绩。
(六)专业考试
根据工作实际需要,部分专业性较强职位,在面试前视情组织专业考试。专业考试总分为100分,低于60分为不合格。专业考试成绩按比例计入个人最终成绩。
专业考试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七)个人最终成绩
一般职位:最终成绩=上机考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特殊职位:最终成绩=上机考试成绩×15%+专业考试成绩×25%+面试成绩×60%。
(八)体检与政审考察
根据各职位计划招聘人数,对体能测评、上机考试、专业考试、面试均合格的报考人员,按1:1比例,依据个人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与政审考察人选。体检、政审考察不合格的,可以从报考同一职位且体能测评、上机考试、专业考试、面试均合格的报考人员中依次递补。
1.体检
严格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公安机关录用人民体检项目和标准》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向桂林市公安局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费用和复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具体费用以医疗机构确定的金额为准。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2.政审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报考人员参照公安机关招录人民有关要求进行政审考察,重点审查是否具有不得招聘为警务辅助人员的情形。经政审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九)公示
拟聘用人员将在桂林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招聘网上报名平台或桂林警讯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或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按规定程序和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办理聘用手续。
对公示有异议,经核实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问题难以核实的暂缓审批,待核实清楚后按规定办理。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如拟聘用人员自愿放弃聘用资格的,按个人最终成绩排名进行递补;如公示不合格的,经核实后按个人最终成绩排名进行递补。
(十)聘用及管理方式
聘用人员与桂林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三年,试用期三个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警务辅助人员依法履行辅助性工作职责,由公安机关管理使用、不具有人民身份,在公安机关及其人民的指挥和监督下开展辅助性工作。
用人单位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岗前培训,心理健康测评,凡在岗前培训、心理健康测评、试用期内不合格者,按照《劳动合同法》等相关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招聘单位根据聘用人员的工作表现或岗位工作实际需要,可对聘用人员进行相应岗位调整,调整后工作待遇不以招聘公告薪酬待遇为准,与实际岗位工资挂钩。不服从岗位调整的,招聘单位可取消聘用资格。
合同期满后,用人单位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综合考虑工作需要和个人现实表现,决定是否续聘。
四、薪酬待遇
(一)薪酬待遇由市财政全额保障,首聘人均4363元/月(含五险一金单位和个人缴存部分),实行动态调整。
(二)享受个人绩效、法定节假日加班补贴、伙食补贴、年度体检等相关福利待遇。
(三)工作期间统一配发警辅人员服装及相关装备。
五、建立人员候录库
体能测评、上机考试、面试均合格但未聘用人员全部纳入桂林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候录库。我局可结合警务辅助人员岗位空缺情况,根据人岗相适的原则,优先从候录库人员中进行招聘,经体检、政审考察合格的,可聘用为桂林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并享受相应岗位待遇。
六、
(一)我局将通过桂林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招聘网上报名平台发布关于招聘各环节的时间地点和相关要求的通知,请报考人员保持密切关注。
(二)报考人员在报考期间应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如填报的通讯方式变更,应及时报告招聘单位。凡因报考人员个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三)本次招聘是在新冠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报考人员在报名前应提前了解并严格遵守桂林疫情防控政策要求,配合做好相关防疫工作,不得隐瞒、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影响疫情防控的信息。
(四)本次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五)已通过桂林市公安机关组织的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各项环节,非因不可抗拒原因,放弃受聘资格的或聘用后未按要求到岗的,3年内不得再报考。
(六)招聘咨询电话,0773—8995187。
(七)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桂林市公安局负责解释。
附件:桂林市公安局2022年度第二批警务辅助人员招聘职位计划表.xlsx
桂林市公安局
2022年3月15日
2022年广西桂林市灌阳县公安局招聘辅警20人公告
灌阳县公安局2022年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公安机关警务辅助力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桂政办发[2017]20号)《桂林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暂行办法》(市政办[2018]29号)等文件精神,灌阳县公安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20名。现将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警务辅助人员依法履行辅助性工作职责,由公安机关等相关部门管理使用、不具有人民身份,不具备执法资格,在公安机关及其人民的指挥和监督下开展辅助性工作,执行相关工作任务。
此次招聘警务辅助人员20名,岗位为灌阳县公安局生态环境保护大队及其下设各中队,在所有参加应聘人员中择优聘用。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热爱公安工作;
(三)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5月11日至2004年5月11日期间出生)。身高1.70米及以上,祼眼视力均在4.8以上(参照招录人民的身体条件);限桂林户籍,限男性;
(四) 专业不限,具有高中(含中专)及以上文化程度,
(五)身心健康,无既往病史;
(六)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
(七)具备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八) 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在职公安民警配偶子女、中员、退役军人和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类或者政法类院校毕业生;
(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参加非法组织、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正在服刑、正在接受调查、曾被判处刑罚的;
3.受过行政处罚、司法拘留、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6.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7.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8.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9.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三、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个人报名、资格审查、笔试、体能测评、面试、政审考核、体检、公示等程序,择优聘用签订合同。根据工作需要,招聘单位有权调整招聘程序。
(一)报名与现场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2年5月11日— 5月21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法定休息日除外;
2.报名地点:灌阳县公安局政工室403室
联系电话:0773-4211785
凡符合招聘条件和职位要求的人员,请本人携带身份证、学历证明(毕业证、学历验证报告或学信网下载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士兵退役证、相关从业证明等原件和复印件,有驾驶证、计算机、写作、体育等特殊专长的提供竞赛获奖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近期免冠2寸证件照1张,到灌阳县公安局政工室进行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
3.报考人员应当确保报考信息真实、准确。一经查实,取消报考和聘用资格。
4. 资格审查由灌阳县公安局负责,且贯穿警务辅助人员招聘、使用全过程。一经发现有弄虚作假、隐瞒实情及不符合招聘条件等情形的,即予以取消其报考资格,对于已受聘者即予以解除聘用。
(二)笔试
对符合报名条件并通过体能测试的报考人员,我局将统一组织笔试,内容包含时事、法律法规、公安业务等相关知识。填写报名表后发放考试复习范围,供参考人员进行复习。
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能测评
1.体能测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项目和合格标准设置如下:
项目
| 合格标准
| ||
30岁(含)以下
| 31-35岁
| 36岁以上
| |
4×10米往返跑
| ≤13〞50
| ≤15〞20
| ≤16〞40
|
1000米跑
| ≤4′40〞
| ≤5′00〞
| ≤5′20〞
|
立定跳远
| ≥220厘米
| ≥210厘米
| ≥200厘米
|
报考人员须参加全部三项体能测评,其中两项达标方为合格,如放弃一项则视为不合格,体能测评合格的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体能测评项目中,立定跳远的测评次数不超过3次,往返跑的测评次数不超过2次,长跑的测评次数不超过1次。体能测评结果,报考人当场确认。
报考人员须严格遵守体能测评的有关规定,由本人独立、逐项完成各项测评。报考人员在参加体能测评前,应当充分评估自身身体状况,凭个人意愿参考;若本人身体状况欠佳,建议放弃参考。冒名顶替、弄虚作假等违反体能测评有关规定的,将取消其体能测评资格。报考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等要求参加体能测评的,视为自动放弃。
(四)面试
符合报名条件并通过体能测试及笔试的报考人员,进入面试程序,我局将现场对进入面试的人员进行面试资格审查。报考人员提供的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提供的申请材料或信息不实,涉及报考资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凡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的,将列入黑名单,3年内不能参加灌阳县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招聘。
1.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根据笔试成绩、体能测评成绩总和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计划招聘人数1:3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不足1:3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员面试。
面试采取面谈考察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计划组织协调能力、综合分析能力、人际交往与技巧、自我情绪控制、动机匹配和仪表举止等。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合格成绩为60分, 低于60分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五)个人最终成绩。
个人最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六)体检和考察
根据职位招聘计划,对笔试、体能测评、面试均合格的报考人员,按1:1比例,依据个人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与政审考察人选。体检、政审考察不合格的,可以从报考同一职位且体能测评、笔试、面试均合格的报考人员中依次递补。
1.体检
严格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安机关录用人民体检项目和标准》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向灌阳县公安局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费用和复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具体费用以医疗机构确定的金额为准。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2.政审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报考人员参照公安机关招录人民政审考察要求进行政审考察,重点审查是否具有不得招聘为警务辅助人员的情形。经政审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七)公示及聘用
拟聘用人员将在灌阳县公安局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日。对经公示后无异议的或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按规定程序和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如拟聘用人员自愿放弃聘用资格的,按个人最终成绩排名进行递补;如公示不合格的,经核实后按个人最终成绩排名进行递补。
(八) 聘用及管理方式
聘用人员与灌阳县公安局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一年整,试用期为一个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
用人单位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岗前培训,凡在岗前培训及试用期内不合格者,按照《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招聘单位根据聘用人员的工作表现或岗位工作实际需要,可对聘用人员进行相应岗位调整,不服从岗位调整的,招聘单位可取消聘用资格。
合同期满后,用人单位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综合考虑工作需要和个人现实表现,决定是否续聘。
四、相关待遇
1.薪酬待遇由灌阳县财政全额保障,单位统一缴纳五险,享受带薪休假、定期健康体检、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差旅补助等相关福利待遇。
2.工作期间统一配发辅警服装及相关装备;
五、其他
报考人员必须对本人提供的证件和有关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若有虚假,一经查实取消其录用资格。未尽事宜由灌阳县公安局有关部门负责解释。
灌阳县公安局
2022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