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桂林市交通运输服务中心招聘编外聘用人员公告
桂林人事考试网2021年01月28日讯:因工作需要,桂林市交通运输服务中心拟公开招聘编外人员4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职责
负责邮政业安全监管技术性、事务性工作。
三、招聘岗位资格条件
(一)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二)遵纪守法,品德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三)身体健康,适应工作岗位需求。具备一定的沟通协调能力、文字写作表达能力、熟练电脑(办公文档)操作。
(四)有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经验者优先。
(五)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六)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有犯罪记录或受纪律处分及曾被开除公职人员;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人员;
3.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人员;
4.参加非法组织活动的人员;
5.其他不宜招聘的人员。
四、报名办法
(一)网络报名:报名时间2021年1月29日—2月10日。
(二)报名要求:采取通过电子邮箱上传报名材料方式进行,需要提交的材料如下:
1.凡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并有意愿应聘的人员,按要求填写《桂林市交通运输服务中心2021年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报名邮箱:zxrsk6011@163.com,咨询电话:0773—5626011。
2.上传本人近期2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及身份证、相关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毕业证书、学历证书、获奖证书等材料扫描件。未上传或材料不全视为不合格,不予接收报名登记。
3.资格审查:报考人员所填写或提供的证件和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凡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应聘资格。
五、聘用程序
通过面试、体检、确定聘用试用期人选。面试时间由用人单位另行通知,地点:桂林市交通运输服务中心1611室(临桂区万福路鼎晟大厦16层),参加面试人员需携带并提交如下材料:1、个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2、学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按拟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经面试合格和双方协商后,按照《桂林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管理规定的通知》(市人社发〔2016〕132号)相关规定办理手续。拟聘用人员需提供我单位指定医院的体检合格报告及居住地派出所开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体检及政审未通过则按面试得分高低顺序递补,聘用试用期为两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与单位签订正式劳动合同。
六、工资福利待遇
工资待遇参照《关于印发桂林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管理规定的通知》(市人社发〔2016〕132号)的标准执行,单位购买五险一金,个人部分从工资中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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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市交通运输服务中心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x
2021年桂林市应急管理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应急管理工作,按照《关于印发桂林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管理规定的通知》(市人社发〔2016〕132号)精神,根据我局实际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监督。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招聘从事专业讲解工作人员1名。
三、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党的领导,上坚定可靠;
(二)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三)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爱岗敬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工作勤奋刻苦;
(五)无违法违纪记录;
(六)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七)年龄在30周岁以下(即:1990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四、岗位要求
(一)具备较强的文字功底和语言表达能力;
(二)熟练操作各种办公设备和运用各类办公软件;
(三)完成其他临时性工作。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2021年1月9日至2020年1月15日
(二)报名
1、 报名时间:招聘公告发布期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3:00-17:00;
2、报名地点:桂林市应急管理局人教科(桂林市临桂区西城大道69号东辅楼602室,联系电话:0773-5625002);
3、报名要求:
(1)凡符合招聘岗位报考条件要求的报考人员,自行下载填写《桂林市应急管理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报名表》(见附件)。
(2)现场报名时,报考人员须携带《报名表》纸质版一式三份、本人有效身份证和符合报考岗位招聘条件相关学历材料原件(如毕业证、等),通过资格审查后交复印件一份。
(3)不接受网络报名、电话报名和他人代替报名。
(三)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对所有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再审查,符合条件的,通知参加面试。
(四)组织面试
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通过资格审查进入面试程序的报名人员,要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及要求参加面试。未能按时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五)聘用及待遇
根据面试成绩,按照1:1的比例确定拟聘用对象,提交局党委讨论确定,办理有关聘用上岗手续。
本次招聘的工作人员实行劳动合同用工管理,月工资按照《关于印发桂林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管理规定的通知》(市人社发〔2016〕132号)规定(五险一金个人部分按规定从每月工资中代扣代缴)发放,享受周六周日双休和国家法定节假日,聘用人员由桂林市应急管理局负责培训、管理、使用,并签订劳动聘用合同,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聘用期满,考核合格,优先续签。
六、其他
本《公告》由桂林市应急管理局负责解释,电话:0773-5625002。
桂林市应急管理局
2021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