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河池市凤山县自主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教师类)公告

  河池人事考试网2021年11月30日讯:为了满足我县中小学校(幼儿园)教师需求,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转发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桂人社发〔2017〕19号)、《关于印发<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措施>的通知》(桂人社规〔2018〕28号)及河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优化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若干措施的通知》(河人社发〔2021〕61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决定面向社会自主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教师类)57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自主招聘共设28个岗位57人(实名编制22个岗位38人,聘用控制数6个岗位19人)。

  (一)实名编制

  1.凤山县高级中学:共9个岗位15人;

  2.县城区初级中学:共9个岗位17人(凤山县中学7人,凤城镇初级中学10人);

  3.县直幼儿园:共2个岗位4人(县直机关幼儿园1个岗位2人,第一幼儿园1个岗位2人;)

  4.乡镇幼儿园:共2个岗位2人(凤城镇弄者幼儿园1个岗位1人;长洲镇百乐幼儿园1个岗位1人)。

  (二)聘用控制数

  1.县直幼儿园:共2个岗位7人(县直机关幼儿园1个岗位3人,第一幼儿园1个岗位4人;)

  2.乡镇幼儿园:共4个岗位12人(凤城镇思源社区幼儿园1个岗位3人;乔音乡中心幼儿园1个岗位3人;长洲镇中心幼儿园1个岗位3人;平乐乡中心幼儿园1个岗位3人)。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取得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含2022年应届毕业生),各岗位具体学历要求详见岗位计划表。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5年12月4日至2003年12月4日期间出生);

  (二)招聘对象和其他条件

  具体报名条件以《凤山县2022年自主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教师类)岗位计划表》(以下简称《计划表》)为准。招聘专业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1年版)专业要求。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列入招聘范围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

  3.现役军人;

  4.已录用为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聘用为河池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2年(含试用期内的人员)或未满原报考岗位服务期限要求的;

  5.在读的非2022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2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参加招聘);

  6.公务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

  7.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含聘用控制数);

  8.在党纪政纪处分期内或者正在接受有关部门立案审查调查的;

  9.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10.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本次招聘所涉及的学历、学位、职(执)业资格、现役、辞退、处罚期限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均以2021年12月4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三、招聘方式

  组织参加区内举办的高校毕业生招聘会、双选会或人才交流大会,对符合应聘条件人员,经现场报名、资格审查、洽谈面试后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签订就业意向协议。历届毕业生体检、考核合格后可直接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应届毕业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书后进行体检、考核合格,可办理相关聘用手续。招聘内容在河池人才网及各相关网站公布。

  四、招聘程序

  (一)招聘时间和地点

  1.广西2022届师范类毕业生就业双选会(桂林专场)

  ①时间:2021年12月4日(星期六),9:30—16:00。(其中9:30—12:00报名,13:00—16:00面试);

  ②地点:广西师范大学(雁山校区)

  2.广西2022届师范类毕业生就业双选会(南宁专场)

  ①时间:2022年1月8日(星期六),9:30—16:00。(其中9:30—12:00报名,13:00—16:00面试);

  ②地点:南宁师范大学(五合校区)

  其它双选会(人才交流大会)待定,招聘人数按专场时间顺序招满即止。

  (二)报名要求

  1.报名人员持身份证、学生证(应届)、毕业证、学位证书或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执业资格证等证件原件、复印件各一份(注明此复印件与原件相符,并需加盖审核单位公章)。

  2.2022年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须提供所在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并填写《个人承诺书》。

  3.报名人员须填写《凤山县2022年自主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教师类)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近期两寸同底免冠彩色照片2张,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对报名考生进行资格审查。

  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执业资格证等个人证件需提供原件,报名表等相关材料在招聘现场提供。资格审查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负责组织,不到现场核验相关材料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

  (三)面试

  按要求对应聘者进行洽谈面试,具体时间、地点临时选定,面试考官由本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按有关规定统一选派。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60分为合格,面试成绩不合格的不得列为体检、考核人选。

  (四)体检、考核

  1.体检。根据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由人社部门统一组织到县级以上具有相当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工作按照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执行。

  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有国家制定的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自行负担。

  2.考核。体检合格人员作为考核对象,考核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考核参照《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核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和《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通知》(中组发〔2014〕9号)要求,如考核不合格或发现在应聘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考核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原则上,应届毕业生在2022年7月31日前仍无法提供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原件者,作为自动放弃聘用处理。

  (五)公示和聘用

  1.经公示无异议的,由凤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2.招聘单位与新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新聘人员服务期限为3—5年(实名编制5年,聘用控制数3年)。签订聘用合同时应约定试用期,试用期为12个月,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五、其他要求

  (一)本次自主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教师类)执行公开、公平、公正和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按照规定的资格条件和工作程序,规范操作。自主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切实加强对招聘工作的组织协调工作,确保公开招聘工作有序开展。

  (二)同一岗位比例内末位考生出现两人以上面试成绩并列时,由派出的招聘工作组商定或现场评委商定加试来确定入围体检、考核资格人员。如有入围体检、考核的考生自愿放弃体检、考核资格的,按面试成绩高到低依次递补名额,面试成绩不合格的不得列为替补人选。

  (三)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凡参与招聘工作的人员与考生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主动申请回避。

  (四)特别提示

  1.本公告及附件中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含本级基数;

  2.报考人员在公开招聘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3.根据疫情防控要求,参加公开招聘考试的所有人员须主动配合,严格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做好个人防护工作,并佩戴口罩(口罩自备)、出示健康码、测量体温,验证后方可进入考点;

  4.应聘人员在整个招聘过程中应保持通讯畅通,因个人通讯不畅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负。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凤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凤山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0778—6811973(凤山县人社局事业股)

  咨询电话:0778-6816345(凤山县教育局人事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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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凤山县2022年自主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教师类)岗位计划表

  2.凤山县2022年自主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教师类)报名登记表

  3.个人承诺书

  4.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1年版)

  凤山县自主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工作领导小组

  2021年11月26日

2022年广西河池市金城江区大数据发展局招聘公告

  河池市金城江区大数据发展局2022年公开招聘公告

  

  根据河池市金城江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核给金城江区大数据发展局政府购买服务聘用人员控制数的通知》(金编﹝2019﹞58号)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工作需要,金城江区大数据发展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岗位人员1名。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直接面试考核办法择优聘用。

  二、招聘对象及要求

  (一)招聘对象

  男女不限,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7月28日至2004年7月28日期间出生)。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思想端正,具有良好品行,无违法犯罪记录,服从管理;

  2.遵守宪法和法律,责任心和工作主动性强,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较强的团队合作精神;

  3.身体健康,品貌端正,语言表达能力、沟通交流能力较好,能适应大数据和政务服务工作需要;

  4.具有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计算机类、汉语言文学类、法学类等专业,具有一定的语言文字组织能力,熟练使用各类办公软件及运用系统开展日常工作,有相关工作经历者优先录用。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聘用

  1.曾受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以及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人员;

  3.违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人员;

  4.参加非法组织活动的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法律规定不得录(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人数及岗位

  此次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岗位人员1名,负责我区大数据发展和政务服务管理等工作。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采取邮箱报名方式(报名邮箱:jcj2290126@126.com);

  2.报名时间:即日至2022年8月10日;

  3.报名要求:报名须提供以下材料(电子版):⑴《河池市金城江区大数据发展局2022年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岗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详见附件);⑵个人有效身份证、学历证书等复印件(面试时需提供原件审核);⑶近期彩色全身生活照1张;

  4.联系电话:0778-2290126。

  (二)资格审查

  金城江区大数据发展局负责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根据择优原则确定面试人选,未入围面试的人员,不另行通知,报名资料恕不退还。

  (三)面试

  疫情防控期间,采取必要的防控措施后对审查合格人员进行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仪表举止、语言表达、专业知识、处理问题能力等综合素质。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

  通过面试后,由金城江区大数据发展局通知本人到县(区)级以上人民医院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五)试用和聘用

  被确定为聘用对象的人员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满后,经局班子研究决定,同意正式聘用的,按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五、工资福利待遇

  经批准的聘用人员,作为政府购买服务的合同制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经金城江区人社部门备案,实行合同管理,由金城江区大数据发展局负责工资发放、缴纳社会保险及岗位管理,合同期为一年,合同期满根据工作需要、本人工作表现可续签合同,不纳入机关事业单位编制管理,经费由金城江区大数据发展局统筹。

  工资待遇根据《河池市金城江区政府购买服务岗位人员管理办法(试行)》(金政办发〔2018〕75号)文件规定执行。金城江区大数据发展局负责按规定办理养老、失业、生育、工伤、医疗保险。差旅补助等待遇按金城江区统一规定执行;休假待遇按本单位请休假制度享受相应休假。

  六、有关说明

  (一)凡在报名、面试和体检、考核政审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个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二)应聘人员必须提交准确、畅通的联系电话,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的,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三)招聘事宜由金城江区大数据发展局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区大数据局2022年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岗位工作人员报名表2022.7.29.doc

  

河池市金城江区大数据发展局

  

2022年7月29日

  

2022年广西河池市大化县招聘554名教师公告

  大化县2022年第二次面向社会自主公开招聘(现场招聘)教师公告

  

  为加强我县教师队伍建设,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桂人社规〔2021〕7号)及《河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优化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若干措施的通知》(河人社发〔2021〕61号)等有关规定,按照“公平、公开、竞争、择优”原则,2022年大化瑶族自治县决定第二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55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招聘条件

  (一)报名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年龄条件: 18-35周岁(即1986年5月28日至2004年5月28日期间出生);18-40周岁(即1981年5月28日至2004年5月28日期间出生);18-45周岁(即1976年5月28日至2004年5月28日期间出生)。

  具体报名条件以《大化瑶族自治县2022年第二次面向社会自主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计划表》(以下简称《计划表》)为准。招聘专业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2年版)专业要求。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列入招聘范围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

  3.现役军人;

  4.在读的非2022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2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书参加招聘);

  5.已录用为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聘用为河池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含聘用教师控制数、特岗教师转岗)未满2年(含试用期内的人员)或未满原报考岗位服务期限要求(含特岗教师转岗未满服务期限)的;

  6.被开除中国党党籍的;

  7.本县在职在编工作人员;

  8.在党纪政纪处分期内或者正在接受有关部门立案审查调查的;

  9.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10.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11.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二、公开招聘范围和对象

  (一)凡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及其他资格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应聘。

  (二)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包括自学考试、教育、网络教育等,下同)的毕业生,须在2022年5月28日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以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证书。

  (三)中专或中师学历的报考人员,其生源地或户籍必须为大化县;大专学历的报考人员,其生源地或户籍必须为广西;本科学历的报考人员,其生源地或户籍不受限制。

  (四)本次招聘所涉及的学历、学位、职业资格、辞退、处罚、户籍、服务年限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均以2022年5月28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2022年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学历、学位、职业资格截止日期为2022年7月31日。

  三、招聘办法及方式

  (一)招聘办法

  采取报名、面试、体检、考核的办法进行。

  (二)招聘方式

  采取现场招聘方式进行。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考生只能选择一所学校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

  报考人员通过河池人才网(网址:https://hc.gxrc.com/)自行下载《大化瑶族自治县2022年第二次面向社会自主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如实填写并打印。报考者所填写的报名信息资料必须真实可靠,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必须齐全、真实、准确、有效;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应如实填写在职工作情况;如果提交的申请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报名信息有误,造成资格审查不通过等后果的,由考生自行承担责任。报考者填写虚假信息资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或考试成绩。

  (2)报名地点:大化瑶族自治县实验小学

  (3)报名、资格审查安排

  ①类别和时间安排

  A.报名资格审查时间:2022年5月28日8:30-12:00;

  报名学校类别:小学、幼儿园和特殊教育学校。

  B.报名资格审查时间:2022年5月29日8:30-12:00;

  报名学校类别:普通高中、职业技术学校和初级中学。

  C.空缺岗位报名资格审查时间:2022年6月11日8:30-12:00;

  报名学校类别:小学、幼儿园和特殊教育学校。

  D.空缺岗位报名资格审查时间:2022年6月12日8:30-12:00;

  报名学校类别:普通高中、职业技术学校和初级中学。

  ②报名资格审查方式:招聘单位依据规定的岗位招聘条件现场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直接发放《面试通知书》。考生凭《面试通知书》候考。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等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招聘单位负责解释。

  ③报名资格审查材料提交方式

  A.《大化瑶族自治县2022年第二次面向社会自主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一寸半身免冠彩色相片2张(自行粘贴在报名登记表);

  B.身份证、毕业证、原件(核验后退回)及复印件一式两份,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无法提供学历书原件的,应提供所在学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可提供就业推荐表代替;

  C.原件(核验后退回)及复印件一式两份,已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面试成绩合格但还未通过教师资格认定的往届毕业生也可报名,可提供笔试面试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普通话等级等证明材料代替,但2022年7月31日前必须提供书原件,否则招聘单位将取消考核和聘用资格;

  D.招聘岗位所要求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核验后退回)及复印件一式两份;

  E.户口簿原件(核验后退回)及复印件一式两份,学历为大专以下的考生提供;

  F.《个人承诺书》一式二份(2022年应届毕业生及已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面试成绩合格但还未通过教师资格认定的往届毕业生提供)。

  以上材料请按序号顺序整理成册,一式二份。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全、提供虚假信息或不符合招聘条件等情况的,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

  (4)面试

  招聘工作组根据资格审查情况,在招聘会现场进行面试。

  ①面试方式:采取面谈的方式进行。

  ②面试时间安排

  A.面试时间:2022年5月28日14:00-18:00;

  面试类别:小学、幼儿园和特殊教育学校。

  B.面试时间:2022年5月29日14:00-18:00;

  面试类别:普通高中、职业技术学校和初级中学。

  C.空缺岗位面试时间:2022年6月11日14:00-18:00;

  面试类别:2022年5月28日小学、幼儿园和特殊教育学校现场招聘后空缺的岗位。

  D.空缺岗位面试时间:2022年6月12日14:00-18:00;

  面试类别:2022年5月29日普通高中、职业技术学校和初级中学现场招聘后空缺的岗位。

  ③面试地点:大化瑶族自治县实验小学。

  ④确定面试资格人选

  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即确定为面试资格人选。

  ⑤面试成绩公布

  面试成绩在每个招聘岗位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相同岗位比例内末位考生出现两人以上面试成绩并列时,当天通过加试方式确定体检、考核人选。当天面试结束后,由招聘单位在本单位工作区域公布全部考生面试成绩及岗位排名。

  本次招聘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得确定为体检、考核人选。

  四、体检和考核

  招聘单位根据招聘岗位人数,按报考人员的面试合格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以1:1比例确定体检、考核人选。

  体检、考核不合格或自愿放弃体检、考核的,从报考同一岗位且面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没有递补人选的,该岗位招聘计划可以在后续场次招聘继续使用。

  (一)体检

  体检由招聘单位统一组织到县级以上具有相当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工作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执行。

  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有国家制定的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自行负担。

  按《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的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对有当日当场复检要求的体检项目,复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执行。报考人员对其他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体检实施机关和体检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对复检项目严格保密。原则上,非当日当场复检的项目,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

  (二)考核

  考核着重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修养、业务能力、遵纪守法、岗位匹配度等情况,同时要对报考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审。

  考核工作由招聘单位进行。考核参照《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和《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通知》(中组发〔2014〕9号)要求,按照新时期好干部标准,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诚信记录、自律意识、学习和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凡是重要档案材料不全、个人经历不明、历史状况不清而无法进行有效考核的,以及经有关主管部门确认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人员,不得确定为拟聘用人选。

  五、聘用审批

  (一)确定拟聘人选、审核、公示

  根据面试成绩、体检与考察结果,按照各招聘岗位人数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人选,并将拟聘用考生基本情况进行公示。招聘岗位人员已下达聘用通知,报考人员再提出自愿放弃或不按时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2022年12月31日前,空缺岗位可从报考同一岗位且面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二)办理聘用

  批准聘用的人员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为6-12个月,在所聘用岗位上服务年限不少于3年。

  六、其他事项

  (一)资格审核将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应聘人员明知不符合基本条件或不符合岗位条件仍报名的,在任何环节被审核发现的,都将取消聘用资格,后果由应聘人员个人承担。并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35号)处理。

  (二)应聘者诚信报考,对于不诚信报考行为的,将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三)在考试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有关要求,严格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人员理解、支持与配合。具体疫情防控要求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河池市、大化瑶族自治县疫情防控指挥部要求执行,请考生及时关注招聘单位本地疫情防控最新政策。

  所有应聘者及工作人员必须持本人现场应聘当天48小时内(以采样时间为准)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纸质报告、“广西健康码”为绿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为绿码、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方可进入应聘现场参加应聘并佩戴口罩(考生自备)、扫码(主动出示健康码和行程码),体温异常者(超过37.3℃)不得进入应聘现场。

  意向报名的考生请加入QQ群:大化县2022年第二次公开招聘教师预报名群(群号:369283779),以便及时了解疫情防控最新政策及要求。

  (四)本公告及附件中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含本级基数。

  咨询电话:

  大化瑶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778-5812171

  大化瑶族自治县教育局:0778-5812120、5812213

  附件:

  1.大化瑶族自治县2022年第二次面向社会自主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计划表s.xlsx

  2.大化瑶族自治县2022年第二次面向社会自主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c.xls

  3.广西壮族自治区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2年版)f.xls

  4.个人承诺书2022.5.7.doc

  

大化瑶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大化瑶族自治县教育局

  

2022年5月7日

  

2022年广西河池市凤山县招聘172名教师公告

  凤山县2022年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为加强我县教师队伍建设,优化教师队伍结构,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根据自治区教育厅自治区党委编办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2022年全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补充工作的通知》(桂教教师〔2022〕4号)和河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河池市2022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计划制定及相关工作的通知》(河人社函〔2021〕107号)文件精神。经县人民政府批准,决定开展2022年公开招聘教师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公开招聘教师172名,其中,事业编制70名,聘用教师控制数102名。

  (一)高级中学学科教师19名(事业编制);

  (二)初级中学学科教师18名(事业编制);

  (三)幼儿园教师135名。其中,事业编制33名,聘用教师控制数102名。

  具体招聘岗位、招聘人数、资格条件等详见《凤山县2022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计划表》(附件1);专业要求对照《广西壮族自治区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2年版)》(附件3)。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以及能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81年11月1日至2004年11月1日期间出生);

  6.中专(高中)以上学历。各岗位学历具体要求详见《凤山县2022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计划表》;

  7.持有相应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毕业证书;

  8.按《教师资格条例》规定取得相应学科的书。尚未取得书的考生,可持相关岗位笔试所有科目合格证明材料报名,但需在2023年7月31日前提供相应学科书原件,否则将解除其聘用合同;

  9.具有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具体以《凤山县2022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计划表》要求为准。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

  2.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

  3.现役军人;

  4.在读的中专(高中)、普通高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2023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书报考);

  5.已录用为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聘用为河池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2年(含试用期)或未满原报考岗位服务期限要求;

  6.本县在职在编教师(含聘用教师控制数人员)及在岗特岗教师;

  7.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或被辞聘未满5年的;

  8.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9.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人员(教师)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本次公开招聘所涉及的户籍、工作经历、现役、辞退、工作年限、处罚期限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均以2022年11月1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三、报名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报名方式为网上报名,报名流程实行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审查和网上打印报名登记表。

  

(一)网上报名时间:2022年11月1日—9日,截止时间为2022年11月9日18:00;

  

(二)网上报名方法。凡符合报考条件要求的考生,登录河池人才网(https://hc.gxrc.com/)“凤山县2022年公开招聘教师公告→报名入口”进行网上报名,按提示操作,并按要求上传近期2寸正面免冠彩色蓝底证件照以及招聘岗位所需条件的各项佐证材料原件扫描版;

  

(三)报名要求。本次公开招聘的报考考生只允许一人报一个岗位,报考人员所填写的报名信息资料必须真实可靠。因网上报名提交的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错误,造成网上资格审查及后续资格审查不通过等后果的,由报考考生自行承担责任;

  (四)报名所需材料。报名的考生须提供以下材料扫描件各一份,提交的各项材料必须为PDF格式的扫描件,证明材料图片清晰,方向正确。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同一页);

  2.户口簿的户主页及本人页(户主页及本人页同一页,报考幼儿园及初中岗位的提供);

  3.学历证书;

  4.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登录学信网→在线认证报告→查看→打印→完成);

  5.与报考岗位要求相符的书;

  6.单位编制证、单位同意报考证明、聘用合同材料(已聘用事业编制、聘用教师控制数人员需提供)。

  

(五)报名登记表打印方法。已审查通过的报考人员,可在报名系统中“我的报名表”中打印。

  

四、资格审查

  

由县人社局牵头组织招聘资格审查组对报名考生的资格进行审查,在资格审查时间内向考生进行反馈报名资格审查结果。资格审查将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凡在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个人真实情况的,在任何环节一经查实,都将取消聘用资格,后果由考生个人承担。

  报名资格审查时间为2022年11月1日8:00至2022年11月10日18:00。招聘单位依据规定的岗位招聘条件在网上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审查。报考考生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资格审查的,不得再修改报考信息资料或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在报名时限内,可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

  

特别提示:资格审查与报名同时进行,故在报名时间截止最后1天内报考的人员,可能面临因不通过资格审查而失去改报其他岗位的机会,请报考人员自行评估风险,尽早诚信报名。

  

五、笔试

  

(一)笔试对象。报考公开招聘岗位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

  (二)笔试前资格复审。招聘单位在笔试前5天在河池人才网以“笔试公告”的方式,公布参加现场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考生根据笔试公告要求,到凤山县教育局(602、603室)进行资格复审,复审合格人员领取《笔试通知书》参加笔试。

  现场资格复审需提交如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资格复审当天请按以下顺序将材料复印件装订成册提交):

  1.《凤山县2022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同一页);

  3.户口簿的户主页及本人页(户主页及本人页同一页,报考幼儿园及初中岗位的提供);

  4.学历证书;

  5.与报考岗位要求相符的;

  6.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7.个人承诺书;

  8.其他证明材料(外县在职在编报名人员提供:事业单位机构编制证、单位同意报考、聘用合同复印件)。

  

(三)组织笔试

  由县人社局牵头组织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对所有岗位且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进行笔试。按同一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1:3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选,达不到1:3比例的按实际人数面试,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同一岗位比例内末位报考人员出现笔试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进入面试人选,笔试成绩×50%计入考生总成绩。笔试内容为教育公共基础知识,笔试时间、地点及要求以在“河池人才网”发布笔试公告为准。

  

六、面试

  

(一)发布面试公告。面试入围人选确定后,招聘单位将在“河池人才网”发布面试公告,公布面试入围人选。

  

(二)面试时间和地点。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以《面试通知书》及面试公告为准。

  

(三)面试内容及形式。本次公开招聘教师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面试者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计划组织协调能力、沟通能力、人际交往与技巧、自我情绪控制、求职动机匹配性和举止仪表等。

  

(四)组织管理。由县人社局牵头组织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对进入面试的考生进行面试,面试严格实行考场工作人员、考官、考生抽签制度,即面试当天考场工作人员、考官、考生面试顺序抽签确定;严禁人员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候考室和面试考场,招聘单位不得向面试考官提供考生的个人信息,考生面试时不得向考官透露本人姓名、籍贯等个人信息;面试过程全程录像,录像资料保存一年以上,以备查看。

  

(五)面试成绩计分办法。考官按照每个测评要素逐项评分,考场计分员对考官评分进行汇总,去掉每个测评要素的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计算出平均值(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得出考生面试成绩。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考生面试成绩60分以上(含60分)为合格,面试成绩不合格的考生不能确定为体检、考察人选。

  

(六)总成绩公布

  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在面试工作结束当天公布总成绩。

  

七、体检和考察

  

(一)确定体检、考察人选。根据岗位招聘计划人数,按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选,同一岗位比例内末位考生出现2人以上(含2人)总成绩并列时,按面试成绩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入围体检、考察人选;如笔试、面试成绩相同时,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通过加试方式确定入围体检、考察人选。

  

(二)实施体检和考察。体检由县教育主管部门会同县人社局统一组织入围体检人选到县级及以上具有相当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实施细则及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和河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2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考核、审批工作的通知》(河人社发〔2022〕26号)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考生对其他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体检实施机关和体检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对复检项目严格保密,非当日当场复检的项目,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

  体检合格考生作为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考察参照《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和《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通知》(中组发〔2014〕9号)要求,如考察不合格或发现在应聘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考生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按报考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人员出现2人以上(含2人)总成绩并列时,按面试成绩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入围体检、考察人选;如笔试、面试成绩相同时,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通过加试方式确定入围体检、考察人选。

  凡是重要档案材料不全、个人经历不明、历史状况不清而无法进行有效考察的,以及经有关主管部门确认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人员,不得确定为拟聘用人选。

  

八、公示、审批和聘用

  

(一)公示。县人社局根据报考考生的面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将拟聘用人选在“河池人才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及公示结束后,考生自愿放弃聘用资格的,不再进行递补。

  

(二)审批。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反映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审批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三)聘用。招聘单位与新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新聘人员服务期限为3—5年(事业编制5年,聘用教师控制数3年)。签订聘用合同时应约定试用期,试用期为12个月,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服务期限内,其他单位不得以借调或帮助工作等方式将其借出或调走,试用期满考察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予以解聘。如符合享受我县人才激励政策,按规定予以享受。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的人员,纳入单位岗位设置总量,聘用期间在薪酬待遇、职称评定、竞争上岗、岗位交流、科研立项等方面享受在职人员同等待遇,依法参加社会保险。招聘单位已下达聘用通知,聘用人员再提出自愿放弃或不按时报到的,取消其聘用资格,不再进行递补。

  

九、工作要求

  

(一)本次招聘执行“公开、公平、公正”和“竞争、择优”原则,严格按照规定的资格条件和工作程序,规范操作。县教育部门负责招聘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组织实施,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对招聘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管理,在县纪委监委人员的监督下进行。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招聘工作的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密切配合,确保自主招聘工作有序开展。

  

(二)指定专人负责报考资格审查工作。按照“谁审查,谁负责”的原则,对于因审查不严允许资格条件不符人员参加面试引发纠纷或造成不良后果的,由审查人员和招聘单位共同承担相应责任。

  

(三)实行回避制度。招聘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过程中,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主动回避。

  

(四)违纪处理。招聘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及应聘人员在自主招聘工作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规违纪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十、疫情防控要求

  

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做到安全有序开展公开招聘工作。在面试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有关要求,严格落实防疫措施,请各位考生理解、支持与配合。具体疫情防控要求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河池市、凤山县疫情防控指挥部要求执行。所有应聘者必须持本人现场应聘当天48小时内(以采样时间为准)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纸质报告、“广西健康码”为绿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为绿码、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方可进入应聘现场参加应聘并佩戴口罩(考生自备)、扫码(主动出示健康码和行程码),体温异常者(≥37.3℃)不得进入应聘现场。

  

特别提示:

  1.本公告及附件中的“以上”均含本级基数(特别说明除外)。

  2.报名考生在公开招聘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3.报名考生在整个招聘过程中必须保持电话畅通,因考生提供的联系电话有误或未保持电话畅通影响本人报考的,所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负。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凤山县2022年公开招聘教师及急需紧缺人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或招聘主管部门)负责解释或研究解决。

  招聘工作咨询电话:

  凤山县教育局人事股:0778-6816345

  凤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股:0778-6811973

  附件1 凤山县2022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计划表2022.10.25.xls

  附件2 公开招聘诚信报考承诺书2022.10.25.docx

  附件3 广西壮族自治区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2年版)2022.10.25.xls

  

凤山县教育局凤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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