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河池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招聘公告

  

  河池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广西河池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招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河池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工作岗位、名额及工作地点

  办公室综合岗位2名,工作地点为河池市宜州区市行政办公中心。

  二、报名基本条件

  (一)爱党爱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

  (二)爱岗敬业,能吃苦耐劳,服从安排;

  (三)身体健康,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具有胜任应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

  (五)无犯罪受刑处罚记录;

  (六)无开除公职记录;

  (七)无逃避服兵役等法律法规规定不宜参加招聘的其他情形。

  三、岗位要求

  1.18-40周岁,五官端正,无纹身;

  2.大专及以上文化学历,能够熟练操作使用Word、Excel、PPT等基本办公软件;

  3.有一定的公文写作基础,能够起草简单的公文文件;

  4.普通话发音清晰、会讲桂柳话,有良好的沟通能力;

  5.诚恳耐心、服务热情、懂待人接物基本礼节;

  6.计算机及相关专业优先。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2年1月18日。

  2.报名方式

  电子邮件报名:下载报名表填写相关信息,将报名表电子版、个人简历、身份证扫描件、毕业证扫描件、近期全身生活照1张及其他可以证明工作能力的材料发送到河池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邮箱hcsw2307277@163.com。

  现场报名:将相关材料提交至河池市宜州区市行政办公中心B区108室,注明应聘材料。

  应聘人员应确保所提供材料信息真实有效,提供虚假信息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二)面试。依据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择优通知参加面试。面试前对报名者身份证、毕业证、户口薄等有关证件原件进行验证,面试地点及时间另行通知。

  (三)体检。面试合格拟聘用人员需进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对象。

  (四)聘用。提交拟聘用对象资料至中心党组议定,择优录用。对确定为聘用人员的,按照有关政策规定,用人单位与其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福利待遇

  (一)工资待遇。参照河池市政府购买服务人员工资待遇执行;

  (二)休假待遇。完成政府相关保障任务的前提下,享受国家规定的节假日和双休,适当组织调休;

  (三)其他待遇:享受五险一金;

  (四)聘用人员试用期待遇相同。

  六、其他事项

  (一)聘用人员需严格遵守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职工相关制度,服从本单位工作安排和管理;

  (二)聘用人员在聘用期间,违反单位有关纪律规定、法律法规、达不到上岗要求的,解除聘用合同;

  (三)聘用人员在聘用期间因个人原因离职的,需提前1个月向单位提出辞职申请并按有关规定办理离职手续。否则,不予保障享有的有关待遇,其责任后果由聘用人员自行承担。

  (四)其他未尽事宜,请联系河池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办公室。联系电话:3589700。

  

河池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2022年1月10日

  附件:河池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doc

  

  

广西河池市红十字会招聘工作人员的公告

  

  河池市红十字会关于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公告

  河池市红十字会根据工作需要,决定面向全市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名,现将招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员岗位及人数

  办公室工作人员

  二、招聘条件及岗位要求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无违法或失信记录。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吃苦耐劳,能经常下乡,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具有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即1986年7月1日以后出生)。

  (五)专业不限。但需掌握计算机基本应用和文字处理,有在机关、乡镇工作经历者优先。

  (六)符合公益性岗位条件之一的人员优先:

  1.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且连续失业1年以上的人员。(以《就业失业登记证》办理日期为准)。

  2.零就业家庭失业人员。

  3.持有《残疾证》的残疾失业人员。

  4.因失去土地或因重大自然灾害失业的人员。

  5.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或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毕业时间距离招聘时间两年内,并登记失业12个月(含12个月)以上(以《就业失业登记证》办理日期为准)。

  6.当地政府确定的其他就业困难人员。

  三、工资待遇

  (一)工资待遇。工资待遇按照河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河池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市本级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河人社函〔2020〕59号)执行。

  (二)聘用管理。试行劳动合同制度管理,聘用人员与河池市红十字会签订劳动合同。聘用期间享受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待遇。

  (三)休假待遇。除享受国家法定的节假日外,在本会工作满一年后,按请休假制度享受相应休假。

  四、招聘程序

  (一)组织报名。应聘人员通过电子邮件方式进行报名。

  1.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2021年7月15日下午17时止。

  2.报名需提交的相关材料:

  (1)《河池市红十字会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报名登记表》1份;(详见附件)

  (2)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书、职称证书、就业困难的高校毕业生证明材料等原件及复印件1份(注:应届毕业生请提供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

  (3)本人近期1寸正面免冠彩照1张(贴在报名表上)。

  (4)其他优先招聘的证明材料。

  3、报名方式:

  电子邮件报名:将应聘材料扫描件(或拍照电子版)发至我会邮箱:hchh116@163.com,电子邮件报名材料统一用××(姓名)应聘材料+材料名称(如:相片、身份证、毕业证等)命名。

  (二)择优试用。初审符合条件要求后,本会通知,送材料原件并面试。面试地点:河池市金城江区南新东路229号(市第三人民医院住院部大门右侧)120指挥中心6楼,市红十字会办公室。

  (三)正式聘用。经资格审查及面试后合格,提供体检合格证明,按1:1的比例择优选定试用人员。

  五、其他事项

  (一)报名人员必须如实填写本人信息,如有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二)由于本会工作性质,需经常下乡协助从事应急救护培训、应急救援、人道救助工作,身体状况不佳或不能服从安排的,请慎重报名。

  (三)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河池市红十字会办公室咨询。

  联系人:黄于芝

  联系电话:0778—2250475。

  联系地址:河池市红十字会办公室(河池市金城江区南新东路229号,市三医院住院部大门右侧,120指挥中心6楼)。

  附件:河池市红十字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2021.6.21).doc

  

河池市红十字会

  

2021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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