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河池市环江毛南族自治县招聘医护人员公告

  河池人事考试网2022年04月20日讯:为满足卫生系统补充工作人员需要,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河池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河政发〔2010〕40号)、《河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河池市2022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计划制定及相关工作的通知》(河人社函〔2021〕107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环江毛南族自治县2022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卫生系统医护人员40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招聘基本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6年4月25日至2004年4月25日期间出生);报考年龄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1年4月25日以后出生)。

  7.中专(含中技、高中)学历报考人员,生源地或户籍必须为河池市;专科学历报考人员,其生源地或户籍必须为广西;本科学历报考人员,其生源地或户籍不受限制。

  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如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毕业生,须在2022年4月25日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学位证以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证书。

  8.具有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具体岗位报考条件以《环江毛南族自治县2022年卫生系统自主招聘医护人员岗位计划表》(以下简称《岗位表》,见附件1)为准。

  本次招聘岗位涉及到的专业要求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2年版)》的专业目录(见附件3)。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

  2.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

  3.现役军人;

  4.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2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2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5.已录用为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聘用为河池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2年(含试用期内)或未满原报考岗位服务期限要求的;

  6.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或被辞聘未满5年的;

  7.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8.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9.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10.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11.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行回避制度

  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的秘书、人事、财务、纪律检查等岗位,以及与单位负责人有直接上下级关系的岗位。

  负有事业单位聘用、考核、奖励、处分、人事争议处理等职责的人员履行职责,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与本人有利害关系的;与本人近亲属有利害关系的;其他可能影响公正履行职责的。

  本次招聘涉及的乡镇卫生院岗位,按桂人社发〔2011〕136号精神,实行定编定岗不定人用人新机制,统一纳入岗位管理制度和全员聘用制度管理。

  本次招聘所涉及的户籍、服务期限、现役、录(聘)用年限、辞退、处罚期限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均以2022年4月25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二、公开招聘基本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原则;

  (二)坚持公开、平等、竟争、择优的原则。

  三、报考程序

  (一)岗位查询

  各招聘单位具体招聘人数、岗位、资格条件等详见《环江毛南族自治县2022年卫生系统自主招聘医护人员岗位计划表》。

  报考人员从2022年4月20日起,可通过河池人才网(网址:https://hc.gxrc.com/)查阅岗位表。

  报考人员对《岗位表》中的专业、学历、学位、执业资格、专业技术资格条件等需要咨询时,请与自治县卫生健康局人事股联系,联系电话:(0778)8823798

  (二)现场报名

  本次考试采取现场报名方式,实行现场报名、现场资格审查、现场查询、现场提交报名登记表、现场提交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

  1.报名方式。应聘人员登录河池人才网下载《环江毛南族自治县2022年卫生系统自主招聘医护人员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表》,见附件2)、《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附件5),如实亲笔填写,然后提供本人填写的《报名表》、《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和学位证(2022年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未能提供的,可提供毕业学校盖章的毕业就业推荐表原件代替)、户口簿、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证、执业资格证等报考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审核后退回原件留复印件。报考人员不到现场核验相关材料原件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

  考生提交的报名信息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否则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个人负责。考生提供的联系电话必须真实有效,并保持电话畅通,因考生提供的联系电话有误或未保持电话畅通影响本人报考的,责任自负。

  2.报名时间:2022年4月25日8:30至2022年4月29日18:00,逾期不再受理。

  3.报名地点:环江毛南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人事股。

  4.资格审查。由自治县卫生健康局联合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实施。应聘人员应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提交报名信息材料,资格审查单位应即时对考生报名信息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并将资格审查结果告知考生。报考信息材料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可以改报其他岗位;报考信息材料已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

  对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说明原因。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等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环江毛南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

  在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与报考单位要求的专业名称不完全一致的情况下,如报考人员所学核心课程与单位要求专业的核心课程80%以上相同,即可认为符合报考条件。由报考人员在报名时自行举证(见附件4)

  5.交费方法和收费标准。本次招聘考试不收取考生报考费。

  6.其他。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招聘单位的一个岗位报名。

  (三)开考比例

  原则上,招聘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报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的开考比例不能低于1:3。对达不到开考比例要求的岗位,招聘单位须于2022年5月4日16:00前提出申请,经环江毛南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后方可开考。无人报考的岗位,将取消招聘计划。

  (四)领取笔试准考证

  通过报名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请于2022年5月27日至2022年6月3日到环江毛南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人事股领取笔试准考证,作为报考人员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的重要凭证,须妥善保管至公示拟聘用人员阶段。

  四、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报考人员参加笔试,须携带本人笔试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两证缺一不可。

  1.笔试时间:2022年6月5日(星期日),上午9:00—11:00。

  笔试科目分值为100分。

  笔试类别分为6套笔试试题:1.西医临床类;2.中医临床类;3.公共卫生管理类;4.医学技术类;5.药剂类;6.护理专业类等6个类别的测试。报考人员根据报考岗位要求的笔试方向,对应参加相应类别笔试。

  2.考试范围

  考试范围为:医学基础知识。

  3.笔试其他要求

  (1)考试地点:祥见《笔试准考证》

  (2)命题、阅卷。由环江毛南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组织。

  (3)笔试成绩查询。考试结束20个工作日后,考生可在上班时间电话联系或到自治县卫生健康局人事股查询,查询电话:0778-8823798。

  笔试结束后,由自治县卫生健康局统计考生的笔试成绩。

  (二)面试

  1.确定面试入围人选

  招聘单位根据招聘计划人数与面试人选1:3的比例,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选。

  比例内末位报考人员出现笔试分数线并列时,同时确定为进入面试范围人选。

  自治县卫生健康局、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资格审查人员对确定为面试范围人选的人员,用电话联系通知考生。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人员,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面试人选。放弃面试资格(含放弃递补面试资格)的考生应提供书面申请,或由2名工作人员做好电话记录并签字确认。

  2.发布面试公告

  面试人选确定后,由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河池人才网上发布公告。面试公告发布后,如有考生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不再递补面试人选,按实有人数进行面试。

  发布面试公告时间:面试前一个星期。

  在面试前,2022年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仍无法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的,原则上,2022年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7月31日,逾期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3.面试方式

  采取专业化面试方式进行。

  4.面试时间、地点

  面试工作由环江毛南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负责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和地点见面试公告。面试通知书由环江毛南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用电话联系通知考生领取。

  报考人员参加面试,须携带本人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书、有效居民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三证缺一不可。

  5.面试成绩

  专业化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面试成绩不合格的不得列为体检、考核人选。

  面试成绩=专业化面试成绩

  6.面试组织管理

  面试严格实行考场工作人员、考官、考生三抽签制度,即面试当天考场工作人员、考官抽签确定考场,考生抽签确定参加面试顺序。面试期间,对面试考官、考生和考务工作人员实行封闭式管理。严禁携带手机等通信工具进入面试考场。招聘单位不得向面试考官提供考生的个人信息。考官按考生面试序号给予评分。考生面试时不得向考官透露本人姓名、籍贯、毕业院校、工作单位、父母情况等个人信息。凡透露本人姓名的,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其余按扣3分处理。

  面试考场的面试过程进行全程录像,录像资料保存1年以上,以备查看。

  7.面试成绩应在面试结束后当天公布。

  (三)考试综合成绩确定

  笔试成绩=医学基础知识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均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五、体检和考核

  招聘单位根据计划招聘人数与体检人选1:1的比例,按照同一岗位报考人员的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考核人选。

  综合成绩相同时,以面试成绩高的确定为人选;综合成绩、面试成绩都相同时,需请示考点主考批准后,由考场主考官组织考场考官在监督员的监督下即时命题加试,以面试加试成绩高者为进入考察人选。

  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体检、考核不合格或自动放弃体检、考核的,应从报考同一岗位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没有递补的,由自治县卫生健康局报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取消岗位招聘计划。

  (一)体检

  体检由自治县卫生健康局会同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到自治县人民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的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报考者对其他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体检实施机关和体检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对复检项目严格保密。原则上,非当日当场复检的项目,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

  (二)考核

  考核着重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修养、业务能力、遵纪守法、岗位匹配等情况,同时要对报考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审。

  考核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考核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和《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通知》(中组发〔2014〕9号)要求,按照好干部标准,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诚信记录、自律意识、学习和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凡是重要档案材料不全、个人经历不明、历史状况不清而无法进行有效考察的,以及经有关主管部门确认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人员,不得确定为拟聘用人选。考核结束后应形成书面考核材料,确定考核意见为合格或不合格。

  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拟聘用人选。

  体检和考核时间待定。

  六、公示和聘用

  (一)自治县卫生健康局会同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综合成绩、体检与考核结果,经环江毛南族自治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报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后,在河池人才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二)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报考人员自愿放弃聘用资格或公示不合格的,不再递补聘用对象。公示期满无异议,或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人员,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聘用通知下达后,报考人员再提出自愿放弃或不按时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公示和聘用时间待定。

  七、疫情防控

  参加公开招聘考试的所有人员须主动配合,严格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做好个人防护工作,并佩戴口罩(口罩自备)、出示健康码、测量体温,验证后进入现场报名和考试考点。经现场医疗专业人员确认有可疑症状的考生,不能进入现场报名和不再参加当日考试。具体疫情防控要求将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人员理解、支持和配合,届时在河池人才网发布,请及时关注。

  八、工作要求

  (一)有关部门领导要高度重视公开招聘工作,成立招聘工作机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是公开招聘工作的主管机关,对招聘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管理,各部门之间要相互配合,纪委监委部门要全程跟踪监督。各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要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切实加强对招聘工作的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密切配合,确保公开招聘工作有序开展。

  (二)严格公开招聘纪律,对有下列情形的,必须严肃处理:

  1.报考人员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2.报考人员在考试、体检、考核过程中作弊的;

  3.招聘工作人员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或在考试、体检、考核过程中参与作弊的;

  4.招聘工作人员故意泄露考试题目的;

  5.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有关主管部门工作人员违反规定,影响招聘公平、公正的;

  6.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规定其他情形的。

  (三)各招聘单位要严格按公开招聘有关政策规定开展招聘工作,自觉接受社会和人民群众的监督。对违反有关政策规定的,应立即予以纠正,如发现违规或弄虚作假行为,视情节轻重按规定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触犯刑律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特别提示:

  1.本公告及附件中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含本级基数。

  2.报考人员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核等相关环节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3.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事业单位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QQ群、微信群或发行的出版物、辅导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主办方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咨询电话:

  环江毛南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人事股:0778-8823798

  环江毛南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0778-8827637

  查看附件>>>

  附件1:环江毛南族自治县2022年卫生系统自主招聘医护人员岗位计划表2022.4.20.xls

  附件2:报名登记表2022.4.20.xlsx

  附件3.《广西壮族自治区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2年版)(1).xls

  附件4.专业核心课程相同举证审批表.doc

  附件5: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2022.4.20.docx

  环江毛南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

  环江毛南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4月20日

2022年广西河池市凤山县特岗教师招聘20人公告

  凤山县2022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设岗位计划招聘公告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自治区党委编办、自治区财政厅、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2年特岗教师招聘工作的通知》(桂教特岗〔2022〕1号)精神,为切实做好我县2022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以下简称义教特岗)招聘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招聘计划

  2022年我县计划招聘义教初中特岗教师20名,具体招聘岗位详见附表。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素质好,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各项方针、政策,热爱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品行端正,遵纪守法。符合《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和心理条件。符合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要求,无刑事犯罪记录和其他不得聘用的违法记录。

  (二)以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毕业生为主,鼓励本科师范专业毕业生应聘,初中音乐、美术、地理、生物岗位可适当招聘师范类生,年龄不超过 30 周岁(截至报名首日未满 31 周岁)。普通高校往届本科、师范类生需具有相应的书,对于在 2021年、2022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受疫情影响地区考生可持教师资格考试(NTCE)笔试成绩单或面试成绩单“受到疫情影响”栏标注为“是”报名。应届本科、师范类生是否取得书不作为报考条件要求。

  (三)报名人员应同时符合教师资格条件要求和招聘岗位要求。应聘初中岗位的考生,所学专业与拟任教学科原则上应一致。报考英语岗位的考生,所学专业必须与岗位学科一致。

  (四)参加过“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且有从教经历的志愿者和参加过半年以上实习支教的师范专业毕业生同等条件下优先。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人员。在事业单位和特岗教师招聘中被认定有违纪违规行为且被记入诚信档案库,目前仍在惩戒期的人员;

  3.服务期未满的定向培养人员、特岗教师;

  4.在职在编公职人员;

  5.现役军人;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方法、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网上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报名及资格审查采取网络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不收取报名费。符合条件的应聘者登录广西特岗教师招聘网(网址:http://tgjszp.gxeduyun.edu.cn),按要求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包括本人基本信息和报考岗位信息等。

  1.报名时间:2022年7 月11—18日。

  2.资格审查:县教育局负责在网上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于7月21日前完成。

  3.报名及资格审查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应对在网上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损失和责任由其本人承担。

  (2)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县(市、区)的一个职位进行报名;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同时报名,报名与面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已与设岗县达成就业意向的毕业生必须在上述时间范围内在网上报名(未在网上报名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处理)。

  (二)现场复审时间、地点及所需材料。

  1.现场资格复审时间:2022年7月25日—26日(现场资格复审工作于7月26日18:00前完成),逾期不再受理;

  2.现场资格复审地点:凤山县教育局人事股404室(凤城镇文笔路100号);

  3.资格复审对象:必须是通过网上资格审查的人员;

  4.资格复审时需提交下列材料的原件并上交1份复印件(按下述顺序装订成册,并以材料目录为封面,装入档案袋):

  ①2022年特岗教师应聘人员登记表(网上报名自行下载打印);

  ②身份证;

  ③毕业证(2022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未能提供的,可先提供加盖学校公章的就业推荐表或学校证明代替,但面试前必须提供毕业证,否则将取消面试资格)、;

  ④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⑤(应届有的提供,往届必须提供);

  ⑥学校出具的师范类教育证明(生提供);

  ⑦参加过“大学生志愿服务计划”并有从教经历的志愿者或参加过半年以上实习支教的师范毕业生,应提供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服务证及其他有效证明材料;

  ⑧上交近期免冠1寸(蓝底)相片2张。

  未按时参加现场资格复审或现场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应聘资格。

  5.资格复审疫情防控要求。疫情期间,所有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在进入复审地点时必须戴口罩、体温检测、扫码或亮绿码。持“广西健康码”非绿码的报考人员和来自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的报考人员,须提供48小时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如有体温高于37.3℃的,一律不得进入资格审核点参加审核工作。

  (三)面试。

  1.面试方式:本次特岗教师招聘不设置开考比例、不举行笔试,报名资格审查及现场资格复审通过的考生直接确定为面试人选。面试采用结构化方式进行,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职业道德、心理素质、仪表仪态、言语表达、思维品质等情况,结构化面试时间8分钟,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以上(含60分)为合格,面试结束按同一岗位考生的面试成绩由高到低以1:1比例确定体检人选。面试成绩不合格的,不能确定为体检人选。同一岗位比例内末位考生出现2人以上(含2人)面试成绩并列时,由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通过现场加试方式确定入围体检人选;面试成绩公布后,有放弃体检、考察的,按照面试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递补,如同一岗位递补人员出现2人以上(含2人)面试成绩一致,由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通过加试的方式确定递补人员。

  2.面试时间及地点待定,以在广西特岗教师招聘网上发布公告或电话通知为准,请保持电话畅通。

  3.面试成绩计分办法,考官按照每个测评要素逐项打分,考场计分员对7名考官评分进行汇总,去掉每项测评要素的一个最高分和去掉每项测评要素的一个最低分,计算出平均值(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得出考生面试成绩,当场交核分员复核签名,主考官签字确认,并交由考场监督员审核,面试成绩在每个招聘岗位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

  (四)体检。按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考核体检人选1∶1的比例,从面试成绩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考核体检人选,面试成绩不合格的应聘人员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的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体检不合格的不得聘用,空缺的名额,按面试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五)公示。体检合格的考生经公示无异议(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由县人民政府公布聘用人员名单,并报自治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六)聘用上岗任教。2022年8月31日前(具体时间另行通知)由县教育局统一派遣到设岗学校上岗任教,并签订聘用合同。受聘人员必须服从统一安排,若在规定时间内不报到或不服从安排者,取消聘用资格。

  (七)服务期限。特岗教师服务期为3年,服务期满考核转岗工作严格按照《关于做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设岗位教师服务期满考核转岗工作的通知》(桂教师范〔2009〕21 号)执行。3年聘期内,没有的特岗教师需积极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并取得相应的书。对于服务期满 3 年且还未取得相应的特岗教师3 年后不能转岗。

  (八)完善信息。录入“全国教师信息管理系统”:由县教育局督促学校于2022年9月30 日前在“全国教师信息管理系统”中完成 2022 年新招聘特岗教师的信息录入。

  四、岗位调剂或递补

  如出现学科报名人数不足、体检不合格、公示不合格、自愿放弃、取消录用资格等情况,产生空缺名额的学科指标,从同岗位综合成绩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或按1:1调剂到其他学科增加指标聘用(具体调剂増额补聘方案根据学科紧缺程度或报名人数而定),递补人员总成绩并列时,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加试确定递补人选。

  五、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面试不收取报名费和面试费。

  (二)考生在报名期间,应及时了解广西特岗教师招聘网发布最新情况,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三)本次面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中小学教师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辅导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面试主办方无关。请广大应聘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四)应聘人员往返车乘、食宿、安全等由应聘人员自负。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凤山县教育局、凤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或研究解决。

  联系电话:凤山县教育局人事股:0778-6816345

  凤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股:0778—6811973

  

凤山县教育局

  

凤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7月8日

  附件:凤山县2022年特岗教师招聘岗位计划表7.8.xls

  

2022年广西河池市金城江区招聘教师133人公告

  河池市金城江区2022年第三批自主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转发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桂人社发〔2017〕19号)、《关于印发<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措施>的通知》(桂人社规〔2018〕28号)及河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优化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若干措施的通知》(河人社发〔2021〕61号)精神,按照“公平、公开、竞争、择优”原则,经区委、区人民政府同意,决定面向社会进行2022年第三批自主公开招聘教师133人,其中小学教师14人,初中教师77人,特殊教育学校教师4人,乡镇中心幼儿园园长10人,城西幼儿园教师28人。现将招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岗位资格条件

  

(一)招聘对象。

  

1.城区学校:取得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和学士以上学位的高校毕业生。

  

2.乡镇学校(含幼儿园):取得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高校毕业生或持有相关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

  

(二)招聘岗位资格条件。

  

各招聘岗位的资格条件和招聘人数详见《河池市金城江区2022年第三批自主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计划表》(附件1)。

  

二、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年龄条件,即18周岁以上至40周岁以下(1981年7月31日至2004年7月31日期间出生)的人员;

  

6.专科学历报考者,生源地或常住户口必须为广西;本科以上学历报考者,生源地或常住户口不受限制;

  

7.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具体详见附件1《计划表》。招聘岗位涉及的专业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2年版)》(附件3)或《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版)》(附件4)要求进行;

  

8.具备应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资格条件(本公告指相应学段和学科的教师资格或执业资格)。如个别考生在报名时未拿到书,但通过教育部教师资格考试并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普通话符合教师资格认定条件的,可凭考试合格证明书和普通话合格证书先报名参加考试,过后必须在2022年7月31日前要通过教师资格认定并提供有相应的书给招聘单位考察组,否则不予认可。

  

本次招聘所涉及的年龄、学历、学位、工作年限、任职年限、处罚期限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均以2022年7月31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

  

2.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4.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5.在读的非2022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2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书报考);

  

6.本区现在职在编教师(含使用聘用控制数人员及在职特岗教师);

  

7.已聘用为河池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含使用聘用控制数人员及在职特岗教师)但原聘用单位不同意辞职的人员;

  

8.在今年双选招聘会中已与金城江区招聘学校签订《就业意向协议书》的考生不再纳入本次招聘对象;

  

9.法律规定的其他不得聘用的人员;

  

本次招考所涉及的户籍、工作经历、服务期、现役、辞退、工作年限、处罚期限、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均以2022年7月31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等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河池市金城江区教育局和具体招聘单位负责解释。

  

三、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方式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本次招聘方式采取直接面试、组织考察的办法进行。

  

(一)考生报名。

  

1.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考生现场报名须提供以下材料:

  

⑴《河池市金城江区2022年自主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附件2,要求粘贴有报名人员近期2寸免冠彩色标准照片)(一式三份)。

  

⑵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复印件(1份)。

  

⑶毕业证和复印件(各1份),暂未取得毕业证和的报名人员,提供毕业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⑷复印件(1份)。暂未取得的报名人员,提供有效考试合格证明。

  

⑸其他证明材料。

  

上述报名材料涉及证件的,需现场向招聘单位提供复印件,证件原件由招聘单位核验后现场退回报名人员。报名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或证件复印件请按上述顺序装订成册,并以材料目录为封面,同时在封面注明报考人员姓名、报考岗位和联系电话。

  

考生报名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必须齐全、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交的申请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报名信息有误,造成资格审查不通过等后果的,由考生自行承担责任。

  

2.现场报名时间:2022年7月11日8:00—12:00为考生第一次现场报名时间,每一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当日15:00—16:00为考生二次报名时间,落选考生可选择无人报考岗位进行二次报名,每一考生同样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3.资格审查时间:与考生现场报名同步进行,审查结果现场反馈考生,对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现场发放面试通知书。

  

4.现场报名地点:河池市金城江区第三初级中学(新校区),即河池市金城江区香南西路8号(可乘1路或2路公交车到三中新校区站下车即达)。

  

(二)组织面试。

  

面试工作由金城江区教育局会同金城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招聘单位进行实施,考生面试时不得向考官透露本人姓名、籍贯、毕业院校、工作单位、父母情况等个人信息。凡透露本人姓名的,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其余按扣3分处理。

  

1.面试方式及内容。本次招聘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职业道德、心理素质、仪表仪态、言语表达、思维能力等教学基本素养和教学设计、教学实施、教学评价等教学基本技能。

  

2.面试时间及地点。2022年7月11日10:00—17:30,金城江区第三初级中学(新校区)。

  

3.面试成绩与公布。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面试成绩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体检考察人选。面试最终得分为本次面试成绩,考生面试成绩在同一岗位报名考生面试结束后现场公布,招聘单位根据考生面试成绩由高到低按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选。如相同岗位比例内末位考生出现两人以上面试成绩并列时,通过现场加试方式确定体检、考察人选。

  

四、体检考察

  

(一)体检。由河池市金城江区教育局会同河池市金城江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的体检标准及其要求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单位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可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二)考察。由河池市金城江区教育局会同河池市金城江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组织各招聘单位负责进行。考察单位参照《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通知》(中组发〔2014〕9号)和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能力素质、诚信记录、自律意识、学习和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凡是重要档案材料不全、个人经历不明、历史状况不清以及经有关主管部门确认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人员,不得确定为拟聘用人选。

  

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体检、考察的,不得确定为拟聘人员,其空缺岗位从报考同一岗位且面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五、公示、审批及聘用

  

(一)公示。根据考生的面试成绩和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河池人才网、本单位工作区域或部门网站公示,公示期为5日。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考生自愿放弃聘用资格或公示不合格的,不再递补聘用对象。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填写《河池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经河池市金城江区教育局、河池市金城江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审核,报河池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备案后,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二)招聘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获聘人员服务期限不低于3年。签订聘用合同时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初次就业的工作人员与事业单位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3年以上的,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察合格的,予以聘用,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六、疫情防控要求

  

(一)疫情防控常态化要求

  

1.核酸检测结果为阳性者或在隔离治疗期间的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及尚未解除隔离的密接和次密接人员,不得参加招聘。

  

2.有本土新冠感染者所在县(市、区或直辖市的街道)或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或直辖市的街道)旅居史的人员,或有境外旅居史的人员,未完成规定的隔离管控措施的,不得参加招聘。

  

3.受防疫封控、管控的报名人员,不得参加招聘。

  

(二)参加招聘前个人防疫要求

  

1.鉴于当前国内聚集性疫情仍有发生,疫情扩散风险持续存在,为防止滞留异地耽误面试,报名人员应在考前14天避免前往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有本土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所在县(市、区)或国(境)外旅行、居住,避免与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及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人员或近期国(境)外返桂人员接触;避免去人员流动性较大、人员密集的场所聚集,至考试结束期间务必做好个人防护。

  

2.报名人员须从在7月11日招聘会进场前14天开始,每日进行身体健康状况监测,测量体温,如实记录个人健康信息(自我记录、自我留存备查)。

  

3.报名人员须提前申领“广西健康码”及“通信大数据行程卡”(行程码),并持续关注本人健康码状态。健康码、行程码非绿码的报名人员不能参加招聘会。

  

4.报名人员参加招聘会时须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纸质版、电子版均可)。

  

5.疫情防控实行属地管理原则。报名人员须及时关注所报考区属地疫情防控要求,非必要不外出、不聚集,不去人口密集场所,确保顺利参加招聘会。

  

(三)参加招聘时个人防疫要求

  

1.报名人员应提前1小时到达招聘会举办地点,进入招聘会现场时要保持安全距离,自觉出示健康码、行程码、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报告,接受体温检测,进行身份验证,上交健康承诺书(附件5)。

  

2.报名人员须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面试时,应遵守疫情防控要求,主动接受体温测量,不得随意摘脱口罩。

  

3.如未按要求向相关部门报告真实接触史及身体异常状况,被疫情防控部门筛查发现,实施管控措施而影响招聘会招聘工作的,责任自负。

  

七、招聘纪律

  

(一)实行诚信考试制度。报考人员遵守考试纪律。对弄虚作假、违反招聘考试纪律的报考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从严处理。同时,严格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违反疫情防控规定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承担全部责任。

  

考生在招聘过程中有自愿放弃资格的,须向招聘单位提交书面申请,不按要求提交书面放弃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由2名工作人员做好记录并签字确认。

  

考生有失信行为的,报有关部门按下列办法处理:

  

1.进入面试、体检、考察环节放弃的,在接到通知后2日内及时提供书面放弃申请的,记入诚信档案但不予处罚;累计2次出现上述情形的,1年内不得报考金城江区事业单位;在接到通知后2日内未提供书面放弃申请的,2年内不得报考金城江区事业单位。

  

2.报考人员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放弃的,3年内不得报考金城江区事业单位。

  

3.报考人员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后非因不可抗力原因逾期不报到的,以及报到后在试用期内无故放弃的,5年内不得报考金城江区事业单位。

  

(二)资格审查验证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始终,招聘单位指定专人负责考生资格审查工作,对因资格审查不严造成的后果,由审查人员和招聘单位共同承担相应责任。考生报名登记表等资格审查材料、考生面试成绩等评分原始材料是报考人员参加招聘考试、体检、考察、聘用的重要凭证,由各招聘单位负责长期妥善管,以备查看。

  

(三)实行回避制度。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凡参与招聘工作的人员与考生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主动申请回避。

  

(四)招聘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及考生在公开招聘工作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八、有关说明

  

(一)招聘方式不收取报名费和面试费。

  

(二)考生在报考期间,应及时了解招聘实施单位在河池人才网和有关Q群发布的最新公告通知等,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三)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中小学教师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辅导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聘组织单位无关。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四)本公告及附件中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含本级基数。

  

本公告主要由河池市金城江区教育局和河池市金城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金城江区教育局联系电话:0778-2281164;金城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系电话:0778-2113283,其他相关事宜与招聘单位,各具体招聘单位联系电话详见《计划表》(附件1)。

  

附件:

  

1.河池市金城江区2022年第三批自主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计划表2022.6.17

  

2.河池市金城江区2022年自主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2022.6.17

  

3.广西壮族自治区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2年版)2022.6.17

  

4.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版)2022.6.17

  

5.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健康承诺书2022.6.17

  

河池市金城江区教育局 河池市金城江区人力资源

  

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6月17日

  

2022年广西河池市金城江区残疾人联合会机关招聘公告

  河池市金城江区残疾人联合会机关2022年招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河池市金城江区残疾人联合会机关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岗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自愿报名,面试、考核相结合的办法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及工作职责

  办公室文员1名,负责公文写作、文件收发、办文等综合行政工作及根据工作需要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信念坚定,服从党的领导,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勤奋敬业,作风正派,能吃苦耐劳,服从安排。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正在受处分期间以及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曾因违法行为,被给予行政拘留、收容教养、强制戒毒等限制人身自由的治安行政处罚的;

  3.本人因违反国家有关法律规定,被解除劳动合同或因违纪违规被开除公职、辞退、解聘的。

  4.逃避服兵役等法律法规规定不宜参加招聘的其他情形。

  5.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情形。

  (三)岗位需求条件

  1.专科及以上学历,残疾人士可适当放宽条件;

  2.熟悉计算机应用与操作,具备良好的文字写作能力,能熟练使用office等办公软件等;

  3.年龄在30周岁以下;

  4.有行政事业单位办公室工作经历者或残疾人士优先。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地点和要求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2年12月10日止。

  2.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和网络报名方式。工作日可将报名材料送至河池市金城江区残联二楼办公室(地址:河池市金城江区南新东路140号),也可将报名材料发送至电子邮箱:jcjqcl@126.com,邮件和报名表统一命名为“政府购买人员招聘+姓名+电话”。

  3.报名须提供以下材料:(1)《河池市金城江区残联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岗位人员报名表》(详见附件);(2)个人有效身份证、学历证书等复印件;(3)近三年的学习或工作总结;(4)近期全身生活照片(彩色5寸)1张。

  (二)资格审查。依据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根据择优原则确定面试人选。

  (三)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仪表举止、语言表达、专业知识、处理问题能力等综合素质。面试同时提供报名材料原件进行复核。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察。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1比例确定考察人选。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考察的,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没有递补人选的,取消岗位招聘计划。

  (五)体检。通知考察合格人员到县(区)级以上人民医院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残疾人士入职体检条件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促进残疾人就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2-2024年)>的通知》(桂政办发〔2022〕42号)文件精神适当放宽。体检费用自理。

  (六)公示。经面试、考察、体检合格后,对拟聘用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

  (七)聘用。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五、待遇和管理

  (一)工资待遇

  按照《河池市金城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河池市金城江区政府购买服务岗位人员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金政办发〔2018〕75号)文件规定执行。

  (二)聘用管理

  1.实行劳动合同管理制度,由金城江区残联机关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满签定劳动合同(试用期为一个月),合同期为1年。

  2.金城江区残联机关对聘用人员进行人事及日常管理、年度考核。合同期满后,经年度考核合格后可续签。

  六、有关说明

  (一)凡在报名、面试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个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二)应聘人员必须提交准确、畅通的联系电话,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的,由负责联系的工作人员如实登记,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三)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河池市金城江区残疾人联合会机关办公室咨询,咨询电话:0778-2101650。

  附件:河池市金城江区残联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工作人员报名表2022.12.1.docx

  

河池市金城江区残疾人联合会

  

2022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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