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广西河池市天峨县应急管理局招聘综合应急救援队员及其辅助人员简章
天峨县应急管理局2023年公开招聘综合应急救援队员及其辅助人员简章
根据《河池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森林防灭火组织机构建设和工作经费保障的通知》(河政电〔2019〕2号)、《天峨县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给应急救援大队补充政府购买服务岗位人员控制数的批复》(峨编办发〔2020〕15号)和《天峨县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增加县综合应急救援队员有关事项的通知》(峨编〔2020〕87号)精神,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综合应急救援人员。现将招聘方案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综合应急救援队员的招聘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统一招聘标准和程序。
二、招聘人数
本次招聘共9人。
三、招聘条件及要求
综合应急救援队员(9人)
(一)工作职责
承担全县森林火灾扑救、安全生产事故、地震灾害、地质灾害救援工作;负责洪涝和干旱灾害抢险救援,参与矿山和危险化学品事故救援,水域灾害事故、环境污染事故救援;组织实施全县森林火灾扑救、安全生产事故和自然灾害救援应急演练;加强应急救援装备、设备、器材和物资的维护、保养,保证性能良好,常态化开展综合应急救援训练;开展综合应急救援实战评估,总结经验和教训,提高综合应急处置能力和水平;为企业安全生产事故救援提供服务;协助应急管理相关业务工作。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无不良行为嗜好,热爱应急救援工作,服从组织分配。
(2)年龄18周岁至28周岁(即2005年9月6日至1995年9月6日期间出生),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男性公民。持有车船驾驶(车辆驾驶B1以上)、游泳、消防救援等特殊工种证书(见相关证书)或具备综合应急救援特种技能人员的年龄可放宽到30周岁。
(3)复员退伍军人、体育院校毕业生、院校毕业生年龄可放宽到30周岁并优先聘用。
(4)视力要求左右眼裸视力均在4.6以上,身高不低于168cm,身体健康,五官端正,身体无明显缺陷,无口吃,无重听,无纹身,无重大疾病、无传染病、家族无精神病史。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本次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治安管理处罚的;
2.有较为严重的个人及家庭成员不良信用记录的;
3.曾因违纪违规被机关、事业或企业开除、辞退、解聘的;
4.本人或者家庭成员参加非法组织、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活动的;
5.其他不适合从事应急救援工作的情形。
四、报名方式及要求
(一)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2023年9月6日至9月16日期间,法定工作日的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报名咨询电话:0778-6858110,联系人:吕昌庆,18934941559;刘国森,13877805610。
(二)报名地点
天峨县应急管理局三楼应急保障服务中心。
(三)报名要求
1.应聘人员本人到场报名。报名时需提交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并如实填写报名表。
2.资格审查。报名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学历、特种技能证书等证件原件和复印件进行资格审查(复员退伍军人需持退役证进行报名)。
3.经审查合格,由县应急管理局应急保障服务中心通知应聘者参加面谈测试。如提交虚假报名资料的,将取消其报名资格。
五、公开方式
通过天峨网、天峨县政府网、天峨网微信公众号、天峨电视台向社会发布招聘相关信息。
六、招聘程序
(一)资格审查。主要审查应聘人员的身份信息、资格证书,如提交虚假报名资料的,将取消其应聘资格。
(二)体能测试(综合应急救援队员参加)。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个人身体素质。考核内容:俯卧撑、50米跑、1000米跑。测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面试(所有应聘人员参加)。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自我认识、逻辑思维、语言表达、随机应变、举止仪表等方面的素质和能力。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面试结束当天公布面试成绩。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根据计划招聘的职位数,对面试、体能测试合格的人选,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可以从对应岗位合格人员中依次递补。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进行,体检所需费用由应聘者个人承担,具体体检费用以医疗机构确定的金额为准。
(五)政审。政审考察参照公务员招录的要求进行,重点审查是否具有不得招聘为政府购买的情形。政审考察不合格的,可以从对应岗位合格人员中依次递补。
(六)公示。政审合格的人员名单经县应急管理局党委集体研究同意后,进行公示。公示时间5天,公示期满后,确定聘用人员名单,办理聘用手续。
(七)聘用。聘用人员实行劳动合同制度,一年一签。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七、薪酬及待遇
1.薪酬和待遇按照天峨县政府购买服务岗位人员管理有关规定执行。
2.第一次签订劳动合同的期限为一年,其中试用期1个月。合同期满后,经考核合格和用人需求情况,双方可以续签劳动合同。
3.聘用人员在岗期间违法违纪、考核不合格及有其他符合解除或终止合同条件的,解除劳动关系。
八、工作监督
招聘工作由天峨县应急管理局具体组织实施,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对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材料与实际不符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招聘全过程接受天峨县纪委监委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全程监督。如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行为,一经查实,严肃处理,确保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咨询电话:0778—6858110(天峨县应急管理局应急保障服务中心)   
监督电话:0778—7824397(天峨县纪委监委信访室)
0778—7822423(天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附件:1、天峨县应急管理局2023年公开招聘综合应急救援队员报名表
2、体能项目测试及标准
天峨县应急管理局2023年公开招聘综合应急救援队员报名表
姓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
(岁)
| 照片
| ||||||||
民族
| 籍贯
| 面貌
| |||||||||
入党
时间
| 参加工作
时间
| 有何特长爱好
| |||||||||
婚姻状况
| 所学专业
| 学历学位
| |||||||||
身份证号
| 身高(cm)
| ||||||||||
毕业院校及专业
| 全日制
教育
| ||||||||||
在职
教育
| |||||||||||
现单位及职务
| |||||||||||
现住址
| 联系电话
(手机号)
| ||||||||||
学习及
工作简历
| |||||||||||
奖惩情况
| |||||||||||
家庭主要
成员
| 称谓
| 姓名
| 年龄
| 面貌
| 户口所在地
| 工作单位及职务
| |||||
报名人
承诺
| 本人对以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负责,如有虚假,本人自行承担责任。
报名人签名:
年月日
| ||||||||||
招聘单位
初审意见
| 负责人(签字)单位(盖章)
年月日
|
备注:1.此表用A4纸双面打印2份;2.填写时不得涂改;3.报名人签名需手写签名。
附件2
体能测试项目及标准
| ||||||||||||
序号
| 项目
| 测试成绩对应分值、测试办法
| 备注
| |||||||||
1
| 1000米跑(分、秒)
| 1分
| 2分
| 3分
| 4分
| 5分
| 6分
| 7分
| 8分
| 9分
| 10分
| |
4´25
| 4´20
| 4´15
| 4´10
| 4´05
| 4´00
| 3´35
| 3´50
| 3´45
| 3´40
| |||
1、分组考核。2、在跑道或平地上标出起点线,考生从起点线处听到起跑口令后起跑,完成1000米距离到达终点线,记录时间。3、考核以完成时间计算成绩。4、得分超出10分的,每递减5秒增加1分,最高加15分。
| ||||||||||||
2
| 50米速度测试
| 5分
| 6分
| 7分
| 8分
| 10分
| ||||||
9.0
| 86
| 83
| 8
| 76
| ||||||||
1、单个或分组考核。2、在跑道或平地上标出起点线,考生从起点线处听到起跑口令后起跑,完成50米距离到达终点线,记录时间。3、考核以完成时间计算成绩。
| ||||||||||||
3
| 俯卧撑(次/2分钟)
| 1分
| 2分
| 3分
| 4分
| 5分
| 6分
| 7分
| 8分
| 9分
| 10分
| |
6
| 8
| 10
| 12
| 14
| 16
| 20
| 25
| 30
| 35
| |||
1、单个或分组考核。2、按照规定动作要领完成动作。屈臂时肩关节高于肘关节、伸臂时双肘关节未伸直、做动作时身体未保持平直,该次动作不计数;除手脚外身体其他部位触及地面,结束考核。3、得分超出10分的,每递增5次增加1分,最高加15分。
|
2023年广西河池市宜州区医疗卫生事业单位自主招聘57人公告
河池市宜州区2023年自主招聘医疗卫生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和《河池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河政办发〔2010〕40号)文件规定,为满足我区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用人需求,优化人才队伍结构,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2023年河池市宜州区面向社会自主招聘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57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 具有良好的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取得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
7.具有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8.年龄要求: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11月4日至2005年11月4日期间出生),40周岁以下(1982年11月4日以后出生)。
9.凡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及其他资格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具体岗位报考条件详见《河池市宜州区2023年自主招聘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本次招聘岗位涉及到的专业要求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3年版)》的专业目录(附件2)。
10.本次招聘所涉及的学历、学位、年龄、职(执)业资格、工作年限、任职年限、处罚期限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均以2023年11月4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2024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学历、学位截至日期为2024年7月31日。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2.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
3.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在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
7.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方式
组织参加各类高校毕业生招聘会、双选会、人才招聘会,对报名考生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对符合应聘条件人员进行现场洽谈,采取直接面试、组织考核方式进行。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报考人员可登录河池人才网(网址http://hc.gxrc.com/)查阅《岗位表》。下载并填写《河池市宜州区2023年自主招聘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三份)。
每个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考生报名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必须齐全、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交的申请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报名信息有误,造成资格审查不通过等后果的,由考生自行承担责任。
(二)报名所需材料
1.身份证、学生证(应届)、毕业证、或专业技术资格证、执业资格证等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毕业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一份(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需提供);
3.《河池市宜州区2023年自主招聘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三份):
4.近期2寸同底免冠彩色照片3张:
5.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
6.在校或在职期间获得的荣誉奖励复印件。
(三)双选招聘会时间及地点
2023年中国—东盟人力资源供需对接会暨全区人才交流大会
报名时间:2023年11月4日
报名地点:南宁国际会展中心D区
(四)报名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由招聘工作组在双选招聘会现场进行,报考人员要认真核对报考岗位的招聘条件,凡是不符合报考条件,仍提供虚假信息报名的,一经核实,取消报考资格,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严格按照招聘职位规定的资格条件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
(五)面试
面试工作由河池市宜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招聘工作组在招聘会当天进行,面试考官5人按照干什么考什么的原则,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专业知识测试(口述)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面试成绩不合格的不得列为体检考察人选。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体检和考核
1.体检。根据计划招聘人数与体检、考核人数1∶1的比例,按照同一岗位报考人员面试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考核人选。体检由河池市宜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在县级以上具有相当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工作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执行。
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有国家制定的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自行负担。
对有当日当场复检要求的体检项目,复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执行。报考人员对其他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体检实施机关和体检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对复检项目严格保密。原则上,非当日当场复检的项目,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
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2.考核。体检合格人员列为考核对象。考核工作由河池市宜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招聘单位进行。考核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通知》(中组发〔2014〕9号)要求,按照新时期好干部标准,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核对象的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心理素质、遵纪守法、诚信记录、学习和工作表现、志愿服务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凡是重要档案材料不全、个人经历不明、历史状况不清等无法进行有效考核的,达不到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应当具备的条件或者不符合报考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不得确定为拟聘用人选。
3.出现体检、考核不合格或自愿放弃情形的,招聘单位根据面试情况从同一岗位面试成绩合格的报考人员中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七)公示和聘用
1.根据报考人员的面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核情况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在河池人才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日。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审批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2.招聘岗位人员已下达聘用通知,报考人员再提出自愿放弃或不按时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2023年12月31日前,空缺岗位可从报考同一岗位且面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3.招聘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签订聘用合同应约定试用期,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新聘用人员服务期限为5年(具体以《岗位表》为准),服务期限内不允许抽调、借调或调离。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四、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及附件中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含本级基数。
(二)招聘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及考生在公开招聘工作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严肃处理,触犯刑律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的秘书、人事、财务、等岗位,以及与单位负责人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河池市宜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五、招聘工作联系电话
河池市宜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778—3188029
河池市宜州区卫生健康局:0778—3188125
附件:1.河池市宜州区2023年自主招聘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xls
2.广西壮族自治区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3年版).xls
3.河池市宜州区2023年自主招聘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xls
河池市宜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0月30日
2023年广西河池市都安县医疗卫生机构自主招聘64人公告
都安瑶族自治县2023年自主公开招聘医疗卫生机构工作人员公告
为了加强我县医疗卫生机构工作人员队伍建设,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桂人社规〔2021〕7号)等有关规定,按照公平、公开、竞争、择优原则,2023年都安瑶族自治县决定面向社会自主公开招聘医疗卫生机构工作人员6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自主公开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六)具有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七)年龄要求: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11月4日至2005年11月4日期间出生);40周岁以下(1982年11月4日以后出生);45周岁以下(1977年11月4日以后出生)。
具体报名条件以《都安瑶族自治县2023年自主公开招聘医疗卫生机构工作人员岗位表》(详见附件1)为准。招聘专业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3年版)专业目录(详见附件4)。
二、自主公开招聘范围和对象
(一)凡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及其他资格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应聘。
(二)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包括自学考试、教育、网络教育等,下同)毕业生,2023年11月4日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以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证书。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列入招聘范围: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现役军人;
3.在读的非2023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3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
4.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或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5.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6.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7.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8.本县在职在编人员;
9.已录用为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未满原报考岗位服务期限要求的(含试用期内的人员);已聘用为河池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含实名编制、公立医院聘用人员控制数、定编定岗不定人)未满2年(含试用期内的人员)或未满原报考岗位服务期限要求的;
10.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所涉及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资格、职(执)业资格、服务期限、工作年限、辞退、处罚期限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均以2023年11月4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三、招聘方式
(一)采用双选会招聘方式。由自治县2023年自主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相关招聘单位参加区内举办的各类高校毕业生招聘会、双选会,政府所属人才交流服务机构组织的人才招聘会,现场设点,接受应聘人员报名,对应聘人员采取直接面试、洽谈方式进行。
(二)其余现场招聘方式。针对双选会招聘后剩余的空缺职位过多或未能参加双选会招聘的职位,将采取组织现场招聘方式继续招聘。
四、招聘程序
(一)招聘时间和地点
1.报名时间:2023年11月4日(星期六)09:00—13:00。
2.报名地点:参加在南宁国际会展中心举办的2023年中国一东盟人力资源供需对接会暨全区人才交流大会(南宁市民族大道106号南宁国际会展中心D区2号厅N区)。
双选会(人才交流大会)待定,招聘人数按专场时间顺序招满即止。
(二)报名所需材料
1.《报名登记表》(附件2)一份;
2.《个人承诺书》(附件3)一份;
3.应聘者须提供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书、职(执)业资格证书等原件(现场核验后退回)及复印件一份;
4.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毕业学校盖章的毕业就业推荐表一份;
5.近期两寸同底免冠彩色相片1张。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由招聘工作组严格按照招聘职位规定的资格条件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核。应聘者的身份证、毕业证、、职(执)业资格证等个人证件需提供原件,报名登记表等相关材料在招聘现场提供。不到现场核验相关材料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
应聘者提交的报名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否则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个人自负。应聘者报名时提供的联系电话必须真实有效,并保持电话畅通。若应聘者因提供的联系电话有误或未保持电话畅通影响本人报考的,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应聘者个人自负。在报名资格审查时,现场反馈资格审查结果。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凡在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等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个人真实情况的,在任何环节一经查实,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已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后果由考生个人承担。
(四)面试
招聘工作组根据资格审查情况,择优确定入围面试人选,电话通知入围人选按要求进行面试。截止报名结束时间时,未收到电话通知面试的考生,视为没有入围面试资格。
面试时间:2023年11月4日09:00—18:00;
面试地点:根据考生报名情况,具体地点待定,以电话通知的地点为准。
结合本单位招聘岗位的工作要求按照干什么考什么的原则进行面试,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60分以上(含60分)视为合格。按面试人员的面试合格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以1:1比例确定体检、考核人选。
(五)体检
体检由自治县卫生健康局组织招聘单位将入围体检人员到县级以上具有相当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的体检标准执行。体检所需经费由应聘者承担。应聘者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要求复查,由自治县卫生健康局在规定时间内联系到符合条件的上一级医院复检一次,并作为最终体检结果。
(六)考核
根据体检结果,由自治县卫生健康局组织招聘单位负责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主要考察被考察对象的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勤政廉政、遵纪守法、岗位匹配度等情况,同时要对报考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审。
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体检、考察的,从报考同一岗位且面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没有递补人选的,取消岗位招聘计划。
(七)审批聘用
1.公示
根据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选,并将拟聘用人选基本情况进行公示。
2.办理聘用
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人社部门按有关规定办理手续。试用期按有关规定执行,在所聘用岗位上服务年限不少于5年,服务期限内不允许调离。
五、其他事项
(一)资格审核将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应聘人员明知不符合基本条件或不符合岗位条件仍报名的,在任何环节被审核发现的,都将取消聘用资格,后果由应聘人员个人承担。并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35号)处理。
(二)应聘者诚信报考,对于不诚信报考行为的,将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三)本公告及附件中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含本级基数。
咨询电话:
都安瑶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778—6891609
都安瑶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0778—5528558
2.都安瑶族自治县2023年自主公开招聘卫生医疗机构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xls
4.广西壮族自治区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3年版).xls
都安瑶族自治县 都安瑶族自治县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卫生健康局
2023年10月30日
2023年广西河池市东兰县医疗卫生事业单位自主招聘21人公告
东兰县2023年第三次公开自主招聘 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为了满足我县医疗卫生事业单位人才的需求,优化人才队伍结构,促进我县经济社会发展,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转发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桂人社发〔2017〕19号)、《关于印发<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措施>的通知》(桂人社规〔2018〕28号)、《河池市卫生健康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河池市医疗卫生机构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河卫发〔2021〕4号)和《河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河池市加强基层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河政办发〔2022〕22 号)等有关文件精神,我县决定面向社会公开自主招聘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1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取得大学本科以上、学士以上学历普通高校毕业生;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11月6日至2005年11月6日期间出生);
7.具有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招聘对象和其他条件详见《东兰县2023年第三次自主公开招聘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表》(附件1),专业要求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3年版)》(附件4)。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列入招聘范围: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
3.现役军人;
4.未获得毕业证书的;
5.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
6.本县在职在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含聘用人员控制数);
7.在党纪政纪处分期内或者正在接受有关部门立案审查调查的;
8.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9.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10.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本次招聘所涉及的学历、学位、职业资格、辞退、处罚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均以2023年11月6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二、招聘方式
组织参加区内外举办的高校毕业生招聘会、双选会或人才交流大会,现场设点,接受应聘人员报名。对应聘人员采取直接面试、组织考核方式进行。招聘内容在河池人才网及各相关网站公布。
三、招聘程序
(一)双选会时间和地点
1.2024届广西中医药类高校毕业生就业双向选择洽谈会
时间:2023年11月6日(星期一)9:00--12:30
地点:广西中医药大学仙葫校区体育场(南宁市青秀区五合大道13号)
2.右江民族医学院2024届毕业生就业校园双选会
时间:2023年11月9日(星期四)9:00--12:30
地点:右江民族医学院知新广场
3.2024届广西医药类高校毕业生就业双选会
时间:2023年11月12日(星期日)9:00--12:30
地点:广西医科大学露天运动场(南宁市青秀区双拥路22号)
(二)报名要求
1.毕业生提供身份证、、毕业证、职业资格证复印件各一份。
2.填写《报名登记表》(附件2,一式一份),近期一寸同底免冠彩色照片1张。
3.东兰县以外的在职在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材料。
身份证、毕业证、、职业资格证等个人证件需提供原件,审核后退回本人。资格审查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负责组织。
(三)面试
按要求对应聘者进行面试、洽谈,具体时间、地点临时选定,面试考官由本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按有关规定统一选派。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60分为合格,面试成绩不合格的不得列为体检、考核人选。
(四)确定意向人选
根据洽谈、面试情况,确定意向人选,签订就业意向协议。
(五)体检、考核
1.体检
根据考生面试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由人社部门统一组织到县级以上具有相当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
2.考核
体检合格人员作为考核对象,考核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考核参照《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和《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通知》(中组发〔2014〕9号)要求,如考核不合格或发现在应聘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
(五)公示和聘用
1.公示期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由东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有关规定办理入职手续。
2.招聘单位与新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新聘人员服务期限为5年。签订聘用合同时应约定试用期,试用期为12个月,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予以解聘。如符合享受我县人才激励政策,按规定予以享受。
四、其他要求
(一)本次招聘执行公开、公平、公正和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按照规定的资格条件和工作程序,规范操作。东兰县2023年自主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招聘工作的组织协调工作,确保公开招聘工作有序开展。
(二)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凡参与招聘工作的人员与考生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主动申请回避。
特别提示:
1.本公告及附件中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含本级基数。
2.报考人员在公开招聘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3.在整个招聘期间须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如有变化,应及时联系招聘单位变更联系电话,以免错失聘用机会。因个人通讯不畅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负。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东兰县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东兰县卫生健康局0778—6326456
附件:
1.东兰县2023年第三次自主公开招聘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表.xls
4.广西壮族自治区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3年版).xls
东兰县卫生健康局东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