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广西河池市东兰县自主招聘中小学校教职工213人公告

  东兰县2023年自主招聘中小学校教职工公告

  

  为加强我县中小学校(含中职、幼儿园,下同)教师队伍建设,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自治区教育厅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自治区党委编办关于印发〈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改革指导意见〉的通知》(桂教规范〔2019〕19号)和《河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优化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若干措施的通知》(河人社发〔2021〕61号)以及《河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河池市 2023 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计划制定及相关工作的通知》(河人社函〔2022〕104 号)等文件精神,经县人民政府同意,决定面向社会自主公开招聘教职工213名,具体岗位详见《东兰县2023年自主招聘中小学校教职工岗位计划表》(附件1),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1.招聘教师岗位对象应具备《教师法》规定的合格学历,并取得《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书。

  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无法提供学历书原件的,应提供所在学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可提供就业推荐表代替。已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报名时尚未取得资格证书的考生,须提供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相关证明材料,在拟聘用公示前须提供原件,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2.招聘对象须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二)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港澳台居民应聘按照《关于做好居民在桂事业单位就业工作的通知》(桂人社函〔2017〕863号和《关于做好港澳居民到内地事业单位就业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函〔2017〕259号)文件有关规定执行】。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年龄条件:

  ①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7月1日至2005年6月30日期间出生);

  ②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82年7月1日至2005年6月30日期间出生);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除个别岗位单独设置生源地或户籍要求外,专科学历报考者,生源地或常住户口必须为广西;本科以上学历报考者,生源地或常住户口不受限制。

  7.符合招聘岗位规定的招聘条件和其他条件,具体详见《东兰县2023年自主招聘教职工岗位计划表》(附件1,以下简称《计划表》)。本次招聘岗位涉及到的专业要求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3年版)》(附件2)的专业目录。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违纪违规行为、受到禁止报考河池市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罚未到期的人员;

  3.现役军人;

  4.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3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3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书参加招聘);

  5.公务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

  6.本县在职在编人员(含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人员及在岗特岗教师);

  7.在2023年各高校双选招聘会中已与东兰县招聘学校达成就业意向入围体检的考生以及达成就业意向后自动放弃的考生不再纳入本次招聘对象;

  8.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9.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10.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11.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四)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行回避制度

  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有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的秘书、人事、财务、等岗位,以及与单位负责人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负有事业单位聘用、考核、奖励、处分、人事争议等职责的人员履行职责,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与本人有利害关系的;与本人近亲属有利害关系的,其他可能影响公正履行职责的。

  本次招考所涉及的服务期限、工作年限、户籍、现役、辞退、处罚期限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均以2023年6月30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2023年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学历、学位、职业资格截止日期为2023年7月31日。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等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东兰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三、报名

  (一)网上报名

  本次考试采取网络报名方式,实行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审查、网上查询和网上打印报名登记表。报考人员可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河池人才网(https://hc.gxrc.com/)“河池市2023年事业单位自主招聘专栏”进行网上报名:报名入口,并按要求的规格上传近期2寸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片以及招聘岗位所需条件的各项佐证材料原件扫描版(报名时未能取得书的,请上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及普通话等级证书)。

  每个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岗位,不得用新、旧两个居民身份证重复报名,报名和考试时使用的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凡审核中发现考生报考多个岗位的,取消报考资格)。考生报名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必须齐全、真实、准确、有效,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应如实填写在职工作情况。凡提交的申请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报名信息有误,造成资格审查不通过等后果的,由考生自行承担责任。考生填写或提供虚假信息报考申请材料的,无论在招聘过程中的任何环节,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或考试成绩、考察、聘用等资格。

  网上报名时间:2023年6月26日9:00至6月30日17:00。

  (二)资格审查时间及方式:

  资格审查时间:2023年6月26日9:00 至7月1日18:00。

  采取网上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审查工作由东兰县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网上资格审查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岗位条件的最终依据,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考试全过程。任何时候发现报考人员有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弄虚作假的情形,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报考人员可于2023年6月26日9:00至7月1日18:00期间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考生报名时同步进行网上资格审查,报名时间截止后1天内完成网上资格审查)。2023年6月26日9:00至6月30日17:00期间,报名确认前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直接在网上改报其他岗位;报名确认后尚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者已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

  对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资格审查单位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资格审查单位须说明原因。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等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东兰县教育局负责解释。报考人员在网上资格审查期间不需寄送纸质的报考申请材料。

  特别提示。因报名时间截止后1天内完成网上资格审查,故在报名时间截止最后1天内报考的人员,可能面临因资格审查不通过而失去改报其他岗位的机会。请报考人员自行评估风险,尽早诚信报名。在报名时间截止最后1天内报考的人员,如不通过资格审查而不能改报其他岗位的,责任自负。

  四、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由东兰县教育局会同东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组织实施。

  

(一)笔试

  

1.笔试要求:

  ①免笔试岗位:符合采用直接面试考核方式招聘的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查人数达不到1:3(含1:3)比例的,免笔试;计划招聘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查人数超过1:3(不含1:3)比例的,须参加笔试进行筛选。

  ②笔试岗位:不符合采用直接面试考核方式招聘的岗位,须参加笔试进行筛选。

  2.笔试内容:教育公共基础知识,卷面满分150分。

  3.笔试公告另行发布。

  

(二)面试

  1.确定面试资格人选。面试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

  ①未参加笔试岗位,按实际报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②参加笔试岗位:根据计划招聘人数与面试人选1:3(含1:3)的比例,按照同一岗位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选。

  比例内末位报考人员出现笔试合格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进入面试范围人选。笔试合格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2.发布面试公告。面试入围人选确定后,将在河池人才网发布面试公告。面试公告发布后,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不再递补面试人选。

  发布面试公告时间:面试前一个星期。

  3.面试方式及内容。面试采取“结构化”问答的方式进行。答辩主要内容考察应聘人员的教学理论知识、综合分析能力、职业道德、心理素质、仪表仪态、言语表达、思维品质等教学基本素养。

  4.成绩公布。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得确定为体检考察人选。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50%+面试总成绩(免笔试岗位综合成绩=面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面试总成绩、综合成绩均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同一考场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全部考生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及岗位排名,相同岗位比例内末位考生出现两人以上综合成绩并列时,以面试成绩高的确定体检考核人选。

  五、选岗。

  报考综合岗位入围体检人员,按报考相应职位,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进行选岗,岗位一经选定,不得更改。

  六、空缺岗位复征志愿。

  对本次公开招聘无人报考、面试无合格人员的空缺岗位,在参加面试但未能入围体检人员中进行复征志愿。从与空缺岗位相同学段、相同科目的招聘岗位面试落选人员中,按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双向征询意见,甄选确定空缺岗位入围体检人员。空缺岗位在河池人才网发布,符合条件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报名参加复征志愿,逾期视为放弃复征志愿资格。复征志愿面试成绩排名计算方式:考生面试成绩-所在面试考场本场面试平均分=考生复征志愿面试成绩,如出现考生复征志愿面试成绩相同时,以面试成绩高的确定为体检、考核人选。

  七、体检、考察

  面试结束后,根据报考人员的总成绩,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员。

  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体检、考核不合格或自愿放弃体检、考核的,应从报考同一岗位且面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没有递补人选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一)体检。由东兰县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的体检标准执行。

  (二)考察。由东兰县教育局会同东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着重考察应聘者的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修养、遵纪守法情况、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岗位匹配度等。

  考核参照《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和《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通知》(中组发〔2014〕9号)和《自治区教育厅关于转发推开教职工准入查询工作的通知》(桂教教师〔2023〕27号)要求,按照新时期好干部标准,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核对象的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心理素质、遵纪守法、诚信记录、学习和工作表现、志愿服务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凡是重要档案材料不全、个人经历不明、历史状况不清等无法进行有效考核的,同时,严格查询拟聘用教职员工在全国范围内有无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和丧失、撤销教师资格信息,避免相关人员异地从教,切实将师德师风第一标准融入教师资格认定、招聘引进等环节,凡是达不到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应当具备的条件或者不符合报考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不得确定为拟聘用人选。

  体检和考核时间另行通知。

  八、公示、审批及聘用

  (一)公示。根据考生的总成绩、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河池人才网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有异议的,应及时进行复查。对反映的问题影响聘用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的问题难以查实的,暂缓审批,待查实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考生自愿放弃聘用资格或公示不合格的,不再递补聘用对象。

  (二)经公示无异议的,由招聘单位组织填写《河池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招聘结果经县教育局、县人社部门审核,由县人民政府审批,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三)招聘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获聘人员服务期限不低于3年。签订聘用合同时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初次就业的工作人员与事业单位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3年以上的,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察合格的,予以聘用,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九、招聘纪律

  (一)实行诚信考试制度。报考人员遵守考试纪律。对弄虚作假、违反招聘考试纪律的报考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从严处理。同时,严格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违反疫情防控规定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承担全部责任。

  考生有下列失信行为的记入诚信档案,供招聘单位考察时参考。

  1.考生通过现场资格审核后,在面试前未提交书面放弃申请而又不参加面试的,取消本次考试资格。

  2.考生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放弃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3年。

  3.考生聘用为事业单位人员后无故逾期不报到的,以及试用期内放弃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5年。

  (二)资格审查验证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始终,对违规招聘的人员,一经查实,应当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已聘用的人员,应当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单位及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按相关规定做出处理。

  十、有关说明

  (一)本次招聘不收取报名费和考试费。

  (二)考生在报考期间,应及时了解河池人才网发布的最新情况,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三)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辅导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主办方无关。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四)根据《自治区编办教育厅财政厅人社厅关于统一城乡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有关工作的通知》(桂编办发﹝2015﹞85号)规定,按中央统一城乡标准重新核定编制总量超过现有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总量的,不再新增编制,改为核定聘用教师控制数。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的人员,纳入单位岗位设置总量,聘用期间在薪酬待遇、职称评定、竞争上岗、岗位交流、科研立项等方面享受在编人员同等待遇,依法参加社会保险,按规定足额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

  (五)本公告及附件中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含本级基数。

  本公告具体招聘事宜由东兰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东兰县教育局0778-6325450。

  附件:1.东兰县2023年自主招聘中小学校教职工岗位计划表2023.6.20.xls

  2.(2023年版)广西壮族自治区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3.6.20.xls

  3.报名入口(https://hc.gxrc.com/)

  

东兰县教育局 东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6月19日

  

2023年广西河池市东兰县医疗卫生事业单位自主招聘21人公告

  

东兰县2023年第三次公开自主招聘 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为了满足我县医疗卫生事业单位人才的需求,优化人才队伍结构,促进我县经济社会发展,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转发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桂人社发〔2017〕19号)、《关于印发<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措施>的通知》(桂人社规〔2018〕28号)、《河池市卫生健康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河池市医疗卫生机构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河卫发〔2021〕4号)和《河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河池市加强基层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河政办发〔2022〕22 号)等有关文件精神,我县决定面向社会公开自主招聘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1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取得大学本科以上、学士以上学历普通高校毕业生;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11月6日至2005年11月6日期间出生);

  7.具有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招聘对象和其他条件详见《东兰县2023年第三次自主公开招聘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表》(附件1),专业要求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3年版)》(附件4)。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列入招聘范围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

  3.现役军人;

  4.未获得毕业证书的;

  5.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

  6.本县在职在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含聘用人员控制数);

  7.在党纪政纪处分期内或者正在接受有关部门立案审查调查的;

  8.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9.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10.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本次招聘所涉及的学历、学位、职业资格、辞退、处罚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均以2023年11月6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二、招聘方式

  组织参加区内外举办的高校毕业生招聘会、双选会或人才交流大会,现场设点,接受应聘人员报名。对应聘人员采取直接面试、组织考核方式进行。招聘内容在河池人才网及各相关网站公布。

  三、招聘程序

  (一)双选会时间和地点

  1.2024届广西中医药类高校毕业生就业双向选择洽谈会

  时间:2023年11月6日(星期一)9:00--12:30

  地点:广西中医药大学仙葫校区体育场(南宁市青秀区五合大道13号)

  2.右江民族医学院2024届毕业生就业校园双选会

  时间:2023年11月9日(星期四)9:00--12:30

  地点:右江民族医学院知新广场

  3.2024届广西医药类高校毕业生就业双选会

  时间:2023年11月12日(星期日)9:00--12:30

  地点:广西医科大学露天运动场(南宁市青秀区双拥路22号)

  (二)报名要求

  1.毕业生提供身份证、、毕业证、职业资格证复印件各一份。

  2.填写《报名登记表》(附件2,一式一份),近期一寸同底免冠彩色照片1张。

  3.东兰县以外的在职在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材料。

  身份证、毕业证、、职业资格证等个人证件需提供原件,审核后退回本人。资格审查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负责组织。

  (三)面试

  按要求对应聘者进行面试、洽谈,具体时间、地点临时选定,面试考官由本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按有关规定统一选派。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60分为合格,面试成绩不合格的不得列为体检、考核人选。

  (四)确定意向人选

  根据洽谈、面试情况,确定意向人选,签订就业意向协议。

  (五)体检、考核

  1.体检

  根据考生面试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由人社部门统一组织到县级以上具有相当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

  2.考核

  体检合格人员作为考核对象,考核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考核参照《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和《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通知》(中组发〔2014〕9号)要求,如考核不合格或发现在应聘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

  (五)公示和聘用

  1.公示期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由东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有关规定办理入职手续。

  2.招聘单位与新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新聘人员服务期限为5年。签订聘用合同时应约定试用期,试用期为12个月,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予以解聘。如符合享受我县人才激励政策,按规定予以享受。

  四、其他要求

  (一)本次招聘执行公开、公平、公正和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按照规定的资格条件和工作程序,规范操作。东兰县2023年自主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招聘工作的组织协调工作,确保公开招聘工作有序开展。

  (二)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凡参与招聘工作的人员与考生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主动申请回避。

  特别提示:

  1.本公告及附件中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含本级基数。

  2.报考人员在公开招聘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3.在整个招聘期间须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如有变化,应及时联系招聘单位变更联系电话,以免错失聘用机会。因个人通讯不畅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负。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东兰县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东兰县卫生健康局0778&mdash;6326456

  附件:

  1.东兰县2023年第三次自主公开招聘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表.xls

  2.东兰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xls

  3.诚信报考承诺书.docx

  4.广西壮族自治区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3年版).xls

  

东兰县卫生健康局东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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