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河池市人民检察院招聘公告
河池市人民检察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告
因检察工作需要,河池市人民检察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数量及工作年限
(一)招聘人数:员岗位(从事辅助检察官履行检察职责的工作)2人;司法岗位(从事司法警务工作,适合男性)1人。
(二)工作年限: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实行合同制管理,合同期不低于1年。
二、招聘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以及履行职责必备的技能;
(三)大学专科及其以上学历,大学本科、法学专业优先录用;
(四)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89年4月以后出生);
(五)具备招聘的其他要求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一)曾因犯罪受过行政、刑事处罚的;
(二)曾被开除公职或被用人单位辞退的;
(三)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的;
(四)因其他原因不宜录用的。
三、薪酬待遇
工资包含五险,总额不低于2000元/月。
四、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组织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20年4月26日止。
2.报名方式:请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见附件),可通过电子邮件、直接送达等方式报名。
3.报名地点:河池市金城江区金城东路22号(河池市人民检察院部809室),联系电话:0778-2115524,电子邮箱hcjczzb@163.com。
4.报名须提供以下材料(通过电子邮件、直接送达的报名材料均先提供复印件,待面试时统一提供原件核对):
(1)报名表(必须附上照片);
(2)身份证;
(3)学历书;
(4)其他证件、证书材料。
(二)资格审查
由河池市人民检察院部对报名参加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招聘条件者,方可进入面试。
(三)面试
面试方式及时间另行通知。根据个人表现综合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四)体检
由本院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和有关要求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五)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考生,可根据工作需要开展考察。
(六)办理手续
经考察合格,按有关要求和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未尽事宜,请致电:0778-2115524 2115416
河池市人民检察院
2020年4月17日
广西河池市民政局招聘公告
河池市民政局是主管全市有关社会行政事务的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主要承担婚姻登记、区划地名、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社会救助、福利、慈善、殡葬等相关工作职责。因工作需要,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7名工作人员,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河池市儿童福利院25人
河池市儿童福利院是河池市民政局下属的事业单位,主要承担由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的未满18周岁的无依无靠、无生活来源的孤儿和弃婴的收养、监护、医疗、康复和教育等服务工作。
(一)招聘职数
儿童护理员12人,办公室文员1人,医师1人,1人,教师1人,康复师1人,食堂工作人员2人,保安3人,保洁洗衣工1人,水电维修及消防管理人员1人,儿童社工1人。
(二)岗位职责及要求
1.儿童护理员:女性,年龄45周岁以下,初中以上学历,身体健康,无患有传染病,有高度的责任心,富有很强的亲和力和爱心,能够吃苦耐劳,愿意从事孤残儿童护理工作,能接受24小时轮班的工作模式,有相关从业经验者或具有相关职业资格者(如育婴师、孤残儿童护理员证书等)优先。具备与岗位要求相适应的职业技能和持有相关职业资格证书者,年龄可适当放宽。
2.办公室文员:男女不限,年龄35周岁以下,大学专科以上学历,专业不限,身体健康,具有较好的语言文字功底,能熟练掌握计算机操作。
3.医生:男女不限,年龄50周岁以下,大专以上学历,临床医学专业毕业,持有执业,身体健康,责任心强,具有儿科工作经验者优先。
4.:女性,年龄45周岁以下,中专以上学历,护理专业毕业,持有执业证,身体健康,责任心强,具有卫生护理专业资格证或临床护理经验丰富者优先。
5.教师:男女不限,年龄4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责任心强,教育等相关专业毕业,大专以上学历,持有。有幼教从教经验或体育特长者优先。
6.康复师:女性,年龄45周岁以下,中专以上学历,康复医学或康复治疗专业毕业,具有卫生康复专业资格证,身体健康,责任心强,有康复治疗经验者优先。
7.食堂工作人员:男女不限,年龄50周岁以下,初中以上学历,身体健康,无患有传染病,责任心强,持有厨师或营养师等相关证书者优先。
8.保安人员:男女不限,年龄50周岁以下,初中以上学历,身体健康,责任心强,持有电工证或消防证男士优先。
9.保洁洗衣工:女性,年龄50周岁以下,初中以上学历,身体健康,吃苦耐劳,责任心强。
10.水电维修及消防管理人员:男性,年龄45周岁以下,高中(或中专)以上学历,身体健康,责任心强,具备岗位要求的职业技能,持有电工证或消防证。
11.儿童社工:男女不限,年龄40周岁以下,大专以上学历,身体健康,责任心强,社会工作专业毕业或持有助理社会工作师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者优先。
(三)录用和待遇
1.录用和试用期
被确定录用者,签订劳动合同,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合格者继续履行劳动合同,试用期间不合格者,解除劳动合同。
2.工资待遇
(1)儿童护理员。试用期月工资收入2000元,试用期满后月工资及补贴收入2600元左右(不含五险),年工资及补贴收入在36000元左右(护理班长37000元左右)。
(2)医生。试用期月工资收入3500元,试用期满后月工资及补贴收入4000元左右(不含五险),年工资及补贴收入在60000元左右。
(3)、康复师。试用期月工资收入3000元,试用期满后月工资及补贴收入3300元左右(不含五险),年工资及补贴收入在48000元左右。
(4)办公室文员、教师、水电维修及消防安全员、儿童社工。试用期月工资收入2200元,试用期满后月工资及补贴收入2600元左右(不含五险),年工资及补贴收入在37000元左右。
(5)食堂工作人员、保洁洗衣工。试用期月工资收入参照河池市最低工资标准执行,试用期满后月工资及补贴收入2000元左右(不含五险),年工资及补贴收入在27000元左右。
(6)保安人员。试用期月工资收入参照河池市最低工资标准执行,试用期满后月工资及补贴收入1800元左右(不含五险),年工资及补贴收入在24000元左右。
所有录用人员均签订劳动合同后按河池市当年缴费基数下限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和工伤险、大病统筹保险。在机构工作满一年后,享受工龄补贴、公休假等福利。有集体宿舍供护理员休息。
二、市民政局项目办工作人员2人
(一)工程管理人员1名,具体岗位条件如下:
1.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2.土木工程、工程管理、工程造价、建筑学等相关专业;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有相关工作经历者优先;
4.具有较好的语言文字功底,能熟练掌握计算机操作。
(二)项目办公室工作人员1名,具体条件如下:
1.大专以上学历;
2.中文、土木工程、工程管理、工程造价、建筑学等相关专业;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有相关工作经历者优先;
4.具有较好的语言文字功底,能熟练掌握计算机操作。
(三)待遇与管理
1.工程管理人员,基本工资3200元/月(含单位缴纳的五险费用);午餐补助400元/月;在本单位工作满1年以上的,按在本单位实际工作年限计算工龄工资,标准为每年每月50元。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办理社会保险等手续;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
2.项目办公室工作人员,基本工资1800元/月(含单位缴纳的五险费用);午餐补助400元/月;在本单位工作满1年以上的,按在本单位实际工作年限计算工龄工资,标准为每年每月50元。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办理社会保险等手续;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
3.聘用期间按规定享受五险待遇,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五险费用单位部分由单位缴纳,个人部分从基本工资中扣除。
4.与单位在编干部享受同等的出差、下乡等相关福利待遇。
5.除享受国家法定的节假日外,在本单位工作满一年后,按休假制度享受相应休假。
6.用人单位与被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合同一年一签。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和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公告之日起至2020年4月10日。
2.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和网上报名相结合的方式。现场报名地址:河池市民政局(河池市金城江区金福路22号),联系电话:0778-2251228(市儿童福利院)、0778—2112501 (市民政局项目办)。网上报名方式:请报名人员下载并如实填写《河池市民政局2020年工作人员招聘报名表》(附件1),并交一寸免冠彩照一张以及岗位需要的有关证件扫描后发到招聘邮箱:hcshflk@163.com。
(二)资格审查与面试:
根据报名情况,通知符合招聘条件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和面试,相应人员需在通知要求的时间内持《河池市民政局2020年工作人员招聘报名表》及本人身份证、国家承认的学历书、荣誉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到河池市民政局办公室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对应聘资格进行筛选后,我局将通过电话方式通知通过初审的应聘者进行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未通过初审的应聘者我局将不再另行通知。
(三)体检和政审
1.体检:按面试情况,并综合其他履历等因素按照招聘人数1:1的比例择优确定体检人选,并实行一次性体检。体检费用由个人自理,体检项目、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政审:经体检合格的人选进入政审。
因体检、政审不合格出现缺额的,视其他人员情况确定是否递补。
四、其他事项
(一)报名人员必须如实填写本人信息,如有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二)下列人员不在本次公开招聘范围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所在单位开除的人员;
3.曾受过纪律处分的人员;
4.由于各种原因,其表现难以查清的;
5.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新录用的社会在职人员,如与原单位涉及劳动纠纷的,概由本人负责处理。
(四)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河池市民政局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 1.市儿童福利院:0778-2251228、李主任18977891174;2.项目办:0778—2112501 、兰主任19907786288
河池市民政局
2020年3月10日
广西河池市宜州区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招聘公告
经河池市宜州区委员会机关编制委员会同意,河池市宜州区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为做到招聘过程公平、公正、公开,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
河池市宜州区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党建指导员2人。
二、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考察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三、招聘条件及要求
(一)信念坚定,服从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责任心强,身心健康。
(二)大专及以上学历,熟悉计算机操作。
(三)会计及党员优先考虑。
(四)负责日常党建事务及办公室收发文业务等。
(五)有较强的理解与表达能力,思路清晰,能吃苦耐劳,能承受较大的工作压力。
(六)年龄在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80年3月12日以后出生)。有工作经验,年龄可以适当放宽。
四、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3月12日至2020年3月25日,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2.报名地址:河池市宜州区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庆远镇办公楼508室)
3.报名须提供以下材料
(1)《报名表》
(2)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荣誉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审核后退还报名者。报名者应对报名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经查实,即取消报名及聘用资格。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河池市宜州区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负责。
(三)面试
1.由河池市宜州区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通过报名资格审查者参加面试。
2.面试时间:2020年4月6日上午9:00-12:00。
(四)考察
由河池市宜州区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对入围人选进行考察。考察采取审阅个人档案、复查资格条件、面谈等方式进行,对被考察对象的思想表现、道德品质、法制观念、自律意识、能力素质等进行考察。
(五)公示
按1:1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2020年4月上旬。
(六)审核
审核时间:2020年4月中旬。
(七)试用和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应聘人员即可上岗进入试用期,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后,经河池市宜州区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班子研究决定,同意正式聘用的,按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五、工资、福利待遇及管理
(一)工资待遇按《河池市宜州区委员会办公室河池市宜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宜州区政府购买服务岗位人员办法(试行)的通知》(宜办发〔2017〕8号)规定执行:本科及以上学历每月按2500元核发(含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即五险,不含单位缴纳的五险),大专学历每月按2300元核发(含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即五险,不含单位缴纳的五险)。差旅补助等待遇按宜州区统一规定执行;休假待遇按本单位请休假制度享受相应休假。
(二)用人单位与被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暂聘3年,合同三年一签。
未尽事宜,请与河池市宜州区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0778—3187162。
附件:2020年河池市宜州区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岗位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河池市宜州区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
2020年3月12日
广西河池市扶贫开发办公室招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决定面向全市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员岗位及人数
信息统计员2人,主要负责河池市脱贫攻坚指挥部日常数据统计等工作。
二、招聘条件及岗位要求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爱岗敬业,能吃苦耐劳。
(二)大专以上学历,熟悉电脑操作,能熟练制作Excel表格等。
(三)年龄在40周岁以下,男女不限。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服从工作安排。
三、工资待遇
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工资1800元/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签订劳动合同,待遇按照河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河池市政府购买服务岗位人员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河政办发〔2015〕108号)执行,确保不低于2800元/月。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⒈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3月19日止。
⒉报名方式:报名材料直接送到河池市扶贫开发办公室综合科。
报名材料包括:⑴《河池市扶贫开发办公室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原件(详见附件);⑵个人有效身份证、学历、书等复印件;⑶近期全身生活照片(彩色5寸)和1寸免冠彩色照片各1张。报名者应对报名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招聘资格。
⒊报名地点:河池市南新东路三巷50号(市委党校教学会议中心四楼),邮编:547000。联系人:韦**,联系电话:2203156、15****8,电子邮箱:hcfp2009@163.com。
(二)资格审查。根据招聘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通过的,列为面试人选。
资格审查时间:2020年3月20日前。
(三)面试。对审查合格人员进行面试(具体时间和方式等事项待报名资格审查通过后另行通知)。
(四)体检、考察。根据面试成绩确定体检、考察对象。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面试考生个人承担。经体检合格后,组织考察组对考察对象进行考察。
(五)确定聘用人员。根据考察结果,确定聘用人员,并试用1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签订劳动合同。
以上公告事项,如有不明之处或未尽事宜,请致电河池市扶贫开发办公室综合科详询。
河池市扶贫开发办公室
2020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