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河池凤山县中亭乡防贫监测信息员招聘公告
凤山县中亭乡防贫监测信息员招聘公告
根据《自治区乡村振兴局关于做好防贫监测信息员队伍建设与管理工作的通知》(桂乡振发〔2021〕20号)《凤山县乡村振兴局 凤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优化防贫监测信息员招聘工作流程的通知》(凤乡振发〔2022〕6号)精神,结合我乡乡村振兴防贫监测工作需要,经乡人民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村级防贫监测信息员3名(非在编),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的基本条件
思想素质好、热爱乡村振兴工作、吃苦耐劳、有普通高中或者中职院校及以上学历、熟悉电脑办公软件操作、年龄在18—45周岁,常住户口为凤山籍、且孰悉当地情况者优先。
二、报名办法
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现场资格审查方式。
(一)报名时间:
2022年6月13日-6月15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二)报名地点:
中亭乡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指挥部公室:0778-6826043
(三)报名要求
应聘人员对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详见《凤山县中亭乡招聘防贫监测信息员岗位计划表》)。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户口本以及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的证明原件和复印件,近期免冠2寸照片1张,到中亭乡人民政府党政办公室进行报名。
(四)资格审查方式
应聘人员到报名地点报名时即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认。对符合资格条件的,即办理招聘报名手续;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向应聘者说明原因。
三、笔试和面试的组织
笔试和面试工作在凤山县乡村振兴局、凤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导下由中亭乡人民政府具体组织实施。
(一)笔试
资格审核合格的考生,均可参加笔试,具体名单以通知为准。
1.笔试时间及地点:(待定)
2.笔试内容:笔试重点考察综合协调能力、文字表达能力和公文写作能力,不指定考试范围;
3.笔试为闭卷考试,满分为100分。
(二)面试
1.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面试采取电脑办公软件操作方式,由凤城镇人民政府组织实施。
2.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得分权重为50%,面试成绩于当天公布。
3.综合成绩=笔试×50%+面试×50%,综合成绩出现并列,以笔试高分者入围,综合成绩60分为合格。综合成绩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体检、考核人选。
笔试和面试时间、地点以通知为准。
四、考核方式
(一)面试结束后,根据计划招聘人数1:1的比例,按照面试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考核人选。原则上优先聘用脱贫攻坚期优秀扶贫信息员以及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期参与防贫监测信息工作的人员。
(二)考核中出现考核不合格者或报考人员自愿放弃的,从面试合格人选中按面试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
五、体检要求
(一)考核合格的人员确定为体检人选。由中亭乡人民政府组织实施,组织考生到具备二级甲等资质及以上的医院进行体检。
(二)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有国家制定的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本人自理。
六、人员聘用
(一)根据考试、考察、体检结果,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
(二)拟聘用人员须参加统一的乡村振兴政策、防贫信息采集录入、信息系统操作等业务培训,培训合格后发放证书,持证上岗。
(三)新招录信息员与乡人民政府签订订聘用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两年一签。
中亭乡人民政府
2022年6月9日
附件1:凤山县中亭乡招聘防贫监测信息员岗位计划表(非在编).xlsx
广西河池凤山县自主招聘教师52人公告
凤山县2020年自主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告
为加强凤山县中小学校(含幼儿园,下同)教师队伍建设,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 、《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规则(试行)》(桂人社发〔2012〕79号)、《转发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桂人社发〔2017〕19号)、《自治区教育厅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自治区党委编办关于印发〈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改革指导意见〉的通知》(桂教规范〔2019〕19号)和《关于做好河池市2020年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有关工作的通知》(河教发〔2020〕11号)精神,经河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凤山县2020年度将通过急需紧缺专业人才招聘、乡镇及以下学校免笔试直接面试方式招聘中小学教师5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港澳台居民应聘按照《关于做好居民在桂事业单位就业工作的通知》(桂人社函〔2017〕863号)和《关于做好港澳居民到内地事业单位就业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函〔2017〕259号)文件有关规定执行);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年龄在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即:1979年5月18日至2002年5月18日期间出生的人员);
(五)专科学历的报考人员,其生源地或户籍必须为广西;本科学历的报考人员,其生源地或户籍不受限制。
(六)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七)符合招聘岗位规定的招聘条件和其他条件。具体岗位详见附件2:《2020年凤山县自主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计划表》(以下简称《计划表》)。本次招聘岗位涉及到的专业要求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19年版)》的专业目录(见附件3)。
(八)根据《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24号)精神,对中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实施“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凡符合教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和教师资格认定关于思想素质、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等要求的2018、2019、2020届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可以先上岗从事教育教学相关工作,再参加考试并取得教师资格。事业单位与先上岗的高校毕业生签订聘用合同时,应当按规定约定1年试用期;先上岗的高校毕业生在试用期内未取得相应职业资格的,应当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九)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在读的非2020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0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
3.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或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5.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6.已聘用为河池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2年(含试用期内的人员及聘用控制数人员)或未满原报考岗位服务期限要求的;
7.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本次招考所涉及的户籍、工作经历、服务期、现役、辞退、工作年限、处罚期限、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均以2020年5月18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等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凤山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二、报名
报名方式由线上报名和现场报名两种方式同步进行,考生可根据情况选择一种方式报名,每个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岗位。考生报名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必须齐全、真实、准确、有效。如果提交的申请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报名信息有误,造成资格审查不通过等后果的,由考生自行承担责任。
方式一:在线报名
1.在线报名时间:2020年5月18日上午9:00至2020年5月22日下午17:30。
2.在线报名方法:凡符合报考条件要求的报考者,登录河池人才网(https://hc.gxrc.com/)“河池市2020年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专题”进行网上报名,并按要求的规格上传近期2寸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片以及招聘岗位所需条件的各项佐证材料原件扫描版。
报考者所填写的报名信息资料必须真实可靠,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应如实填写在职工作情况。因网上报名提交的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错误,造成网上资格审查及后续资格审查不通过等后果的,由报考者自行承担责任。报考者填写虚假信息资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或考试成绩。
3.登记表打印方法:已审查通过的报考者,可在报名系统中“我的报名表”中打印。
4.资格审查时间及方式:2020年5月18日上午9:00 至2020年5月24日下午17:30。招聘单位依据规定的岗位招聘条件在网上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审查,并在2日内提出审查意见。报考者可网上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资格审查的,不得再修改报考信息资料或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在报名时限内,可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等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招聘单位负责解释。
5.资格审查材料提交方式:线上报名的考生,须提供以下材料扫描件各一份。
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
②毕业证和(2020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无法提供学历书原件的,应提供所在学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可提供就业推荐表代替);
③(按报名条件,2018、2019、2020届高校毕业生已取得的必须提供,未取得可暂缓提供,其他报名人员必须提交);
④职(执)业资格证书及其他资历证明材料。在线提交的各项材料必须为PDF文档或JPG、PNG图像格式,证明材料图片方向调整正确。
招聘单位将在资格审查时间内向考生进行电话反馈报名资格审查结果,请考生务必保持电话畅通。
方式二:现场报名
1.现场报名时间:2020年5月18日至2020年5月22日,上班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2.现场报名地点:凤山县教育局人事股403室。
现场报名的考生须提供以下材料: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②毕业证和(2020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无法提供学历书原件的,应提供所在学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可提供就业推荐表代替);③(按报名条件,2018、2019、2020届高校毕业生已取得的必须提供,未取得可暂缓提供,其他报名人员必须提交)④近期2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1张等报考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证明材料复印件各1份(需提供原件审核)。
3.报名资格审查时间:2020年5月18日至2020年5月22日。现场报名的考生,报名资格审查结果当场反馈。
考生报名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必须齐全、真实、准确、有效。如果提交的申请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报名信息有误,造成资格审查不通过等后果的,由考生自行承担责任。
本次招聘不设置开考比例,对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招聘单位不得拒绝报名;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说明原因。考生只能选择一所学校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
三、考试
考试方式为免笔试直接面试。
(一)确定面试资格人选
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即确定为面试资格人选(报名人数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岗位,按实际报考人数进行面试)。
(二)面试内容及形式
面试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职业道德、心理素质、仪表仪态、言语表达、思维品质等情况。通过试讲或试讲+技能测试的方式进行。
(三)面试的组织管理
由凤山县教育局会同凤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组织面试工作。
面试期间,对考官和考生实行封闭管理。严禁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候考室和面试考场。招聘单位不得向面试考官提供考生的个人信息。考官按考生面试序号给予评分。考官、考生和考场工作人员在面试过程中不得透露考生姓名、所在学校或单位、籍贯、父母工作单位等信息。考生透露的,取消其面试成绩。
(四)面试的时间和地点
面试时间和地点由招聘单位在面试前5天,以电话或公告的方式通知已通过审查的考生于面试前一天到凤山县教育局人事股403室领取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
(五)面试成绩公布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面试成绩在每个招聘岗位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相同岗位比例内末位考生出现两人以上面试成绩并列时,当天通过加试方式确定考核、体检人选。当天面试结束后,由招聘单位在本单位工作区域公布全部考生面试成绩及岗位排名。
(六)本次招聘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
本次招聘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得确定为体检、考核人选。
(七)面试考场的面试过程进行全程录像,录像资料保存1年以上,以备查看
(八) 增设筛选程序事宜。招聘岗位报名资格审核通过人数超过20人以上(含20人)的岗位,需先进行洽谈面试(面谈主要考察报考者的求职动机、沟通表达能力、应变能力等,每人3-5分钟),最终按岗位计划招聘数的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环节人选。
四、体检、考察和公示
按计划招聘人数与体检和考察人选1:1的比例,从综合成绩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考察人选。
(一)体检。由县教育局统一组织拟聘用人员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的体检标准执行。考生对其他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体检实施机关和体检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对复检项目严格保密。原则上,非当日当场复检的项目,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
(二)考察。由县教育局、招聘单位成立由2人以上组成的考察组,按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关招聘规定,对考察对象进行考察。
考察、体检出现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可从同岗位综合成绩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三)公示。根据考生的综合成绩、考察情况和体检结果,经凤山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报人社部门审核后,在河池人才网、本单位工作区域或部门网站公示。公示内容包括岗位资格条件、拟招聘人员姓名、性别、所在工作单位或毕业院校、专业及监督电话等。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有异议的,应及时进行复查。对反映的问题影响聘用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的问题难以查实的,暂缓审批,待查实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考生自愿放弃聘用资格或公示不合格的,不再递补聘用对象。
五、审批和聘用
(一)经公示无异议的,由招聘单位填写《河池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经县教育局、县人社部门审核,报市人社局备案后,办理聘用手续。
(二)招聘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获聘人员服务期限不低于3年。签订聘用合同时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初次就业的工作人员与事业单位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3年以上的,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察合格的,予以聘用,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六、根据《自治区编办教育厅财政厅人社厅关于统一城乡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有关工作的通知》(桂编办发﹝2015﹞85号)规定,按中央统一城乡标准重新核定编制总量超过现有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总量的,不再新增编制,改为核定聘用教师控制数。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的人员,纳入单位岗位设置总量,聘用期间在薪酬待遇、职称评定、竞争上岗、岗位交流、科研立项等方面享受在职人员同等待遇,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在有空编的情况下,可通过考核直接办理入编手续,按本单位原聘岗位等级聘用。
七、补充招聘
本次招聘结束后本年度招聘计划仍有职位空缺的,年内将继续组织补充招聘。
八、加强领导,严肃纪律
(一)本次招聘中小学教师执行“公开、公平、公正”和“竞争、择优”的原则,在县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进行。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招聘工作的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密切配合,确保公开招聘工作有序开展。
(二)指定专人负责报考资格审查工作,按照“谁审查,谁负责”的原则,对于因审查不严允许不符合资格条件人员参加面试引发纠纷或造成不良后果的,由审查人员和招聘单位共同承担相应责任。
(三)实行回避制度。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凡参与招聘工作的人员与考生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主动申请回避。
(四)招聘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及考生在公开招聘工作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五)考生有下列失信行为的记入诚信档案,供招聘单位考察时参考。
1.考生通过现场资格审核后,在面试前未提交书面放弃申请而又不参加面试的,取消本次考试资格。
2.考生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放弃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3年。
3.考生聘用为事业单位人员后无故逾期不报到的,以及试用期内放弃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5年。
九、有关说明
(一)本次招聘不收取报名费和面试费。
(二)考生在报考期间,应及时了解河池人才网发布的最新情况,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招聘聘用的,责任自负。
(三)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辅导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主办方无关。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本公告由凤山县教育局、凤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凤山县教育局人事股:0778-6811756。
附件:1.2020年凤山县自主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报名登记表.xlsx
2.2020年凤山县自主招聘中小学教师(幼儿园)岗位计划表.xls
3.《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19年版)》的专业目录
凤山县教育局 凤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5月11日
广西河池凤山县招聘教师108人公告
凤山县2022年自主招聘教师公告
为加强我县教师队伍建设,优化教师队伍结构,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根据自治区教育厅自治区党委编办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2022年全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补充工作的通知》(桂教教师〔2022〕4号)和河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河池市2022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计划制定及相关工作的通知》(河人社函〔2021〕107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2022年面向社会自主招聘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凤山县2022年自主招聘教师共设45个岗位108人。
(一)高级中学学科教师共14个岗位26人(实名编制16人,聘用控制数10人);
(二)初级中学学科教师共24个岗位43人(实名编制13人,聘用控制数30人);
(三)幼儿园教师共7个岗位39人(实名编制5人,聘用控制数34人)。
具体招聘岗位、招聘人数、资格条件等详见《凤山县2022年自主招聘教师岗位计划表》(附件1);专业要求对照《广西壮族自治区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2年版)》(附件2)。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以及能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81年6月13日至2004年6月13日期间出生);
6.专科学历报考人员,其生源地或户籍必须为广西;本科学历报考人员,其生源地或户籍不受限制;
7.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包括自学考试、教育、网络教育等)的毕业生须在2022年6月13日前取得相应岗位要求的毕业证书;2022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在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岗位要求的毕业证书;
8.按《教师资格条例》规定取得相应的书,报考人员须在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书;
9.具有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具体报名条件以《岗位计划表》要求为准。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
2.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
3.现役军人;
4.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2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2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书报考);
5.已录用为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聘用为河池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2年(含试用期内的人员)或未满原报考岗位服务期限要求;
6.本县在职在编教师(含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人员)及在岗特岗教师;
7.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或被辞聘未满5年的。
8.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9.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人员(教师)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本次自主招聘所涉及的户籍、工作经历、现役、辞退、工作年限、处罚期限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均以2022年6月13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三、报名方式
报名方式为网上报名,报名流程实行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审查、网上查询和网上打印报名登记表。
(一)网上报名时间:2022年6月13日—17日,截止时间为2022年6月17日18:00;
(二)网上报名方法。凡符合报考条件要求的报考者,登录河池人才网(https://hc.gxrc.com/)“凤山县2022年自主招聘教师公告→报名入口”进行网上报名,按提示操作,并按要求上传近期2寸正面免冠彩色蓝底证件照以及招聘岗位所需条件的各项佐证材料原件扫描版;
(三)报名要求。本次自主招聘的报考人员只允许一人报一个岗位,报考人员所填写的报名信息资料必须真实可靠。因网上报名提交的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错误,造成网上资格审查及后续资格审查不通过等后果的,由报考者自行承担责任;
(四)报名所需材料。报名的考生须提供以下材料扫描件各一份,提交的各项材料必须为PDF格式的扫描件,证明材料图片清晰,方向正确。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同一页)。
2.户口簿的户主页及本人页(户主页及本人页同一页,报考幼儿园及初中岗位的提供)。
3.毕业证书(2022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无法提供学历证书原件的,提供所在学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可提供经学校盖章签字的就业推荐表)。
4.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登录学信网→在线认证报告→查看→打印→完成)。
5.(已通过中小学面试合格人员,可提供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6.单位编制本、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服务期限证明材料(已入实名编制、教师聘用控制数人员需提供)。
(五)报名登记表打印方法。已审查通过的报考者,可在报名系统中“我的报名表”中打印。
四、资格审查
由县教育局牵头组织招聘工作资格审查组对报名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查,在资格审查时间内向考生进行反馈报名资格审查结果。资格审查将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凡在报名、面试和体检、考察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个人真实情况的,在任何环节一经查实,都将取消聘用资格,后果由应聘人员个人承担。
资格审查时间为2022年 6月13日9:00至2022年6月18日17:00。招聘单位依据规定的岗位招聘条件在网上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审查,并在2日内提出审查意见。报考者可网上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资格审查的,不得再修改报考信息资料或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在报名时限内,可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等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县教育局、县人社局负责解释。
特别提示:资格审查因报名时间截止后1天内完成网上资格审查,故在报名时间截止最后1天内报考的人员,可能面临因不通过资格审查而失去改报其他岗位的机会。请报考人员自行评估风险,尽早诚信报名。在报名时间截止最后1天内报考的人员,如不通过资格审查而不能改报其他岗位的,责任自负。
五、笔试
(一)笔试对象
1.报考城区学校(凤山县高级中学、城区初中、城区幼儿园)岗位且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
2.报考乡镇学校(乡镇初中、乡村幼儿园)同一岗位报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超过1:3(不含1:3)比例岗位且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乡镇学校同一岗位报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达不到1:3(含1:3)比例的岗位免笔试,直接进入面试。
(二)笔试前资格复审
招聘单位在笔试前5天以公告或电话的方式,通知报名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于笔试前2天到凤山县教育局人事股进行资格复审,复审合格人员领取《笔试通知书》参加笔试,具体复审时间以笔试公告或通知为准。
报名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必须按要求将所需提供的资格审查材料原件及复印件送至县教育局人事股(404室)进行现场资格复审,需提交如下材料(资格复审当天请按以下顺序将材料复印件装订成册提交):
1.《凤山县2022年自主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
2.身份证;
3.户口簿;
4.毕业证;
5.(已通过中小学面试合格人员,可提供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6.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7.个人承诺书;
8.其他证明材料(外县在职在编报名人员提供:单位编制本、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服务期限证明等证件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三)组织笔试
由县教育局牵头组织县人社局及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对需要笔试的岗位且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进行笔试。按同一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1:3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选,达不到1:3比例的按实际人数面试,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同一岗位比例内末位报考人员出现笔试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进入面试人选,笔试成绩不计入面试总成绩,但作为进入面试的依据。笔试内容为教育公共基础知识,笔试时间地点以笔试公告或电话通知为准。
六、面试
(一)发布面试公告。面试入围人选确定后,招聘单位将在“河池人才网”发布面试公告,公布面试入围人选。
(二)面试时间和地点。面试具体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书》及面试公告为准;
(三)面试的内容及形式。本次县级自主招聘所有岗位均通过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教学理论知识、综合分析能力、职业道德、心理素质、仪表仪态、言语表达、思维品质等教学基本素养;
(四)面试的组织管理。由县教育局牵头组织县人社局及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对进入面试的人员进行面试。面试严格实行考场工作人员、考官、考生三抽签制度,即面试当天考场工作人员、考官抽签确定考场,考生抽签确定参加面试的顺序。面试期间,对面试考官、考生和考务人员实行封闭管理。严禁人员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候考室和面试考场。招聘单位不得向面试考官提供考生的个人信息。考官按考生面试序号给予评分。考生面试时不得向考官透露本人姓名、籍贯等个人信息。面试考场的面试过程进行全程录像,录像资料保存一年以上,以备查看;
(五)面试成绩公布。面试总成绩=结构化面试成绩,面试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面试成绩在面试工作结束当天公布。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以上(含60分)为合格。
七、体检和考察
(一)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根据岗位招聘计划人数,按同一岗位考生的面试成绩由高到低以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选。面试成绩不合格的,不能确定为体检、考察人选。同一岗位比例内末位考生出现2人以上(含2人)面试成绩并列时,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通过现场加试方式确定入围体检、考察人选;
(二)实施体检和考察。体检由县教育主管部门会同县人社局统一组织入围体检人选到县级及以上具有相当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实施细则及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和河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考核、审批工作的通知》(河人社发〔2021〕69号)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考生对其他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体检实施机关和体检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对复检项目严格保密。非当日当场复检的项目,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
体检合格人员作为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考察参照《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和《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通知》(中组发〔2014〕9号)要求,如考察不合格或发现在应聘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2022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在2022年7月31日前仍无法提供学历证书、原件者,视为自动放弃聘用处理。
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从同一岗位面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按成绩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如出现递补人员2人以上(含2人)面试总成绩一致,由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通过加试的方式确定递补人员。
凡是重要档案材料不全、个人经历不明、历史状况不清而无法进行有效考察的,以及经有关主管部门确认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人员,不得确定为拟聘用人选。
八、公示、审批和聘用
(一)公示。县教育局根据报考人员的面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按照各招聘岗位人数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在“河池人才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及公示结束后,自愿放弃聘用资格的,不再递补人选。
(二)审批。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审批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三)聘用。招聘单位与新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新聘人员服务期限为3—5年(实名编制5年,教师聘用控制数3年)。签订聘用合同时应约定试用期,试用期为12个月,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服务期限内,其他单位不得以借调或帮助工作等方式将其借出或调走,试用期满考察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予以解聘。如符合享受我县人才激励政策,按规定予以享受。招聘单位下达聘用通知,报考人员再提出自愿放弃或不按时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不再递补。
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的人员,纳入单位岗位设置总量,聘用期间在薪酬待遇、职称评定、竞争上岗、岗位交流、科研立项等方面享受在职人员同等待遇,依法参加社会保险。
九、工作要求
(一)本次招聘执行“公开、公平、公正”和“竞争、择优”原则,严格按照规定的资格条件和工作程序,规范操作。教育部门负责招聘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组织实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对招聘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管理,在县纪委监委人员的监督下进行。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招聘工作的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密切配合,确保自主招聘工作有序开展。
(二)指定专人负责报考资格审查工作。按照“谁审查,谁负责”的原则,对于因审查不严允许资格条件不符人员参加面试引发纠纷或造成不良后果的,由审查人员和招聘单位共同承担相应责任。
(三)实行回避制度。招聘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过程中,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四)违纪处理。招聘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及应聘人员在自主招聘工作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规违纪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十、疫情防控要求
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做到安全有序开展公开招聘工作。在面试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有关要求,严格落实防疫措施,请各位考生理解、支持与配合。具体疫情防控要求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河池市、凤山县疫情防控指挥部要求执行。所有应聘者必须持本人现场应聘当天48小时内(以采样时间为准)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纸质报告、“广西健康码”为绿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为绿码、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方可进入应聘现场参加应聘并佩戴口罩(考生自备)、扫码(主动出示健康码和行程码),体温异常者(超过37.3℃)不得进入应聘现场。
特别提示:
1.本公告及附件中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含本级基数。
2.报名考生在公开招聘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3.报名考生在整个招聘过程中必须保持电话畅通,因考生提供的联系电话有误或未保持电话畅通影响本人报考的,所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负。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凤山县教育局、凤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或研究解决。
招聘工作咨询电话:
凤山县教育局人事股:0778-6816345
凤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股:0778—6811973
附件1.凤山县2022年自主招聘教师岗位计划表2022.6.8.xls
附件2.广西壮族自治区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2年版) (1).xls
凤山县教育局凤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6月8日
广西河池凤山县区域一体化发展工作领导小组招聘公告
凤山县推进东巴凤区域一体化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岗位工作人员的公告
根据《河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河池市政府购买服务岗位人员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河政办发〔2015〕108号)精神。为缓解凤山县推进东巴凤区域一体化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人才队伍人员紧缺现状,提高人才队伍建设,根据工作需要,经县人民政府同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岗位工作人员6名,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自愿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核相结合的办法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及名额
(一)凤山县推进东巴凤区域一体化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人员(一)2名。大专及以上学历。会计与统计核算、国民经济管理、统计学专业。
(二)凤山县推进东巴凤区域一体化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人员(二)2名。本科及以上学历。汉语言文学、法学、工商企业管理专业。
(三)凤山县推进东巴凤区域一体化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人员(三)2名。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专业不限。
三、报名条件
(一)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思想素质,无违法犯罪记录; 爱岗敬业,服从安排,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团结协作精神,身体健康,能吃苦耐劳。
(二)年龄在35周岁以下。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身体条件的人员。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受处分期间或者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法律法规规定不宜参加招聘的情形。
四、招聘程序和方法
招聘工作在凤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导下由凤山县推进东巴凤区域一体化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县纪委监委全程监督。采取现场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及考核等步骤进行。
(一)报名时间、地点和要求
1.报名时间:2022年3月21日至2022年3月23日止(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
2.报名地点:凤山县凤城镇民安路5号(凤山县推进东巴凤区域一体化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1室,联系电话:廖煜13558089268,周玲琳13557886350)。
3.报名要求: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应聘人员本人对照招聘岗位的资格条件,到报名地点进行报名。
报名须提供以下材料:(1)《凤山县政府购买服务岗位人员报名登记表》(请自行下载附件填写);(2)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户口簿以及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的证件原件和复印件。报名者应对报名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将取消招聘资格。
(二)资格审查
1.应聘人员报名时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对符合资格条件的给予办理报名登记手续,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予办理报名手续,并向应聘者说明原因。
2.报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达不到1:3比例(含1:3)或者超过1:3比例又达不到24人(含24人)的岗位,免笔试,直接面试;招聘岗位报名资格审核通过人数超过24人以上(不含24人)的岗位,必须通过筛选后按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
3.筛选方式为笔试。笔试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进入面试,比例内末位报考人员出现笔试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进入面试范围人选。笔试成绩不计入个人招聘总成绩,但作为进入面试的依据。笔试时间、地点以电话或书面通知为准。
(三)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仪表举止、语言表达、综合分析能力、计划与组织协调能力、应变能力、求职动机与职位匹配性、逻辑思维能力、协调沟通等综合素质。
1.根据报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通过筛选后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报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报名人数进入面试。
2.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面试结束后,当场进行统计并公布成绩。面试成绩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体检、考核人选。
3.面试成绩为最终招聘成绩。面试成绩出现末位并列时,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或现场评委商定加试来确定入围体检、考核人选。
4.面试时间、地点以电话或书面通知为准。
(四)体检和考核
1.体检。根据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由人社部门统一组织到县级以上具有相当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工作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执行。
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有国家制定的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自行负担。
2.考核。体检合格人员作为考核对象,考核工作由县发展和改革局负责组织实施。考核参照《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核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和《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通知》(中组发〔2014〕9号)要求实施,如考核不合格或发现在应聘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
体检、考核不合格或自愿放弃体检、考核的,应从报考同一岗位且面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没有递补人选的,取消岗位招聘。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拟聘人员。
五、疫情防控要求
根据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考试当天考生应当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证明,经现场查验“四码”且测量体温正常(<37.3℃)方可参加考试;持“广西健康码”非绿码的报考人员和有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及国(境)外旅居史的报考人员按广西壮族自治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有关要求执行。
报考人员参加考试,须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并全程佩戴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
六、待遇和管理
(一)聘用待遇
1.本次招聘的工作人员属于政府购买岗位,工资待遇按照凤山县政府购买服务岗位人员相关政策执行。
2.按规定享受“五险”待遇,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五险”费用单位部分由单位缴纳,个人部分从工资中扣除。差旅补助等待遇按凤山县统一规定执行;休假待遇按用人单位请休假制度享受相应休假。
(二)聘用管理
实行劳动合同制度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单位制度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对聘用人员进行人事及日常管理、平时考核、年度考核。合同期为1年,试用期为1个月,合同期满后,根据相关政策,单位将与工作表现良好的人员进行续签。
七、有关说明
(一)凡在报名、面试和体检、考核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个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二)应聘人员必须提交准确、畅通的联系电话,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的,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三)本招聘公告由凤山县推进东巴凤区域一体化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2022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