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广西河池市环江县城市管理执法局招聘城市管理执法协管员公告

  

  环江毛南族自治县城市管理执法局2022年公开招聘城市管理执法协管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经自治县党委、人民政府同意,环江毛南族自治县城市管理执法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协管员9名。为确保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招聘人数及对象

  招聘协管员人数9名。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遵守法律法规和单位的规章制度,服从领导安排,热心城市管理工作。

  2.生源地或常住户口为环江县的人员。

  3.中专及高中以上学历,男性身高在160cm以上,女性身高在150 cm以上,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5年9月1日至2003年9月1日期间出生)。

  4.符合城市管理执法协管员工作职责要求的其他条件。

  复员退伍军人或具有C类及以上驾驶执照并有两年驾驶经验者在相同条件下优先录用。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曾被辞退或被开除公职的;

  4.有精神病史的;

  5.存在不适宜担任城市管理执法协管员其他情形的。

  二、招聘的基本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原则;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报考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9月6日至9月15日,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2.报名地点:环江毛南族自治县思恩镇新建路北三巷16号(自治县城市管理执法局三楼),咨询电话:0778-8872736。

  3.报名手续:报名者需持本人户口本、身份证、毕业证、退伍证、驾驶执照等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及本人近期2张免冠小二寸彩照和1张五寸生活照到报名处报名,填写《环江毛南族自治县城市管理执法局公开招聘城市管理执法协管员报名登记表》(简称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报名登记表电子版在环江县人民政府网公告栏自行下载)。并将本人填写《报名登记表》电子版发送到执法局邮箱:hjzhzfj2736@163.com。

  4.免费报名。

  (二)资格审查

  由环江毛南族自治县城市管理执法局按照招聘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经资格审查合格的,列为面试人选,并于报名时间截止后5个工作日内,将资格审查结果告知报考者,并通知资格审查合格的报考者参加面试。

  (三)面试

  资格审查合格的报考者全部参加面试。未达到1:3比例的按实有人数进入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面试主要测试与岗位相适应的综合素质与能力。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面试成绩达不到60分,不得确定为考察人选。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组织管理 。面试设置主考官一名、考官六名。考生采取抽签确定参加面试顺序。面试期间,严禁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面试考场。招聘单位不得向面试考官提供考生的个人信息。考官按考生面试序号给予评分。考生面试时不得向考官透露本人姓名、籍贯、毕业院校、工作单位、父母情况等个人信息。凡透露本人姓名的,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其余酌情扣3—5分处理。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当天公布。

  四、体检、考察

  根据招聘岗位人数,按报考人员的面试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以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选。

  报考者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体检、考察的,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没有递补人选的,取消岗位招聘计划。

  根据考生面试成绩,按招聘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核人员。

  (一)体检

  体检由自治县城市管理执法局统一组织到县级以上具有相当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规定执行。

  对《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中的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场复检。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体检实施机关和体检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对复检项目严格保密。原则上,非当日当场复检的项目,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的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考察

  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负责。考察应成立考察工作小组,每组应有2名以上工作人员组成。考察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考察的同时,要进行报考资格复审。考察结束后应形成书面材料,确定考察意见为合格或不合格。经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五、聘用

  根据面试成绩、体检、考核结果择优拟定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并按规定程序审批通过后正式聘用。由环江毛南族自治县城市管理执法局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二年,试用期二个月(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内),试用期内不符合要求的予以解聘。被解聘或自动离职的人员,将从本次未被聘用的考生按照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并按有关程序予以聘用。

  六、工资待遇

  聘用人员工资待遇参照《环江毛南族自治县政府购买服务岗位人员管理办法(试行)》(环政发[2016]25号)发放,外出出勤有加班补助,扣除五险一金后,月收入约2500-3000元。

  

环江毛南族自治县城市管理执法局

  

2022年9月6日

  附件:公开招聘协管员报名登记表.xls

  

  

  

2022年广西河池市事业单位招聘642人公告

  

》》》复习资料推荐: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点击查看)综合应用能力(点击查看)

  


  

河池市2022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满足河池市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需要,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22年度设区市以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桂人社函〔2022〕72号)和《河池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河政办发〔2010〕40号)等有关规定,决定组织实施河池市2022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全市11个县(区)和28个市直事业单位共计划招聘工作人员642人。为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下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6年4月11日至2004年4月11日期间出生)。

  

报考县乡事业单位招聘岗位的人员,报考定向招聘“部队退役士兵、大学生退役士兵或高校人民武装学院毕业生”岗位的人员,具有硕士学位研究生或中级职称或技师的人员,报考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1年4月11日以后出生)。

  

报考乡镇卫生院招聘专业技术岗位的人员,报考定向招聘“随军家属”、村“两委”成员岗位的人员,具有博士学位研究生或副高级以上职称或高级技师的人员,报考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以下(1976年4月11日以后出生)。

  

没有明确放宽年龄要求的岗位,一律不作放宽。

  

7.中专(含中技、高中)学历的报考人员,其生源地或户籍必须为河池市;大专学历的报考人员,其生源地或户籍必须为广西。

  

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包括自学考试、教育、网络教育等,下同)的毕业生,须在2022年4月11日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以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证书。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职业院校毕业生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21〕82号)精神,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分别按相当于大专、本科学历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

  

8.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具体岗位的相关资格条件详见《河池市2022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本次招聘岗位涉及到的专业要求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2年版)》的专业目录(附件2)。

  

(二)报考定向招聘岗位分别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报考定向招聘“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岗位的,须在河池服务期满或服务满2年且在岗、考核称职(合格)。“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包括: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大学生村官)、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党建工作组织员(基层岗位)。只能报考工作地所在县(区)的岗位,不得跨县(区)报考。

  

在军队服现役满5年(含)以上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可以报考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定向招聘的岗位,同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共享事业单位定向招聘计划,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大学生退役士兵。

  

2.报考定向招聘村“两委”成员岗位的,须连续担任定编定工全额补贴村“两委”成员满3年(含累计满3年)且在岗。需由个人向所在乡镇(街道)提出报名申请,经乡镇(街道)审核推荐、县级党委组织部资格预审合格后,方可在网上报名。只能报考工作地所在县(区)的岗位,不得跨县(区)报考。

  

3.报考定向招聘“脱贫户家庭(原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大学生”岗位的,需由个人提出报名申请,经所在乡镇(街道)资格预审合格后,方可在网上报名。只能报考生源地或户籍所在县(区)的岗位,不得跨县(区)报考。

  

4.报考定向招聘“部队退役士兵、大学生退役士兵或高校人民武装学院毕业生”岗位的,生(兵)源地或户籍须为河池市或报考岗位所在县(区)。

  

5.报考定向招聘“随军家属”岗位的,应为经部队师(旅)级以上单位机关批准并已办理随军随队手续,且非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含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和公立医院聘用人员制数)的驻河池部队现役军人配偶(或按有关政策享受同等待遇人员)。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原则,河池市直单位定向招聘随军家属岗位,限驻河池市直部队现役军人配偶报考;各县(区)定向招聘随军家属岗位,限驻本县(区)部队现役军人配偶报考。

  

曾是“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部队退役士兵、大学生退役士兵或高校人民武装学院毕业生”、“随军家属”,已被录(聘)用为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能报考定向招聘“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部队退役士兵、大学生退役士兵或高校人民武装学院毕业生”、“随军家属”的岗位。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2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2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书报考)。

  

2.现役军人。

  

3.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

  

4.已聘用为河池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含实名编制、聘用教师控制数、公立医院聘用人员控制数、定编定岗不定人)未满2年(含试用期内)或未满原报考岗位服务期限要求的。

  

5.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或被辞聘未满5年的。

  

6.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审查的;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7.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开除公职的。

  

8.被开除中国党党籍的。

  

9.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10.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11.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以及《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第二十四条规定的回避关系的岗位。

  

本次招聘所涉及的服务期限、工作年限、任职年限、处罚期限以及户籍、现役、基层工作经历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均以2022年4月11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二、报考程序

  

(一)岗位查询

  

报考人员从2022年4月7日起,可以登录河池人才网(网址:https://hc.gxrc.com/)、河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网址: http://rsj.hechi.gov.cn/)查阅《岗位表》。

  

报考人员对《岗位表》中的专业、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资格等资格条件需要咨询时,请直接与《岗位表》所列资格审查单位联系。

  

(二)网上报名

  

本次考试采取网络报名,实行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审查、网上查询、网上缴费、网上打印笔试准考证和报名登记表。报考人员可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河池人才网(网址:https://hc.gxrc.com/)进入“河池市2022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栏”,按系统提示的操作步骤,进行注册并报名。

  

1.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登录网上报名系统,如实填写相关个人信息资料,提交报考申请。报名信息经确认后无法修改。报考人员只能选报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不得用新、旧两个居民身份证重复报名,报名和考试时使用的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并理解岗位资格条件,认真填写诚信报考承诺书。报名时在网上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因网上报名提交的申请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错误填写报名信息,而造成网上资格审查、面试资格审查、考核不通过等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责任。报考人员填写虚假信息资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或考试成绩。报考人员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的有关规定处理。

  

网上报名时间:2022年4月11日8:30至4月15日17:00。

  

2.报名资格审查。采取网上资格审查方式。市直单位的资格审查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县(区)及以下单位的资格审查工作由县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实施。网上资格审查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岗位条件的最终依据,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考试全过程。任何时候发现报考人员有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弄虚作假的情形,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已聘用的人员应当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报考人员可于2022年4月11日8:30至4月19日17:00期间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2022年4月11日8:30至4月15日17:00期间,报名确认前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直接在网上改报其他岗位;报名确认后尚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者已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

  

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名称不完全一致的,如报考人员所学核心课程与报考岗位要求专业的核心课程80%以上相同,可认为符合报考条件。由报考人员在报名时自行举证(附件4)。

  

对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资格审查单位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资格审查单位须说明原因。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等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解释。各县(区)、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应严格按照公告公布的岗位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因审查不严造成失误的,由各县(区)、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承担相应责任。报考人员在网上资格审查期间不需寄送纸质的报考申请材料。

  

特别提示。在报名时间截止最后1天内报考的人员,可能面临因不通过资格审查而失去改报其他岗位的机会。请报考人员自行评估风险,尽早诚信报名。在报名时间截止最后1天内报考的人员,如不通过资格审查而不能改报其他岗位的,责任自负。

  

(三)网上缴费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报名系统缴

  

纳2科考试费100元(每人每科50元)。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的,视为放弃报考。

  

需减免笔试考试费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须于2022年4月20日12:00前在报名系统中提交考试费减免申请,审核通过可直接免交考试费。具体办理流程可在河池人才网查询。

  

需领取票据的,报考人员完成报名缴费工作5个工作日后可登陆广西人事考试电子票据发放服务平台下载非税电子票,网址http://www.gxpta.com.cn/contents/39/2419.html。

  

网上缴费时间:2022年4月11日8:30至4月20日17:00。

  

(四)岗位改报

  

市直单位计划招聘人数与缴费人数比例一般应达到1:3方可开考。

  

县(区)及以下岗位;定向招聘“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村“两委”成员、“脱贫户家庭(原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大学生”、“部队退役士兵、大学生退役士兵或高校人民武装学院毕业生”、“随军家属”岗位,按实际缴费人数开考。

  

市直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须于2022年4月25日17:00前将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招聘岗位情况报河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考人数少于计划招聘人数的岗位,将减少招聘计划;无人报考的岗位,将取消招聘计划,并在河池人才网公布。

  

报考人员已通过资格审查且缴费成功,但所报考岗位因达不到开考比例而取消招聘计划的,接到资格审查单位通知后,可于2022年4月28日8:30至17:00期间改报其他岗位,并在2022年4月28日8:30至17:00期间查询资格审查结果。岗位改报期间,原属于免费岗位改报到其他岗位的,报考人员须补缴考试费用,时间截止至17:00,其他报考人员岗位改报期间无需重新缴费。未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岗位的,视为放弃报考。

  

(五)打印报名登记表、笔试准考证

  

报名成功的报考人员,自行在网上报名系统下载、打印报名登记表和笔试准考证。

  

打印报名登记表、笔试准考证时间:2022年5月13日8:30至5月21日10:00。

  

报名登记表、笔试准考证是报考人员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的重要凭证,须妥善保管至公示拟聘用阶段。

  

三、笔试

  

(一)笔试科目和内容

  

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分值满分均为150分。

  

考试类别分为综合管理类(A类)、社会科学专技类(B类)、自然科学专技类(C类)和医疗卫生类(E类)。医疗卫生类岗位《综合应用能力》分为中医临床岗位、西医临床岗位、药剂岗位、护理岗位、医学技术岗位、公共卫生管理岗位6个类别的测试。报考人员根据报考岗位要求的测试方向,对应参加相应类别考试。

  

考试范围可参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年版)》(附件3)。

  

(二)笔试时间地点

  

2022年5月21日(星期六)

  

具体安排为:上午 08:30—10:0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00—12:00综合应用能力

  

具体考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三)考试方式

  

两个科目连续进行考试,中间不间断。两个科目题本为合订本,题本考试开始前发放,各科答题卡分别发放,具体流程详见笔试准考证。

  

报考人员参加笔试,须携带本人笔试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

  

(四)照顾加分

  

对少数民族报考人员给予照顾加分,分值为3分,计入笔试总成绩。

  

(五)笔试总成绩

  

笔试总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照顾加分。

  

(六)笔试其他要求

  

命题、阅卷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统一组织。

  

报考人员可登陆河池人才网查询笔试成绩。笔试合格分数线由河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划定。

  

笔试成绩查询、公布笔试合格分数线时间:2022年7月中上旬。

  

四、面试

  

(一)确定面试入围人选及资格审查

  

招聘单位根据计划招聘人数与面试人选1∶3的比例,按照同一岗位报考人员的笔试合格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选。

  

比例内末位报考人员出现笔试合格总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进入面试范围人选。笔试合格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人选。没有达到笔试合格人员的招聘岗位,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各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市直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通知面试入围人选传真或邮寄本人报名申请材料进行面试资格审查。同时,还应以电话或手机短信等形式确认。

  

报考人员提供的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提供的申请材料或信息不实,涉及报考资格的,由资格审查主管部门报河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取消面试资格。凡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的有关规定处理。

  

出现未通过资格审查或自愿放弃面试资格人员的,按照笔试合格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面试人员,递补人选的资格审查同上。放弃面试资格的报考人员须提交书面申请,不按要求提交书面放弃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由2名工作人员做好记录并签字确认。

  

面试入围人选要核实《报名登记表》有关内容,并亲笔签名。

  

面试资格审查时间以实际发布的面试资格审查公告为准。

  

(二)发布面试公告

  

面试人选确定后,由河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河池人才网发布面试公告。面试公告发布后,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不再递补面试人选。

  

发布面试公告时间:面试前一个星期。

  

面试时间:2022年7月中下旬。具体时间、地点见面试公告。

  

(三)面试资格复审

  

面试前,各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市直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将现场对进入面试的人员进行面试资格复审。因资格复审不严造成失误的,由各县(区)、市直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承担相应责任。报考人员应提供报名申请材料的原件。报考人员不能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提供真实有效证件(如身份证、毕业证、、准考证、报名登记表、专业技术资格证等),或《报名登记表》填写虚假信息的,各县(区)、市直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有权取消报考人员的面试资格,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

  

2022年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在资格复审阶段无法提供学历、书原件的,可提供毕业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原则上,2022年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提供学历、书原件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7月31日,逾期视为放弃聘用资格。

  

对通过面试资格复审的,由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市直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发放面试通知书。

  

面试资格复审时间:在面试前的3天内进行。

  

(四)实施面试

  

1.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或者结构化面试+实际操作能力(专业)测试两种方式进行。结构化面试由河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实施。采取结构化面试+实际操作能力(专业)测试的岗位,除参加结构化面试外,还需参加实际操作能力(专业)测试,实际操作能力(专业)测试由招聘单位负责组织实施。面试时间、地点以实际公布的面试公告为准。

  

2.面试组织管理。面试严格实行考场工作人员、考官、考生三抽签制度,即面试当天考场工作人员、考官抽签确定考场,考生抽签确定参加面试的顺序。面试期间,对面试考官、考生和考务人员实行封闭管理。严禁人员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候考室和面试考场。招聘单位不得向面试考官提供考生的个人信息。考官按考生面试序号给予评分。考生面试时不得向考官透露本人姓名、籍贯等个人信息。

  

3.面试成绩。结构化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实际操作能力(专业)测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面试成绩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体检、考核人选。

  

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岗位:面试总成绩=结构化面试成绩。

  

采取结构化面试+实际操作能力(专业)测试的岗位:面试总成绩=结构化面试成绩×50%+实际操作能力(专业)测试成绩×50%。

  

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当天公布。

  

(五)综合成绩确定

  

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50%+面试总成绩。

  

笔试总成绩、面试总成绩、综合成绩均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五、体检和考核

  

(一)确定体检和考核人选

  

招聘单位根据计划招聘人数与体检、考核人选1:1的比例,按照同一岗位报考人员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考核人选。综合成绩相同时,以面试成绩高的为确定人选;综合成绩、面试总成绩都相同时,以《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科目成绩高的为确定人选。

  

(二)实施体检和考核

  

体检由同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会同招聘单位,统一组织到县级以上具有相当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工作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 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执行。

  

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有国家制定的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自行负担。

  

按《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的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对有当日当场复检要求的体检项目,复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执行。报考人员对其他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体检实施机关和体检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对复检项目严格保密。原则上,非当日当场复检的项目,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

  

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拟聘人员。

  

体检、考核不合格或自愿放弃体检、考核的,应从报考同一岗位且面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考核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或承担聘用考核工作的单位(部门)进行。考核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和《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通知》(中组发〔2014〕9号)要求,按照新时期好干部标准,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核对象的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心理素质、遵纪守法、诚信记录、学习和工作表现、志愿服务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凡是重要档案材料不全、个人经历不明、历史状况不清等无法进行有效考核的,达不到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应当具备的条件或者不符合报考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不得确定为拟聘用人选。

  

体检和考核时间:2022年8月中上旬。

  

六、公示和聘用

  

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市直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根据报考人员的综合成绩、体检结果和考核情况,按照各招聘岗位人数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在指定的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审批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招聘岗位人员已下达聘用通知,报考人员再提出自愿放弃或不按时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2022年12月31日前,空缺岗位可从报考同一岗位且面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公开招聘的新进人员,应当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公示和聘用时间:2022年8月底前。

  

七、相关政策

  

(一)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志愿服务激励办法(试行)》(桂文明委发〔2017〕4号),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有良好志愿服务记录的志愿者。

  

(二)港澳台居民报名根据《关于做好居民在桂事业单位就业工作的通知》(桂人社函〔2017〕863号)和《关于做好港澳台居民到内地事业单位就业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函〔2017〕259号)有关规定执行。

  

(三)根据《退役军人保障法》、《广西壮族自治区退役士兵安置办法》(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122号)、《关于促进新时代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退役军人部发〔2018〕26号)等规定,对符合报考条件的退役军人予以政策倾斜。

  

(四)用人方式为聘用教师控制数、公立医院聘用人员控制数和定编定岗不定人的岗位,不办理入编手续,名单报同级机构编制、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人员纳入单位岗位设置总量。聘用期间在薪酬待遇、职称评定、竞争上岗、岗位交流、科研立项等方面享受在编人员同等待遇,依法参加社会保险。

  

八、纪律监督

  

(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是公开招聘工作的主管机关,对招聘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管理。各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要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切实加强对招聘工作的领导,精心组织,确保招聘工作有序开展。

  

(二)各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要严格按照规定的资格条件、工作程序、时间要求规范操作,坚持原则、照章办事,自觉不正之风的干扰,接受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对违反有关政策规定的,应立即予以纠正,如发现违纪违规或弄虚作假行为,视情节轻重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触犯刑律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九、疫情防控

  

在考试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有关要求,严格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人员理解、支持和配合。具体疫情防控要求将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届时在河池人才网发布,请及时关注。

  

特别提示:

  

1.本公告及附件中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含本级基数。

  

2.报考人员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核等相关环节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报考人员应当诚信报考,签订诚信报考承诺书,对在面试资格审查、面试等后续环节随意放弃资格的,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将依照规定进行诚信记录。

  

3.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各类培训机构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主办方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咨询电话:河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0778-2558810

  

河池市人事培训考试中心:0778-2303185

  

附件1:河池市2022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hc)

  

附件2: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年版).pdf

  

附件3:广西壮族自治区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2年版).xls

  

附件4:河池市2022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专业核心课程相同举证审批表(hc).doc

  

河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4月7日

2022年广西河池天峨县招聘中小学教师86人公告

  天峨县2022年第一次自主招聘中小学教师公告

  

  为了满足我县中小学校、幼儿园教师需求,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根据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桂人社规〔2021〕7号)及河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优化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若干措施的通知》(河人社发〔2021〕61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决定面向社会自主招聘中小学(园)教师86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自主招聘共设35个岗位86人(实名编制10个岗位21人,聘用教师控制数25个岗位65人)。

  (一)实名编制

  1.天峨县高级中学:共9个岗位20人;

  2.县直属机关第二幼儿园:共1个岗位1人。

  (二)聘用教师控制数

  1.天峨县高级中学:共10个岗位40人;

  2.县直初级中学:共11个岗位15人(其中,天峨县中学6个岗位9人,县民族中学5个岗位6人);

  3.县直幼儿园:共4个岗位10人(其中,县幼儿园3个岗位8人,县直属机关第二幼儿园1个岗位2人)。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作风正派,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具有履行聘用岗位职责的文化程度、专业知识、工作能力;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6年7月31日至2004年7月31日期间出生)。

  (二)招聘对象和其他条件

  具体报名条件以《天峨县2022年自主招聘中小学教师岗位计划表》(以下简称《计划表》)为准。招聘专业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1年版)专业要求。

  由于一般在7月上中旬发放给考生,如果个别考生未能在7月31日前拿到书,但已在教师资格认定所报教育局资格审查合格,可向认定所报教育局申请先开具教师资格认定审查合格证明,否则招聘单位将取消考核和聘用资格。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列入招聘范围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

  3.现役军人;

  4.已录用为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聘用为河池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2年(含试用期内的人员)或未满原报考岗位服务期限要求的;

  5.在读的非2022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2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书参加招聘);

  6.公务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

  7.本县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含聘用控制数);

  8.在党纪政纪处分期内或者正在接受有关部门立案审查调查的;

  9.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10.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本次招聘所涉及的学历、学位、职(执)业资格、服务期限、工作年限、现役、辞退、处罚期限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均以2022年7月31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三、招聘方式

  由天峨县自主招聘中小学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参加区内举办的高校毕业生招聘会、双选会或人才交流大会,现场设点,招聘计划表同时在有关高校招聘现场公布。经现场报名、资格审查,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对应聘人员采取直接面试,面试合格的,签订就业意向协议书。

  四、招聘程序

  (一)第一次招聘时间和地点

  参加河池学院2022届师范类毕业生就业双选会。

  1.时间:2021年12月25日(星期六),9:00—17:00。(其中9:00—12:00报名,13:00—17:00面试);

  2.地点:河池学院逸夫楼广场。

  场次双选会(人才交流大会)招聘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待定,招聘人数按专场时间顺序招满即止。

  (二)报名要求

  1.往届毕业生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复印件各一份。

  2.2022届毕业生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所就读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各一份,并填写《个人承诺书》。

  3.报名考生须填写《天峨县2022年自主招聘中小学教师报名登记表》1份(在招聘现场提供,也可自行在河池人才网下载填写打印),并贴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

  身份证、毕业证、、等个人证件需提供原件,审核后退回本人。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对报名考生进行资格审查,不到现场核验相关材料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考生提交的报名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否则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个人自负。

  (三)面试

  按要求对应聘者进行洽谈面试,具体时间、地点临时选定,面试考官由本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按有关规定统一选派。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60分以上为合格,面试成绩不合格的不得列为体检、考核人选。

  (四)确定意向人选

  根据洽谈、面试情况,确定意向人选,签订就业意向协议。

  (五)体检、考核

  1.体检。根据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由县教育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到县级以上具有相当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工作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执行。

  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有国家制定的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自行负担。

  2.考核。体检合格人员作为考核对象,考核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考核参照《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核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和《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通知》(中组发〔2014〕9号)要求,如考核不合格或发现在应聘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原则上,应届毕业生在2022年7月31日前仍无法提供学历、书、原件者,作为自动放弃聘用处理。

  (六)公示和聘用

  1.经公示无异议的,由天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2.招聘单位与新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新聘人员服务期限为3年。签订聘用合同时应约定试用期,试用期为12个月,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予以解聘。如符合享受我县人才激励政策,按规定予以享受。

  3.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的人员,纳入单位岗位设置总量,聘用期间在薪酬待遇、职称评定、竟争上岗、岗位交流、科研立项等方面享受在职人员同等待遇,依法参加社会保险。

  五、其他要求

  (一)本次自主招聘中小学教师执行“公开、公平、公正”和“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按照规定的资格条件和工作程序,规范操作。天峨县2022年自主招聘中小学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切实加强对招聘工作的组织协调工作,确保公开招聘工作有序开展。

  (二)同一岗位比例内末位考生出现两人以上面试成绩并列时,由派出的招聘工作组商定或现场评委商定加试来确定入围体检、考核资格人员。如有入围体检、考核的考生自愿放弃体检、考核资格的,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名额,面试成绩不合格的不得列为替补人选。拟聘用人员名单一经在网上公示,各个招聘岗位如有拟聘人员自愿放弃聘用资格或者出现被举报经查实的,不再递补聘用对象。

  (三)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凡参与招聘工作的人员与考生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主动申请回避。

  (四)特别提示

  1.本公告及附件中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含本级基数;

  2.报名考生在公开招聘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3.根据疫情防控要求,参加公开招聘考试的所有人员须主动配合,严格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做好个人防护工作,并佩戴口罩(口罩自备)、出示健康码、测量体温,验证后方可进入考点;

  4.报名考生在整个招聘过程中必须保持电话畅通,因考生提供的联系电话有误或未保持电话畅通影响本人报考的,所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负。

  通讯方式如有变化,应及时联系招聘单位变更联系电话,以免错失聘用机会。因个人通讯不畅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负。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天峨县教育局、天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招聘工作联系电话:

  天峨县教育局人事股:0778-7831109,联系人:冉景恩

  天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和工资福利股:0778—7830200,联系人:罗庆龙。

  附件:

  1.天峨县2022年自主招聘中小学教师岗位计划表2021.12.15

  2.天峨县2022年自主招聘中小学教师报名登记表2021.12.15

  3.个人承诺书2021.12.15

  4.关于印发《天峨县引进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专业人才激励暂行规定(修订)》的通知.pdf

  

天峨县教育局 天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2月14日

  

2022年广西河池南丹县教育卫生系统招聘192人公告

  南丹县2022年自主招聘教育卫生系统工作人员公告

  

  为满足南丹县教育、卫生系统补充工作人员需要,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加强基层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桂人社发〔2017〕60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5部门《关于印发<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措施>的通知》(桂人社规〔2018〕28号)、河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优化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若干措施的通知》(河人社发〔2021〕61号)精神,2022年南丹县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育、卫生系统工作人员192名。现就做好招聘工作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6年1月1日至2004年1月1日期间出生;其中报考六寨中心卫生院岗位的人员,报考年龄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1年1月1日至2004年1月1日期间出生);

  7.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包括自学考试、教育、网络教育等,下同)的毕业生,须在2021年12月1日前取得岗位所需相应的毕业证、书;2022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在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岗位所需相应的毕业证、书;所有招聘对象需在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岗位要求的相应从业资格证书;

  8.具有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具体岗位的相关资格条件以《2022年南丹县教育系统自主招聘教师计划表》、《2022年南丹县卫生系统自主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附件1、2)为准。

  本次招聘岗位涉及到的专业要求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1年版)》的专业目录(附件3)执行。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2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2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书报考);

  2.现役军人;

  3.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

  4.已录用为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未满原报考岗位服务期限要求的(含试用期内的人员);南丹县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含教育系统特岗教师、卫生系统“定编定岗不定人”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开除公职的;

  6.被开除中国党党籍的;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8.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行回避制度。

  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与单位负责人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负责事业单位聘用、考核、奖励、处分、人事争议处理等职责的人员履行职责,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与本人有利害关系的;与本人近亲属有利害关系的;其他可能影响公正履行职责的。

  二、招聘方式步骤

  本次招聘在河池人才网发布公告,通过参加高校双选会、专场招聘会等形式进行招聘,采取直接面试、体检、考核的方式进行。

  (一)招聘方式

  1.结合南丹县计划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派出南丹县招聘工作组参加自治区高校、人社部门组织的高校毕业生招聘会、双选会或政府所属人才交流服务机构组织的人才招聘会,亦可根据南丹县实际情况,组织招聘单位到全国部分高校举办专场招聘会。

  2.针对参加招聘会(双选会)招聘后仍有空缺的职位,视招聘情况可在南丹县组织举行专场招聘会,招聘方式依照参加招聘会、双选会形式进行。

  (二)招聘时间

  2021年12月至2022年6月。各场次招聘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在河池人才网上公布,或以其他适当的方式公布。

  (三)招聘步骤

  1.组织报名。

  招聘工作组到双选会或专场招聘会现场设点,接受应聘人员报名,报名人员填写《南丹县2022年自主招聘教育、卫生系统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三份,附件4)及相关报名表格。报名时间、地点详见各场次双选会或专场招聘会信息。

  2.资格审查。

  由招聘单位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同时对报名人员进行初步筛选。

  3.进行面试。

  (1)确定面试人选。根据报名情况,从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报名人员中按不低于1:3比例筛选确定面试人选,报名人数达不到1:3的直接进入面试。

  (2)组织命题。面试题本由派出的招聘工作组组长组织考官现场命题。

  (3)组织面试。面试时间、地点临时选定,考官组按要求对应聘者进行洽谈、面试。每个面试考场的考官人数由3—7人组成,由南丹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选派。面试成绩满分100分,60分以上为合格。

  (4)确定体检对象。经洽谈、面试,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可列为体检对象,由现场招聘工作组确定并签订就业意向协议。如体检对象放弃体检资格的,从放弃体检考生面试当天同考场同职位面试成绩合格人选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序依次递补(不得从其他场次面试合格人员中递补)。

  4.体检和考核工作。

  (1)体检。根据与考生签订就业意向协议情况,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在纪检监察部门的全程跟踪监督下,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会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到县级以上(含县级)具有相应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在自治区制定出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专门的体检标准及相关规定之前,本次招聘体检标准和相关要求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及要求执行。体检所需经费由考生自行承担。考生对体检初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体检结论被告知后7个工作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经审核同意后,由体检实施机关在规定时间内联系到符合条件的医院进行复检一次,并作为最终的体检结果。在7个工作日内不提出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属当日、当场复检项目的,只能在当日、当场申请复检。经复检,体检最终结论仍不合格的,从体检不合格者面试当天同考场同职位面试成绩合格人选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序依次递补(不得从其他场次面试合格人员中递补)。

  (2)考核。经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核程序。考核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人社部门组织招聘单位实施。主要考核报考人员的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勤政廉政等情况,并对报考人员资格条件及相关情况再次进行复查。如考核中发现不具备应聘资格条件或出现考核结论定性为不合格的,从考核不合格考生面试当天同考场同职位面试成绩合格人选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序依次递补(不得从其他场次面试合格人员中递补)。

  5.公示、审批和聘用。

  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根据考生的体检、考核结果,按1:1的比例向县人社部门报送拟聘人选,经县人社部门审定,并在河池人才网公示,公示期为7日。公示期间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名单一经在网上公示,各个招聘岗位如有拟聘人员自愿放弃聘用资格或者出现被举报经查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再递补聘用对象。

  三、工作要求

  (一)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切实做好南丹县2022年自主招聘教育、卫生系统工作人员工作。

  (二)参与招聘工作的人员要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坚持公平、公正的原则,照章办事,严格程序,自觉不正之风的干扰。

  (三)南丹县纪检监察部门及招聘单位的纪检、监察人员要对招聘工作的各环节进行监督,如发现有违规或弄虚作假行为,要立即予以纠正,视情节轻重对有关人员进行严肃处理,确保各项工作顺利进行。

  特别提示:

  1.本公告及附件中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含本级基数。

  2.报考人员应按照疫情防控工作要求,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做好个人健康监测并如实申报,确保顺利参考。同时,在整个招聘期间须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如有变化,应及时联系招聘单位变更联系电话,以免错失聘用机会,如因通讯不畅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3.报考人员在考试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核等相关环节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报考人员应当诚信报考,对在已公示聘用后无正当理由随意放弃聘用的,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将依照规定进行诚信记录。

  4.本次招聘所涉及的服务期限、工作年限、任职年限、处罚期限以及户籍、现役、基层工作经历等的时间计算,均以2021年11月30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南丹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招聘工作联系电话:

  南丹县教育局人事股:0778-7238547

  南丹县卫生健康局人事股:0778-7216079

  南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0778-7213685

  附件1:南丹县2022年教育系统自主招聘教师计划表、南丹县2022年卫生系统自主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2021.12.6

  附件2: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1年版)2021.12.6

  附件3:南丹县2022年自主招聘教育、卫生系统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2021.12.6

  

南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南丹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南丹县教育局

  

南丹县卫生健康局

  

2021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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