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广西河池学院招聘14人公告
河池学院2022年度第二轮公开招聘非实名人员控制数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及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工作需要,现将我校2022年度第二轮公开招聘非实名人员控制数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学校简介
河池学院坐落于风景秀丽、交通便利的桂西北历史文化名城、全国优秀旅游城市、壮族歌仙刘三姐的故乡——广西河池市宜州区。学校的前身是创建于1951年的广西省宜山师范学校,历经广西宜山专区师范学校、柳州师专、广西河池地区宜山师范学校(后更名为广西宜州民族师范学校)、河池师范专科学校、河池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等办学阶段,2003年4月,经国家教育部批准,在河池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与宜州民族师范学校合并的基础上建立河池学院,升格为本科层次,实行自治区与河池市共建、以自治区为主的管理体制,是自治区本级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学校2011年通过了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2013年成为广西新增硕士学位授予单位立项建设单位,2016年成为自治区层面整体转型发展试点高校,2019年完成了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
学校现有校园面积约600亩(另有正在规划建设的新校区3000亩),全日制在校生16000多人,设有13个二级学院和3个教辅单位,50个本科专业,涵盖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管理学、艺术学等9大学科门类。
二、招聘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非实名人员控制数工作人员41名,具体岗位要求见《河池学院2022年度第二轮公开招聘非实名人员控制数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报名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含港澳台居民)。
2.遵守宪法和法律,思想政治素质过硬。
3.身心健康,具有良好的品行和团队协作精神。
4.具备在高等院校从事相关工作的知识水平和能力。
5.符合招聘岗位的具体条件和要求。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人员。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3.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人员。
4.曾被开除公职或学籍的人员。
5.因违法违纪正被调查处理的人员。
6.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况人员。
上述规定不得报考的人员,如隐瞒相关事项报考并参加考试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考试及聘用资格。
(三)其他事项
港澳台居民报名按《关于做好台湾居民在桂事业单位就业工作的通知》(桂人社函〔2017〕863号)和《关于做好港澳台居民到内地事业单位就业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函〔2017〕259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四、信息发布
(一)发布招聘公告
本次公开招聘公告及拟聘人员公示在广西人才网(https://www.gxrc.com)、河池学院网站(https://www.hcnu.edu.cn)发布。
(二)本次公开招聘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开考比例调整、成绩公布、进入各招聘环节名单等具体事宜在河池学院网站(https://www.hcnu.edu.cn/)发布。
(三)发布时间从挂网之日起,不少于7个工作日。
《河池学院2022年度第二轮公开招聘非实名人员控制数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表》(附件1)中的相关学历证书、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2022年8月31日;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报名首日; 以下、以上均包含本级。
五、招聘流程
本次公开招聘按照发布公告、组织报名、资格审查、考试、考核、确定拟聘人选、体检、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等程序依次进行。具体如下:
(一)报名
1.报名方式:只采用网上报名,不接受邮寄等其他形式报名;应聘人员每位限报一个岗位,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即取消其应聘资格。
2.报名时间:2022年9月5日-9月21日,逾期不再受理。
3.网上报名地址:
https://qywx.wjx.cn/vm/w1E0rft.aspx
4.按照岗位具体条件对口报名,报名材料包括:
(1)填报《河池学院2022年度第二轮公开招聘非实名人员控制数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在线填写及word版填写。
(2)身份证扫描件。
(3)符合岗位要求的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海外留学人员还需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扫描件。
(4)工作经历证明(附件3)、中共党员证明(附件4)、职称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
应聘材料第1项原格式电子版,第1项材料手写签名版和第2-4项材料按顺序排列合并为一体,并转换成PDF格式,命名为:XXX(姓名)应聘XXX(岗位名称)相关材料。
应聘者请将材料按顺序打包为一个压缩包,应聘材料电子版以压缩包形式上传至指定位置,压缩包主题命名为:应聘岗位名称+姓名。应聘材料投递成功后,可电话确认是否收到报名材料。
5.考试收费:本次考试不向考生收取任何考试费用。
(二)资格审查
学校根据招聘条件进行资格审查,并于报名结束后10天左右在河池学院网站(https://www.hcnu.edu.cn)上公布符合考试人员名单。因考生填报信息不全而造成的资格审查未通过的,后果由考生负责。
应聘人员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聘用工作全过程,凡发现报考者与岗位所要求的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其应聘资格。
(三)考试
招聘岗位按招聘人数和符合岗位条件的报名人数不少于1:3的比例开考。
如岗位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由人事处报学校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审定是否开考。
各岗位考试科目及考试方式详见《河池学院2022年度第二轮公开招聘非实名人员控制数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表》(附件1)。考试时间、地点及考试要求等具体事项将在河池学院(https://www.hcnu.edu.cn/)网站另行通知。
各科目考试原始分数满分为100分。考试科目为试讲的岗位,考试总成绩为试讲的实际得分。考试科目为专业考核+试讲的岗位,考试总成绩各科目折合比例为:总成绩=专业考核成绩×40%+试讲成绩×60%。
各招聘岗位按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人选,考试科目《试讲》、《专业考核》不满70分者不能入围综合考核,考试总成绩不满70分者不能入围综合考核。考试科目为试讲的岗位,若末位考生出现试讲分值相同时,现场加试,由考官随机对考生进行专业提问并做出打分,分值高者进入综合考核环节;考试科目为专业考核+试讲的岗位,若末位考生出现总成绩相同时,专业考核分值高者进入综合考核环节。
试讲结束后,当场宣布该岗位考生试讲成绩及岗位排名。考试结束后24小时内,考生的总成绩及岗位排名、以及入围综合考核名单在河池学院网站(https://www.hcnu.edu.cn)上公布。
(四)综合考核
学校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以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进入综合考核人选。由学校组织相关专业专家组成考察小组,对应聘者的综合素质、政治思想等方面进行考核,同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进入考核的人员因综合考核不合格或本人自动放弃,在考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按考试总成绩的高低顺位递补确定考核人选,同时对递补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如无合适替补考核人选,则调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五)体检
学校组织进入综合考核人选到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要求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22〕11号)及相关规定执行。对证件不齐或不按时体检报到的应聘人员,按自动弃权处理。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六)确定拟聘人选
结合综合考核和体检结果,经学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确定拟聘人员。
(七)公示
体检合格者在广西人才网(https://www.gxrc.com)、河池学院网站(https://www.hcnu.edu.cn)面向社会公示7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人员姓名、性别、专业、学历学位、拟聘岗位等。
(八)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后,对经公示期无异议的拟聘人员,按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并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
六、注意事项
(一)本次招聘实行严格的自律机制,应聘者对提交审核的报考信息及相关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在招聘过程中,凡发现填报信息或提供的材料存在虚假不实的,学校有权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并记入诚信档案,视情况在一定年限内不再接受该考生的报考申请。
(二)本次招聘各环节信息均通过河池学院网站(https://www.hcnu.edu.cn)发布,不安排电话或短信通知,请各应聘者及时关注网上相关通知。
(三)此次公开招聘的拟聘人员,须在公示结束后三个月内到校报到。超过期限后按自动弃权处理。
(四)应聘者须配合学校疫情防控工作,对于瞒报疫情、不配合采取应急处置措施、违反学校疫情防控规定的应聘者,将取消考试资格或考试成绩,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七、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招聘考试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二)本次招聘监督举报电话为:0778-3147400。
招聘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陈老师,0778-3144681。
以上电话联系时间均为工作日,上午8:30-12:30;下午14:40-17:40。
附件1:河池学院2022年度第二轮公开招聘非实名人员控制数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表.pdf
附件2:河池学院2022年度第二轮公开招聘非实名人员控制数工作人员报名表.docx
2022年广西河池市司法局选调公告
河池市司法局2022年面向全市机关单位竞争性转任干部公告
为加强河池市司法局干部队伍建设,按照《公务员法》《公务员转任规定》和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市人社局等3部门联合印发的《河池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交流调配管理办法(修订)》(河组通字〔2019〕120号)和《关于对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交流调配管理办法进行部分调整的通知》(河组通字〔2021〕21号)等有关规定,经研究,我局决定面向全市机关单位竞争性转任干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转任职位
河池市司法局乡科级领导职务(不含带有一级主任科员职级的正科长、二级主任科员职级的副科长)或主任科员及以下职级岗位2名(中央政法专项编制)。
二、转任范围和报名条件
(一)转任范围
河池市市直及市直以下机关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乡科级领导职务(不含带有一级主任科员职级的正科长、二级主任科员职级的副科长)或者主任科员及以下职级公务员(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
(二)报名条件
1.立场坚定、素质过硬,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3.在现单位工作满1年。现单位工作期间,通过借调方式(含抽调、跟班学习)到其他单位工作的时间不计入现单位工作时间。通过遴选、竞争性转任(公开选调)、调动等非组织任命方式到现单位工作的需满2年以上。
4.原则上,乡镇班子领导成员应当任职满3年。
5.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河池市市直机关报名人员不受此限制)。通过借调方式(含抽调、跟班学习等)到市级以上党政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的,借调时间不计入基层工作经历时间。
6.近两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7.具备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法学类本科以上(含本科)学历,并取得A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8.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1年6月23日以后出生)。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转任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出结论的,或正在接受审计机关审计尚未作出审计结论的,正在受处分期间或者处分影响期限未满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任职试用期内,或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协议到乡镇机关、艰苦边远地区以及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通过降低进入门槛等倾斜政策录用到艰苦边远地区职位的人员,应当在所报考市辖区内的艰苦边远县乡机关最低服务5年),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转任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规定的回避关系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本次转任所涉及的服务期限、工作年限、任职年限、处罚期限等有关资格条件的计算时间,以2022年6月23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三、转任程序
(一)发布公告
分别在河池先锋网(http://www.gxhcxf.gov.cn/)、河池人才网(http://hc.gxrc.com/)、河池市司法局网站(http://sfj.hechi.gov.cn/)、河池市司法局官方微信公众号“河池司法”发布公告。
(二)个人报名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至2022年6月23日18:00前(逾期不再接收报名材料)。
2.报名方式:报名人员填写《河池市司法局2022年度竞争性转任干部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详见附件),将报名表以及以有关材料压缩发送至河池市司法局部(警务部)邮箱:hcsfzzb@hechi.gov.cn。邮件和报名表统一命名为“竞争性转任+报名人员所在单位+姓名”。
3.材料清单:
(1)《报名表》(Word及PDF格式同时报送,插入蓝底证件照,本人手写签字扫描成PDF格式);
(2)本人身份证、、学历证证书、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扫描成PDF格式);
(3)《公务员登记表》、职务(职级)任职文件、最近一次的干部人事档案任前审核登记表或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表(注明与原件相符,加盖公章,扫描成PDF格式);
(4)其他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
(三)资格初审
由河池市司法局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将经初审通过的人员材料提交局党组进行适岗比选(对通过资格初审人选的工作资历、业绩和岗位匹配度进行资历评价),按照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未达比例的按照实际符合条件人数确定面试人选),并发布面试公告。
(四)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在面试当日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报考者在面
试当日,现场提交以下材料:
1.《报名表》原件(一式两份,双面填写、需粘贴蓝底彩色电子版证件照);
2.本人身份证、、学历证、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等原件;
3.《公务员登记表》、职务(职级)任职文件、最近一次的干部人事档案任前审核登记表或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表复印件(一式一份,注明与原件相符,加盖公章)。
资格审查贯穿转任工作全过程。如果发现报名人员提供情况不实,弄虚作假的,将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并将有关情况反馈本人所在单位;报名时符合资格条件,报名后由于工作单位或者职务发生变化,导致报名人员在现单位工作不满1年、处于试用期或提拔担任领导职务不满1年等其他不符合转任条件的,终止其选任程序,不再作为选任人选。
(五)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形式另行通知。面试结束后,现场根据面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按转任计划1:1的比例宣布入围考察对象人选(比例内末位报考人员出现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考察人选)。
(六)考察
由河池市司法局成立干部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表现情况进行全面考察。主要了解考察对象的一贯表现、潜在能力、适岗能力等方面的情况。考察通过个别谈话了解、查阅干部档案等方式进行,考察过程中,对考察人选的身份、资格进行再审核。
考察完成后,由干部考察组向局党组报告考察结果。考察不合格者,将取消转任资格,由河池市司法局按照面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替补考察对象。
(七)体检
体检标准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河池市司法局负责。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转任资格,由河池市司法局按照面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决定递补考察、体检人选。
体检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八)公示
根据考察、体检情况,经河池市司法局党组集体研究后,确定拟转任对象,在河池先锋网、河池人才网、河池司法局网站、河池市司法局官方微信公众号“河池司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九)转任
公示期满无异议,按河池市市直机关工作人员交流调配管理工作规定程序,办理正式转任手续。
四、有关要求
(一)报名人员自愿放弃转任资格的,须在考察前提出。
(二)转任工作组织实施,必须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要求,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
(三)违反转任工作纪律的,按照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四)未尽事宜,请与河池市司法局部(警务部)联系,联系电话:2299817。
本公告由河池市司法局部(警务部)负责解释。
附件:市司法局2022年度竞争性转任干部报名表022.6.9.doc
河池市司法局
2022年6月
2022年广西河池市天峨县投资促进局招聘公告
天峨县投资促进局2022年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岗位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天峨县投资促进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政府购买服务岗位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专业及待遇
1.招聘人数:1人;
2.招聘职位:天峨县投资促进局政府购买服务岗位人员;
3.学历和专业要求:中专以上学历,中文、法学、财务管理专业;
4.工资待遇:按《天峨县政府购买服务岗位人员管理办法(试行)》(峨政办发〔2019〕76号)相关规定,享受政府购买的待遇,缴纳五险,差旅费与同类同级人员享受同等待遇。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有相关工作经验者可放宽到40岁以下(1981年10月20日至2003年10月20日期间出生),天峨县籍公民。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招聘:
(1)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有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记录的;
(3)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4)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活动的。
三、报名时间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22年1月4日—1月7日,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报名地点:天峨县投资促进局六楼办公室。
(二)报名时需提交的材料。
1.报名表(自行打印)填写完整并签名(1份);
2.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复印件(1份),原件提供审核;
3.毕业证复印件(1份),原件提供审核;
4.1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
(三)资格审查、面试、考察及体检。天峨县投资促进局成立招聘工作小组,按照招聘条件对参加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进行面试,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对未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招聘工作小组根据面试成绩,确定考察对象,并组织人员按照规定程序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对象要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面试、考察、体检合格的,确定为拟聘人选。
对拟聘人选按有关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3天。在公示期间无异议的,县投资促进局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合同期限1年。
五、其他事项
参加报名人员应对报名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
未尽事宜,请向天峨县投资促进局咨询。联系人:林亚娜,电话:0778-7828998。
附件:天峨县投资促进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岗位人员报名表.docx
天峨县投资促进局
2022年1月4日
2022年广西河池市天峨县应急管理局招聘综合应急救援队员公告
天峨县应急管理局2022年公开招聘综合应急救援队员公告
为进一步充实我县森林火灾和自然灾害救援力量,有效提高综合救援能力,根据《天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天峨县加强森林防灭火组织机构建设和工作经费保障的通知》(峨政办发〔2021〕8)号通知精神和《天峨县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给县应急管理局补充政府购买服务岗位人员控制数的批复》(峨编发〔2021〕30号)精神,天峨县应急管理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补充招聘综合应急救援队员10人。现将招聘方案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综合应急救援队员的招聘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统一招聘标准和程序。
二、招聘人数
本次招聘综合应急救援岗位10人(男性)。
三、招聘条件及要求
(一)工作职责
承担全县一般森林火灾扑救、一般安全生产事故、一般地震灾害、小型地质灾害救援工作;负责洪涝和干旱灾害抢险救援,参与矿山和危险化学品事故救援,协助水上事故、环境污染事故救援;组织实施全县森林火灾扑救、安全生产事故和自然灾害救援应急演练;应急救援装备、设备、器材和物资的维护、保养,保证性能良好,常态化开展应急救援训练;完善并执行预警联动机制和综合应急救援现场工作机制;开展综合应急救援实战评估,总结经验和教训,提高综合应急处置能力和水平;为企业安全生产事故救援提供服务;服从县应急管理局党委统一领导和调度。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无不良行为嗜好,热爱应急救援工作,服从组织分配。
(2)年满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2004年1月18日至1987年1月18日期间出生)的男性公民,
(3)应聘要求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复员退伍军人或有特殊技能的可放适当宽条件。
(4)视力要求左右眼裸视力均在5.0以上,身高不低于165cm,身体健康,五官端正,身体无明显缺陷,无口吃,无重听,无重大疾病、无传染病、家族无精神病史。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本次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治安管理处罚的;
2.有较为严重的个人及家庭成员不良信用记录的;
3.曾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4.本人或者家庭成员参加非法组织、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活动的;
5.其他不适合从事应急工作的情形。
四、报名方式及要求
(一)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2022年1月18日至1月28日期间,法定工作日的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报名咨询电话:0778-6858110,联系人:刘国森,13877805610,黎咏霞,18978296918。
(二)报名地点
天峨县应急管理局三楼应急保障服务中心(303室)。
(三)报名要求
1.应聘人员本人到场报名。报名时需提交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并如实填写报名表。
2.资格审查。报名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等证件原件和复印件进行资格审查(复员退伍军人需持退役证进行报名;
3.经审查合格,由县应急管理局应急保障服务中心通知应聘者参加面谈测试。
五、公开方式
通过天峨先锋网、天峨网、天峨县政府网、天峨网微信公众号、天峨电视台向社会发布招聘相关信息。
六、薪酬及待遇
1.按照天峨县政府购买服务岗位人员管理有关规定执行。
2.第一次签订劳动合同的期限为一年,其中试用期1个月。合同期满后,经考核合格和用人需求情况,双方可以续签劳动合同。
3.聘用人员在岗期间违法违纪、考核不合格及有其他符合解除或终止合同条件的,解除劳动关系。
七、工作监督
招聘工作由天峨县应急管理局具体组织实施,接受天峨县纪委监委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全程监督。如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行为,一经查实,严肃处理,确保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咨询电话:0778—6859190(天峨县应急管理局应急保障服务中心)
监督电话:0778—7824397(天峨县纪委监委信访室)
0778—7822423(天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附件:天峨县应急管理局2022年公开招聘综合应急救援队员报名表.docx
2022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