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贺州钟山县乡镇中心幼儿园招聘教师公告

  贺州人事考试网2020年01月04日讯:根据《钟山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纪要》(会议纪要〔2019〕14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并经相关部门审定,2020年度拟招聘乡镇中心幼儿园教师80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龄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可报考的具体岗位详见附件1《2020年度钟山县乡镇中心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计划表》(以下简称《计划表》)。

  (二)具备《教师法》规定的合格学历,并取得《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小学以上教师资格证书。

  (三)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四)具有应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计划表》。

  (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现役军人;

  3.在校学生;

  4.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其它的报考条件见《计划表》。

  二、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信息-现场报名与资格审查-面试-体检-公示-聘用”等环节进行。

  (一)岗位查询

  具体的招聘人数、职位、资格条件等详见《计划表》。

  报考人员从2020年1月3日开始,可以通过钟山县信息网(http://www.gxzs.gov.cn)、全县中小学校邮箱及公示栏等媒体平台查询招聘信息。

  报考人员对《计划表》中的专业、学历及其他资格条件需要咨询时,请直接与钟山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联系,咨询电话见《计划表》。

  (二)报名

  1.报名方式。应聘人员登录钟山县信息网或钟山县各中小学校邮箱下载报名表进行报名,并对本人所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报考信息准确性负责。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2.报名时间:2020年1月6日至1月9日,上午9:00-12:00,下午3:00-5:30。

  3.资格审查。在钟山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教师培训中心(钟山县钟山镇兴钟南路17号前楼3楼)设现场报名点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说明原因。

  应聘人员请于2020年1月6日至1月9日报名期间持报名表及个人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各1份)到钟山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教师培训中心现场报名,接受资格审查。

  招考职位要求的学历、专业等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4.本次招聘不收取报名费、面试费。

  5.已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可参加面试。

  三、面试(岗位适应性测评)

  面试工作由县教科局会同县人社局统一组织实施,于2020年1月18-19日进行。

  (一)公布面试入围人选名单(在钟山县信息网(http://www.gxzs.gov.cn)及钟山县教科局、各中小学邮箱、公示栏公布;公布时间:2020年1月15日)

  (二)发放面试通知书。2020年1月16日,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凭个人居民身份证到钟山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教师培训中心领取面试通知书。

  (三)面试内容及方式

  1.面试内容: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职业道德、心理素质、仪表仪态、言语表达、思维品质等幼儿教学基本素养和教学设计、教学实施、教学评价等教学基本技能。

  2.面试方式:说课及基本功技能展示(展示所需道具自行准备)。

  (四)面试的时间和地点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面试严格实行考官、考生双抽签制度,即面试当天考官抽签确定考点或考场,考生抽签确定参加面试的顺序。

  面试期间,对面试考官和考生实行封闭管理。严禁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面试考场。招考部门不得向面试考官提供考生的个人信息。考官按考生面试序号给予评分。考生面试时不得向考官透露本人姓名,如有违反则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以上者为合格。面试成绩为总成绩。

  面试结束当天在考区内公布面试成绩。

  四、体检(2020年1月20日)

  (一)确定体检人员名单。面试结束后,根据报考人员的面试成绩,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人选;超过岗位计划数且面试成绩合格、服从调剂的人员,由县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调剂到缺额的乡镇中心幼儿园工作。

  面试成绩相同时,以学历高的确定为人选;学历又相同时,以先取得教师资格证确定为人选;取得资格证时间又相同时,以出生年月日排后的确定为人选。

  (二)体检

  体检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实施。体检须到县级以上具有规定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己负责。

  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并作为最终的体检结果。逾期不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拟聘人选。

  五、公示(2020年2月上旬)

  经确定的拟聘人员名单在钟山县信息网(http://www.gxzs.gov.cn)和各学校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拟聘用人员公示后,自动放弃聘用资格的,不再递补聘用人选。

  六、办理聘用手续(2020年2月下旬)

  经公示无异议的、或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按管理权限办理相关审批及聘用手续。

  七、聘用时间和工资待遇

  应聘人员一经聘用,聘用期为3年(2020年3月1日-2023年2月28日),其中前3个月为试用期,工资2100元。试用期满后工资待遇为每人每月2100元+乡镇工作补贴(工资待遇参考公务雇员工资,跟着增长;每人每月乡镇工作补贴参照县有关文件现行标准执行;含五险一金)。

  八、招聘纪律

  公开招聘工作实行诚信报考制度。报考人员所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并遵守考试纪律。对弄虚作假、违反招聘考试纪律的报考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九、加强领导,强化监督

  县教育行政部门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切实加强对这次招聘工作的领导,严格执行有关招聘工作纪律和监督的规定,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统筹安排。工作中要坚持原则,严格程序,规范操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自觉接受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严格按照公开招聘有关政策规定和要求开展工作,如发现有违规或弄虚作假行为,应立即予以纠正,并视情节轻重对有关人员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确保这次招聘工作顺利进行。

  十、其他事宜

  (一)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中小学教师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辅导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聘主办方无关。请广大应聘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二)请应聘人员注意关注上述媒体平台发布的招聘相关信息,注意时间节点,以免错过要做的有关事项。

  (三)具体招聘事宜由钟山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负责解释。

  点击下载>>>

  2020年度钟山县乡镇中心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

  2020年乡镇中心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报名表

  钟山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

  2020年1月3日

2020年贺州市基层事业单位专项招聘公告

  贺州人事考试网2020年10月27日讯: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基层人才队伍建设,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和《贺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贺人社发〔2013〕53号)等规定,经研究,决定面向我市在职村支书(主任)专项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品德与职业道德。

  (三)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18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1974年11月2日至2002年11月2日期间出生)。

  (五)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岗位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2020年度贺州市基层事业单位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六)近三年年度考核称职(合格)以上。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二)受党纪处分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三)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公开招录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四)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本次招考所涉及的工作年限、处罚期限以及户籍、现役、辞退、服务期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均以2020年11月2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二、报考程序

  (一)岗位查询

  报考人员自2020年10月26日起,可通过贺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gxhz.gov.cn/ggfw/bmlqfw/rsks/)等网站查阅招聘公告及《计划表》等相关招考信息。报考人员如需咨询《计划表》中的学历、学位、专业、职称等资格条件的,请直接与《计划表》中所列相应资格审查单位联系。

  (二)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11月2日8︰30至2020年11月5日17:00。

  2.报名方式。凡符合本公告报考条件要求的报考人员,可在报名期间到招聘岗位资格审查单位进行现场报名。

  3.报名要求。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考人员报名和考试时使用的有效居民身份证信息必须一致。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并认真核对本《公告》所列招聘的基本条件和招聘岗位的具体资格条件。报名时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因报名提交的申请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错误填写报名信息,造成资格审查、面试资格审查不通过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报考人员弄虚作假,扰乱报名秩序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此次报名不需缴纳考试费用。

  (三)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时间:2020年11月2日8︰30至2020年11月6日17︰00。

  2.资格审查方式。各资格审查单位依据本《公告》和《2020年度贺州基层市事业单位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规定的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报名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资格审查单位须说明原因并及时反馈给报考人员。

  (四)开考比例

  计划招聘人数与资格审核通过人数比例应达到1︰3及以上方可开考。达不到规定开考比例的,原则上核减招聘计划至1:3招聘比例。确因工作需要开考的,经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研究同意可以开考。

  三、面试

  本次专项公开招聘免笔试,直接面试。

  面试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时间暂定为11月21日,具体时间地点以面试公告为准,面试公告将在贺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gxhz.gov.cn/ggfw/bmlqfw/rsks/)另行公布。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以上者为合格。

  面试成绩在本考点面试结束后统一向考生公布。

  根据计划招聘人数与体检考核人选1:1的比例,按照同一职位报考人员的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考核人选。面试成绩相同时,一并进入体检考核。

  四、体检

  体检工作由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有关规定统一组织。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等规定组织实施。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逾期不申请视为自愿放弃。按《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的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五、考核

  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考核工作的实施。成立2人以上的考核组,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多种形式,着重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计划生育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岗位匹配度等情况,同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凡是重要档案材料不全、个人经历不明、历史状况不清,无法进行有效考核或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考核后,出具书面考核意见。

  考核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拟聘人选,经招聘单位提出书面递补申请并通过贺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批后,可从同一岗位面试成绩合格的报考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人选。

  六、公示及聘用审批

  (一)招聘单位从面试成绩、体检、考核结果都合格的人员中确定拟聘用人选,统一在贺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gxhz.gov.cn/ggfw/bmlqfw/rsks/)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人员,由市、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按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办理聘用手续,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等有关规定管理。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

  对公示有异议,经核实影响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对反映问题难以核实的暂缓审批,待核实清楚后按有关规定办理。

  对拟聘用人员公示后,如拟聘用人员自愿放弃聘用资格或公示不合格的,不再递补聘用人选。

  (二)招聘单位须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合同由招聘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签订,并加盖招聘单位公章。聘用合同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

  (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初任人员,应当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聘用后的管理,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

  七、监督与咨询

  本次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

  本公告由贺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等岗位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解释。

  招考政策咨询电话:贺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0774--5136583;监督电话:贺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纪委:0774--5123322。

  点击下载>>>

  1.2020年度贺州市基层事业单位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xls

  2.2020年度贺州市基层事业单位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x

2020年贺州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706人)

  贺州人事考试网2020年06月11日讯:为适应我市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的需求,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和《贺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贺人社发〔2013〕53号)等有关规定,我市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706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品德与职业道德。

  (三)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4年6月15日至2002年6月15日期间出生),取得中级以上职称、硕士研究生(非在职,下同)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9年6月15日以后出生)。

  定向招聘驻贺部队随军家属岗位的年龄条件遵照本公告附件1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所列岗位资格条件的规定。

  (五)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相应文化程度,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岗位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2020年度贺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包括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等,下同)的毕业生和学历为高中、中专、大专的报考人员,其生源地或者户籍必须为广西。

  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包括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等)的毕业生必须在2020年6月15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

  本公告及招聘计划表所提到的应届高校毕业生,是指2020届高校毕业生,以及2018、2019届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二)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公开招录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三)现役军人;

  (四)新录用公务员(含参公人员)服务年限未满五年的(含试用期);新聘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服务年限未满两年(含试用期),及约定服务期未满的人员;

  (五)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0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0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六)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第二十四条规定的回避关系的岗位。

  国家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须经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具有人事管理权限)同意方可报考。

  本次招考所涉及的招聘岗位,如因机构改革变更单位名称或隶属关系的,聘用审批时按机构改革后确定的单位予以聘用。

  本次招考所涉及的工作年限、处罚期限以及户籍、现役、辞退、服务期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均以2020年6月15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二、报考程序

  (一)岗位查询

  报考人员自2020年6月10日起,可通过贺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gxhz.gov.cn/ggfw/bmlqfw/rsks/)等网站查阅招聘公告及《计划表》等相关招考信息。报考人员如需咨询《计划表》中的学历、学位、专业、职称等资格条件的,请直接与《计划表》中所列相应资格审查单位联系。

  (二)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2020年6月15日8︰30至2020年6月21日17:00

  2.报名方式。凡符合本公告报考条件要求的报考人员,可在报名期间通过贺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gxhz.gov.cn/ggfw/bmlqfw/rsks/)访问2020年度贺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系统(以下简称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

  3.填报要求。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考人员报名和考试时使用的有效居民身份证信息必须一致。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并认真核对本《公告》所列招聘的基本条件和招聘岗位的具体资格条件。报名时在网上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因网上报名提交的申请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错误填写报名信息,造成网上资格审查、面试资格审查不通过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报考人员弄虚作假,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4.相似专业符合要求举证。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名称不完全一致的情况下,如所学专业核心课程与岗位要求专业的核心课程80%以上相同的,经资格审查单位同意,可以报考。此类考生须在报名时向所报考单位的审核机关提交《专业核心课程相似说明承诺书》(附件2),并须于拟聘用考核时自行举证,提供本人毕业院校盖章的《核心课程证明》原件(附件3)。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5.港澳台居民报名:取得祖国大陆认可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港澳台居民,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条件的,可以报考相应岗位。报考人员报考时,先下载并填写报名表(附件4),凭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直接到相应资格审查单位报名,并附标准证件照片2张以及岗位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招聘资格审查单位应当天完成资格审查,并将审查通过的考生情况报送贺州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由贺州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统一印制准考证并通知报考人员领取。

  (三)网上资格审查

  1.网上资格审查时间:2020年6月15日8︰30至2020年6月22日17︰00。

  2.资格审查方式。各资格审查单位进入网上报名资格审查系统,依据本《公告》和《2020年度贺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规定的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在考生提交报名申请次日起2日内提出审查意见。对符合报名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资格审查单位须说明原因并通过报名系统及时反馈给报考人员。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不得再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在报名期限内,可以改报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

  3.特别提示。因资格审查需要在提交报考申请后次日起2日内才能完成,故在报名期限最后2天报考的人员,可能会面临因不能通过资格审查而失去改报其他岗位的情况,请考生自行评估风险,及时进行报名,以免延误改报时机。在报名期限最后2天报名的人员,如因不能通过资格审查而失去改报其他岗位的机会,责任自负。

  (四)上传照片和网上缴费

  1.上传照片时间及要求。请报考人员根据网上报名系统要求,在规定时间内上传照片。上传的照片为本人近期免冠1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具体格式和大小以系统提示为准)。

  2.缴费时间及方式。

  缴费时间:2020年6月15日8:30至2020年6月23日17:00。

  本次招聘实行网上缴交考试费,通过报考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网上报名系统缴交考试费。考试费每科50元,两科共100元。报考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的,视为放弃报考。

  缴费成功后,因达不到开考比例而取消开考的岗位所涉及的考生,如改报不成功或放弃改报的,退还其考试费。

  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人员和城市低保家庭人员可按规定申请减免考试费用。符合减免条件的报考人员应先进行缴费再申请减免。申请减免考试费用的,请于2020年7月30日前将相关材料邮寄到贺州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并进行电话确认(联系电话:0774—5136517)。逾期不再受理。

  贺州市(含所属县区)户籍的考生,申请减免考试费用提供个人减免费用申请和报名登记表即可,由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将名单集中送本市扶贫、民政部门审核确认后给予减免退费。

  非贺州市(含所属县区)户籍的考生,需提供以下材料:

  1.个人减免费用申请;2.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人员须提供家庭所在地县(区)扶贫办出具的建档立卡扶贫对象证明;3.城市低保家庭人员须提供家庭所在地县(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

  不如实申报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考试及聘用资格。

  (五)开考比例及改报工作

  1.开考比例。计划招聘人数与实际缴费人数比例应达到1︰3及以上方可开考。达不到规定开考比例的,原则上核减招聘计划至1:3招聘比例。确因工作需要开考的,各招聘单位人事主管部门或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须按要求向贺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交开考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开考。乡(镇)或驻乡(镇)招聘岗位可按实有人数开考。无人报考或未获核准开考的岗位,将取消招聘计划或减少招聘人数,有关信息在贺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gxhz.gov.cn/ggfw/bmlqfw/rsks/)公布,时间为2020年6月26日前。

  2.改报及相关工作。报考人员已通过资格审查且成功缴费,但所报考岗位因达不到规定开考比例而取消招聘计划的,接到资格审查单位通知后,可于2020年6月28日8︰30至17︰00期间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改报其他岗位。未在规定时间内改报职位的,视为放弃报考。

  改报岗位的人员不需重新缴费。

  未在规定时间成功改报其他岗位、不符合报考其他岗位资格条件或自愿放弃报考资格的人员,全国人事考试服务平台将按照考生原支付账号通过网上银行系统退还其考试费。

   (六)打印笔试准考证及报名登记表

  报名成功的报考人员,自行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打印笔试准考证、报名登记表。打印时间截止至2020年7月25日10:00。

  报考人员按笔试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三、笔试

  (一)笔试科目和内容

  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科,每科分值满分150分。

2020年贺州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706人)

  【笔试资料】2020年事业单位考试笔试复习资料[职业能力测验]

  笔试实行分类考试。《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科目的考试类别分为四类,即:综合管理类(A类)、社会科学专技类(B类)、自然科学专技类(C类)、医疗卫生类(E类)。其中医疗卫生类(E类)的《综合应用能力》科目考试类别又细分为中医临床岗位、西医临床岗位、药剂岗位、护理岗位、医学技术岗位、公共卫生管理岗位六个小类。

  各类别的考试内容参见附件5《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试行)》(2020年版)。

  (二)笔试时间地点

  笔试时间:2020年7月25日(星期六),具体安排为:

  上午8︰30--10︰0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00--12︰00 综合应用能力 

  笔试考点设在贺州市城区,具体地点及有关事项详见笔试准考证。

  报考人员参加考试,必须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两证缺一不可。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

  考生在进入考场前,需主动出示健康码,接受体温检测,并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没有健康绿码或体温检测在37.3℃以上的人员不得进入考场。

  《综合应用能力(C类)》考试作答时可能需要使用到直尺(应是无计算、存储或通信功能的普通直尺),请考生自行准备。

  (三)考试方式

  笔试两个科目连续进行考试,中间不间断。两个科目题本为合订本,考试开始前发放,各科答题卡分别发放。第一科考试时间截止后,回收第一科考试的答题卡。第二科考试时间截止后,回收所有的发放资料。

  (四)成绩查询和笔试合格分数线公布

  报考人员可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询笔试成绩。笔试合格分数线由贺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划定,并在贺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gxhz.gov.cn/ggfw/bmlqfw/rsks/)公布。未达最低合格分数线者,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程序。

  成绩查询时间:2020年8月下旬。

  笔试合格分数线公布时间:2020年8月下旬。

  四、面试

  面试由市、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时间暂定为9月底前,具体时间地点以面试公告为准,面试公告将在贺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gxhz.gov.cn/ggfw/bmlqfw/rsks/)另行公布。

  (一)公布面试拟入围人选

  1.面试拟入围人选公告时间:2020年9月上旬。

  2.确定面试拟入围人选:招聘单位在笔试合格人选中,根据计划招聘人数与面试人选1∶3的比例,按照同一岗位报考人员的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面试拟入围人选。笔试总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综合应用能力+照顾加分。比例内末位报考人员出现笔试总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面试拟入围人选。

  3.笔试合格人数达不到1:3面试开考比例的岗位,原则上核减招聘计划至1:3面试比例。若无法通过核减招聘计划达到开考比例的,招聘单位又确实需要补充人员的,经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县区招聘岗位主管部门为县区的组织人社部门)同意,报贺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确定入围面试人选。

  (二)面试拟入围人选的资格审核

  1.拟入围面试人选资格审核时间:2020年9月中上旬。具体时间以资格审核通告为准。

  2.资格审核单位:市直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为面试拟入围人选的资格审核单位。

  3.资格审核材料:面试拟入围人选须提供以下报名申请材料的复印件进行面试资格审核(资格复审时要求出具原件)。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

  (2)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国外、境外的学历学位证书,须提供国家有关机构认证的有效证明。2020年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提供证件确有困难的,经资格审查单位同意,可在面试资格复审时提供,逾期未提供的视为放弃聘用资格。

  (3)《2020年度广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报名登记表》;

  (4)户口簿(报考有户籍要求岗位的人员及申请少数民族加分的人员须提供);

  (5)驻贺部队随军家属审批表(报考定向招聘驻贺部队随军家属的人员须提供);

  (6)《主管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报考须提供),提供同意报考证明确有困难的,经资格审查单位同意,可在面试资格复审时提供。面试资格复审时未提供主管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的(主管单位盖章),视为放弃聘用资格;

  (7)报考定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招聘岗位的面试入围人员,须提供县级以上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基层项目证明》。

  材料提交方式和时间:面试拟入围人选可采取送达或邮寄的方式,将有关材料提交面试资格审查单位,并及时联系确认。邮寄材料的报考人员请使用快递方式邮寄相关材料的复印件,并在信封上注明公开招聘报名材料字样。材料提交时间以资格审核通告为准。

  报考人员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提供的申请材料或信息不实,涉及报考资格的,由面试资格审查单位取消面试资格,并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三)面试入围人选递补。2020年9月中旬。

  面试拟入围人选公布后,如有报考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接受资格审核,或是出现未通过资格审核,或是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按照报考同一岗位笔试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面试人选。递补由招聘单位或其人事主管部门电话或短信通知报考人员。因报考人员填报的联系电话有误或是资格审核期间关机导致无法联系上其本人的,招聘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做好详细记录并及时报备贺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然后取消该报考人员递补资格,由招聘单位人事主管部门通知下一名报考人员进行递补。递补人选的资格审查要求同上。

  放弃面试资格的报考人员须在资格审查期间向资格审查单位提交书面申请(亲笔签名,并按手印)。

  (四)发布面试公告和面试资格复审

  1.发布面试公告。经对面试拟入围人选进行资格审查后,确定面试入围人选,并在贺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gxhz.gov.cn/ggfw/bmlqfw/rsks/)发布面试公告。面试公告发布后,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不再递补面试人选,按实有人员进行面试。

  面试公告一般距面试前7天发布,暂定2020年9月下旬。

  2.对面试入围人选进行面试资格复审。面试前,各招聘单位要通知进入面试的人员通过现场验证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需提供前述报名申请材料的原件。未按要求进行资格复审的,视为放弃聘用资格。

  面试资格复审一般在面试前3-5天内进行。

  (五)实施面试

  1.面试工作由贺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共同组织实施(具体组织开展工作以面试公告为准),同级纪检监察等部门进行监督,并接受社会公众监督。

  2.面试考生按抽签顺序出场面试,不得向考官透露本人姓名、籍贯、毕业院校、工作单位、父母情况等个人信息。凡透露本人姓名的,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其余按扣3分处理。

  3.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以上为合格(1:1岗位除外),未达60分者不能进入体检、考核等程序。

  4.报考县级及以上事业单位计划招聘人数与实际参加面试人数的比例为1∶1岗位的人员,其面试成绩需达到65分以上方为合格(定向招聘驻贺部队随军家属岗位除外),否则不能进入体检、考核程序。

  5.报考乡镇或驻乡镇事业单位岗位、定向招聘驻贺部队随军家属岗位的计划招聘人数与实际参加面试人数的比例为1∶1岗位的人员,其面试成绩需达到60分以上方为合格,否则不能进入体检、考核程序。

  五、体检和考核

  (一)确定体检和考核人选

  1.综合成绩的计算方式。

  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含照顾加分)+面试成绩

  2.确定体检和考核人选。

  根据计划招聘人数与体检、考核人选1∶1的比例,按照同一岗位报考人员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考核人选。体检、考核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从同一岗位面试成绩合格的报考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综合成绩相同时,以面试成绩高的确定为体检、考核人选;综合成绩、面试成绩都相同时,以《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科目成绩高的确定为体检、考核人选。

  (二)体检

  体检工作由市、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分级统一组织实施。体检工作原则上在面试结束后一周左右完成。

  体检须到县级以上具有规定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有国家制定的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体检结束后,医疗机构需出具有主检医生签名、医疗机构盖公章的体检结果报告。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组织机关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并作为最终的体检结果。

  体检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拟聘人选,从同一岗位面试成绩合格的报考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人选。

  (三)考核

  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考核工作的实施。成立2人以上的考核组,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多种形式,着重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计划生育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岗位匹配度等情况,同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凡是重要档案材料不全、个人经历不明、历史状况不清,无法进行有效考核或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考核后,出具书面考核意见。

  考核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拟聘人选,经招聘单位提出书面递补申请并通过贺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批后,可从同一岗位面试成绩合格的报考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人选。

  六、公示及聘用审批

  (一)招聘单位从综合成绩、体检、考核结果都合格的人员中确定拟聘用人选,统一在贺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gxhz.gov.cn/ggfw/bmlqfw/rsks/)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人员,由市、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按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办理聘用手续,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等有关规定管理。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

  对公示有异议,经核实影响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对反映问题难以核实的暂缓审批,待核实清楚后按有关规定办理。

  对拟聘用人员公示后,如拟聘用人员自愿放弃聘用资格或公示不合格的,不再递补聘用人选。

  (二)招聘单位须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合同由招聘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签订,并加盖招聘单位公章。聘用合同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

  (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初任人员,应当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聘用后的管理,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

  七、相关政策

  少数民族报考人员加3分(其身份认定以身份证和户口簿登记信息一致为准),加分计入笔试成绩。

  选派到村任职的大学毕业生,符合引进人才政策的享受相关待遇;其他全日制大学本科毕业生可享受急需紧缺专业引进人才同等待遇;担任村党组织书记满三年的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可享受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相关政策,最高不超过8000元/学年。

  八、诚信档案管理

  报考人员有下列失信行为的记入人事考试诚信档案库,供招聘单位聘用考察时参考。

  (一)发布面试资格审查通告后,报考人员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环节放弃面试资格的,取消本次考试资格。

  (二)发布面试公告后,报考人员进入面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核环节放弃的,在接到通知后2日内及时提供书面放弃申请的,记入人事考试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半年;累计2次出现上述情形的,记入人事考试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1年;在接到通知后2日内未提供书面放弃申请的,记入人事考试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2年。

  (三)报考人员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放弃的,记入人事考试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3年。

  (四)报考人员被聘用后非因不可抗力原因逾期不报到被取消聘用的,以及报到后在试用期内无故放弃的,记入人事考试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5年。

   本公告由贺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等岗位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解释。(咨询电话详见《2020年度贺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中联系方式栏)。

  招考政策咨询电话:贺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0774--5136583;考试相关技术服务:贺州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0774--5136517;监督电话:贺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纪委:0774--5123322。

  特别提示: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辅导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主办方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查看附件>>>

  附件1:2020年度贺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xls

  附件2:专业核心课程相似说明承诺书(样式).doc

  附件3:核心课程证明(样式).doc

  附件4:2020年度广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报名登记表(港澳台报考人员).docx

  附件5: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0年版).pdf

  附件6: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19年版).xls

2020年贺州市基层事业单位面向区市共建高校引进人才招录公告

  贺州人事考试网2020年04月16日讯:为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关于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意见和通知精神,有效引导我市人才向基层一线流动,充实基层后备干部队伍,根据《中共贺州市委组织部贺州学院人才培养合作协议》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等规定,我市基层事业单位计划面向区市共建的贺州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3名,现公告如下:

  一、引进岗位、数量和对象

  (一)引进岗位和数量

  贺州市所辖八步区、平桂区、钟山县、富川瑶族自治县、昭平县5个县(区)的基层事业单位23个用人岗位,计划引进23人(见附件1)。

  (二)引进对象范围

  引进对象为区市共建的贺州学院2020年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包括统招专升本)。

  二、引进条件

  (一)应聘的毕业生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思想品德好,综合素质较高,组织观念强,作风正派;

  3.在院级以上(含院级)党团组织中担任过学生干部,且任职时间在一个学年以上,具有较强组织协调能力;或在校期间获得过院级以上(含院级)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团员、优秀团干、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荣誉称号一次(含一次)以上;

  4.获得学士学位证书,年龄在25周岁以下(1994年4月16日以后出生);

  5.身体健康,服从安排,志愿服务基层。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应聘

  1.受到过校纪处分的;

  2.受过治安或刑事处罚,及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3.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引进程序

  (一)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20年4月16日—4月27日。

  毕业生通过发送邮件方式进行报名,将报名所需材料(电子版)发送到所在二级学院邮箱(详见附件2),并于4月27日前凭原件向各二级学院负责人确认并交复印件(一式两份)。各二级学院负责人于2020年4月29日前将报名材料和《贺州市2020年面向区市共建高校引进人才报名汇总表》(见附件3)(电子版和纸质版)交招生就业处(西区行政楼后楼121办公室)。

  报名材料(整理顺序):①《贺州市2020年面向区市共建高校引进人才报名表》扫描件(见附件4);②有效身份证扫描件;③学生证扫描件;④相关荣誉证书的扫描件;⑤经教务处盖章核准的所有课程成绩单扫描件;⑥学生干部任职证明扫描件;⑦其他能佐证自身学术水平与综合能力材料。以上所有材料一式两份。

  (二)组织推荐

  贺州学院党委组织部和招生就业处负责对所有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并将资格审核合格人员名单推荐给贺州市面向区市共建高校引进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并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供推荐人员的相关材料(含纸质版和电子版)。

  原则上计划引进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查推荐人数的比例达到1:3才予以开考。达不到规定比例需要开考的,由贺州市面向区市共建高校引进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确定不开考的职位,相关二级学院负责人通知报考人员在4月27日前改报其他职位。

  (三)报名费用

  本次基层事业单位人才引进考试免收考生报名费。

  (四)组织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分值各100分。

  1.笔试

  时间:2020年5月XX日上午(待定)

  笔试采取现场撰写一篇申论文章的形式进行。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人员对申论文章进行评分。

  2.面试

  时间:2020年5月XX日下午(待定)

  面试采取无领导小组讨论形式进行,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开展。

  3.确定见习考核对象

  根据综合成绩高低,以按计划引进人数与见习考核人数1:1比例确定见习考核对象。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如出现综合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者为见习考核对象。

  (五)见习考核

  根据见习考核对象的个人报名意愿、所学专业和单位实际需求确定见习单位和岗位,组织人员对见习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以及岗位适配性等进行考核。见习考核对象须服从领导小组办公室作出的见习单位和岗位安排。

  (六)组织体检

  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由各县(区)组织对通过考核的人员进行体检,对体检合格的进行公示。体检不合格的,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递补体检人员。

  (七)公示及聘用审批

  对拟聘用人选统一在寿城党旗红—贺州智慧党建云平台和贺州学院就业信息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人员,由市、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按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办理聘用手续。对拟聘用人员公示后,如拟聘用人员自愿放弃聘用资格或公示不合格的,不再递补聘用人选。聘用人员最低服务期限为3年。

  四、其他事宜

  本次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

  (一)笔试、面试的时间和地点以贺州学院通知为准,请应聘人员保持手机畅通。不按规定时间笔试、面试以及体检、考核的应聘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二)本次招聘过程中如发生违纪违规行为,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三)本公告由贺州市面向区市共建高校引进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贺州市委人才办0774--5123955

  贺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0774-5136583

  监督电话:贺州市纪委派驻贺州市委组织部纪检组0774--5128872

  点击下载>>>

  2020年基层事业单位面向区市共建高校引进工作人员需求信息表.doc

  2020年贺州市面向区市共建高校引进人才报名邮箱一览表.doc

  2020年贺州市面向区市共建高校引进人才报名汇总表.doc

2020年贺州市基层事业单位面向区市共建高校引进人才招录公告

  2020年贺州市面向区市共建高校引进人才报名表.doc

  贺州市面向区市共建高校引进

  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室

  2020年4月13日

返回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