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江西九江市彭泽县选调105名农村学校教师进城任教公告

 
  为进一步促进我县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提升学校办学水平。经研究决定,2024年暑期面向全县农村学校公开选调教师到县城区学校任教,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
 
  公开选调到城区学校任教教师共计105名(学前教育岗位15人、小学岗位75名、初中岗位15名),具体岗位如下:
 

岗位

学科

名额

学科

名额

小学岗位

语文

26

音乐

2

数学

22

美术

2

英语

7

体育

3

道德与法治

9

信息技术

3

心理健康

1

/

/

初中岗位

语文

3

物理

2

数学

1

化学

1

英语

3

体育

2

道德与法治

2

信息技术

1

学前教育岗位

学前教育

15

/

/

 
 
  二、选调对象和条件
 
  1.选调对象:我县农村中小学、幼儿园符合条件的在编教师。
 
  2.工作年限:
 
  正式录用教师工作时间累计5周年及以上(即:2019年9月及以前正式录用教师)。
 
  特岗教师服务期加上转为正式编制教师工作时间累计6周年及以上(即:2018年9月及以前录用的特岗教师)。
 
  3.具备相应层次的教师资格证书,其中音、体、美教师岗位的须具备相应层次的音、体、美教师资格证。
 
  4.现小学岗位任教的教师报考初中岗位的须第一学历为本科学历。
 
  5.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恪守教师职业道德,爱岗敬业,服从组织安排,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6.选调分三个层次,分别为学前教育岗位、小学岗位和初中岗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不得兼报,所有岗位同时报名、同时开考。
 
  7.如拟调名单中有现任学校领导班子成员(含中层干部)的,则当事人应提交辞职申请,并承诺愿意以普通教师的身份调入县城学校。
 
  8.报考人员须书面承诺选调进城后5年内不得再申请跨县调动,两年内不得再申请县内调动及其他单位选调。同意按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按拟调入单位空岗情况重新聘任新的专业技术职务。
 
  9.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参加选调:
 
  (1)受党纪、政纪处分未满规定年限或正在立案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近五年教师师德考核和年度考核各有1次及以上不合格等级的;
 
  (3)违反人事管理其它有关规定的。
 
  三、选调方式
 
  1.笔试:学前教育岗位、小学岗位和初中岗位公开选调采取闭卷笔试方式进行,学前教育岗位考试内容为幼儿教育综合知识,小学岗位考试内容为所报考学科的现行课程标准和学科专业知识(小学教材内容约占70%,初中教材内容约占30%),初中岗位考试内容为所报考学科的现行课程标准和学科专业知识(初中教材内容约占70%,高中教材内容约占30%)。
 
  2.拟录用人员的确定:根据考试成绩(笔试成绩加上奖励分)按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拟录用人员。公示一周,公示后造成的岗位空缺不予递补。
 
  3.考试成绩排位最后的拟录人员如遇多人成绩相同则按以下次序确定录用对象:(1)省、市、县级学科带头人;(2)第一学历高;(3)教龄时间长。
 
  4.笔试时间:2024年8月3日
 
  笔试地点:博吾学校
 
  5.选岗:按照岗位需求,所有岗位均按考试成绩(笔试成绩加上奖励分)从高到低顺序自主选岗,因故未参加选岗而产生空岗将不进行递补。
 
  6.工资待遇:教师调入后,其工资按照九江市人社局《关于九江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有关问题的补充处理意见》(九人社字〔2018〕48号)予以办理。
 
  四、工作程序
 
  1.在彭泽人民政府网公开发布公开选调公告。
 
  2.报名要求:凡符合报名条件的教师,填报报名表,所在学校签署意见;携带毕业证、教师资格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同底免冠1寸照片3张、选调报名表(附件3:每人限报一个职位。
 
  (1)报名地点:县教体局人事股
 
  (2)报名时间:2024年7月25日—26日
 
  (3)发放准考证时间:2024年8月2日
 
  3.资格审查:县教体局对报名者提供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整个选调工作全过程,凡发现与报考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将取消其选调资格。
 
  4.岗位计划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需达1:2方可开考,达不到1:2的,核减或取消岗位计划数。
 
  五、奖励加分
 
  现仍然在最艰苦边远地区工作的,且工作6周年及以上的予以奖励加分(最艰苦边远地区连续工作6年的加1分,每增加1年加1分,每人5分封顶)。
 
  六、工作要求
 
  1.教师选调工作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工作人员要秉公办事,不循私情,廉洁从政。如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收受贿赂、泄露机密等违纪行为,将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2.本次教师选调工作按照发布选调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选岗等程序进行,笔试成绩和拟录用人员及时面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3.各相关学校应积极动员在县城区支教教师主动参加本次公开选调考试。
 
  投诉、咨询电话:县人社局 5666535县教体局 7199299
 
 
 
  彭泽县公开选调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7月18日


2024年江西吉安市第四中学招聘非编教师公告

  
 
  吉安市第四中学是一所公办城区学校,位于吉安市吉州区吉福路37号,根据我校发展需要和教学工作安排,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临聘教师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岗位及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品行端正,勤奋敬业,忠诚担当;
 
  2.已取得相关教师资格证的年轻老师;
 
  3.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和精神病史。
 
  4.与其他用人单位无劳动合同纠纷;
 
  5.未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得报考;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二)招聘岗位及任职要求
 
  详见附件《吉安市第四中学公开招聘岗位及任职要求》。
 
  二、招聘程序
 
  此次招聘按照网上报名、资格初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及录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招聘信息在吉安人事人才网(www.jarencai.com)公众号等平台发布,通过指定的吉安人事人才网(www.jarencai.com)发布后续招聘公告信息。
 
  1.报名时间及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从招聘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8月23日下午15:00止;
 
  (2)报名方式:此次招聘采取网站注册报名形式。报名人员可登录(注册)吉安人事人才网(http://www.jarencai.com/),通过点击考试报名栏目,选择相应专题,如实填表,诚信报名。也可进入报名快速入口:http://jarencai.ikaowu.com/每人限报一个岗位,重复报名人员则取消报名资格。请应聘人员仔细对照所报考岗位的条件要求,将所需材料准备齐全后再进行报名。
 
  2.报名所需材料
 
  (1)身份证、毕业证、学信网电子注册备案表及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职称证书原件扫描件;
 
  (2)近期一寸免冠彩色证件照片;
 
  (3)教师资格证及复印件;
 
  (4)如因延迟发证等客观原因无法提供毕业证或教师资格证原件的,可提供学信网上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认定机构出具的证明。
 
  3.注意事项
 
  每位报考人员限报1个岗位,不符合条件或材料不全的将视为报名不成功,审查不合格。报名前应仔细阅读岗位报名条件,认真填写报名信息,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或未能提供完整报名材料的,视为放弃报名资格,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为在招聘过程中能及时联系到报名人员,报名表中填写的联系电话务必保持畅通,如遇收到与本次招聘工作相关的短信务必及时查看处理,否则造成的后果自行负责。
 
  (二)资格初审
 
  本次公开招聘实行诚信报考制度,网上报名时,不进行资格预审,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公告及附件。考生提交报考信息后,系统审核通过后即为报名成功。
 
  (三)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
 
  体检参照公务员标准体检(体检费自理),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根据通知拟入闱考生需按规定时间内完成体检,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被考察对象为不合格将不予录用。以上招聘领导小组将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不再另行公示。
 
  (五)公示及录用
 
  根据学校教学实际需求、考生考试排名(从高分到低分)及考察情况,按照人岗相适的原则,招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最终招聘人数及拟聘用人员名单。因拟聘人员公示不合格的,或主动放弃聘用的,或试用期内无法胜任工作岗位,学校有权予以解聘,由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人员补录事宜,不再另行公示。
 
  三、其他事项
 
  (一)考生如有报名咨询事项,可在工作日内(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拨打电话咨询:13207961608(王经理);
 
  (二)严禁弄虚作假行为。为了确保公平、公正,招聘工作所有程序必须进行考生身份核验,因此考生务必携带本人身份证。报考人员应自觉遵守考试纪律和相关规定,如发现有作弊、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规违纪行为,或不服从考务安排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其应聘资格。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
 
  (三)此次聘用人员为吉安市第四中学非编教师,由吉安市吉州区园投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派遣到吉安市第四中学。
 
  (四)本公告解释权归吉安市第四中学所有。
 
  附件:吉安市第四中学公开招聘岗位及任职要求
 
  吉安市第四中学
 
  2024年8月19日
 
  附件:2024年吉安市第四中学招聘岗位及任职要求
 

序号

岗位

招聘人数

学历

专业要求

年龄

要求

任职

条件

1

01-初中语文

教师

1

本科及以上学历

不限

不限

1、持有初中或更高层次的语文教师资格证书者; 

2、有相关学科从教经验的应聘人员优先考虑

2

02-初中数学

教师

1

本科及以上学历

不限

不限

1、持有初中或更高层次的数学教师资格证书者; 

 2、有相关学科从教经验的应聘人员优先考虑

3

03-初中英语

教师

  1

本科及以上学历

不限

不限

1、持有初中或更高层次的英语教师资格证书者; 

2、有相关学科从教经验的应聘人员优先考虑

4

04-初中物理

教师

2

本科及以上学历

不限

不限

1、持有初中或更高层次的物理教师资格证书者; 

2、有相关学科从教经验的应聘人员优先考虑

5

05-初中化学

教师

1

本科及以上学历

不限

不限

1、持有初中或更高层次的化学教师资格证书者; 

2、有相关学科从教经验的应聘人员优先考虑

6

06-初中思政

教师

1

本科及以上学历

不限

不限

1、持有初中或更高层次的道德与法治教师资格证书者; 

2、有相关学科从教经验的应聘人员优先考虑

7

07-初中历史

教师

1

本科及以上学历

不限

不限

1、持有初中或更高层次的历史教师资格证书者; 

2、有相关学科从教经验的应聘人员优先考虑

小计

8

       
 


2024年湖北襄阳市南漳县招聘高中教师公告

  
 
  根据县委编委下达的用编计划和前期招聘情况,结合我县高中教学需要,依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令第6号)等规定,现面向社会为南漳县第一中学、南漳县第二中学、南漳县高级中学补充招聘6名教师。招聘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对象
 
  本次公开招聘高中学校教师6名。其中南漳县第一中学英语教师2名、地理教师1名,南漳县第二中学生物教师1名,南漳县高级中学化学教师、政治教师各1名。招聘对象为符合岗位要求的人员。具体招聘岗位数量和资格条件详见《南漳县2024年度补充招聘高中教师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愿意履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义务,遵守事业单位工作纪律;
 
  4.具有符合国家或行业规定并能坚持正常工作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取得国家承认的岗位条件要求的学历和职业资格;
 
  6.报考者除应满足上述基本条件外,还须满足各岗位公布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报考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曾被开除公职的;
 
  4.现役军人、全日制高校在读学生;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等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
 
  6.南漳县在职在编的中小学校教师不得报名参与本次公开招聘,其他在职在编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时须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材料;
 
  7.有精神病、癫痫病及传染病聘用后不能正常工作的;
 
  8.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关于报考相关截止时间及有关问题说明
 
  1.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7月1日(如年龄要求为30周岁及以下,则报考该岗位考生的出生年月日应为1993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以此类推)。
 
  2.在资格复审时须提交报考条件所对应的相关证件(证明材料),不能提交的作自动弃权处理,取消面试资格。
 
  国外、境外留学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及有关证明材料。
 
  三、招聘程序及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的高中教师采取面试和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面试包括说课和答辩。对于报考人数与岗位计划比例超过15:1的岗位加试笔试,另行公告。具体招聘程序和办法如下:
 
  (一)报名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的报名、初审、查询、缴费和打印准考证均通过南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报名系统进行(https://pxks.hbnz.gov.cn/)。
 
  (二)时间安排
 
  1.报名时间。报名起止时间为2024年8月21日9∶00至2024年8月28日17∶00。报名窗口于2024年8月28日17∶00准时关闭。届时,审核未通过的报考人员,将无法修改、提交个人信息。因此,请尽量将报名、补充资料等操作提前,不要在临近窗口关闭时操作,避免报名失败。报名期间各岗位报名情况在报名系统定期更新。
 
  2.资格初审。报名过程中,对报名人员填写(上传)的资料进行初审,审核时间为2024年8月21日9∶00至8月28日18∶00,资格初审结果可在报名系统查询。
 
  3.缴费确认。缴费确认起止时间为2024年8月21日9∶00至2024年8月29日12∶00。资格初审通过的报考人员,直接在报名系统缴纳50元面试费用(每人每科50元),缴费确认成功即报名成功,未按期缴费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报名要求
 
  1.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招聘公告,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考多个岗位的,取消报名资格。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期间,未通过招聘单位资格审核的,可以在报名时间内重新选报其他岗位。已通过资格审核的,不能改报其他岗位。
 
  2.报考岗位所需的专业条件参考教育部《研究生学科专业目录》《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普通高职高专专业目录》及《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版)、2011年颁布的《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对于未列入目录或者未归入相应大类的相近专业、应聘人员所学专业与《岗位表》中所列专业要求紧密相近相关的,考生可咨询招聘单位能否报考。招聘单位在保证审核尺度一致的前提下确定是否可以报考。
 
  3.报考人员应如实填写有关信息,诚信报考。报考人员要对照《岗位表》中的“报考资格条件”要求,填写和提供材料,要对填报和提供的信息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考生报名资格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填写信息错误,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或不诚信报考的,扰乱报名秩序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经招聘工作任一环节查实,均取消应聘资格或聘用资格,纳入考试诚信失信管理。
 
  4.报考人员在报名信息填写时要上传个人照片(近期小2寸红底彩色免冠电子登记照片)。
 
  5.报考人员在网上提出报考申请后,系统会自动生成一个报名序号,这个报名序号是报考人员查询审核是否通过的重要依据,请注意保存。如果因为填报信息不完整、照片未上传等原因导致没有通过审核的,可以通过报名序号和身份证号在报名时限内再次登录系统重新填报相关信息后再提交。
 
  6.报名成功后,报考人员须打印《报名登记表》且本人签字,并妥善保存,资格复审时使用。
 
  7.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对象、城乡低保对象和城区特困救助供养对象,先在网上报名缴费,然后再申请退费。办理退费时,须持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乡村振兴)部门、民政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对象证明由当地扶贫或乡村振兴部门出具、城乡低保对象和城乡特困救助供养对象证明由当地民政部门出具),连同网上下载打印的缴费通知单,于资格复审时办理退费登记手续。
 
  8.网上报名有关操作详见《南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报名指南》(附件2)。
 
  9.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缴费(退费)确认、考务事宜咨询南漳县人事考试院(电话:0710-5237687),报考条件、岗位等事宜咨询南漳县教育局政工人事股(电话:0710-5245926)。
 
  (四)面试
 
  1.面试资格复审。面试开始前,对报名成功的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考生须携带招聘岗位条件所需的有关证件。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重点对报考人员提供的二代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普通话等级证书等资料进行审查。复审合格后发放《面试通知书》。不按照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应聘人员资格复审不合格的,或超过时间未领取《面试通知书》的,取消面试资格。
 
  2.面试考生确定。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全部参加面试,最低可按报名人数与岗位计划1:1的比例进行面试,加试笔试的岗位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原则上按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划定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须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方可进入面试。面试通知发布后,考生放弃面试的,取消其面试资格,不再进行递补。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向社会公布。
 
  划定面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及以上,方可列为体检、考察对象。
 
  3.面试内容和形式。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专业水平、教学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等,面试形式为说课、答辩。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其中说课80分,答辩20分。面试成绩当场向考生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
 
  (五)成绩计算
 
  本次公开招聘的高中教师岗位面试成绩即为考生总成绩,总成绩实行百分制,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加试笔试的岗位按笔试成绩(折算成百分制)占40%、面试成绩占60%计入总成绩。
 
  (六)成绩发布
 
  面试成绩及总成绩通过发布招聘公告的媒体发布。
 
  (七)体检考察
 
  1.考察、体检对象确定。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与考察、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考察、体检人选,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低确定;面试成绩仍然相同以及只有面试成绩的,则以说课成绩高低确定。
 
  2.考察、体检统一组织。对进入考察、体检人选以函调和实地考察等方式进行考察,同时进行体检。
 
  考察主要以函调方式审核拟聘用人员的资格条件、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情况,考察前,考生提交个人自传(1500字左右),招聘单位结合个人自传,审核拟聘用人员的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等方法,对考察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度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中若发现有影响聘用并查证属实的情形的,取消聘用资格。
 
  体检应在县属有资质的医院进行,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和项目执行,费用由考生自行负担。出现考察、体检不合格或者考生自愿放弃情形的,依据此次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的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以上。在体检环节,妊娠生产期考生暂不进行妇科、放射等体检项目的检查,但应在体检表中注明原由,待妊娠生产结束后补做上述检查,并由体检医院综合体检情况,做出体检合格与否的结论。体检完成并合格后,再办理事业单位聘用手续。拟聘用公示可与同批次考生一并进行。
 
  四、聘用和管理
 
  (一)根据综合成绩排序、体检和政审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并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在公示期间被发现并查证核实确有违反考试考核纪律的,取消聘用资格。出现取消聘用资格或者考生自愿放弃情形的,依据此次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递补的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以上。
 
  (二)确定聘用人员。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与新聘用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实行岗位管理,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试用期考核不合格人员,取消聘用。
 
  (三)被聘人员自接到通知20日内无正当理由没有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招聘单位可根据需要按总成绩排名递补人员,按上述程序重新办理相关事宜和手续。
 
  五、其它
 
  (一)本公告中有关政策口径及未尽事宜,由县人社局、南漳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二)为便于联系,报名考生在报考期内姓名、电话号码等基本信息不得变更,随时保持通讯畅通,避免招聘单位无法联系。确系无法联系的,由招聘单位据实记录,视同考生自动弃权。
 
 
 
  南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南漳县教育局
 
  2024年8月20日


2024年云南楚雄双柏县妥甸中学选调教师8人公告

 

根据中共双柏县委办公室双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双柏县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县管校聘改革工作方案》(双办通〔2021〕35号)文件精神和学校岗位需要,面向全县乡镇初级中学在编在岗教师中公开选调教师8名,现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实绩的原则;
 
(二)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能力素质与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原则;
 
(四)坚持综合考核与考察相结合的原则。
 
二、选调比例
 
报考岗位与报名人数的比例不低于1:2。
 
三、选调范围及岗位
 
面向全县各乡镇初级中学在编在岗教师公开选调语文教师1名、数学教师2名、英语教师3名、物理教师1名、化学教师1名。
 
四、选调条件
 
(一)符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要求,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有较强的教育教学能力。
 
(二)教龄满5年(新录用或聘用的需满最低服务年限)及以上(2019年9月30日及以前参加教育工作的在编在岗教师),特岗教师参加工作满8年及以上(服务期满3年加在编在岗5年,2016年9月30日及以前参加工作),三支一扶人员参加工作满7年及以上(服务期满2年加在编在岗5年,2017年9月30日及以前参加工作)。
 
(三)报考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岗位的教师须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持有初级中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二级乙等及以上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
 
(四)报考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岗位教师与所教科目一致,且在县内有近三年(2021-2022学年、2022-2023学年、2023-2024学年)的教学成绩可供核查和计算。
 
(五)近三年年度履职考核合格及以上等次。
 
(六)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有关政策要求。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处理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受党纪政务处分未满处分期限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4.按照有关规定,工作调动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5.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选调方法和程序
 
按照“发布选调公告、组织报名、资格审查、初选、综合考核、体检、考察、办理调动手续、聘用”等步骤进行。
 
(一)发布选调公告
 
向全县各初级中学发布公开选调公告,同时向社会公布选调岗位、选调范围和人数、报名资格条件和选调程序及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二)组织报名
 
报名时间2024年8月23日-24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报名采取自愿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人员每人限报1个岗位。报名时需提交:本人申请(需学校校长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近三年年度履职考核结果、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艰苦地区工作证明、师德师风证明、报名表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报名地点:双柏县妥甸中学行政办公室(综合楼三楼)。
 
(三)资格审查
 
2024年8月25日开展资格审查。由双柏县第一中学教育集团党委、妥甸中学对报名教师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初中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教师方可进入初选。
 
(四)初选
 
对通过资格审查的初中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教师岗位的报名人员,按照《双柏县教育体育局关于修订印发(试行)的通知》(双教通〔2022〕24号)要求实施。初中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教师岗位报名人员的教学成绩得分与加分项得分之和排名1:2进入综合考核(综合考核时间另行通知)。
 
(五)综合考核
 
1.初中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教师岗位综合考核内容及分值
 
说课成绩×60%+基本功考核×40%=综合考核得分。
 
综合考核由监督组抽取的考核小组临时命题,抽取相关考核内容,在规定的场所及时间内进行考核,考核小组由7人组成,采用百分制进行量化考评,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取5人量化总分进行平均算出个人得分。
 
2.总成绩计算
 
初中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教师岗位总成绩=(教学成绩得分+加分项得分)×60%+综合考核得分×40%。
 
各项得分采用四舍五入方式保留两位小数。若总成绩得分相同,则按照教学成绩得分、说课成绩得分、基本功考核的顺序优先确定。
 
3.成绩公示
 
综合考核结束后,对综合考核成绩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六)体检
 
公示无异议后,按选调岗位计划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选,体检由双柏县妥甸中学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合格后,作为考察人选。
 
(七)考察
 
由双柏县第一中学教育集团党委组织考察组进行全面考察。主要考察政治素质和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岗位匹配程度。
 
(八)办理调动手续
 
根据考察情况提出选调意见,办理调动手续。
 
(九)聘用
 
根据双柏县妥甸中学岗位设置实际情况,按照双柏县妥甸中学内部管理规定进行评聘。
 
如有自动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的,按照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六、监督指导
 
整个公开选调过程严格按方案和程序进行,并在相关部门及县教育体育局的指导和监督下组织实施。
 
七、本公告由双柏县第一中学教育集团党委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双柏县妥甸中学2024年公开选调教师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监督举报电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78-7712241;
 
县教育体育局0878-7711049,咨询电话0878-7712920。
 
联系人:黄老师18787887577
 
谭老师18987829327
 
双柏县妥甸中学
 
2024年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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