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福建省龙岩市上杭县上半年招聘部分机关事业单位编外工作人员公告

2024福建省龙岩市上杭县上半年招聘部分机关事业单位编外工作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根据县委组织部、编办、县人社局、财政局印发的《上杭县县直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聘用管理暂行规定》(杭委编办〔2021〕24号)的相关规定,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等部分机关事业单位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现就本次公开招聘的有关事项制定方案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

本次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岗位详见《上杭县2024年上半年公开招聘部分机关事业单位编外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报考人员须符合以下条件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制度;

3.遵守纪律,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和职业道德;

4.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和工作能力(详见附件1);

5.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的,即在1988年4月至2005年4月期间出生,以身份证为准,如相关岗位对年龄条件另有要求的,以此类推。

6.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符合福建省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二)不得报考或取消聘用资格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公务员、事业单位公开考试中因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考生诚信档案,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现役军人,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的在读学生,各类定向培养、委托培养毕业生;

6.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

7.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聘为国有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如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被国家有关部门列为失信被惩戒对象等)。

符合报考条件的国有单位在岗工作人员(含试用期内)或本县机关事业单位在岗编外人员,须经所在单位和人事管理权限相应的上级主管单位同意后方可报考。服务基层项目、龙岩市支企服务专员在岗高校毕业生报考的,须经所在服务单位和相应项目县级(或以上)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报考。本县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含编制内人员和编外人员)辞职(解除合同)后2年内不得报考原所在(聘用)单位。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4月22日至4月26日止(正常上班时间)

2.报名方式及地点:

应聘人员在报名时间内通过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每个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如有同时报考二个及以上岗位的,认定为所报考全部岗位无效。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在规定报名时间内到相应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下同)报名,各招聘单位的报名地点和联系方式等详见附件1。

3.报名所需提交材料:

应聘人员报名时必须填报《上杭县公开招聘机关事业单位编外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简称《报名表》)1份,并提供招聘岗位要求的以下相应报名材料:

(1)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各岗位招聘条件所要求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2024年应届毕业生可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报名)和其他相关资格证书或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2)报考有相关工作经验(经历)要求岗位的应聘人员,须提供工作单位的书面证明和与工作单位签订的劳动协议(聘用合同)及聘用单位缴交社保证明等有效佐证材料;

(3)国有企业单位在岗工作人员(含试用期内)或本县机关事业单位在岗编外人员报考的,须提供所在单位和人事管理权限相应的上级主管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服务基层项目、龙岩市支企服务专员在岗高校毕业生报考的人员,须提供所在服务单位和相应项目县级(或以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4)近期一寸同底彩色证件照片3张(1张贴于《报名表》上,2张用于制作笔试准考证,照片背面用圆珠笔标注姓名)。

(二)资格审查

1.应聘人员应严格按照所报考岗位的资格条件和要求报名,并对《报名表》填报的报名信息和提交的相关报名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2.各招聘单位负责报名的工作人员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合格者方可报名,报名结束后由各招聘单位负责按照招聘岗位的资格条件和要求进行资格审查,应聘人员经资格审查合格方可参加考试。

四、招聘考试办法

根据资格审查合格的报名人员情况,按以下考核、考试办法进行招聘。

(一)如果相关岗位的报名人数不超过该岗位招聘人数,延长报名时间,延长报名时间结束后报名人数仍不超过该岗位招聘人数的,由招聘单位通过考核方式(含岗位工作要求的业务知识和能力等方面考核、面试)招聘,考核方案由招聘单位另行制定,考核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人选。

(二)相关单位驾驶员岗位的报名人数(含延长报名时间后的报名人数)如果超过该岗位招聘人数但不足3倍(含3倍),不再进行笔试,将按以下办法通过技能测试的方式招聘。

(三)如果相关单位驾驶员岗位的报名人数超过岗位招聘人数3倍、其他岗位(不含驾驶员岗位)的报名人数(含延长报名时间后的报名人数)超过岗位招聘人数,相关岗位的报名人员将按以下办法通过笔试和面试(含技能测试,下同)相结合的方式招聘。笔试、面试由上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

1.笔试(满分按100分计)

(1)相关单位驾驶员岗位的笔试科目为《交通安全知识》,其他岗位的笔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笔试不指定复习用书。

(2)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考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等以核发的《笔试准考证》为准。

2.面试(满分按100分计)

(1)面试人选确定。各岗位根据笔试成绩(含编外驾驶员岗位,下同)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人数3倍确定面试人选,确定为面试人选的最后1名若有同分数者,一并确定为该岗位面试人选。如果参加笔试人数不足招聘人数3倍,则参加笔试的人员全部确定为面试人选。

(2)面试内容。编外驾驶员岗位的面试按技能测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查参加考试人员的驾驶技能,测试办法另行制定。其他岗位面试采用结构化方式进行,主要测查参加考试人员的理论政策水平、思维反应能力、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以及履职所必备的基本知识和能力。

(3)面试要求。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和要求等以核发的《面试通知书》为准。参加面试时,报考人员需提供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书》等原件。

(4)面试成绩60分以上为合格;相关岗位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招考人数时,报考者的面试成绩应达到70分以上为合格。面试未达合格线的人员,不确定为考察、体检人选。

3.综合成绩计算

(1)按结构化面试的考试总成绩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2)编外驾驶员岗位的考试总成绩计算:直接技能测试方式招聘的考试总成绩﹦技能测试成绩;笔试加面试方式招聘的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技能测试成绩×60%。

(3)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采用四舍五入方式取小数点后2位。

(四)有关事项

如有报考人员不按考试规定的要求参加笔试、面试的,视作自愿放弃招考资格;如有报考人员在考试时违反笔试、面试考场规则等,情节严重的,取消招聘资格。

五、考察、体检及公示

1.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各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如确定的最后1名考察人选考试总成绩同分数,以笔试成绩高分者为先;如笔试成绩又相同,则按照学历高、学位高、中共党员、退役军人、年龄小的顺序依次优先确定。

2.通过考核或考试确定的考察人选,由招聘单位按有关规定及招聘岗位的资格条件和要求进行考察,主要考察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并对报考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审核。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被国家有关部门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取消考察资格。报考者在试用期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如有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者、取消其聘用资格的,相应岗位按上述规定依次递补考察人选。

3.经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体检人选,由招聘单位统一组织体检,体检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体检费用个人自理。不按要求参加体检的或自愿放弃体检者,视为自愿放弃本次招聘资格,体检不合格者或因个人原因无法在招聘单位要求的时间内完成相关体检项目导致体检医院不能作出体检结果的,不予聘用。在体检中如有不予聘用的或自愿放弃的,相应岗位按上述规定依次递补人选。

4.招聘单位根据考试(考核)、考察、体检的结果,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上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页公示5天。公示期满,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确定为聘用人员。

六、空缺岗位招聘

若招聘考试结束后无考察人选的岗位,将按以下办法进行空缺岗位招聘。

1.上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招聘考试的情况,将空缺岗位及报名时间等在上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页上公布。

2.已参加笔试未确定为面试人选或参加面试后未确定为考察人选的应聘人员,如符合相关空缺岗位的资格条件和要求,可在规定的时间内向有空缺岗位的招聘单位申报,填报《调整报考岗位申请表》(见附件3),并提交所需报名材料,每位考生限报1个空缺岗位;已确定为相关岗位面试人选但本人放弃面试资格或未参加面试的、以及违反面试考场规则受处理的和公示后放弃聘用资格的,不得申报空缺岗位。

3.招聘单位按空缺岗位的资格条件和要求,对申报空缺岗位的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经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按照岗位所要求的笔试科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各空缺岗位招聘人数3倍的人员为面试人选;相关空缺岗位进入面试的最后1名若有同分数者,一并确定为面试人选,如果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不足招聘人数3倍,则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全部确定为该岗位面试人选。

4.招聘单位将经资格审查合格的空缺岗位面试人选书面报上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由上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上述相关办法和要求组织面试。如相关空缺岗位经资格审查合格的申报人数未超过该空缺岗位招聘人数、且面试人选已参加面试成绩达70分及以上的,不再参加面试,直接确定为该空缺岗位的考察人选,如申报人员面试成绩未达70分或未参加过面试的,须参加相应空缺岗位的面试。

5.招聘单位经空缺岗位招聘后仍有缺额且急需补充编外工作人员的,可由招聘单位向上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书面申请,缺额岗位和申请时间统一在上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页上公布,已参加空缺岗位面试(不分报考岗位,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及以上)且符合缺额岗位资格条件要求和考试要求的人员,可在规定的时间内自愿向招聘单位申请,再次填报《调整报考岗位申请表》(见附件3),并提交所需报名材料,经招聘单位资格审查合格的,按申请人员空缺岗位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相关缺额岗位的考察人选;在规定的时间内未提出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

6.空缺岗位招聘的考试总成绩计算(面试成绩为空缺岗位面试的成绩)及考察、体检、公示等按上述相关办法和要求进行。

七、聘用及管理

1.经公示后确定的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按本单位编外人员管理的办法进行聘用和管理。

2.聘用人员已和有关单位签有劳动或聘用合同且在合同期限内的,办理聘用手续前应自行解除原合同,如有隐瞒,后果自负。

3.聘用人员应按照招聘单位规定的时间(2024年应届毕业生最迟可推迟到7月31日),办理聘用手续并到单位报到上班,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4.聘用人员的薪酬待遇按照招聘单位编外人员待遇的相关规定执行。

5.聘用人员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1年内因各种原因离职的,招聘单位可按上述办法在参加相应岗位面试人员中根据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聘用人员。

八、招聘考试规则

1.报考者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必须在2024年4月19日(公告发布之日)前取得(2024年应届毕业生可推迟到7月31日),岗位条件等要求的如相关资格证书、工作经历经验等资格条件,认定截止时间为2024年4月19日(公告发布之日)。

2.专业、学历、资格证书、工作经历经验审核和认定参照《2024年上杭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方案》的相关要求执行。

3.招考范围限在上杭县的,是指:①2024年4月19日前常住户口(含持有的《居住证》,下同)在上杭县辖区内的人员;②上杭县生源应往届毕业生(即上杭县考入第一个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并取得学历)。其他以此类推。

4.对考生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全程,一经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方案规定或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含考核期间提供的证明材料等),由招聘单位立即作出取消考试、聘用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考生因个人原因放弃的,须由本人书面提交放弃申明,放弃申明应写在考生身份证复印件的空白页面并签名。

5.进入面试的报考者因故主动放弃面试的,应在面试前1个工作日下午17:30之前提出书面申请,由招聘单位确认后在报考该岗位的报考者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九、其他事项

(一)应聘人员在报名、考试、考察、体检等过程中如有弄虚作假、违规违纪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已签订聘用合同的一律解除聘用合同,相应岗位按上述办法进行递补。

(二)应聘人员在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在本次招聘期间必须保持畅通,无法联系造成影响招聘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负。

(三)上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页是发布本次招聘相关信息的主要渠道,请报考人员密切关注,及时查询,了解最新考试相关信息。上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系电话:0597-3316695。

(三)本方案的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设置、报名资格审查、聘后管理及待遇等相关事宜由相应的招聘单位负责解释,招聘考试工作相关事宜由上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件:

1.上杭县2024年上半年公开招聘部分机关事业单位编外工作人员岗位表

2.上杭县公开招聘机关事业单位编外工作人员报名表

3.调整报考岗位申请表

上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4月19日

原标题:上杭县2024年上半年公开招聘部分机关事业单位编外工作人员方案

文章来源:https://www.shanghang.gov.cn/bm/rsj/zwgk/sydwzp/zkfb/202404/t20240419_2117479.htm

2024福建福州市马尾区发展和改革局招聘1人公告

2024福建福州市马尾区发展和改革局招聘1人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福州市马尾区发展和改革局拟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驾驶员:1名(区价格认证中心)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编外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无违法违纪记录;

2.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愿意履行编外人员义务;

3.身心健康且能胜任岗位工作。

(二)岗位条件:

1、男性,不超过40周岁;

2、持有C1及以上驾驶证,驾龄3年及以上,能驾驶手动挡车型;

3、具有高中(或中专)及以上学历,不限专业;

4、能够服从单位安排,工作积极主动。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招聘为编外人员:

1.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管理处罚;

2.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3.本人或者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4.其他不适合从事编外人员工作的。

三、岗位薪酬待遇

技能类(2300-2500元/月),享受五险一金、午餐补贴、30%补贴等福利。具体工资待遇按《中共福州市马尾区委员会办公室、福州市马尾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区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工资指导价位的通知》(榕开委办〔2019〕60号)编外用工工资标准执行。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5月14日-5月23日(现场报名时间:工作日8:30-12:00;14:30-17:00)

(二)报名方式: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或网上报名。现场报名时携带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学信网查询的学历证明、其他专业证书、资格证书及报考要求的相关材料原件、复印件,驾驶员携带驾驶证,递交《马尾区发改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及纸质版彩照1张。网上报名需上传毕业证、学位证、其他专业证书、资格证书等扫描件、学信网查询的学历证明、《马尾区发改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及彩照电子版,发送至邮箱mwfgj@163.com。报考者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联系地址:福州市马尾区君竹路30号714办公室,电话:83985667)

(三)资格审查:由区发改局根据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对应聘人员信息表进行筛选,选出符合条件的应聘者,并将结果及时告知应聘者。

(四)考试方式。采用统一面试形式,由区发改局招聘面试领导小组对面试人员进行打分,满分为100分。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考试结束后,将按照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政审的人选。进入体检、政审的人员因体检、政审不合格而造成该岗位空缺的,从报考该岗位的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确定递补人选。体检在区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

(六)政审。区发改局将组织对拟聘用人员进行政审。

(七)公示及聘用。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毕业院校,同时公布监督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向同级人社部门进行用工备案,并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八)签订合同。聘用人员纳入我区劳务派遣管理,统一与福州开发区劳务派遣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采用书面形式签订。新录用编外人员的试用期统一为两个月,经试用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聘用期从试用期开始之日起算,试用期不合格的,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福州市马尾区发展和改革局负责解释。

附件:《马尾区发改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表》

福州市马尾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5月14日

原标题:福州市马尾区发展和改革局2024年5月公开招聘编外人员的公告

文章来源:https://www.mawei.gov.cn/xjwz/zwgk/gggs/tzgg/202405/t20240514_4824231.htm

2024福建福州市马尾区发展和改革局招聘1人公告

2024福建福州市马尾区发展和改革局招聘1人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福州市马尾区发展和改革局拟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驾驶员:1名(区价格认证中心)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编外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无违法违纪记录;

2.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愿意履行编外人员义务;

3.身心健康且能胜任岗位工作。

(二)岗位条件:

1、男性,不超过40周岁;

2、持有C1及以上驾驶证,驾龄3年及以上,能驾驶手动挡车型;

3、具有高中(或中专)及以上学历,不限专业;

4、能够服从单位安排,工作积极主动。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招聘为编外人员:

1.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管理处罚;

2.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3.本人或者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4.其他不适合从事编外人员工作的。

三、岗位薪酬待遇

技能类(2300-2500元/月),享受五险一金、午餐补贴、30%补贴等福利。具体工资待遇按《中共福州市马尾区委员会办公室、福州市马尾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区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工资指导价位的通知》(榕开委办〔2019〕60号)编外用工工资标准执行。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5月14日-5月23日(现场报名时间:工作日8:30-12:00;14:30-17:00)

(二)报名方式: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或网上报名。现场报名时携带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学信网查询的学历证明、其他专业证书、资格证书及报考要求的相关材料原件、复印件,驾驶员携带驾驶证,递交《马尾区发改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及纸质版彩照1张。网上报名需上传毕业证、学位证、其他专业证书、资格证书等扫描件、学信网查询的学历证明、《马尾区发改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及彩照电子版,发送至邮箱mwfgj@163.com。报考者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联系地址:福州市马尾区君竹路30号714办公室,电话:83985667)

(三)资格审查:由区发改局根据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对应聘人员信息表进行筛选,选出符合条件的应聘者,并将结果及时告知应聘者。

(四)考试方式。采用统一面试形式,由区发改局招聘面试领导小组对面试人员进行打分,满分为100分。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考试结束后,将按照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政审的人选。进入体检、政审的人员因体检、政审不合格而造成该岗位空缺的,从报考该岗位的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确定递补人选。体检在区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

(六)政审。区发改局将组织对拟聘用人员进行政审。

(七)公示及聘用。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毕业院校,同时公布监督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向同级人社部门进行用工备案,并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八)签订合同。聘用人员纳入我区劳务派遣管理,统一与福州开发区劳务派遣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采用书面形式签订。新录用编外人员的试用期统一为两个月,经试用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聘用期从试用期开始之日起算,试用期不合格的,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福州市马尾区发展和改革局负责解释。

附件:《马尾区发改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表》

福州市马尾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5月14日

原标题:福州市马尾区发展和改革局2024年5月公开招聘编外人员的公告

文章来源:https://www.mawei.gov.cn/xjwz/zwgk/gggs/tzgg/202405/t20240514_4824231.htm

2024福建莆田市秀屿区纪委监委关于招聘编外驾驶员1人公告

因工作需要,秀屿区纪委监委拟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驾驶员(编外合同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及方式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采取面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招聘工作方式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初审、面试、考察政审、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的程序进行。

二、招聘岗位及待遇

1.岗位:区纪委监委公务用车驾驶员1名。

2.待遇:按《关于印发莆田市秀屿区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与管理暂行办法(试行)的通知》(莆秀人社〔202052号)规定,月工资为2800元(含“五险一金”个人缴纳部分)。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工资2200元。

三、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违法犯罪记录,无吸毒行为记录,未被列入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具有良好的职业素养、心理素质和身体素质,无传染性疾病、癫痫病、精神病等危及行车安全的疾病史;

4.年龄50周岁以下,C1及以上驾照,初中及以上学历,3年以上实际驾驶经验,退伍军人优先;

5.无不良驾驶记录,无重大交通事故和交通违章,具有较强的安全意识;

6.为人踏实,保密意识强、责任心强。

以下情形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

4.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5.因其他原因不适合在纪委监委工作的。

四、招聘程序

1.报名时间: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526日;

2.报名方式:网上下载并填写《秀屿区纪委监委编外驾驶员报名表》(含个人彩色证照),发送到xyqjwbgs410@163.com(邮件标题:报名表+姓名+应聘);

3.面试:网上报名初审通过后,接到电话通知的报名人员,携带个人简历、身份证、毕业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无犯罪记录证明、本人未被列入失信名单核查结果(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可查)等资料,前往秀屿区政府1号楼425室进行现场面试。应聘人员须对提供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对提交虚假信息的,经查实后取消应聘资格;

4.考察政审:面试通过人员统一考核,根据考核结果择优聘用;组织拟聘人员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招考公务员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行负责;

5.公示:拟聘人员在区纪委监委政务公开栏公示5个工作日;

6.签订合同:试用期满合格、能胜任工作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书(一年一签)

联系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15205960323
 

                            中共莆田市秀屿区纪委办公室           
                                  2024514

附件:
秀屿区纪委监委编外驾驶员报名表

  

 

  

 

(照片)

 

  

 

  

 

 

政治面貌

 

入党时间

 

 

何时何校何专业
毕业

 

 

手机号码

 

电子邮箱

 

 

学历学位

 

身份证号

 

 

家庭住址

 

 

主要学习
工作简历
 
 

 

 

 

驾驶技术能力

 

 

奖惩情况

 
 

 

家庭主要
成员情况

姓名

称呼

出生
年月

性别

工作单位及职务

 

 

 

 

 

 

 

 

 

 

 

 

 

 

 

 

 

 

 

 

 

 

 

 

 

备注

有国()外关系的等要说明情况
 

 

真实性承诺:
本人以上信息真实可靠,没有违反生育政策、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以及法律上有规定不得招聘录用的其他情形。

 

 

 

 

 

 

 

 

 

 

 

 

 

 

 

本表A4双面打印 

原标题:秀屿区纪委监委关于招聘编外驾驶员的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ptxy.gov.cn/zwgk/gsgg/202405/t20240514_1918629.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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