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云南保山市生态环境工程评估中心招聘公告(6人)
保山市生态环境工程评估中心于2005年7月经保山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批准成立。为保山市生态环境局直属的正科级公益二类事业单位,经费自收自支,独立核算。主要职责:一是负责对全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报告进行技术审查,出具评估意见为行政审批提供技术支撑;二是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建设项目施工期环境监理业务;三是开展其他环境保护咨询及环保管家业务。
根据工作需要,结合岗位需求,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公平公正、综合考评、择优录用的原则,确保招聘人员的综合素质。
二、招聘计划
此次计划招聘劳动合同制工作人员6名。
序号 | 岗位名称 | 招聘学科专业 | 学历 要求 | 计划招聘人数 | 备注 |
1 | 专业技术 A岗 | 环境科学与工程类、自然保护与环境生态类、化学类及生物工程专业、林学专业、森林保护专业 | 大学本科及以上 | 4 | 从事生态环境保护工作2年及以上或具有环境保护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人员优先。 |
2 | 专业技术 B岗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信息与计算机科学地理信息系统、遥感科学与技术、地图学与地理信息系统等相关专业 | 大学本科及以上 | 1 | 熟练操作制图软件,具有GIS软件操作工作经验者优先;文字功底扎实,有研究机构、媒体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
3 | 行政岗 | 文秘、汉语言文学、新闻学、网络与新媒体等相关专业 | 大学本科及以上 | 1 | 具有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办公室工作经验者优先考虑。 |
三、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党纪国法,热爱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品行端正,政治立场坚定,思想觉悟高,有良好品行。
(二)年龄35周岁以下(1989年6月以后出生),户籍不限,性别不限。
(三)应聘者应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需求、技能需求或相关职业资格(详情见招聘计划)。
(四)具备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和应变能力;具有开拓进取精神和服务意识,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事业心、责任心强,吃苦耐劳,组织纪律观念强,保密观念强,能够严守工作秘密,熟练操作Microsoft Office、WPS办公软件。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报名、录用: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的其他情况;
2.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养、有吸食毒品等不良嗜好或强制戒毒等处罚的;
3.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工作或者辞退的。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2024年5月8日,在保山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生态环境局模块、保山市生态环境局微信公众号、微博,保山就业微信公众号、掌上就业平台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时间、地址、方式及要求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及网络报名。
2.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5月30日(节假日除外),逾期不再受理。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保山市隆阳区金山路16号市生态环境局附楼二楼(市生态环境工程评估中心办公室203室);网络报名:bspg2191017@163.com。(联系人:杨老师;联系电话:0875-2191030)
4.报名要求:报名时须提供2寸免冠证件照1张,本人简历1份、身份证、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复印件各1份,其他能证明本人工作经历、工作技能的相关材料(如职称证书、执业资格证书、专业等级考核证书或获奖证书)。
(三)资格审查
根据岗位要求及应聘者条件,评估中心招聘领导小组对应聘者提供的资料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招聘条件者,准予进行后续招聘环节。
(四)招聘面试
1.面试时间:资格审查后1周内另行通知,面试时应聘人员须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达面试地点,无法联系或未按时到达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
2.面试地点:保山市隆阳区金山路16号市生态环境局附楼二楼(市生态环境工程评估中心201会议室)。
3.面试方式:采用面对面交流方式进行面试打分,总成绩为100分,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语言表达、综合分析、协调能力、人际关系处理等基本素养和工作经历。
(五)确定招聘对象
1.按照面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1确定拟招聘对象,采取线上及线下结合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2.对拟招聘对象组织体检,由拟被招聘对象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规定,自行到县级以上医院体检,体检费用自理,并在规定时间内将体检报告交至保山市生态环境工程评估中心203办公室。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3.体检合格者按通知时间到单位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六)公示聘用
经拟聘用人员名单将采用线上及线下的方式进行公示5日,公示期满后,对无异议人员办理相关入职手续。
五、薪资待遇
拟聘用人员考察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工资为3000元/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待遇为4000—8000元(含个人和单位缴纳“五险两金”部分),单位不提供食宿,公务出差按有关规定报销。
六、工作要求
(一)对违反纪律和弄虚作假的应聘人员,取消招聘资格。
(二)按照有关规定实行回避制度。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直系血亲关系、夫妻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实行回避。
(三)工作人员应认真履行职责,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未尽事宜由保山市生态环境工程评估中心负责解释。市纪委监委派驻市生态环境局纪检监察组监督电话:0875—2136389。
原标题:保山市生态环境工程评估中心2024年招聘公告
文章来源:https://www.baoshan.gov.cn/info/17246/9979744.htm
2024云南文山州富宁县花甲乡人民政府招聘编外人员公告(3人)
![2024云南文山州富宁县花甲乡人民政府招聘编外人员公告(3人)](http://www.zgsydw.com/uploadfile/img/2024/0604/20240604052009802.jpg)
根据工作需要,花甲乡人民政府现面向社会招聘编外人员3名,并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聘用岗位
(一)财务人员1名;
(二)驾驶员1名;
(三)党政办文秘1名。
二、招聘条件
(一)财务人员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学历及专业要求: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财政学、会计学、财务管理、审计学、财务会计教育等专业;
3.性别不限,年龄要求在18至35周岁;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身体健康,热爱工作,具备较强的团队合作精神;
5.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违法犯罪记录。
(二)驾驶员
1.富宁县户籍,身体健康,五官端正,男性,高中及以上学
历,年龄要求在20至40周岁;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热爱驾驶员岗位工作,工作认真负责,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道德品行;
3.持有C1及以上级别驾驶证5年,实际驾龄3年以上,熟练手动挡和自动挡等车辆,驾驶记录良好;
4.近五年来未发生过重大交通责任事故,近三年内未多次发生肇事或肇事负主要责任人员。
(三)党政办文秘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学历及专业要求: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3.性别不限,年龄要求在18至35周岁;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身体健康,热爱工作,具备较强的团队合作精神;
5.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违法犯罪记录。
(四)不符合报考条件情形
1.各级财政供养的在职在编人员;
2.在以往统一组织的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3.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检察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
5.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曾被开除的;
6.吸毒人员;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8.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不能报考的其他情形。
三、薪酬待遇
工资面议。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满后签订聘用合同,合同一年一签。
四、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6月4日起至2024年6月7日止,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的方式同时进行,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马爱娟,18087689915;网上报名邮箱:527165322@qq.com;现场报名地址:花甲乡人民政府三楼(基层党建办公室)。
3.所需材料:
(1)《花甲乡人民政府编外人员报名表》纸质件原件或扫描件1份;
(2)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簿(本人页)复印件或扫描件
(正反面)1份;
(3)本人毕业证、学位证彩色复印件或扫描件1份;
(4)本人近期小一寸免冠彩色证件照电子版(JPG格式)1份,照片名称标注为“姓名+身份证号码”;
(5)有工作经历的出具原工作单位工作经历证明原件或扫描件1份。
现场报名:所有纸质材料需提供复印件和原件,复印件均要求A4大小,验原件、收复印件。
网络报名:所有扫描材料需按照以上顺序命名并统一打包后(邮件标题固定格式为:2024年财务人员、驾驶员或文秘+姓名)发送至报名邮箱,未按要求发送、扫描件模糊的均视为报名无效。
(二)资格审查
报名时由工作人员按照招用条件和考生填写的《报名表》,对考生是否符合报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进行审查,经审查符合招聘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考生,由审查人员签署同意报名意见。经审查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不予报名考试。
(三)面试
招聘工作采取报名者现场面试的方式进行。
1.面试时间
2024年6月上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面试地点
花甲乡人民政府二楼会议室。
3.面试安排
面试采取面谈的方式,由乡党政领导班子及相关人员组成面试小组进行,并邀请乡纪委进行现场监督。主要测试面试人员的专业知识、临场应变和综合分析等能力。
4.其他
根据考生的面试成绩,按岗位拟聘人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选。
五、体检、考察及公示
(一)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工作由花甲乡组织,
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二)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按有关规定组织考察、政审。因体检、考察(政审)不合格出现缺额时,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三)公示
体检、政审合格后,确定为拟招聘人选,对社会进行公示,
公示期不少于5天。公示期内有举报,对反映的问题经调查核
实属实的,不予招聘,空缺名额按照程序依次递补。
六、聘用
(一)体检合格、政审后双方签订为期一年的劳动合同。合
同期满,双方自愿续订合同的,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续签。
(二)被聘用人员与原单位签有劳动或聘用合同及其他协议的,由考生本人在规定的期限内自行负责处理。聘用人员在签订合同前主动放弃聘用资格的,从该岗位成绩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花甲乡人民政府
2024年6月4日
原标题:花甲乡人民政府关于招聘编外人员的公告
文章来源:https://www.ynfn.gov.cn/ywdt/tzgg/content_47494
2024云南宣威市教育体育系统商调市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88人)
![2024云南宣威市教育体育系统商调市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88人)](http://www.zgsydw.com/uploadfile/img/2024/0604/20240604052033800.jpg)
为进一步实现教体系统人事管理的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拓宽选人用人渠道,规范选人用人行为,推进人才结构调整,优化人力资源配置,促进人才合理、有序流动,加强教体系统工作人员宏观管理,根据宣威市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调配协调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宣威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配工作规定(试行)的通知》(宣调配﹝2023﹞1号)文件精神,结合宣威市教育体育系统实际,现公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德才兼备,贯彻落实党的干部工作方针政策,着力加强高素质专业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建设。
二、商调人数及岗位
经编制部门批准,拟从市外公开商调88名财政全额拨款且在职在编在岗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商调人员均调入乡镇学校(市直高中、市一职校、市一幼、市二幼、市特殊教育学校除外),具体岗位详见附件1。
三、报名
(一)报名方式:现场报名,1人限报一个岗位,多报者取消报名资格;
(二)报名时间:2024年6月24日至2024年6月28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三)报名地点:宣威市教育体育局人事股;
(四)报名材料:二代居民身份证及彩色复印件、教师资格证及彩色复印件、学历证书及彩色复印件、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及彩色复印件、个人调动申请、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动审批表(附件3);
个人调动申请需调动人员签字并按手印。
调动审批表上调出学校、主管部门意见(盖章)报名时可暂时不签署意见(盖章),待各拟调入学校经历业绩评价和面试后,初步确定为拟商调人员后再签署意见(盖章)。
四、资格条件
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及相关规定。充分发挥人员的专业特长,鼓励和支持人员到基层单位、艰苦行业和边远贫困地区工作。严格执行有关回避制度。
(一)政治立场坚定,综合素质较强,身体健康,遵纪守法;
(二)具备调入学校相应学段及以上的教师资格证书,以调入学校学科需求为主(任教学科以教师资格证书所载任教学科为准);
(三)试用期满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四)本科及以上学历;
(五)高级职称的人员年龄不超过45周岁;中级职称的人员年龄不超过40周岁;初级职称的人员年龄不超过35周岁;年龄计算至2024年8月31日(以二代居民身份证为准);
(六)调入高中学段的教师,须为宣威市外高中学段在职在编在岗教师,且任教学科符合调入学校学科需求。
五、商调程序
(一)发布商调公告
宣威市2024年教育体育系统公开商调市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公告通过宣威市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www.xw.gov.cn)(以下称“规定网站”)发布,报名的教师自行登录规定网站查询,因查看不及时或因查看其他渠道转载信息造成失误的,一切后果由报名的教师自行承担。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个人持报名材料到宣威市教育体育局人事股现场报名。报名成功后,由各拟调入学校组织经历业绩评价、面试。时间和地点由各拟调入学校自主确定并负责通知。
(三)经历业绩评价
经历业绩评价重点考核评价学历、教师资格、专业技术职称、年度考核、教育教学管理、表彰(表扬)奖励,共六个评价项目,总分100分。
根据各拟调入学校通知的时间,报名人员按《宣威市2024年教育体育系统公开商调市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经历业绩评价表》将相关材料顺序整理装订成册交各拟调入学校,不按时递交经历业绩评价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参加经历业绩评价。
(四)面试
各拟调入学校根据学科需求和综合素质要求,采取模拟课堂的方式对报名人员进行面试并评分。
1.面试考官的组成
各拟调入学校在面试开始前,从学校中级及以上职称教师中现场抽签确定7人组成面试考官小组,并确定主考官1名。面试考官小组在主考官的主持下组织开展面试工作,面试过程实行封闭管理直至面试结束。
2.面试方式
面试采用模拟课堂的方式进行。备课时间为30分钟,面试时间为10分钟。面试时必须使用普通话(英语岗位的可使用英语)。
同一岗位应聘人员的面试,须由同一组面试考官、在同一地点、同一时段内、使用同一套面试试题完成。
3.面试内容
面试内容为宣威市现行中小学(幼儿园)教材(教材统一由拟调入学校现场提供)。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面试成绩设最低控制分数线,面试成绩低于70分的不能确定为拟商调人员。面试成绩仅限本次商调有效。
4.面试成绩计算方法
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由7名面试考官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剩余分数相加后除以有效考官人数(5人)所得出的平均分数为考生的面试成绩,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按“四舍五入”取舍)。
(五)综合成绩计算方法
面试结束后,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进入后续拟商调程序人员。商调综合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进行计算。
商调综合成绩=面试成绩×70%+经历业绩评价成绩×30%
(六)面试成绩及综合成绩并列的处理办法
面试结束后,根据报名人员的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拟商调岗位计划数以1:1的比例确定考查对象。若出现综合成绩并列的情况,面试成绩高者优先;若再并列,经历业绩评分高者优先;若再并列,以学历高者优先;若再并列,专业技术职务高者优先;若再并列,校级领导正职优于副职;若再并列,校级领导副职优于中层领导正职;若再并列,校级中层领导正职优于中层领导副职;若再并列,以再次组织面试的方式进行加试,以加试成绩作为确定进入后续程序的依据。
(七)考察
各拟调入学校组成考察组(至少2人,其中1人须为中共党员)对考察对象进行考察,着重了解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行情况;学习工作、能力素质情况;工作期间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情况;主要优缺点等现实表现情况,形成考察报告并作出结论性意见,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商调初步人选。
(八)材料报送
各拟调入学校按调入计划数等额将考察合格人员相关材料(个人调动申请、宣威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动审批表6份、考察材料、无违纪违法证明材料、个人承诺书)签署意见后,于2024年7月31日前提交教育体育局人事股。
(九)会议研究
拟商调初步人员名单经中共宣威市教育体育局党组会议研究同意后,报市调配协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经调配协调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按照相关规定和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六、相关情况处理
(一)各学校拟商调计划数,有空缺时调剂使用。
(二)未尽事宜由宣威市教育体育局及相关部门研究确定。
七、工作纪律
(一)各学校要严格遵守组织原则和调配相关规定。
(二)人员商调要坚持集体讨论决定,按照管理权限审批,防止和杜绝拉关系、个人决定等不正之风,并执行有关回避的规定;申报的调动材料,要如实反映情况,不得弄虚作假,违者一经发现,取消调动资格,并追究当事人和相关负责人责任。
(三)负责调配工作的工作人员,必须坚持原则,公道正派、依法办事,严格遵守党和国家有关廉洁从政的规定。
(四)商调人员应自觉服从组织的调动和安排,按规定时间和要求办理调动手续;无正当理由不服从调动,经批评教育无效的,按相关规定处理;无故逾期不报到的,视为旷工,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附件1:宣威市2024年教育体育系统公开商调市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表.xls
附件2:宣威市2024年教育体育系统公开商调市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经历业绩评价表.xls
宣威市教育体育局
2024年6月4日
原标题:宣威市2024年教育体育系统公开商调市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公告
文章来源:https://www.xw.gov.cn/index.php/gov/pub/description/63531.html
2024云南文山州富宁县搬迁安置办公室考察调(流)动工作人员通告
![2024云南文山州富宁县搬迁安置办公室考察调(流)动工作人员通告](http://www.zgsydw.com/uploadfile/img/2024/0604/20240604015000477.jpg)
根据《中共富宁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编制使用通知单》(富编委准〔2024〕20号),经《中共富宁县人民政府党组关于县搬迁安置办考察调(流)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批复》(富政党复〔2024〕26号),同意富宁县搬迁安置办公室以考察调(流)动方式调进1人。
一、考察调(流)动范围
县城区财政全额供养事业单位符合条件的在职在编工作人员。
二、申请调(流)动条件
(一)报名参加考察调(流)动的人员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有团结协作、诚实守信、吃苦耐劳、无私奉献的精神;
2.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爱岗敬业,公道正派,务实担当,事业心、责任感强;
3.近3年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4.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5.具有丰富的办公室工作经验或从事项目管理工作经历,有较强的文字写作功底和语言表达能力。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考察调(流)动报名
1.尚在领导干部岗位任职试用期的;
2.党纪政纪处分期或者处分影响期未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治对象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申请递交时限
符合条件且有意愿的人员,请于2024年6月11日17点前将书面申请和报名表报送县搬迁安置办综合股,联系人:黄柳慧,电话:15126726061。
四、综合考察
用人单位对报名人员提交资料进行初审后,按照拟调计划岗位人数进行考察。通过与报名人员所在单位联系,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主要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专业成绩、团队协作精神、身心状况、综合素质等方面进行全面深入的考察了解,最终确定拟调(流)动人选按流程办理调(流)动手续。
原标题:富宁县搬迁安置办公室考察调(流)动工作人员的通告
文章来源:https://www.ynfn.gov.cn/ywdt/tzgg/content_474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