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招聘实名编制工作人员公告(博士)

2024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招聘实名编制工作人员公告(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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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2024年度公开招聘实名编制工作人员公告(博士)

原标题: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2024年度公开招聘实名编制工作人员公告(博士)

文章来源:https://sydw.gxrc.com/Sydw/ArticleDetail/690caaff-1d69-43dd-8187-5fee6bef5f02

2024广东省交通运输工程造价事务中心招聘8人公告

2024广东省交通运输工程造价事务中心招聘8人公告

广东省交通运输工程造价事务中心(以下简称:省交通造价中心)是广东省交通运输厅直属正处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承担造价监督管理新技术的研究及推广应用等工作,研究推广应用省级交通运输工程造价定额、标准、规范等;承担交通运输工程造价信息服务;为省管交通建设项目提供造价技术服务;承担省管铁路及综合交通造价管理等事务性工作。

根据单位发展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8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工作人员共8名,均为专业技术岗。应聘人员可通过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hrss.gd.gov.cn)、广东省交通运输厅网站(http://td.gd.gov.cn)、广东省交通运输工程造价事务中心网站(http://zjz.gdcd.gov.cn)查阅具体的招聘岗位、人数和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广东省交通运输工程造价事务中心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二、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普通高等院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人员。

三、薪酬待遇

获聘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享受国家及省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四、招聘条件

(一)具备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报名参加公开招聘: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招聘公告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名参加公开招聘: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报考程序

(一)报名时间及方式

本次招聘实行网络报名,不设现场报名。应聘人员应于2024年6月8日9:00至2024年6月18日17:00登录“广东省交通运输工程造价事务中心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系统(https://www.sydwzk.cn/gdgczjswzxzp2024,以下简称:报名系统)”完成报名。

(二)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应聘人员请于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按系统提示填写个人信息。

除填报基本信息外,应聘人员还应在报名系统提交以下材料的扫描件:

①《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

②各学习阶段的学历、学位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2024应届毕业生);

③身份证、外语水平等级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职业资格证;

④教育部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国人员);

⑤相关工作经历证明材料。

上传的佐证材料须确保齐全、清晰、可读,否则视为无效。一旦提交了报名信息,将不可修改。

2.2024届国内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非在职)须于2024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在境内就读的2024届中外合作办学毕业生(非在职)须于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其他应聘人员须于面试资格复审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3.招聘岗位专业参照《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设置。应聘人员应具备与招聘岗位条件相符的学历、学位、专业、工作经历和年限、专业技术资格等。应聘人员所学专业以所获毕业证书的专业名称为准。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聘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招聘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面试资格复审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对含有两个以上培养方向的专业,如招聘岗位已明确具体培养方向的,应聘人员须符合具体培养方向方可报考。如专业目录中的“企业管理”(含财务管理、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A120202),其岗位条件为“企业管理”(财务管理方向),那么专业中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方向的不可报考。

除专业目录中有列出培养方向的专业外,其他毕业证、学位证上的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应以括号外的专业为准。

4.按广东省相关规定符合考试加分政策的应聘人员,应在报名系统相应栏目填写符合加分政策项目名称、相关服务证书名称及编号,提供加分政策文件、相关服务证书作为佐证材料,并在面试资格复审时提供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5.落实回避规定,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第七条、第十条等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应予回避的情形从其规定。

(三)资格初审

报名结束后,将在3个工作日内对应聘人员填报的个人基本信息进行初审,个人基本信息完整的,给予参加笔试的资格。此阶段只初审应聘人员的基本信息是否完整,不对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审核。应聘人员可通过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初审结果。

(四)报名确认

通过资格初审人员须在2024年6月22日9:00起至2024年6月24日18:00前登录报名系统完成“是否参加笔试”的确认。未按规定进行笔试确认的应聘人员,不予以安排笔试。

(五)打印准考证

参与笔试的应聘人员请登录报名系统,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是参加本次公开招聘的重要证件,请应聘人员妥善保管。

打印准考证时间:2024年6月28日9:00起至2024年6月29日18:00前。请自行从报名系统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

六、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笔试+面试”方式进行。

(一)笔试

笔试采用固定考场封闭限时考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评基本能力。不指定参考书目,不划定考试范围,也不组织任何形式培训。笔试于2024年6月30日举行,应聘人员须按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和其他要求参加笔试。

笔试成绩满分100分,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2位。笔试成绩60分以上为合格。

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通过报名系统公布,应聘人员登录报名系统查询本人笔试成绩及岗位排名。

(二)面试

1.入围面试人员。在笔试合格应聘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每个岗位招聘人数1:5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名单。笔试合格人数未达到上述比例的,将全部笔试合格人员确定为入围面试人员。

省交通造价中心将在广东省交通运输厅网站(http://td.gd.gov.cn)、广东省交通运输工程造价事务中心网站(http://zjz.gdcd.gov.cn/)公布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时间、地点等相关事项。

2.资格复审。面试前,将对入围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或发现应聘人员提供的材料、信息不真实的,取消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对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并书面告知相关事由。入围面试人员因不符合招聘条件被取消面试资格的,在同一岗位笔试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3.面试组织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组织进行,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成绩满分100分,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2位。面试成绩60分以上为合格。

(三)考试综合成绩计算

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综合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2位,60分以上为合格。

如同一岗位应聘人员综合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则以面试主评委评分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主评委评分仍然相同的,则由省交通造价中心另行组织面试。

七、体检与考察

按招聘岗位,根据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与招聘岗位数量等额的体检人员,并按规定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工作要求和程序、工作纪律执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有关规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结果通过电话或短信通知应聘人员。

根据体检结果确定考察人选,并按规定进行考察。

八、公示与聘用

根据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广东省交通运输厅网站(http://td.gd.gov.cn)、广东省交通运输工程造价事务中心网站(http://zjz.gdcd.gov.cn/)公布,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没有异议或者异议不影响聘用的,由省交通造价中心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人员备案手续,并及时签订聘用合同。聘用人员按照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九、递补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将在7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进行递补:

(一)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

(二)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

(三)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的;

(四)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的。

递补人选应当从同一岗位综合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产生,并按照本公告有关体检、考察、公示等规定办理。

递补工作原则上在本次招聘周期内完成。

十、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报考。应聘人员对所提供的各项信息、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有效性负责。凡填写虚假信息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恶意干扰报名的人员,将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二)本公告关于年龄、工作经历等时间界限计算截止日期为报名首日;本公告提到“以上”“以下”都包含本数,如“60分以上”即指60分及以上分数。

(三)本次招聘如有涉嫌违纪违规行为的,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四)本公告由省交通造价中心负责解释。应聘人员对参加本次招聘有疑问的,公告及报名期间的工作时间可致电省交通造价中心咨询。

咨询电话:020-83731057;监督投诉电话:020-83731413;技术支持电话:4008228076(仅处理报名系统问题)。联系时间:9:00—12:00,14:0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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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广东省交通运输工程造价事务中心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2.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

广东省交通运输工程造价事务中心

2024年6月3日

原标题:广东省交通运输工程造价事务中心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s://td.gd.gov.cn/zwgk_n/zzjg/channel5/content/post_4435262.html

2024广东广州市白云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局分支机构第1次招聘27人公告

2024广东广州市白云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局分支机构第1次招聘27人公告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粤府令第301号)和有关规定文件精神,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结合工作需要,广州市白云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局分支机构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人员27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详见《广州市白云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局分支机构2024年第1次公开招聘单位简介》(附件1)。

二、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及具体要求详见《广州市白云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局分支机构2024年第1次公开招聘岗位需求表》(附件2)。

三、报考条件

(一)具备以下条件的人员可以报名参加公开招聘: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招聘公告要求的其他条件;

7.港澳居民符合《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厅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粤人社规〔2021〕34号)和本公告规定的可报考相关岗位,非广州市户籍人员应符合《关于印发广州市引进人才入户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府办规〔2020〕10号)规定的准入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名参加公开招聘: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

(三)招聘人员类型要求

“2024年毕业生”是指于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取得毕业证书的毕业生(含持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人员);“非2024年毕业的往届生”是指于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在读人员(含持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人员);“不限”是指以上两类人员均可。

招聘人员类型为“2024年毕业生”的岗位,应聘人员不得以非最高学历专业报考,必须以最高学历专业报考,暂未取得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的须在报名时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学生证或经教务处盖章的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等与招聘岗位专业要求一致的材料。招聘人员类型为“不限”、“非2024年毕业的往届生”的岗位,应聘人员可以非最高学历专业报考。

合作办学、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人员须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材料方可报考,并在资格复审时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材料。

(四)专业要求

招聘专业代码按照《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3)。应聘人员的报考学历、专业必须符合岗位对应的学历层次及专业要求,所学专业按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辅修专业、学位种类均不作为专业依据。若岗位同时有学位要求的,应聘人员须同时取得报考学历、专业相对应的学位。

应聘人员所学专业已列入《公务员专业目录》列表的,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聘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如应聘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无专业代码),但所学专业主要课程与报考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的,可选择招聘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须在资格复审时提供毕业证书(已毕业的)、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国(境)外学历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中的专业领域认定为准),供审查是否符合要求。

若招聘岗位专业条件为“专业”(代码为6位数),应聘人员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为该“专业”的上一级“学科”(代码为4位数)或“学科门类”(代码为2位数),可按前款规定以相近专业报考。

应聘人员在报名系统中填写专业须按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如实填写,所学专业与《专业目录》中的专业名称完全相同的直接进行选择,所学专业为旧专业的按对应的专业名称选择,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的选择相近专业。以非最高学历报考的选择与招聘岗位专业要求一致的专业。未如实填写的,造成报名系统无法识别以及其他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负责。

(五)年龄要求

1.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在50周岁以下;

2.具有博士学位或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在45周岁以下;

3.具有硕士学位或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在40周岁以下;

4.本科学历的,年龄在35周岁以下。

招聘岗位需求表中有明确年龄、学历限制的,以招聘岗位需求表中的要求为准。

(六)工作经历要求

招聘岗位对工作经历年限有要求的,需提供相应的材料(劳动合同、社保缴费记录及单位书面材料),2014年10月前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的工作经历可不提供社保缴纳记录。应聘人员中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工作经历时间以服务期为准。

应聘人员以全日制方式学习的,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或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人事聘用关系的,不视为工作经历,缴纳的社会保险不纳入工作经历时间计算。

招聘条件中所涉及的年龄、工作经历年限等时间点的计算截至报名首日。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为2024年6月7日(星期五)上午9时至2024年6月14日(星期五)下午17时止。

2.采取网络报名方式,所有应聘人员登录人事考试服务平台(http://zpks.sun-hrm.com/index.php/exam/?EXAMID=2797),按网上提示进行报名。笔试前不进行人工资格审查,由报名系统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

3.每位应聘人员限报1个职位(需在备注栏中注明档案所在单位名称、详细地址和邮政编码),应聘人员使用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或港澳永久性居民身份证(以下简称“身份证”)进行报考及考试,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招聘职位的计划聘用人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须达到1:3以上(含1:3)方可开考。免笔试岗位不设开考比例(具体岗位见岗位需求表),应聘人员所报考岗位未注明“本岗位免笔试”的均需参加笔试,设有开考比例。

5.港澳居民按照《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厅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粤人社规〔2021〕34号)和本公告的要求提交相关报名材料。

6.国有企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确保在进入考察环节时能提供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材料,无法在考察阶段提供工作单位同意报考书面材料的,视为主动放弃资格。

(二)报名确认

报名确认时间为2024年6月18日上午9时至2024年6月19日下午17时,所有应聘人员需登录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确认,未按规定时间进行确认的应聘人员报名不成功。

(三)考试办法

采取笔试加面试的方式进行。报考免笔试岗位的应聘人员报名成功后,直接进入资格复审,不参加笔试。

(四)笔试

1.打印准考证。打印准考证时间待定并将另行通知。届时请所有报名成功的应聘人员于指定时间内自行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为应聘人员参加此次公开招聘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应聘人员参加此次公开招聘的各环节,须同时使用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

2.笔试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3.笔试采取闭卷考试,满分100分,合格分数为60分,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按40%计入综合成绩。

4.笔试成绩公布: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参加笔试的全部应聘人员的笔试成绩将上传至报名系统,应聘人员可自行登录查询。

5.应聘人员报考《岗位需求表》中已标明免笔试岗位的,经网上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可免笔试直接进入资格复审环节;报考其他所有岗位的应聘人员均须参加笔试。

(五)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的人员范围为:

(1)报考免笔试岗位且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

(2)非免笔试岗位在笔试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根据成绩高低和岗位招聘人数按1:5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按前述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末位若出现同分,并列进入。招聘岗位笔试合格的应聘人员未达1:5比例的,按笔试实际合格人数确定入围面试人员。

2.参加现场资格复审的人员须凭本人的准考证、身份证原件和报名登记表(在报名系统下载核准后签名),按要求的时间、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须提供的资料:以下证件须同时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1)2024年毕业生:身份证、户口簿、报名登记表、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及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2)非2024年毕业的往届生:身份证、户口簿、报名登记表、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证书、工作经历相应材料(劳动合同、社保缴费记录及单位书面材料)等招聘岗位要求的有关材料。

(3)合作办学、港澳台、国外学历学位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材料。

3.入围面试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和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对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并书面告知相关事由。

4.入围面试人员因不符合招聘条件被取消面试资格的,在同一岗位笔试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4.对资格复审通过的应聘人员,发放面试通知书。

5.面试人员名单在广州市白云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局网站(http://www.baiyunshan.com.cn)公布。

(六)面试

1.面试人员范围为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面试时应聘人员须持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和面试通知书参加,不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2.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3.面试成绩当场以书面形式通知考生,并由考生签名确认。如应聘人员提前离开或拒绝签字,由考场总负责人和监督人员在成绩单上注明情况并签名,视为送达。

4.面试全程录音、录像。

(七)综合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采用百分制计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合格分数线的,不计算综合成绩。综合成绩:免笔试岗位,综合成绩=面试成绩;非免笔试岗位,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综合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如同一岗位应聘人员综合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则以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主评委评分仍然相同的,则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对面试主评委评分相同的应聘人员另行组织面试。

(八)体检与考察

在综合成绩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各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体检具体安排另行通知,体检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相关规定执行,在指定医院进行。

根据体检结果确定考察对象,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相关规定,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社会关系、工作或学习表现等情况,以及核实是否符合报考资格。对考察不合格者,不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对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广州市白云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局网站(http://www.baiyunshan.com.cn)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

(九)递补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招聘单位可在7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进行递补:

1.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

2.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

3.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的;

4.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的。

递补人选应当从同一岗位综合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产生,并按照本公告有关体检、考察、公示等规定办理。

递补工作原则上在本次招聘周期内完成。

五、聘用、薪酬待遇

(一)公示期满,没有异议或异议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实行试用期制度,初次就业的工作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非初次就业的工作人员,如工龄满1年以上试用期为6个月,工龄未满1年的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二)聘用人员纳入事业编制管理,按所聘岗位享受相应工资待遇,相关标准按广州市事业单位工资有关规定和单位的工资分配制度执行。

六、有关问题说明

(一)应聘人员报名时应认真对照本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条件中规定的专业、学历学位、招聘对象及其他资格条件等,不符合招聘公告要求的任何条件之一的,均不可以报名。

(二)应聘人员已具有的专业技术资格或职员等级高于应聘职位等级的,如被聘用,均按招聘职位中标明的岗位等级聘用。到岗后,服从单位具体岗位安排进行聘用。应聘人员一经报名,视为接受上述条件。

(三)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社会上任何以本次公开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班”“协议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招聘组织方无关。

(四)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应聘人员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因本人条件不符合招聘公告和所报考岗位资格条件和要求而被取消资格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凡不符合职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如已签订聘用合同的,聘用单位应据此解除合同。

(五)拟聘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六)为便于管理,非广州市户籍应聘人员须在录用后将户籍迁至广州市。

(七)本次招聘中如有涉嫌违纪违规行为的,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追究责任。

(八)本公告及其附件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基数。

七、本公告由广州市白云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局政治处负责最终解释。

广州市白云山麓湖景区管理中心联系电话:

020-66612888-8107

广州市白云山云台景区管理中心联系电话:

020-66612888-8207

广州市白云山鸣春谷景区管理中心联系电话:

020-66612888-8307

广州市白云山摩星岭景区管理中心联系电话:

020-66612888-8407

广州市白云山明珠楼景区管理中心联系电话:

020-66612888-8550

广州市白云山云溪景区管理中心联系电话:

020-86183195

广州市白云山雕塑景区管理中心联系电话:

020-66612888-8707

广州市白云山护林工作站联系电话:

020-66612888-7108

广州市白云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局政治处联系电话:

020—37229482

涉及网上报名系统问题的,可联系技术支持电话:

020-83494609

应聘人员可在公告发布之日起的工作日上午9:30-11:30、下午14:30-16:30时间段内联系咨询相关事项。涉及招聘公告、招聘政策、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疑问的,可咨询各招聘单位,咨询答复仅对公告内容及政策给予解释,不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岗位条件进行确认。

监督电话:020—872170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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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广州市白云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局分支机构2024年第1次公开招聘用人单位简介

2.广州市白云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局分支机构2024年第1次公开招聘岗位需求表

3.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

广州市白云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局

2024年6月3日

原标题:广州市白云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局分支机构2024年第1次公开招聘公告

文章来源:https://www.baiyunshan.com.cn/bys/jqgg/202406/20e3b3c69f3f4519a5ada003d3a31f3a.shtml

2024广东中山市三角镇人民政府第一期招聘高级雇员5人公告

2024广东中山市三角镇人民政府第一期招聘高级雇员5人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级雇员5名。为确保此次招聘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三角镇机关雇员招聘办法》,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招聘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具备招聘岗位相关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招聘条件

(一)具备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报名参加本次公开招聘: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报考人员须于报名之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和资格证书等;

7.招聘公告要求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名参加本次公开招聘: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时间

2024年6月11日至2024年6月17日(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7:00)。考生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多个岗位的视为无效报名,取消考试资格。

2.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用现场报名方式。

地点:中山市三角镇金三大道中103号三角镇人民政府2楼211室。

3.报名资料

(1)《三角镇人民政府公开招聘高级雇员报名表》(附件2),按要求填写信息后打印并签名,注意报名表上需有照片;

(2)本人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和岗位要求的专业技术资格证等相关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学信网打印的学历认证报告,国(境)外取得学历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认证函;

(3)如本人不能到现场报名的,可凭委托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人亲笔签名的委托书、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进行报名。

4.资格审查

报名时即对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方可参加笔试。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报考者存在违反法纪行为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聘用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考生须提供准确的电话联络方式,确保随时可联系,否则造成的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四、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方式进行。考生凭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参加考试。

(一)笔试

1.笔试:以闭卷形式进行,满分为100分,成绩计算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面试。

2.领取准考证及笔试时间:另行公告,具体笔试地点会在笔试准考证上予以注明。

3.笔试成绩在考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在中山市三角镇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布。

(二)面试

1.笔试合格应聘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每个招聘岗位按1:5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成绩相同时,视为并列。如果合格人数达不到1:5的,按照实际入围人数进入面试。面试人员名单在笔试结束后30个工作日内在中山市三角镇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布。

2.面试形式:结构化面试。重点考察综合分析、计划组织方面能力。

3.中山市三角镇人民政府成立面试评委小组,统一时间进行考评,在考生面试完毕后当场评分、统分,向考生宣布面试成绩。面试满分100分,成绩计算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计算综合成绩,不能进入体检。面试具体时间、地点等事项另行通知。

4.面试结束后,考试总成绩按下列公式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总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5.考试综合成绩及入围体检人员名单在中山市三角镇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五、体检

根据合格应聘人员考试综合成绩从高至低的排名顺序,按岗位拟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对象。若同一岗位应聘人员综合成绩相同的,则依次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考试结束后,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若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具体体检事项安排另行通知。体检不合格或体检人选放弃体检的,由三角镇党建和组织人事办公室商用人部门(单位)决定是否依次递补体检人选。

六、考核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考核人选,由中山市三角镇人民政府对其进行考察,并核实其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

考核不合格的或放弃考核资格的,由三角镇党建和组织人事办公室商用人部门(单位)决定是否依次递补考核人选。

七、公示

考核合格的,确定为拟聘人选,在中山市三角镇人民政府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八、聘用

经公示无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按《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办理相关用工手续。聘用人员管理及福利待遇按照《三角镇机关雇员管理办法》《三角镇机关雇员薪金福利管理实施办法》执行。

九、其他事项

(一)有下列情形的拟聘者,取消聘用资格:

1.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

2.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3.放弃聘用资格的;

4.办理聘用手续时审核材料不通过的;

5.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提供不真实、不完整资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6.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二)关于招聘岗位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本次招聘报名首日,年龄要求详见附件。

(三)本次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本次考试的解释权由中山市三角镇人民政府负责。

咨询电话:0760-85408738,联系人:孙小姐、卢小姐。

投诉电话:0760-85545698,联系人:肖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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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三角镇人民政府

2024年6月3日

原标题:中山市三角镇人民政府2024年第一期公开招聘高级雇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zs.gov.cn/sjz/gggs/content/post_240942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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