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浙江温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招聘考古专业人才2人

2024年浙江温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招聘考古专业人才2人

温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下属温州市文物考古研究所,系公益一类正科级事业单位,经费财政全额拨款。根据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考古专业人才。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和职业素养;

(四)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以及专业技能条件;

(五)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年龄条件;

(六)与招聘岗位之间不存在按规定应当回避的情形。

二、具体岗位及要求

(一)具体岗位及要求详见《温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面向全社会公开招聘考古专业人才岗位一览表》(附件1);

(二)报名资格条件中涉及到时间起止问题的,计算时间均统一截止到2024年6月1日;

(三)学历、学位以国家教育行政机关认可的相应证件文书为准。招考专业由用人单位及我局参考高校专业设置目录审查认定,大学本科专业参考大学本科专业参考《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等文件的通知》(教高〔2012〕9号)、《教育部关于公布2022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备案和审批结果的通知》(教高函〔2023〕3号);研究生专业参考《国务院学位委员会 教育部关于印发<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管理办法》的通知>(学位〔2022〕15号)、《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2008更新版)。

三、招聘程序

(一)公开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6月4日— 6月8日。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请将相关资料发送至邮箱230829781@qq.com。特别提醒:发邮箱时主题栏必须以“招聘岗位名称+姓名”的格式注明。

3.所需材料:报考人员需填写《温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古专业人才报名表》(附件2),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职务(职称)证明材料、荣誉证书、代表性论文(成果)等,具备考古发掘项目负责人资质的请提供资质证明材料。上述报名材料均为扫描件,原件在面谈时予以现场审验。

(二)资格审核

资格审核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由温州市文物考古研究所按照招聘条件和相关要求,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对不符合招聘条件或报名人员提供的报考信息弄虚作假的,取消招聘资格。6月9日前完成资格审核。

(三)面谈和综合比选

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携带网上提交的相关材料原件参加面谈。参加面谈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原则上不低于3:1,达不到该比例的,将核减或取消该岗位计划。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面谈的(另行通知),视作自动放弃。面谈内容根据岗位需求研究确定。面谈结束后,根据面谈情况,一般按岗位计划数1:3的比例择优确定下一环节考试、考核对象。

(四)考试、考核

参加考试、考核人数不足1:3比例的,经市人力社保局审核后可适当降低比例。

考古领队岗位采取半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专业能力和融入环境、岗位匹配、解决问题、完成任务的实际能力。

田野考古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综合能力。

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合格分为70分。以面试成绩,按计划招聘数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如面试成绩相同,根据面谈情况择优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五)体检、考察

根据相关规定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入围体检人员在温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温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网站公布。

体检合格的进入考察。如有在体检、考察阶段自动放弃或不合格者,经研究,需要递补的,根据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

(六)公示、录用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录用对象,在温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温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网站予以公示七天。公示期满,对拟录用人员无异议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录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录用手续。

四、待遇

具有考古发掘项目负责人(考古领队)资质的人员,按照《温州市人才分类目录(2024版)》相关规定,以温州市D类人才标准享受相应人才待遇。如有更高层次人才称号,经认定,按就高原则执行。

五、其他有关事项

1.本公告公示期自2024年5月28日起至6月3日止共5个工作日。

2.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接受温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温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机关纪委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577-89090176、88967179。

3.咨询电话:0577-88988768(叶老师)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附件:1.温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下属事业单位面向全社会公开招聘考古专业人才岗位一览表.docx

2.温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古专业人才报名表.docx

温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2024年5月27日

原标题:温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面向全社会公开招聘考古专业人才公告

文章来源:https://wl.wenzhou.gov.cn/art/2024/5/27/art_1229207269_4238457.html

2024年江苏扬州大学广陵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1人公告

2024年江苏扬州大学广陵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1人公告扬州大学广陵学院是经教育部批准设立的独立学院,位于扬州市邗江南路199号。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充实人才队伍,优化师资结构,扬州大学广陵学院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1名(详见附件)。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协作,敬业乐群、廉洁奉公。

(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年龄要求为: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9年1月1日(含)后出生)。

(五)2024年8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

(六)报考专职辅导员岗的人员应为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在高校就读期间担任主要学生干部1年(12个月)及以上。主要学生干部包括:班级正、副班长、团支部书记、党支部书记,院级团委、学生会、研究生会、社联正部长及以上学生干部,校团委、学生会、研究生会、社联副部长及以上学生干部,校级社团(协会)主要负责人;

2.有1年(12个月)及以上高校辅导员工作经历;

3.有3年(36个月)及以上企事业单位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经历。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是指在党的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担任专职书记、副书记,或在纪检和党办、组织(人事)、宣传、统战等党的工作部门中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或在工会、共青团、妇联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以及专职从事思想教育或职业道德建设工作。

计算学生干部任职经历、工作经历的基准日期为公告发布之日。工作经历指正式参加工作经历,不含个人学生时期实习、兼职工作经历。

(七)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技能等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在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同期毕业人员按应届毕业生报名。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同期毕业人员是指:在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与国内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人员,同期毕业的时间要求与国内应届毕业生一致。其他人员按社会人员报名。

(八)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执行。

二、报名

(一)报名时间、地点、方式

本次招聘的报名工作通过网络进行,不接受现场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均通过网络同步进行。报名网址:https://www.qgsydw.com/xxywzlzt/bmzt/720。

1.报名时间:2024年6月5日9:00—2024年6月11日16:00;

2.资格初审时间:2024年6月5日9:00—2024年6月11日17:00;

3.陈述申辩时间:2024年6月5日9:00—2024年6月12日12:00;

4.异议处理时间:2024年6月5日9:00—2024年6月12日16:00;

5.缴费时间:2024年6月5日9:00—2024年6月12 日17:00。

(二)网上确认

1.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节假日顺延)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

2.本次公开招聘收取报考人员笔试费每人100元,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报名成功并缴费后不予退回;

3.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要求缴纳报名费而未缴的视为报名无效。

(三)网上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的应聘人员,请于2024年 6月14日9:00起至2024年6月18日8:00登录网址:https://www.qgsydw.com/xxywzlzt/bmzt/720下载、打印准考证。具体笔试的时间、地点和要求等均在准考证上注明,应聘人员应按规定的时间打印准考证,否则不得参加笔试考试。打印中如有问题,请在工作日(9:00-12:00,13:00-17:00)咨询“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技术电话400-838-9296联系。

(四)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100Kb以下;

2.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须由院级党委出具证明;院级主要学生干部经历须由学院党委出具证明,校级主要学生干部经历须由校团委、学生管理部门出具证明,证明中须明确任职职务和任职起止时间(具体到月份);高校、企事业单位任职工作经历及同意报考证明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证明,证明中须明确任职职务和任职起止年月,工作经历不含个人学生时期实习、兼职工作经历。应聘人员提供的所有材料、各单位开具的应聘人员证明材料均须真实有效。招聘部门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经查实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对应聘人员立即取消应聘和录用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情节严重的,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诚信档案库;

3.各招聘岗位的笔试开考比例为1:3,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所列剩余计划数将调整到其它岗位,并在扬州大学广陵学院主页(http://glxy.yzu.edu.cn)公布。应聘被取消岗位的人员可登录到“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公开招聘平台补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时间另行通知;

4.应聘人员只能从岗位表中选择一个岗位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可更改报名信息。应聘人员要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①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②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③新《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

④2024年8月31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考核方式、时间和实施办法

(一)考核安排:应聘人员考核方式为笔试、资格复审、心理测试和面试。考核的时间和地点在扬州大学广陵学院主页进行公布,应聘人员应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核,否则视为放弃资格。

(二)笔试:01—04岗笔试内容结合招聘岗位工作要求,从高校辅导员工作所需要的基本理论、基础知识和基本应用能力等方面进行考查。05岗位笔试内容结合招聘岗位工作要求,考察专业能力。笔试不指定大纲和教材。笔试60分为合格(总分100分)。在笔试成绩合格者中,从高分到低分,根据笔试成绩排名,按1:3的比例,由高到低确定参加心理测试和面试人选,不足该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心理测试和面试人选。笔试成绩及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将在扬州大学广陵学院主页公布,应聘人员可凭准考证号和身份证号查询。

(三)资格复审:笔试成绩公布后,在面试之前,将对通过笔试的相关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应聘人员须提交下列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套以供核验:①应届毕业生提供本人身份证、党员证明、主要学生干部证明、《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本(专)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等,已取得证书的应届毕业生还需提供硕(博)士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②社会人员提供本人身份证、党员证明、主要学生干部证明或工作经历证明、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本(专)科、硕(博)士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等;③留学回国人员另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④资格审核时或岗位条件中要求的其它材料。资格复审材料不全者、复审不通过者,取消考核资格。

(四)心理测试:主要以在线答题等形式测试应聘人员心理健康状态和素质能力,心理测试为考察项,不计入总成绩。

(五)面试:面试采用结构化方式,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等。面试60分为合格(总分100分),低于60分不予聘用。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本人。

(六)总成绩:应聘人员考核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七)自报名截止之日起至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之间的所有招考工作,一般在30个工作日内完成。未能在30个工作日完成的,将在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时说明原因。

四、体检、考察

(一)考试结束后,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面试合格人员中按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若总成绩出现并列,则按照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将在扬州大学广陵学院主页公布。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二)学院对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进行考察。根据任职要求和岗位条件,重点考察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相关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

(三)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放弃聘用资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则在考核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参加体检、考察。若总成绩出现并列,按照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

五、公示与聘用

(一)学院将根据考核、体检和考察结果,集体研究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拟录用人员名单经审核后将在扬州大学广陵学院主页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岗位编号、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现工作或学习单位、招聘考试考核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及监督举报电话等。因公示的结果影响录用的,或拟录用人选明确放弃的,或其他导致岗位空缺时,则在考核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参加公示。若总成绩出现并列,按照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

(二)对公示无异议人员,扬州大学广陵学院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初次就业的聘用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其他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符合条件的,再根据岗位管理有关规定,继续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拟聘用人员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一经聘用须在本校辅导员岗位服务5年以上(含试用期),服务期间不得调动或在校内交流到非辅导员岗位。

(三)聘用审批后,在30天内不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或在职人员提供不了与原单位解除关系证明,取消聘用资格。

六、用人方式与相关待遇

聘用人员性质为扬州大学广陵学院人事代理。根据学院有关规定享受相关待遇。

七、招聘政策咨询

扬州大学广陵学院人力资源处负责此次招聘政策解读,扬州大学广陵学院纪委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监督。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18252712960、18252712961

联系人:见原文

招聘工作监督电话:18252712963

联系人:见原文

扬州大学广陵学院

2024年6月4日

附件【扬州大学广陵学院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xls】

原标题:扬州大学广陵学院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s://glxy.yzu.edu.cn/info/1037/4064.htm

2024年广西南宁市兴宁区第一批公开招聘专职化城市社区工作者简章

2024年广西南宁市兴宁区第一批公开招聘专职化城市社区工作者简章

为适应新时期城市基层党建和社会治理的需要,进一步充实社区工作力量,优化社区队伍结构,根据《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关于印发<提高新时代城市基层党建工作质量的若干具体措施>的通知》(桂组发〔2021〕7号)精神和城区相关工作部署,2024年我城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第一批专职化城市社区工作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具有南宁市户籍或持有南宁市居住证。且年满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持有社会工作师资格证的适当放宽至40周岁。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三)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四)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知识和工作能力。

(五)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分别按相当于大专、本科学历报考。

(六)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附件)。

(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育或者被强制戒毒的;

3.曾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及社区工作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或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4.处于党纪处分、政务处分、组织处理影响期的人员;

5.正在受公安机关、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检部门和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人员;

6.在兴宁区应聘专职化城市社区工作者并签订劳动合同后辞职未满两年的人员;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8.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9.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国家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二、招聘对象

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历,符合岗位所需条件人员,共招聘9人,其中面向兴宁区在岗的镇(街道)城市社区兼职网格管理员招聘1人。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及时间

凡符合本简章报考条件要求的应聘者,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所在镇(街道)出具的城市社区兼职网格管理员工作证明(报考岗位二的人员提供)等相关资格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南宁市兴宁区招聘专职化城市社区工作者报名登记表,个人简历及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自行到指定地点现场提交报名材料,经审核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参加笔试。

现场报名时间:2024年6月3日至6月7日。(上午8:30-12:00;下午15:30-18:00)

报名地点:南宁市兴宁区厢竹大道63号兴宁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主楼5楼508-1室(南宁市兴宁区民政局)。

(二)资格审查

招聘岗位有年龄、工作经历以及相关资格要求等时间的计算,均截止至2024年6月3日(如18-35周岁,为1988年6月4日至2006年6月3日出生)。报考人员必须在2024年6月3日以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等。

报考者须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证报名且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报考者所提交的报名信息资料必须真实、准确。本次招聘只在现场免费报名,不接受网上报名。因现场报名提交的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错误填写报名信息,造成资格审查及考察不通过等后果的,由报考者自行承担责任。报考者填写虚假信息资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或考试成绩。

四、考试

(一)笔试

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分值满分为100分。

1.笔试时间:初步定于6月中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考试类别:主要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时事政治、社区工作实务与社区建设等相关知识。

3.考试方式:采取闭卷考试形式。

4.考试地点:另行通知。

(二)面试

根据招聘岗位数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分至低分以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并由报考者提供相关证件证书原件,在面试前规定时间内完成资格复审。若有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本人自愿放弃参加面试的,则应按照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人员递补。比例内末位出现笔试成绩并列时,并列报考者同时确定为面试资格复审人选;不足1:3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资格复审人选;笔试成绩存在缺考、违纪情况的报考者均不能入围面试资格复审人选。

面试初步定于6月底举行。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另行通知参加面试人员。面试分值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经考生现场签字确认。

(三)考试总成绩

本次招聘总成绩计算方式为:

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五、考察

根据招聘岗位报考人员的总成绩由高分至低分按招聘岗位数1:1比例确定考察人选。未满额的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得确定为考察人选。

如遇最后一名总分相同的,按以下次序优先确定:(1)持有《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的;(2)属于兴宁区镇(街道)城市社区在岗的兼职网格员的;(3)属于退役军人的。优先次序后,仍为并列的,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分至低分按招聘岗位数1:1比例确定考察人选。

考察内容主要由用人单位考察报考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勤政廉政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岗位匹配度等情况,并对报考人员资格条件及相关情况进行复核。考察后,应写出书面考察意见。经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考察中出现不合格者或是报考者自愿放弃的,从面试合格人选中按总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进行考察。

六、体检

考察工作结束后,根据面试、考察结果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确定体检人选。

体检工作按照《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执行。体检人员由兴宁区用人单位组织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自行负担。

按《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的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对有当日当场复检要求的体检项目,复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执行。报考人员对其他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体检实施机关和体检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对复检项目严格保密。原则上,非当日当场复检的项目,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

体检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拟聘人员。如体检中出现不合格者或是报考人员自愿放弃的,可从考察合格人选中按面试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进行体检。

七、公示和聘用

从考试成绩、考察、体检结果都合格的人员中择优确定拟聘人员,在南宁市兴宁区政务信息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经公示无异议的,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镇(街道)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根据需要安排到相关社区工作,同时报兴宁区民政局备案。

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有异议的,及时进行复查。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应暂缓批办,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八、严肃考试纪律

资格审查验证工作应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始终。报考人员所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并遵守考试纪律。对弄虚作假、违反招聘考试纪律的报考人员,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取消相应资格、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

九、其他

(一)本简章及附件中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含本级基数。

(二)在报考期间,报考者应当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因个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三)特别提醒:此次公开考试招聘专职化城市社区工作者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或授权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辅导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招聘无关。

咨询电话:兴宁区民政局,0771-3290506;

朝阳街道办事处,0771-2410770;

民生街道办事处,0771-2869547。

附件查看>>>

2024年第一批南宁市兴宁区公开考试招聘专职化

城市社区工作者岗位计划表

南宁市兴宁区招聘专职化城市社区工作者报名登记表

原标题:2024年第一批南宁市兴宁区公开招聘专职化城市社区工作者简章

文章来源:http://www.nnxn.gov.cn/xxgk/fdzdgknr/rsxx/klzp/t5936344.html

2024年关于江西九江市公务用车服务中心公开招聘驾驶员的公告

2024年关于江西九江市公务用车服务中心公开招聘驾驶员的公告

因工作需要,九江市公务用车服务中心(以下简称:市公车中心)特面向全市公开招聘驾驶员,全权委托江西江畅人力科技有限公司代理相关招聘考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自主自愿、择优聘用。

二、招聘计划

招聘驾驶员12名(其中A1照驾驶员不少于5名)。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户籍不限;坚持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

2.政治素质高,思想品德好,服务意识、安全观念和组织纪律性强。

3.具有法定驾驶资质,驾照应在C1照及以上(其中A1驾照优先),实际驾龄要求五年及以上。

4.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5.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4年6月1日之后出生),A1驾照年龄放宽至50周岁(1974年6月1日之后出生)。

6.因需经常出车加班及值夜班,要求身体健康,具备良好体能素质和心理素质,并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条件。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以录用:

1.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有抵触行为的;

2.受过刑事处罚及治安处罚的;

3.曾经有酒驾、醉驾记录的;

4.有吸毒史的;

5.被开除党籍或被开除公职的;

6.存在过往重大交通事故责任的;

7.身体存在明显纹身的;

8.其他不宜录取的情形。

四、招聘程序及方法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采取网上报名和现场资格审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注册报名:考生可于2024年06月03日9:00至06月10日17:00期间登录职畅云在线报名考试平台(https://www.zhichangcloud.com/exam/),进入考生注册页面,如实填写个人报考信息,并上传考生本人近期(6个月以内)电子照片进行网上注册并报名。报名时请考生务必上传驾驶证原件照片,将作为报考资格核验证明。

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报考制度,招聘单位不进行网上资格初审。请考生仔细对照所报岗位条件,不符合岗位条件者,请勿报名和参加考试;若因报考不符合岗位要求在资格审查期间被退回者的,后果自行负责;填写个人信息时请仔细核对清楚,如因信息填写错误或与实际不符的一律取消考试资格,已参加考试的,成绩一律无效。

2.现场资格审查:

(1)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

(2)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3)驾驶证原件及复印件;

(4)本人近期(6个月内)与报名表同底一寸彩照5张;

(5)《驾驶员应聘报名表》一份(见附件)。

    审查时间:2024年06月12日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7:00

    审查地点:九江市八里湖大道166号市民服务中心东附楼A区一楼大厅

    咨询电话:0792-6893536

    注意事项:请网上报名成功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自行前往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查,逾期未至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请考生仔细对照报考条件,诚信报考,不符合岗位条件者,请勿报名和参加考试,已参加考试的,成绩一律无效。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和聘用资格。

3.招聘公告发布平台:

职畅云JOB直聘网:http://www.jobzhipin.com

职畅云在线考试平台:http://www.zhichangcloud.com/exam/

职畅云微信公众号

4.现场缴费:现场资格审查通过的考生现场缴纳技能测试费用50元/人(弃考者不予退回)。

(二)考录方式

1.技能测试

(1)技能测试按照机动车驾驶技能进行考核打分(统一在驾校由教练进行考核),满分为100分,按50%计入综合成绩。

(2)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开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如达不到开考比例,则相应调整招聘计划。技能测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逾期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3)加分项:

①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加2分(需提供所在基层党(工)委盖章证明)。

②退役军人,加2分(需提供退伍证或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③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加2分(需提供毕业证书及学信网在线验证报告)。

④有A1驾驶证,加8分(需提供相应证件复印件)。

设置加分项,加分坚持自愿原则,需在现场资格审查期间提交加分佐证材料,经工作人员核查确认后可累加至技能测试成绩,逾期后即不再受理。

2.面试

(1)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素质,面试成绩为100分,按50%计入综合成绩。

(2)根据技能测试成绩从高到低以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如有面试人员临时放弃导致面试不足规定比例的,则按实际人数参加面试,若面试人员提前提出放弃面试资格则按技能测试成绩依次递补参加面试(若最后一名出现技能测试分并列现象,则同分人员全部列入面试)。面试顺序按当天现场抽签确定。       

(3)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逾期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三)体检

    1.面试结束后,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计划招聘数等额确定入闱体检人员;拟入闱体检人员末位综合成绩相同者,则面试成绩高者入闱体检。

    2.体检项目与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人社部发〔2016〕140号)及相关政策规定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如因考生放弃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岗位空额的,按入闱考生综合成绩依次递补。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申请在九江市公务用车服务中心指定的医院复检一次。

(四)政审考察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进入政审环节,参照公安等相关部门要求组织实施,重点考察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如因考生放弃或政审不合格等原因出现岗位空额的,按入闱考生综合成绩依次递补。

(五)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结果、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招聘公告发布平台公示5天,接受社会监督,对来电、来信、来访将按照有关规定及时进行调查处理。

    五、聘用管理和待遇

    拟聘用人员一经录用,与九江市公务用车服务中心签订劳动合同,服从岗位安排,试用期为两个月,试用期每月工资2500元。试用期结束经考核试用合格后依法签订劳动合同,依法缴纳五险一金,工资福利按有关规定执行。

    六、其他事项

1.进入面试但未聘用且面试成绩在70分以上的所有考生,纳入九江市公务用车服务中心驾驶员储备库;在下一年度内招聘驾驶员前如有岗位缺额的,将根据实际情况可在储备库中按本次考试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直接择优聘用。

2.报考者在应聘期间要保持所留联系电话24小时通讯畅通,并注意关注网站及公众平台发布的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3.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拒原因造成招聘工作变更的,请予理解。

4.本公告及未尽事宜由九江市公务用车服务中心负责解释。

5.九江市公务用车服务中心监督电话:0792-8584568

九江市公务用车服务中心

2024年06月02日

附件下载:

2024年九江市公务用车服务中心招聘驾驶员报名表.docx

原标题:2024年关于九江市公务用车服务中心公开招聘驾驶员的公告

文章来源:http://jgswj.jiujiang.gov.cn/zwzx_225/gggs/202406/t20240603_656744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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