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内蒙古工业大学科研助理招聘公告

2024内蒙古工业大学科研助理招聘公告

为落实《科技部 教育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中科院 自然科学基金委关于鼓励科研项目开发科研助理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的通知》(国科发资〔2020〕132 号)和《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高等学校开发科研助理岗位吸纳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内教科外函〔2024〕144号)工作要求,结合我校科研助理岗位需求实际,现面向社会招聘一批科研助理岗位工作人员,现就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科研助理是指从事科研项目辅助研究、实验(工程)设施运行维护和实验技术、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以及学术助理和财务助理等工作的人员。2024年科研助理招聘岗位、人数、报名联系方式详见《内蒙古工业大学2024年度招聘科研助理岗位需求表(第二批)》(附件1)。

二、招聘条件

本次招聘对象为2024年应届大学毕业生,应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二)国家统招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具有应聘岗位要求的基本素质和专业技能;

(三)下列人员不得应聘:在读研究生及在职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三、人员管理

(一)学校相关项目组(团队、平台)与拟聘人员签订《科研助理服务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以及服务期限等内容,经学校科研处审核备案后,报学校人事处签订劳动合同,同期限以完成一定科研项目任务为期限,明确项目截止日期,当科研项目完成终止后劳动合同自动解除。

(二)各聘用科研助理的项目组(团队、平台)应按照岗位职责和工作任务具体要求,合理确定科研助理薪酬标准,不得低于呼和浩特市最低工资标准,按有关规定为科研助理缴纳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可结合自身情况,按规定从科研项目经费等渠道开支科研助理的相关经费支出。科研项目经费中,“劳务费”科目及结余资金均可按照有关规定用于科研助理的劳务性报酬和社会保险补助等支出。

(三)按照“谁用工、谁负责、谁管理”的原则,聘用科研助理的项目组(团队、平台)负责设定岗位职责任务,负责科研助理的岗位管理、绩效考核、薪酬发放等日常管理工作。

(四)通过科研助理岗位就业的毕业生,做好毕业去向登记,应在登记去向时选择“科研助理”选项。

(五)高校毕业生在担任科研助理期间,其户口可存放在学校或入学前户籍所在地。服务协议期满,根据工作需要可以续签协议,其户口和档案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手续。就业后工龄与科研助理期间的工作时间合并计算,社会保险缴费年限合并计算。

四、招聘程序及要求

(一)招聘报名时间为2024年7月20日至8月15日,应聘人员填写《内蒙古工业大学2024年应聘科研助理岗位人员登记表》(附件2)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送至选聘科研助理的联系人邮箱。

(二)由学校各项目组(团队、平台)按公开、自愿、双向选择的原则自行组织资格审查及考察面试,要坚持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水平双重考核。

(三)学院要加强科研助理岗位培训,建立健全年度考核机制,严格落实各项保密工作要求,加强安全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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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内蒙古工业大学2024年度招聘科研助理岗位需求表(第二批)

2.内蒙古工业大学2024年应聘科研助理岗位人员登记表

内蒙古工业大学人事处 科研处

2024年7月19日

原标题:内蒙古工业大学2024年科研助理招聘公告

文章来源:http://zp.imut.edu.cn/info/1035/2832.htm

2024内蒙古自治区体育局招聘优秀运动员149人公告

2024内蒙古自治区体育局招聘优秀运动员149人公告

内蒙古自治区体育局根据所属自治区竞技体育训练中心各分支运动中心开展的运动项目特点,制定聘用条件、专业测试标准及要求,采取专业测试招聘的形式,本年度计划招聘149名优秀运动员。

一、   招聘单位简介

内蒙古自治区竞技体育训练中心为内蒙古自治区体育局所属相当于正处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负责指导分支机构做好优秀运动员培养工作,组织分支机构开展训练和参加赛事活动。

内蒙古自治区竞技体育训练中心下设5个分支机构

(一)内蒙古自治区马术运动中心(挂内蒙古自治区射击射箭运动中心牌子)

为国家和自治区培养马术、射击、射箭、现代五项等项目优秀运动员,组织运动员科学训练和参加赛事活动。

(二)内蒙古自治区田径和水上运动中心(挂内蒙古自治区自行车运动中心牌子)

为国家和自治区培养田径、武术、游泳(跳水)、铁人三项、自行车、帆船帆板等项目优秀运动员,组织运动员科学训练和参加赛事活动。   

(三)内蒙古自治区重竞技运动中心

为国家和自治区培养摔跤、拳击、跆拳道、柔道等项目优秀运动员,组织运动员科学训练和参加赛事活动。    

(四)内蒙古自治区冬季项目运动中心

为国家和自治区培养冬季项目优秀运动员,组织运动员科学训练和参加赛事活动。

(五)内蒙古自治区球类运动中心

为国家和自治区培养乒乓球、曲棍球、橄榄球等项目优秀运动员,组织运动员科学训练和参加赛事活动。

  二、招聘形式

根据自治区竞技体育训练中心各分支机构开展的运动项目特点,制定聘用条件、专业测试标准及要求,在自治区编办核准的招聘计划内采取考核招聘和专业测试招聘的两种形式进行。

考核招聘对象为运动成绩或运动技术等级符合要求者。

专业测试招聘对象为运动成绩或运动技术等级未达到考核招聘要求者,按专业测试分数排序由高到低择优聘用,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同一运动项目优先聘用考核招聘人员。

三、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招聘范围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招聘条件

1.应聘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自觉维护民族团结进步;

(4)品行端正,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5)身体健康,符合本运动项目的身体素质条件和标准;

(6)年龄在25周岁以下(1998年8月22日以后出生);

(7)符合《内蒙古自治区体育局2024年度公开招聘优秀运动员岗位需求计划表》要求的其他相关条件。学历学位的取得时间放宽至2024年7月31日。

2.下列人员不得应聘:

(1)身患不适合从事运动员岗位的疾病、传染病和重大器质性疾病的人员;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现役军人;

(5)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6)因兴奋剂违规被禁赛的运动员;

(7)已代表外省市参加全国运动员代表资格注册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资格初审

1.现场报名。2024年8月22日至8月28日,在内蒙古自治区竞技体育训练中心分支机构办公区报名。报名人员须携带二代身份证原件,报考有成绩要求的岗位需同时携带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成绩证书、成绩册等相关材料原件,按要求如实填写《内蒙古自治区体育局2024年公开招聘优秀运动员报名登记表》。报名者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2.报考者须对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对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报考资格。

3.报名期间,自治区体育局、自治区竞技体育训练中心及各分支机构需公布咨询电话,并在规定时间内安排专人值班,认真解答报名人员的咨询。

(二)资格复审

自治区竞技体育训练中心人事科牵头、竞体科配合,成立资格复审小组对初审通过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各分支机构将初审通过的《报名人员花名册》和《报名登记表》经单位主要负责人和经办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与报名人员的身份证、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成绩证书、成绩册等相关材料复印件和资格初审情况报告报送资格复审小组审核。

自治区竞技体育训练中心分别确定符合考核招聘条件人员名单和符合专业测试招聘人员名单并报自治区体育局备案。自治区体育局竞技体育处对复审通过符合专业测试招聘人员在专业测试前5个工作日发放专业测试准考证。

符合上述招聘条件,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可按考核招聘方式,直接进入体检环节:

(1)2022年至2024年获得本项目全国最高水平比赛(锦标赛、冠军赛等)及以上比赛前三名;

(2)2022年至2024年获得本项目全国青年锦标赛(全国学生青年运动会)冠军;

(3)符合测试招聘成绩要求,且同时获得本项目运动健将及以上称号。

(三)专业测试

专业测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因运动员岗位特殊性,专业测试不设开考比例。

1.专业测试程序

专业测试采取现场集中统一测试的方式进行。

(1)参加测试人员,携带《专业测试准考证》和身份证,进入测试现场。

(2)根据抽签结果确定专业测试顺序,安排在指定候考区候考。

(3)组织专业测试,并现场公布测试成绩。

(4)汇总专业测试成绩,以分数由高到低的顺序排名。

2.专业测试内容与评分标准

自治区体育局竞技体育处参照2017年重新修订的《内蒙古自治区体育局直属各运动管理中心公开招聘运动员招聘条件及专业测试标准》,结合目前测试项目实际水平进行确定。

(四)体检

体检由自治区体育局人事处统一组织,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执行,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指定的体检机构进行体检。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人员,按有关规定处理。体检不合格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五)考察

考察分为反兴奋剂知识测试、政治素质考察、身体素质评估三项内容。

1.自治区竞技体育训练中心牵头组织所有体检合格运动员参加反兴奋剂知识现场测试,自治区体育科学研究所配合。考试满分100分,85分合格,不合格者,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2.自治区体育科学研究所根据运动项目特点和选材标准,从运动员的身体形态、身体机能和运动表现能力等方面,科学设置评价指标,严格规范评价流程,详细出具评价报告,为选聘优秀运动员提供数据化、精准化参考。

3.自治区竞技体育训练中心负责组织对测试合格人员进行政治素质考察,应成立2人以上组成的考察组。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具体组织实施。考察对象为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应聘人员是否符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是否牢记“三个离不开”、切实增强“五个认同”等政治要求,坚决把政治上不合格的挡在门外。考察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严格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被考察人员面谈等方式进行,并形成具体的考察结论。考察工作中应充分听取自治区体育科学研究所对拟聘运动员的身体素质和适应项目运动能力做全面评估后的意见。考察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六)公示与聘用

1.根据专业测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由自治区体育局党组研究确定拟招聘优秀运动员。

2.对拟招聘优秀运动员名单在自治区体育局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3.经公示无异议后,按照管理权限报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理招聘备案手续。根据《内蒙古自治区运动员聘用暂行实施办法》和有关政策规定,招聘单位与聘用运动员签订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及相关事项,并办理人事相关事宜。

因招聘岗位的特殊性,招聘工作中报名、资格复审、专业测试和体检等各环节均不递补。

五、联系方式

监督举报电话:

0471-6397450(内蒙古自治区体育局机关纪委)

政策咨询电话:

0471-6396117(内蒙古自治区体育局)

报名咨询电话:

0471-3968911(内蒙古自治区竞技体育训练中心)          

0471-3372652(内蒙古自治区马术运动中心)

0471-6396223(内蒙古自治区田径和水上运动中心)

0471-3686652(内蒙古自治区重竞技运动中心)

0471-3372084(内蒙古自治区冬季项目运动中心)

0471-6396225(内蒙古自治区球类运动中心)

本公告由内蒙古自治区体育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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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内蒙古自治区体育局2024年度公开招聘优秀运动员需求计划表

2.内蒙古自治区体育局2024年公开招聘优秀运动员报名登记表

原标题:内蒙古自治区体育局2024年度公开招聘优秀运动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tyj.nmg.gov.cn/xwzx/tzgg/202408/t20240814_2558089.html

2024内蒙古通辽市科尔沁区事业单位人才引进20人公告

2024内蒙古通辽市科尔沁区事业单位人才引进20人公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人才强区”战略,进一步加强科尔沁区各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加快推进人才优先战略,吸引各类人才集聚科尔沁区就业,根据《科尔沁区人才引进实施办法》(通科党字〔2020〕20号)《科尔沁区人才引进若干政策》(通科人才字〔2022〕2号)文件精神和用人单位实际需求,面向社会公开引进人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引进计划

本次计划引进人才20人。具体岗位详见《2024年度通辽市科尔沁区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岗位计划表》(以下简称《岗位表》 详见附件1)

二、引进条件

(一)引进人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

3.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自觉维护民族团结进步;

4.具有较强事业心和责任感,服从组织分配;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具有从事基层工作必备的能力和素质;

6.学历、学位要求:

(1)本科毕业生须符合国家教育部公布的“一流大学”或“一流学科”建设名单(2017年公布的第一轮“双一流”建设高校或建设学科名单,2022年公布的第二轮“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名单);

(2)研究生要求学历学位证俱全,且高等教育阶段起始学历为全日制本科(不含专升本、自考、成教等);

(3)留学归国的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的毕业院校限定为2023、2024年度QS世界排名前300名境外大学,高等教育阶段起始学历须为国内高校全日制本科学历(不含专升本、自考、成教等);

(4)国(境)外留学归国硕士、博士研究生专业名称须与国内专业名称一致或相近,并根据在读期间所学课程内容具体判定;

(5)2024年大学本科应届毕业生,学历学位取得时间截至2024年8月31日(含);2024年硕士应届毕业生、博士应届毕业生学历学位证取得时间截至2024年12月31日(含)。

7.年龄要求:

“一流大学”或“一流学科”本科生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93年8月19日(含)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8年8月19日(含)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3年8月19日(含)以后出生);

8.其他资格条件以《岗位表》规定为准,取得时间截至报名开始日(含)之前;

9.具备应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不得报考情形

1.现役军人;

2.在读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不含2024年应届毕业生);

3.科尔沁区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及辞职不足6个月的人员;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

5.在公务员考录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才引进)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6.试用期内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7.与引进单位构成回避关系岗位的人员;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引进待遇

(一)引进人员全部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工资福利待遇按照事业单位相关规定执行。

(二)符合《科尔沁区人才引进若干政策》人员享受除正常工资福利待遇外的生活补贴及安置费。

1.全日制博士研究生,享受除正常工资福利待遇外的生活补贴2000元/月(共享受五年),给予安置费10万元。

2.非全日制博士研究生、获得自治区(省)级政府奖项的具有副高级职称的人员,享受除正常工资福利待遇外的生活补贴1500元/月(共享受五年)。

3.国家一流建设高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当年QS世界排名前300名境外大学且第一学历为全日制本科的留学归国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享受除正常工资福利待遇外的生活补贴1000元/月(共享受五年)。

四、引进程序

本次公开引进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人才评价、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发布公告时间:2024年8月12日,相关事宜均在通辽市科尔沁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keerqin.gov.cn/)和科尔沁区12333微信公众号上发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二)报名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每位报考人员须使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报名和参加考试。

2.报名时间:2024年8月19日— 2024年8月23日

工作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

3.报名地点:科尔沁区零工市场一楼(和平路南段616号)

咨询电话:详见《岗位表》(咨询时间:工作日8:30-12:00;14:30-17:30)

4.报名须提供以下材料:

(1)《2024年度通辽市科尔沁区事业单位人才引进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见附件2)。

报考人员在填写个人简历时,须完整填写从本科毕业至今的所有经历,时间不能断开或空缺。学习经历:要填写就读本科和研究生的起止年月、所读高校、院系、专业、学位。工作经历:截止报名开始日之前的工作经历,要填写工作起止年月、工作单位、所从事的主要工作。已被事业单位列编聘用的要注明“已过试用期及服务期”。未就业经历:未就业期间的经历,填写起止年月并注明“待业”;

(2)《2024年度通辽市科尔沁区事业单位人才引进人才评价表》一式两份(以下简称《人才评价表》,见附件3),

报考人员需按本人实际真实准确自评赋分且在表格空白处签字(《人才评价表》填报说明详见附件4);

(3)本人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

(4)各学习阶段(本科及以上)相应的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近期2寸蓝底免冠彩色照片4张;

(5)非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留学归国人员以留学取得学历报考的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成绩单、录取通知书、就读证明等相关材料(中文翻译版)。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报考人员还须提供《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属于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境外学历学位的,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或《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认证书》;

2024年应届毕业生尚未颁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须提供加盖学院(系)和教务处(研究生院、处)公章的学历学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籍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6)成绩单(须体现GPA并加盖学校印章,学校成绩单未体现GPA的,或与国内GPA计算方法不一致的,按照《科尔沁区事业单位引进人才评价表填报说明》(以下简称《填报说明》,见附件4)中所列公式计算成绩并相应赋分);

(7)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职业资格证书、专利证书、获奖证书、论文等《填报说明》所列相关佐证材料原件、复印件;

(8)报考人员属于机关或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的,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加盖公章),并注明是否已过试用期、最低服务年限;

(9)岗位要求有工作经历的须提供劳动合同、社保缴费证明及工资流水证明;

(10)岗位要求政治面貌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的须提供所在党支部书面证明;

(11)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或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缴纳报名费每人20元。(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厅 内发改费函〔2015〕523号文件执行)。

本次报名不设开考比例,报考人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信息一经提交,不得更改。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在报名现场进行,由引才单位负责组织实施。对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审核通过;审核通过后,报考人员所有信息不能再更改。报考人员因所提交材料不真实、不准确和不完整而影响报名、考试或聘用资格的,责任自负。

资格审查贯穿人才引进工作的全过程,在任何环节中发现报考人员有违规违纪、提供虚假信息或不符合引进岗位条件等情况的,取消其引进资格。

(四)人才评价

人才评价采取报考人员自我评价、人才评价复核方式开展。

报考人员须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展自评,人才评价满分100分。人才评价结束后,对报考人员人才评价得分进行公示,根据分数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岗位需求人数与人才评价人数1:3比例进入面试,参加人才评价人员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出现分数并列的同时进入面试环节。

各人才引进单位须成立人才评价工作组,对照评价标准和要求,对报考人员自评结果进行复核,确认报考人员最终人才评价得分后报送至区人才引进工作组办公室,区人才引进工作组办公室汇总各单位人才评价得分,对报考人员人才评价得分进行公示。报考人员对于单位复核认定得分有异议的,可在人才评价成绩公布1日内向报名单位提出再审核申请,须注明申请理由并提供相应佐证材料。各单位人才评价工作组须在1日内反馈复核结果。

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只进行面试(单独组织,单独排序)。

进入面试环节的人员缴纳面试费用50元(考试费用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厅 内发改费函〔2015〕523号文件执行)。

(五)面试

1.科尔沁区融媒体中心主持人岗位引进人才面试工作由引才单位参照其他事业单位面试标准自主组织实施,面试有关安排及要求单独设立,另行公布;

2.其他事业单位引进人才面试工作由区人才引进工作组统一组织实施,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开展。对面试人员知识积累、业务能力、科研水平、逻辑思维等能力素质进行综合考评。面试设最低控制线,面试成绩考试分数低于60分(百分制)视为考试不合格,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另行公告。

报考人员在人才评价和面试环节均须使用国家通用语言作答。

(六)考试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人才评价成绩×40%+面试成绩×60%。考试总成绩按照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如出现同一岗位总成绩并列时,查阅小数点后第三位小数区分。

(七)体检

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岗位计划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

体检在指定医院规定时间内进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执行。报考人员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对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重要病史等导致体检结果不实的,取消聘用资格,并记入本人诚信档案。对报考人员申请进行复检的,在接到体检机构通知后及时安排复检。

(八)考察

引才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由引才单位主管部门组成考察组,对考察对象进行认真全面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被考察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情况。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报考人员是否符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是否牢记“三个离不开”、切实增强“五个认同”等政治要求,坚决把政治上不合格的挡在门外。考察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被考察人员面谈等方式进行,根据需要也可以进行延伸考察等,广泛深入地了解情况。报考人员考察情况经引才单位主管部门党组(党委)会议集体研究后,形成书面考察材料报区人才引进工作组办公室。对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九)公示

根据考试总成绩和体检、考察结果等额确定拟聘用人员,通过通辽市科尔沁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keerqin.gov.cn/)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问题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十)聘用

1.对公示期满无异议人员,由引才单位按照有关规定,经主管部门审批后,及时办理聘用手续。用人单位须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最低服务期限为五年(含试用期),并明确违约责任和相关要求。

2.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初次就业的工作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聘用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包含在聘用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间或期满不合格,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纪律要求

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引进工作纪律,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行为,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及社会各界监督。对工作人员和报考人员在本次引进工作中出现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六、其他事项

(一)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事业单位公开引进全过程,在公开引进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影响聘用的情形,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1.2024年应届本科毕业生,未在2024年8月31日(含)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取消聘用资格。应届硕士、博士毕业研究生未在2024年12月31日(含)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取消聘用资格;

2.聘用通知下发前被录取为全日制高校学生(已报到注册)的拟聘用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3.拟聘用人员在本次公开引进办理聘用审批手续前被其他事业单位列编聘用或在公务员考录中被新录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4.拟聘用人员未在规定时限内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聘用资格;

5.拟聘用人员在办理聘用手续后放弃聘用资格或被取消聘用资格的,记入本人诚信档案。

(二)本次引进工作中,在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出现空缺时,均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递补,每环节最多递补三次,公示后无异议的,之后环节不再递补。                   

(三)本次引进不指定复习范围和考试参考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假借事业单位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引进无关。

引进单位咨询电话:详见附件1

咨询时间:工作日8:30-12:00   14:30-17:30

本方案中未尽事宜由科尔沁区人才引进工作组研究决定并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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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4年度通辽市科尔沁区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岗位计划表

2-2024年度通辽市科尔沁区事业单位人才引进报名登记表

3-2024年度通辽市科尔沁区事业单位人才引进人才评价表

4-科尔沁区事业单位引进人才评价表填报说明

科尔沁区人才引进工作组办公室

2024年8月12日

原标题:2024年度通辽市科尔沁区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keerqin.gov.cn/xwzx/tzgg/202408/t20240812_874034.html

2024内蒙古第十二批高层次人才需求33人目录

2024内蒙古第十二批高层次人才需求33人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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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内蒙古自治区2024年第十二批高层次人才需求目录(2024年8月21日发布)

文章来源:https://rst.nmg.gov.cn/xwzx/gsgg/202408/t20240821_256096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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