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苏州市张家港市基层公共服务岗位招聘14人公告(第二批)
根据苏州市就业创业促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24年度开发基层公共服务岗位帮扶低收入家庭、困难家庭和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苏就促办(2024)1号)文件精神,我市将开展基层公共服务岗位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基本条件
(一)张家港市户籍,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8年9月6日至2006年9月12日期间出生),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处于失业状态,并办理失业登记或当前社保未处于正常参保状态。“应届生”是指在2024年毕业并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现无工作单位的人员;2022年和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面向应届生岗位;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如参加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报名截止前)的,可应聘面向应届生岗位;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报名截止前)的,可应聘面向应届生岗位。
(二)热爱基层工作,有较强敬业精神,品行端正,无违纪违法行为,符合岗位所要求的专业及相关技能要求。
(三)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学生;
2.与报考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以及明确规定应当回避的岗位;
3.报名截止前,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相应岗位的人员;
4.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三、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个人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岗前培训和录用等程序进行。
(一)个人报名
符合条件的人员,从张家港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zjg.gov.cn)(首页一政务服务—专题服务—就业创业—招考就业)或张家港人才网(http://www.zjgrc.com)(首页一招考公告)下载《张家港市2024年基层公共服务岗位招聘报名表》(附件)填好后,携带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至张家港市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报名,每人限报1个岗位。
报名时间:2024年9月6日~9月12日(周六、周日除外),上午9:00-11:00,下午13:30-16:00。报名地点:张家港市华昌路3号港城大厦主楼7楼711室。咨询电话:56328318。
(二)资格审查
报名需携带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2寸正面免冠照片1张、应聘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材料。应聘岗位所要求取得的学历等须于报名前取得。所提供的材料必须齐全且真实有效。
(三)考试方案
1.笔试。笔试采取闭卷笔试,笔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设笔试成绩的50%为合格分数线。在合格分数线以上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计算总成绩。
3.成绩计算。按照笔试40%和面试6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总成绩按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拟录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选(总成绩相同的,取笔试成绩高者,再相同的则组织加试),以上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办法处理。考试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于面试结束后当天公布。
(四)体检
体检工作按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得录取。具体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考察
体检合格的进入考察环节。因报考者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者主动放弃出现计划缺额时,按该职位报考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依次递补。
(六)公示
体检和考察合格的人员名单统一在张家港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zjg.gov.cn)和张家港人才网(http://www.zjgrc.com)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七)岗前培训和录用
对于公示无异议的,组织岗前培训,经培训合格后,办理正式录用手续并安排上岗。
四、政策待遇
被录用的人员,由用人单位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为三年,试用期时间期限按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执行。工资待遇根据同类基层公共服务岗位工资水平确定,并按照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及公积金等。在劳动合同期内,人事档案管理、党、团关系管理参照现行基层公共服务岗位工作人员的相关规定执行。
张家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9月5日
原标题:张家港市2024年基层公共服务岗位招聘公告(第二批)
文章来源:https://www.zjgrc.com/news?id=8p1RLdBfgXqDHjXzqwpVf4y67hgzXoPG
2024年下半年哈尔滨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588人公告
一、招聘岗位需求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共计588名。具体招聘单位、岗位、人数、条件等情况详见《哈尔滨市2024年下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一般事业单位岗位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
4.考生年龄要求:满18周岁(2006年9月18日以前出生)、35(含)周岁以下(1988年9月18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或具有与招聘岗位相关专业中级职称人员(含相对应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年龄可放宽至40(含)周岁以下(1983年9月18日及以后出生);具有与招聘岗位相关专业高级职称人员(含相对应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以及疫情防控一线的编制外医务人员,三年内参加医疗卫生机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时,年龄可放宽至45(含)周岁以下(1978年9月18日及以后出生)。
招聘岗位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须符合该岗位设置的年龄条件,详见《招聘计划表》。
5.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或技能条件。
学历(学位)须为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技工院校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可分别比照中专、大专、本科学历,港澳地区、国外院校毕业的人员须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培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
应聘人员毕业证、学位证以及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各类证书应于2024年9月17日(含)前取得,否则将取消聘用资格。
专业以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研究生、本科、大专、职业教育专业目录和人社部公布的技工院校专业目录为准。其中,应聘人员毕业证专业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名称一致,只有连接词不同,如“与”“及其”“与其”“和”“及”等或多“专业”、少“专业”两个字(类似词语:“方向”“管理”“工程”“艺术”“技术”“硕士”)等,多“学”、少“学”一个字等类似情况,可以报名;应聘人员毕业证专业名称在招聘岗位专业要求中表述为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如考生毕业证专业名称为“绘画(中国画)”,而招聘岗位专业要求表述为“绘画”“中国画”等类似情况,可以报名。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应聘“助力乡村振兴万人计划”到村(社区)任职大学生岗位报名条件
年龄须在35周岁及以下(1988年9月18日及以后出生),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即1983年9月18日及以后出生),思想政治素质好,在校或工作期间表现良好,身体健康,有志从事基层工作。
关于“助力乡村振兴万人计划”到村(社区)任职大学生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或技能条件、身体条件等有关要求与一般事业单位岗位报名条件相同;关于岗位最低服务年限、培养管理等有关要求详见附件2(《“助力乡村振兴万人计划”到村(社区)任职大学生岗位有关政策及要求》)。
(三)不得报考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全日制普通高校在读学生。
2.现役军人。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以往在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舞弊行为被记入诚信档案且在记录期的人员。
6.报考岗位聘用后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第六条所列情形的人员。
7.按相关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招聘程序
招聘采用发布公告、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审查、笔试、现场资格复审(包括政策加分)、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的方式进行。
(一)发布公告
招聘公告在以下网址(微信公众平台)发布:
1.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
http://gkzp.renshenet.org.cn/
2. 哈尔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址
https://www.harbin.gov.cn/haerbin/c107195/202409/c01_1009328.shtml
3.哈尔滨市人大网址
http://www.hrbsrd.gov.cn/
4.中共哈尔滨市委老干部局网址
https://mp.weixin.qq.com/mp/profile_ext?action=home&__biz=MzUxNDU4ODU5Mw==&scene=124#wechat_redirect
5.共青团哈尔滨市委员会网址
http://www.hrbgqt.com.cn/
6.哈尔滨市委网信办微信公众号“网信哈尔滨”网址
https://mp.weixin.qq.com/mp/profile_ext?action=home&__biz=MzUzNDgzMTg4NQ==&scene=124#wechat_redirect
7.哈尔滨市妇女联合会网站微信公众号:冰城女性
http://www.hrbwomen.org.cn/
8.哈尔滨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网址
https://www.harbin.gov.cn/haerbin/c107807/bmzfxxgk_zn.shtml
9.哈尔滨市财政局网址
https://www.harbin.gov.cn/haerbin/c107125/bmzfxxgk_zn.shtml
10.哈尔滨市民政局网址
https://www.harbin.gov.cn/haerbin/c107003/bmzfxxgk_fdzt.shtml
11. 哈尔滨市数据局(市大数据中心)微信公众号“哈
尔滨大数据中心”网址
http://www.hrbdsj.org.cn/
12. 哈尔滨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址
https://www.harbin.gov.cn/haerbin/c107747/bmzfxxgk_fdzt.shtml
13.哈尔滨综合保税区管理委员会网址
https://mp.weixin.qq.com/mp/profile_ext?action=home&__biz=MzkyNjUxMjE0OQ==&scene=500#wechat_redirect
14.哈尔滨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事务中心网址
https://www.hrbbdc.org.cn/
15.道里区人民政府网址:http://www.hrbdl.gov.cn/
16.道外区人民政府网址:http://www.hrbdw.gov.cn/
17.南岗区人民政府网址:http://www.hrbng.gov.cn
18.香坊区人民政府网址:http://www.hrbxf.gov.cn/
19.平房区人民政府网址:http://www.hrbpf.gov.cn/
20.松北区人民政府网址:http://www.songbei.gov.cn
21.呼兰区人民政府网址:http://www.hulan.gov.cn
22.阿城区人民政府网址:http://www.acheng.gov.cn
23.双城区人民政府网址:http://www.hrbsc.gov.cn
24.尚志市人民政府网址:http://www.shangzhi.gov.cn
25.五常市人民政府网址:http://www.hljwch.gov.cn/
26.巴彦县人民政府网址:http://www.bayan.gov.cn
27.木兰县人民政府网址:http://www.mulan.gov.cn
28.通河县人民政府网址:http://www.hrbtonghe.gov.cn/
29.依兰县人民政府网址:http://www.hrbyl.gov.cn/
30.宾 县人民政府网址: www.chinabx.gov.cn
31.方正县人民政府网址:http://www.hrbfz.gov.cn/
32.延寿县人民政府网址:http://www.hrbyanshou.gov.cn/
(二)报名操作流程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应聘人员可登录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点击“2024年下半年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联考报名入口”链接跳转至“全国人事考试服务平台”(http://zp.cpta.com.cn),完成注册、报名、缴费、打印准考证等操作。
1.网上报名。应聘人员可于 2024年9月18日9:00-9月24日17:00期间登录全国人事考试服务平台进行注册、报名,逾期不可补报。应聘人员须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只能选报1个岗位。要认真阅读《诚信承诺书》,真实、准确、完整提交个人信息和相关材料。弄虚作假不守承诺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按照《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黑政办发〔2013〕42号)、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退役士兵安置改革工作的实施意见》(黑政规〔2018〕17号)等文件规定,项目生(“三支一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村村大学生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等)、城乡基层公益性岗位人员、普通高等学校毕业入伍退役大学生士兵(含毕业当年上半年入伍且符合毕业条件人员)、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疫情防控一线编制外医务人员等享受笔试政策性加分人员应在报名填报信息时如实填写加分项,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同时符合多项加分条件的,只取其中一个最高加分项,不累计加分。政策性加分计算时限截止日期为2024年9月17日(含)。
笔试结束后,政策加分的审核时间、地点等相关信息请关注招聘组织实施单位(微信公众平台)、各区县(市)政府网站或电话通知。政策加分审核通过人员相关信息在招聘组织实施单位网站(微信公众平台)、各区县(市)政府网站面向社会进行公示。未按时提供相关有效证明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加分资格。
2.网上资格审查。招聘单位于2024年9月18日9:00至9月25日9:00期间对报考申请进行网上审查。应聘人员可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2024年9月24日17:00前报考申请未审查或者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改报其他岗位。2024年9月24日17:00以后,报考申请未审查或者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改报其他岗位。
3.网上缴费。按照省财政厅、省发改委《关于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继续收取考试费的通知》(黑财税〔2020〕3号)规定,笔试考试收费标准为每人90元。考试实行网上缴费,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可于2024年9月18日9:00至9月25日12:00期间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缴费。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缴费成功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之比不得低于3:1.达不到这一比例的,按规定减少该岗位的招聘人数或者取消该岗位的招聘。原报考岗位被取消的,应聘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报名条件的岗位,只能改报1次。报考人员应于9月26日及时关注“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查看报考岗位是否缩减招聘人数或被取消。岗位被取消的,应按网上通知要求于2024年9月27日12:00前完成改报,未按期完成改报,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其考试缴费将于7个工作日内从原渠道退回。
4.打印准考证。考试地点设在哈尔滨市。缴费成功的考生请于2024年10月29日9:00至11月2日9:00登录“全国人事考试服务平台”(http://zp.cpta.com.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相关信息。如有问题,须及时与哈尔滨市人力资源服务中心人事考试管理处联系。
(三)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总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比例为60%,面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比例为40%,即考试总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150分)》×30%+《综合应用能力(150分)》×70%)×2/3+政策性加分]×60%+面试成绩×40%。
1.笔试。笔试试题采用人社部人事考试中心统一命制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联考试题,考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科,两科满分均为150分,采取闭卷方式进行。考试类别分为综合管理类(A类)、社会科学专技类(B类)、自然科学专技类(C类)、中小学教师类(D类)和医疗卫生类(E类)五类。试卷形式为五类试卷,每类试卷为两个考试科目的合订本。所有应聘人员均须参加相应类别的两科考试,考试范围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年版)为准,可在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常用下载”栏目查阅。
(1)科目及时间
笔试时间:2024年11月2日(星期六)上午。
08:30—10:0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00—12:00 《综合应用能力》
笔试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笔试准考证。应聘人员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原件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含临时身份证)进入考场,其他证件无效。如因证件不全,无法参加考试,责任自负。应聘人员须自备黑色碳素笔、2B铅笔和橡皮。根据考试题型的不同要求,参加《综合应用能力》“自然科学专技类(C类)”考试的考生,作答时可能需要直尺(应为无计算、存储或通信功能的普通直尺),请参加《综合应用能力》“自然科学专技类(C类)”考试的考生携带以备使用。其他与考试无关物品一律不准带入考场,违者按有关规定处理。选择参加《综合应用能力》“医疗卫生类(E类)”考试的考生应注意:该科目由医学基础知识和招聘岗位专业知识应用能力两个部分组成,其中,医学基础所有应试人员必答;招聘岗位专业知识应用能力部分具体分为中医临床、西医临床、药剂、护理、医学技术、公共卫生管理六个类别,应试人员应根据报考岗位选做相应类别的试题。
(2)笔试成绩计算
笔试成绩(满分150分)=《职业能力倾向测验(150分)》×30%+《综合应用能力(150分)》×70%
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2/3+政策性加分,取小数点后2位,四舍五入。
本次考试笔试总成绩设置最低合格分数线,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人员不能进入面试。
(3)成绩查询
成绩查询时间为2024年12月下旬。成绩公布通知将在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发布,考生可在通知中查询查看本人成绩及最低合格分数线等信息。对缺考、违纪和零分三种情形有异议的考生,可在发布笔试成绩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持本人准考证、身份证,到哈尔滨市人力资源服务中心人事考试管理处申请成绩复核;其他情形,不受理复核申请。
2.面试
(1)确定现场资格审查人选
根据招聘同一岗位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进入面试人数与岗位拟聘人数3:1的比例确定现场资格审查人选。末位出现并列的,可相应增加进入现场资格审查人数。如面试人数与岗位拟聘人数不足3:1的比例,按规定取消或缩减该招聘岗位人数。
(2)面试人员现场资格复审
拟进入面试人员须参加资格复审,时间、地点等事宜详见招聘组织实施单位网站(微信公众平台)、各区县(市)政府网站通知。参加现场资格复审人员须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两份:
①报名信息表(报名网站下载)。
②有效居民身份证。
③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港澳地区、国外院校毕业的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放宽年龄条件的,须提供相应学历(学位)证书或专业技术职称证书。
④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或证明材料。
⑤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⑥按规定享受政策性加分的拟进入面试人员,须提供相关佐证材料。
凡提供的相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与招聘岗位要求不一致及自愿放弃现场资格复审的,均视为现场资格复审不合格,取消报考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现场资格复审出现的空额,可根据报考同一岗位考生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在规定时间内依次等额递补。出现并列的,可相应增加进入现场资格确认人数。
拟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招聘组织实施单位网站(微信公众平台)、各区县(市)政府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
(3)面试内容及方式
面试可根据岗位需求采取结构化面谈、试讲(说课)、实际操作等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岗位专业知识、业务素质及潜在能力,满分100分,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2位(四舍五入),低于60分者不予聘用。
考试总成绩于面试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在招聘组织实施单位网站(微信公众平台)、各区县(市)政府网站公布。
(四)体检与考察
1.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根据招聘计划人数和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1比例等额确定体检、考察人选。当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时,依次以笔试总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高者优先。若还存在并列,则进行加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
2.体检。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执行。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岗位的体检标准,国家有明确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对6个月内已在合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的高校毕业生实行体检项目结果互认。
体检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体检不合格人员,招聘组织实施单位提供一次复检机会。复检项目由招聘组织实施单位会同复检医疗机构确定,考生须按时参加复检并认可复检结论为最终体检结果。
3.考察。主要是对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采取多种方式进行考察,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及是否具有报考回避情形等方面情况进行复查。凡发现档案材料和信息涉嫌造假的,未查实前暂缓聘用程序;对考察不合格人员,不作为拟聘用人选,并书面通知本人。
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者,不予聘用。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以及体检考察环节自愿放弃出现的岗位空额,按照管理权限,经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同意后,应从报考同一岗位且面试成绩在合格线以上考生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若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依次以笔试总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高者优先递补。如依然并列,则进行加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等额递补,递补后补充公示。
(五)公示及聘用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在招聘组织实施单位网站(微信公众平台)、各区县(市)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有问题并查有实据的或自愿放弃的,不予聘用,所空招聘计划名额不再递补。
经公示无异议的应聘人员,由用人单位与其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办理相关聘用手续,按规定执行工资待遇。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一般不超过6个月(应届毕业生不超过12个月),国家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有最低服务年限(含试用期)的岗位,期间不得通过考试(遴选)、调动、借调等方式离开本单位。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四、注意事项
(一)本次招聘相关信息通过招聘组织实施单位网站(微信公众平台)、各区县(市)政府网站发布。报考人员应及时关注网站发布的公告和有关信息,了解招聘工作进程,同时应保持电话畅通。若因个人未及时查看等原因造成错过考试任何环节,考生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二)凡在规定时间内未按照有关通知要求参加报名、笔试、现场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报到等,均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聘用资格。
(三)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资格条件的,均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
(四)违纪违规行为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及有关规定处理。
(五)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培训班。
本次考试咨询电话如下:
咨询电话:详见附件1中各招聘单位联系电话;
考务咨询电话:0451-84652833;
监督举报电话:
1.哈尔滨市人大:0451-84614275
2.中共哈尔滨市委老干部局:0451-87173375
3.共青团哈尔滨市委员会:0451-87657373
4.哈尔滨市委网信办:0451-87173342
5.哈尔滨市妇女联合会:0451—87657524
6.哈尔滨市退役军人事务局:0451-82812126
7.哈尔滨市财政局:0451-84853331
8.哈尔滨市民政局:0451-84664367
9.哈尔滨市数据局(市大数据中心):0451-84664924
10.哈尔滨市卫生健康委员会:0451-84664479
11.哈尔滨综合保税区管理委员会:0451-51901231
12.哈尔滨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事务中心:0451-87153347
13.道里区:0451-84517678
14.道外区:0451-88982954
15.南岗区:0451-82705754
16.香坊区:0451-51895790
17.平房区:0451-86501475
18.松北区:0451-84090990
19.呼兰区:0451-56207722
20.阿城区:0451-53727761
21.双城区:0451-53113916
22.尚志市:0451-53323393
23.五常市:0451-53531001
24.巴彦县:0451-57513633
25.木兰县:0451-57082728
26.通河县:0451-57422347
27.依兰县:0451-57238104
28.宾 县:0451-57907428
29.方正县:0451-57116213
30.延寿县:0451-53028655
上述电话于正常工作时间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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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附件:1.哈尔滨市2024年下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
2.“助力乡村振兴万人计划”到村(社区)任职大学生岗位有关政策及要求
哈尔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9月10日
原标题:哈尔滨市2024年下半年事业单位 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gkzp.renshenet.org.cn/zp/detail?id=99dcd3a4997e4168b6e2b7a21cade1d3&selected=zpxx
2024年河北省科学院第二次选聘工作人员5人公告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冀人社发〔2011〕9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单位2024年招聘工作人员计划和岗位空缺情况、工作需要,拟采取选聘方式招聘工作人员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河北省科学院为省属非营利性科研机构,贯彻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方针,组织协调有关单位开展基础和应用基础研究、战略高新技术研究、公益性科学研究,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提供科技支撑。组织开展科技智库建设和决策咨询建议研究,为省委、省政府及各级政府部门科学决策提供技术服务和人才智力支持。参与全省科技发展规划、计划的制定。组织开展国际、省际间科技交流与合作。受省政府委托,承办与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高等院校等合作事宜。为全省培养、吸纳、储备高科技人才和高层次学科带头人。以河北省科学院为主体,与省直部门所属科研机构建立合作共建机制。组织所属单位开展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科研创新平台建设。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在测评、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三、选聘条件、岗位、人数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选聘人数和岗位条件
2024年河北省科学院拟选聘工作人员5名,获得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年龄一般在35周岁及以下(1988年9月11日以后出生);正高职称或省特贴、省突贡、省拔尖、三三三人才一层次和二层次(培养期内)等省级及以上专家者可放宽至硕士,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及以下(1983年9月11日)。
具体要求详见《河北省科学院2024年选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附件1)。其中专业参考教育部《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专业参考目录(试行)》等设置。
符合招聘条件的港澳台居民,均可报名应聘相应岗位,需取得祖国大陆承认的学历。
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在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失信被执行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此外,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回避关系是指《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关于“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的规定。
四、选聘理由
我院为省级科研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为加强京津冀国家技术创新中心河北中心建设,提高科技创新能力和服务河北发展能力,满足科研工作对高层次人才的需要,拟选聘一批优秀人才。
五、选聘范围
相关院校博士毕业生,及具有正高职称专业技术人员或省级及以上专家。
六、选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在河北人社网(https://rst.hebei.gov.cn/)、河北省科学院网站(https://www.heb-as.com/)面向社会公开发布选聘信息。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电子邮件报名
通过电子邮件方式接收报名,报名邮箱:zr83036319@126.com
2.报名要求
(1)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并准确填写《河北省科学院2024年选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
(2)报名邮件主题及内容
邮件主题格式为“河北省科学院2024年选聘+姓名+岗位名称”。
邮件内容应包含如下信息:
“姓名+报名参加河北省科学院2024年选聘+申报岗位名称+我(注明姓名)对提供材料真实性负责”。
邮件附件中应有下列内容的扫描件:身份证、本科、硕士、博士毕业证和学位证、成绩单、《河北省科学院2024年选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证明本人工作经历与业绩的其他材料,其中未就业应届毕业生还要提供由本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签署意见的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上述附件以压缩包形式发送。
注:国外院校毕业生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颁发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及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3)报名确认
工作人员收到报名信息,并初步审核电子申报材料,将会回复邮件,告知报名是否成功以及需要补充的材料。请考生务必注意查收回复信息。只有收到“姓名+您已报名成功。”信息后,才属于报名成功。
3.报名注意事项
报考人员应保证所提供的各种材料和信息真实、准确,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根据岗位条件要求,对报名人员信息进行资格审查。凡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取消选聘资格。
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三)测评考核
由省科学院组织各用人单位组成测评考核组,采取面试答辩方式进行,主要根据应聘人员的学习工作经历、主持或参与的科研课题和发表的论文论著等情况,对其综合素质、专业技能以及与岗位匹配度进行综合评价。测评小组成员为7人,由用人单位、院组织人事部主要负责人、相关专业专家组成,用人单位主要负责人任组长。测评由测评小组成员全体表决,如该岗位参加测评人数为1人,则得票数2/3以上为通过,并记录测评及表决情况;如参加测评人数为2人及以上,面试当场打分,面试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面试成绩采用“体操打分”方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分数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测评结果及面试成绩当天在面试考场张贴并于次日在省科学院网站(https://www.heb-as.com/)发布。
(四)体检、考察、公示
体检工作由各用人单位组织体检,体检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的,由省科学院组织人事部组织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进行考察。考察、体检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河北人社网、省科学院网站同时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五)聘用
拟聘人选确定后,招聘单位提出聘用意见,填写《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拟聘人员名册,连同招聘情况报告及拟聘人员相关证件材料,按程序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系统办理相关审批手续。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对发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政策咨询电话:0311-83018503(省科学院组织人事部)
监督举报电话:0311-83017262(省科学院机关纪委)
监督举报电话:0311-66908539(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七、组织机构
通过省科学院网站(https://www.heb-as.com/)公布选聘测评时间和地点、测评结果、体检人员名单等信息。请考生注意查看相关信息。
本公告由河北省科学院组织人事部负责解释。
联系人:河北省科学院组织人事部 张小兵
联系电话:0311-83018503; 手 机:13673235661
电子邮箱: zr83036319@126.com
河北省科学院
2024年9月10日
附件:
原标题:河北省科学院2024年第二次选聘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s://rst.hebei.gov.cn/pageWarp?isId=1725951035106urf&id=1
2024年甘肃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直属事业单位甘肃省医疗器械检验检测所引进高层
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省属高校和科研院所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的通知》(甘组通字〔2019〕22号)、《关于省直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相关工作的补充通知》(甘组通字〔2019〕111号)、《关于加强和改进全省卫生健康人才引进工作的通知》(甘组通字〔2019〕64号)等文件精神,为满足甘肃省医疗器械检验检测所事业发展需要,强化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决定面向社会公开引进博士研究生1人、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1名(详见附件1),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2.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其中,引进人员毕业证上标注的学历及专业应与引进岗位要求的学历及专业一致。
3.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年龄为1984年9月后出生,应届毕业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时间不迟于2024年10月31日,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一)曾在各级人事考录招聘考试中因违纪违规行为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的。
(二)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或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
(三)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
(四)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五)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等其他情形的。
二、引进待遇
(一)进入甘肃省医疗器械检验检测所事业编制,享受事业单位工资福利待遇;
(二)其他待遇按照甘肃省引进人才政策和甘肃省医疗器械检验检测所有关标准兑现。
三、招聘程序
(一)网络报名
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0月31日前,采取邮箱报名方式,报名人员填写《甘肃省医疗器械检验检测所2024年度引进高层次人才报名表》(详见附件2,要求插入近期1寸正面免冠照片,正反打印,手写签名后扫描成PDF格式)并附以下材料: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个人简历等材料(如应届高校毕业生暂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须提供学生证、成绩单及所在院校学籍证明)彩色PDF格式扫描件,一并以邮件方式发送至甘肃省药品监督管理局人才引进指定邮箱gssylqxjyjcs@163.com(邮件标题命名为:“毕业院校+专业名称+姓名+联系电话”)。
(二)资格审查
分为资格初审和资格复审
1.资格初审。应聘人员发送报名材料后可电话联系甘肃省医疗器械检验检测所,甘肃省医疗器械检验检测所工作人员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在7个工作日内,以电话方式告知资格初审结果和复审具体事宜。
2.资格复审。资格初审通过人员在面试前到甘肃省医疗器械检验检测所办公室进行资格复审。复审时携带以下材料:
①本人身份证原件;
②《甘肃省医疗器械检验检测所2024年度引进高层次人才报名表》原件;
③本人最高学历毕业证和学位证、学信网学历学位认证报告;
④高级职称人员携带职称资格证书原件;
⑤有工作单位的报名人员须持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出具的同意报名证明原件。
对符合报名条件人员现场发放面试通知书。
报名人员提交的材料须真实、准确、有效,提交的学历、专业信息,应与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及专业一致,资格复审时现场签订诚信承诺书。对于不符合报名条件、提供虚假材料、不实信息的报名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应聘资格。
(三)面试考核
1.面试通知在甘肃省医疗器械检验检测所官网发布并电话通知。面试人员携带身份证原件及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
2.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重点考察应聘人员从事应聘岗位工作应具备的专业知识、综合素质、灵活应变能力、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等。面试总分100分,设定合格分数线70分,成绩低于70分即为不合格。面试成绩为去掉1个最高分、去掉1个最低分后的平均分。成绩计算至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面试成绩当场公布,考生现场签字确认。面试成绩在甘肃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及甘肃省医疗器械检验检测所官网发布。拟聘岗位考生成绩按分数高低进行排名,当成绩出现并列时,按岗位招聘人数1:1比例,对成绩并列考生以面试方式进行加试,成绩当场公布,考生现场签字确认,加试成绩为加试考生面试最终成绩。加试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按成绩高低排名1:1比例进入考察范围。
(四)体检和考察
1.体检
面试合格人员进入体检,体检通知在甘肃省医疗器械检验检测所官网发布并电话通知。体检在省级三甲综合医院进行,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文件执行。体检初次不合格者,3日内由本人提出申请进行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复检费用自理。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
2.考察
在甘肃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指导下,由甘肃省医疗器械检验检测所组织考察。组成两人以上的考察小组,采取个别谈话、召开座谈会、函调、审核档案、实地走访等形式,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学等各方面进行全面考察。
体检和考察环节如出现岗位空缺,从符合条件的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向低依次递补,只递补一次。
(五)公示
通过考核考察、体检合格的拟引进人员,在甘肃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官网及甘肃省医疗器械检验检测所官网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对公示中有问题反映,经调查核实,不符合引进条件的拟聘人员,取消引进资格。公示及之后环节出现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六)备案
对公示无异议的拟引进人员,经甘肃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党组会议研究,同意聘用后,报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
(七)聘用
对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后的聘用人员,甘肃省医疗器械检验检测所按照岗位设置管理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聘用后签订聘用合同、兑现相应待遇、办理档案迁转等手续。
(八)注意事项
1.凡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
2.本次引进的工作人员,一经聘用,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最低服务期限内不得调离引进单位。
四、联系方式
报名咨询电话及联系人:甘肃省医疗器械检验检测所0931-8258492 周飞
联系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兰州新区中川镇保税区贵清山路4337号 监督电话:0931-6535604
报名邮箱:gssylqxjyjcs@163.com(邮件标题命名为:引进类别+姓名)
附件:1.甘肃省省直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岗位列表
2.甘肃省医疗器械检验检测所2024年度引进高层次人才报名表
甘肃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4年9月9日
原标题: 甘肃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2024年直属事业单位甘肃省医疗器械检验检测所引进高层次人才的公告
文章来源:https://yjj.gansu.gov.cn/yjj/c114435/202409/173985446.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