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江苏苏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下属部分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

2024年江苏苏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下属部分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1人公告

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经研究决定,苏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下属部分事业单位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及条件等详见《2024年苏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附件1)。可在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hrss.suzhou.gov.cn)、苏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网站(http://www.wglj.suzhou.gov.cn/)上查询。

二、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3.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8年7月29日至2006年7月31日期间出生);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或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的应聘人员,以及依法退出现役的退役军人应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83年7月29日以后出生);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或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1978年7月29日以后出生);户籍不限。

5.具备岗位简介表中要求的资格条件,其中,“专业”的设置目录为《江苏省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工作经历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8月31日。

6.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4年12月31日;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适当放宽,但须在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7.除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学历认证日期可放宽的普通高校2024年毕业生和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外,其他人员须于报名截止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方可报考,其他国(境)外留学人员须于报名截止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方可报考。

8.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9.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不要报名应聘:

(1)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4届毕业生;

(2)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3)2025年1月31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经公开招聘被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聘用且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现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

(4)国家、江苏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国家、江苏省另有规定不得到有关岗位工作的人员,不能应聘相应岗位。

三、报名与资格初审

(一)报名方式、时间

报名采用网络报名方式。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均通过网络进行。报名系统网址:苏州人才网(http://wglj.szrc.cn)。

1.报名、电子照片上传:2024年7月29日9:00—7月31日16:00;(照片要求: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2.资格初审:2024年7月29日9:00—8月1日16:00;

3.陈述申辩:2024年7月29日—8月2日期间9:00—16:00;

4.对初审异议的处理:2024年7月29日9:00—8月2日18:00。

(二)网上确认

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请及时向负责资格审核的招聘单位陈述申辩,联系方式详见简介表备注栏,通过初审即报名成功,此次公开招聘不收取报名费用。

(三)报名注意事项

1.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不能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应聘人员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所有招聘岗位的开考比例详见简介表,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

3.应聘人员须诚信报名,不弄虚作假、不违规违纪,须对照招聘岗位要求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所填专业须与毕业证书上专业完全一致,否则可按虚假填报处理。在整个招聘过程中,凡有弄虚作假、违规违纪行为者,一经查实,将根据有关规定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考试成绩、聘用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除本公告另有说明,或者国家、省另有规定外,信息真实性以报名时的实际情况为准。

四、笔试与考核

1.笔试日期初定2024年8月24日(周六),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请报名成功者于8月21日9:00至8月23日24:00登录报名系统苏州人才网(http://wglj.szrc.cn)打印准考证,逾期者责任自负。如有变化,将提前在苏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网站(http://www.wglj.suzhou.gov.cn/)另行公告,请报名成功者予以关注。

2.笔试的形式和内容。笔试采取闭卷笔试,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及各岗位相关专业基础知识,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

3.应聘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笔试。笔试为全程封闭考试,考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4.岗位代码01-02岗位,如果报名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比例大于等于20:1,采用笔试+专业能力考核形式。笔试和专业能力考核考试成绩均以百分制计算,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在合格分数线以上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0的比例确定进入专业能力考核人选;不足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进入专业能力考核人选;并按照笔试成绩×30%+专业能力考核成绩×50%合计排名,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报名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小于20:1,直接进行专业能力考核,专业能力考核成绩占总成绩的50%;在合格分数线以上根据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不足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

5.岗位代码03-09岗位,均采用笔试+专业能力考核形式。具体要求同上(见第4点)。按照笔试成绩×30%+专业能力考核成绩×50%合计排名,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不足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

6.笔试成绩初定于2024年8月30日公布,应聘人员可凭身份证号和准考证号在报名系统苏州人才网(http://wglj.szrc.cn)中查询笔试成绩,如有变化另行公告。

7.专业能力考核由苏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组织,具体时间、地点、形式等另行通知。进入专业能力考核人员名单考核前在苏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网站(http://www.wglj.suzhou.gov.cn/)另行公布。

五、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在苏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网站(http://www.wglj.suzhou.gov.cn/)另行公布。具体复审程序和有关注意事项详见公告。

2.经复审,不具备报考资格、材料不全或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取消其面试资格,被取消面试资格者如对资格复审有异议,可当场向负责资格复审的招聘单位陈述申辩。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因放弃或复审不合格造成缺额时,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参加资格复审的人选,以及其他排名靠前的应聘人员请在成绩公布后,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招聘单位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联系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3.经资格复审,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面试前在苏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网站(http://www.wglj.suzhou.gov.cn/)另行公布。

六、面试及总成绩计算

1.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面试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等。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二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计算总成绩,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3.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的,取专业能力考核成绩高者;如专业能力考核成绩仍相同,则对成绩相同的人员另行安排加试。

4.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于面试结束后当天在面试考点张榜公布,并随后在苏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网站(http://www.wglj.suzhou.gov.cn/)公布,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七、体检和考察

1.体检工作按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2.达不到合格标准的考生,当场(当日)复检项目,由体检机构直接进行当场(当日)复检;非当场(当日)复检项目,考生可在2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检,复检由体检组织机关选择另一家定点医疗机构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怀孕考生X光等项目暂不检查,孕期结束再完成体检。

3.对体检合格人员由招聘单位组织考察,考察标准参照苏州市公务员招录考察相关要求进行。因考生体检、考察不合格或主动放弃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该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录用后(录取通知书开出之日起)放弃录用资格的,不再递补。

八、公示和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hrss.suzhou.gov.cn)、苏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网站(http://www.wglj.suzhou.gov.cn/)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人员,办理录用手续,列入事业编制管理。

拟聘用人员应在《录取通知书》规定时间内报到并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期限不低于3年,并约定试用期。因个人原因逾期未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岗位要求的,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九、纪律与监督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特设监督举报电话:0512-69823091。

十、本《公告》由苏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详见简介表备注栏;

招聘报名系统技术咨询:0512-65811615。

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2:00、13:00-17:00。

附件1:2024年苏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

附件2:江苏省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苏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2024年7月22日

原标题:2024年苏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下属部分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hrss.suzhou.gov.cn/jsszhrss/gsgg/202407/98cabbf97e1241cdae80a3b1675aae9b.shtml

2024年下半年黑龙江省商务学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16人公告

2024年下半年黑龙江省商务学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16人公告  	根据《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公共科目笔试联考工作实施方案》(黑人社发〔2023〕9号)《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黑人社发〔2014〕63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我省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黑人社规〔2018〕6号)及相关政策规定,经研究决定,黑龙江省商务学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黑龙江省商务学校:公益二类,按省直事业单位管理,经费形式为财政部分预算拨款。

主要职责:承担中等专业学历教育工作及供销社系统内部培训工作。

办公地点:哈尔滨市道外区南直路496号。

二、招聘岗位需求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共计16名。具体招聘单位、岗位、人数、条件等情况详见《黑龙江省商务学校2024年下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应聘人员须具备以下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

4.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9月17日。一般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8年9月18日(含)至2006年9月17日(含)期间出生。博士研究生或具有与报考岗位相关中级职称(含对应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含)周岁。高级职称(含相对应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含)周岁。

5.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或技能条件。

学历(学位)须为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技工院校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可分别比照中专、大专、本科学历,港澳地区、国外院校毕业的人员须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应聘人员毕业证、学位证以及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各类证书应于2024年9月17日(含)前取得,否则将取消聘用资格。

专业以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研究生、本科、职业教育专业目录和人社部公布的技工院校专业目录为准。其中,应聘人员毕业证专业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名称一致,只有连接词不同,如“与”“及其”“与其”“和”“及”等或多“专业”、少“专业”两个字(类似词语:“方向”“管理”“工程”“艺术”“技术”“硕士”)等,多“学”、少“学”一个字等类似情况,可以报名;应聘人员毕业证专业名称在招聘岗位专业要求中表述为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其一符合招聘岗位专业要求即可报名,如考生毕业证专业名称为“绘画(中国画)”,而招聘岗位专业要求表述为“绘画”“中国画”等类似情况,可以报名。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人员。

2.全日制普通高校在读学生。

3.现役军人。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5.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7.以往在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舞弊行为被记入诚信档案且在记录期的人员。

8.报考岗位聘用后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9.按相关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程序

招聘采用发布公告、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审查、考试、考察、体检、公示、聘用的方式进行。

(一)发布公告

招聘公告在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网址:http://gkzp.renshenet.org.cn/)、主管部门黑龙江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网址:https://hlcoop.hlj.gov.cn)、黑龙江省商务学校(网址:http://www.hljswxx.cn)发布。

(二)报名操作流程

本次招考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应聘人员可登录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点击“2024年下半年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联考报名入口”链接跳转至“全国人事考试服务平台”(http://zp.cpta.com.cn),完成注册、报名、缴费、打印准考证等操作。

1.网上报名。应聘人员可于2024年9月18日9:00-9月24日17:00期间登录全国人事考试服务平台进行注册、报名,逾期不再补报。应聘人员须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只能选报1个岗位。要认真阅读《诚信承诺书》,真实、准确、完整提交个人信息和相关材料。弄虚作假不守承诺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按照《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黑政办发〔2013〕42号)、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退役士兵安置改革工作的实施意见》(黑政规〔2018〕17号)等文件规定,项目生(“三支一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村村大学生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等)、城乡基层公益性岗位人员、普通高等学校毕业入伍退役大学生士兵(含毕业当年上半年入伍且符合毕业条件人员)、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疫情防控一线编外医务人员等享受笔试政策性加分人员应在报名填报信息时如实填写加分项,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同时符合多项加分条件的,只取其中一个最高加分项,不累计加分。政策性加分计算时限截止2024年9月17日(含)。笔试成绩公布后,在主管部门黑龙江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网址:https://hlcoop.hlj.gov.cn)、黑龙江省商务学校(网址:http://www.hljswxx.cn)另行通知进行政策加分现场审核,对审核通过人员,将在主管部门黑龙江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网址:https://hlcoop.hlj.gov.cn)、黑龙江省商务学校(网址:http://www.hljswxx.cn)公示。未按时提供相关有效证明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加分资格。

2.网上资格审查。招聘单位于2024年9月18日9:00至9月25日9:00期间对报考申请进行网上审查。应聘人员可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2024年9月24日17:00前报考申请未审查或者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改报其他岗位。2024年9月24日17:00以后,报考申请未审查或者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改报其他岗位。

3.网上缴费。按照省财政厅、省发改委《关于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继续收取考试费的通知》(黑财税〔2020〕3号)规定,笔试考试收费标准为每人90元。考试实行网上缴费,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可于2024年9月18日9:00至9月25日12:00期间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缴费。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缴费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之比原则上不得低于3:1.达不到这一比例的,按规定可减少该岗位的招聘人数或者取消该岗位的招聘。原报考岗位被取消的,应聘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报名条件的岗位,只能改报1次。报考人员应于9月26日及时关注“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查看报考岗位是否缩减招聘人数、降低开考比例或被取消。岗位被取消的,应按网上通知要求于2024年9月27日12:00前完成改报,未按期完成改报,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其考试缴费将于7个工作日内从原渠道退回。

4.打印准考证。考试地点设在哈尔滨市。缴费成功的考生请于2024年10月29日9:00至11月2日9:00登录“全国人事考试服务平台”(http://zp.cpta.com.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相关信息。如有问题,须及时与省人事考试中心联系。

(三)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总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比例为60%,面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比例为40%,即考试总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150分)》×30%+《综合应用能力(150分)》×70%)×2/3+政策性加分]×60%+面试成绩×40%。

1. 笔试

笔试试题采用人社部人事考试中心统一命制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联考试题,考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科,两科满分均为150分,采取闭卷方式进行。考试类别分为综合管理类(A类)、中小学教师类(D类)。每类试卷为两个考试科目的合订本。所有应聘人员均须参加相应类别的两科考试,考试范围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年版)为准,可在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常用下载”栏目查阅。

(1)科目及时间

笔试时间:2024年11月2日(星期六)上午

08:30—10:0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00—12:00 《综合应用能力》

笔试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笔试准考证。应聘人员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原件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含临时身份证)进入考场,其他证件无效。如因证件不全,无法参加考试,责任自负。应聘人员须自备黑色碳素笔、2B铅笔和橡皮。根据考试题型的不同要求,参加《综合应用能力》“自然科学专技类(C类)”考试的考生,作答时可能需要直尺(应为无计算、存储或通信功能的普通直尺),请参加《综合应用能力》“自然科学专技类(C类)”考试的考生携带以备使用。其他与考试无关物品一律不准带入考场,违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2)笔试成绩计算

笔试成绩(满分150分)=《职业能力倾向测验(150分)》×30%+《综合应用能力(150分)》×70%

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2/3+政策性加分。(取小数点后2位数,四舍五入)。

本次考试笔试总成绩设置最低合格分数线,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人员不能进入面试。

(3)成绩查询

成绩查询时间为2024年12月下旬。成绩公布通知将在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发布,考生可在通知中查询本人成绩及最低合格分数线等信息。对缺考、违纪违规和零分三种情形有异议的考生,可在发布笔试成绩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持本人准考证、身份证,到主管部门黑龙江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申请成绩复核;其他情形,不受理复核申请。复核后的结果为最终结果,考生不得再次申请复核。

2.面试

(1)确定现场资格审查人选

根据招聘同一岗位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进入面试人数与岗位拟聘人数3:1的比例确定现场资格审查人选。末位出现并列的,可相应增加进入现场资格审查人数。如面试人数与岗位拟聘人数不足3:1的比例,可按规定缩减、取消招聘岗位或降低面试开考比例等(具体以面试公告为准)。

(2)面试人员资格复审

拟进入面试人员须参加资格复审,时间、地点等事宜另行通知。参加资格复审人员须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①报名信息表(报名网站下载);

②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

③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港澳地区、国外院校毕业的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放宽年龄条件的,须提供相应学历(学位)证书或专业技术职称证书。

④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或证明材料;

⑤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⑥按规定享受政策性加分的拟进入面试人员,须提供相关佐证材料。

凡提供的相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与招聘岗位要求不一致及放弃现场资格确认的,均视为现场资格确认不合格,取消报考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现场资格确认出现的空额,可根据报考同一岗位考生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在规定时间内依次等额递补。出现并列的,可相应增加进入现场资格确认人数。

拟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主管部门黑龙江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网站、黑龙江省商务学校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

(3)面试内容及方式

面试可根据岗位需求采取结构化面谈、试讲、实操等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岗位专业知识、业务素质及潜在能力,满分100分,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低于60分者不予聘用。

面试后根据招聘计划人数和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1比例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并于面试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在主管部门黑龙江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网站、黑龙江省商务学校网站公布拟进入考察与体检人员名单(含相关人员考试总成绩)。

当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时,依次以笔试总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高者优先。若还存在并列,则进行加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

(四)体检与考察

1.考察。主要是对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采取多种方式进行考察,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及是否具有报考回避情形等方面情况进行复查。凡发现档案材料和信息涉嫌造假的,未查实前暂缓聘用程序;对考察不合格人员,不作为拟聘用人选,并书面通知本人。

2.体检。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执行。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岗位的体检标准,国家有明确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

体检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由黑龙江省商务学校统一组织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体检不合格人员,黑龙江省商务学校提供一次复检机会。复检项目由黑龙江省商务学校会同复检医疗机构确定,考生须按时参加复检并认可复检结论为最终体检结果。

考察、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考察或体检出现的岗位空额,应从报考同一岗位且面试成绩在合格线以上考生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若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依次以笔试总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高者优先。如依然并列,则进行加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等额递补,递补后补充公示。

(五)公示及聘用

根据考试、考察、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在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主管部门黑龙江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网站、黑龙江省商务学校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有问题并查有实据的或放弃的,不予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应聘人员,由用人单位与其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办理相关聘用手续,按规定执行工资待遇。

公示及聘用出现的岗位空额,应从报考同一岗位且面试成绩在合格线以上考生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若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依次以笔试总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高者优先。如依然并列,则进行加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等额递补,并履行体检与考察、公示及聘用程序。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应届毕业生12个月),国家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最低服务年限5年(含试用期),期间不得通过考试(遴选)、调动、借调等方式离开本单位。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注意事项

(一)本次招聘相关信息通过主管部门黑龙江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网址:https://hlcoop.hlj.gov.cn)、黑龙江省商务学校(网址:http://www.hljswxx.cn)发布。报考人员应及时关注网站发布的公告和有关信息,了解招聘工作进程,同时应保持电话畅通。若因个人未及时查看等原因造成错过考试任何环节,考生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二)凡在规定时间内未按照有关通知要求参加报名、笔试、现场资格复审、面试、考察、体检、报到等,均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聘用资格。

(三)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资格条件的,均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

(四)违纪违规行为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及有关规定处理。

(五)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培训班。

本公告由黑龙江省商务学校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黑龙江省商务学校研究决定。

本次考试咨询电话如下:

岗位条件咨询电话:详见附件1各招聘单位联系电话

政策咨询电话:0451-57624581;

网上报名技术、考务咨询电话:0451-82326662;

监督举报电话:0451-84616821;

上述电话于正常工作时间使用。

网上缴费咨询电话:95070(7×24小时客服)。

特此公告

附件:1.黑龙江省商务学校2024年下半年事业单位公开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

 

黑龙江省商务学校

2024年9月10日

原标题:黑龙江省商务学校2024年下半年事业单位 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gkzp.renshenet.org.cn/zp/detail?id=21BE17698B7E227DE0630A0012AC8DE1&selected=zpxx

2024年自贡市本级招用高校毕业生从事公共服务的公告(72人)

2024年自贡市本级招用高校毕业生从事公共服务的公告(72人)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工作决策部署,进一步拓宽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失业青年就业渠道,稳定就业大局,根据《自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自贡市财政局关于印发〈自贡市本级招用高校毕业生从事公共服务实施方案〉的通知》(自人社办发〔2022〕51号)文件精神,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2024年市本级33个单位(部门)计划招用72名高校毕业生从事公共服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用对象

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8年9月10日以后出生),在公告发布前取得本科及以上学历的自贡籍高校毕业生。

二、招用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3.在人事考试中违纪被招考主管机关取消录(聘)用资格的人员;

4.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

5.受到党纪政务处分且在影响期内的人员;

6.按照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人员;

7.在职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8.在劳动合同期内的自贡市本级高校毕业生公共服务岗人员;

9.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10.其他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的人员。

三、招用岗位

具体招用岗位及名额详见《2024年自贡市本级招用高校毕业生从事公共服务职位表》(附件1)。

四、报名方式

本次考试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

(一)报名时间和网址

1.报名时间。2024年9月10日10:00至9月24日18:00。

2.报名网站。自贡人事考试网(www.zgrsks.com.cn)。

(二)报名和缴费程序

网络报名时不进行资格初审和照片人工审核,笔试达到最低合格线的人员参加资格审查。报考者最终是否符合所报岗位条件要求,由招考主管机关或主管部门、用人单位结合资格审查、考察复核等情况最终确定。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用全过程,在招用的任一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均取消其招用资格,且责任自负。

1.选择岗位。考生登录报名网站,认真阅读《公告》,了解招用岗位所规定的范围、对象、条件、报名程序、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选择报考岗位。

2.填报信息。考生按网络提示要求通过注册,真实、准确填写《2024年自贡市本级招用高校毕业生从事公共服务报考信息表》(附件2,以下简称《报考信息表》)的各项内容,报名时填报的身份证信息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保持一致,考生如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其招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上传照片。考生在填写《报考信息表》时,按报名系统提示下载“照片审核处理工具”,通过软件审核后上传照片。照片为考生近期免冠正面彩色证件照(照片底色背景为白色,照片大小为10-30K,jpg格式)。

4.缴费。报名成功的考生,须按照川发改价格〔2023〕473号文件规定的标准进行网上缴纳笔试费,笔试费每科人民币50元。考生务必于2024年9月25日18:00前在网上完成缴费确认。逾期未缴费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报名参考。确认的具体程序按网络提示进行。

父母双亡、父母一方为烈士或一级伤残军人,且生活十分困难家庭的报考人员、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请于2024年9月26日17:00前(法定节假日除外)凭以下手续在自贡市人事考试评价中心2楼服务大厅(地址:自贡市自流井区交通路39号,联系电话:0813-2309549)办理退费手续。父母双亡、父母一方为烈士或一级伤残军人,且生活十分困难家庭的报考人员,凭有关部门出具的父母双亡证明或民政部门(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出具的父亲或母亲烈士证明、父亲或母亲一级伤残军人证明和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报考人员,凭家庭所在地县(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低保证和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报考人员凭家庭所在地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或学校学生处出具的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和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5.打印报名表。报名成功的考生,应及时登录自贡人事考试网,按网络提示打印《报考信息表》3份,供资格审查时使用。未及时打印《报考信息表》的,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6.打印准考证。报名成功且已缴费的考生请于2024年10月10日至2024年10月12日登录自贡人事考试网,根据网页提示打印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黑白、彩色均可,保证字迹、照片清晰)。并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到指定的考点参加考试,逾期不打印准考证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报考者本人自行承担。

特别注意:

1.报名信息提交完成后将无法更改,所造成后果由考生负责。

2.考生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操作,否则,报名系统将按时自动关闭。

3.考生网上报名时应准确填写本人联系电话,考生在参考期间(笔试时除外)务必保持通讯畅通,因通讯问题(如考生联系电话无通讯信息、欠费停机、通讯方式变更等)无法联系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五、考试

本次考试为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

(一)考试科目:《综合知识》,卷面满分100分。

(二)考试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为2024年10月13日,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本人准考证。

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凭准考证和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进入考场,过期身份证和身份证复印件不得作为参加考试证件,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

(三)考试成绩查询。考生于2024年10月21日在自贡人事考试网上查询个人成绩。

本次考试招用划定最低合格线为60分(含60分,下同),即考生笔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招用。

六、资格审查

根据考试成绩高低,原则上按1:1比例确定资格审查人员名单(拟进入资格审查的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人员均进入资格审查)。进入资格审查人员名单及资格审查公告于2024年10月22日通过自贡人事考试网公布。

本次资格审查时间为2024年10月24日,具体地点和要求以资格审查公告为准。

对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当场发给《体检通知书》,具体时间、地点及有关注意事项详见《体检通知书》;对资格审查不合格或逾期未参加审查的人员将取消体检资格,产生的缺额按考试成绩从高到低进行递补,递补资格审查公告及人员名单于2024年10月25日在自贡人事考试网上公布。

七、体检

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进入体检。

体检由主考机关统筹组织实施。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组织体检。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2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因体检不合格或本人放弃等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八、选择单位

体检合格人员按照考试成绩,从高到低选择用人单位(考试成绩相同,抽签决定先后顺序)。因考生自动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九、考察

考察由用人单位组织实施,要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等进行考察。开展考察时,应登录中国执行信息公开(http://zxgk.court.gov.cn/)查询考生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

因考生自动放弃或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十、公示

拟招用人员确定后,统一在自贡人事考试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接受社会监督。举报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因公示不合格或公示后因拟确认人员弃权等原因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十一、签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拟招用人员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限为3年,试用期不超过2个月,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配套法规的调整范围。

十二、薪酬待遇

招用人员在劳动合同期间,薪酬待遇原则上按我市最低工资标准的1.2 倍支付。

十三、纪律和监督

为保证本次招用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招用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权威性,对招用工作中的各个环节,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防止和杜绝不正之风。招用工作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在招用的任何环节,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招用资格,并按人事纪律追究当事人责任。

十四、相关事项提示

(一)本次招考过程中有关成绩、资格审查、体检、录用前公示等事项均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在自贡人事考试网公告。

(二)准考证是报考人员参加笔试、资格审查、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

(三)考生应树立诚信考试光荣、违纪舞弊可耻的理念,遵守公告,公平竞争,正确面对考试结果。

(四)本次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凡称与本次考试相关的培训班、网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十五、本公告由自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一)招用咨询电话

自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就业促进与失业保险科 0813-8111923,2202565。

(二)网络报名技术咨询

自贡市人事考试评价中心 0813-2309549。

(三)监督电话

中共自贡市纪委自贡市监委派驻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纪检监察组 0813-8115618。

附件:

1.2024年自贡市本级招用高校毕业生从事公共服务职位表

2.2024年自贡市本级招用高校毕业生从事公共服务报考信息表

自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9月9日

原标题:2024年自贡市本级招用高校毕业生从事公共服务的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zgrsks.com.cn/newsDetail/15066.html

2024年下半年中共黑龙江省委奋斗杂志社事业单位公开招聘10人公告

2024年下半年中共黑龙江省委奋斗杂志社事业单位公开招聘10人公告根据《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公共科目笔试联考工作实施方案》(黑人社发〔2023〕9号)《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黑人社发〔2014〕63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我省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黑人社规〔2018〕6号)及相关政策规定,经研究决定,中共黑龙江省委奋斗杂志社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需求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共计10名。具体招聘岗位、人数、条件等情况详见《中共黑龙江省委奋斗杂志社2024年下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应聘人员须具备以下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

4.一般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8年9月18日(含)至2006年9月17日(含)期间出生。博士研究生或具有与报考岗位相关中级职称(含对应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含)周岁,具体详见《岗位计划表》。

5.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或技能条件。

学历(学位)须为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可比照本科学历,港澳地区、国外院校毕业的人员须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应聘人员毕业证、学位证以及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各类证书应于2024年9月17日(含)前取得,否则将取消聘用资格。

专业以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研究生、本科、职业教育专业目录和人社部公布的技工院校专业目录为准。其中,应聘人员毕业证专业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名称一致,只有连接词不同,如“与”“及其”“与其”“和”“及”等或多“专业”、少“专业”两个字(类似词语:“方向”“管理”“工程”“艺术”“技术”“硕士”)等,多“学”、少“学”一个字等类似情况,可以报名;应聘人员毕业证专业名称在招聘岗位专业要求中表述为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其一符合招聘岗位专业要求即可报名,如考生毕业证专业名称为“绘画(中国画)”,而招聘岗位专业要求表述为“绘画”“中国画”等类似情况,可以报名。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全日制普通高校在读学生。

2.现役军人。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以往在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舞弊行为被记入诚信档案且在记录期的人员。

6.报考岗位聘用后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7.按相关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招聘程序

招聘采用发布公告、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审查、考试、考察、体检、公示、聘用的方式进行。

(一)发布公告

招聘公告在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网址:http://gkzp.renshenet.org.cn/)、龙江先锋网(网址:https://www.ljxfw.gov.cn/)发布。

(二)报名操作流程

本次招考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应聘人员可登录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点击“2024年下半年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联考报名入口”链接跳转至“全国人事考试服务平台”(http://zp.cpta.com.cn),完成注册、报名、缴费、打印准考证等操作。

1.网上报名。应聘人员可于2024年9月18日9:00-9月24日17:00期间登录全国人事考试服务平台进行注册、报名,逾期不再补报。应聘人员须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只能选报1个岗位。要认真阅读《诚信承诺书》,真实、准确、完整提交个人信息和相关材料。弄虚作假不守承诺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按照《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黑政办发〔2013〕42号)、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退役士兵安置改革工作的实施意见》(黑政规〔2018〕17号)等文件规定,项目生(“三支一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村村大学生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等)、城乡基层公益性岗位人员、普通高等学校毕业入伍退役大学生士兵(含毕业当年上半年入伍且符合毕业条件人员)、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疫情防控一线编外医务人员等享受笔试政策性加分人员应在报名填报信息时如实填写加分项,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同时符合多项加分条件的,只取其中一个最高加分项,不累计加分。政策性加分计算时限截至2024年9月17日(含)。笔试结束后,在龙江先锋网(网址:https://www.ljxfw.gov.cn/)另行通知进行政策加分现场审核,对审核通过人员,将在龙江先锋网面向社会公示。未按时提供相关有效证明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加分资格。

2.网上资格审查。中共黑龙江省委奋斗杂志社于2024年9月18日9:00至9月25日9:00期间对报考申请进行网上审查。应聘人员可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2024年9月24日17:00前报考申请未审查或者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改报其他岗位。2024年9月24日17:00以后,报考申请未审查或者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改报其他岗位。

3.网上缴费。按照省财政厅、省发改委《关于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继续收取考试费的通知》(黑财税〔2020〕3号)规定,笔试考试收费标准为每人90元。考试实行网上缴费,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可于2024年9月18日9:00至9月25日12:00期间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缴费。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缴费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之比原则上不得低于3:1.达不到这一比例的,按规定可减少该岗位的招聘人数或者取消该岗位的招聘。原报考岗位被取消的,应聘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报名条件的岗位,只能改报1次。报考人员应于9月26日及时关注“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查看报考岗位是否缩减招聘人数或被取消。岗位被取消的,应按网上通知要求于2024年9月27日12:00前完成改报,未按期完成改报,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其考试缴费将于7个工作日内从原渠道退回。

4.打印准考证。考试地点设在哈尔滨市。缴费成功的考生请于2024年10月29日9:00至11月2日9:00登录“全国人事考试服务平台”(http://zp.cpta.com.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相关信息。如有问题,须及时与省人事考试中心联系。

(三)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总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比例为60%,面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比例为40%,即考试总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150分)》×30%+《综合应用能力(150分)》×70%)×2/3+政策性加分]×60%+面试成绩×40%。

1. 笔试

笔试试题采用人社部人事考试中心统一命制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联考试题,考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科,两科满分均为150分,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所有应聘人员均须参加相应类别的两科考试,考试范围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年版)为准,可在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常用下载”栏目查阅。

(1)科目及时间

笔试时间:2024年11月2日(星期六)上午

08:30—10:0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00—12:00 《综合应用能力》

笔试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笔试准考证。应聘人员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原件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含临时身份证)进入考场,其他证件无效。如因证件不全,无法参加考试,责任自负。应聘人员须自备黑色碳素笔、2B铅笔和橡皮。

(2)笔试成绩计算

笔试成绩(满分150分)=《职业能力倾向测验(150分)》×30%+《综合应用能力(150分)》×70%

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2/3+政策性加分。(取小数点后2位数,四舍五入)。

本次考试笔试总成绩设置最低合格分数线,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人员不能进入面试。

(3)成绩查询

成绩查询时间为2024年12月下旬。成绩公布通知将在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发布,考生可在通知中查询本人成绩及最低合格分数线等信息。对缺考、违纪违规和零分三种情形有异议的考生,可在发布笔试成绩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持本人准考证、身份证,到中共黑龙江省委奋斗杂志社申请成绩复核;其他情形,不受理复核申请。

2.面试

(1)确定现场资格审查人选

根据招聘同一岗位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进入面试人数与岗位拟聘人数3:1的比例确定现场资格审查人选。末位出现并列的,可相应增加进入现场资格审查人数。如面试人数与岗位拟聘人数不足3:1的比例,可按规定缩减、取消招聘岗位等(具体以面试公告为准)。

(2)面试人员资格复审

拟进入面试人员须参加资格复审,时间、地点等事宜另行通知。参加资格复审人员须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①报名信息表(报名网站下载);

②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

③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港澳地区、国外院校毕业的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放宽年龄条件的,须提供相应学历(学位)证书或专业技术职称证书。

④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或证明材料;

⑤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凡提供的相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与招聘岗位要求不一致及放弃现场资格确认的,均视为现场资格确认不合格,取消报考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现场资格确认出现的空额,可根据报考同一岗位考生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在规定时间内依次等额递补。出现并列的,可相应增加进入现场资格确认人数。

拟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龙江先锋网(网址:https://www.ljxfw.gov.cn/)公示3个工作日。

(3)面试内容及方式

面试可根据岗位需求采取结构化面谈、试讲、实操等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岗位专业知识、业务素质及潜在能力,满分100分,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低于60分者不予聘用。

面试后根据招聘计划人数和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1比例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并于面试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在龙江先锋网公布拟进入考察与体检人员名单(含相关人员考试总成绩)。

当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时,依次以笔试总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高者优先。若还存在并列,则进行加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

(四)体检与考察

1.考察。主要是对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采取多种方式进行考察,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及是否具有报考回避情形等方面情况进行复查。凡发现档案材料和信息涉嫌造假的,未查实前暂缓聘用程序;对考察不合格人员,不作为拟聘用人选,并书面通知本人。

2.体检。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执行。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岗位的体检标准,国家有明确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

体检需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体检不合格人员,中共黑龙江省委奋斗杂志社提供一次复检机会。复检项目由中共黑龙江省委奋斗杂志社会同复检医疗机构确定,考生须按时参加复检并认可复检结论为最终体检结果。

考察、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考察或体检出现的岗位空额,应从报考同一岗位且面试成绩在合格线以上考生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若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依次以笔试总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高者优先。如依然并列,则进行加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等额递补,递补后补充公示。

(五)公示及聘用

根据考试、考察、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在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龙江先锋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有问题并查有实据的或放弃的,不予聘用,所空招聘计划名额不再递补。

经公示无异议的应聘人员,由中共黑龙江省委奋斗杂志社与其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办理相关聘用手续,按规定执行工资待遇。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一般不超过6个月(应届毕业生不超过12个月)。在最低服务年限(含试用期)期间不得通过考试(遴选)、调动、借调等方式离开本单位。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四、注意事项

(一)本次招聘相关信息通过龙江先锋网发布。报考人员应及时关注网站发布的公告和有关信息,了解招聘工作进程,同时应保持电话畅通。若因个人未及时查看等原因造成错过考试任何环节,考生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二)凡在规定时间内未按照有关通知要求参加报名、笔试、现场资格复审、面试、考察、体检、报到等,均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聘用资格。

(三)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资格条件的,均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

(四)违纪违规行为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及有关规定处理。

(五)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培训班。

本公告由中共黑龙江省委奋斗杂志社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中共黑龙江省委奋斗杂志社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决定。

本次考试咨询电话如下:

岗位条件咨询电话:详见附件1单位联系电话;

政策咨询电话:0451-53637135;

网上报名技术、考务咨询电话:0451-53637439;

监督举报电话:0451-53651087;

上述电话于正常工作时间使用。

网上缴费咨询电话:95070(7×24小时客服)。

特此公告

附件:1.中共黑龙江省委奋斗杂志社2024年下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

中共黑龙江省委奋斗杂志社

2024年9月10日

原标题:中共黑龙江省委奋斗杂志社2024年下半年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gkzp.renshenet.org.cn/zp/detail?id=21B85E4D1107A120E0630A0012AC325A&selected=zp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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