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辽宁锦州黑山县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9人公告

2024年辽宁锦州黑山县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9人公告

为解决我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足问题,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锦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锦人发【2009】1号)文件规定,经黑山县人民政府批准,黑山县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9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符合招聘基本条件和招聘岗位具体资格条件的人员。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年满十八周岁,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规定,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行。

(三)安心应聘岗位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四)应聘人员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5周岁(1988年7月26日及以后出生),2024年当年毕业的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以及在脱贫攻坚、乡村振兴、疫情防控等重大工作中获省辖市市以上党委、政府或省级以上部门表彰的,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83年7月26日及以后出生)。具体要求详见《黑山县事业单位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

(五)身体健康,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符合回避的有关规定。

(七)招聘岗位要求学历、学位证书,取得证书截止时间要求报名起始之日。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可先行报名及考试,经考试、体检、考察、公示并于2024年7月31日之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可按规定聘用,否则不予聘用。如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未能在规定时限内取得相应证书,确属发证部门延期发证等非应聘人员原因,须在规定时限内提供考试合格和延期发证证明,待取得相应证书后,再办理聘用。海外院校毕业生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应获得国家教育部认证。

(八)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现役军人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研究生不能以已经取得的本科学历和专业应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制度规定行为的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均不得应聘。

(九)应聘人员自行解决与原工作单位人事劳动关系问题,出现问题与聘用单位无关。

三、招聘方式

此次招聘采取考试考核方式。

四、招聘工作步骤:

(一)发布招聘岗位信息:招聘信息在黑山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heishan.gov.cn)公开发布。

(二)报名方式及时间

本次招聘考试报名全部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建议使用电脑报名)不设现场报名,网上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度,符合应聘基本条件和招考岗位资格条件的应聘人员登录(http://219.152.63.192:46219/exam-system-examinee/hsgz)网址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程序如下:

1、报名时间及提交材料

应聘人员需在2024年7月26日9时至2024年7月30日12时,登录(http://219.152.63.192:46219/exam-system-examinee/hsgz)网址,填写报名信息,并上传照片(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jpg格式,大小30KB以下。)逾期不再受理。

2、查询审查结果

报名期间,招聘单位将对应聘人员提交的照片等信息进行初审,并在应聘人员报名24小时内提出初审意见。应聘人员可于2024年7月26日9时至2024年7月30日14时登录(http://219.152.63.192:46219/exam-system-examinee/hsgz)网址查询审查结果。通过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审查的,可在2024年7月30日16时前修改报考信息或改报其他岗位。考生对初审需咨询的,可按照公布的咨询电话进行咨询。

3、网上打印笔试准考证

审查通过的考生,于2024年8月1日9时至8月4日9:30登录(http://219.152.63.192:46219/exam-system-examinee/hsgz)网址,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报名登记表(A4纸,一式两份),并妥善保管。

(三)注意事项

1、每名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招聘岗位。

2、应聘人员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应聘人员报名时,要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或与应聘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在面试前资格审查(复审)、考察和办理聘用手续时一经查实,一律取消面试资格或取消聘用。

4、每个岗位有效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达不到最低开考比例(具体见《黑山县事业单位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时,将取消或削减该岗位招聘计划,相关信息将及时在黑山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heishan.gov.cn)更新通知。报考已取消岗位的考生,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报考其他符合条件未被取消的岗位。未按规定时间改报的,视为放弃考试。

(四)笔试

1、笔试内容:本次公开招聘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测试》方面内容,考试时间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全部为客观性试题,考生自带黑色碳素笔、2B铅笔、橡皮。

2、笔试时间:2024年8月4日(星期日)上午:9:00-11:00

3、笔试地点信息详见笔试准考证,请考生关注黑山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heishan.gov.cn)。

4、应聘人员要按照笔试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并按要求携带本人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5、分数线确定及成绩查询

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由黑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笔试阅卷结束后统一确定,笔试成绩通过黑山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heishan.gov.cn)查询。

(五)资格审查(复审)

1、人选确定

参加资格审查(复审)的人选根据岗位的招聘人数和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1:2的比例确定,最后一个面试人选的笔试成绩并列者,同时参加资格审查(复审)。

2、资格审查(复审)时间、内容

用人单位将对进入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复审)。资格审查(复审)采取现场审查的形式组织实施,主要审查应聘人员提供的《黑山县事业单位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以及岗位所需的其他证明材料。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一经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应聘岗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随时取消其考试和应聘资格。

资格审查(复审)时间:2024年8月5日-8月6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资格审查(复审)人员的名单、地点及相关事宜将在黑山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heishan.gov.cn )公布。未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审查(复审)者,视为自动放弃。

面试前,因应聘人员自愿放弃、资格审查不合格或弄虚作假被取消面试资格及其他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将进行递补。递补工作原则上在资格审查(复审)结束后的3个工作日内完成。若进入面试人员已公布,递补面试人员来不及公布的,可不再公布,由招聘单位向其他进入本岗位面试的应聘人员说明情况。递补后未达到规定面试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

(六)面试

1、人选确定

面试人选为资格审查(复审)合格人员,未达到规定的面试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选名单在黑山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heishan.gov.cn)公布。

2、面试方式及内容

面试工作由黑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聘用。面试时间、地点等相关事宜经黑山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heishan.gov.cn)通知。

(七)考试总成绩的确定

笔试、面试成绩按5:5权重确定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在黑山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heishan.gov.cn)公布。

(八)体检与考察

1、人选确定

体检和考察人选,根据面试合格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序,按实际岗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总成绩并列者,以面试成绩高者确定进入体检人选,笔试、面试成绩均相同者,通过面试加考确定体检人选,加试时间另行通知。体检人员名单在黑山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heishan.gov.cn/)公示。

2、体检

体检工作由黑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指定县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项目、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切实做好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0〕22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和国家有关政策执行。体检费用自理。对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的应聘者,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体检的时间和地点经黑山县人民政府网站通知。

3、考察

考察工作由招聘事业单位的主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参照《辽宁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实施细则》(试用),根据招聘岗位的具体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多种渠道,对拟聘用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应聘资格以及其他需要考察的内容进行复查。考察合格后,确定为拟聘人员。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考生放弃出现的岗位空缺,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从面试合格人员中依次递补。

(九)公示与聘用

1、经体检考察确定的拟聘人选,在黑山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heishan.gov.cn)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即视为本次招聘结束,出现空缺的岗位不再递补。

2、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由黑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手续,确立人事关系,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初次就业签订3年以上聘用合同的,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3、聘用人员在本单位受聘岗位服务期不少于5年。

五、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应聘者有弄虚作假、违纪违规行为的,一经发现,均取消其应聘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单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具体事宜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六、其他

1、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应聘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2、应聘人员自报名至拟聘用人员公示(报名、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方式畅通,以便联系,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

3、在招聘期间,如不按本公告完成规定招聘步骤(程序)的,视为自动放弃。

4、本次公开招聘人员岗位信息表中所列专业名称参照《2016年辽宁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专业(学科)指导目录》(指导目录如有更新以最新版本为准)。

其他未尽事宜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黑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所有。

报名咨询电话:0416-5666003

报名网站故障咨询电话:023-67785455

附件1:《黑山县事业单位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黑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7月22日

原标题:黑山县事业单位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heishan.gov.cn/info/1017/42294.htm

2024年河北省科学院第二次选聘工作人员5人公告

2024年河北省科学院第二次选聘工作人员5人公告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冀人社发〔2011〕9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单位2024年招聘工作人员计划和岗位空缺情况、工作需要,拟采取选聘方式招聘工作人员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河北省科学院为省属非营利性科研机构,贯彻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方针,组织协调有关单位开展基础和应用基础研究、战略高新技术研究、公益性科学研究,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提供科技支撑。组织开展科技智库建设和决策咨询建议研究,为省委、省政府及各级政府部门科学决策提供技术服务和人才智力支持。参与全省科技发展规划、计划的制定。组织开展国际、省际间科技交流与合作。受省政府委托,承办与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高等院校等合作事宜。为全省培养、吸纳、储备高科技人才和高层次学科带头人。以河北省科学院为主体,与省直部门所属科研机构建立合作共建机制。组织所属单位开展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科研创新平台建设。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在测评、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三、选聘条件、岗位、人数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选聘人数和岗位条件

2024年河北省科学院拟选聘工作人员5名,获得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年龄一般在35周岁及以下(1988年9月11日以后出生);正高职称或省特贴、省突贡、省拔尖、三三三人才一层次和二层次(培养期内)等省级及以上专家者可放宽至硕士,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及以下(1983年9月11日)。

具体要求详见《河北省科学院2024年选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附件1)。其中专业参考教育部《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专业参考目录(试行)》等设置。

符合招聘条件的港澳台居民,均可报名应聘相应岗位,需取得祖国大陆承认的学历。

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在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失信被执行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此外,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回避关系是指《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关于“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的规定。

四、选聘理由

我院为省级科研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为加强京津冀国家技术创新中心河北中心建设,提高科技创新能力和服务河北发展能力,满足科研工作对高层次人才的需要,拟选聘一批优秀人才。

五、选聘范围

相关院校博士毕业生,及具有正高职称专业技术人员或省级及以上专家。

六、选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在河北人社网(https://rst.hebei.gov.cn/)、河北省科学院网站(https://www.heb-as.com/)面向社会公开发布选聘信息。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电子邮件报名

通过电子邮件方式接收报名,报名邮箱:zr83036319@126.com

2.报名要求

(1)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并准确填写《河北省科学院2024年选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

(2)报名邮件主题及内容

邮件主题格式为“河北省科学院2024年选聘+姓名+岗位名称”。

邮件内容应包含如下信息:

“姓名+报名参加河北省科学院2024年选聘+申报岗位名称+我(注明姓名)对提供材料真实性负责”。

邮件附件中应有下列内容的扫描件:身份证、本科、硕士、博士毕业证和学位证、成绩单、《河北省科学院2024年选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证明本人工作经历与业绩的其他材料,其中未就业应届毕业生还要提供由本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签署意见的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上述附件以压缩包形式发送。

注:国外院校毕业生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颁发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及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3)报名确认

工作人员收到报名信息,并初步审核电子申报材料,将会回复邮件,告知报名是否成功以及需要补充的材料。请考生务必注意查收回复信息。只有收到“姓名+您已报名成功。”信息后,才属于报名成功。

3.报名注意事项

报考人员应保证所提供的各种材料和信息真实、准确,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根据岗位条件要求,对报名人员信息进行资格审查。凡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取消选聘资格。

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三)测评考核

由省科学院组织各用人单位组成测评考核组,采取面试答辩方式进行,主要根据应聘人员的学习工作经历、主持或参与的科研课题和发表的论文论著等情况,对其综合素质、专业技能以及与岗位匹配度进行综合评价。测评小组成员为7人,由用人单位、院组织人事部主要负责人、相关专业专家组成,用人单位主要负责人任组长。测评由测评小组成员全体表决,如该岗位参加测评人数为1人,则得票数2/3以上为通过,并记录测评及表决情况;如参加测评人数为2人及以上,面试当场打分,面试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面试成绩采用“体操打分”方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分数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测评结果及面试成绩当天在面试考场张贴并于次日在省科学院网站(https://www.heb-as.com/)发布。

(四)体检、考察、公示

体检工作由各用人单位组织体检,体检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的,由省科学院组织人事部组织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进行考察。考察、体检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河北人社网、省科学院网站同时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五)聘用

拟聘人选确定后,招聘单位提出聘用意见,填写《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拟聘人员名册,连同招聘情况报告及拟聘人员相关证件材料,按程序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系统办理相关审批手续。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对发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政策咨询电话:0311-83018503(省科学院组织人事部)

监督举报电话:0311-83017262(省科学院机关纪委)

监督举报电话:0311-66908539(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七、组织机构

通过省科学院网站(https://www.heb-as.com/)公布选聘测评时间和地点、测评结果、体检人员名单等信息。请考生注意查看相关信息。

本公告由河北省科学院组织人事部负责解释。

联系人:河北省科学院组织人事部 张小兵

联系电话:0311-83018503; 手 机:13673235661

电子邮箱: zr83036319@126.com

河北省科学院

2024年9月10日

附件:

1:河北省科学院2024年选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xls

2:河北省科学院2024年选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s

原标题:河北省科学院2024年第二次选聘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s://rst.hebei.gov.cn/pageWarp?isId=1725951035106urf&id=1

2024年下半年绥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146人公告

2024年下半年绥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146人公告根据《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公共科目笔试联考工作实施方案》(黑人社发〔2023〕9号)《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黑人社发〔2014〕63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我省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黑人社规〔2018〕6号)及相关政策规定,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需求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共计146名。具体招聘单位、岗位、人数、条件等情况详见《绥化市2024年下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一般事业单位岗位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

4.一般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8年9月18日(含)至2006年9月17日(含)期间出生。招聘岗位年龄有特殊要求的,须符合该岗位设置的年龄条件,详见《岗位计划表》。

疫情防控一线编制外医务人员,三年内参加医疗卫生机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时,年龄可放宽到45(含)周岁。

5.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或技能条件。

学历(学位)须为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技工院校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可分别比照中专、大专、本科学历,港澳地区、国外院校毕业的人员须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 (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培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

应聘人员毕业证、学位证以及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各类证书应于2024年9月17日(含)前取得,否则将取消聘用资格。

专业以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研究生、本科、职业教育专业目录和人社部公布的技工院校专业目录为准。其中,应聘人员毕业证专业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名称一致,只有连接词不同,如“与”“及其”“与其”“和”“及”等或多“专业”、少“专业”两个字(类似词语:“方向”“管理”“工程”“艺术”“技术”“硕士”)等,多“学”、少“学”一个字等类似情况,可以报名;应聘人员毕业证专业名称在招聘岗位专业要求中表述为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其一符合招聘岗位专业要求即可报名,如考生毕业证专业名称为“绘画(中国画)”,而招聘岗位专业要求表述为“绘画”“中国画”等类似情况,可以报名。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应聘“助力乡村振兴万人计划”到村(社区)任职大学生岗位报名条件

年龄须在35周岁及以下,即1988年9月18日(含)至2006年9月17日(含)期间出生,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即1983年9月18日(含)后出生),思想政治素质好,在校或工作期间表现良好,身体健康,有志从事基层工作。

关于“助力乡村振兴万人计划”到村(社区)任职大学生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或技能条件、身体条件等有关要求与一般事业单位岗位报名条件相同;关于岗位最低服务年限、培养管理等有关要求详见附件2(《“助力乡村振兴万人计划”到村(社区)任职大学生岗位有关政策及要求》)。

(三)不得报考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全日制普通高校在读学生。

2.现役军人。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以往在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舞弊行为被记入诚信档案且在记录期的人员。

6.报考岗位聘用后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7.按相关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招聘程序

招聘采用发布公告、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审查、考试、考察、体检、公示、聘用的方式进行。

(一)发布公告

招聘公告在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网址:http://gkzp.renshenet.org.cn/)、绥化市人民政府网(网址:http://www.suihua.gov.cn)发布。

(二)报名操作流程

本次招考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应聘人员可登录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点击“2024年下半年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联考报名入口”链接跳转至“全国人事考试服务平台”(http://zp.cpta.com.cn),完成注册、报名、缴费、打印准考证等操作。

1.网上报名。应聘人员可于2024年9月18日9:00-9月24日17:00期间登录全国人事考试服务平台进行注册、报名,逾期不再补报。应聘人员须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只能选报1个岗位。要认真阅读《诚信承诺书》,真实、准确、完整提交个人信息和相关材料。弄虚作假不守承诺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按照《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黑政办发〔2013〕42号)、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退役士兵安置改革工作的实施意见》(黑政规〔2018〕17号)等文件规定,项目生(“三支一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村村大学生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等)、城乡基层公益性岗位人员、普通高等学校毕业入伍退役大学生士兵(含毕业当年上半年入伍且符合毕业条件人员)、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疫情防控一线编外医务人员等享受笔试政策性加分人员应在报名填报信息时如实填写加分项,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同时符合多项加分条件的,只取其中一个最高加分项,不累计加分。政策性加分计算时限截止2024年9月17日(含)。笔试结束后,按照绥化市人民政府网(网址:http://www.suihua.gov.cn)另行通知进行政策加分现场审核,对审核通过人员,将在绥化市人民政府网面向社会公示。未按时提供相关有效证明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加分资格。

2.网上资格审查。招聘单位于2024年9月18日9:00至9月25日9:00期间对报考申请进行网上审查。应聘人员可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2024年9月24日17:00前报考申请未审查或者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改报其他岗位。2024年9月24日17:00以后,报考申请未审查或者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改报其他岗位。

3.网上缴费。按照省财政厅、省发改委《关于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继续收取考试费的通知》(黑财税〔2020〕3号)规定,笔试考试收费标准为每人90元。考试实行网上缴费,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可于2024年9月18日9:00至9月25日12:00期间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缴费。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缴费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之比原则上不得低于3:1.达不到这一比例的,按规定可减少该岗位的招聘人数或者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边远艰苦地区、特殊岗位或急需、短缺专业的招聘,可适当降低比例。原报考岗位被取消的,应聘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报名条件的岗位,只能改报1次。报考人员应于9月26日及时关注“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查看报考岗位是否缩减招聘人数、降低开考比例或被取消。岗位被取消的,应按网上通知要求于2024年9月27日12:00前完成改报,未按期完成改报,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其考试缴费将于7个工作日内从原渠道退回。

4.打印准考证。考试地点设在绥化市。缴费成功的考生请于2024年10月29日9:00至11月2日9:00登录“全国人事考试服务平台”(http://zp.cpta.com.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相关信息。如有问题,须及时与绥化市人事考试中心联系。

(三)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总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比例为60%,面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比例为40%,即考试总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150分)》×30%+《综合应用能力(150分)》×70%)×2/3+政策性加分]×60%+面试成绩×40%。

1.笔试笔试试题采用人社部人事考试中心统一命制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联考试题,考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科,两科满分均为150分,采取闭卷方式进行。考试类别分为综合管理类(A类)、社会科学专技类(B类)、自然科学专技类(C类)、中小学教师类(D类)和医疗卫生类(E类)五类。试卷形式为五类试卷,每类试卷为两个考试科目的合订本。所有应聘人员均须参加相应类别的两科考试,考试范围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年版)为准,可在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常用下载”栏目查阅。

(1)科目及时间

笔试时间:2024年11月2日(星期六)上午

08:30—10:0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00—12:00 《综合应用能力》

笔试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笔试准考证。应聘人员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原件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含临时身份证)进入考场,其他证件无效。如因证件不全,无法参加考试,责任自负。应聘人员须自备黑色碳素笔、2B铅笔和橡皮。根据考试题型的不同要求,参加《综合应用能力》“自然科学专技类(C类)”考试的考生,作答时可能需要直尺(应为无计算、存储或通信功能的普通直尺),请参加《综合应用能力》“自然科学专技类(C类)”考试的考生携带以备使用。其他与考试无关物品一律不准带入考场,违者按有关规定处理。选择参加《综合应用能力》“医疗卫生类(E类)”考试的考生应注意:该科目由医学基础知识和招聘岗位专业知识应用能力两个部分组成,其中,医学基础所有应试人员必答;招聘岗位专业知识应用能力部分具体分为中医临床、西医临床、药剂、护理、医学技术、公共卫生管理六个类别,应试人员应根据报考岗位选做相应类别的试题。

(2)笔试成绩计算

笔试成绩(满分150分)=《职业能力倾向测验(150分)》×30%+《综合应用能力(150分)》×70%

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2/3+政策性加分。(取小数点后2位数,四舍五入)。

本次考试笔试总成绩设置最低合格分数线,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人员不能进入面试。

(3)成绩查询

成绩查询时间为2024年12月下旬。成绩公布通知将在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发布,考生可在通知中查询本人成绩及最低合格分数线等信息。对缺考、违纪违规和零分三种情形有异议的考生,可在发布笔试成绩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持本人准考证、身份证,到绥化市人事考试中心申请成绩复核;其他情形,不受理复核申请。

2.面试

(1)确定现场资格审查人选

根据招聘同一岗位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进入面试人数与岗位拟聘人数3:1的比例确定现场资格审查人选。末位出现并列的,可相应增加进入现场资格审查人数。如面试人数与岗位拟聘人数不足3:1的比例,可按规定缩减、取消招聘岗位或降低面试开考比例等(具体以面试公告为准)。

(2)面试人员资格复审

拟进入面试人员须参加资格复审,时间、地点等事宜另行通知。参加资格复审人员须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①报名信息表(报名网站下载);

②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

③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港澳地区、国外院校毕业的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放宽年龄条件的,须提供相应学历(学位)证书或专业技术职称证书。

④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或证明材料;

⑤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凡提供的相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与招聘岗位要求不一致及放弃现场资格确认的,均视为现场资格确认不合格,取消报考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现场资格确认出现的空额,可根据报考同一岗位考生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在规定时间内依次等额递补。出现并列的,可相应增加进入现场资格确认人数。

拟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绥化市人民政府网站(网址:http://www.suihua.gov.cn)公示3个工作日。

(3)面试内容及方式

面试可根据岗位需求采取结构化面谈、试讲、实操等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岗位专业知识、业务素质及潜在能力,满分100分,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低于60分者不予聘用。

面试后根据招聘计划人数和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1比例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并于面试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在绥化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布拟进入考察与体检人员名单(含相关人员考试总成绩)。

当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时,依次以笔试总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高者优先。若还存在并列,则进行加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

(四)体检与考察

1.考察。主要是对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采取多种方式进行考察,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及是否具有报考回避情形等方面情况进行复查。凡发现档案材料和信息涉嫌造假的,未查实前暂缓聘用程序;对考察不合格人员,不作为拟聘用人选,并书面通知本人。

2.体检。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执行。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岗位的体检标准,国家有明确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

体检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体检不合格人员,招聘组织实施单位提供一次复检机会。复检项目由招聘组织实施单位会同复检医疗机构确定,考生须按时参加复检并认可复检结论为最终体检结果。

考察、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考察或体检出现的岗位空额,应从报考同一岗位且面试成绩在合格线以上考生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若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依次以笔试总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高者优先。如依然并列,则进行加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等额递补,递补后补充公示。

(五)公示及聘用

根据考试、考察、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在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绥化市人民政府网站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有问题并查有实据的或放弃的,不予聘用,所空招聘计划名额不再递补。

经公示无异议的应聘人员,由用人单位与其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办理相关聘用手续,按规定执行工资待遇。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一般不超过6个月(应届毕业生不超过12个月),国家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有最低服务年限(含试用期)的岗位,期间不得通过考试(遴选)、调动、借调等方式离开本单位。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四、注意事项

(一)本次招聘相关信息通过绥化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报考人员应及时关注网站发布的公告和有关信息,了解招聘工作进程,同时应保持电话畅通。若因个人未及时查看等原因造成错过考试任何环节,考生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二)凡在规定时间内未按照有关通知要求参加报名、笔试、现场资格复审、面试、考察、体检、报到等,均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聘用资格。

(三)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资格条件的,均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

(四)违纪违规行为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及有关规定处理。

(五)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培训班。

本公告由绥化市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绥化市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决定。

本次考试咨询电话如下:

岗位条件咨询电话:详见附件1各招聘单位联系电话

政策咨询电话:

绥化市市直岗位:0455-8388251

北林区岗位:0455-8310267

海伦市岗位:0455-5750588

青冈县岗位:0455-3230983

兰西县岗位:0455-5358914

绥棱县岗位:0455-4656507

网上报名技术、考务咨询电话:0455-8388247;

监督举报电话:0455-8388245;

上述电话于正常工作时间使用。

网上缴费咨询电话:95070(7×24小时客服)。

特此公告

附件:1.绥化市2024年下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

2.“助力乡村振兴万人计划”到村(社区)任职大学生岗位有关政策及要求

绥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9月10日

原标题:绥化市2024年下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gkzp.renshenet.org.cn/zp/detail?id=4720620e24cc41e3a9b1e664ce084e53&selected=zpxx

2024年下半年黑龙江省农业农村厅事业单位公开招聘10人公告

2024年下半年黑龙江省农业农村厅事业单位公开招聘10人公告根据《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公共科目笔试联考工作实施方案》(黑人社发〔2023〕9号)《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黑人社发〔2014〕63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我省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黑人社规〔2018〕6号)及相关政策规定,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需求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共计10名。具体招聘单位、岗位、人数、条件等情况详见《黑龙江省农业农村厅2024年下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见附件)。

二、招聘条件

应聘人员须具备以下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

4.一般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8年9月18日(含)至2006年9月17日(含)期间出生。

5.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或技能条件。

学历(学位)须为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技工院校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可分别比照中专、大专、本科学历,港澳地区、国外院校毕业的人员须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培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

应聘人员毕业证、学位证以及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各类证书应于2024年9月17日(含)前取得,否则将取消聘用资格。

专业以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研究生、本科、职业教育专业目录和人社部公布的技工院校专业目录为准。其中,应聘人员毕业证专业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名称一致,只有连接词不同,如“与”“及其”“与其”“和”“及”等或多“专业”、少“专业”两个字(类似词语:“方向”“管理”“工程”“艺术”“技术”“硕士”)等,多“学”、少“学”一个字等类似情况,可以报名;应聘人员毕业证专业名称在招聘岗位专业要求中表述为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其一符合招聘岗位专业要求即可报名,如考生毕业证专业名称为“绘画(中国画)”,而招聘岗位专业要求表述为“绘画”“中国画”等类似情况,可以报名。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全日制普通高校在读学生。

2.现役军人。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以往在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舞弊行为被记入诚信档案且在记录期的人员。

6.报考岗位聘用后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7.按相关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招聘程序

招聘采用发布公告、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审查、考试、考察、体检、公示、聘用的方式进行。

(一)发布公告

招聘公告在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网址:http://gkzp.renshenet.org.cn/)、黑龙江省农业农村厅官方网站(网址:https://nynct.hlj.gov.cn/)发布。

(二)报名操作流程

本次招考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应聘人员可登录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点击“2024年下半年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联考报名入口”链接跳转至“全国人事考试服务平台”(http://zp.cpta.com.cn),完成注册、报名、缴费、打印准考证等操作。

1.网上报名。应聘人员可于2024年9月18日9:00-9月24日17:00期间登录全国人事考试服务平台进行注册、报名,逾期不再补报。应聘人员须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只能选报1个岗位。要认真阅读《诚信承诺书》,真实、准确、完整提交个人信息和相关材料。弄虚作假不守承诺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按照《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黑政办发〔2013〕42号)、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退役士兵安置改革工作的实施意见》(黑政规〔2018〕17号)等文件规定,项目生(“三支一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村村大学生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等)、城乡基层公益性岗位人员、普通高等学校毕业入伍退役大学生士兵(含毕业当年上半年入伍且符合毕业条件人员)、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疫情防控一线编外医务人员等享受笔试政策性加分人员应在报名填报信息时如实填写加分项,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同时符合多项加分条件的,只取其中一个最高加分项,不累计加分。政策性加分计算时限截止2024年9月17日(含)。笔试结束后,在黑龙江省农业农村厅官方网站另行通知进行政策加分现场审核,对审核通过人员,将在黑龙江省农业农村厅官方网站面向社会公示。未按时提供相关有效证明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加分资格。

2.网上资格审查。招聘单位于2024年9月18日9:00至9月25日9:00期间对报考申请进行网上审查。应聘人员可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2024年9月24日17:00前报考申请未审查或者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改报其他岗位。2024年9月24日17:00以后,报考申请未审查或者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改报其他岗位。

3.网上缴费。按照省财政厅、省发改委《关于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继续收取考试费的通知》(黑财税〔2020〕3号)规定,笔试考试收费标准为每人90元。考试实行网上缴费,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可于2024年9月18日9:00至9月25日12:00期间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缴费。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缴费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之比原则上不得低于3:1.达不到这一比例的,按规定可减少该岗位的招聘人数或者取消该岗位的招聘,特殊岗位或急需、短缺专业的招聘,可适当降低比例。原报考岗位被取消的,应聘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报名条件的岗位,只能改报1次。报考人员应于9月26日及时关注“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查看报考岗位是否缩减招聘人数、降低开考比例或被取消。岗位被取消的,应按网上通知要求于2024年9月27日12:00前完成改报,未按期完成改报,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其考试缴费将于7个工作日内从原渠道退回。

4.打印准考证。考试地点设在哈尔滨市。缴费成功的考生请于2024年10月29日9:00至11月2日9:00登录“全国人事考试服务平台”(http://zp.cpta.com.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相关信息。如有问题,须及时与省人事考试中心联系。

(三)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总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比例为60%,面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比例为40%,即考试总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150分)》×30%+《综合应用能力(150分)》×70%)×2/3+政策性加分]×60%+面试成绩×40%。

1.笔试

笔试试题采用人社部人事考试中心统一命制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联考试题,考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科,两科满分均为150分,采取闭卷方式进行。考试类别分为综合管理类(A类)、社会科学专技类(B类)、自然科学专技类(C类)、中小学教师类(D类)和医疗卫生类(E类)五类。试卷形式为五类试卷,每类试卷为两个考试科目的合订本。所有应聘人员均须参加相应类别的两科考试,考试范围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年版)为准,可在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常用下载”栏目查阅。

(1)科目及时间

笔试时间:2024年11月2日(星期六)上午

08:30—10:0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00—12:00 《综合应用能力》

笔试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笔试准考证。应聘人员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原件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含临时身份证)进入考场,其他证件无效。如因证件不全,无法参加考试,责任自负。应聘人员须自备黑色碳素笔、2B铅笔和橡皮。根据考试题型的不同要求,参加《综合应用能力》“自然科学专技类(C类)”考试的考生,作答时可能需要直尺(应为无计算、存储或通信功能的普通直尺),请参加《综合应用能力》“自然科学专技类(C类)”考试的考生携带以备使用。其他与考试无关物品一律不准带入考场,违者按有关规定处理。选择参加《综合应用能力》“医疗卫生类(E类)”考试的考生应注意:该科目由医学基础知识和招聘岗位专业知识应用能力两个部分组成,其中,医学基础所有应试人员必答;招聘岗位专业知识应用能力部分具体分为中医临床、西医临床、药剂、护理、医学技术、公共卫生管理六个类别,应试人员应根据报考岗位选做相应类别的试题。

(2)笔试成绩计算

笔试成绩(满分150分)=《职业能力倾向测验(150分)》×30%+《综合应用能力(150分)》×70%

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2/3+政策性加分。(取小数点后2位数,四舍五入)。

本次考试笔试总成绩设置最低合格分数线,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人员不能进入面试。

(3)成绩查询

成绩查询时间为2024年12月下旬。成绩公布通知将在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发布,考生可在通知中查询本人成绩及最低合格分数线等信息。对缺考、违纪违规和零分三种情形有异议的考生,可在发布笔试成绩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持本人准考证、身份证,到黑龙江省农业农村厅申请成绩复核;其他情形,不受理复核申请。

2.面试

(1)确定现场资格审查人选

根据招聘同一岗位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进入面试人数与岗位拟聘人数3:1的比例确定现场资格审查人选。末位出现并列的,可相应增加进入现场资格审查人数。如面试人数与岗位拟聘人数不足3:1的比例,可按规定缩减、取消招聘岗位或降低面试开考比例等(具体以面试公告为准)。

(2)面试人员资格复审

拟进入面试人员须参加资格复审,时间、地点等事宜另行通知。参加资格复审人员须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①报名信息表(报名网站下载);

②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

③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港澳地区、国外院校毕业的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④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或证明材料;

⑤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凡提供的相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与招聘岗位要求不一致及放弃现场资格确认的,均视为现场资格确认不合格,取消报考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现场资格确认出现的空额,可根据报考同一岗位考生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在规定时间内依次等额递补。出现并列的,可相应增加进入现场资格确认人数。

拟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黑龙江省农业农村厅官方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

(3)面试内容及方式

面试可根据岗位需求采取结构化面谈、试讲、实操等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岗位专业知识、业务素质及潜在能力,满分100分,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低于60分者不予聘用。

面试后根据招聘计划人数和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1比例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并于面试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在黑龙江省农业农村厅官方网站公布拟进入考察与体检人员名单(含相关人员考试总成绩)。

当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时,依次以笔试总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高者优先。若还存在并列,则进行加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

(四)体检与考察

1.考察。主要是对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采取多种方式进行考察,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及是否具有报考回避情形等方面情况进行复查。凡发现档案材料和信息涉嫌造假的,未查实前暂缓聘用程序;对考察不合格人员,不作为拟聘用人选,并书面通知本人。

2.体检。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执行。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岗位的体检标准,国家有明确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

体检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由招聘单位统一组织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体检不合格人员,招聘组织实施单位提供一次复检机会。复检项目由招聘组织实施单位会同复检医疗机构确定,考生须按时参加复检并认可复检结论为最终体检结果。

考察、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考察或体检出现的岗位空额,应从报考同一岗位且面试成绩在合格线以上考生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若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依次以笔试总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高者优先。如依然并列,则进行加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等额递补,递补后补充公示。

(五)公示及聘用

根据考试、考察、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在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黑龙江省农业农村厅官方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有问题并查有实据的或放弃的,不予聘用,所空招聘计划名额不再递补。

经公示无异议的应聘人员,由用人单位与其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办理相关聘用手续,按规定执行工资待遇。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一般不超过6个月(应届毕业生不超过12个月),国家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有最低服务年限(含试用期)的岗位,期间不得通过考试(遴选)、调动、借调等方式离开本单位。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四、注意事项

(一)本次招聘相关信息通过黑龙江省农业农村厅官方网站发布。报考人员应及时关注网站发布的公告和有关信息,了解招聘工作进程,同时应保持电话畅通。若因个人未及时查看等原因造成错过考试任何环节,考生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二)凡在规定时间内未按照有关通知要求参加报名、笔试、现场资格复审、面试、考察、体检、报到等,均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聘用资格。

(三)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资格条件的,均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

(四)违纪违规行为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及有关规定处理。

(五)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培训班。

本公告由黑龙江省农业农村厅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黑龙江省农业农村厅研究决定。

本次考试咨询电话如下:

岗位条件咨询电话:详见附件各招聘单位联系电话;

政策咨询电话:0451-82624104;

网上报名技术、考务咨询电话:0451-82326662;

监督举报电话:0451-82620463;

上述电话于正常工作时间使用。

网上缴费咨询电话:95070(7×24小时客服)。

特此公告

附件:黑龙江省农业农村厅2024年下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

黑龙江省农业农村厅

2024年9月10日

原标题:黑龙江省农业农村厅2024年下半年事业单位 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gkzp.renshenet.org.cn/zp/detail?id=21BB1C168CEEDBC0E0630A0012AC1043&selected=zp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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