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昆明市东川区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特聘农技人员招募(6人)
为进一步推进东川区农技推广服务工作,在全区开展好农技推广服务特聘计划,根据《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4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任务实施方案的通知》(云农办科〔2024〕4号)、《昆明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做好2024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工作的通知》要求,区农业农村局拟开展农技推广服务特聘计划工作,面向全区招募6名农技推广服务特聘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特聘对象
特聘农技员需有较高的拟聘产业技术专长和科技素质,有丰富的农业生产实践经验,热爱农业农村工作,责任心强,技术服务能力强,服务意识强,协调能力强。主要从以下四类群体中招募:一是农业乡土专家;二是农业种养能手;三是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技术骨干;四是长期在生产一线开展成果转化与技术服务的农村科技人员。
二、岗位数量与岗位设置
特聘农技员总数6名,其中,种植产业3名,养殖产业3名。
三、特聘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热爱农业农村工作,责任心、服务意识和协调能力较强,在本服务领域做出较为突出的贡献,取得优越的推广成效。
(二)年龄在20-60周岁,具备专业技术知识和业务能力;具有高中以上学历或初级以上技术职称(包括具有农民技术职称、初中高级新型职业农民)。
(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纪、违法犯罪记录。
(四)身心健康,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
(五)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选聘:1.现役军人;2.全区体制内在岗人员和公益性在岗人员;3.在读非应届的普通高校生;4.受到刑事处罚、开除党籍或行政开除处分的;5.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的;6.被各级机关辞退不满五年的;7.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其他不得聘用的情况。
(六)上一年度已被选聘的人员,当年度不再招募,若获得省级以上农业科技领域奖励并对上一年度服务任务完成的人员可以续聘。
四、职责任务
特聘农技员需根据本区域农业主导产业、特色优势产业发展需求、促进乡村振兴等要求,提供以下服务:一是为区域内的农业产业,提供技术指导与咨询服务;二是为农民群众的农业生产和经营工作,提供技术服务;三是与基层农技人员合作,开展农技推广服务,共同提高专业技能和服务水平。四是每月至少上门指导2户种植养殖生产,有服务内容记录和指导图片等台账。使所服务的农户掌握一至二门种植养殖技术,服务对象满意率90%以上。
五、公告时间
2024年7月26日至8月1日
六、招募程序
(一)个人申请和乡镇(街道)审核推荐。符合招募条件,有意愿报名的,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农民技术职称证书、新型职业农民资格证书、1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2张以及当年服务群众工作开展情况及佐证材料、派出所出具政审证明等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到所在乡镇(街道)村委会、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填写报名表进行申报,由乡镇(街道)审核同意后,于8月1日前报区农业农村局法规科教科。
(二)聘前审查。区农业农村局对收集到的申报人员组织专家进行技能审查及测评。听取申报对象陈述与农技推广工作有关的经历,核实其工作成果或业绩,并有针对性地进行点题询问,全面考核了解申报对象的履职情况。
(三)审定公示。对专家组考核通过的拟特聘农技员,报局党组会议审定,审定通过后组织公示5天。
(四)确定人选。公示期满后,根据信息反馈情况确定最终人选,对确定人选的组织考察。
(五)签订合同。考察合格者,由区农业农村局与其签订农技推广服务合同,聘期12个月,并颁发特聘证书。
(六)绩效考核。特聘农技员开展服务期间,区农业农村局以服务对象的满意率、解决产业发展实际问题等为主要考核指标,采取量化打分和实地测评相结合的方式,对特聘农技员服务效果进行绩效考核每半年进行一次,一年二次,考核合格后发放相应的补贴,每个月2000元,一年2.4万元;考核不合格的,将取消其服务补贴,并按程序组织重新招募。
联系地址:东川区农业农村局
联系人:古平 联系电话:0871-62129110
东川区农业农村局
2024年7月26日
原标题:东川区2024年度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 特聘农技人员招募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kmdc.gov.cn/c/2024-07-26/6879790.shtml
2024昆明市邮政管理局市场监管科工作人员招聘公告(2人)
因工作需要,昆明市邮政管理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制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市场监管科工作人员2人。
二、岗位职责
从事邮政快递行业市场监管工作及与市级相关部门开展联合检查工作。
三、招聘条件及任职要求
(一)大专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二)具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有执法部门工作经验的优先;
(三)具备一定的公文写作能力,能够熟练操作计算机办公系统;
(四)为人诚恳、品行端正、性格开朗,有较强的对外沟通和协调能力;
(五)需经常外出检查,男性优先。
四、工资待遇及工作时间
工资:3500元/月,购买五险,试用期两个月。
工作时间:9:00-17:00,周末双休,法定节假日正常休息,工作满一年享受带薪公休假。
五、工作地点
昆明市西山区环城西路313号4楼。
六、报名时间及方式
符合条件且有意者请于2024年9月15日前将个人简历。(备注:姓名+应聘岗位)投至邮箱:kmsyzgljbgs@126.com
咨询电话:0871-63186902
七、注意事项
具体面试时间与地点另行通知,投递简历后请随时保持电话畅通、以便联系。
原标题:招聘公告
文章来源:http://yn.spb.gov.cn/ynsyzglj/c104647/c104653/202408/98a9d36a2593435d8fad520fb7b9b22c.shtml
2024昆明市五华区人社局信息服务中心见习大学生招聘公告(1人)
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招聘见习大学生1名,现将有关招聘公告如下:
一、岗位类别
所招聘的见习大学生主要从事办公室相关业务工作。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二)具体条件
1.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毕业两年内毕业生(2023年、2024年毕业)。
2.主城区或工作地点附近有固定住所优先考虑。
3.招聘考核时需取得相应毕业年份毕业证书。
4.没有就业经历、未做过就业登记。
5.要求专业:
工作地点1:不限。
6.能接受工作通勤时长且能在9月2日到岗。
三、工作地点
工作地点1:五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1名)
四、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时间:2024年8月26日—2024年8月28日。
2.报名方式:简历投递至邮箱2090250837@qq.com。 邮件主题样式名称为:姓名+电话+专业+工作地点X
3.我单位将根据招聘条件对应聘者简历进行审查择优甄选,报名时间结束后两个工作日内电话通知合格者进行面试。
4.面试后通过云南省公共就业服务平台条件筛选,择优录取。
5.具体工作地点,面试时告知。
五、工资待遇
1、按照《昆明市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工作实施办法》,按月支付见习人员见习期间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基本生活补贴,具体为每人每月2000元,并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2、食宿自理。
六、注意事项
1、已经参加过见习的人员不参与此次招聘。
2、未毕业未取得毕业证的在校大学生不参与此次招聘。
3、有过就业信息或就业登记人员不参与此次招聘。
4、有过职工养老保险、公积金记录人员不参与此次招聘。
5、每个人只能参加一次就业见习。
6、其他不符合聘用的情形。
七、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871-63631864
联系人:李老师
昆明市五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信息服务中心
2024年8月26日
原标题:昆明市五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信息服务中心见习大学生招聘公告 (2024011)
文章来源:http://www.kmwh.gov.cn/c/2024-08-26/6893251.shtml
2024昆明医科大学第二批招聘博士工作人员公告(13人)
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云人社发〔2016〕182号)等法律法规,根据工作需要,经云南省教育厅和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2024年昆明医科大学第二批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博士工作人员1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招聘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报名,统一考试,综合评定,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昆明医科大学第二批公开招聘博士工作人员13名。具体招聘岗位及招聘条件,详见《2024年昆明医科大学第二批公开招聘博士工作人员计划表》(附件1)。
三、招聘范围
符合本公告相关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均可报名。具体招聘范围和条件,详见《2024年昆明医科大学第二批公开招聘博士工作人员计划表》(附件1)。报名人员年龄在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具有高级职称的原则上不超过50周岁。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2024年11月30日。
四、应聘人员条件
(一)报考者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或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能报考:
1.现役军人;
2.在读的非应届高校毕业生。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吸毒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况的人员。
3.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的。
五、报名及资格初审
(一)报名
此次公开招聘不接受现场、短信或来电报名。应聘人员与昆明医科大学各招聘单位联系,同时根据所报岗位要求,将个人应聘材料原件扫描件发送至所报岗位指定邮箱(详见附件1),邮件标题固定格式为:2024年昆明医科大学第二批博士公开招聘+岗位代码+姓名。
(二)时间安排
昆明医科大学本次博士招聘信息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1月30日有效,在招聘岗位人数未招满前,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均可报名。
(三)报名材料
应聘人员根据所报岗位要求,发送个人应聘材料原件扫描件至所报岗位指定邮箱(详见附件1)。个人应聘材料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昆明医科大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
2.个人简历;
3.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
4.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全部毕业证、学位证。
其中,暂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2024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成绩单和由学校教务或研究生管理部门出具并加盖公章的专业证明,专业证明包括被证明人姓名、性别、身份证号、拟毕业时间、所学专业名称和专业代码等内容;
5.国(境)外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和成绩单;
6.报考岗位的招聘专业方向有要求的,须提供专业方向证明材料;
7.招聘岗位要求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须提供本人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出具的党员证明材料(离报名时间半年内的方为有效);
8.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支撑材料。
(四)资格初审
资格审查由昆明医科大学负责,所学学科专业不在选定的参考目录中,但与岗位所要求的学科专业类同的应聘人员,可以主动联系昆明医科大学确认报名资格。资格初审结果将通过电话反馈至应聘人员,请应聘人员保持电话畅通。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资格条件的,取消应聘或者聘用资格。
(五)有关要求
1.应聘人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报名与面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报名时,应聘人员务必在提交报名信息前认真核对,确保信息无误,报名时所填专业须按照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填写(含括号内的专业方向)。
4.应聘人员填报信息不准确、不真实的,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负责。
5.弄虚作假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面试资格或聘用资格的应聘人员,取消本次面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六、资格复审
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直接进入资格复审。各招聘单位在组织面试工作前,通知应聘人员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环节须查验对应岗位要求的、报名环节提交的所有材料原件。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
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和相关要求将通过电话通知应聘人员,请应聘人员保持电话畅通。
七、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等事宜将另行通知,请应聘人员保持电话畅通。博士免笔试,资格复审合格的应聘人员直接进入面试。面试满分100分,所有岗位设最低合格分数60分,等额面试的岗位设最低合格分数80分,所有岗位面试成绩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者和等额面试成绩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者,均不得进入下一环节。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专业技能及适应岗位要求的业务素质与工作能力等。
八、考察
根据面试成绩按从高到低顺序,按照计划招聘人数等额确定参加考察的应聘人员。由昆明医科大学组织开展考察工作,采取实地考察或信函考察等方式,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同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应聘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应聘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情况。考察结果作为确定聘用的主要依据。
九、体检
考察合格的应聘人员参加体检。由昆明医科大学组织应聘人员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应聘人员为孕产妇在孕产期的,经医院确认可以申请延期体检,待生产过后或妊娠终止,按国家相关政策产休假结束一个月内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操作手册执行。应聘人员对体检结论有疑问,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提出复检申请,由昆明医科大学组织一次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不予聘用。
十、公示与聘用
根据面试、考察、体检结果,经人事处审核并报学校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网址:http://hrss.yn.gov.cn/)和昆明医科大学门户网站(网址:https://www.kmmu.edu.cn/)面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人员,经云南省教育厅审核同意后,报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理聘用手续。对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2024年12月31日前仍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等材料或未能与原工作单位解除劳动人事关系的拟聘用人员,昆明医科大学有权取消聘用资格,不再列入招聘计划。办理聘用手续后,发现聘用人员在应聘过程中提供虚假报名材料,实际情况与应聘时所填写情况不符的,昆明医科大学有权与聘用人员解除聘用合同,终止人事关系。
十一、岗位待遇
1.本次公开招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执行国家和我省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工资有关政策规定。
2.学校本部新聘用博士或博士后出站人员,报到并签订聘用合同后,按照《昆明医科大学高层次人才引进和管理办法》(昆医大〔2021〕94号)第五层次兑现一次性住房补贴、科研和配套费,具体待遇标准详见(http://www.kmmc.cn/Pages_1186_44467.aspx);聘用到直属附属医院工作的新聘用博士或博士后出站人员享受直属附属医院相关待遇。
十二、招聘纪律
昆明医科大学公开招聘工作遵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执行。招聘单位负责人和工作人员在开展公开招聘时,涉及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和其他亲属关系的,本人应主动申请回避。
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过程中,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工作人员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
十三、重要提示
(一)2024年昆明医科大学第二批公开招聘博士工作人员公告通过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网址:http://hrss.yn.gov.cn/)和昆明医科大学门户网站(网址:https://www.kmmu.edu.cn/)面向社会发布,后续相关招聘信息请及时关注昆明医科大学门户网站,因查看其他渠道错误信息造成的报考失误,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二)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专业目录参考教育部公布的专业目录(附件3),包括:最新版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教育部公布的学位授予单位(不含军队单位)自主设置目录外一级学科、二级学科和交叉学科、专业学位类别和专业领域。
(三)本公告附件与公告具备同等效力,请报考人员仔细阅读。因不遵守规定或个人疏忽造成报考失误所引发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四)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也不举办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请应聘人员不要相信任何有关的宣传推销材料,以免受骗上当。
(五)未尽事宜由昆明医科大学负责解释。
十四、联系方式
(一)咨询电话:0871-65922929
0871-67431910(人事处);
(二)监督电话:0871-65922981(纪检监察处);
0871-65922973(纪委办公室);
(三)招聘单位门户网站:https://www.kmmu.edu.cn/。
附件1:2024年昆明医科大学第二批公开招聘博士工作人员计划表
附件2:昆明医科大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附件3-1: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
附件3-2:各专业学位类别的领域设置情况
附件3-3:学位授予单位(不含军队单位)自主设置二级学科名单(截至2022年6月30日)
附件3-4:学位授予单位(不含军队单位)自主设置交叉学科名单(截至2022年6月30日)
附件3-5: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1997颁布)
附件1:2024年昆明医科大学第二批公开招聘博士工作人员计划表.xlsx
附件3-3:学位授予单位(不含军队单位)自主设置二级学科名单(截至2022年6月30日).pdf
附件3-4:学位授予单位(不含军队单位)自主设置交叉学科名单(截至2022年6月30日).pdf
附件3-5:授予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1997颁布).pdf
昆明医科大学
2024年9月4日
原标题:2024年昆明医科大学 第二批公开招聘博士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hrss.yn.gov.cn/html/2024/9/4/6014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