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浙江事业单位招聘公告-杭州市临安区人民政府青山湖街道办事处编外招

2024年浙江事业单位招聘公告-杭州市临安区人民政府青山湖街道办事处编外招聘3人

因工作需要,杭州市临安区人民政府青山湖街道办事处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共有3个岗位,计划招聘编外人员3名。岗位类别为执法辅助岗位。各岗位、人数、条件及其他条件详见《2024年杭州市临安区人民政府青山湖街道办事处公开招聘编外人员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范围、对象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作风正派,无违法犯罪及违纪记录;具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和敬业精神。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具有岗位所需的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通过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电大和网络教育等国家承认学历的考试并取得毕业证书的人员,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认证的人员,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和高级工班毕业生均可报考符合全部条件要求的岗位。

上述相应学历、学位需在2024年9月30日前取得并提供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5.年龄35周岁以下(1988年7月26日以后出生)。

6.招聘岗位有专业要求的,参考《2024年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参考目录》、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布的全国技工院校专业目录,并结合岗位职责进行审核。应聘人员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或国外院校的,招聘单位可根据相适性和相近性(应聘人员专业与岗位相适性,应聘人员专业与公告发布专业相近性)的原则予以审查。

7.户籍所在地或生源地为临安。生源地是指经高考,被高校录取时户籍所在地。户籍以2024年7月26日的户籍所在地为准。

8.其他要求: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因犯罪被单处罚金,或者犯罪情节轻微,人民检察院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或者人民法院依法免予刑事处罚的人员;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籍的人员;被机关或者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高等教育期间受到开除学籍处分的人员;在各级人事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2)现役军人、在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在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3)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以下简称中组发〔2021〕11号)规定不得确定为录用人选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本次公开招聘活动。  

三、报名程序和办法

本次招聘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和德才兼备的原则,按照发布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公示及聘用等程序进行。

本次采取邮箱报名方式,考生需诚信报考。

1.报名时间:2024年7月26 日至2024年8月8日。

2.联系方式:浙江雷博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临安分公司 ,联系人:李女士,联系电话:0571-58605989。

3.报名方式:报考者将本人签字的《杭州市临安区人民政府青山湖街道办事处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网上下载填写)、本人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正反面、户口簿、高等教育阶段所有的学历(学位)证书(非全日制还需要提供学信网学历验证报告)、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以扫描件形式打包(文件名:姓名+青山湖街道+岗位)发至邮箱:jiapingli@zjlbhr.com,并电话确认(工作日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4.资格审查:报考人员是否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由浙江雷博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临安分公司进行资格初审,之后报杭州市临安区人民政府青山湖街道办事处复审,资格审核通过者将另行通知进行笔试。

报名结束后,如招聘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不足1:3,将取消招聘计划。招聘计划取消的,报考该岗位的人员可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改报。报考人员自接到通知起在规定时间内可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逾期未改报的,视作放弃改报权。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的各个环节,应聘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如因选报岗位不当或所填写内容不真实、不准确、不全面而影响本人考试或录用的,由应聘人员本人负责。凡发现报考人员弄虚作假或有不符合报考资格和录用条件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考试或录用资格。

四、考试

全部报考岗位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试卷委托第三方专业考试机构制作。笔试和面试成绩分别占综合成绩的50%,综合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尾数四舍五入),如综合成绩相同,则以笔试成绩高分排位在前。仍并列时,再加一轮面试,加试成绩高的确定为体检、考察对象。笔试和面试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另行通知。

1.笔试。笔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分为客观题和主观题,总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报考人员须凭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按时参加笔试。笔试结束后,在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根据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规定比例的,可酌情考虑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笔试存在违纪情况的或缺考的,不得入围面试。笔试结束一周后将在临安区人民政府门户网上公布入围面试名单及笔试成绩。

2.资格复审。面试前需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考生需提供《杭州市临安区人民政府青山湖街道办事处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表》原件,本人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户口簿、高等教育阶段所有的学历(学位)证书(非全日制还需要提供学信网学历验证报告)、国(境)外学历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全部学历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2张。现场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报考人员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在该岗位笔试成绩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3.面试。面试方式采用结构化面试,对考生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等方面的实际工作能力进行测验,总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尾数四舍五入)。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和考察

按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员,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有关规定,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可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考察由招聘单位负责,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执行。对考察不合格或自行放弃的人员,在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经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临安区人民政府门户网上公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对公示中反映的问题,由招聘单位进行调查核实,作出是否可以聘用的决定。编外用工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签订劳动合同并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继续聘用,考核不合格的,按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工资福利依照区相关文件执行。拟聘用人员在公示结束后有放弃聘用资格、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或发现有不符合报考资格和录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批准聘用的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其他事项

1.建立储备库制度。招聘进入面试,但未被录用的考生按岗位组成储备库。如出现缺岗情形,由招聘单位研究是否进行递补,使用储备库人员。缺岗时按当场次考试该岗位综合成绩从高到低进行递补(其中面试成绩必须达到合格以上),储备库有效期为招聘录用公示日起12个月内(如果12个月内组织第二次招聘的以第二次招聘为准;组织第二次招聘的,储备库不再使用)。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可启用储备库人员:(1)录用公示后,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或被发现不符合录用资格和条件被取消录用资格的;(2)录用公示后,本人声明放弃该岗位,并提供书面承诺的;(3)有效期内该岗位人员辞职的;(4)有效期内被招聘单位辞退的。本次招聘岗位以外的工作人员人事录用均不得使用该储备库。

2.资格审查贯穿招聘的各个环节,应聘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如因选报岗位不当或所填写内容不真实、不准确、不全面而影响本人考试或聘用的,由应聘人员本人负责。凡发现报考人员弄虚作假或有不符合报考资格和聘用条件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

3.本次招聘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针对本次招聘的辅导培训班,不指定辅导用书。

4.本次招聘过程的有关信息均通过临安区人民政府门户网(www.linan.gov.cn)“信息公开—人事信息”板块进行公告,请注意查询。

5.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参照《浙江省人事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相关规定执行。

6.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杭州市临安区人民政府青山湖街道办事处负责解释。

报名咨询电话:0571 - 63783982;  

监督电话:0571 - 63819392。

附件1.2024年杭州市临安区人民政府青山湖街道办事处公开招聘编外人员计划表(2).doc

附件2.杭州市临安区人民政府青山湖街道办事处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附件3.2024年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参考目录.xlsx

杭州市临安区人民政府青山湖街道办事处

2024年7月26日 

原标题:2024年杭州市临安区人民政府青山湖街道办事处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linan.gov.cn/art/2024/7/26/art_1229261421_4286728.html

2024年山东省仲裁协会招聘公告

2024年山东省仲裁协会招聘公告

山东省仲裁协会是省司法厅主管的全省性非营利社会团体法人,承担着联系和指导全省仲裁行业工作的职责,协会秘书处负责协会日常工作运行和各项工作任务的综合协调、组织实施和督查督办,承担着业务统计、会议组织、文件起草、活动安排、信息宣传、业务指导、服务会员等工作。为进一步加强协会自身建设,保障工作顺利进行,提升工作质效及业务发展需求,现面向社会公开诚聘优秀人才。本次招聘由第三方人力资源专业服务机构负责。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笔试、面试和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招聘。接受主管部门、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招聘的岗位及人数详见《山东省仲裁协会2024年度招聘计划表》(附件1)。

三、招聘要求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无不良行为记录,无违法犯罪记录。

(三)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符合企业人员录用体检标准。

(四)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8年10月以后出生;

(五)法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有3年以上工作经历;

具体学历要求按照《山东省仲裁协会2024年度招聘计划表》附件1岗位学历要求。

(六)具有较好的综合文字能力,(有法律相关专业或综合文字材料工作经历者可适当放宽专业条件,需提供相关经历等证明材料);

(七)热爱仲裁事业,遵守协会人事管理等制度,服从工作安排;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九)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工作经历和其他资格条件。

工作经历是指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并缴纳职工养老保险、在部队服役、被国家机关录用、被事业单位聘用期间的工作经历。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

(十)在职人员(含已签订就业协议人员)应聘的,须征得所在单位(就业协议单位)同意。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应聘的,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在职人员是指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被国家机关录用、被事业单位聘用的人员。签订就业协议人员是指与单位签订初步就业协议的人员。

(十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接受报名: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2.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仍在处分期内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3.在各级各类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4.有弄虚作假、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病史(如精神病等重大疾病)的;

5.法律、法规以及其他规定不得应聘的情形。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至2024年9月16日17时止。

(二)报名方式

1.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通过第三方服务机构电子邮箱:zp13853383602@163.com进行报名。

2.需提交招聘报名表(附件2:以Word格式上传)、诚信承诺书(附件3:签字按手印后,扫描上传)、身份证正反面、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下载最新学信网学籍信息验证表(PDF格式)、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职(执)业资格证、获奖证书等。取得国外学历学位的人员,还需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应聘人员的专业以所获毕业证书或国家承认的学历教育证书上注明的专业为准。其中,辅修专业证书与学历证书配合使用,可依据辅修专业证书上注明的专业应聘。

4.具有较好的综合文字能力,有法律相关专业或综合文字材料工作经历者可适当放宽专业条件(需提供相关经历等证明材料)。

5.报名表及邮件均需命名为“招聘单位+招聘岗位+姓名”。

6.凡网上报名资料不全者或资料未按报名要求命名者,视为放弃本次招聘报名。

(三)资格审查

根据招聘岗位任职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招聘人员应如实填写并提供真实有效的相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

资格审查结果将在山东省司法厅官网、山东仲裁微信公众号公布,并通过短信方式统一告知。请应聘人员及时查看并回复相关信息,出现未按要求回复或无法联系到本人等情况,视为自动放弃。

(四)考试

1.笔试

笔试安排及规则和笔试成绩将通过微信公众号、官方网站公告的形式发布,请及时关注山东省司法厅官网、山东仲裁微信公众号发布的相关信息。笔试由专业机构统一命题,笔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文字能力、政策理论水平、分析解决实际问题能力、行业及专业知识等。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并按照笔试成绩分数从高分到低分、以不超过1:5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名单。如报名人员过多,将酌情决定是否对部分或全部岗位增加学历及履历评价环节,届时相关安排及规则将通过网站公告的形式发布。为保证招录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

2.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与半结构化相结合的方式,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综合分析、组织协调、言语表达、思考应变、专业知识等能力,并测试职位匹配度等方面的综合能力,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为保证招录人员素质,面试成绩合格线为75分,不足75分的不予聘用。

进入面试环节的人员、面试时间、面试地点等信息将通过山东省司法厅官网、山东仲裁微信公众号公布。

面试成绩在山东省司法厅官网、山东仲裁微信公众号公示。

(五)考察和体检

1、组织考察。

面试结束后,对招考职位按照笔试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50%合成成绩,按合成成绩由高分到低分1:2比例确定进入入职考察人员范围人选。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合成成绩并列的,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如面试成绩仍相同,通过加试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

对考察人选进行实地考察。考察采取查阅档案、实地走访、考察谈话、查看工作业绩、查询社会信用记录等多种形式,了解考察人选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身心健康状况,与招考职位的匹配度等情况,进一步核实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应聘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如经考察存在问题未查清并未处理到位的、考察不合格或发现在应聘过程中有弄虚作假等违反招聘有关规定的行为,不予聘用。

2、组织体检。

入职考察结束后,各岗位按照笔试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50%,入职考察占20%比例合成总成绩(百分制),按照1:1录取比例进入体检环节。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合成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如合成成绩仍相同,通过加试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

由第三方服务机构组织面试合格人员进行入职体检。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病史等违规行为的,不予聘用。

对自动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而产生的空缺名额,由单位研究确定是否递补。若递补,在面试人员中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录用

根据考生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集体研究确定拟录用人员,报主管单位审核。经审核符合条件和程序的,将拟录用人员名单在山东省司法厅官网、山东仲裁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经查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对反映问题经查属实且影响聘用的,不予聘用,并按面试成绩依次递补体检、考察和公示录用。已经就业或签订就业协议书的须提供具有用人管理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离职证明或解约证明。应聘人员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的,视为弃权。新录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五、用工方式及工资待遇

(一)用工方式

被录用人员均签订正式劳动合同。

被录用人员作为第三方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劳务派遣人员,受派遣到省仲裁协会工作。工作满一年经考核合格后,由省仲裁协会签订劳动合同正式聘用。

(二)工资待遇

薪酬待遇参照《山东省仲裁协会秘书处职务设置和薪酬管理办法》执行,并根据年度考核情况定期调整,另缴纳五险一金,享受员工体检、年终奖等福利。

六、特别说明

(一)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应仔细阅读本招聘公告,报名时请按要求填写手机号码,确保全程订阅山东省司法厅官网、山东仲裁微信公众号发布的最新信息,并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二)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社会机构开展培训服务。

(三)招聘方有权根据岗位需求变化及报名情况等因素,调整、减少或取消岗位的招聘工作,对岗位资格条件做进一步解释等。

(四)本招聘公告内容及其他未尽事宜由山东省仲裁协会负责解释。

(五)咨询电话:13853383602

附件1:《山东省仲裁协会2024年度招聘计划表》

附件2:《山东省仲裁协会2024年公开招聘报名表》

附件3:《诚信承诺书》

山东省仲裁协会

2024年9月10日

附件下载:

附件1:《山东省仲裁协会2024年度招聘计划表》.docx

附件2:《山东省仲裁协会2024年公开招聘报名表》.docx

附件3:《诚信承诺书》.docx

原标题:山东省仲裁协会2024年度招聘公告

文章来源:http://sft.shandong.gov.cn/articles/ch04163/202409/88f13b66-f88a-46ec-ba65-7aa5b2d51a06.shtml

2024年度“黑龙江人才周”校园引才活动双鸭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30人公告

2024年度“黑龙江人才周”校园引才活动双鸭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30人公告  	 按照黑龙江省委组织部、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24年度“黑龙江人才周”校园引才活动的通知》安排及《新时代龙江人才振兴60条(黑办发〔2022〕27号)》《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黑人社发〔2014〕63号)》要求,结合本年度用人需求情况,现面向社会开展2024年度“黑龙江人才周”校园引才活动双鸭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双鸭山市本级事业单位计划招聘30人。具体岗位数量及要求详见《2024年度“黑龙江人才周”校园引才活动双鸭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应聘人员须具备以下报名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

(四)一般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及以下,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9月10日(含)即1988年9月10日(含)至2006年9月10日(含)期间出生,博士研究生或具有与招聘岗位相关的专业技术中级职称(含相对应的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83年9月10日(含)后出生),高级职称(含相对应的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含)周岁以下(1978年9月10日(含)后出生)。对有特殊要求的岗位,须符合该岗位设置的相应条件。

(五)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或技能条件:

学历(学位)须为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技工院校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可分别比照中专、大专、本科学历,港澳地区、国外院校毕业的人员须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2025年应届毕业生,应于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其他应聘人员毕业证、学位证以及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各类证书应于2024年9月10日(含)前取得,否则将取消聘用资格。

专业以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研究生、本科、职业教育专业目录和人社部公布的技工院校专业目录为准。其中,应聘人员毕业证专业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名称一致,只有连接词不同,如“与”“及其”“与其”“和”“及”等或多“专业”、少“专业”两个字(类似词语:“方向”“管理”“工程”“艺术”“技术”“硕士”)等,多“学”、少“学”一个字等类似情况,可以报名;应聘人员毕业证专业名称在招聘岗位专业要求中表述为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如考生毕业证专业名称为“绘画(中国画)”,而招聘岗位专业要求表述为“绘画”“中国画”等类似情况,可以报名。

(六)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七)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二)现役军人。

(三)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四)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五)以往在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舞弊行为被记入诚信档案且在记录期的人员。

(六)报考岗位聘用后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七)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招聘采用发布公告、招聘会现场意向报名及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审查、考试、考察、体检、公示、聘用的方式进行。

(一)发布公告

招聘公告在双鸭山市人民政府官网(网址http://www.shuangyashan.gov.cn/)发布。

(二)报名操作流程

一、招聘会现场意向报名

时间及地点为:

1. 北京( 中国农业大学)专场招聘会

时间:9 月 12 日(星期四)下午14:00-16:00

地点:中国农业大学就业中心招聘专用会场

2. 广州(华南理工大学)专场招聘会

时间:9 月 19 日(星期四)下午14:00-16:00

地点:华南理工大学五山校区清清文理楼架空层

3. 哈尔滨(哈尔滨工程大学)专场招聘会

时间:9 月 22 日(星期日)下午14:00-16:00

地点:哈尔滨工程大学启航活动中心

4. 成都(四川大学)专场招聘会

时间:10 月 10 日(星期四)下午14:00-16:00

地点:四川大学就业中心3 楼招聘会场

5. 长沙(湖南大学)专场招聘会

时间:10 月 13 日(星期日)下午14:00-16:00

地点:湖南大学复临舍教学楼二层

6. 上海(上海财经大学)专场招聘会

时间:10 月 16 日(星期三)下午14:00-16:00

地点:上海财经大学国定路校区科研实验中心一楼多功能厅

7. 南京(南京大学)专场招聘会

时间:10 月 19 日(星期六)下午14:00-16:00

地点:南京大学仙林校区图书馆一层

8. 长春(吉林大学)专场招聘会

时间:预计 10 月 25 日(星期五)下午

东北五校吉林大学专场招聘会确定后,另行通知

地点:吉林大学前卫南区体育馆

二、网上报名:

(1)考生信息填报:网上报名时间为2024年10月23日9:00—10月27日16:30.考生可登录报名网址(http://120.77.236.183:9090/index/05),进行网上注册,并按要求提交报名申请(报名方法和注意事项可在该网站查询),查询报名结果,逾期不再受理报名事宜。每名考生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网上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线下招聘会已进行现场意向报名的考生仍需进行线上报名,最终报名以线上报名信息为主。

按照《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黑政办发〔2013〕42号)、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退役士兵安置改革工作的实施意见》(黑政规〔2018〕17号)等文件规定,项目生(“三支一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村村大学生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等)、城乡基层公益性岗位人员、普通高等学校毕业入伍退役大学生士兵(含毕业当年上半年入伍且符合毕业条件人员)、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等享受笔试政策性加分人员应在报名填报信息时如实填写加分项,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同时符合多项加分条件的,只取其中一个最高加分项,不累计加分。政策性加分计算时限截止2024年9月10日(含)。笔试结束后,按照双鸭山市人民政府网(网址:http://www.shuangyashan.gov.cn/)另行通知进行政策加分现场审核,对审核通过人员,将在双鸭山市人民政府网面向社会公示。未按时提供相关有效证明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加分资格。

(2)报名缴费:按照省财政厅、省发改委《关于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继续收取考试费的通知》(黑财税〔2020〕3号)规定,笔试考试收费标准为每人每科45元。考试实行网上缴费,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可于2024年10月23日9:00至10月28日9:00期间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缴费。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缴费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之比不得低于3:1.达不到这一比例的,按规定可减少该岗位的招聘人数或者取消该岗位的招聘。原报考岗位被取消的,应聘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报名条件的岗位,只能改报1次。报考人员应于10月30日及时关注“双鸭山市人民政府网”,查看报考岗位是否缩减招聘人数或被取消。岗位被取消的,应按网上通知要求于2024年10月31日17:00前完成改报,未按期完成改报,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其考试缴费将于7个工作日内从原渠道退回。

(3)打印笔试准考证。报名资格审核通过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登陆报名网址自行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打印时间将在双鸭山市人民政府网站上另行通知,未按期打印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报名费不予退回。

(三)考试

本次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试总成绩以百分计,其中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计算考生考试总成绩时,按照所占比例先折合后再进行汇总,计算公式为: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60%+面试成绩×40%。笔试、面试及总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1.笔试

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及有关事宜以准考证为准。考生可关注双鸭山市人民政府官网通知。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2.面试资格现场确认

现场资格确认时间、地点等事宜在双鸭山市人民政府官网公布。进入面试人选按照考生的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进入面试人数与拟聘人数3:1的比例确定,若达不到相应比例,将取消或缩减该招聘岗位计划。特殊情况经招聘领导小组同意,可适当降低比例,划定成绩合格线。若末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相应增加进入面试人选。拟进入面试人选名单在双鸭山市人民政府官网公示3个工作日。因考生未按要求参加面试资格现场确认或未通过现场资格确认出现的岗位空缺,按照该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3.面试

面试原则上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测试应试人员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当场公布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聘用。

(四)考察与体检

面试后根据招聘计划人数和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1比例等额确定考察、体检对象。并于面试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在双鸭山市人民政府官网公布拟进入考察与体检人员名单(含相关人员考试总成绩)。若考试总成绩相同,依据笔试成绩高者确定为考察体检人选。若还存在并列,则进行加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

主要是对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采取多种方式进行考察,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及是否具有报考回避情形等方面情况进行复查。凡发现档案材料和信息涉嫌造假的,取消聘用;对考察不合格人员,不作为拟聘用人选。

体检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统一组织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体检不合格人员,提供一次复检机会。复检项目由单位主管部门会同复检医疗机构确定,考生须按时参加复检并认可复检结论为最终体检结果。

考察、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考察或体检出现的岗位空额,应从报考同一岗位且面试成绩在合格线上考生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若考试总成绩相同,依据笔试成绩高者确定为考察人选。若还存在并列,则进行加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

(五)公示聘用

考察与体检合格后,确定各岗位拟聘用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有异议,经调查核实确实不适合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不再进行递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进入试用期,试用期6个月(应届毕业生不超过12个月),由用人单位办理聘用手续(含试用期)。聘用后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待遇。试用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四、相关待遇

对“黑龙江人才周”校园引才活动纳入双鸭山市级人才招聘计划且被聘用的符合条件人员,根据《推进双鸭山市新时代人才振兴实施意见》及《双鸭山市人才和二孩三孩家庭购房优惠政策》等文件落实相关政策。

五、其他事宜

(一)本次招聘相关信息通过双鸭山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报考人员应及时关注网站发布的公告和有关信息,了解招聘工作进程,同时应保持电话畅通。若因个人未及时查看等原因造成错过考试任何环节,考生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二)凡在规定时间内未按照有关通知要求参加报名、笔试、现场资格复审、面试、考察、体检、报到等,均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聘用资格。

(三)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资格条件的,均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

(四)违纪违规行为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及有关规定处理。

(五)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培训班。

(六)所有岗位最低服务年限5年(含试用期),服务期限内不允许调出。

未尽事宜由双鸭山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决定。

本次考试咨询电话如下:

岗位条件咨询电话:详见附件1各招聘单位联系电话

政策咨询电话:0469—6698057;

网上报名技术、考务咨询电话:0469—6698080;

监督举报电话:0469—6698056;

上述电话于正常工作时间使用。

特此公告
附件1:2024年度“黑龙江人才周”校园引才活动双鸭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计划表.xlsx

双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9月10日

原标题:2024年度“黑龙江人才周”校园引才活动双鸭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公告

文章来源:http://gkzp.renshenet.org.cn/zp/detail?id=18860e333cee48a0874d96210952f4b4&selected=zpxx

2024年河北省社会科学院选聘工作人员6人公告

2024年河北省社会科学院选聘工作人员6人公告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冀人社发〔2011〕9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院2024年招聘工作人员计划和岗位空缺情况、工作需要,拟采取选聘方式招聘工作人员6名,制定选聘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河北省社会科学院(挂中共河北省委讲师团,河北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牌子,下同)为省委、省政府直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

(一)开展理论宣传、理论教育,组织实施重大宣讲活动,组织开展基层理论宣讲活动,组织开展党员干部在职理论教育和形势政策教育,为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提供学习服务,指导各市党委讲师团的业务工作。

(二)深入研究阐释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重点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推进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大众化,建设马克思主义坚强阵地。

(三)加强人文科学和社会科学基础理论研究,重点开展经济、文学、历史、哲学、社会、法学、新闻传播、人才、生态等学科研究,特别是具有河北地方特色的历史文化研究。

(四)发挥“河北中心智库”作用,开展河北省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理论与现实问题研究,重点开展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研究,特别是对河北省情和政策进行战略性、前瞻性、应用性研究,建设具有中国特色、河北特点的新型智库,为省委、省政府科学决策和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决策支撑和咨询服务。

(五)负责发挥省委、省政府联系全省社会科学工作者的桥梁和纽带作用,组织、指导、管理、协调全省社科联团体会员工作。组织推动全省社会科学研究活动,组织开展学术交流,组织开展社会科学普及,指导所属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加强所属学术性社会组织意识形态管理。负责省级社会科学成果奖励的管理工作,负责省社会科学优秀青年专家评选工作。

(六)以河北省社会科学院为主体,与省直部门所属社会科学研究机构建立合作共建机制。

(七)完成省委、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我院学科建设和发展需要,在测评、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三、选聘条件、岗位、人数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选聘人数和岗位条件

2024年河北省社会科学院拟选聘博士研究生6名,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8年9月11日后出生)。

具体要求详见《河北省社会科学院2024年选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附件)。其中专业参考教育部《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专业参考目录(试行)》等设置。

符合招聘条件的港澳台居民,均可报名应聘相应岗位,需取得祖国大陆承认的学历。

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在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失信被执行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回避关系是指《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关于“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的规定。

四、选聘理由

为满足科研工作任务需要,急需选聘一批优秀博士研究生。

五、选聘范围

相关院校博士毕业生。

六、选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在河北人社网(https://rst.hebei.gov.cn/)、河北省社会科学院网站(https://www.hebsky.org.cn/)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到开设相关专业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参加校园双选会,在招聘会现场发布宣传招聘信息。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通过电子邮箱(hbskyjob@163.com)方式接收报名,应聘人员投递简历后,需主动来电联系确认(联系确认电话:0311-83058694),非经来电确认,不视为报名成功。人事处对报名人员信息进行资格审查。应聘人员须出具的证件和材料包括:按照报考职位资格条件要求,毕业证、学位证以及能够证明自己符合条件的相关证件。根据资格审查情况,依据岗位条件要求,人事处与用人部门协商后提出符合条件的考生人员名单,经院领导同意后组织开展测评考核。凡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取消选聘资格。

(三)测评考核

测评考核由河北省社会科学院组织实施。通过查阅科研成果、与本人面谈等方式,对应聘人员的政治素质、学识水平、思辩能力、语言表达及举止仪表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

测评考核具体工作程序:

1.专业考核。有关院领导、用人部门负责人和本部门部分学术委员等若干人组成专业考核小组,通过审阅相关资料及科研成果、深入座谈交流、探讨专业研究领域问题等方式,充分了解应聘人员的学识水平和科研能力,综合研判应聘人员与招聘岗位的匹配度,确定综合测评入围人选,综合测评入围人选经用人部门分管院领导同意后送人事处,人事处审核后报院党组审定。

2.综合测评。有关院领导、人事处、科研组织处和用人部门共同组成综合测评小组,综合测评小组拟定测评谈话提纲。测评小组成员通过面谈综合测评入围人选的政治素质、学识水平、思辩能力、语言表达及举止仪表等。综合测评当场打分,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根据考生综合测评成绩,按1:1比例在最低合格线以上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如比例内末位考生综合测评成绩相同,则按专业考核入围排名顺序确定体检人选。

根据报名情况适时组织测评考核。当次测评考核后,选聘计划空缺的岗位继续接收报名,并再次组织测评考核。

(四)体检、考察、公示

体检工作由河北省社会科学院统一组织,体检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的,由河北省社会科学院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考察、体检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河北人社网、河北省社会科学院同时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五)聘用

拟聘人选确定后,我院提出聘用意见,填写《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拟聘人员名册,连同招聘情况报告及拟聘人员相关证件材料,按程序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系统办理相关审批手续。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对发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政策咨询电话:0311-83058694(河北省社会科学院人事处)

监督举报电话:0311-83033650(河北省社会科学院机关纪委)

监督举报电话:0311-66908539(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七、其他事项

本公告由河北省社会科学院人事处负责解释。

联系人:孔老师、刘老师

联系电话:83058694、66035280

电子邮箱:hbskyjob@163.com

附件:河北省社会科学院2024年选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xls

河北省社会科学院

2024年9月10日

原标题:河北省社会科学院2024年选聘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s://rst.hebei.gov.cn/pageWarp?isId=1725950115013ero&id=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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