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福建厦门市思明区部分单位联合招聘非在编工作人员73人公告

2024福建厦门市思明区部分单位联合招聘非在编工作人员73人公告

因工作需要,厦门市思明区部分单位拟联合招聘非在编工作人员73人。委托外企德科人力资源服务(福建)有限公司开展相关招考工作。现将简章公布如下:

一、招聘岗位

具体招聘岗位请查看《厦门市思明区部分单位联合招聘非在编工作人员(2024年8月)岗位信息表》(附件1)或外企德科人力资源服务(福建)有限公司官网(网址:bm.fescoadeccofujian.com)进行查询。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无违法违纪记录;

3.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有较强的责任感,能吃苦耐劳,愿意履行非在编聘用人员义务;

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岗位需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各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见附件1;军人随军随调家属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就业失业登记证》中注明“就业困难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以下。

(三)不得报名、聘用情形

1.现役军人;

2.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的学生(即2024年9月及以后才学业期满的全日制普通教育学生);

3.曾因犯罪受过或正在接受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受聘报考岗位即构成本简章第四部分第十项回避关系情形的人员;

5.经区非编招聘领导小组认定的其他情形。

对考生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全过程,一经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简章规定或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含考核期间提供的证明材料等),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并不得再报考思明区机关事业单位非在编人员招聘考试。

三、招聘程序

(一)公开发布招聘信息及报名

1.发布招聘信息:

招聘信息于2024年8月8日在思明区政府网(www.siming.gov.cn)、外企德科人力资源服务(福建)有限公司官网(网址:https://www.fescoadeccofujian.com)同时发布。

2.报名时间:

2024年8月8日9:00至2024年8月16日17:30。

3.报名方式及注意事项:

(1)本次考试报名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报考人员须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用电脑登录外企德科人力资源服务(福建)有限公司招考系统(网址:bm.fescoadeccofujian.com)进行报名,推荐使用Google浏览器或Edge浏览器。

(2)本次招聘报考人员最多只能报考1个岗位,请谨慎选择报考岗位,提交报名材料且审核通过的,不能再更改报考岗位。提交报名但审核不通过者,可根据审核结果的提示,补充报名材料或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3)报考人员报名时须认真阅读简章并仔细对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确认自己符合简章规定及拟报岗位条件方可报名,并须对本人的报名资格及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提供虚假材料或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

4.报名材料:

报考人员须将以下材料通过报名平台上传到附件(全部为扫描件或足够清晰的照片):

(1)身份证(正、反面);

(2)户口簿(首页和本人页);

(3)毕业证书;

(4)《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需在有效期内);

(5)本人近期正面免冠二寸彩色数码证件照(jpg格式,规格500K以下),逾期未提交合格照片的报考者将无法及时打印本人的准考证。

(6)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证明材料:

报考岗位有职称、执业证书、驾驶证等要求的需提供相应证书扫描件,有工作经验要求的岗位需提供相应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含劳动合同或加盖单位公章的工作证明及养老保险缴费凭证)。

留学回国人员、香港、澳门、台湾地区人才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台湾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等相关证明;持自考、函授等非全日制普通教育学历报考的人员,须提供教育部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等相关证明。双学历(位)证书须为国家(省)教育行政部门承认的学历(位)并打印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全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网站www.cdgdc.edu.cn的查询验证页面。

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申请加分或随军家属申请放宽年龄的,须提供以下材料:

①符合加分政策的退役士兵(含大学生退役士兵)安置在厦门市的,可于上班时间持身份证、退伍证前往安置地区级退役军人事务局开具证明;安置在厦门市以外的,可由安置地县级及以上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开具证明。

②服务基层项目福建省毕业生提供以下材料:组织实施相应项目的机构出具的服务基层期满考核合格证书(或服务期满考核合格材料);厦门户籍或厦门生源证明材料。

③军人随军到厦门的家属提供军人随军报告表和户口本的原件及复印件由厦门市警备区政治工作部人力资源科审核并出具书面证明材料(联系电话:0592-6332251);随调随迁家属提供夫妻关系证明材料、配偶的退役军官证。

军人随军随调家属,指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①随军家属,指经军队师(旅)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批准,并办理了随军落户厦门手续的驻厦门地区的各军兵种部队和武警部队现役军人(含驻厦部队中符合移交地方尚未移交的退休人员、转业厦门待安置人员)的配偶;②随调随迁家属,指入伍前为厦门户籍(不含非厦门生源大中专生在院校入伍)回厦安置的军转干部的随调随迁配偶。

上述所有认证材料须在报名期间提供。

5.岗位信息咨询方式:

详见《厦门市思明区部分单位联合招聘非在编工作人员(2024年8月)岗位信息表》(附件1)招聘单位联系电话。报名咨询、申诉电话:0592-5199250,0592-5199562,0592-5199539,0592-5199601。报名咨询时间:法定工作日10:00-12:00,14:00-17:00。

(二)报名资格初审及准考证打印

1.网络报名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是对照考生通过报名平台提交的信息与岗位条件要求进行比对初审。初审时间为2024年8月8日上午9:00-2024年8月16日下午18:00工作日上班时间。

2.初审结果查询。

报考人员请于2024年8月8日—2024年8月16日期间登录外企德科人力资源服务(福建)有限公司招考系统(网址:bm.fescoadeccofujian.com)查询网络报名初审结果,因资料不全导致报名审核不通过的,请及时补充上传报名材料。对审核结果有异议者请于2024年8月19日上午12:00前提出,逾期不再受理。因报名资料填写不完善导致报名不通过的,后果须考生自负,对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不再另行告知。

3.初审合格的应聘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的比例不足3:1的,由用人单位(事业单位由主管部门)提出意见,经区非编招聘领导小组批准后可放宽招聘条件并适当延长报名时间。延长报名时间后依然不足3:1的,原则上相应减少该岗位拟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情况特殊的,由用人单位(事业单位由主管部门)提出意见,经区非编招聘领导小组批准方可降低比例招聘。

4.网上打印笔试准考证。

网络报名初审通过人员可于打印笔试准考证功能开放后,登录外企德科人力资源服务(福建)有限公司招考系统(网址:bm.fescoadeccofujian.com)自助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具体打印时间以实际通知为准,请考生确保所留手机号码准确无误并保持通讯畅通。

(三)组织考试

厦门市思明区莲前街道办事处非在编驾驶员岗位由专业测试和面试两部分组成,其他岗位由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组成。具体要求如下:

1.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卷面分为100分,笔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笔试结束后,应聘人员可登录外企德科人力资源服务(福建)有限公司招考系统(网址:bm.fescoadeccofujian.com)查询笔试成绩及名次。笔试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笔试时请正确填(涂)准考证号码,否则计以“0”分。

加分规定:

(1)参加国家和福建省组织实施的“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研究生支教团)、“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和“服务社区计划”,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厦门户籍或厦门生源高校毕业人员,于报名资格初审期间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并经现场审核合格的,笔试卷面分可加 5 分。服务期限未满或考核不合格的,不享受加分。

(2)退役士兵(含大学生退役士兵)

由福建省兵役机关批准入伍或福建生源的退役士兵,可享受以下笔试卷面分加分:服役满13年以上的加8分;服役满9年至12年的加6分;服役满6年至8年的加4分;服役满3年至5年的加2分;荣立二等功及以上的另加3分/次;荣立三等功的另加2分/次;获得优秀士官或优秀士兵或优秀义务兵荣誉称号的另加1分/次;伤残士兵另加3分;对在边防、高原、海岛等艰苦地区或从事飞行、舰艇工作5年及以上的,除享受以上加分外可再加3分;全日制普通教育大专以上学历学生在校期间应征入伍且退役后继续完成学业的,毕业后加5分;全日制普通教育大专以上学历毕业生应征入伍的,退役后加5分。

(3)加分仅限于笔试卷面分,免笔试人员在专业测试、面试环节不享受加分。加分不受笔试满分限制。各项加分可累计计算,但累计最高不超过10分。

(4)符合加分政策的报考人员须在网上报名时,如实上传加分材料至系统中其他需上传材料,并于报名截止日之前到外企德科人力资源服务(福建)有限公司(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南路50号民生银行大厦10楼)复核原件并向招聘单位提供相应的加分证明材料,否则视为放弃享受加分政策。

2.专业测试

专业测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实际操作技能,总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专业测试由招聘单位自行组织实施,并通知报考人员。

3.面试

面试人选从参加笔试的应聘人员中按与岗位拟招聘人数3: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不足3:1的按实际人数确定。所有进入面试的人选由外企德科人力资源服务(福建)有限公司进行资格复核。资格复核通过者,由外企德科人力资源服务(福建)有限公司发给《面试通知书》。资格复核不通过或考生自愿放弃复核资格导致不足比例的,可在规定的时间内从参加笔试的应聘人员中按照排名顺序递补。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能力,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按岗位拟聘人数1:1或低于1:1比例进入面试的人员面试合格成绩不得低于70分。

4.综合成绩

综合成绩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无专业测试、有笔试和面试的: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无笔试、有专业测试和面试的:专业测试×50%+面试成绩×50%。折算过程的中间数据、综合成绩均采用四舍五入方法取小数点后两位。综合成绩面试当天公布在考场外公告栏上,或在外企德科人力资源服务(福建)有限公司招考系统(网址:bm.fescoadeccofujian.com)上查询。

(四)体检与考核

1.体检人选从综合成绩上合格线人员中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若综合成绩相同的取笔试成绩较高者进入体检;笔试成绩也相同的,则重新进行面试,按加试的面试成绩排名确定体检人选。

2.体检

参加体检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由外企德科人力资源服务(福建)有限公司组织到指定的区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人员应按时参加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资格。体检结果由外企德科人力资源服务(福建)有限公司通知应聘人员。应聘人员或用人单位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收到书面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区非编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书面复检申请,获得批准后由应聘人员在外企德科人力资源服务(福建)有限公司监督人员的监督下从具有资质条件的医院名单(不含首次体检医院)中抽取复检医院。复检只有一次,以复检的结果为准。自行到其他医疗单位体检的一律无效。本次招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文件的要求执行,具体检测方法由体检医院结合实际确定。体检费用个人自理。女性报考者因怀孕等原因部分项目不能参加体检的,可申请延期体检,但应与招聘单位约定延缓体检的最长期限。

3.考核

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应提供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并由用人单位组织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进行考核,同时,用人单位应对应聘人员的应聘资格再次进行复核后报区非编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确认。

4.体检、考核不合格的,应聘人员放弃体检资格的,或体检、考核合格的拟聘人员因故退出、被取消聘用资格的,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决定是否从本岗位综合成绩上合格线的应聘人员中按照排名依次递补。应聘人员综合成绩按思明区有关规定予以保留,用人单位招聘岗位出现空缺时,由用人单位(事业单位由主管部门)提出意见,报区非编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是否从该批次该岗位笔试、专业测试、面试成绩均达到合格线以上人员中按综合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五)公示

根据岗位要求以及考试、体检和考核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在思明区政府网及外企德科人力资源服务(福建)有限公司公开招聘平台公示3个工作日。

(六)办理聘用手续

本次招聘录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四、其他事项

(一)工资及待遇:按照思明区非在编人员工资待遇的有关文件执行。

(二)招聘岗位要求的户籍以及相关证书,本简章如无特别说明,须在报名截止日(2024年8月16日)前(含报名截止日,下同)取得。已于报名截止日之前通过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相应资格证书考试(或评审等)但未取得相应资格证书的,须在面试资格复核时,提供有效的成绩单及是否通过考试的结论。年龄要求计算到2024年8月。如:最高年龄要求35岁是指1988年8月之后出生的人员。其他的年龄要求以此类推。

(三)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学历须是国民教育学历,且均为岗位所要求的专业对应的学历及以上学历。全日制普通教育2024届毕业生可持学校出具的《就业推荐表》报名,但须于2024年9月30日前取得并能提供学历(位)证书,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四)技工院校毕业生

技工院校全日制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且毕业时已取得相应高级工、预备技师(技师)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经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可分别视同大专、本科学历。

(五)此次招聘考试参照《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24年)》(详见附件2)进行专业条件的设置和审核,将专业条件设置为“××类”的招聘岗位,报考者所学专业须符合《专业指导目录》中“××类”下所列专业;将专业条件设置为具体专业名称的,报考者所学专业须符合所列专业。请应聘人员认真对照,确定符合条件后方可报名。

(六)已就业的应聘人员须于体检合格后进入考核前,由本人提供原工作单位同意其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七)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工作经历”是指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团组织,各类企业和非公有制单位及农村工作的经历。自谋职业、个体经营的人员,均视为具有工作经历。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经验)。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工作经验年限可以合并计算。

(八)厦门户籍不含在厦的各类学校学生集体户口。

(九)厦门生源未就业毕业生不受岗位资格条件的户籍限制。

厦门生源毕业生是指入学前(指考入取得第一个全日制普通教育学历的院校前,下同)户籍和学籍在厦门市的全日制普通教育毕业生。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普通教育全日制毕业生可参照厦门生源:

1.入学前户籍在厦门市但学籍不在厦门市的普通教育全日制毕业生;

2.入学前户籍和学籍虽不在厦门市,但本次公开招聘报名截止日之前父母或配偶有一方户籍在厦门市的普通教育全日制2023年应届毕业生;

3.根据厦府办〔2011〕229号文规定来我市就读普通高中且将户籍迁入我市的外来学生,普通高中毕业后从我市考入普通高等院校的全日制普通教育毕业生。

(十)严格落实回避政策。凡与招聘单位领导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被聘用从事人事、财务、监察岗位工作,也不得在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工作。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与应聘人员有上述亲属关系的,须实行公务回避。

(十一)岗位资格条件要求为“中共党员”的,含中共预备党员。

(十二)应聘人员报名时须认真阅读各岗位招聘资格条件,确认自己符合拟报岗位条件方可报名,并须对本人的报名资格及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失真,不符合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的,或在考试、体检中舞弊的,或在考核中欺骗组织的,一经核实,立即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以上应聘人员3年内均不得报考我区编内或非在编工作人员岗位。

(十三)应聘人员所留的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并保持通讯畅通。

(十四)食宿自理。

(十五)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和复习材料。有关考务信息将通过外企德科人力资源服务(福建)有限公司公开招聘平台予以发布,请报考者及时留意,不再另行通知。

(十六)本次招聘工作在各招聘单位纪检监督下进行。

本招聘简章未尽事项由各招聘单位负责解释。

附件:1.厦门市思明区部分单位联合招聘非在编工作人员(2024年8月)岗位信息表

2.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24年)

厦门市思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8月8日

附件下载:

附件1:厦门市思明区部分单位联合招聘非在编工作人员(2024年8月)岗位信息表.xlsx

附件2: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24年).doc

原标题:厦门市思明区部分单位联合招聘非在编工作人员招聘简章(2024年8月)

文章来源:http://www.siming.gov.cn/zfxxgkzl/gbmxxgk/rlzyhshbzj/zfxxgkml/zpxx/202408/t20240808_1063010.htm

2024福建省教育厅直属学校招聘16人公告

2024福建省教育厅直属学校招聘16人公告

因工作需要,福建省教育厅部分直属学校拟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6名。根据《福建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暂行办法》的规定,制定具体方案如下: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3、具备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4、岗位年龄要求需在1988年9月至2006年9月期间出生;

5、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报名者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学历证、学位证、认证书等各项资格认定证明材料落款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31日。

6、岗位条件另有要求的,从其要求。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详见附件《2024年福建省教育厅直属学校公开招聘岗位汇总表》。

三、信息发布

招聘信息在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福建就业网(www.fj99.org.cn)首页“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模块、福建省教育厅和各招聘单位网站公开发布。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4年9月7日8:00—2024年9月15日17:00

2、报名方式:本次考试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于报名截止日期前按系统要求进行网上报名。报考人员应严格按照招聘岗位的条件要求报名,并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并确保招聘期间保持通畅。

3、资格初审:资格初审由福建省教育厅会同招聘单位负责,除特殊情况外,将在报考人员报名后1个工作日内完成。报考人员可登录福建就业网查询资格初审结果。对资格初审结果有异议的,可通过福建就业网的申诉通道提出,申诉时间为2024年9月16日16:00之前,逾期不予受理。

4、考试确认: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请于2024年9月16日8:00至9月17日17:00登录福建就业网完成参加考试的确认手续。未及时确认参加考试的报考人员,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5、笔试加分:按规定可享受加分政策的报考人员,于2024年9月18日8:00至9月20日17:00前将加分有效证明材料扫描后上传福建就业网,并与招聘单位沟通是否上传成功。逾期未上传加分材料,视为放弃加分资格。

6、打印准考证:通过资格初审且完成参加考试确认手续的报考人员需于2024年9月24日8:00起登录福建就业网自行下载、打印本人准考证,不再另行通知。逾期未打印准考证的或者未及时提供合格照片无法下载准考证的,责任自负。

五、考试

(一)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二)考试方式

实际应聘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达到3:1(含3:1)方可开考,不达3:1的,按闽人发〔2006〕11号文件规定执行。 

(1)笔试、面试、总成绩均为100分。笔试合格指导线60分;面试采取试讲(片段教学)/结构化面试的方式。

(2)笔试考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包含政治和经济基本理论、公共管理、法律基础、职业能力、职业道德、科技和人文常识、福建省情等。笔试时间:2024年9月28日(星期六)上午9:00-11:00。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岗位拟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比例不足按实有人数确定)。弃权面试的名额从达到笔试合格指导线以上人员中,按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若实际参加面试人数等于或少于岗位拟招聘人数,面试合格线为70分。

(3)进入面试考生的总成绩按照附件《2024年福建省教育厅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汇总表》中岗位所示的笔试成绩(含政策加分)、面试成绩比例计算(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分按1:1确定考核、体检人选。若总成绩并列的,则以面试成绩分高者为拟聘人选。若面试成绩仍并列的,则加试一场面试,总成绩排名以加试成绩为准。

(三)资格复审:面试前,各招聘单位负责对进入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进入面试人选的报考人员应在招聘单位规定的时间内,提交所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若暂时无法提供的,经招聘单位同意后最迟可延至考核前提交。如报考人员逾期不参加资格复审,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报考人员应对提交的材料真实、有效性负责,如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取消聘用资格。通过资格复审后的正式面试名单将于面试前在福建就业网公布。

资格复审材料包括:

1、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取得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者应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复印件;暂时无法提供的,应书面保证学历学位等材料真实、有效,经招聘单位同意后,最迟可延至考核前提交;

2、专业方向证明;

3、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4、已参加工作的报考者,需提交现工作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的材料或与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关系的材料,若暂时无法提交的,经招聘单位同意后最迟可延至考核前提交;

5、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印制在同一页面);

6、考核前需提交《无犯罪记录证明》;

(四)考核体检: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分按1:1确定考核、体检人选。若总成绩并列的,则以面试成绩分高者为拟聘人选。若面试成绩仍并列的,则加试一场面试,总成绩排名以加试的面试成绩排列。

体检时间统一安排,未按时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考核、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按综合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项目执行。

(六)信息推送:笔试、面试等具体事项以及所有参考人员成绩、进入面试人选名单在福建就业网发布,请参考人员及时查询,密切关注。

六、公示聘用

考核、体检合格,且符合岗位各项条件要求的拟聘人员统一在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福建就业网、福建省教育厅和各招聘单位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核准手续,招聘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按照事业单位总量控制人员管理。

七、其他

1、学历认证要求

(1)境内学历学位(含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应可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上查询认证。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在普通高校继续开展第二学士学位教育的通知》(教高厅函〔2020〕9号)取得第二学士学位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按上述要求进行查询认证。

(2)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报名者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等有关证明材料。

(3)以辅修专业报考的,应同时取得国家承认的列入国民教育序列学历(本科)毕业证书,并且辅修专业相应信息可在“学信网”上查询。

2、专业要求

(1)此次招聘考试使用《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24年)》(以下简称《专业指导目录》)进行专业条件的设置和审核。报考人员报名时要如实、准确填写所学专业,专业审核以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为准,以境外学历报考且专业名称为非汉语的,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相关证明为准。

(2)将专业条件设置为“××类”的招聘岗位,报考人员所学专业须符合《专业指导目录》中“××类”下所列专业;将专业条件设置为具体专业名称的,报考人员所学专业须符合所列专业。

(3)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不在《专业指导目录》中,可向招聘单位说明,并提供所学专业主干课程与国内高校开设的报考岗位所需专业主干课程的比对证明等相关材料,由招聘单位进行认定。

八、联系方式

1、涉及福建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使用问题,请联系客服电话:400-0591-960。

2、涉及具体岗位相关情况咨询,请联系各招聘单位。具体联系方式详见附件。

上述联系电话开通时间:工作日8:00-12:00;14:30-17:30。

九、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由福建省教育厅组织,招聘单位具体实施。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福建省教育厅、招聘单位及相关纪检监察部门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附件:2024年福建省教育厅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汇总表

福建省教育厅

2024年9月6日

原标题:2024年福建省教育厅直属学校公开招聘总量控制工作人员方案

文章来源:https://rst.fujian.gov.cn/zw/ztzl/zxzt/sydwrczp/zpfa/202409/t20240906_6513129.htmhttps://rst.fujian.gov.cn/zw/ztzl/zxzt/sydwrczp/zpfa/202409/t20240906_6513129.htm

2024福建泉州安溪县科学技术协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的公告

2024福建泉州安溪县科学技术协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的公告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科普部编外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县科协科普部编外工作人员1名。

二、招聘条件

1.坚决拥护共产党的领导,贯彻执行党和政府的各项方针策略,能够履行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的职责和义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热爱本职工作,服从管理,有责任心,吃苦耐劳;

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性别不限,身体健康,年龄35周岁以上,具有两年以上企事业单位工作经历,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及较好的文字功底;

3.本人无受过刑事处罚和未了结的民刑事案件;

4.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三、招聘程序

1.线上报名:即日起至9月12日24:00,应聘人员将报名材料发送至anxikp@163.com邮箱,逾期不予受理。

2.报名材料:个人简历及联系方式,户口本(本人及家属页)、身份证复印件。

3.面试:资格审查通过后,将通知参加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体检:参照福建省公务员考录现行体检标准执行。

四、相关事项及待遇

录用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将予以辞退;试用期满考核合格,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聘用期为一年。聘用期满后,视岗位需要及录用人员一年的绩效情况决定是否继续聘用;聘用人员的工资待遇参照安溪县科学技术协会聘用编外人员待遇。

五、报名咨询

联系人:小吴

联系电话:23232436

附件:安溪县科学技术协会报名信息登记表

安溪县科学技术协会

2024年9月9日

原标题:安溪县科学技术协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的公告

文章来源:http://ax.hxrc.com/newscontent.htm?id=107310

2024福建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部分市(区)属事业单位面向市区驻

2024福建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部分市(区)属事业单位面向市区驻军未就业随军家属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人的通告

为贯彻落实《2024年市委常委会议军会议纪要》(十届第120-2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巩固和发展我市双拥工作成果,增强军人军属获得感荣誉感,根据《中共福建省委组织部等七部门关于印发<福建省贯彻军人随军家属就业安置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闽政联〔2023〕2号)、《中共三明市委办公室 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强市区驻军随军家属就业安置工作六条措施〉的通知》(明委办〔2018〕11号)、《三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明人发〔2012〕33号)等文件精神,市直和三元区3个事业单位面向市区驻军未就业随军家属(含市区行政编制消防救援人员家属,下同)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名。

本次招聘坚持“德才兼备、择优聘用”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发布通告、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基本程序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聘基本条件和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4.年龄要求:18至40周岁(即1983年9月至2006年9月期间出生);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备符合招考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7.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且尚未履行义务的人员、在读非应届毕业生及法律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人员,不得报考。此外,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二、招聘岗位、人数及对象

招聘岗位及人数:三明市公安局文职人员中心、三明经济开发区招商服务中心专技岗位各1人,三元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工勤岗位1人。

招聘对象:市区驻军干部未就业(含失业)随军家属。往年已通过市区驻军随军家属安置渠道作出安置但因个人原因逾期不办理手续或不服从安置的随军家属不再列入招考范围。具体招聘条件详见附件1.

三、报名时间、地点、要求及注意事项

(一)报名时间:2024年9月9日至2024年9月14日正常上班时间

(二)报名方式及地点。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地点: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开发科(三明市三元区新市北路杜鹃新村32幢2楼210室)。联系人:童晖,联系电话:0598-7506623.

(三)有关要求:

1.本次公开招聘三明市公安局文职人员中心、三明经济开发区招商服务中心岗位并为“01”岗位;三元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岗位为“02”岗位。

2.报考者报名时须认真阅读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确认符合条件方可报名,每个考生只能成功报考1个岗位。

3.各招聘岗位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的比例原则上应达到1:3以上方可开考,个别岗位报考比例不足1:3的,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后,可适当降低比例要求开考。

(四)注意事项:

1.报考者应严格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报名,并对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相关材料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凡是填报信息失真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阶段发现报名者有不符合岗位要求情形的,均取消其招聘资格。

2.考生报名时需提供的材料: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随军报告表(消防救援人员家属不需提供)、配偶所在部队(单位)任现职的行政任命文件复印件;近期2寸免冠彩色证件照3张及报名表1张(详见附件2)。以上材料复印件均须加盖配偶所在部队(单位)印章。

报考者的学历(学位)、资格条件或相关资历要求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9月9日,配偶在市区单位任现职时间应在2024年8月1日前。通过考试但未取得证书的,须在面试前提供由相关部门出具的成绩单及是否通过考试的结论。2024年毕业生学历、学位证书取得的时间可延至2024年9月30日;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或不符合相关资格条件者,取消聘用资格。

四、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笔试、面试工作与2024年度三明市综合行政执法机构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一并组织。考试采取公共科目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者履行岗位职责所必备的基本知识、基本素质和能力。笔试和面试成绩满分均为100分。笔试、面试试题均委托福建省人事考试中心命制。

(一)笔试

1.笔试科目。各招聘岗位笔试均只考一个科目。笔试科目设置为《综合基础知识》(主要内容是政治和经济基本理论、公共管理、法律基础、职业能力、职业道德、科技和人文常识、福建省情等,题型全部为客观题)。考试时间120分钟。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组织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2.笔试时间:2024年9月28日(星期六)上午9:00--11:00.

3.笔试地点:笔试考场设在三明市区,具体地点见准考证。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标明的时间和地点准时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未能提供上述证件的报考者不得参加考试。

4.笔试成绩查询及笔试成绩合格线。笔试成绩及合格线将在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sm.gov.cn)及时发布,具体发布时间另行通知。

(二)面试

1.面试方式。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报考者的政策理论水平、综合分析能力、思维反应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以及履职基本知识和能力等。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2.面试人选的确定。进入面试的报考者,其笔试成绩必须达到合格线,在合格线以上的人选中按照每个岗位招聘人数的3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不足3倍的,按合格线上实有人数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选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的,取所有并列的报考者为面试人选。

3.面试其他事项。我局将在面试前将面试时间、地点、面试方式等有关事项通知进入面试的报考者,面试人员名单在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sm.gov.cn)公布,未在规定时间到达面试考场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面试考生名单确定后,如因考生弃权达不到面试规定比例人数的,可从达到笔试合格线以上的其他考生中按成绩高低顺序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工作在面试时间3天之前完成,逾期不再递补。面试合格线为60分。个别岗位进入面试报考者出现1:1比例的,面试成绩必须达到70分以上,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

(三)考试总成绩计算

1.报考者的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采用四舍五入方式取小数点后2位。

2.同分判定:若2个以上报考者的总成绩相同时,报考者名次按笔试成绩排列;若笔试、面试的成绩都相同造成拟确定为体检人选的人数超过招聘人数的,则加试一场面试,报考者名次按加试的面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列。

五、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

(一)体检对象确定

面试结束后,按各岗位招聘人数与体检人数1:1的比例,在各岗位面试成绩达到合格线以上的人员中按以下办法确定体检对象:烈士遗属、因战因公牺牲军人遗属和获得二等战功以上功勋荣誉表彰军人的随军家属,上校以上军官、飞行员和三级舰艇主官,获得三等战功(二等功)以上、在国防和军队建设中作出突出贡献并获得二级以上表彰(含两个以上军委机关部门或原解放军总部联合表彰,省部级以上军地联合表彰),一至四级残疾军人的随军家属,以及驻海岛、高山部队、在船(舰)艇上或作战部队基层工作满10年的军人的随军家属,优先确定为该岗位体检对象(当符合优先资格条件的报考者有多名时,按报考者优先资格条件所属类型的上述所列顺序依次确定为体检对象;当某一类型中有多名报考者时,按该类型中报考者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确定为体检对象)。然后其他报考者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确定为该岗位体检对象。若确定的体检对象出现弃权情况,则按以上体检对象确定办法依次递补,递补次数不超过2次。

(二)择岗

体检对象确定后,组织“01”岗位体检对象按以下办法依次择岗(即选择大岗位中的具体岗位):烈士遗属、因战因公牺牲军人遗属和获得二等战功以上功勋荣誉表彰军人的随军家属,上校以上军官、飞行员和三级舰艇主官,获得三等战功(二等功)以上、在国防和军队建设中作出突出贡献并获得二级以上表彰(含两个以上军委机关部门或原解放军总部联合表彰,省部级以上军地联合表彰),一至四级残疾军人的随军家属,以及驻海岛、高山部队、在船(舰)艇上或作战部队基层工作满10年的军人的随军家属,优先择岗(当符合优先资格条件的报考者有多名时,按报考者优先资格条件所属类型的上述所列顺序依次择岗;当某一类型中有多名报考者时,按该类型中报考者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择岗),各岗位符合优先择岗条件人员完成择岗后,其他报考者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择岗。若择岗中出现弃权情况,则按体检对象确定办法及以上择岗办法依次递补,递补次数不超过2次。

(三)体检与考察

择岗后,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组织体检、考察等工作。

1.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并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体检者本人自理,体检缺席者,取消聘用资格。

报考者或招聘单位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论的7天内提出复检(非当场、当日复检项目),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

2.考察。体检结果公布后,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应在30日内完成对面试、体检均合格报考者的考察,报考者应配合提供相关考察材料。报考者未配合用人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考核且无特殊原因的,视为自动放弃考察及聘用资格。考核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标准执行,三明市公安局文职人员中心岗位考核参照录用人民警察的有关规定执行。

考察可采取谈话、查阅档案、学历(学位)等资格条件验证、调查等方式进行,主要考核报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形成考核书面材料连同学历学位证、身份证、体检表、无犯罪记录证明、协审表(2024届全日制应届高校毕业生免协审)等相关有效材料的原件、复印件(需加盖招聘单位公章,一式一份)报同级人社部门。

(四)公示与聘用

1.经体检、考核均合格的报考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同级人社部门网站上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2.拟聘用人员经公示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报同级人社部门办理聘用核准手续。核准后,用人单位按有关规定与报考者签订聘用合同,确定人事关系。

六、其他事项

(一)符合优先确定为体检对象、优先择岗条件的报考者,应在2024年11月21日前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开发科提交有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或其他有效材料。复印件须加盖配偶所在部队政治工作部门印章;其他有效材料须市级以上民政部门或优先资格条件取得时军人所在部队的军级单位出具,逾期不再受理。

(二)本次招聘回避、监督等有关事项,按照《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的通知》(人社部规〔2019〕1号)、《三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明人发〔2012〕33号)等有关规定进行。

(三)报考者应认真、仔细通读本通告,熟悉报考有关要求,确保顺利参考。

本通告仅适用于本次公开招聘,未尽事宜由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件:1.2024年三明部分市(区)属事业单位面向市区驻军未就业随军家属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2.三明市事业单位面向市区驻军未就业随军家属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9月6日

附件下载

附件1-2.docx

原标题: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24年部分市(区)属事业单位面向市区驻军未就业随军家属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通告

文章来源:http://rsj.sm.gov.cn/xxgk/rsrc/gkzp/202409/t20240906_2058584.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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